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禁毒手抄报的内容
禁毒手抄报的内容可以从介绍什么是毒品、毒品的危害、历史上的事迹三个角度进行描述。
1、什么是毒品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列明了121种麻醉药品和130种精神药品。
根据中国禁毒网权威发布, 毒品分为传统毒品、 合成毒品、 新精神活性物质。其中最常见的主要是麻醉药品类中的大麻类、鸦片类和可卡因类。
(1)全民禁毒宣传册扩展阅读:
道光十八年,清政府再次下令禁烟,并派湖广总督林则徐到广东查办。次年 3月到达广州的林则徐严厉禁烟,掀起了著名的收缴鸦片、虎门销烟的禁烟行动,但却遭到帝国主义的反对和干涉,禁烟大业就这样前功尽弃。
鸦片战争以后禁令从未实施。中华民国时期,国民政府曾经宣布禁烟禁毒,也没有禁绝。一些官吏保护贩毒活动,供给飞机、轮船和武装,为贩毒犯走私运毒提供方便,以致烟毒泛滥成灾。
⑵ 坚持把宣传教育置于禁毒工作什么性的战略位置
教育置于禁毒工作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
要构建全覆盖毒品预防教育体系。要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把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置于禁毒工作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深入实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程,努力实现校园无毒品、学生不吸毒。要着力打造禁毒宣传教育新平台,广泛倡导“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生活理念,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禁毒氛围。
要构建全环节服务管理吸毒人员体系。要坚持人文关怀、科学戒毒,不断创新吸毒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健全自愿戒毒医疗服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强制隔离戒毒等戒毒康复体系,完善戒毒治疗、心理矫正、帮扶救助、就业扶持等政策措施,积极帮助吸毒人员戒断毒瘾、回归社会,使吸毒人员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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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的相关要求规定:
1、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必须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为此,应健全相应的机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各方配合、运转顺畅、充满活力、富有成效的工作格局,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要各负其责。
2、强化监督检查。将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纳入主管、实施、协同部门及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制定明确指标,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责任落实。
3、规范教育培训。规范基础教育、高等教育阶段的教育,规范面向社会的培训;对被依法处罚的环境违法人员,可强制进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培训。
⑶ 我国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什么
我国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毒品预防教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如下:
1、第四条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2、第十一条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
3、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4、第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5、第十四条 新闻、出版、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6、第十五条 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以及旅店、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负责本场所的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预防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在本场所内发生。
7、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
8、第十七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
9、第十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毒品危害的教育,防止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进行其他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3)全民禁毒宣传册扩展阅读
禁毒工作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存亡,历来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和进行毒品管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如1990年12月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关于禁毒的决定》。
