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怎么写基建科工作计划
下面的不行么?楼主不要太懒惰撒.必须结合实际,直接能拿来用的东西太少啦.
楼主的问题太笼统啦。不知道怎么具体帮助。
在网络页搜索下相关资料。
我这里有一篇不知道可以有所帮助否。
昌平区教委基建科2002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教育方针和邓小平教育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工作原则,在教委党委和主管领导的领导和支持下,深入调查研究,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合格人才努力开拓工作。
二、工作思路:
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适度规模办学,合理布局,进一步加大完小建设力度,充分发挥中心校示范辐射作用,实施“示范”校建设工程,加强初中校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示范性高中和标志性职业校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提高教师住房水平;加强科室建设,树立敬岗爱业精神,提高工作效率。
三、工作目标:
1、基建科的一切工作要有利于坚持为各校教育教学服务的宗旨。
2、基建科的一切工作要有利于各校教育教学正常发展和稳定。
3、基建科的一切工作要有利于各校创造优美育人环境,提高办学效益。
4、基建科的一切工作要有利于提高工作服务质量和业务管理水平,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四、2002年基建科主要工作
1、抢修危房工作,组织危房普查,制定修缮计划,召开修缮工作会议,落实危房抢修任务。
2、供暖工作,进行供暖设备维修保养,供暖工作检查,保证供暖质量。召开两次供暖工作会议,即供暖工作动员会,供暖工作总结会。其次积极开展环保工作宣传,增强环保意识,争取多方支持,稳步推进联片供暖工程。
3、校园绿化工作。结合校园改造和规范化验收,确定绿化美化任务,帮助学校审查绿化方案,检查绿化效果,加强长期管理意识,巩固绿化成果。
4、防汛工作。召开防汛工作会议,结合修缮情况,落实防汛任务,检查防汛情况,避免和减少灾情带来的损失。
5、校舍改扩建工作。完善续建工程,扩大办学规模。主要项目有:(1)昌平一中综合楼。(2)昌平二中操场改造。(3)前锋学校实验教学楼。(4)流村中学实验楼。(5)初中校规范化验收专用教室建设。
6、校舍基本建设工程。根据昌平教育发展和学校布局调整,统一安排,整体规划,分步实施。
7、房改工作。落实房改政策,完成介山、三街教工楼住户办证工作。积极采取措施,改善教职工居住条件。
8、调整学校布局工作。积极配合有关科室,按照规划逐步完善学校布局调整工作。
五、主要措施
1、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工作计划性,突出重点,有的放矢。
2、加强科室建设,树立敬岗爱业精神,分工明确,团结协作,责任到人,注重工作效果。
3、经常主动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争取领导的支持。
4、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思想,热情为基层服务。
5、树立全局观念,密切同科室间的配合,虚心听取基层和科室意见,努力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最后。希望楼主顺利完成任务。。。(*^__^*) 嘻嘻……
『贰』 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所有程序 (包括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报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立项审批
1 、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 、项目地形图(一份)
8 、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规划设计
1 、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 、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 、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
(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 、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 、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 、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 、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 、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 、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 、建设资金证明;
10 、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
3 、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
3 、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
(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 、《规划许可证》;
2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 、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 、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六)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安监站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告;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结论部分);
(5)施工图纸(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预算书(总建筑面积、层数、总高度、造价);
2 、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技术方案;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7)现场设施、安全标志等总平面布置图;
(8)购买安全网的合格证、准用证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9)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 10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申请表;
(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七)领取《施工许可证》,除第(一)条规定提供的资料外,要补充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手续。
1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2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监理合同;
3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桩基础工程要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桩机管理手册);
4 、使用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场搅拌的批文;
5 、质量监督申请安排表;
6 、安全监督申请安排表;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8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证;
9 、施工许可申请表;
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审核,质监站在 7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时,质监站派员现场监督。
1 、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 、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 、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设备资料);
6 、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 、地基与基础、主体砼结构及重要部位检验报告;
8 、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9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0 、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1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2 、公安、消防、环保、防雷、电梯等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或验收合格证;
13 、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好;
14 、造价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书。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监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 、《施工许可证》;
3 、竣工验收备案表;
