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视门铃物业工司收费标准
我国对物业费收取有规定:
这是2014年的,供你参考!
2014年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多少
核心内容:2014年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是多少?我国物业收取标准分为一级物业收费标准;二级物业收费标准;三级物业收费标准和四级物业收费标准。不过每个地方的物业费收取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由当地的物价局公布。
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如下:
一级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基础条件:
小区封闭;
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绿化率35%以上(包括水面);
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500平方米以上;
固定活动馆所300平方米以上;
专用固定停车泊位1个/3户;
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固定体育活动场馆不少于二项设施。
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美观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12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6、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2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2次。
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
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2次;扶手每天擦洗2次,保持干净整洁。
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5、按楼栋口、楼层收集垃圾,每天2次。
6、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7、垃圾设施每天清洁2次,无异味。
8、公共区域玻璃每周擦洗1次。
9、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10、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11、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2、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级收费标准:0.7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基础条件:
小区封闭;
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绿化率30%以上(包括水面);
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000平方米以上;
固定活动馆所200平方米以上;
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一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体育活动场地不少于一项设施。
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0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8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2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6、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1次。
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
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扶手每天擦洗1次,保持干净整洁。
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5、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2次。
6、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7、垃圾设施每天清洁1次,无异味。
8、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擦洗2次。
9、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10、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11、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2、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级收费标准:0.5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基础条件:
小区封闭;
有固定管理服务用房;
绿化率25%以上;
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500平方米以上;
固定活动馆所100平方米以上;有简单的体育活动器械、设施。
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8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巡逻,其中夜间巡逻不少于5次,每次巡逻不少于1小时,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5、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6、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半个月擦拭1次。
2、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扶手每周擦洗2次,保持干净整洁。
3、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4、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1次。
5、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6、垃圾设施每周清洁2次,无异味。
7、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擦洗1次。
8、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9、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10、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级收费标准: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基础条件:
小区基本封闭;
有固定管理服务用房;
有简单的绿地、树木、植物。
公共秩序维护
1、配备门岗室,设专人24小时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
2、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扶手每周擦洗1次,保持干净整洁。
3、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
4、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1次。
5、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6、垃圾设施每周清洁1次,无异味。
7、公共区域玻璃每2个月擦洗1次。
8、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9、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10、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在四级收费标准中,除基础条件、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外,《办法》中对房屋管理、设施维修养护、绿化养护管理和综合管理服务也列出了相应的规定,物业部门需符合所有条件,方能收取相应的费用。
2. 就业创业部门宣传栏要有什么内容最好新颖些的。。。
仅供朋友参考:
《劳动合同法》----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程延园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教授