1997年3月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增加的惩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专门章节、1995年1月和2005年8月国务院先后颁布实施的《强制戒毒办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埋条例》等,这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加强禁毒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毒品问题全球化趋势加剧,我国的禁毒工作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境外毒。品渗透严重,国内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不断增加,因吸毒感染艾滋病病毒及其他严重传染性疾病、诱发治安和刑事案件的问题不断发生。进一步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的禁毒法律。
在总结多年来禁毒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这是一部综合规范禁毒工作的重要法律,共7章71条,对禁毒工作的方针体制、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措施、戒毒措施、禁毒国际合作等作了全面规定。
⑷ 《中国的禁毒》白皮书有哪些内容
前言
当今世界,全球化的毒品问题已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构成重大威胁。据1998年联合国有关资料显示:全世界有2100万人遭受可卡因和海洛因之害,有3000万人因滥用苯丙胺类兴奋剂而受害。
中国西南边境毗邻世界最主要的毒源地“金三角”。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期以来,国际毒潮不断侵袭中国,过境贩毒引发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死灰复燃;吸毒人数持续上升,毒品案件不断增多,危害日益严重,禁毒形势严峻。1999年,全国共查获毒品犯罪案件6?5万起,缴获海洛因5?364吨、鸦片1?193吨、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16?059吨,以及部分可卡因、摇头丸(MDMA)、大麻等,破案数和缴获毒品总量分别比1998年增加2?4%和33?6%。中国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1991年为14?8万,1995年为52万,1999年为68?1万。现有吸毒人数占全国总人口的0?54‰,吸毒人数中,吸食海洛因的占71?5%,年龄在35岁以下的占79?2%。截至1999年底,全国累计报告的17316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因静脉注射毒品感染的占72?4%。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中国已由毒品过境受害国转变为毒品过境与消费并存的受害国。
毒品祸国殃民。开展禁毒斗争,扫除毒品祸害,是中国政府的历史责任。在旧中国,毒品曾给中华民族带来深重灾难。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领导人民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禁毒斗争,在短短三年时间里,一举禁绝了为患百年的鸦片烟毒,创造了举世公认的奇迹。面对新的毒品问题,中国政府以对国家、民族、人民和全人类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严厉禁毒的立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最大努力禁绝毒品,造福人民。
一、坚持严厉禁毒的立场
中国政府认为,毒品是全人类共同面对的世界性公害,禁毒是国际社会刻不容缓的共同责任。毒品危害人民健康,滋生犯罪和腐败,破坏可持续发展,危及国家安全和世界和平。因此,对一切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必须严加禁绝。
中国人民对毒品危害有切肤之痛,禁毒是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维护人民的生存发展,是中国政府的崇高责任。多年来,中国政府以“禁绝毒品”为根本目标,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严厉禁毒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把禁毒作为事关中华民族兴衰存亡的大事来抓。将禁毒作为一项基本政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规定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逐级建立了适合中国国情的禁毒工作责任制,保障禁毒工作常抓不懈。
——实行综合治理的禁毒战略。把禁毒作为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和长期的战略任务,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和医疗等多种手段,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
——坚持依法禁毒。按照依法治国的方略,不断建立健全禁毒法律法规体系,依法管理管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防范、惩治毒品犯罪,坚决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戒毒治疗和康复工作,矫治挽救吸毒人员,确保禁毒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进行。
——确定“‘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坚持禁吸、禁贩、禁种、禁制,控制非法供应和防止滥用并重,禁止和打击一切从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把预防青少年吸毒作为禁毒工作的基础工程。对青少年立足于教育和保护,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组织、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种社会组织做好预防工作,教育青少年珍爱生命,拒绝毒品。
——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禁毒合作。中国政府支持开展国际禁毒合作,并在国际禁毒领域认真履行三项主张:坚持广泛参与、责任共担的原则;全面实施综合、均衡的国际禁毒战略;高度重视替代发展,促进从根本上解决毒品问题。
