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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内容

发布时间:2021-07-19 00:17:35

❶ 如何理解“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

国奉圭臬,治依良来法。自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即便是防控疫情的关键时期也绝不允许突破法治底线。“法无古今,惟其时之所宜与民之所安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蕴含着党领导广大人民应对历次重大挑战的实践智慧,疫情防控越到最吃劲的时候,就越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显著优势,以统筹各方力量,兼顾不同利益,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❷ 传染病法律法规有哪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第三条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第四条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需要解除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按照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管理并予以公布,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第六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国家发展现代医学和中医药等传统医学,支持和鼓励开展传染病防治的科学研究,提高传染病防治的科学技术水平。
国家支持和鼓励开展传染病防治的国际合作。
第九条国家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有关制度,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和捐赠活动。
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社区、农村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
第十条国家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教育的公益宣传。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
医学院校应当加强预防医学教育和科学研究,对在校学生以及其他与传染病防治相关人员进行预防医学教育和培训,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
第十一条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因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
第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二章传染病预防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强环境卫生建设,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各级人民政府农业、水利、林业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组织消除农田、湖区、河流、牧场、林区的鼠害与血吸虫危害,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动物和病媒生物的危害。
铁路、交通、民用航空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消除交通工具以及相关场所的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第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置。
第十五条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的需要,制定传染病预防接种规划并组织实施。用于预防接种的疫苗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儿童的监护人应当相互配合,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十六条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第十七条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第十八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
(二)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
(三)开展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评价;
(四)开展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诊断、病原学鉴定;
(五)实施免疫规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
(六)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
(七)指导、培训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
(八)开展传染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提供技术咨询。
国家、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传染病发生、流行以及分布进行监测,对重大传染病流行趋势进行预测,提出预防控制对策,参与并指导对暴发的疫情进行调查处理,开展传染病病原学鉴定,建立检测质量控制体系,开展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
设区的市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的落实,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负责本地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常见病原微生物检测。
第十九条国家建立传染病预警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传染病预警,根据情况予以公布。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传染病预防控制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二)传染病的监测、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时的任务与职责;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的分级以及相应的应急工作方案;
(五)传染病预防、疫点疫区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用。
地方人民政府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出的传染病预警后,应当按照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
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对医疗机构内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第二十二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实验室和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对传染病病原体样本按照规定的措施实行严格监督管理,严防传染病病原体的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的 扩散。
第二十三条采供血机构、生物制品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证血液、血液制品的质量。禁止非法采集血液或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因输入血液、使用血液制品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艾滋病的防治工作,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艾滋病的传播。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负责与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动物传染病的防治管理工作。
与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野生动物、家畜家禽,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售、运输。
第二十六条国家建立传染病菌种、毒种库。
对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的采集、保藏、携带、运输和使用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
对可能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确需采集、保藏、携带、运输和使用的,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二十七条 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或者按照其提出的卫生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处理;拒绝消毒处理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强制消毒处理。
第二十八条 在国家确认的自然疫源地计划兴建水利、交通、旅游、能源等大型建设项目的,应当事先由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施工环境进行卫生调查。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意见,采取必要的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施工期间,建 设单位应当设专人负责工地上的卫生防疫工作。工程竣工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第二十九条 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和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三章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第三十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 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军队医疗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发现前款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报告。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第三十二条 港口、机场、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国境口岸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互相 通报。
第三十三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主动收集、分析、调查、核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接到甲类、乙类传染病疫情报告或者发现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设立或者指定专门的部门、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行政区域内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通报传染病疫情以及监测、预警的相关信息。接到通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本单位的有关人员。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全国传染病疫情以及监测、预警的相关信息。
毗邻的以及相关的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互相通报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以及监测、预警的相关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第三十六条 动物防疫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互相通报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疫情以及相关信息。
第三十七条 依照本法的规定负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第三十八条国家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应当及时、准确。
第四章疫情控制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第四十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二)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
(三)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理。
第四十一条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
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四十三条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
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四十四条 发生甲类传染病时,为了防止该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及其乘运的人员、物资传播,可以实施交通卫生检疫。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紧急调集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合理报酬。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返还的,应当及时返还。
第四十六条 患甲类传染病、炭疽死亡的,应当将尸体立即进行卫生处理,就近火化。患其他传染病死亡的,必要时,应当将尸体进行卫生处理后火化或者按照规定深埋。
为了查找传染病病因,医疗机构在必要时可以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对传染病病人尸体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进行解剖查验,并应当告知死者家属。
第四十七条 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经消毒可以使用的,应当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处理后,方可使用、出售和运输。
第四十八条 发生传染病疫情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派的其他与传染病有关的专业技术机构,可以进入传染病疫点、疫区进行调查、采集样本、技术分析和检验。
第四十九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供应单位应当及时生产、供应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铁路、交通、民用航空经营单位必须优先运送处理传染病疫情的人员以及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第五章医疗救治
第五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和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服务网络的建设,指定具备传染病救治条件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传染病救治任务,或者根据传染病救治需要设置传染病医院。

❸ 在强化预防为主,风险防范的法律制度方面主要做了哪些修订

落实科学发展观 推进应急管理工作

马 凯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近年来,我国在全力应对各类重特大突发事件中,不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2008年我们成功应对南方部分地区低温雨雪冰冻和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等突发事件,取得了重大胜利。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人类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应对挑战、战胜灾难、不断前进的历史。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经济、社会和自然界都进入了一个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概率更高、破坏力更大、影响力更强的阶段。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各种传统的和非传统的、自然的和社会的风险、矛盾交织并存,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一是自然灾害处于多发频发期。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特别是近年来,极端气候事件频发,中强地震呈活跃态势,自然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的突发性和危害性进一步加重加大。二是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我国经济发展较快,能源、资源、运输供给长期偏紧,再加上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一些地方和企业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居高不下,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三是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难度增大。公共卫生事件诱因和影响都呈较强的国际性特点,全球新发的30多种传染病已有半数在我国发现。重特大疫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时有发生,随着人口流动量的加大和流动速度的加快,疾病的防控难度加大,造成的损失更加严重。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中市场秩序混乱、源头污染严重、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四是社会安全面临新的挑战。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艰巨。国家安全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严峻。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重大影响和可能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我们要有充分的准备。

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以及基础设施防灾抗灾能力等方面还存在着薄弱环节,我国的应急管理工作与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公共安全形势还不适应,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形势还不适应,与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有待加强;应急救援体系不够完备,救援应急保障能力比较薄弱;对一些重大自然灾害形成机理和预测预报的研究不够深入,在运用科技防灾减灾方面还有不小差距;城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基础能力仍待提高;一些地方和部门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社会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知识不足。

面对复杂严峻的公共安全形势,正视应急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必须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切实提高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其一,加强应急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这里的发展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这就要求我们把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而不是只强调经济增长,不顾安全甚至以破坏环境资源、忽视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为代价。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就要求我们的各项工作都要把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切身利益放在首位。

其二,加强应急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谐社会既包括人与自然和谐,也包括人与人和谐。我们一方面要主动适应自然,在正确认识和把握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合理开发自然,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另一方面要增强防范和抵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当发生自然灾害时,能够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同时,也要求我们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利益摩擦,避免矛盾激化,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这些都要求我们建立健全社会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增强抵御自然灾害、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其三,加强应急管理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应急管理作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是政府职能的应有之义。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要求我们在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同时,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当发生突发事件时,政府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管理水平,要求我们在做好常态管理的同时,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应对各类危机的能力。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全面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深化对应急管理工作规律的认识,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人民利益高于一切。这是我们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第一原则。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到监测预警、防范准备、抢险救援、恢复重建等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二是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对结合。事先预防和事中应对是应急管理两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不能狭隘地将应急管理等同于事后处置。要把应急管理寓于日常管理之中,把工作着力点前移,在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同时,强化避险防灾,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完善监测预警系统,切实做到准备在先、防患未然,确保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能够及时有效处置。要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消除事故发生的风险和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三是坚持统一领导、协同应对。突发事件具有紧急性、衍生性、关联性等特点,影响范围大、造成危害重,防范处置工作往往涉及多地区、多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关键是要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科学应对。在应对南方部分地区低温雨雪冰冻、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等灾害中,国务院都及时成立了相应的指挥机构,建立了上下贯通、军地协调、全民动员、区域协作的工作机制,周密组织、科学调度,保障了抗灾救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