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这部涉及千千万万劳动者切身利益、直接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历时一年半,经过了四次审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利益博弈、观点争鸣、法理思辨贯穿始终。与1994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坚持了《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的基本框架,并进一步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弥补了原有制度的缺欠,在兼顾企业利益的基础上,促进劳动者就业稳定。它的颁布和实施,对促进我国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劳动关系契约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基本特点。在我国,尽管自1995年以来一直在推进劳动合同的签订,但距劳动关系完全契约化还有相当距离。劳动合同制度确立了双向选择的用人机制,劳动关系双方有权依法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依法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但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长期供大于求,劳资双方在谈判、要价能力方面存在明显差别,因此劳动合同签约率低、劳动合同短期化、滥用试用期和劳务派遣等问题一直存在。为了规范和调控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关系的发展和运行,弥补现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存在的缺欠,解决劳动合同制度推行十多年来在用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劳动合同法》,有助于缓解劳资矛盾,建立和健全规范有序、合法合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一、完善劳动合同,规范用工制度
《劳动合同法》在规范用工制度上,实现了突破和创新,其制度安排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制度覆盖到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对劳务派遣制度进行规范以及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调整。
1. 走向融合,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与《劳动合同法》接轨
为了保护所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纳入了劳动合同管理的范围。《劳动合同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这一规定将劳动合同扩大到所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劳动者,越来越趋于全面保护,将使更多的劳动者得到法律的保护,也能够使各种类型的单位在用工问题上更加规范和完善。
我国事业单位劳动者有3000多万人,从2000年开始,国家加大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人事制度改革的配套文件,特别是200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规范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在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合同制度,打破了事业单位人员的身份界限,破除了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干部身份终身制以及用工制度上的固定工制,其实质是实行双向选择,由过去的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的转变。由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整体上归口人事部负责,主要执行国家人事法律政策,在管理体制、人员退出机制、社会保险的接续以及保险金来源等方面均不同于企业,一些配套的政策法规还不完善,使得事业单位在实行聘用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难以解决。《劳动合同法》将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纳入其调整范围,将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这一制度安排的意义在于,它打破了传统的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的界限划分,有利于建立统一的用工法律规范,从根本上改变事业单位的计划用工制度和固定工制度,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与《劳动合同法》接轨。
2. 明确非全日制劳动标准,规范灵活用工制度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化经济发展到全球化经济,传统的、标准的劳动关系呈现逐渐弱化趋向,“增加弹性”、“放松管制”和“经济全球化”成为劳动关系立法中的关键词汇。呼吁放松管制,倡导建立更加自由、更加灵活的劳动力市场就业机制,成为一种越来越强的声音。随着我国经济的多样化发展,企业类型和用工形式也日趋多样化,小时工、兼职、轮班等灵活就业形式大量涌现。但是,与用工越来越多样化现实不相适应的是,我国一直没有对灵活、弹性用工问题作出法律层面的规范,致使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常常面临维权尴尬。《劳动合同法》将灵活就业作为一个独立部分,规定非全日制是用工制度的形式之一,对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进行规范,专门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合同订立、社会保险、合同解除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制度不同,非全日制用工在劳动关系的确立形式、双重劳动关系、终止的灵活性以及有无经济补偿方面存在差异。非全日制用工,企业与劳动者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合同;企业终止用工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等。这些规定促进了非全日制灵活就业形式的发展。同时,针对非全日制用工缺少法律规制、劳动者权益经常受到侵犯、一些用人单位逃避法律责任等问题,《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的试用期以及工资支付作出了限制性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等。这些规定解决了灵活就业人员的维权问题。
3. 规制劳务派遣用工,明确劳务派遣中的权利义务
劳务派遣是近年来出现的另一种新型的灵活用工制度。与劳动关系不同,劳务派遣涉及派遣机构、劳动者和接受单位(实际用工单位)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它是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依据与实际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在经济全球化和企业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选择包括劳务派遣形式在内的新的雇佣形式,降低用人成本和风险,保证用工灵活性,成为许多国家企业用工制度的一种选择。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劳动经济白皮书》(2006年)提供的数据:2000年雇佣的劳务派遣临时工比例为20%,2005年上升至24%。其中男性比例由9·4%上升至12·5%,女性比例由31·6%上升至40·6%。这说明日本女性雇员中有2/5属于临时雇佣者,而在经济增长的1970年这一数字仅为12·2%。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一个正规的员工很难被解雇,现在公司都不愿意冒这个风险。企业景气的时候可以多招一点员工,企业不景气的时候又可能说声对不起,明天就不能再来了”。 [1]在日本,正式员工与派遣员工的收入相差一倍左右,而且在保险福利、退休金以及年休假方面也不尽一致。在中国,劳务派遣也是适应这一需要而产生,并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就业的劳动者数量也以惊人的速度在增长。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劳务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在劳动关系的归属、解雇保护、社会保险缴纳、福利待遇、同工同酬等方面存在差异,劳务派遣各方一旦出现纠纷,屡屡出现互相推诿、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因而规制劳务派遣关系成为劳动合同法中一个令人关注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主要从规定派遣机构、接受单位的义务以及被派遣劳动者权利方面对劳务派遣进行规制,引导这种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对派遣单位的规定,主要包括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在劳务派遣关系中的地位和相关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在劳务派遣三方关系中,劳务派遣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的职责,应当与被派遣人员签订不少于二年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即使在被派遣人员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也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人员,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也不得向被派遣人员收取费用。