在中国,禁毒工作由各级政府领导,公安禁毒部门主管,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团体共同参与。1990年,中国政府成立由公安部、卫生部和海关总署等25个部门组成的国家禁毒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国的禁毒工作,负责禁毒国际合作,办事机构设在公安部。1998年,国务院批准公安部成立禁毒局,该局同时又作为国家禁毒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多数县(市、区)政府都建立了相应的禁毒领导机构,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辖的204个地(市、州)、735个县(市、区)的公安机关组建了缉毒警察队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边防、司法、海关、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也承担相应的禁毒执法任务。中国各级政府把禁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禁毒形势的需要,逐年增加投入。1998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禁毒基金会,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支持禁毒工作。
二、不断加强禁毒立法
中国高度重视禁毒法制建设,坚持依法禁毒。近二十多年来,针对不断蔓延的毒品问题,中国加快禁毒立法的步伐,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禁毒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禁毒刑事立法逐步完善。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专门规定了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及其刑罚。八十年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陆续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等法律,进一步对惩治毒品违法犯罪作出规定,并将严重毒品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提高到死刑。1990年12月1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禁毒的决定》,对毒品犯罪的种类及其刑罚,对吸毒者的处罚和强制戒毒等,作了全面规定,并明确规定了中国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的普遍管辖权。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了修订,在吸收、保留《关于禁毒的决定》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对毒品犯罪的法律规定作了重要修改和补充,使中国的禁毒刑事立法进一步得到加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修订后的刑法作出了相关司法解释。
从严惩处毒品犯罪,是中国禁毒刑事立法的显著特点之一。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充分体现了这一原则。其一,对毒品犯罪种类规定齐全,确保各种毒品犯罪行为受到法律制裁。该法规定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等12个罪名及刑罚,并对毒品洗钱犯罪行为作出处罚规定。其二,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规定要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其三,对毒品犯罪从经济上予以制裁。对毒品犯罪,规定了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旨在剥夺毒品罪犯的非法收益,摧毁其再次实施毒品犯罪的经济能力。其四,对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有毒品罪行为的,从重处罚。其五,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严重的毒品罪犯处以死刑。中国在立法上对毒品犯罪从严惩处,是现实禁毒斗争的需要,表明了中国严厉禁毒的立场。
严格管理、禁止滥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中国禁毒法制建设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中国为此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多达30余项。1984年9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其中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特殊的管理办法。1987年和1988年,国务院先后发布《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分别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供应、运输、使用、进出口的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1995年,国务院发布《强制戒毒办法》,卫生部发布《戒毒药品管理办法》,使戒毒工作有法可依。
为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打击有关违法犯罪活动,中国立法机构和政府还发布了一系列严格管制易制毒化学品的法规和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都对非法买卖、走私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素等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和配剂的犯罪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条款。
此外,云南、贵州、四川、广东、广西、甘肃、陕西、黑龙江、宁夏、江苏等省、自治区的地方立法机构,也从实际出发,制定了地方性禁毒法规。
目前,中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刑事法律为主、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相配套的禁毒法律体系,为开展禁毒斗争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三、坚决惩治毒品犯罪
中国禁毒执法机关严格执法,对一切毒品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对一切毒品犯罪分子严惩不贷。