四是坚持依法应对、科学应对。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把应急管理的经验性做法和规律性认识,以法律法规形式予以规范和确认,有利于更好地指导应急管理工作。同时,有效防范应对突发事件,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以先进技术为保障,以适用装备设备为支撑。我们要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装备,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

五是坚持强化基层、广泛动员。预防突发事件的关键环节在基层,处置突发事件的第一现场也在基层。加强基层的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是做好全国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只有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广泛动员群众,才能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建立群众自防自治、社区群防群治、部门联防联治、相关单位协防协治的突发事件防范应对体系;只有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才能提高全社会防范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六是坚持公开处置、信息透明。突发事件往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受到社会高度关注。要坚持公开处置,对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做出及时、全面、准确、客观的报道,以利于公众及时了解情况,稳定公众预期,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从而促进突发事件的妥善处置。

贯彻这些原则需要我们采取有力措施,紧紧抓住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等五个关键环节。

要强化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一是要加强重要基础设施抗灾能力建设。坚实的基础设施是抵制各类风险隐患、战胜各类灾害的根本。要加强电力、交通、通信等各类基础设施的抗灾能力建设,抓住重点环节、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和容易影响全局的环节,在做好灾害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兼顾安全性和经济性,严格落实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等环节的抗灾设防标准。加强城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要把防灾减灾纳入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在城市地区,要着力加强公共市政设施抗灾能力建设,提高学校、医院、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抗灾设防标准,合理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在农村地区,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好村镇规划,合理避让各类灾害风险,大力推进农村减灾安居工程。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要抓好源头治理,打牢安全基础。要督促各类生产企业加大安全技术投入力度,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大力提高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对有风险隐患的尾矿库要及时治理。加强水质安全预警监测,加快实施重点江河湖泊污染防治工程。对布局不合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设施进行搬迁调整或安全改造。三是加强公共卫生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城乡医疗救治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疫病等监测、检测、处置能力,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外来动植物检验检疫和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四是加强社会安全基础能力建设。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救援保障机制,善于化解而不是激化矛盾。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要全方位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要按照在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常态化,完善应急决策机制,建立强有力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要注重强化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实现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形成协调有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健全隐患排查监控机制,要依法落实突发事件隐患排查监控责任,实现对各类隐患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强化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及衍生规律的研究,完善监测预警网络,提高综合监测和预警水平。完善信息报告和共享机制,不断拓宽信息报告渠道,提高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军地、部门、区域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强化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作用,强化各方面之间的协同配合,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及公民在突发事件预防、应对和处置等方面的作用。健全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机制,按照及时主动、公开透明的原则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健全国际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国际防灾减灾方面事务,加强与外国政府应急管理机构的信息沟通,强化与国际研究机构的技术交流。

要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法律和预案体系建设。要进一步研究完善有关突发事件应对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抓紧制定各项配套规定,完善突发事件分级、预防、应急准备、监测预警、信息发布等具体制度。做好相关法律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履行应对突发事件法律规定责任和义务的自觉性。加强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开展,落到实处。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评估工作,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加强预案之间的衔接,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要加强应急预案管理,规范预案编制、修订和执行工作,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定期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要健全应急管理保障体系。一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以各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公安、武警、军队为骨干和突击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完善救援队伍现场工作机制,提高各类应急队伍综合协同应对能力,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应急救援格局。二是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力度。健全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和拨付制度,开辟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实行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加强各项应急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加快建立国家巨灾保险体系,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保险,有效分散灾害风险,减少群众损失。三是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进一步优化储备布局和方式,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实行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同保障、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建立高效调运机制。四是推进应急管理平台建设,提高应急决策指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为科学应对突发事件提供决策咨询。

要提高全社会风险防范意识和灾害应对能力。加强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将公共安全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针对教育的不同阶段,开设不同课程。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介绍普及应急知识,宣传应急预案,推进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救援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提高社会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对各级干部应急管理知识能力的教育培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协调应对能力。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培训,严格落实高危行业和领域生产人员的岗前、岗中教育培训制度。

三、加强组织领导,抓好任务和责任的落实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将应急管理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把防灾减灾和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应对措施,确保应急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加强组织指挥和科学调度,加强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明确任务,密切配合。要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和各部门职责分工,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分解目标,进一步明确加强应急管理的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实施。按照政府主导、军地协同、条块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加强沟通协调,搞好衔接配合,共同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各级政府要在党委领导下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各个单位以及相关人员。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绩效评估制度,将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作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并层层落实到基层单位、岗位和人员。要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的必须依法追究责任。

(作者: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马凯)