对实际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劳动法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人员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人员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人员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也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劳动合同法》在规定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义务的同时,特别针对劳务派遣中最受诟病的同工同酬问题,明确规定:被派遣人员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被派遣人员有权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了避免被派遣人员在权益受侵害时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互相推诿,在法律责任的承担上,《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岗位、派遣与退回、参加工会等问题的规定,能有效避免劳务派遣发展的无序状态,使劳务派遣开始进入按照“游戏规则”规范发展的阶段。对使用派遣用工的企业来讲,应重新评估劳务派遣用工的风险和利弊,调整用工观念,使用工既符合法律要求又能够满足企业需要。
二、平衡劳资双方权益,寻求利益契合点
就个别劳动关系的规范而言,市场经济国家主要是通过制定劳动标准法进行调整,着眼于保障劳动者基本权利,包括工资、工时、解雇保护、最低就业年龄、安全与卫生标准等。从《劳动合同法》的具体制度安排看,总体上是定位于确定劳动关系标准的法律,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标准、履行变更标准、解除终止标准以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这一过程中权利义务的安排和设定。《劳动合同法》侧重于规范劳动关系的标准,这就涉及法律对合同双方干预的“度”的把握,若干预太多,将有悖于合同双方自由协商的原则;若干预太少,又不足以解决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的问题。尽管《劳动合同法》具有某些社会法特征,但终究不能降低其作为公法下的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性质。《劳动合同法》是在社会利益本位下追求劳资和谐、平衡规制,寻求劳资利益的契合点。
1. 寻求劳动关系双方权利分配的平衡
劳动合同立法的目标之一就是要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如何安排双方的权利义务是立法的焦点和难点,例如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到底是由劳资双方协商制定?还是由用人单位单方制定?一直是立法过程中的争论焦点。《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劳动合同法》还要求,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企业制定规章制度不再是企业管理者一方的事情,更不是企业单方就可以决定的事情。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环节,《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其民主管理的精神内涵,建立了劳资共决、协商机制。
2. 寻求实体权利与法定程序的平衡
《劳动合同法》通过实体权利和法定程序设定之间的平衡,来寻求劳资双方利益的契合点,如经济性裁员的实质条件和法定程序的规定就体现了这一点。经济性裁员制度本质上属于劳动合同的无过错性单方预告解除,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避免的一种现象。但大量裁员势必造成大量的劳动者失业,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对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既要允许又要从严规制。《劳动合同法》在放宽裁员的实质性条件的同时,从程序上对经济性裁员进行限制。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裁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这一规定将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等非经济原因也纳入到裁员的范围。同时,法律还规定了裁员时对弱势劳动者的保护,即企业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那些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这一规定适当放宽了对企业裁员的经济性原因的真实性和严重程度的控制,规定了裁员要考虑被裁减人员的家庭负担、工龄、职业资格、年龄和身体状况等因素。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裁员的程序性条件,主要包括工会对经济性裁员的干预力度、预告期、被裁减人员的就业保护等。《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劳动合同法》从程序条件的设定上,加强了工会在经济性裁员程序中同雇主的协商功能,强化工会对雇员的劳动保护,确保被裁人员的优先录用权的实现。《劳动合同法》对裁员条件和程序的规范,是兼顾企业和劳动者的利益,既确认企业可以根据竞争需要裁减人员,又保证被裁减人员获得补偿,个别特困群体享有特殊保护,从实体权利和程序规制方面寻求劳资利益的平衡。
3. 寻求双方协商与法律规制的平衡
《劳动合同法》通过设定法律底线与确保双方自由协商来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将双方的协商限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劳动合同法》对培训协议的规定就体现了这一精神。法律规定了签订培训协议的条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的支付数额由双方协商约定,但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者违约时,实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劳动合同法》一方面规定了签订培训的条件、对违约金的数额和实际支付数额进行了封顶限制,另一方面又授权双方对服务期的期限和违约金的具体数额进行协商约定,即劳资双方在法定的范围内,可以协商约定相关的权利义务。竞业限制和保密条款的规定也是如此,《劳动合同法》一方面强制性规定了竞业限制的最长期限、人员范围以及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和范围,同时,也赋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并具体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违约金的数额、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只要双方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是合法有效的。
三、增强弱者博弈能力,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否要坚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直是立法过程中争论的焦点。由于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实际处于弱势地位,劳动合同立法在兼顾企业利益的基础上,体现了向弱势劳动者倾斜的精神,以确保公平,促进和谐。《劳动合同法》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基础上,通过一些强制性规定,增强了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博弈能力,强调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
1. 不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
事实劳动关系是多年来劳动合同制度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据抽样调查统计,建筑业、餐饮服务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40%左右,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在30%左右,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20%。很多用人单位为逃避法律义务,节省开支,往往不与劳动者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发生纠纷时推卸责任,拒不承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针对目前不签订劳动合同较为普遍的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没有签订合同的,则直接视为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对事实劳动关系是严格禁止的,并且加重了处罚力度,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事实劳动关系,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2. 规定试用期最低工资标准
