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急求有关森林林业旅游发展的宣传标语,有知道的给个,大兴安岭的
1、加快林业发展,实现山川秀美
2、加强生态建设 维护生态安全
3、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
4、坚持以生态系统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
5、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
6、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文明社会
7、大力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
8、加快发展 改善生态环境 保障国土生态安全
9、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
10、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
11、加强林业结构调整 提高林业经济效益
12、鼓励各种社会主体投资发展林业
13、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
14、不断提高全民族的生态安全意识
15、为建设山川秀美、生态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16、坚持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
17、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生态效益优先
18、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
19、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实行林业分类经营和管理
20、尊重自然和经济规律 因地制宜 乔灌草合理配置 城乡林业协调发展
21、强化科教兴林,坚持依法治林
22、城市绿化要坚持美化环境和生态功能相结合
23、把森林收入城市,把城市建在森林
24、构筑京津绿色屏障 再造河北秀美山川
25、增加森林资源,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
26、切实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
27、恢复林草植被,治理水土流失,确保生态安全
28、造林就是造钱,造林就是造水,造林就是造富
29、植下千顷树,福泽荫后人,国土绿起来,人民富起来
30、森林像水库,有利农林牧,雨多它能蓄,雨少它能吐
31、国土绿起来,林业活起来,人民富起来
32、没有森林就没有人类
33、森林无价宝,人类少不了
② 林业法律法规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森林权属
第三章发展规划
第四章森林保护
第五章造林绿化
第六章经营管理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保障森林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森林、林木的保护、培育、利用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保护、培育、利用森林资源应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保育结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实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完成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和森林防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公开考核结果。
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需要,建立林长制。
第五条国家采取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措施,支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森林生态保护修复的投入,促进林业发展。
第六条国家以培育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对公益林和商品林实行分类经营管理,突出主导功能,发挥多种功能,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
第七条国家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大公益林保护支持力度,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指导受益地区和森林生态保护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等方式进行生态效益补偿。
第八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照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的规定,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森林保护和林业发展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
第九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林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林业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相关机构或者设置专职、兼职人员承担林业相关工作。
第十条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每年三月十二日为植树节。
第十一条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林业科学研究,推广先进适用的林业技术,提高林业科学技术水平。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工作,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新闻媒体、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志愿者等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活动。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森林资源保护教育。
第十三条对在造林绿化、森林保护、森林经营管理以及林业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森林权属
第十四条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国家所有的森林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务院可以授权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履行国有森林资源所有者职责。
第十五条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登记造册,核发证书。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登记。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森林、林木、林地。
第十六条国家所有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可以依法确定给林业经营者使用。林业经营者依法取得的国有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使用权,经批准可以转让、出租、作价出资等。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林业经营者应当履行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的义务,保证国有森林资源稳定增长,提高森林生态功能。
第十七条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地(以下简称集体林地)实行承包经营的,承包方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承包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包方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转让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十八条未实行承包经营的集体林地以及林地上的林木,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公示,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依法流转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十九条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流转期限、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流转期限届满林地上的林木和固定生产设施的处置、违约责任等内容。
受让方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造成森林、林木、林地严重毁坏的,发包方或者承包方有权收回林地经营权。
第二十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管护并按照国家规定支配林木收益。
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城镇居民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
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营造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营造的林木,依法由营造者所有并享有林木收益;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一条为了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征用林地、林木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二十二条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前,除因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外,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或者改变林地现状。
③ 森林防火宣传内容是什么
1、森林火灾的危害: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具有毁灭性的后果。森林火灾不只是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而且还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和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甚而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尽管当今世界的科学在日新月异地向前发展,但是,人类在制服森林火灾上,却依然尚未取得长足的进展。
2、森林火灾的种类及分类:根据森林火灾燃烧部位,蔓延速度,受害部位和程度,大致可把森林火灾分为三大类:地表火、树冠火、地下火。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3、火险天气:在森林可燃物和火源具备的情况下,林火能否发生主要取决于火险天气,一般来说,火险天气也就是有利于发生森林火灾的气候条件,如气温高、降水少、相对湿度小、风大、长期干旱等。
4、森林扑火工作实行的原则:森林扑火工作实行发动群众与专业队伍相结合的原则。林区所有单位都应当建立群众扑火队,并注意加强训练,提高素质;国营林场还必须组织专业扑火队。
5、森林火险等级划分:森林火险等级分为五级。
一级为难以燃烧的天气可以进行用火;
二级为不易燃烧的天气,可以进行用火,但出可能走火;
三级为能够燃烧的天气,要控制用火;
四级为容易燃烧的高火险天气,林区应停止用火;
五级为极易燃烧的最高等级火险天气,要严禁一切里外用火。
④ 如何加强林业在涉农方面的法律发规的宣传普及力度
这东西,你上网一搜不都是么?