❹ 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原则的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原则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虽然外表和正常人一样,但他们的血液、精液、阴道分泌物、皮肤粘膜破损或炎症溃疡的渗出液里都含有大量艾滋病病毒,具有很强的传染性;乳汁也含病毒,有传染性。唾液、泪水、汗液和尿液中也能发现病毒,但含病毒很少,传染性不大。
艾滋病是一种目前尚无有效治愈办法、病死率极高的传染病。研究证明,艾滋病通过三种途径传播:性接触、血液和母婴传播。与人的行为紧密相关,对家庭、社会生产力破坏极大。由于对该病和感染者的不正确认识而产生的歧视和处理不当引起的社会不安定事件也屡见不鲜。它在世界范围内的迅速传播和广泛流行,已成为举世瞩目的公共卫生和社会热点问题。我国自1985年发现第一例艾滋病病人以来,艾滋病感染率一直控制在较低水平,然而,随着全球艾滋病流行重心逐渐向亚洲转移,近两年艾滋病的传播速度也呈倍增趋势。截至1997年9月,疫情已波及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累计报告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8千多例,据国内有关单位专家以组分法和德尔菲法测算,我国艾滋病病毒实际感染数应为15万-20万。加之卖淫、嫖娼、吸毒等易于艾滋病传播的危险因素存在,我国面临着艾滋病大面积加速流行的严峻局面。
缺乏预防艾滋病性病的知识是造成艾滋病传播的主要原因。通过宣传教育把有关预防知识交给群众,提高他们的自我防护能力是目前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我国一直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主要措施,但是目前疫情迅速发展的形势,与艾滋病控制有效国家相比,我国宣传教育工作尚缺乏深度、广度和持久性,广大群众接受艾滋病宣传教育的机会十分有限。宣传活动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的每年年底的一段时间;在内容上,对艾滋病是可以预防的和正确对待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的宣传不够,关于推广使用避孕套防病和正确开展性健康教育等敏感问题缺乏统一认识和政策;艾滋病宣传教育的组织工作主要在卫生部门,其他部门虽然也做了不少工作,但总体上讲,全社会和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力度不够,尤其是大众媒介的充分参与亟待加强。1996年10月3日国务院召开了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10月16日-19日卫生部召开了全国艾滋病防治会议,两会强调指出,目前是遏制我国艾滋病快速增长势头的关键时刻,必须不失时机地落实各项预防和控制措施,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并作为全社会的共同任务。
根据国务院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的要求,在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宣传教育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强调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1.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问题的决议》精神,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并把它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内容。报道各级政府负责,各部门参与,全社会动员,协调配合、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地减轻艾滋病给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危害的工作情况和成功经验。
2.结合法制和道德教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公民义务献血和无偿献血的宣传教育。对有意造成艾滋病性病传播,触犯有关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例要根据中央的宣传精神和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适时予以报道。同时进行遵纪守法,严禁吸毒、贩毒、嫖娼、卖淫,保持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洁身自爱、保持童贞、忠于配偶、白头偕老等),树立健康积极的恋爱、婚姻、家庭及性观念的教育。
3.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教育是大众媒介、宣传教育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任务。
对广大群众的宣传,要以大众传媒为主,开展有计划、经常性的预防知识宣传教育,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如公益性广告、健康与生活话题等。各类院校、宣传教育部门要在现行健康教育课程(活动)或群众性健康教育活动中增加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内容。营业性娱乐场所、流动人口聚集的场所和出国人员较多的单位要备有宣传资料,开展适宜的宣传教育活动。
对重点人群的宣传要在卫生、宣传和有关部门的统一协调安排下开展活动。要采取一些更有针对性的宣传方式,如热线电话、医生咨询或通过制订乡规民约的家庭、社区教育,以及由非政府和社区组织开展心理咨询、同伴教育等进行宣传。选择性地报道这类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好典型,促进全社会,特别是社区对艾滋病预防工作的关心和参与。对妇女收教所、戒毒所、劳教所、监狱等场所的特殊人群的宣传,在依法加强思想、文化、技术教育、心理健康咨询及其他宣传活动中增加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的内容。
各部门要对负责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的干部,特殊人群的管理人员和有关预防艾滋病的热线电话、咨询机构的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和管理。
二、把握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内容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政策性
1995年11月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制订下发的《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提纲(试行)》介绍了艾滋病的病原、传播途径、预防手段等知识及开展宣传教育原则、内容、政策和技术等,为各地、各部门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技术指导。经过一年的试行、修改后,可继续作为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工作的参考文件。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特提出如下宣传要点:
1.艾滋病的流行情况及其对个人、家庭、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严重危害。报道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数据和情况,可用国内外的具体实例教育人们,如针对目前赴泰国、马来西亚旅游、探亲和经商活动日益频繁,适当宣传东南亚地区的流行情况,以唤起人们的警觉。
2.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要科学地宣传艾滋病的主要传播方式及主要高危行为,如共用注射器吸毒、不良性行为、使用没有严格消毒器具的不安全拔牙、供输血液、注射、美容或其他侵入人体的操作等;同时要告诉人们艾滋病不通过一般公共活动传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强调艾滋病是完全可以预防的,在提法中不宜用“绝症”“超级癌症”之类词,应使用“艾滋病是一种目前尚无有效治愈方法但是完全可以预防的严重传染病”的提法。
3.防止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歧视宣传,要明确:(1)歧视不利于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传播,反而极易成为引起社会不安定的因素;(2)每个人都必须懂得预防知识和措施,否则都有感染艾滋病的可能;(3)感染者是无知和疾病的受害者,与其他病人一样需要人们和社会给予人道主义的关心和帮助,即使是由于有过某种过失行为而感染艾滋病病毒也是受害者。要适当报道关怀帮助感染者和病人的典型事例。(4)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从我做起,从身边的人做起,全社会共同来防护艾滋病。
三、其他有关问题宣传原则
由于艾滋病的传播,在相当程度上涉及法律、伦理道德和个人隐私等社会问题,防治工作中正确处理治本与治标宣传的关系也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治本是结合法制和道德教育进行防病教育,治标是借鉴国外的某些成功经验,如宣传推广使用避孕套防病及吸毒者在戒毒前不共用注射器以防止艾滋病的传播等。因此,要实事求是地理解治本的长期性和防病的紧迫性,讲究宣传策略和方法,其宣传方式须与国情及其他相关政策协调一致。
1关于推广使用避孕套预防性病艾滋病传播的宣传
根据国务院批准卫生部下发的《关于加强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工作的意见》中对推广使用避孕套的要求,结合防病话题告诉人们避孕套不仅可以避孕,还能预防通过性途径传播的疾病,如乙肝、丙肝、性病、艾滋病等。同时要让人们认识到避孕套的防病作用是建立在正确使用的基础上,理解避孕套预防艾滋病的效果并不是100%,但远比不使用避孕套要安全。由于避孕套具有避孕和防病的双重功能,因此即使已经采用了上环或结扎等避孕措施,为了防病仍需使用避孕套。
要避免将避孕套作为卖淫佐证的报道。
2.有关艾滋病疫情的报道
各地要随着疫情的发展,及时报道当地艾滋病的流行情况,帮助群众认识艾滋病,自觉预防艾滋病。在艾滋病疫情报道中,凡涉及感染者、病人的个人情况,未经本人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公开泄露,电视影像的遮挡必须可靠。涉及艾滋病疫情的报道,数字要准确,发稿前应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核实。
3.关于通过不规范、不安全的供输血、注射、牙科检查治疗等侵入人体医疗操作传播艾滋病的案例以及其他有关违法案例的报道,为不影响正常的执法管理和医疗卫生工作秩序,发稿前应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及审理案件的公安、司法部门核实。
4.报道艾滋病治疗药物和防治成果时要特别慎重,必须经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核实。失实的报道,不但会误导群众产生消极影响,而且可能触犯国家有关药品法规,也有损国家形象。

❺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疫情期间如何体现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原则,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科学立法,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组织编制法律体系。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制定机构设置和组织编制方面法律的根本依据。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就要加快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组织编制法律法规体系,推动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改进机构编制管理方式。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制定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完善机构和编制方面的党内法规。协调发挥好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在规范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中的作用,把党政机构统筹起来考虑、设置,构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党政机构新格局。要完善党政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方面的规定,依法管理各类组织机构和编制,充分发挥法律引领、推动、保障机构改革的作用,保障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平稳、有序开展。通过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现组织法定,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奠定制度基础。

深化改革,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在行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上,要做到职责明确;在履行职能和行使权力上,要做到依法行政。要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转变政府职能,解决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不够科学、职责缺位和效能不高问题。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要。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精简整合办事机构,精干设置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简化办事手续环节,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改革行政执法体制,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整合精简执法队伍,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全面提高政府效能。

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发挥法治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政府职能转变到哪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到哪一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把握好深化改革和推进法治的关系。实现改革与法治相向而行、同步双赢,要求立法要主动适应改革要求,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提供法治保障。要按照改革方案和政策要求,全面清理与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相关的法律法规,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该制定的制定,为机构改革扫清法律障碍,为改革后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提供制度保障。凡涉及法律设定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事项,应当及时启动法律修改和废止程序,确保在法治的框架内推动改革。只有将改革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以法治的方式推动改革,以刚性的制度管权限权,才能增强改革的合法性与权威性,顺利完成改革任务。十三届全国人大修改宪法,赋予国家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用一节五条的篇幅规定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性质、组成、体制、权限和程序等重大问题,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就是为了确保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于宪有源、于法有据,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法治保障。要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既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用法治的方式促进改革,充分发挥法治规范和保障改革的作用;又要在改革中完善和强化法治,主动适应改革需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❻ 概括实现疫情防控法治化需要哪些方面的努力

各个行业领域法律法规的科学制定和不断及时的完善, 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程度。执法力度的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