4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6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 、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8 、工程质量保修书;
9 、工程竣工结算书;
10 、商品住宅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要提供如下资料到造价站办理手续。
1 、工程按实际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 1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 2 )工程类别核定书;
( 3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 4 )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
( 5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 6 )图纸会审记录;
( 7 )工程施工开工报告;
( 8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9 )工程施工进度表;
( 10 )工程子目换算和抽料(筋)表;
( 11 )工程设计变更资料;
( 12 )施工现场签证资料;
( 13 )竣工图。
2 、工程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固定价格(或总造价)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 1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 2 )工程承包合同原件;
( 3 )竣工图。
『叁』 安全文明施工策划书
施工承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并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安全 文明施工二次策划由承包单位项目部编制,公司安监部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文件封面的落款为承包单位公司名称,盖公司章. 在开工前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并与施工单位一起对基建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二次策划,使项目从一开始就为安全文明施工的形象和工程进度创造条件。以“零”事故为考核目标,以“比制度、比执行、比体制、比效果”为主要内容实施全面对标管理,找出基建安全的管理重点和薄弱环节,制定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力争实现“零”事故;在确保工
一、编写目的
1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国家安全生产方针。
2为更好地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把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方针写上)
3为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提供依据和指导。
4为保证工程安全文明目标、环境、目标的实现。
二、编写时间:工程启动后,正式施工前。
三、编写内容
1、工程概况
2、编制目的与依据
3、工程(或项目)安全目标
4、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与网络
5、安全施工职责
6、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7、施工应急与防范对策
8、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9、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
10、作业区安全文明施工策划
11、驻地设施与文明标识策划
12、环境保护措施
四、审查重点
1、安全管理机构、网络与目标是否符合承包合同的承诺
2、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3、施工现场安全文明与环境的保护的具体策划是否科学、先进,对现场施工指导性是否强,可操作性是否强。
『肆』 基建项目投资包括哪些
(一) 按建设性质划分。
1. 新建项目,是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新开始建设的项目。有的建设项目原有基础
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的,也算新建项目。
2. 扩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为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新建主要车间或工程项目。
3. 改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为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科技含量,采用新技术,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新产品方向,对原有设备或工程进行改造的项目。有的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建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算改建项目。
4. 迁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经上级批准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迁建项目中符合新建、扩建、改建条件的,应分别作为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迁建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址的部分。
5. 恢复项目,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因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按原有规模重新恢复起来的项目。在恢复的同时进行扩建的,应作为扩建项目。
二)按建设规模大小划分。
基本建设项目可分为大型项目、中型项目、小型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分为限额以上项目、限额以下项目。基本建设大中小型项目是按项目的建设总规模或总投资来确定的。习惯上将大型和中型项目合称为大中型项目。新建项目按项目的全部设计规模(能力)或所需投资(总概算)计算;扩建项目按扩建新增的设计能力或扩建所需投资(扩建总概算)计算,不包括扩建以前原有的生产能力。但是,新建项目的规模是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规定的建设规模,而不是指远景规划所设想的长远发展规模。明确分期设计、分期建设的,应按分期规模计算。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是国家规定的,按总投资划分的项目,能源、交通、原材料工业项目5000万元以上,其他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为大中型项目,在此标准以下的为小型项目。
(三)按项目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划分。
1. 生产性项目,指直接用于物质生产或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项目,主要包括工业项目(含矿业)、建筑业、地质资源勘探及农林水有关的生产项目、运输邮电项目、商业和物资供应项目等。
2.非生产性项目,指直接用于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项目,主要包括文教卫生、科学研究、社会福利、公用事业建设、行政机关和团体办公用房建设等项目。
(四)按建设过程划分。
1.筹建项目,指尚未开工,正在进行选址、规划、设计等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建设项目。
2.施工项目,指报告期内实际施工的建设项目,包括报告期内新开工的项目、上期跨入报告期续建的项目、以前停建而在本期复工的项目、报告期施工并在报告期建成投产或停建的项目。
3.投产项目,指报告期内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形成设计规定的生产能力(或效益)并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包括部分投产项目和全部投产项目。
4.收尾项目,指已经建成投产和已经组织验收,设计能力已全部建成,但还遗留少量尾工需继续进行扫尾的建设项目。
5.停缓建项目,指根据现有人财物力和国民经济调整的要求,在计划期内停止或暂缓建设的项目。
(五)按项目工作阶段划分。
1.前期工作项目,指已批准项目建议书,正在做可行性研究或者进行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的项目。
2.预备项目,指已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正在进行施工准备待转入正式计划的项目。
3.新开工项目,指施工准备已经就绪,经批准,报告期内计划新开工建设的项目。
4.续建项目(包括报告期建成投产项目),指在报告期之前已开始建设,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项目。
(六)按项目隶属关系划分。
1.中央项目,亦称部直属项目。它是指中央各主管部门直接安排和管理的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的建设项目。这些项目的基本建设计划,由中央各主管部门编制、报批和下达。所需的统配物资和主要设备以及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均由中央各主管部门直接供应和解决。
2. 地方项目,指由省、市、自治区和地(市)、县等各级地方直接安排和管理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的建设项目。这些项目的基本建设计划由各级地方主管部门编制、报批和下达,所需物资和设备由各地方地方主管部门直接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