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宣传策划 > 宣传耕地建房

宣传耕地建房

发布时间:2021-07-06 14:01:10

1. 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国家这么做是为了什么

一方面是为了保障农民的权益,另一方面是为了保证我国有足够的粮食生产量,让国人有足够的粮食可以吃。近日,各地政府都开启了整治耕地乱盖房屋的专项行动,特别是那些未经批准就私自霸占耕地建设房屋的举动。在惩罚方面,地方政府也给出了最高的标准,对多占耕地的房屋进行依法拆除,对占用永久耕地的房屋不仅要拆除,还要进行处罚,对影响恶劣列,占用耕地超过10亩的人员,就移送司法机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处理相关责任人。

针对基层耕地使用环境的复杂性,要注重灵活执法,分类处理,不能一味的一刀切,损害农民的利益。执法过程中,首先要注意依法依规,确保不会给当地留下太多的土地纠纷,做到既能符合国家利益又能符合农民利益,让基础农民主动参与到抵制违规占用耕地的行为中来。

2. 占用耕地建房如何处理

您好,
严禁违法侵占耕地建设行为,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不被突破,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
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应转变思路,实行防治并举,以防为主。要建立以县级国土资源监察部门为龙头,各乡镇国土所为依托的巡查机制和监察员、信息员为触角的群防群治网络,注重事前防范。在坚持定期巡回检查的基础上,对重点乡镇,重点乡村经常查、反复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把违法占地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建立完善的土地违法案件举报制度,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发现并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认真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案案有回音。
二是建立有偿使用制度。
长期以来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实行无偿使用制度,少占少得好处、多占多得好处、不占白不占。因此,要求普遍推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推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可以增强村民土地公有观念,有偿使用的收入又可以促进和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经济。推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扼制村民住房建设中多占乱占耕地的严重问题。
三是提高队伍素质水平。
坚决杜绝部分基层干部的不作为,提高其依法执政意识和耕地保护意识。提高基层干部的素质,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以加深其对党和国家政策的理解,提高其执政素质,坚持依法执政。坚决肃清简单地“以罚代批”、“以罚代法”,或坐视不理的执政行为,避免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发生。
四是加大法律宣传力度。
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注重对各级干部特别是村干部的宣传。针对一些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法律知识缺乏的实际,有计划地进行集中培训,使他们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要对典型的土地违法案件进行公开处理,严厉打击,扩大教育面,增加影响力和震慑力。
五是逐步建立集中居住点。
村民以户为单位各自独立修建住宅甚至修建独院落,道路、给排水,晒谷场等占用大量土地 (特别是耕地)。借鉴山西华西村的先进经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用政府引导与村民自愿相结合,以村组为单位建居民点,建房时人均可节约大量土地。在耕地日益减少人口又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修建个人住宅要求占用更多土地的矛盾将日益尖锐,集中修建居民点将是解决这一矛盾相对较好的方式。建议政府要大力提倡和指导修建农村居民点,并将农村居民点与建立发展小城镇的规划统盘考虑,结合进行。还应对修建农村居民点在建筑材料、交纳费用,水、电,路配套设施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政策,并将这些纳入政府发展规划纲要中。

3. 农村土地承包是否可以盖房子,搞养殖

农村土地承包不可以盖房子,也不可以搞养殖。如果盖房子属于违章建筑,会被限期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第十七条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3)宣传耕地建房扩展阅读:

在承包地上建房合法吗,?

书记您好:请问柳泉镇在自家承包地上建房用于仓库可以吗,我想在自家承包地上建个库房,咨询了一下,说是这样属于违章建筑,会被拆除.可是在靠近马路边上的承包地都被建成房子用于出租,好像也没有人管,为什么我们不可以?望领导在百忙之中给予回复为盼!

官方回复回复单位:中共兰州市西固区委宣传部 2018-02-07 10:16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经向柳泉镇核实了解,现答复如下:

承包地属于农业用地,建房用于仓库改变了土地农业用途属于违法行为,网友反映路边建房属于违法建筑,若属实,柳泉镇会上报相关部门给予处理告知。

作者评价不满意2018-02-07 15:24

在柳泉中学往地都属于耕地,建了好多房子,难道镇上领导每天上下班经过都看不见吗?希望书记明察。

官方解释回复单位:中共兰州市西固区委宣传部 2018-02-26 10:29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经向柳泉镇核实了解,现答复如下:

承包地属于农业用地,建房用于仓库改变了土地农业用途属于违法行为,因网友在留言中只说明在马路边承包地上建房,未提供具体地理位置,柳泉镇以网友标题的问题为前提,按照相关规定回答为属于违法建筑。

留言所反映柳泉中学周边建房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为2015年3月前农户在地头建的看护棚房屋。2015年3月后由镇土地办设置专人进行周巡查,发现违建即刻上报西固区执法局土地执法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拆除。

4. 偏远农村耕地上建房以后会出现什么问题

一是农村人口在不断增长,当初分配宅基地时,是一户一宅,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户变成两户、三户,甚至更多,然而宅基地仍然只有一份。与之相对应的是,也有原来的多户人,迁出或移居,当初分配的宅基地到最后无人居住,然而这些宅基地并没有被收回再分配,于是成了“空心宅”。同时由于村民经济逐渐富裕,住房条件改善,建房攀比之风也逐渐升起,多占多用土地,于是村民自然而然地把目光投向了耕地。这样,在农村就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一方面是“空心宅”放着,无人居住;另一方面是村民在耕地上建房盖屋。在调查中发现有75%以上的村民表示,他们在主观上也并不愿意占用耕地建房。人口在增加,宅基地份数却没有增加,占用耕地建房似乎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二是法律法规观念淡薄。据调查统计,65%以上的村民认为耕地归自己所有是属于个人的私人财产,自己怎么支配,他人无权过问。有部分村民把良田先荒芜不耕作,几年之后良田变相成为荒地,然后就在“荒地”上建房。实际上农民所享有的只是对土地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农民不享有对土地随心所欲的处置权。村民法律知识的欠缺,使得《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法规没有达到应有的实践效果和意义,导致了农民乱占、滥占耕地建房现象的发展和蔓延。
三是监管执法力度不够。有些基层干部耕地保护意识不是很强,导致宣传不力、管理不力、查处不力。在调查中发现,村民占用耕地建房时,村干部与乡镇基层干部信息沟通不通畅,没能及时进行制止,对占用耕地建房的现象的处理方式往往是“以罚代批”、“以罚代法”。部分基层干部法律意识和耕地保护意识的薄弱以及不作为,为村民占用耕地建房开了方便之门,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耕地流失现象的发展。
四是耕地产出收益较少。目前,我县农村的耕地收益呈边际递减状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现有土地耕作的收益仍然不能满足生活的需要。很多村民常年在外打工,耕地对他们来说远不如以前重要,占用几分或一亩耕地用于建房也变得无关紧要。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在耕地上建房后成为宅基地,而宅基地属于私有,在这种小农意识状态下加剧建房占用耕地的趋势。
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特别是宅基地管理,是事关农村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也是广大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

5. 农村土地(非城市规划用地)建房需要什么部门同意

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农民建房的审批程序是:由农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再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具体办理:
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市建设局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申请用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划拨土地;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审核报市建设局批准。

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庄、集镇规划区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5)宣传耕地建房扩展阅读:

农村建房用申请条件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6. 因地制宜凝心聚力———积极开展“万顷良田建设工程” ———积极开展“万顷良田建设工程”

1基本情况

句容市后白镇座落于道家圣地茅山脚下,位于句容市城南17公里处,由原后白、茅西、三岔、二圣四镇合并而成,属茅山老区典型的低山丘陵地区。境内总面积143.3平方公里,人口5.5万人,户数1.98万户,辖21个行政村和4个居委会。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8208元。镇内村庄分散,人均宅基地占有面积大,土地利用率不高,田块分散,灌溉设施条件差。

2效益预测

近年来,句容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苏南十万亩高效农业生态园区”的战略目标,后白镇5万亩高效农业观光园也正加紧建设,围绕农效增效和农民增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放眼当前,农业、农民乃至整个农村组织化程度仍然偏低,不能适应现代化生产、生活、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无论是从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还是后白镇自身建设的客观需求来看,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通过前期学习调研,深入群众,在所涉及项目区的农户发放民意调查表表明,“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符合民情民意,实施该项工程必将带来四大效应:

(1)第一大效应为:①可增加连片优质耕地。按后白镇初步规划的15099.7亩项目区,通过农村居民点拆迁及坑塘、水面、荒地等整理,可新增有效耕地面积1685.2亩。②可增加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据初步估算,我镇项目实施后可新增建设用地约1208亩,据此能有效缓解用地指标极为紧张的矛盾,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提供支撑和保障。③可增加农民收入。项目区近1240户农户的拆迁安置建新居,在一定程度上可拉动内需、刺激消费。