❼ 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如何在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照“常抓不懈,务求实效”的要求,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注重普法工作的质量和社会效率。乡里每年都拨付足额普法经费,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几年来,全乡共举办普法宣传月活动11次,出去宣传车12台次,举办普法培训班22班次,受训人数达6000余人次,张贴各类普法标语2600余条,悬挂横幅74幅,开展普法工作知识图片巡回展示和上街法律咨询23场次,共计260多张,接待法律咨询290多人次,使全乡不同行业、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的人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教育,受教育人数48000多人次。回顾这几年的工作,大家普遍反映,“五五”普法在“四五”普法基础上,使人们的法制观念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从而促进了社会稳定,推进了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也为创建“平安**”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做好普法教育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一是抓宣传发动。我们把宣传发动作为启动“五五”普法工作的中心环节来抓。为在全乡上下营造更好的“五五”普法工作氛围,乡党委、政府召开了全乡党员干部和企事业单位共300余人参加的“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大张旗鼓地宣传从中央到地方的有关文件精神及“五五”普法的目标、任务、对象、方法、步骤、要求等。在宣传发动阶段,我们利用刊出黑板报、开辟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统一了全乡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提高了人们对“五五”普法重要性的认识,使“五五”普法工作有了扎实的群众基础。
二是抓普法机构的健全。为了加强“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政府建立了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综治中心常务副主任、司法所长及派出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由综治中心常务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司法所长为常务副主任,并选配精兵强将作为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性工作。各村、企事业单位也相继建立了普法领导组织。普法领导小组不定期地召开会议,分析、检查、研究、交流普法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各种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断地强化人民群众的法制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使他们自觉遵纪守法,促进社会的大局稳定。几年来,我们根据人员变动频繁的实际,及时抓好领导小组的调整充实工作,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思想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为普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三是抓规划制定和责任落实。乡党委、政府根据栾川县治县办《关于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结合我乡实际,制订了《**乡“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和分年度工作计划,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同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了“三个纳入”:即纳入了**年―**年各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了党委、政府以及其它相关部门政治学习计划;纳入了年度综治工作目标考核。使“五五”普法成为乡、村和各单位的日常工作。
四是抓普法师资培训。造就一支合格的普法师资队伍,是搞好“五五”普法教育的关键。我们先后举办了师资法律培训班12班次,专题讲授了《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务员法》、《禁毒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18部法律法规,来自全乡的机关站所负责人、村两委班子、中小学校负责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普法联络员、普法宣传骨干共250多人参加了培训,参训人员培训后,再由他们逐级培训各个单位的人员,并且安排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每户的法律明白人,分包人员不仅是法律宣传员,也是分包辖区的纠纷的调解员,通过宣传和调解,起到了化解和教育相互转化的良好态势。我们还从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聘请了法律基础好、授课能力强、热爱普法工作的8名同志作为辖区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不定期为学校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定期为学校开展法律宣讲活动,为“五五”普法有效开展奠定良好的人才基础。 五是抓法律“六进”工作。切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 乡普法领导小组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 结合实际,制定了我乡“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和相关的培训教案,建立和完善了活动机制和工作制度。(1)法律进机关。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主要采用中心组学习的方法。**年以来,乡党委、政府中心学习小组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法制培训,提高政府自身的法律素质。全乡机关干部职工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为重点,并切实学习《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劳动合同法》、《土地管理法》、《行政复议法》等,通过不定期开展法律培训班、自学法律读本等形式,加强对全体机关干部的法律教育,利用普法考试来检阅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能力。四年多来,乡机关共举办全体机关干部法制讲座31场次,集中辅导120个学时以上,公务员学法200多学时,学法有记录、有笔记、有体会。乡领导带头查找在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改进。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依法治乡的观念。为了搞好普法教育,在经费相当紧张的情况下,购买“五五”普法有关的《普法读本》、《物权法》、《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民法律知识读本》等法律学习资料,不断增加“五五”普法所学的法律、法规内容,方便广大干部开展自学。(2)法律进校园。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用,每学期开展两次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小学校通过法制副校长的法制讲座进行辅导学法, 抓好三支队伍(普法讲师团队伍、法制副校长队伍、校内辅导员队伍),搞好四项活动(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消防安全及重特大事故演练活动、青少年“远离毒品,珍爱生命”活动、“反对邪教、崇尚科学”为主题的反邪教教育)。今年乡普法办总结过去普法经验,组织协调司法所、交警队、公安派出所在初中和**村小学开展联合普法活动,效果显著,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增强青少年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使他们的法制意识、法律素质及依法办事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每年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在校园内开展系列禁毒宣传活动。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和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有计划地安排一些专项活动。通过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以创建法治校园为载体,加强学校法治化管理,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制度,把法制教育纳入校长任期和教师留任的重要内容,扎实有效地推进校园依法治理工作,为“法律进校园”活动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3)法律进农村。农村普法量大、涉及面广,必须要有符合实际的活动载体,才能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五五”普法开展以来,每年冬季利用农闲时间,我们组织机关干部深入乡村开展以“讲法律、讲政策、讲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宣讲活动。以“三下乡”活动为载体,使法制宣传资料、法律咨询服务、法制文艺演出“三进乡村”。以乡村文化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各级文化部门开展“千台大戏进乡村”活动的有利时机,积极编演法制文艺节目,深入现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同时,以农村党员干部、家庭主要劳动力和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家庭成员为主要对象,着力培养家庭“法律明白人”,通过农村党员冬训、法制讲座、农村法制宣讲以及村民自治等学习和实践锻炼,逐步提高“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质,带动家庭成员的学法、懂法、用法、守法自觉性,有效促进农村法制教育的整体进程。(4)法律进企业。鑫达公司和红庄金矿结合工作实际,以财务、安全环保、工程、技术、文档、保密等重点岗位的管理人员为普法学习的重点对象,以宪法、安全环境、劳动管理、知识产权、行政许可等法律法规为学习重点内容,分不同层次对普法学习进行详细的安排,在深入学习宪法等基本法律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深入开展以合同法为重点的规范交易行为的法律法规、以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为重点的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以行政许可法为重点的规范公司权利取得、权利使用、权利维护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工作。企业单位把与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普法的重点内容之一,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针对《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对企业产生的影响进行全面调研论证,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在“法律进企业”活动中,公司始终把企业的先进文化贯穿其中,坚持“以人为本、给人以利益、给人以前途”。(5)法律进小区。乡政府狠抓组织领导,建立法律进小区长效机制,明确了工作职责,完善了法制宣传进小区、基层法律服务进小区、法律援助进小区的工作措施。在小区主要路口设立法律宣传咨询点,法制人员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并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发放《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村民自治法》等法规单行本,组织宣传车沿主要街道进行宣传,散发普法知识宣传单页,在小区醒目的位置悬挂宣传标语。整个活动发放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共计18500余份。收到良好效果。(6)法律进单位。在医患纠纷频发之际,我们对**乡中心卫生院干部职工进行了《宪法》、《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医院消毒技术规范》、《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污水处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病历书写规范》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举办了7 次专题学习讲座,参学率达100%,合格率均在100%。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和依法维权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医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注重总结,明确目标,使普法工作具有较强针对性实践证明,农村人口居住分散,流动较多,群体结构差异大,尤其是文化差异更加突出,普法工作必须加强针对性。为此,我们在普法工作中尽量根据不同的对象确定教育内容,并采取相应的方式抓好教育,以达到最佳效果。