一是利用电视台、广播等制作宣传专题报道,大力宣传林业生态建设、发展可持续林业的重要性;二是通过发送手机信息,宣传全民义务植树的巨大成就,宣传全社会、全民巩固绿化建设成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制作条幅,在主要道路和人口聚集区张贴;四是印发宣传单、张贴标语布告,宣传党和国家在造林绿化、义务植树等有关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义务植树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宣传新时期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的重要意义,宣传义务植树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激励全社会踊跃投身造林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事业;五是出动宣传车,进行进村入户宣传,并制作林业法律法规宣传万年历册子下发到户;六是利用全县护林员逐户进行登记宣传;七是聘请专家,分批举办了由林农、木材采伐从业者、木材加工、收购业从业者参加的讲座,科学客观的讲述保护林业建设成果的重要意义。
⑤ 请问上海哪里提供认领树木的服务
情至纯时,以树为证!世纪公园常年树木认养活动
2003年02月09日 14:49
上海世纪公园贴心推出“心愿林”“爱心林”“爱情林”“相约林”常年树木认养计划,打造树木认养概念。
上海世纪公园从2002年3月份起在公园内开辟出四块树木认养主题林,它们是“心愿林”“爱心林”“爱情林”“相约林”,你可以给自己认养的小树起个好听的名字,并将心愿与祝福写在认养牌上,认养期间,每年还可以回到世纪公园免费“探亲”,参加世纪公园一年一度的大型认养活动。每年认养费用:80元左右,企业或个人均可认养。
特别认养介绍
1、“心愿林”认养
为自己许个心愿,前来认养一棵树吧,它寄托了一个思念,表达了一段情怀,献上了一份祝愿。祝福语:“希望你能与我牵手”等
2、“爱心林”认养
表达了爸爸、妈妈对心肝宝贝的殷切盼望与浓浓亲情。随着岁月流逝,小孩变成大人,父母成为老人或故人,这里依然留着那份甜蜜心醉的亲情。祝福语:“你是我们永远的宝贝”等。
3、“爱情林”认养
无论你是单身还是已婚,只要你的心中充满着对爱情、对爱人、对婚姻的美好盼望与祝福,就来认养吧。祝福语:“执子之手,与子携老”等
4、“相约林”认养
老朋友、好朋友、即将各分东西的同学,一起去认养一棵树,每年定期相约在认养树下聚会,回忆相处时期或学生年代的美好时光,畅谈远大目标,彼此鼓励,生活是多么美好。祝福语:“永远的好朋友”等。
-认养(3、5、10、15、20年)价格表——
①270元/3年(90元/年):认养当日可免费5人游园,每年赠送2-3张入场券;
②425元/5年(85元/年):认养当日可免费5人游园,每年赠送2-3张入场券;
③800元/10年(80元/年):认养当日可免费5人游园,每年赠送2-3张入场券;
④1125元/15年(75元/年):认养当日可免费5人游园,每年赠送2-3张入场券;
⑤1400元/20年(70元/年):认养当日可免费5人游园,每年赠送2-3张入场券;
咨询电话:58335621,58337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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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这个时间更近些
上海市徐汇区绿地认养方案
徐汇区绿地认养工作,在上海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徐汇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进行组织和管理。认养活动作为我区全民义务植树的一种方式,采取市民和社会自愿与有效引导相结合,及时应用绿化林业信息系统,实地和网上认养两种方式并举,简便认养操作流程,使认养工作做到规范、有效、长效。
一、认养原则、要求及形式:
1、绿地认养应坚持自愿的原则,不得改变绿地产权关系,认养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其认养的绿地内增加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改变绿地的性质和功能,也不能作商业广告。
2、认养绿地的养护及资金标准,参照市相关标准设定或协商而定。
3、采取委托认养形式,通过认养协议或登记形式,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进行登记入册。认养单位按协议要求,提供相应的资金,委托专业绿化单位实施养护管理工作。一般情况下,达到竖标志牌或冠名条件的要签定协议,其它登记即可。
二、认养范围及资金标准:
1、徐汇区实施绿地认养范围(见认养地点)
2、树木认养:单位300元/棵,个人30-50元/棵,
学生10-30元/棵。
3、古树名木认养资金标准协商而定。
4、绿地认养:单位30元/平方米,个人或学生6-10元/平方米。
三、认养方式及相应的套餐服务:
(一)集体认养大面积绿地:各种企业、事业、社会团体认养绿地,认养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认养期限三年以上的可以享受绿地冠名权,如“* * *绿地片”;认养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认养时间一年以上的,可以竖立标明认养单位的标志牌。同时享受在绿地允许范围内组织集体纪念活动的权利,并获得市、区绿办的简报及相关绿地信息通报资料。
(二)家庭、个人认养绿地或多株树木:认养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或认养树木20株以上,认养时间三年以上的,可以在绿地内竖立标明认养家庭或个人名字的标志牌,并授予该绿地荣誉护园家庭或个人称号。
(三)学生以班、团集体认养绿地或多株树木:认养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或认养树木20株以上,认养时间一年以上的,可以在绿地内竖立标明认养班、团集体名字的标志牌,享受在绿地允许范围内组织集体纪念活动的权利。
(四)其他单位、个人认养:可认养一株或多株树木,将获得认养证书、挂牌及认养树木相关资料。
四、组织管理:
认养资金专款专用,由市绿办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对认养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徐汇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一月
⑥ 关于林业学院的宣传海报侧重什么方面
我想,侧重点应放在生态,因为林业对生态的影响是最直接的了。
⑦ 急求一篇关于林业系统的学法,用法的心得体会
“四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获得市“三五”普法先进单位的基础上,再接再厉,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精神和要求,着眼于干部群众法律素质的提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