针对毒品主要来自境外的情况,中国尽最大努力,严格查禁过境贩毒。八十年代,以西南边境及东南沿海等地区为重点,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组织公安机关、武警部队、海关和群众联防队协同作战,建立了边境一线堵、内地二线查和交通要道、机场、车站、码头三线截的“三道防线”。九十年代,进一步加大查禁过境贩毒的工作力度,“堵源截流”,在各地主要交通线及机场、车站、海港、码头公开查禁毒品,形成了统一布防、分工协作,对入境毒品围追堵截的态势。全国公安、海关、铁路、交通、民航、林业、邮电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缉毒成效显著。1982年以来,仅云南省就查获过境贩毒案件7万多起,缴获从“金三角”流入的海洛因和鸦片80多吨。1994年5月,云南省警方成功破获特大跨国贩毒案,抓获“金三角”大毒枭,司法机关依法处以极刑。多年来,中国执法机关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沉重打击了境内外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在严查过境贩毒的同时,中国政府持续组织禁毒专项斗争,不断对毒品危害严重地区进行重点整治,狠狠打击了国内毒品违法犯罪活动。1983年至1986年,全国连续三年开展的“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都把毒品犯罪作为重点。1992年8月,云南省政府组织历时83天的武装扫毒行动,一举捣毁了在云南省文山州平远镇形成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特大贩毒贩枪集团。1993年至1996年,公安部部署在西南边境地区开展了“三年缉毒缉枪专项斗争”。1997年,国家禁毒委员会统一部署在全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禁毒专项斗争,取得重大战果。1999年以来,在国家禁毒委员会统一组织下,云南、贵州、四川、广东、广西、甘肃等重点省区,对一些毒品危害严重地区进行了专项重点整治,破获了一批毒品大案,抓获了一批毒犯,打掉了一批贩毒团伙,摧毁了一批地下毒品交易市场和网络。1991年至1999年,中国禁毒执法机关共破获毒品违法犯罪案件80余万起,缴获海洛因39?67吨,鸦片16?894吨,大麻15?079吨,甲基苯丙胺23?375吨。
中国人口众多,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合法需求量大。在保障人民健康、满足医疗需要的同时,中国对118种麻醉药品和119种精神药品实行严格的管制,限制其生产、经营、使用和进出口,防止流入非法渠道。各地卫生、药品监督管理、农业、工商行政、外贸和海关、铁路、交通、民航、公安等部门,每年都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运输、进出口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查处非法生产、贩运、供应和滥用行为。黑龙江、内蒙古、山西、陕西等中国北部省区,近年来严厉查处了一大批盗窃、非法买卖、滥用哌替啶等麻醉药品的违法犯罪案件。
中国政府始终把禁种毒品原植物作为工作重点,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国家禁毒委员会每年都部署全国开展禁种铲毒工作。各级政府层层落实禁种铲毒责任制,发动群众搞好宣传教育和禁种检查,做到种毒必究、有毒必铲。重点山区、林区的当地政府,每年都组织人员对山区、林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进行调查监控。1992年以来,国家禁毒委员会和林业部门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在东北的大兴安岭和西北的莲花山等原始森林地区组织了航测查毒铲毒行动。目前,中国基本禁绝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四、严格管制易制毒化学品
八十年代以来,随着世界毒品问题的泛滥和化学合成毒品生产的扩张,跨国走私、贩运各种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素活动剧增。中国政府以对国际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有关国际禁毒公约的义务,对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素实行严格的管制。
不断健全管制易制毒化学品的法规和规章。中国有关部门于1988年10月发文,对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三类可供制造海洛因等毒品的化学品实行出口管制。1993年1月,中国对《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所列举的22种易制毒化学品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1996年6月,又规定对上述22种易制毒化学品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1997年4月,中国外贸部门发布《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暂行规定》,并于1999年12月正式发布《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临近境外毒源地的云南、四川等省,还制定了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运输、经营和使用进行全面管制的地方性法规。目前,中国政府正在制定全国性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逐步完善管制麻黄素的法规。1992年至1998年,中国有关部门多次发布关于麻黄素管理方面的规定。1998年3月,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素管理的通知》,规定对麻黄素的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出口实行专项管理。1998年12月,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麻黄素类产品出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麻黄素各种盐类、粗品、衍生物和单方制剂等12个品种全部实行出口管制。1999年6月和2000年5月,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发布《麻黄素管理办法》和《麻黄素运输许可证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对麻黄素严格管制的有关规定。
