㈠ 劳务派遣扩大劳务市场计划,方案
家政服务 一个优秀的家政服务人员应俱备察言观色的能力也就是说她温柔的看看你就知到你即将想干什么 言行举止应随不同的顾客变化而变化 也就是说顾客喜欢钓鱼只要一说起钓鱼就罗嗦个不停 那么家政人员和顾客说钓鱼这事儿应比他还罗嗦 瞬间拉近距离 建立长久合作关系 培养彼此亲密感!!!
㈡ 劳务派遣意向书怎么写
劳务派遣协议书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
法定 代 表 人:
乙方(劳务派遣单位)名称:
法定 代 表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劳务派遣事宜
签订如下协议。
一、 派遣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若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所派遣的员工
可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本协议。
二、劳务派遣岗位及人数
派遣员工人数见《派遣员工花名册》,在服务期内派遣员工人数根据甲方的生产经
营情况增减,以《派遣员工增减明细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被派遣员工的管理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十五天向乙方提供招工信息,包括工作岗位、录用条件、
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工资待遇、工作期限、到岗时间及其他条件等具体要求。
2、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面试。并由乙方负责
人员初步筛选、考核、前期思想教育工作,并将面试人员送达到甲方指定的面试地点。
3、派遣期内,被派遣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应提前30日向甲、乙双方同时递交书
面申请。乙方应敦促该被派遣员工与甲方办理移交手续。
4、派遣期内,被派遣员工离职或擅自离职的,根据甲方用工需求,乙方在 一周 内向
甲方及时补充被派遣人员。
5、甲方可根据业务需要,自行招用劳务人员,并在七天内告知乙方,由乙方办理相关
录用手续。
6、乙方应该将其体检合格的人员派遣至甲方,经甲方确认体检合格者方可派遣到甲方
工作。
7、派遣期内,乙方对员工具有思想教育、奖惩、监督和转移权;
8、在派遣期内,被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
(1)派遣协议期满的;
(2)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原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
的;
(4)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甲方与乙方订立派遣协议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与派遣人员协商不
能达成一致的;
(6)派遣期内发现患有非务工引起的慢性病、遗传病、传染病、地方病及实质性重大疾
病的;
(7)甲方的原因需要立即裁减人员或批量裁减人员在所派遣人员总数的10%以上的;
(8)甲方根据情况需要立即或无条件裁减人员的;
(9)被派遣人员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终止使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
(10)试用期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11)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1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损害的;(以甲方的相关文件为准)
(13)被司法部门依法追究责任的;
(14)被证明隐瞒真实身份(身份证/学历/年龄/婚姻状况/病史等)的;
甲方依据本条(1)~(8)项退回乙方的被派遣员工,需要乙方承担法定退工补偿金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依据本条(9)~(14)项退回乙方的被派遣员工,甲方不承担退工补偿金。
需要甲方提供相应证据的,甲方应提供证据。
9、乙方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及时为被派遣员工办理录用备案、劳动合同签订和鉴证等各项用工手续。处理涉及被派遣员工劳动关系的有关事宜,负责建
立、接转被派遣员工档案;
10、乙方应为被派遣员工按时、足额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并负责办理被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各项保险的申报、申领、保险关系转移、理赔等相关手续,乙方应保证被派遣员工到达甲方时社会保险关系清楚,以方便参保。被派遣员工若有变动,甲方应该及时
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漏保或脱保,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11、要求被派遣员工依法参加乙方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2、被派遣员工在工作中因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相关法规及甲方规
章制度判定由员工赔偿而员工未赔偿的,由乙方向该被派遣员工进行追偿;
13、被派遣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
四、劳动保护
1、乙方在派遣前对被派遣员工进行岗前的职业道德、交通安全法规的教育。
2、甲方负责被派遣员工入厂后的劳动纪律和安全教育,并将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和工作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发给被派遣员工。
3.甲方应向被派遣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动防护用品。
五、派遣费管理办法
1、派遣费系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包括: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 (不包括加班薪资、考核工资、其他补贴)(基本工资不低于本市
本年度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标准需要乙方真实签署);(详见工资表)
(2)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 元(按照每月实际使用人数计算);
(3)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外劳力综合保险费:每人每月 元;(上月25日后至当月退工人
员照样收取当月保险费用;保险费率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4)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沪籍人员城保费:每人每月 元,包括员工个人需要承担的部
份;(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城保员工甲方还另外向乙方支付每人每月根据工资缴费的 %作为残疾人基金费。
(5)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沪籍人员镇保费:每人每月 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
调整);
(6)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沪籍人员档案管理费: 元/人/年;
(7)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住房公积金:每人每月 元(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份);
(8)甲方每月须按照实际所产生劳务费用的 %作为税金支付给乙方(税率按照国家及地
方现行法规规定进行调整)
2、劳动报酬管理
(1)被派遣员工享有与甲方相同岗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各岗位的薪点工资标准
见附件一《派遣人员花名册》;
(2)被派遣员工连续在甲方工作超过1年的,将参照甲方《评价制度》实行正常的工资
调整机制;
(3)被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加班费;
(4)被派遣员工依法享受的各类假期工资及加班工资,以薪点工资为基数发放;
(5)工资支付办法
①乙方需要在每月25日-次月5日期间与甲方核对派遣人员当月实际所产生的保险、工资、管理费用等,甲方并在次月5日前将相关费用足额转至乙方指定帐户,节假日提前;
②甲方依据派遣员工的工资标准(见附表),及考勤记录做当月工资,将工资表在次月5日前交给乙方,由乙方在次月10-15日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甲方将工资单发给被派遣员
工,乙方将支付工资的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备查;
③若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相关费用造成员工工资发放延误、相关保险未能正常缴
纳等而引发相应的劳资纠纷、理赔、工伤及大病事宜的损失由甲方负全责;
3、保险费用管理
(1)甲方承担按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支付被派遣员工的各项保险费用;