针对有些用人单位恶意延长试用期限,《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合同法》明确将试用期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挂钩,即合同期越长,相应的试用期也越长,并针对试用期的工资作了限制性规定,对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以降低成本具有约束作用。
3. 将职业危害条款纳入合同必备条款
目前,我国受到职业危害的人数超过2亿人,其中绝大多数是农民工,中小企业职业病危害突出。《劳动合同法》增加了相关条款,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仅要如实告知有关职业危害的情况,还应将职业危害和防护措施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4. 严格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在拖欠工资问题上,《劳动合同法》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只要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没有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遏制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现象。此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5. 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因用人单位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等,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6. 对劳动者违约责任作了限制性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违约金条款作了限制性规定,除违反服务期协议以及竞业禁止协议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对违约金的约定作了严格的限制。
7. 劳动合同终止,企业也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一规定,改变了《劳动法》规定的合同到期终止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做法。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不再使用劳动者的,要按劳动者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
8. 加大用人单位违法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在平等保护合同双方的同时,强调向劳动者倾斜,加大了对用人单位违法的处罚力度。对用人单位延期或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以及经济补偿金的,《劳动法》规定对工资报酬是加付25%的补偿,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加付50%的补偿。《劳动合同法》则将两者统一起来,并提高了罚则,在50%~100%之间,由劳动行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予以考量。这一规定加大了对用人单位违法的处罚力度。
四、确保公平,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作为促进竞争和保护劳动者的工具,应坚持鼓励市场经济以提高国家经济竞争能力与坚持对劳动力市场管制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原则,在劳动者权益和企业权益之间寻求平衡。完全由市场来调节劳动力供给状况是不可取的,为了获得长期经济繁荣,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具有重大意义。在一个更加灵活的新经济环境中,如何妥善处理企业效率与保护弱者的公平之间的平衡关系,是立法解决现实劳动关系问题的关键。《劳动合同法》为确保公平,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对劳动合同制度作了突破性的规定。
1. 鼓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施行《劳动法》十三年的过程中,劳动合同短期化一直是比较突出的问题,很多企业只用劳动者的青春期,严重影响了劳动者权益,致使劳动者缺乏安全感和稳定感。《劳动合同法》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常,无固定期限合同对劳动者的保障程度更高,企业要解雇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要受到法律的限制,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解雇员工,其目的是维持持续稳定的劳动关系,使劳动者能长期规划其生活、工作和职业,企业也能对员工进行培训和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不仅扩大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范围,而且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也做了调整。《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在该问题上的主要区别是以前由劳动者求着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现在则转变为由用人单位主动找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可以预见,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逐步成为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常态,中长期用工将成为劳动合同用工的主要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稳定的劳动关系也不等于“固定”、“僵化”的劳动关系。长期以来,终身制、“铁饭碗”是大多数人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认识,其实这种理解并不准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没有确定终止时间并不等于就是“终身”,而是指用人单位要解除合同,必须具备法定的理由,没有法定理由不能随便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或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仍可以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加强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
《劳动合同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劳动合同法》的这些规定,进一步指引了市场经济中政府、工会组织在微观劳动合同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通过加强工会的力量,努力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趋于法律地位上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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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要出公司的宣传栏,求几个小笑话,最好能大家看了就笑得,让大家上班都很开心。
妈妈正在教自己的女儿——三岁的丫丫识字。丫丫不认识树木的木字。于是,妈妈便问道:丫丫,你看一下小板凳是什么做的呀?丫丫看了一下,奶声奶气的回答:小板凳是屁股坐的。
四岁的托尼让爸爸做事,爸爸多不理睬,托尼却发现爸爸对妈妈唯命是听。有一天,托尼对爸爸大叫:我就是妈妈,快点给我拿一个苹果!!!!!
9岁的小威因为丢了钱,站在路边哭泣。这时,有个人走过来问他:“小朋友,你怎么啦?”小威说:“我丢了一元钱。”这个人说:“嗨,别哭了,叔叔给你一元钱。”小威破涕为笑,可接过钱后,又哭了起来。这个人说:“你怎么还哭啊?”小威看着钱答道:“刚才不丢就好了,那样我就有两元钱了。”
路上,5岁的小丽指着前面的一个人对妈妈说:“妈妈你看,那个人头上一根头发都没有!”妈妈赶紧说:“小声点儿,让人家听见多不好。”小丽感到奇怪地说:“怎么啦?他自己还不知道吗?”
5岁的小叮当被妈妈带去看病,医生为了让小叮当不那么紧张,指着他的耳朵逗他:“小朋友,这是你的鼻子吗?”小叮当看了看医生,转过头来很严肃地对妈妈说:“妈妈,我们需要换一个医生了。”
1、有次等公共汽车时,开过去一辆宝马,旁边一位高人对他身边的人说:“看,刚过去那辆就是IBM。”
2、我一朋友在联通实习,一天,一老头走近来,劈头盖脸就来句“给我办张移动卡,好吧?”然后我那朋友头也不抬的就来句:“师傅,有人来砸场子!”
3、同事去见客户,可能是紧张,一开口便是:“刘先生你好,请问你贵姓啊?”汗啊。
4、以前地理老师是个男的,特别暴力,谁一说话或走神上来就是一拳,但不打女生,有个新的女生不知道,还以为男女平等,有一次她上课偷着看漫画,被地理老师发现了,走到她面前来,还没任何表示,这女同学先吓的小脸煞白,高呼:非礼啊。我们地理老师瀑布汗。
5、我同学说:我搁的洗衣粉太多了。另外一个问:什么?你哥的媳妇儿太多了?
6、一日风大,自行车倒了一排,只听一同学边扶车边说:谁的奔驰压了我的宝马?