中国各级主管部门和执法机关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素生产及流通领域的监测、管理,依法保护合法生产经营,坚决打击非法买卖、贩运和走私活动。西南、西北、东北各省区在边境地区和各出入境口岸,坚持开展既查禁毒品入境,又查禁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素走私出境的“双向查缉”工作。1997年至1999年,全国共破获非法买卖和走私易制毒化学品案件548起,缴获各类易制毒化学品1000多吨。
中国有关部门还与联合国禁毒机构及有关国家的主管当局,联合建立了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的国际核查制度。仅1999年,中国就办理进出口核查568件,发现、制止了35起非法贸易,阻止了3380吨易制毒化学品出境。1999年4月至12月,在包括中国在内的20多个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联合举行的防止高锰酸钾流入非法渠道的全球“紫色行动”中,中国发现非法贸易6起,阻止了1160吨高锰酸钾出口。
自五十年代起,中国政府一直严格管理苯丙胺类精神药品。针对近年来制造、贩卖甲基苯丙胺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的情况,中国公安机关以东南沿海地区为重点,多次部署开展了打击制贩甲基苯丙胺类犯罪的专项斗争。1999年,国家禁毒委员会将禁毒工作方针中的禁吸、禁贩、禁种“三禁并举”,调整为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四禁并举”,各地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大了打击制贩甲基苯丙胺等制毒犯罪活动的力度,取得显著成效。1991年至1999年,全国共破获制贩甲基苯丙胺案件360起,沉重打击了此类犯罪活动。
五、矫治挽救吸毒人员
为了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最终消除毒品危害,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开展禁吸戒毒工作,采取强制戒毒与社会帮教相结合的综合戒毒治疗康复措施,努力教育挽救吸毒人员。
中国法律规定,吸毒必戒。为此,各地建立了吸毒人员调查登记制度,建立了药物滥用监测网络,定期收集数据资料,及时掌握吸毒人员情况。国务院发布了《强制戒毒办法》,有关部门制定了《阿片类成瘾常用戒毒疗法的指导原则》和《戒毒药品管理办法》,规范了全国的戒毒治疗工作。国家还建立了药物依赖性研究中心、药物滥用监测中心、药物依赖治疗中心和麻醉品实验室,组织科研机构和专家开展科学戒毒方法和戒毒药物研究。中国从国情出发,以强制戒毒为主体,采取多种办法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对吸毒成瘾者,一律送到由各级政府统一建立的戒毒所强制戒毒;对强制戒毒后又吸毒者,一律送司法部门管理的劳动教养所,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毒;对不宜收入强制戒毒所的吸毒人员,在家属监护下和住地公安派出所的教育、管理下,令其限期戒毒。此外,一些地方在医疗单位开办戒毒脱瘾治疗业务,收治自愿戒毒者。一些地区还因地制宜,采取了基层组织、社会团体监督帮助吸毒人员戒毒的做法。
在中国,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是最主要的戒毒方法,强制戒毒所和劳教戒毒所是教育挽救吸毒人员的特殊学校。《强制戒毒办法》对强制戒毒场所的建设、管理、戒毒措施、生活保障等方面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中国公安、司法机关分别制定了有关规章,对强制戒毒所和劳教戒毒所实行等级化、规范化管理。各级政府每年都投入大量资金,建设专门的戒毒场所。目前,全国共有强制戒毒所746个,戒毒劳教所(队)168个。1999年共强制戒毒22?4万余人次,在所劳教戒毒人员12万。各戒毒所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实行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戒毒所都对戒毒人员进行安全科学的戒毒治疗,进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严格的行为矫正训练。组织戒毒人员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参加适当的生产劳动,使其既增强体能,又掌握谋生技能。戒毒人员的劳动所得,全部用来改善其生活条件。戒毒所充分尊重和保障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实行警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国家禁毒部门与卫生防疫部门合作,在戒毒所开展了艾滋病的监测、宣传教育和防治工作,在部分省进行了吸毒人群艾滋病感染情况调查。云南、贵州、甘肃、广东等省的一些戒毒所,在规范化管理方面创造了“治疗医院化、教育学校化、环境园林化、康复劳动化”的经验,被戒毒人员称为“告别毒品的再生之所”。
为解决戒毒复吸率高的难题,中国政府依靠人民群众,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开展对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继续帮教工作。各地的公安机关、社区组织、单位、家庭与戒毒所密切配合,把强制戒毒与帮教巩固有机结合起来,普遍建立了社会帮教制度,组成了各种类型的帮教小组,对戒毒人员全面落实帮教措施。全国各地的工会、共青团、妇联、个体工商业者协会等社会团体,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有针对性地对吸毒人员中的妇女、职工、青少年、个体劳动者等开展帮教工作,收到良好效果。中国各级政府和基层组织,积极帮助戒毒出所人员解决生活、工作方面的具体困难,使其在就业、升学方面不受歧视。许多戒毒人员成功戒断毒瘾,重返社会,走向新生。
禁吸戒毒是根本解决毒品问题的突破口。近年来,内蒙古、云南、广西、贵州等省、自治区,从开展社会帮教工作,发展到创建“无毒社区”活动,逐步探索出一条从最基层社区抓起,以禁吸戒毒为重点,带动整个禁毒工作的新路子。其基本做法是:以城乡小型社区(城市一般是街道,农村一般是乡镇)为单位,在社区政权组织统一领导下,建立覆盖整个社区的禁毒管理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把禁毒责任分解落实到社区内的各个单位和每个人,分片包干实现无毒目标,创建“无毒社区”。在此基础上,不断扩大“无毒社区”的覆盖面,积小区为大区,最终在一县、一市、一省实现无毒目标。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是中国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的一个典范。该市毒品问题曾经十分严重,1994年以后,全市以禁吸戒毒为突破口,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普遍建立和落实纵向到帮教小组,横向到辖区所有基层单位的禁毒工作责任制,形成全民参与禁毒斗争的局面。目前,该市共建立帮教小组2169个,对2000多名吸毒人员全部落实了帮教措施,一年以上的戒断巩固率达到70%以上;已建成“无毒社区”1436个,占社区总数的90?2%,实现了社会面基本无毒害的目标。