一是突出五类教育对象,教育内容有针对性。在抓好面上的普法教育的同时,我们重点抓好五类教育对象,并确定相应的教育重点。①注重乡村干部的普法教育。自**年以来,乡村干部除接受县局举办的技能和法律知识培训外,乡党委政府每年都要组织二次以上的法制教育培训,着重培训乡、村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乡、依法治村的能力。使乡、村干部的学法、用法和守法中发挥表率作用。并组织乡干部进行普法考试,干部参考率达100%,及格率达100%。我们还把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作为乡、村干部带头普法的中心环节,做到教育培训时有这方面的内容,布置检查工作有这方面的要求,奖惩时有这方面的标准。②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组织培训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他们熟练掌握和运用提高自身法律素质,秉公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③注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组织他们重点学习《民事诉讼法》、《经济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读本》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培训学习提高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能力。④注重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根据青少年的教育特点,我们主要把着眼点放在增强中小学生的遵纪守法观念上。全乡各小学校都开设了法制课,学习《宪法》、《国徽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还聘请司法所、派出所人员为法制副校长,经常为学生讲授有关法律知识。将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引向深入,进而促进校风的转变和青少年学生素质的提高。对社会青少年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学习法律知识,座谈了解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挽救一大批失足青少年。⑤注重刑满释放人员的法制教育。根据我乡刑满释放人员的犯罪性质,我们对他们开展定向普法培训,通过集中讲授和个别辅导等方法来提高他们的法律水平,利用每季度的回访开展谈心活动,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状况,针对性地解决他们的思想困扰和实际困难,不仅使他们顺利渡过“断奶期”也使他们逐步走上致富之路。二是讲究方式方法,搞好五个结合。实践中我们体会到,在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除必要的集中面授培训外,更多地还需要结合实际,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形成社会化的法制宣传环境,进而使法制教育由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①普法集中面授与分散教育相结合。在普法教育中既有集中面授,又有分散以小组或个人自学。遇到工学矛盾,就利用晚上时间学习。②普法教育与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相结合。为了更好地发挥教育效果,我们采取知识竞赛等形式,还根据群众特点,进行形象化教育,组织法制图片等巡回各村展示,扩大了教育面。并集中对辖区内的小学生进行了法律宣传教育,使受教育的师生达1800多人,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③普法教育与开展各种有益活动相结合。寓普法教育与计划生育“宣传月”、“综治宣传月”、“信访宣传月”、“3.15维权日”、“12.4法制宣传日”、“6.26禁毒宣传日”、“6.25土地日”“扫黄打非”、“打黑除恶”等专项整治斗争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等宣传教育活动中,增强人们依法接受教育的自觉性;寓普法教育与清理非法占地,消除封建迷信的宣传教育中,不断深化普法工作,还通过“3.8”妇女节、“5.4”青年节、“7.1”建党节等节日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以推动“五五”普法的深入开展。④普法教育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为搞好**乡新农村建设,提高公民自觉守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我们把普法教育、依法治乡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组织村民学习《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加强群众的维权意识,疏导群众依法流转土地,完善土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乱占、滥占耕地行为,杜绝弃耕抛荒,抓好产业结构调整,使村民增加农业收入。⑤普法教育与“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相结合。在“五五”普法过程中,乡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民主法治村”和“平安单位”的创建工作,以司法所为主,在各村、各单位共同配合下,几年来,共创建了10个县级“民主法治村”10个“平安村”、5个“平安单位”,逐步实现真正依法治村、民主治村。**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平安乡镇”。
三、学用结合、依法治理,“五五”普法的成效不断凸显
“五五”普法落脚点是使各行各业都逐步走上依法治理的轨道,做到乱则依法而治,不乱则依法而行。因此,我们在“五五”普法中非常注重学用结合,逐步推进依法治理,为发展经济和各项事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推进作用。普法的目的之一是推进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和社会大局的稳定。为此,我们以普法教育作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的基础,首先充实调整村级治保调解干部的法制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使他们能够深入一线,以案释法,解决问题。另外有重点地进行面授法制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的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从而使我乡的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我们加强防控网络体系建设,每年都投入10多万元用于技防设施建设,现已做到技防设施“全覆盖”,组建乡镇专职巡防队一支,义务巡防队22支,人员共计120人。落实人防、物防,并贯彻“严打”方针,打击和整治各种丑恶现象和不法行为。为了加强依法治理和普法宣传的力度,把普法宣传活动与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几年来,我们根据群众反映突出的实际问题,制定完善了各项方案,切实排摸出社会不安定因素,消除社会上各种骚动。与“四五”普法期间相比,全乡的治安案件逐年下降,无恶性案件发生。净化了我乡的社会环境,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是对依法行政工作的保障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法制观念的普遍提高,我们在“四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抓好、抓实、抓细以依法行政为主要内容的依法治乡工作。重点抓好企业重大工程的协调服务工作,特别是土地法的宣传教育,使很多村民通过学习,懂得了如何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从而使企业的发展顺利进行,有效地促进了厂群关系。确保政府和各部门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三是对依法治村的促进作用。我们建立依法治村工作小组由村主要领导任组长,落实专人负责;召开村三套班子成员、党员、村民组长会议,进行全民动员,广泛宣传依法治村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认真组织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广落实“4+2工作法”,积极推进村民民主选举、民主决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的民主法制意识明显增强。第四,以司法所、派出所为主干力量,定期组织村级综治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努力提高干部素质,同时结合村务公开栏,开展民主与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村民自治,民主管理。
四是对开展小区依法治理的推动作用。通过开展“法律进小区”活动,在小区内建设了法制宣传阵地,不断完善了小区法律服务机制,使居民得到了有效的法律服务,使小区管理者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小区自治组织自我完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功能得到较好的发挥,小区矛盾得到及时化解,刑事案件零发案,小区基本保持稳定。通过五年的普法教育宣传,全乡营造了和谐稳定的发展氛围。随着**乡的迅猛发展,“五五”普法的成效将不断凸显。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乡“五五”普法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当然,“五五”普法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虽然通过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全民的法治意识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法治观念淡薄、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的现象依然存在;在农村大多数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残和妇女儿童”,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落实难,普法效果差;一些偏远村委会,由于交通不便,居住分散,法制宣传教育“进村入户”不全面,使一部分农民群众不能接受到教育;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是很丰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文艺节目组织不够,也有待于进一步挖掘;由于“五五”普法工作量大面广,涉及问题多,虽然我乡财政已给予了极大支持,但经费不足仍然是制约工作开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导致了普法工作不能平衡发展,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死角和盲区。
下一步打算:1、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把普法由过去单向灌输变为与法治实践的双向互动,针对法治实践中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紧密结合实际,办好普法宣传栏,提高法律普及效果。同时要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多通过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运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的形式,增强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2、进一步加****制宣传教育力度,以法制宣传教育为载体,建章立制,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依法治理工作,拓宽覆盖面,注重实效性,扎实有效地推进**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抓好民主法制村的创建活动,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乡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新农村的具体目标和任务,根据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以宣传宪法为核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引导农民依法调整社会利益关系,保证农村经济在法律框架内运行。3、尽早做好谋划、协调。结合农村普法难的实际,积极探索普法宣传教育的新路子、新途径和新方法,积极规划“六五”普法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相互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增强普法效果;争取把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拓展经费争取渠道,形成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地做好普法工作,确保“五五”普法工作的圆满完成。