(2)乙方负责被派遣员工各项保险的申报缴费手续,并按规定的时间办理;
(3)本市城保及镇保险员工,甲方还须支付每人每年内档案管理费 元;及支付城保员工
每人每月根据社保缴费基数 %的残疾人基金费;
(4)乙方每月25-次月5日前向甲方报送加盖公章的《被派遣人员参保缴费清册》(社保、
综保等)。
4、费用结算
(1)甲方每月5日前将被派遣员工的保险费、工资、管理费用、其它实际产生的合理费用转入乙方指定的帐户。并在确认工资已到帐户后,于5个工作日内将工资及派遣管理费转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乙方在确认相关费用已到乙方指定帐户后,于每月15日前办理好员
工工资转帐、保险缴费及相应扣款等手续;
(2)乙方在收到上述派遣费用(劳动报酬、保险费、管理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国
家正规发票作为甲方付款凭证;
(3)以上费用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六、工 伤 处 理
1、被派遣员工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首先采取急救措施,并同时通知乙方,乙
方接到通知 小时 内到现场并负责全程处理。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伤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乙方向劳动及有关部门申报。
3、乙方负责工伤的鉴定等手续的办理。 元以内的医疗费由乙方垫资处理,超出 元医疗费用后则由甲方垫资,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正常索赔以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其他费用承担
1、有下列情形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①在服务期内由于甲方原因停工,甲方按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向派遣人员支付歇岗工资报
酬。
②乙方已应甲方要求办妥派遣人员录用手续,因甲方情况变化取消与乙方的派遣合作,
致使乙方终止与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的损失。
③因甲方原因造成未及时办理招工申报、缴纳社保、综保及工伤或大病住院等造成的乙
方的损失。
④乙方所派遣员工在派遣期间发现怀孕后,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劝其休假或终止劳动关
系的,相关手续由乙方处理,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⑤在派遣期限内,由于甲方原因未提前30日通知乙方需要裁员或批量裁员,且每月裁员人数在所派谴人员总数的10%以上的,甲方除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或地方法规规定的支付劳务人员的相关合理费用外,还应该按照劳务人员前12个月平均工资
的2倍支付乙方作为对乙方的赔偿金;
2、有下列情形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因乙方原因造成未及时办理招工申报,缴纳社保费或综保费、工伤或大病住院等造成的
甲方的损失。
八、管 理 责 任
1、被派遣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由双方共同处理,乙方负责善后工作
(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和家属安抚工作。
2、乙方每月定时派专人到甲方处理被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跟踪教育工作。
3、乙方应协调甲方与被派遣人员之间的关系,处理被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与甲方
发生的劳动争议及其他与务工有关的事宜。
九、其 他 事 项
1、本协议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有悖的,
按国家和上海市法律法规执行。
2、本协议未尽事宜再商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效。
3、双方认为需要另选约定的条件。
① 甲方每月5日前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上月实际所产生的相关劳务费用的,超时需按照 %/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超过10天按照4%/天的标准支付滞纳金,一个月以上按照 %/天的标准支付滞纳金(滞纳金计算的时间为本协议约定的费用支付月的10号开始算起);同时造成乙方不能及时发放员工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引发的劳资纠纷、工伤理赔、
补偿金等均由甲方负全责。
②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收到甲方相关费用的,而未及时办理相关事宜的,由此所产生的一
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③乙方员工在甲方发生工伤、病变等突发事件时,甲方需要在12小时内通知乙方,紧急事件需要在5至240分钟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处理,需要甲方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的,甲方应配合和协助乙方处理;如果甲方未及时通知或乙方未及时处理所带来的相应后果由责
任方承担相应后果;
4、除法律规定和本协议有约定外,甲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协议期间的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支付员工补偿金,并按照相关
规定支付乙方赔偿金。
5、本协议的附件应包括:
(1)、甲、乙方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彩印);
(2)、甲方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
(3)、乙方〈招工简章〉和每月劳务人员名细、劳务费用结算清单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
6、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㈢ 求一份企业调整劳务派遣用工方案
2011最新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派遣协议
用人单位: 派遣单位:× × × × 劳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 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 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 约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 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 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 应提前 35 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 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 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合同法》 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见附件)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 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 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 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
1