实践证明,创建“无毒社区”适合中国的国情,符合全民动员、综合治理的战略要求;“无毒社区”是持久开展禁毒斗争的有效载体。1999年,国家禁毒委员会向全国推广了包头等地的先进经验,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
六、提高全民禁毒意识
禁毒的关键在于唤起民众。中国把提高全民禁毒意识作为一项治本之策和战略任务,在全体国民中广泛深入地开展毒品预防教育。
中国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宣传工作,每年都制定计划,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以拒绝、抵制毒品为主要内容的毒品预防教育。各地禁毒部门与宣传、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密切合作,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经常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普及禁毒知识和法律知识。国家禁毒办和各地禁毒办还设立了禁毒咨询服务热线电话,云南等一些省市创办了禁毒报刊,在国际互联网上开通了禁毒网页。每年“6-3”林则徐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各地政府都统一组织规模较大的宣传活动,形成禁毒宣传高潮。鉴于吸毒是传播艾滋病的重要途径,在每年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期间,卫生部门都组织开展以“拒绝毒品,防止艾滋病”为内容的宣传活动。
1998年5月至7月,中国政府在北京举办了为期两个月的全国禁毒展览,中国国家领导人、社会各界人士和青少年学生共166万人次前往参观,反响强烈,影响深远。国家禁毒委员会还将展览内容制作成《全国禁毒展览挂图》,下发全国各地,并组织了长达半年的巡回展览,直接接受教育的观众达1?66亿多人次。全国禁毒展览的成功举办,使中国的禁毒宣传教育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增强全民禁毒意识,推动各项禁毒工作全面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中国政府尤其重视对青少年进行毒品预防教育。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对保护青少年不受毒品危害作出规定。按照禁毒预防教育从小抓起的思路,各级政府把对中小学生的禁毒预防教育作为禁毒工作的基础工程。1997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会同国家禁毒委员会下发通知,规定把禁毒教育作为国民素质教育的组成部分,正式纳入中小学德育教育教学大纲,要求在大中小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教育。国家禁毒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共同编写了适合学生阅读的禁毒系列丛书。共青团在青少年中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禁毒宣传活动,动员组织广大青少年向毒品宣战。许多省区开展了以青少年为主要对象的毒品预防教育活动。1999年,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的要求,全国县以上各级禁毒部门在24223所中小学校建立了毒品预防教育联系点,直接指导学校开展禁毒教育。
近年来,中国各地结合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逐步把禁毒宣传引向社区,覆盖到社会各个角落。各级政府通过加强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乡镇、居(村)委会在禁毒工作中的作用,结合创建“文明社区”,积极做好毒品预防教育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结合实际工作,开展了职工禁毒教育、青少年志愿者义务禁毒宣传和“拒绝毒品进家庭”活动。各地的爱国宗教团体发扬弃恶扬善的优良传统,积极动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参与禁毒斗争。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者协会,认真贯彻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关于在全国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经营者中广泛开展禁毒教育的通知》,加强了对8000万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的毒品预防教育。近年来,国家禁毒委员会不断将各种禁毒宣传材料发送到全国的强制戒毒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看守所、劳动教养所、监狱、工读学校,加强对易染毒特殊人群的毒品预防教育。
为了使毒品预防教育系统化、经常化,国家禁毒委员会统一部署,从1999年到2001年,在全国建设禁毒教育“五个一工程”: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建立一所禁毒教育基地,各大中小学校每年都
⑸ 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吗
鼓励的,这样利国利民的好事国家是很支持的。禁毒就应该全民参与进来,这样才能更好的监督执行
⑹ 全民禁毒人人参与的作文有什么
全国禁毒人人参与的作文,告诉大家毒品的危害性。
⑺ 禁毒宣传教育“六进”工作是什么
“六进”是指让禁毒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场所(娱乐、特殊场所)、进农村、进家庭。
⑻ 有关防范禁毒教育的一句话,越短越好
1、爱生命,远离毒品,共创和谐,倡导健康,拒绝吸毒。
2、毒,上有王法在监督,下有母亲在期盼。
3、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
4、禁贩、禁种、禁吸“三禁”并举,打击、宣传、防治多管齐下。
5、坚决彻底铲除非法种植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
6、开展禁毒宣传,增强全民禁毒意识。
7、除毒务早,除毒务尽!
8、开展综合治理,根除毒品危害!
9、动员起来,打一场禁毒的人民战争!
10、加大禁毒力度,深化禁毒斗争!