❽ 贵阳市卫生局为肠道传染病预防做了哪些工作

一、传染病防治
(一)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
各单位要有专人分管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及时处置霍乱、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疫情。4月10日前,完成辖区内腹泻病门诊(专桌)分布、人员构成等情况的调查,组织辖区内各级各类专业人员,特别是腹泻门诊(专桌)的医务人员、检验人员的技术培训。流行季节到来前,开展以“三管一灭”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对各医疗机构腹泻病门诊(专桌)进行督导检查,做好人员、技术和物资的储备,进行疫情控制和救治应急演练。
1.霍乱防治工作
(1)严格疫情报告和管理制度,规范调查处理疫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和文件规定的甲类传染病的报告时限和方式报告疫情,4月20日至10月31日,实行霍乱疫情零病例周报告制度。对报告的霍乱疫情要按《霍乱防治手册》的具体要求及时进行疫情处理,迅速划定疫点、疫区,严格隔离,彻底治疗病人和带菌者,开展环境消毒、杀虫和饮水消毒,对密切接触者和疫区内的腹泻病人采便检验,落实疫区内预防性服药措施。及时收集、分析、汇总和上报霍乱感染者个案调查表、暴发调查报告等资料并存档。
(2)加强霍乱疫源检索,对霍乱病例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理”。要加强霍乱疫源检索工作,区疾控中心在5-10月份,每月对可能污染的外环境及物品采样进行霍乱弧菌监测,阳性标本及时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鉴定。
①水源监测:主要指海水、污水、河水等,每月不少于3个水点,每个水点每月采样一次,每次6份。
②食品监测:对可能受到污染的食品进行监测,如市售小海货、淡水鱼、凉拌菜、熟食品等,每月采样20份。
在6-9月份,选择2所酒店,每月监测两次,监测内容包括食物容器、食品、凉拌菜、海产品、制作加工场所及排污口污水等。发生霍乱疫情时,要采集10份可疑食品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测。
(3)加强对腹泻病门诊(专桌)的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年全区腹泻病门诊(专桌)于4月20日-10月31日实行24小时开诊。在腹泻病门诊开诊前,组织人员对辖区内腹泻病门诊进行技术指导,使其完善急性肠道传染病应急机动队建设,应急队伍成员名单报区卫生局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医疗机构配备抢救治疗病人必要的药械及个人防护用品,区级医院腹泻门诊必须实行独立区域。各医院、卫生院应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省医疗单位腹泻病门诊工作规程》的有关要求开诊,各门诊医务、检验人员要熟练掌握腹泻病诊断、治疗、抢救、检验、疫情报告等相关业务知识,对就诊的腹泻病人用全省统一的腹泻病人登记薄进行登记,不得有任何漏项。各腹泻病门诊应备有检验所需快诊筛检试剂、细菌培养试剂,要做到“逢泻必登、逢泻必报、逢泻必检、逢泻必治”,细菌培养分离数不低于腹泻病人的10%,霍乱快诊率必须达到100%,快诊阳性标本必须由检验人员或腹泻病门诊医务人员按要求封存,详细登记患者姓名、年龄、地址(详细现住址)后,及时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鉴定。
(4)重点地开展疫源检索
区疾病控制中心要按照省制订的“医疗单位腹泻病门诊工作规范”,做好辖区内腹泻病门诊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工作,特别要对辖区内各医疗单位的粪检质量进行监督,必要时抽样检查。流行季节期间,对来自疫区的人员,加强卫生检疫。
2.手足口病防治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版)》、《年省手足口病防控行动计划》、《省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以及《年市手足口病防控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重点开展手足口病病原学监测、危险因素分析、重症病例调查和聚集性疫情处置等工作,早部署、早行动,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1)加强疫情监测,做好疫情分析、预测预警和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严格诊断标准,及时、规范、准确的报告疫情,对符合病例定义的手足口病病例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网络直报及时率和准确率要达到100%;托幼机构和学校、医疗机构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时,应以最快的方式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区疾控中心要做好疫情报告的审核、管理,加强疫情监测,区疾控中心、街道监督疾控工作站要加强对普通病例和重症病例的流调、监测工作。建立疫情分析、预测预警及应急响应机制,适时科学研判辖区的疫情形势,根据本辖区的疫情情况和预警分级,适时启动应急响应。
(2)规范开展病例流行病学调查、信息录入和常规标本采集工作。各监督疾控工作站接到病例报告或通过网络搜索发现报告病例后,要立即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填写个案调查表,住院病例个案调查率应达到100%。聚集性病例调查处置率达100%;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个案调查和信息上报达100%。在病例个案调查时,要详细了解一般情况、流行病学接触史、发病就诊过程、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结果、危险因素等情况;对临床表现、临床检验项目及重症病例合并症等内容的结果,要及时与有关医院联系,从病历中提取,及时补充订正。流调时应逐一问卷调查,表格填写要工整、仔细,不得有漏项、缺项。所有个案调查表等要有专人负责,每天录入EPIDATA数据库,对录入过程中发现的信息缺失等问题,录入人员要及时反馈给调查人员进行修订和完善,每周二前汇总、上报前一周的个案调查数据库至区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科,区疾控中心周三汇总上报市疾控中心。手足口病标本采集种类及要求见附件1传染病监测要点。
(3)要及时、规范开展重症病例、死亡病例、聚集性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处置,规范标本采集,及时录入数据库,撰写调查报告。标本采集工作由各接诊医院负责,规范保存标本并按照规定及时通知区疾控中心取样送市疾控中心。
(4)强化培训,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等防治技术水平。各单位要强化开展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网络直报等防控技术人员的培训;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托幼机构、小学的教师和校医的全员培训。特别是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的一线岗位人员要进行强化培训,提高早发现、早报告、早防控的能力。
(5)普及健康教育,提高防病知识。健康教育是手足口病防控的基础。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单、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加大手足口病防治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群众明白手足口病可知、可防、可治、可控,引导广大群众提高防病意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6)加强督导检查,做好重点环节的防控工作。各街道监督疾控工作站要加强对托幼机构、小学、社区和农村等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的督导和检查,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建立晨检、缺勤缺课登记等制度,落实消毒措施;督导社区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和完善婴幼儿家长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宣教制度、晨检制度、手足口病转诊治疗登记制度;区疾控疾控中心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深入辖区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学校、农村、社区进行巡回指导。
3.其他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大对菌痢、伤寒(副伤寒)、轮状病毒腹泻及其他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的监测工作,做好传染病预检分诊和诊治,轻症病例以门诊对症治疗为主。对重症病例(出现神经症状或心血管症状等)应收住院,重点救治。加强食品和饮水卫生的监测工作,尤其是学校食堂、街头大排挡、乡镇管网自来水等的监测。
(二)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
1.继续加强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的管理。各街道监督疾控工作站要加强对辖区内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的管理,密切注视呼吸发热病人的动态情况,及时上报呼吸发热病人监测报表。每年至少对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督导2次,记录完整。
2.及时做好疫情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及时做好SARS、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流感样病例和甲型H1N1流感病例暴发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对发现和报告的疫情,及时进行核实,规范开展暴发调查处置和样本采集工作,分析流行特点和发生原因。
储备人禽流感应急检测的技术和物资,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人禽流感事件。开展人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现场调查和技术演练,为人禽流感疫情做好技术和物资储备。
3.继续做好重点呼吸道传染病和季节性流感监测工作。要严格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及时排查和管理人禽流感和SARS相关病例。
继续按照《甲型H1N1流感监测方案(第二版)》和《全国流感/人禽流感监测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流感样病例的诊断、统计、报告、标本采集和保存、运送工作。区医院作为市级哨点医院,要继续做好流感样病例的监测工作,提高流感样病例监测的报告准确性和及时率。哨点医院标本采集、保存和运送所需的物品和试剂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区疾控中心承担标本运送工作。相关监测要点见附件1传染病监测要点。