4、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 期转入工资卡账户,违约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 5%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 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 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 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二)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 甲方要求劳务派遣人员进入公司前需身体健康, 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证明, 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四)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提前 35 个工作日 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结算清本协议第六条第一项 1、2、3 款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后, 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五) 因社保费用为提前申报, 故甲方每月 10 日前应将社保费用增减情况通知乙方 (如 遇休息日及节假日应相应提前一日); (六)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七)因甲方原因造成劳务派遣人员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责任, 由 甲方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八)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九)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 应 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 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简单的工厂医疗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员,并且作为 乙方和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二)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2
(三)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 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甲方备案; (四)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 (五)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 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 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 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 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事故的,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 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 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七)对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帮助甲方向劳务人员索赔, 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八)乙方应指定专人定期到甲方处,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 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九)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 (十)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乙双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 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 30 日向甲、乙双方同时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 理完毕与甲方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六、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或实习生的意外险费用; 3、劳务派遣的服务管理费用; (二)费用的标准: 1、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2、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实习生的_____万元额度的意外险保费,按每人一份年交额一次性 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3、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 ①每人每月_______元; ②按职工工资总额的_____% 收取。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3
甲方于每月 10 日前将(二)项中 1、2、3 款规定的费用以转账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其中: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以甲方的工资清单为准;各项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及×× ×市的政策调整, 双方也应依法及时调整; 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不满 1 个月的按 1 个月计算) 。 七、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1、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 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享有甲方规定的福利、劳保、工作、学习、休 息等待遇和评优、评先等权利。 八、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且及 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 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 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 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 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 按月支付。 九、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为 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疑义,合同顺延;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一方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 决。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 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 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并协商解决。 合同终止后, 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 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4
十一、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方所在地法院 解决。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㈣ 哪里下载劳务派遣策划方案样本
劳 务 派 遣 方 案
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是经烟台市劳动部门批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劳务服务组织,专业从事劳务派遣、劳务引进、输出和劳务承包等业务,与国内多家劳务相关机构建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通过“长期劳务派遣、短期劳务服务、固定劳务合作、临时劳务推荐”等形式,把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进行有组织的集体劳务派遣,并凭借管理严谨、服务到位的工作作风,受到用工单位及劳务人员的信任与好评。
我们与每位实施派遣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使其成为东力公司的正式员工,再由我们将其派遣到合适的岗位工作。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一方面定期与用工单位及时沟通了解劳务人员情况;另一方面听取劳务人员对于新岗位的建议和意见,起到了一个沟通与桥梁的作用,缓解了传统用工方式中劳、资双方相对对立的局面。监督用工单位合法用工、劳动者合法务工。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利是东力公司另一工作重点。及时督促、指导劳资双方依据劳动法办事,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
总之,实行劳务派遣后,最大限度的净化了用工的管理职能。减轻了企业的工作负担,使企业能够集中精力参与市场竞争。理顺了劳动关系,规范了用工行为,使用工单位和劳务人员建立起和谐稳定的劳务关系。因此对劳动者个人来讲,改变用工方式后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加有了保证!