(2)减少务农农民,有益于致富农民;减少公共负担,节约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投入成本;减轻农村环境污染;同时也减少因建房引起的民间纠纷和相关不稳定因素。

(3)推动农业的规模化、高效化发展,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解放土地对农民的束缚,使农民更有选择地自主创业、发家致富;加快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使农民享受到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驱动农村文明新风的树立,有利于共建共享和谐。

(4)一定程度地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差异;较大程度地消除公共投入的浪费和资源的闲置;很大程度地消除违法用地的现象,更能有效改变昔日的不良形象。

3工作思路与措施

尽管“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实施十分不易,难度较大,但我们仍下定决心、充满信心,“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操作难度较大的系统工程,既有一套需要严格执行的规定,更有极具创造性的等我们去探索,更加积极稳妥地去实践和尝试。

(1)坚持高起点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先期对农村耕地及农村宅基地情况现状进行充分调研。在此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用现代的眼光、开放的胸襟、人本的理念,对初步界定的项目区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统筹实施居民点合并、基础设施配套、农田综合整治和产业布局优化,有章可循、有序展开、有的放矢。

(2)注重精细化操作。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必须保证“耕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不增加、农民利益不受损、国土规章不违背”,这就要求我们在实施过程中要慎之又慎、细之又细,既要精耕,又要细作。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至少应做到“十明确”,即:明确工程区规模与范围,土地利用现状与权属状况,涉及的人口等基本情况;明确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分析和整理方案;明确拆迁补偿和迁建方案;明确农业人口安置方案;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平衡方案;明确工程区内土地权属调整方案;明确资金预算与筹措;明确工程实施计划安排;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案;明确综合效益评价。围绕上述“十明确”,谋划好每一个细节,衔接好每一个环节。

(3)注重渐进式推开。始终坚持从后白镇的实际情况出发,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按照三年内实施完成的要求,实行一次规划、分年实施、稳妥推进、确保成功。整个工程可分为三期建设:一期工程(2010年1~6月)完成安置小区建设;二期工程(2010年7月~2011年12月)完成全面拆迁任务及基本保障任务,同时申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三期工程(2012年1~12月)实施工程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并申请工程验收。

(4)注重创造性探索。“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是一项全新的事业,需要我们不断开拓思路、大胆创新、勇于实践,走出一条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新路子。

4工作难点及解决办法

通过事先调研分析,我们感到工作中存在四个难题,即村庄搬迁建设难同步、农民离村离土难割舍、持续增收渠道难拓展、资金筹措短期难到位等。为克服这些困难,将问题悉数解决落实到位,我镇将充分做好安置、土地流转等各项工作,确保整项工程正常、有序推进。

4.1安置方式

在安置方面,我们将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拟采取集中建房安置、自建房安置、货币安置及养老安置“四结合”的办法予以落实。具体就业安置方式为:

(1)对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且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劳动力。安置农民可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转入土地,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对这部分劳动力给予政策扶持及承包经营优惠。

(2)对于先前已在企业及其他部门工作的劳动力,鼓励并创造条件让这部分劳动力继续在原单位工作,将拆迁安置对这部分劳动力工作生活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

(3)对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且不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劳动力,分别按照以下做法:①愿意自谋出路的,当地政府可给予一定的就业补助;②计划在本地区范围内寻求工作岗位的,可经劳动服务机构培训后,若符合相关单位或企业用人条件,推荐其就业;③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但未能就业的劳动力,视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发给《就业登记证》,享受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对就业困难的农民,视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发给《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相应的再就业扶持政策,包括就业再就业的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职业介绍和培训补贴等有关就业扶持政策和免费就业服务资金,促进工程区安置农民充分就业。

4.2确保土地流转顺利进行

在土地经营权流转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和江苏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要探索土地流转的有效机制,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精神,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超过承包期限的剩余期限,不损害农民和集体利益,有利于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发展高效农业,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土地经营效益的前提下,规范有序地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根据不改变土地所有制关系和以农民为主体及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对项目区内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我镇将依托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中心这一平台,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程序、合同管理、流转登记备案管理和风险预防保障四项制度,确保流转顺利进行。