4.做好人禽流感职业暴露人群血清流行病学调查和环境标本采集工作。按照《市职业暴露人群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实施方案》要求,区作为全市监测点之一,按照《方案》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相关监测要点见附件1传染病监测要点。
5.主动和教育部门联系,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立水痘、猩红热等呼吸道传染病症状监测系统,落实晨检和缺课登记制度。一旦学校出现发热、咳嗽、皮疹等相关症状聚集性发病现象,校内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专人或兼职教师应主动向区疾病控制中心进行报告。
区疾病控制中心接到学校报告后,立即会同辖区监督疾控工作站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集,确诊疫情后指导学校做好消毒和密切接触者管理,必要时进行预防接种。同时要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进行事件的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三)人兽共患病防治工作
1.流行性出血热防治工作
(1)广泛开展卫生宣传,把出血热的主要危害和防治知识教给群众教育群众。发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以免延误治疗。
(2)加强业务培训,区疾控中心和街道监督疾控工作站要作好基层疾病控制人员和乡村医生的培训,充发挥基层人员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宣传等工作中的作用。
(3)强化疫情报告,防止漏报和迟报,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发现疫情,要尽快进行调查和处理,按时上报流行病学调查表。发现爆发和出现死亡病例,要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调查处理报告。
2.狂犬病防治工作
由于我市近年来连续出现疫情,可疑狂犬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发病上升的危险加大。因此,必须加强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
(1)进一步扩大卫生宣传,要用多种形式,把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到居民,特别是农村群众。被咬伤或抓伤后要尽快到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进行伤口处理、疫苗接种以及抗血清或抗病毒球蛋白的注射,以最大限度地预防发病。
(2)进一步加强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的建设和管理,按照有关要求,加强暴露人群的登记、伤口处理、疫苗接种以及抗血清或抗病毒球蛋白的注射,及时掌握暴露数量,并按月上报。
(3)发现疫情,要立即报告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防止疫情扩大。
3.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
(1)继续贯彻执行《市人间布鲁氏菌病监测方案》,各街道监督疾控工作站要加强与街道畜牧部门的联系,摸清辖区牛、羊养殖单位的基本信息,及时掌握当地畜间疫情状况,加强密切接触人员的监测。按照市的统一安排,区今年将分别在重点牛、羊养殖单位抽取从事饲养、实验检测等重点人群50人,各采集血清2毫升,进行布病病原学监测。该项工作于9月上旬前完成。
(2)发现有牛羊或人感染情况,要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初步结果,对疫源地进行处理。各种调查资料要立即上报。
二、疫情管理
年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以强化专业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为基础,以强化督导与技术指导为保障,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规范,增强法制意识,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确保信息报告规范、及时、高效。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
1.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制度,提高报告质量。
(1)认真审核,提高传染病疫情信息质量。
区疾控中心要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信息审核制度,保证每天(工作日不少于4次,公休节假日不少于2次)对网络直报信息按照报告要求进行全面审核和监测,及时做好报告信息的核实和确认工作。每天上午上班后、下午下班前必须各上网审核一次,除了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及时审核卡片之外,还要求每天17:00之前的报告卡17:00之前必须审核;每月、每年最后一天17:00之前的报告卡17:00之前必须审核,24:00之前的报告卡24:00之前必须审核。杜绝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不及时和审核不及时现象并尽量缩短从医生诊断到网络报告的时间间隔。
发现鼠疫、霍乱、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白喉、黑热病、登革热、血吸虫病、不明原因肺炎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手足口病重症病例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在进行网络直报的同时,立即向区卫生局和区疾控中心电话报告。
(2)继续规范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信息登记、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报告等工作。
传染病报告卡的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准确。对于报告信息不完整、有逻辑错误的传染病报告卡要随时进行核实、补充、订正。每日进行查重,删除重卡时保留首次就诊卡片,并将删除卡片的内容订正到保留卡片上,对发现外地报至本地的传染病报告卡为重卡时应当待卡片审核后再删除。及时对疑似病例进行确诊订正。根据《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中病例分类与分型报告要求报告病原携带者和阳性检测结果。每日查看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公告栏,对相关工作要求做出安排部署和落实,并做好工作记录。
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报单位的门诊登记、传染病疫情信息核对、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等工作,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使相关科室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衔接,以保证疫情报告及时、准确和减少漏报。
(3)加强管理,提高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每月法定传染病未及时报告率低于0.4%,未及时审核率低于0.2%,无重卡和县区零缺报情况,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质量评价综合指数低于0.2%。各网络直报单位每月不得有零缺报情况。
2.加强信息分析利用,提高传染病疫情的预警和预测水平。
(1)继续执行以周、月报和出现疫情暴发以日报的形式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疫情分析制度,及时向有关人员提供信息,为决策服务。
(2)要充分利用网络直报系统信息,加强信息分析利用,通过浏览报告卡片,主动搜索报告病例的聚集现象,及时发现潜在的传染病暴发,特别是出现时间、空间等病例聚集时,要实时做出预警。市的传染病疫情应对处置阈值:重大传染病疫情、重要输入性病例单病种应对;一般传染病疫情同一单位一周内2例应对,区疾控中心在监测本辖区疫情动态的基础上,要结合市疾控提供的全市聚集病例信息,随时传送至相关业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将结果以文字报告形式通过传真和电子文档(上传至国家疾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的监测信息反馈中专题分析栏目)反馈至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将对反馈信息进行评价,以提高处置水平。
(3)区疾控中心接到传染病预警信息系统发出的单病种预警信号后的2小时内完成核实并填报异常信息卡,其他预警信号要于当日完成核实并填报异常信息卡。对于确定为疑似事件的预警信号要进行现场调查,并在调查结束后24小时内填报现场调查表。
3.稳定队伍,加强技术培训,提高人员业务素质。
针对手足口病和甲型H1N1流感等新发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的新要求和新规定,要及时组织对责任报告人的培训,以保证我区传染病疫情的信息报告质量;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管理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报告质量。区疾控中心将定期召开辖区内医疗机构疫情报告管理人员业务例会,至少每季度1次。
4.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和检查。
根据卫监控字号“转发《省疾控机构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考核标准(试行)》和《省疾控机构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日常督导记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对医疗机构进行一月一督导,半年一考核制度。尤其对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率统计规则范围中的医疗机构如1个月内没有病例报告,则必须进行现场督导,并将督导、考核结果及时报卫生局,建议卫生局定期进行通报,以有效推动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的落实。
5.继续做好网络管理工作,保证数据安全。
加强报告系统的管理,直报网络系统管理员要加强与相关专病系统管理人员的沟通协调工作。做好用户权限管理,疫情数据保证实时备份,使用审批,保证数据安全,做好用户权限分配管理工作。每半年进行1次所有用户的权限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aware 天 猫