11、禁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12、深入创建无毒社区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13、大力消除毒品危害保护人民身心健康。
14、认识毒品危害提高抵御能力。
15、增强拒毒防毒意识积极投身禁毒工作。
16、大力推行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禁毒斗争。
⑼ 禁毒宣传方案
xx县“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了营造浓厚的全民禁毒氛围,深入普及合成毒品危害知识,进一步扩大禁毒宣传教育覆盖面,根据省禁毒委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总体部署,特制定2015年xx县“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6月
二、活动内容
今年的全民禁毒宣传月以“拒绝毒品、拥抱健康”为主题,以减少毒品社会危害为目标,以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对象,重点围绕禁毒宣传进乡镇、进村居等内容和载体,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禁毒防毒宣传。
(一)开展“最美禁毒人”评选创建活动。按照《关于在全省开展“最美禁毒人”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xx禁毒办[2015]42号)要求,在全县发掘出在禁毒工作本职岗位尽心尽职和热心禁毒公益事业、为禁毒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群体和个人,通过组织媒体深入广泛宣传报道“最美禁毒人”先进事迹,在全社会不断传播禁毒工作正能量,弘扬“最美禁毒人”精神。
(二)开展学校禁毒宣传活动。县教育局要在全县中小学校、职校开展1课时以上的防范合成毒品主题班会教育,组织学生进行禁毒墙报黑板报、禁毒征文、禁毒海报等创作比赛及观看禁毒警示宣传片,切实提高在校学生的拒毒防毒意识。
(三)广泛开展面向全民的禁毒宣传教育。通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面向广大群众开展识毒、防毒、禁种铲毒等知识的普及性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禁毒浓厚氛围,增强全民禁毒意识。广泛宣传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有关规定,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热情。各乡镇(街道)村居借助平安宣传栏和社区宣传栏进行宣传。发放适合社区宣传的广告画到各乡镇(街道)、村居用于宣传月张贴。
(四)公检法机关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6月26日前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和县司法局将联合举办禁毒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县禁毒情况,邀请新闻媒体、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发布会,并借助媒体手段开展宣传。
(五)禁毒露天广场电影播放活动。“6.26”国际禁毒日前后联合有关单位在新城广场、幸福花园、孔庙开展禁毒露天广场电影播放活动,最大限度地渲染禁毒的浓厚氛围。
(六)开展禁毒知识网络竞赛。县禁毒办、县公安局在全民禁毒宣传月期间组织开展“6.26国际禁毒日禁毒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利用“xxxx公安”微信公众平台,在微信平台上发布禁毒知识题目,开展“禁毒知识网络竞赛”主题活动。只要关注“xxxx公安”微信公众号,即可参加活动。设置奖项为:
一等奖1名,奖品:Ipad mini2;
二等奖2名,奖品:行车记录仪;
三等奖3名,奖品:小米移动电源;
四等奖100名,奖品:高档遮阳伞;
五等奖150名,奖品:时尚陶瓷杯2个;
幸运奖100名,奖品:10元话费。
通过这个主题活动,旨在最大限度的扩大禁毒宣传覆盖面,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禁毒活动中。
(六)分级分项目、有重点的开展重点人群禁毒宣传讲座。积极组织异地务工人员和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学习有关毒品知识,认清合成毒品的危害性、隐蔽性、欺骗性、违法性,提高其识毒拒毒能力。异地务工人员由工会负责组织学习培训,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由文广新局负责组织学习培训,并与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签订拒毒、禁毒承诺书。
(七)“6.26”国际禁毒日举办“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现场主题活动。“6.26”国际禁毒日当天,县禁毒办及禁毒成员单位在城区广场开展禁毒宣传现场活动。县禁毒办将印制禁毒宣传资料、禁毒教育喷绘挂图,制作一批适合广场活动发放的宣传品。通过发放禁毒小礼品、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禁毒小册子、接受群众咨询、播放视频、发送禁毒短信等形式多样、形象生动的活动方式,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实效。各乡镇(街道)要深入社区、企业、娱乐和经营性场所开展专题禁毒宣传活动;在车站、学校、社区、街道、商业区、车流量大的红绿灯口、全县各电子显示屏悬挂禁毒横幅或滚动播放禁毒标语,大力营造全民禁毒氛围;开展图文并茂,形象生动、简洁易懂的大型图片展览,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禁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八)积极开展“拒绝毒品,文明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紧紧围绕“抵制毒品,参与禁毒”、“远离毒品,拒绝毒驾”的禁毒宣传,组织相关单位以发放宣传单、讲解宣传画板、面对面进行宣传教育等形式,全面宣传 “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如何识毒、防毒等常识,广泛宣传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加强司乘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