法治林活动,基本实现了普法由内向型向外向型拓展、管理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的转变,圆满完成了规划及各年度普法工作确定的任务,为林业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在“四五”普法期间,我局先后被评为“XX市先进集体”、“XX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先进单位”,我局法制科、**市森林公安分局获得“全省林业法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一、主要做法(一)加强领导,确保“四五”普法顺利实施根据市普法办的要求,我局制定了本系统“四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健全了普法工作管理制度,使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认真开展起来。为加强对普法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工作,我局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科,负责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的培训工作,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业务范围的普法工作。从而使“四五”普法工作从组织上得到了有力保障,并对普法工作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制度,从资金上保障了普法工作的开展。(二)突出重点,增强林业干部依法治林意识几年来,我局按照上级普法部门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制度和具体措施,完成了包括《宪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在内的30部以上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任务,有效地提高了林业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及其运用能力。1、抓好干部职工法律教育。一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培训班。几年来,我局共有500多人次参加各类普法培训班的学习,各县(市、区)林业局也认真组织了普法教育,使全市林业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如2004年,我局共有80多人次参加市举办的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各业务科室还根据自己的业务范围,采取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领会行政许可法的各章节条文,为贯彻行政许可法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二是积极参与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每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我局都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市举办的活动,如法制短信征集大赛和法律知识短信回答活动;在每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法制教育电教宣传录像。三是及时发放普法资料。如征订《XX市“四五”普法资料》、《广东省领导干部法律学习读本》、《全国林业职工法律知识读本》等,分发到相关人员的手中。四是建立学法考核登记制度。每年学法情况及考试成绩均作记录,作为干部的提拔、任免、使用的重要依据。几年来,我局干部职工普法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近日,我局还根据市普法办的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广东省“四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使干部职工对学过的法律法规温故知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抓好林业执法人员法律教育。我局一直把提高林业执法人员依法治林能力作为林业普法的重中之重,在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中,都把林业法律法规作为重要课程,使法律法规知识常学常新,为林政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知识保障。如在林政管理人员、公安干警等业务培训中,重点学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森林保护条例》、《广东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还在全市林业系统选送了400多人次参加省、市举办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培训学习。这些人员通过学习培训,成为我市林业基层普法、执法的骨干力量。3、抓好领导干部法律教育。局党组每年将学法内容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组织领导、学习内容、学习目标和建立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等作出具体要求,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做到人员、时间、内容、质量“四落实”。还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我局班子成员对学法用法工作十分重视,除积极参加法制讲座、集中培训等学习外,还自学多种法律法规知识,并自觉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来指导决策,起到了很好的榜样带头作用,激发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热情。(三)注重宣传,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近年来,我局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学习运用法律,在全社会形成爱林、护林、育林的良好风尚。据统计,“四五”普法期间我市投入林业法制建设资金40多万元,在《XX日报》等媒体刊登林业法律法规和反映林业建设情况的文章600多篇,在县级以上电视台、电台播放法律法规宣传标语1500多次,树立永久性宣传牌45600块,悬挂标语横幅15.7万条,印发林业法律法规小册子、单张16万份。在普法由内向型向外向型拓展中,我局主要是做到了“三个结合”:1、结合专项行动开展普法活动。“四五”普法期间,我局每年都结合“绿剑行动”、“猎鹰行动”、“春雷行动”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开展声势浩大的林业法律法规巡游宣传活动,将林业法律法规送到全市各乡镇。如今年1月17日至23日,我局联合各县(市、区)林业局进行
大型林业宣传巡游车队,先后到各主要乡镇、重点林区进行巡回宣传。对普及广大群众的林业法律法规知识、依法强化森林资源管护起到了很好的作用。2、结合新政策法规开展普法活动。我局特别注重抓住林业新政策法规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大张旗鼓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如《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广东省义务植树条例》等政策法规颁布后,我局立即组织林业系统学习,为贯彻落实新政策法规打好基础,还通过知识竞赛、新闻媒体全文刊登、电视电台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开展普及宣传,使新政策法规深入民心、家喻户晓,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3、结合林业活动开展普法活动。我局在每年的“植树节”、“爱鸟周”等全国性林业普法活动中,都举办各类宣传活动,加强林业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如在“爱鸟周”活动中,我局在明湖商场门前等人流较为集中的地方,举办保护野生动物大型咨询活动,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提高了广大群众识别野生保护动物的能力和野生动植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局长还在XX电视台、《XX日报》就有关保护野生动物问题接受记者采访,呼吁广大市民自觉爱护野生动物,并向广大群众介绍野生动物的种类和保护级别,在全市形成抵制食用野生保护动物的强大舆论氛围。