7、我以前打电话给男朋友他们宿舍,结果不是他接的,有点不好意思,就胡编了一个名字,说:“XX在么?”想假装找错人就完了~~对方迟疑了一下,说:你等等啊,我给你叫去。我当时就晕菜了!赶紧吓的把电话挂了。后来问男朋友,他说他们对面宿舍一男生叫我编的那名字。
8、上次在国外,在街边看见一个做糕点卖的帅哥,我和朋友一边买一边说他像猫王,他听见我们在说他,就问我们说什么,我想了半天:“kingofmiaomiao(喵喵)。”
9、宿舍女友与网友通上话了那头显然很兴奋:喂,我是王小亮,你猜我是谁?晕倒不起……
10、从一个朋友那里学到一句话:送你十个字——有他妈多远,滚他妈多远。记得第一次他对我们一群人说这个时,就看到所有人都在下面扳指头数是不是十个字……,更牛的是,我拿这句话对n个朋友说过,基本90%以上都会迟疑片刻,口中默念或者手指头略动,然后一脸的笑意说,靠,还真的是十个字。屡试不爽啊,呵呵!
(好冷啊,现在是冬天诶,害人啊....)
·新年来临,祝你成为:悠闲鼠,大力牛,威猛虎,乖乖兔,高贵龙,吉祥蛇,千里马,温顺羊,聪明猴,勤快鸡,忠诚狗,快乐猪!
·一斤瓜子二斤枣,祝你好运来得早;一斤糖果二斤蕉,祝你吉祥不会跑;一斤花生二斤桃,祝你钱财滚滚进腰包!
·除夕之夜,送去四菜一汤:红烧开心,清蒸友情,爆炒财富,水煮健康,天天快乐汤,还有一瓶兰陵陈年好运酒,再送一碗永远无忧饭,新年快乐。
·过年了,俺给您整了幅对联!上联:为你苦,为你累,为你哗哗掉眼泪。下联:为你痴,为你狂,为你框框撞大墙。横批:关系岗岗的。预祝新年吉祥!
·新年将至,为了地球环境与资源,请减少购买传统纸制贺卡,你可在大面值人民币上用铅笔填上贺词,寄给我!感谢你对环保事业的支持!祝你幸福快乐!
·新春大吉!祝你人气超越圣母,财气敢当比尔盖茨之母,英气胜过萨达姆,帅气直追贝克汉姆,国际超人非你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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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甭管大海再多水,大山再多伟,蜘蛛再多腿,辣椒再辣嘴,也甭管拉D有多鬼,美国有多累,总之春节你最美!新春快乐!
·这次发短信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锻炼指法,二是联络感情,我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今天除夕,新的一年马上来到了,送句有技术含量的话:春节快乐!
· 四大幸事:除夕订到年夜饭,出门拦到出租车,串门拿到压岁钱,初一放假到十五;祝你正财、偏财、横财,财源滚滚;亲情、友情、私情,情情如意!
·因考虑到过几天会有铺天盖地的祝福短信堵塞网络,有理想有远见且智慧过人的举世无双宇宙超级无敌天才提前恭祝:古得古得死大滴,队队阿普,嗯得嗨皮牛野儿!
·新年到了,想我吗?想我就按,再按,你那么想我吗?我说想我才按。还按!没想到你这样想我,好感动!又按!我热泪盈眶。
4. 物业费构成,物业费包括什么,收取标准是什么
物业费包括哪些:
1.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业主交的物业费用一部分将用于支付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加班与服装费等。
2.物业共用部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其中有电梯,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路灯、楼道灯完好率,电气、燃气、消防系统设备维修保养费。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包括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的清洁
4.管理区域秩序维护,其中有小区安保巡逻等。
5.物业管理服务固定资产折旧费。
6.和业主协商的其他费用。
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原则如下:
1、不得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2、与住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据住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收费标准过高,住户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住户的支持,反之,收费标准过低,则物业管理公司赔本服务,这又违背市场规则。
3、优质优价,兼顾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务档次越高,则收费标准越高,特约服务一般比公共服务的收费标准要高,对商业部门的收费比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一般要高。
4、微利原则。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否则服务项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赔本就越多。
5、公平有偿原则。具体体现在“谁使用,谁付费,谁受益,谁付费”。不管使用人的身份是业主还是租户,都应该为其所用的物业支付管理费,使用得越多,付费也就越多。不同使用人分摊管理费是按使用物业的建筑面积大小计收。
5. 我想起个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宣传栏的标题,要求要有交通,生产,消防字样的·,题目最好简洁,求
以下是总片:你可以参考下!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人人讲安全 安全为人人
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
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
安全生产 重在预防
生产必须安全 安全促进生产
落实安全规章制度 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
安全——我们永恒的旋律
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
寒霜偏打无根草 事故专找懒惰人
甜蜜的家盼着您平安归来
安全知识 让你化险为夷
安全勤劳 生活美好
抓好安全生产促进经济发展
传播安全文化 宣传安全知识
安全来于警惕 事故出于麻痹
防微杜渐 警钟长鸣
人人讲安全 家家保平安
严是爱,松是害,搞好安全利三代
防事故年年平安福满门 讲安全人人健康乐万家
健康的身体离不开锻炼 美满的家庭离不开安全
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证 事故是人生悲剧的祸根