一、劳务派遣公司所起到的作用:
1、实施劳务派遣后最大限度的净化了企业用工的管理职能。减轻了企业因劳动、人事方面问题而产生的工作负担,使企业能够集中精力参与市场竞争。
2、劳务派遣公司通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档案统一管理的方法。既规范了用工行为,替用工单位承担了一定的风险和责任。又解决了用工单位人员的出口问题(即:避免了用工单位与劳务人员间的劳动争议,当劳务人员因违反规定解除、终止劳务关系等后期工作均由劳务派遣机构处理)。这样可以使用人单位和劳务人员建立起和谐稳定的劳务关系。
3、根据国家规定用工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应为:"该员工上一年平均工资额",实施劳务派遣后由于派遣企业的特点,缴纳社会保险基数可以商定。这样便使用人单位降低了一定的社保费用。
4、由于派遣机构的工作人员都是多年从事劳动、人事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故在派遣协议签署后,可以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完善管理,合理合法的解决用人单位存在的一些违规现象。通过劳务派遣的这一环节尽可能的减少、降低用人单位因"用人"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二、用工单位需要做的工作:
1、为了确保经营的正常进行,仍然应规范及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故负责对劳务人员进行与岗位相适应的技能培训和安全培训是很有必要的。
2、实施劳务派遣后用人单位应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如何调动劳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采取合理的奖励处罚机制给公司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因此订立奖励和处罚标准,对劳务人员进行考核,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处罚也是非常必要的。
3、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虽可以为用工单位承担一部分的责任和风险,在发生一些情况时可以采取一些合理合法的手段减少用工单位的经济损失。但不等于用工单位因此可以随意、无故辞退所用人员,一点点的责任都不承担,也应规范用工。
三、政府的有关法律规定及处罚办法:
1、按照《河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规定,企业招用员工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办理招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以下罚款。
2、《河南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者已经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未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在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同时,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三倍补偿劳动者,并限期订立劳动合同。
3、《河南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低押金、抵押物或者其他财物以及扣押劳动者有效证件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其限期返还劳动者本人,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劳 务 派 遣 业 务 程 序
一、 业务咨询:
初步了解双方意向,确认合法资质,交换公司基本情况并加以说明。
二、 客户提出要求:
客户根据自身情况提出待解决问题,以及希望达到的目的、要求。
三、分析、考察:
依据客户提出的要求,对实际工作环境、岗位进行考察;了解当前现有人员基本情况;初步确定派遣人员方向及构成。
四、 提出派遣方案:
根据不同企业要求及现有状况,制定劳务派遣方案。
五、 洽谈方案:
双方研究、协商劳务派遣方案内容,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完善派遣方案。
六、 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责任;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七、 实施:
严格执行劳务派遣协议之各项约定,按部就班实施派遣工作。
劳 务 派 遣 服 务 方 案
一、 人员招聘:
此项工作的目的是为贵司提供人员服务解决方案,包括人员招聘、筛选等管理工作。这将使得贵司的决策层或领导层能更加集中精力于其核心业务发展和客户关系目标的实现。
1、 根据客户的需求,分析岗位应符合的条件,应具备的素质,个性特征、行为风格、专业技能、履历要求等。
2、 通过各种媒体广告、招聘广告发布招聘信息。
3、 需要到外地引进的劳动力资源由东力公司与客户协商招聘事宜。
4、 根据贵公司情况,可以在各职高及大中专院校举办校园招聘会。
5、 根据需要对招聘人员进行职业能力测评,以满足用人单位对人员素质测评。
6、 我们将在贵司需要时提供经过面试、测评的候选人。将于每次合作前由贵司提供。
二、 用工单位面试、录用:
由我公司进行人员的初步面试,再组织人员统一由用工单位面试、录用。从而减少贵司因员工招聘、管理非长期雇员队伍上的时间与精力 。
三、 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
1、 依照《劳动法》和与客户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我们与所有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注明所要派遣到的企业名称及岗位。使其成为东力公司的正式员工,再由我们派遣到贵司工作。明确了劳动关系。
2、 贵司作为用工单位,与每位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明确了劳务关系。
四、统一管理人事档案:
为了及时、真实的掌握人员情况,统一规范管理,有可能的情况下将劳务人员的人事档案统一管理。
1、及时为调入人员办理人事档案接转手续。
2、及时为新招聘人员办理招工备案手续。
3、按规定代办有关档案中记载的材料证明手续(结婚证明、出国政审等),存档期间计算工龄。
4、办理调离人员的档案调转、终止手续。
5、派遣协议到期,根据用工单位要求,代办档案续存或转移。
五、社会保险:
依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用人单位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求。我们将按规定根据劳务人员的具体情况缴纳社会保险并办理相关手续:
1、每月初5-10日,由贵司支付当月社会保险所需费用。
2、根据协议内容为员工上缴社会保险费用。
3、根据企业每月人员增减情况变化,及时办理人员调入、调出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4、符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应享受的待遇时,负责办理各项费用的报销手续。
5、应单位要求代交住房公积金。
6、向贵司提供各项社会保险的政策咨询及各项社会保险新出台政策的宣传
六、代发工资:
根据贵公司月考核情况,代发劳务人员工资并代扣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
七、不定期培训:
我们将根据派遣单位的性质及要求,对派遣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如:仪容仪表、服务礼仪、顾客心理、销售技巧等。
对于实际工作中出现的不足,我们除了要求派遣人员积极配合贵司的各项业务培训以外,还将不定期邀请业内权威人士进行业务提高、同行业比较、行业知识等相关培训。
八、定期对用工单位及派遣人员的合作情况进行跟踪回访:
在派遣人员上岗后,贵司将会接受定期的关于派遣人员工作表现及东力公司服务水平的调查,通常为电话询问和书面的调查表,我们的派遣人员也将被要求反馈其对工作满意程度、工作岗位建议意见、顾客意见等方面的调查。这些反馈将于每季度进行总结并列明相应处理办法、建议或意见,以不断提高我们及贵司所提供给顾客的服务水平。
九、劳动事务咨询服务:
我们将对于所有与我们合作的企业,进行常年的劳动事务咨询服务。运用我们专业的知识及多年的经验,协助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进行劳动政策咨询。因为我们拥有长期从事劳动人事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士,并聘请了多位政府劳动人事主管部门的在职或退休专家担任顾问,他们精通劳动人事政策,经验丰富,对策恰当,可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劳动事务咨询服务。
十、服务专员:
我们将为贵司指定一名或多名咨询顾问承担上述或其他基于实际需要的工作。实行服务专员制,便于沟通,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十一、可实施劳务派遣人员类别:
1、 服务性行业(餐饮服务、客房酒店服务、保险等);
2、 商业企业(商场导购、促销人员、零售等);
3、 物业管理(保洁员、保安员、园艺、各技术工种等);
4、 装潢、建筑行业(各工种工人);
5、 国家事业单位(无事业单位指标职员如:银行储蓄员等);
6、 国有企业改制后所使用的合同制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