(九)开展合成毒品危害宣传教育。通过网络、微信微博、报刊、电视、户外及楼宇传媒等各种媒体,从现身说法、致病机理、染毒陷阱、防范技巧、重点涉毒场所场景等多角度入手,普及宣传合成毒品危害,在社会上大力倡导“拒绝毒品、拥抱健康”的主题,提高全民主动拒绝毒品的意识和能力。县禁毒办已在腾讯、新浪开通官方微博(账号新浪:xx禁毒 http://e.weibo.com/u/xxxxxxxxxx,腾讯:xx禁毒http://t.qq.com/xxxxxxxxx),和禁毒微信公众平台“xx禁毒”(xxxxxxxxx),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禁毒办、各禁毒社工要发动组织,积极参与到禁毒微宣传活动中,及时发布各类禁毒宣传活动、禁毒感人事迹、禁毒微故事等。
(十)对社区吸毒人员进行走访慰问。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各乡镇(街道)禁毒办要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进行走访慰问活动。
(十一)充实禁毒志愿者队伍并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活动。积极动员广大青年特别是青年zd干警、青年教师、青年法律工作者、大中学生、青年医务人员等各方面热心参与志愿者活动和禁毒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加入到禁毒志愿者队伍中来,切实为禁毒志愿者行动提供人力支撑。县禁毒办要积极配合团委组建禁毒志愿者队伍,统筹禁毒志愿服务工作,并健全完善志愿者服务队活动制度,推动志愿者服务队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十二)深入开展阻击合成毒品“防火墙”行动。借助公安机相关警种力量,加大对娱乐和经营服务场所内合成毒品的防范治理力度,严格落实“防火墙”行动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对所有娱乐和经营服务场所禁毒宣传情况进行一次排查摸底,确保将禁毒宣传画册等禁毒宣传资料送入本地所有歌舞娱乐场所和经营性服务场所,消除覆盖盲点和死角。
三、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本地禁毒宣传月方案并抓好实施。要精心策划组织开展禁毒知识进万家、禁毒志愿者活动、禁毒文艺演出等主题活动。
2.广泛宣传。要及时组织本地网络、报刊、广电等媒体单位以及相关成员单位召开禁毒新闻宣传策划会,利用多种媒体平台集中推出禁毒专栏、专版、专题节目,开展禁毒集中宣传。要充分利用“xx禁毒”微信公众号和本地订阅人数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微信公众号、禁毒委成员单位微信公众号,开展在移动终端的禁毒宣传。要协调有关通信数字电视营运商、户外楼宇传媒等单位,利用短信、户外广告屏、楼宇电视等载体投放禁毒标语、以之前省禁毒办下发的新版公益视频宣传片为重点的公益广告,提高禁毒宣传的社会覆盖面,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禁毒氛围。
3.推动工作。要按照年度禁毒预防教育工作安排,借助全民禁毒宣传月有利时机,通过党政领导视察慰问、媒体集中宣传报道等形式,进一步部署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禁毒教育基地建设、禁毒教育进党校等工作,加大对年度重点工作的推进力度。
4.认真总结。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将禁毒集中宣传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别是在与成员单位的协作、与媒体的互动、社会力量的动员等方面进行固化,形成良性工作机制,推动禁毒宣传的社会化、常态化。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在宣传活动期间及时报送进展情况,活动结束后,认真收集图片、影像、视频、文字等相关资料,充实禁毒工作档案,于 7月2日前将相关总结材料以及活动记录、图片及电子文档发到[email protected]并将书面材料上报县禁毒办。本次活动开展情况以上报的文字资料及图片为准,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xx县禁毒办
20xx年6月5日
⑽ 关于禁毒的资料
禁毒内容的宣传,旨在通过加强对禁毒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禁毒意识。
毒品的危害有很多,归纳起来最主要的危害有两大类:
一、吸毒对身心的危害
(1) 吸毒对身体的毒性作用:通常伴有机体的功能失调和组织病理变化。
(2) 戒断反应:是长期吸毒造成的一种严重和具有潜在致命危险的身心损害,通常在突然终止用药或减少用药剂量后发生。
(3) 精神障碍与变态:吸毒所致最突出的精神障碍是幻觉和思维障碍。
(4)感染性疾病:静脉注射毒品给滥用者带来感染性合并症,最常见的有化脓性感染和乙形肝炎及艾滋病
二、吸毒对社会的危害
(1)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
(2) 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
(3) 毒品活动扰乱社会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