劳动创造财富 安全带来幸福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 安全是职工的生命
为安全投资是最大的福利
安全是最大的节约 事故是最大的浪费
麻痹是最大的隐患 失职是最大的祸根
安全生产,生产蒸蒸日上;文明建设,建设欣欣向荣
不绷紧安全的弦 就弹不出生产的调
安全花开把春报 生产效益节节高
忽视安全抓生产是火中取栗 脱离安全求效益如水中捞月
幸福是棵树 安全是沃土
安全保健康 千金及不上
安全为了生产 生产必须安全
宁绕百丈远 不冒一步险
质量是安全基础 安全为生产前提
疏忽一时 痛苦一世
生产再忙 安全不忘
小心无大错 粗心铸大过
时时注意安全 处处预防事故
粗心大意是事故的温床 马虎是安全航道的暗礁
蛮干是走向事故深渊的第一步
眼睛容不下一粒砂土 安全来不得半点马虎
杂草不除禾苗不壮 隐患不除效益难上
万千产品堆成山 一星火源毁于旦
安全是增产的细胞 隐患是事故的胚胎
重视安全硕果来 忽视安全遭祸害
快刀不磨会生锈 安全不抓出纰漏
高高兴兴上班 平平安安回家
秤砣不大压千斤 安全帽小救人命
安全不离口 规章不离手
安全是朵幸福花 合家浇灌美如画
安不可忘危 治不可忘乱
想要无事故 须下苦功夫
入海之前先探风 上岗之前先练功
筑起堤坝洪水挡 练就技能事故防
骄傲源于浅薄 鲁莽出自无知
防护加警惕保安全 无知加大意必危险
骄傲自满是事故的导火线 谦虚谨慎是安全的铺路石
镜子不擦试不明 事故不分析不清
事故教训是镜子 安全经验是明灯
愚者用鲜血换取教训 智者用教训避免事故
记住山河不迷路 记住规章防事故
不懂莫逞能 事故不上门
闭着眼睛捉不住麻雀 不学技术保不了安全
熟水性,好划船;学本领,保安全
管理基础打得牢 安全大厦层层高
严格要求安全在 松松垮垮事故来
好钢靠锻打 安全要严抓
群策群力科学管理 戒骄戒躁杜绝事故
专管成线,群管成网;上下结合,事故难藏
6. 十大不文明现象的解决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三讲一树一提高”集中活动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央文明委、全国爱卫会的通知精神为依据,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找整治各种危害健康、污染环境的不文明行为和不良陋习,推动抗击非典和创卫工作的深入进行。通过开展集中活动,进一步提高公民素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形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活动重点
这次“三讲一树一提高”集中活动,重点是“改陋习、树新风”。即结合实际,革除长期以来存在于人们身边,不仅危害群众健康,污染社会环境,而且直接败坏了社会风气的“十大陋习”:1、随地吐痰;2、乱倒垃圾;3、随地便溺;4、群食共餐;5、酗酒赌博;6、乱说脏乱;7、乱写乱画;8、公共场所抽烟;9、光脚赤背上街;10、封建迷信活动。家属区要突出解决“五乱现象”:1、物品乱堆放;2、污水乱泼;3、煤球棚乱搭;4、线绳乱扯乱拉;5、墙体乱写乱画。通过摒弃这些不良陋习,在我家属区树立和弘扬珍惜生命、关爱他人的社会新风,举止得体、遵从礼仪的文明新风,整洁干净、注重健康的卫生新风,崇尚知识、追求真理的科学新风,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
三、方法步骤
“三讲一树一提高”集中活动安排三个月时间,分为五个阶段,分步实施,逐步推进。
1.宣传发动阶段(6月14日——6月20日)
⑴召开动员会,集中活动正式启动。6月16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革除陋习、从我做起”的系列教育活动,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文明言行,树立机关良好形象。6月20日前有关科室出一期“三讲一树一提高”专题宣传栏。家属区也要利用墙体黑板搞好宣传发动。集中活动期间,专题宣传板报不少于6期。要通过广泛的发动使这一活动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引导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开展“三讲一树一提高”活动的重大意识,进一步认识不良行为的危害性,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自觉克服不良习惯,维护社会公德。6月20日,紧贴创卫,紧靠创文明气象系统,在市区开展一次“万户市民扮山阳,清洁家园大扫除”活动。通过高密集度的宣传,迅速掀起一场全民活动热潮,动员广大群众齐心协力,革除陋习,移风易俗,共创文明。
2.查摆陋习阶段(6月21日—6月26日)
各单位要从抗击非典的高度,从工作实际和干部群众的生活实际出发,认真查摆各种不文明行为,不卫生习惯,不讲科学的表现。通过召开班子会、生活会、座谈会等形式,查摆问题。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切忌敷衍了事。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及时整理归类,提出整改的意见和措施,并张榜公布。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等不靠不拖,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查摆的情况26日前报送局办公室。
3.集中整治阶段(6月27日——7月26日)
集中整治阶段是这次活动的关键。集中整治的力度如何,直接反映和折射出整个活动的效果。这个阶段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针对查摆出来的不文明行为和不良陋习,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对严重危害公共卫生和社会风尚、群众深恶痛绝的陋习,集中力量进行解决。通过集中力量解决问题,使本单位的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卫生习惯初步养成、健康意识大大增强。集中整治中,家属区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发动家属积极参与,搞好集中整治,解决“五乱”现象,并以此为契机,使家属每个成员养成文明卫生习惯。二是各单位要配合市、区开展一系列主题活动:“治理城市牛皮癣,彻底铲除小广告”集中行动;“除四害”集中行动;城市市容专项整治;犬类专项整治工作;“美化山阳,万家洁净”活动;“崇尚科学,倡导文明”科普教育活动;“预防非典,强健体魄”系列体育活动;“你丢我捡,保护环境”活动;“争做文明市民”活动等。
4.建章立制阶段(7月27日——8月15日)