2002年5月,我局邀请省林业局法规处领导给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辅导学习《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据统计,“四五”普法期间我市林业部门共举办林业普法咨询活动18次,参观群众近10万人次,举办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培训班5次,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派发手册、挂图等宣传资料5600份。二、主要成效(一)干部职工依法治林意识普遍提高通过普法教育,广大林业干部职工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林业执法人员规范了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广大共产党员把“依法行政、依法治林”作为体现党员先进性的重要内容,做到行政行为合法适当,推动了我市依法治林工作的开展。我局以全面贯彻学习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及时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工作,共取消行政审批项目X项,保留X项,行政观念、审批程序、审批方式都得到了很好的转变。几年来,我局办理的林业行政案件没有因违法执法而导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没有出现因违法执法需要作出行政赔偿的情况。近年来,我局机关作风建设均受到市测评小组的好评。(二)行政执法、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更加完善为推动依法治林,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规范化管理,我局依据行政职能,制订完善了《XX市林业局森林采伐审批审核操作规定》、《XX市林业局征用、占用林地审核操作规定》、《XX市林业局生态公益林审核操作规定》、《XX市林业局对查处没收的野生动物处置程序的有关规定》、《关于对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查办案件的有关规定》、《XX市林业局森林采伐审批审核操作规定》等规章制度,规范了林业行政执法、管理程序,使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有章可循,自觉依法行政,维护了行政、执法活动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三)广大群众善待野生动物蔚然成风由于我市林业部门大力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普法活动,使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深入民心,善待野生动物已成为我市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主要表现在:一是群众识别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能力提高了。自X年以来,市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中心所接收的四条大蟒蛇,都是群众在田野中发现的,知道大蟒蛇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滥杀、乱捕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及时通知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放生。市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中心还接收了由群众发现的猴面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等野生动物。二是群众依法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提高了。近年来,由于群众举报,我局破获了多宗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案件。如X年7月,我局得到群众举报,查获我市至今最大的非法窝藏野生动物窝点,查获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巨蜥活体7条、死体1条,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活体6只、死体10只,三有野生保护动物水鸭等鸟类200多只、死体15公斤,抓获作案嫌疑人2名。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许木咏对群众善待野生动物的行为作了专门的批示:不但教育人们要依法办事,也教育人们要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的人,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四)森林资源管护形势明显好转几年来,我局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林,林区治安形势得到根本好转,林地、林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走上法治轨道,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X年以来,我市共查处各类林业案件1410宗,处理各类违法人员1490人。收缴木材3994立方米,没收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54只(头),二级野生保护动物4480只(头),三有保护动物13250多只。全市有林地面积已达51.21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2111.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5.7,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7.8,森林资源呈持续稳定增长态势。“四五”普法还取得了一个喜人的成效,就是越来越多的林农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林农在遇到各种林事纠纷中,多数人不采取上访、械斗等极端的做法,而是通过打官司等形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对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们在“四五”普法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如对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仍需加大,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仍有待进一步提高,林业法制监督工作仍需不断加强等。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林工作,今后我局将着眼于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提高林区干部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依法治林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