❾ 我国法律禁止毒品和防治艾滋病的管理有哪些主要内容

根据《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要求,为在机关干部中宣传普及科学防治艾滋病基本知识,增强机关干部预防控制艾滋病的意识和能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艾滋病防治行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决定于2007年12月1日至2007年12月25日,举办市、区直机关干部艾滋病防治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主要是艾滋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基本知识、防治措施等方面的内容。题型为单项选择题与多项选择题(试题、答题卡附后)。 二、参赛对象 市、区直各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含二级机构工作人员)。望各单位积极组织职工参赛。 三、奖励办法 竞赛组委会将在参赛职工人数及比例较多的单位中评选出优秀组织奖,在满分答卷(若人数不足,按成绩取前100名)中抽取个人奖,结果将在《宣城日报》、市卫生局网站上公布。本次竞赛设优秀集体组织奖5个(颁发奖牌),个人一等奖5名(获奖者每人奖金300元),二等奖10名(获奖者每人奖金100元),纪念奖50名(获奖者每人价值30元纪念品一份)。 四、其它事项 参赛人员答题卡必须详细填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于12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答题卡寄至宣城市鳌峰中路57号市防艾办(市卫生局大楼三楼艾防科)或通过市政府办文件交换站转市卫生局疾控科。信封正面标注“艾滋病防治知识竞赛”字样。 知识竞赛规则 一、竞赛方式 1、试题发放:由市艾防办以文件的形式印发竞赛试题和答题卡(答题卡复制有效)。区直单位,委托区艾防办发放。 2、答题方式:(1)在答题卡上选择正确答案所对应的“○”内用钢笔或签字笔涂黑涂满;(2)答题卡上填写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单位、联系电话。 二、本次竞赛试题共50 题,分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两种类型。 三、答卷采取涂黑方式,参赛者选择认为正确的答案,用黑色或蓝色笔,答题卡中对应的“○”涂成实心“●”,不正确的不涂。答题卡复印有效。 四、答题卡必须详细填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填涂完毕,请将答题卡寄至宣城市鳌峰中路57号市卫生局大楼三楼艾防科,或通过市政府办文件交换站转市卫生局疾控科。信封正面标注“艾滋病防治知识竞赛”字样。 五、本次知识竞赛由宣城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判卷、解释相关问题并组织抽奖(抽奖时间另行公布)。 六、本次活动截止日期为2007 年12 月30日。届时主办单位邀请有关领导从获得满分的参赛者(如人数不足100名,将由高分向低分依次选不少于100名参赛者)中抽取一、二等奖以及纪念奖获奖者,竞赛组委会评出优秀集体组织奖5个(颁发奖牌),一并在《宣城日报》、市卫生局网站上公布,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获奖单位和个人。 七、为确保公证,市防艾办人员不得参加本次竞赛。 宣城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七年十二月三日 宣城市直、区直单位艾滋病防治知识竞赛试题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一、单项选择题(选出一个正确答案,涂在答题卡上。每题2分,共60分) 1、艾滋病医学全称为: A、免疫缺陷综合症 B、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 C、先天性免疫缺陷综合症 D、继发性免疫缺陷综合症 2、世界艾滋病日是每年的何月何日? A 、6 月1 日 B、8 月1 日 C 、12 月1 日 D 、11 月1 日 3、以下对艾滋病窗口期说法正确的是: A 、为1-5 个月; B、一般为2 周-3 个月; C 、窗口期血液中能查出病毒抗体; D 、窗口期病人没有传染性。 4、艾滋病的平均潜伏期为: A、 3 -7 年 B、7 -10 年 C 、5 -20 年 D 、2 -12 年 5、对艾滋病病毒易感的人群是: A 、静脉吸毒者 B、性乱者 C 、同性恋者 D 、每个人 6、下列哪种行为可能传播艾滋病病毒? A 、与艾滋病病人共用卫生间; B、患艾滋病的母亲哺乳婴儿; C 、与艾滋病病人同一泳池游泳;D 、与艾滋病病人拥抱与握手。 7、下列哪些途径会传播艾滋病病毒 A、共同办公; B、握手、礼节性接吻; C、刺破皮肤的手术器械; D、蚊虫叮咬。 8、1981年,哪个国家首先报道世界上第一例艾滋病? A 、中国 B、泰国 C 、美国 D 、南非 9、下列哪项不是预防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的有效措施 A、安全性行为 B、固定性伴侣 C、洁身自爱、遵守性道德 D、多个性伴 10、请说出艾滋病发病后的典型症状 A 、长期低热 咳嗽 B、体重下降 C、慢性腹泻 D、以上都是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艾滋病列入哪类传染病 A、甲类 B、乙类 C、丙类 D、丁类 12、《艾滋病防治条例》实施时间 A、2005.12.1 B、2006.3.1 C、2006.6.4 D、2006.12.1。 13、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妇女会通过什么途径将病毒传染给婴儿 A 、妊娠、分娩、亲吻; B、哺乳、亲吻、妊娠; C 、妊娠、分娩、哺乳; D、 搂抱、亲吻、呼吸。 14、艾滋病最常见的机会性感染是: A、肺结核病; B、肝炎; C、感冒; D 、心肌炎。 15、当你曾有过高危行为,怀疑感染了艾滋病病毒,该怎么办? A 、找心理医生咨询; B 、心里害怕担忧,但又不敢找人咨询; C 、到艾滋病咨询检测点咨询检测; D 、到个体诊所就诊。 16、我国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基本原则是: A、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 B、广泛发动群众,全社会动员 C、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D、以上都是 17、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哪项规定是正确的 A、免收咨询费,按规定收检验费;B、适当收取咨询费,免收检验费;C、按规定收取咨询费和检验费; D 、按规定免收咨询费和检验费。 18、下面哪种说法正确 A、目前艾滋病不能治愈,也没有有效的疫苗,所以艾滋病是不能预防的 B、安全套可以避孕,但不能预防艾滋病 C、共用注射器吸毒可以感染艾滋病,是因为毒品中有艾滋病病毒 D、正确使用安全套可以预防艾滋病 19、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的内容: A、对农村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人实行免费抗艾滋病病毒药物治疗; B、在全国范围内为自愿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对艾滋病病人的遗孤实行免费上学; C、对孕妇实施免费艾滋病咨询、筛查和抗病毒药物治疗,减少母婴传播; D、对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人提供免费的抗感染和抗肿瘤的药物。 20、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可以将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的姓名、住址等有关情况公布或传播; B、对于艾滋病检测结果,卫生部门可以不保密; C、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不能参加工作; D、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人、病毒感染者及其家属。 21、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任何单位有义务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有关艾滋病发生、传播、转归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和完整资料 B、任何个人有义务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有关艾滋病发生、传播、转归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和完整资料 C、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无权通报和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 D、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地如实通报和公布疫情 22、关于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权利说法不正确的是: A、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其家属不受歧视; B、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其家属享有公民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 C、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不能工作、学习,享受医疗保健和参加社会活动;D、艾滋病病人和病毒感染者子女拥有入托、入学、就业等权利。 23、王某有过一次不洁性行为,他应该怎么办? A、听天由命,任其发展; B、享受生活,更加放纵自己; C、到专业机构咨询检测; D、情绪低落,心事重重。 24、根据卫生部、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和世界卫生组织2005年最新评估结果显示:截至2005年底,中国现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约有多少万人? A、100 B、45 C、84 D、65 25、艾滋自愿咨询检测简称是什么? A、VCT B、VCD C、HIV D、AIDS 26、全球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人数最多的是哪个地方? A、次撒哈拉非洲 B、东亚 C、大洋洲 D、拉丁美洲 27、艾滋病病毒主要侵犯人体的 A、循环系统 B、消化系统 C、免疫系统 D、神经系统 28、哪种疾病与艾滋病传播途径最相似 A、淋病 B、梅毒 C、结核 D、甲型肝炎 29、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总目标中,到2010年,把我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人数控制在多少人以内? A、100万 B、200万 C、300万 D、150万 30、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具体目标和工作指标规定,到2010年底实现全国15-49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多少以上? A、70% B、75% C、80% D、85%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每题2分,共40分) 31、艾滋病重点救助关怀村建设“三条线”指的是: A、艾滋病患者的医疗保障线; B、艾滋病孤儿孤老的生活保障线;C、患者家庭的生产生活保障线;D、艾滋病患者的社会保障线。 32、艾滋病病毒主要存在于人的哪些体液里? A 、血液;B、精液;C、阴道分泌物;D 、乳汁。 33、哪些人应考虑去做艾滋病病毒抗体的检测? A、曾经有高危险行为的人,如多性伴侣者、同性恋者、卖淫嫖娼者; B、共用注射器吸毒者及他们的性伴侣等; C、在感染者较多的地区或血液安全没有保障的条件下接受过输血的人; D、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的妇女所生的婴儿。 34、艾滋病急性感染期的主要症状包括: A 、发热、出汗、咽痛 B、头痛、腹泻、皮疹 C、面色发黄 D 、淋巴结肿大、 35、诊断艾滋病的主要依据是: A、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阳性 B、感冒发烧 C、临床表现 D、CD4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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