良好习惯的养成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一整套贴近实际、行之有效、长期管用的规章制度做保证。各单位要总结前三个阶段的经验教训,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巩固集中整治效果。建立“改陋习、树新风”长效机制,让单位和社会环境长期保持清新整洁、规范有序。进一步落实《焦作市民文明公约》、《焦作市民十不准》,抓好市政府《关于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通告》、《关于从重处罚随地吐痰乱倒垃圾行为的通告》的实施。通过实施真正管好自己的口,不随地吐痰,不说不文明的话;管好自己的手,不乱扔乱倒垃圾,不做不文明的事;管好自己的腿,不践踏花木草地,不走不文明的路。
5.总结提高阶段(8月16日——9月13日)
主要是认真总结“三讲一树一提高”集中活动的经验,并形成书面材料,报“三讲一树一提高”集中活动办公室。活动结束后,组织经验交流会,总结表彰在此次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两点要求
1.为切实抓好“三讲一树一提高”集中活动,局里成立“三讲一树一提高”集中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局办公室(电话:3935059)。整个活动由办公室、人事科牵头,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三讲一树一提高”集中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和任务分解,明确目标,狠抓落实。
2.整个集中活动,要坚持“两个始终”、“六个结合”。“两个始终”,即坚持宣传教育贯彻集中活动始终,努力提高全民素质;坚持边查边改贯彻集中活动始终,保证集中活动效果。“六个结合”,即坚持与“双创”工作相结合,打造焦作气象文化;坚持与“创卫”工作相结合,努力实施项目达标;坚持与防治非典工作相结合,筑起防治工作的坚强防线;坚持与家属区建设相结合,提高家属居民的生活质量;坚持与气象行业服务承诺相结合,确保让领导满意、群众满意、用户满意;坚持与道德建设相结合,提高公民整体文明素质。
7. 三级物业管理包括哪些服务内容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都有哪些?怎么判定居住过程中的相关事项是不是物业负责的?一起来看看这篇文章吧。
(一)综合服务
1、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等有偿便民服务的,并公示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
2、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服务标准,建立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公开、监督制度。
3、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及时处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
4、广泛的应用专门的物业管理软件、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情况、设备档案和日常办公进行管理。
5、按合同适时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娱乐活动。
6、小区业主支持和配合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对物业管理服务满意度抽样调查,满意率达90%以上,及时改进薄弱环节。
7、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应全部持有物业管理人员职业上岗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
8、全体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服务意识高,敬业精神高,业务素质强,行为语言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9、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物业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消防培训及其他服务培训。
(二)房屋管理及维修养护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提供服务。
2、小区出入口设有小区房屋、道路平面示意图、宣传栏,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的标识齐全、规范、美观。
3、房屋外观(包括屋面、露台)完好、整洁;公共楼梯间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
4、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私自拆改管线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相关主管部门。
5、每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6、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
7、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8、急修半小时内、其他保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建立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标志、标识齐全、规范,不随意改变用途,共用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日常的管理和维修养护情况良好。建立有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3、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更新改造。
5、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水、电、电梯、中央空调、监控等设备运行保养人员技能熟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7、路灯、楼道灯、景观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5%以上,按约定时间定时开关。
8、设备用房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9、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通畅;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及火灾消防预案。
(四)绿化养护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花草树木生长良好,无枯死、无树挂,适时修剪、疏密得当,有良好的观赏效果;树形符合自然特征, 整形植物保持一定形状。发现死树在一周内清除,并适时补种。
3、草坪生长整齐,及时进行修剪,及时清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孳生;无垃圾、无烟头纸屑。
4、绿篱枝叶较茂密,适时进行修剪,绿篱根部无死枝枯叶及杂物,当天清除修剪废弃物。
5、适时组织防冻保暖,预防病虫害,病虫害无明显迹象。
6、园林建筑和辅助设施完好,整洁无损。
7、绿化地设有提示人们爱护绿化的宣传牌。
(五)保洁服务
1、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果皮箱或垃圾桶,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保持垃圾设施清洁、无异味;垃圾袋装化。
2、有健全的保洁制度,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公共区域设专人保洁,每天清扫2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2次,每周拖洗1次;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日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周清洁1次;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共用部位设施设备每周擦拭2次;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
3、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水井、化粪井、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每半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5、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6、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开展毒和灭虫除害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六)协助公共秩序
1、门岗室整洁,公共秩序维护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有明显的标志。
2、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昼夜有专人站岗值守,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有效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3、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1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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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宣传栏内容关于新学期新气象的,谁可以帮帮我查些资料什么的
播种一个信念,收获一个行动;播种一个行动,收获一个习惯;播种一个习惯,收获一个性格;播种一个性格,收获一个命运。同学们,好好播种,好好把握吧!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亲爱的同学们,请珍惜每一个晴朗的早晨,全身心地投入学习,让那灿烂的朝阳点缀我们的壮丽人生;
创设一个环境:安全、稳定、文明、有序。
新学期 新环境 新起点 新气象
多点文明,多点创新,让校园更美好。
学习是首要,安全更重要。
多一份呵护,多一片绿地。
以真诚为半径,以尊敬为圆心。
要想成绩好,动手又动脑,要想环境美,大家齐创造。
让每个孩子都走向成功!
实践新课程,创造新教育。
新学年新风貌,工作学习更高效
素质高一分,形象美时分,学校是我家,关爱你、我、他。
“新学期,你我共同努力!”
“祝福你,新学期,进步多多,收获多多!”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树立一个信心,我能我行
自信心对我们的学习很重要。我们读书学习,需要有决心、有信心、有行动。
创立一种学风:认真、勤奋、刻苦、求是
校园是美丽的银河,朗朗书声是银河上回荡的清波,老师踏着清波,把希望的种子播撒,希望就从这里开始.
每个人都有一个未来的梦想,每个人对明天都有所希冀.希望,携着你的手,进入一片人生的开阔地.
希望,是人们内心生气昂然的激情,是对生命充实的渴望,即如绿叶与阳光的交流.
希望,是热情之母,它孕育着荣誉,孕育着力量,孕育着生命.
希望,是茫茫天宇间的一个闪烁的星宿,她使人飞奔\驰骋,充满着诱惑.
希望,是那么深不可测,高不可攀.勇敢勤奋的人会想尽办法去摘取,使之成为自己的现实;懒惰蠢钝的人只会永远地张着大口,茫然地看着希望飞逝在别人的领空而不思进取.
希望,是未来;希望,又在于今天;希望,就是我们自己.
学校是母亲,我们永远不会把她忘记!即使我们长大成人,周游了全世界,见过了大世面,她那质朴无华的教学楼和生机盎然的花园----那使我们的知识之花最初萌放的地方,都将永远保留在我们的记忆之中.
人的一生中最美好最纯真的,是校园生活,人的一生中最短最快的,也是校园生活.请你一定要珍惜!
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攀登理性之巅,没有一躇而蹴的捷径,只有奋斗拼搏,学好一门知识,不是只学懂,学会,还要学精、会做。力争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适用人才
“一年之际在于春”,只有在春天辛勤地耕耘,才会在秋天结出累累硕果。
“一日之际在于晨”,让我们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天,勤奋学习,把自己培养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
新的学期开始了,校园里又传出了朗朗的书声,每个同学都在创造属于自己的知识乐园。我想:如果每个人都在自己小时候珍惜时间,认真读书,好好掌握知识,长大后为国出力,那我们的祖国一定会变得更加繁荣、富强。我祝愿大家以后都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让我们打开双手,把梦想实现吧!
呵呵,我就是办这个的,相信有你需要的!
9. 物业费包括什么服务项目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办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