5加强统筹协调,保障工程顺利推进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直接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涉及领域多,政策要求高,需要社会各方密切关注、协力配合、共同推动。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政府的积极性、统筹力和创造力是“万顷工程”能否成功的关键。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组织领导下,聚合精兵强将,组建起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工作团队,为工程的实施鸣锣开道、保驾护航。

(2)部门协调配合。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基础上,我们将请市农经部门指导、监督农用地流转的具体实施方案;请国土部门编制“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规划方案;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帮助我们制定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区内被拆迁农户的社会保障方案;请财政部门指导好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资金拨付以及相关专项资金的运作等;请规划建设部门把关好万顷工程试点区内拆迁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以及新居住区建房的设计、报建、工程质量监管、验收等工作;同时请民政、公安、监察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稳健实施。

(3)深入宣传发动。为使这一工程成为项目区干部群众乃至全镇上下的自觉行动,我们将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过细调查,一线研究,摸准群众的脉搏。通过面对面宣讲、实打实算帐、手拉手观摩、心贴心交流,营造浓郁的氛围,让这一民心工程入组、入户、入脑、入心,力求项目实施前群众同意、实施中群众乐意、实施后群众满意,使之主动投身到“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洪流中来,成为真正的支持者、推动者、受益者。

7. 关于土地是属于国家的宣传标语

坚守耕地红线 建设美好家园
万物土中生,寸土如寸金
节约土地资源 造福子孙后代
节约用地牢记心 保护耕地多尽力
土地不光是农民的命根子 也是十三亿人的命根子
节约用地始于心,科学发展践于行
耕地是我们的生命线,我们是耕地的保护神
牢记土地法 利民利国家
严格土地执法,保护土地资源
土地是民生之本 和谐是发展之魂
有了脚下地 才有口中粮
以节约土地为荣 以抛荒耕地为耻
土地最珍贵 保护第一位
节约今天一片土 留给后人一寸金
开发资源,不可急功近利 使用土地,不忘依法合理
珍惜土地资源 当好国家主人
保护耕地人人参与 节约资源家家受益
土地是世代生存的基石,资源是持续发展的保障
群策群力保护土地资源 同心同德共建皖美家园
珍惜国土资源 实现持续发展
保护土地功在当代 珍惜资源利在千秋
科学发展合理利用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严格土地管理制度 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损坏耕地一损百损 节约资源一荣百荣
浪费耕地可耻 节约资源光荣
彻底告别粘土砖 留得沃土千万年
用好土地就是发展生产力 管好土地就是保护生产力
坚持依法征地 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土地是国家的宝贵资源,节约是大家的共同责任
牢固树立惜土惜地意识,坚决制止乱圈乱占现象
保护耕地,寸土必珍
保护耕地你是参与者,和谐家园你是受益者
节约用地是美德,乱占滥用要制裁
保护土地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保护农田,依法用地,科学规划,和谐发展
耕地保护始于心,节约用地践于行
土地连着千万家,监管要靠你我他
利用与保护并举,开源与节流并重
保护耕地人人有责,科学发展人人受益
有限耕地,无限珍惜。
合理合法利用土地,共建共享和谐安徽
用地要节约,规划要科学
国土,今天你保护了吗?
热爱国土在我心 珍惜资源见我行
珍惜国土人人有责 振兴安徽从我开始
珍惜耕地人人关注,粮食安全家家受益。
国土资源有限,节约意识无限 --安徽国土资源厅宣
保护耕地在于一点一滴
珍惜资源在于一朝一夕
家中有粮,心中不慌,守住土地,就有粮仓!
土地资源是块宝,子孙万代离不了
农田保护身体力行 粮食安全警钟长鸣
珍爱土地有你有我 节约资源你好我好
生态源于耕地保护 和谐始于节约资源
让土地母亲修养生息,为子孙后代留得良田
节约用地是大事,集约用地是好事,没有批地别办事,违规用地要犯事
有你有我有大家 保护耕地为万家
保护土地人人有责 和谐安徽你我共享
保护耕地人人有责 珍惜土地子孙受益
人多地少是国情 保护耕地是国策
依法使用土地 利己利国利民
落实耕地保护制度 切实保障发展用地
用地要节约 规划要科学
控制用地总量,禁止盲目开发
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禁止乱占滥用耕地
土地资源是金,人地和谐是福
推进土地开发和整理,服务安徽新农村建设
土地关系你我他,合理利用靠大家
保护耕地粮为纲,坚守红线法是本
想金山,盼银山;守住耕地是靠山
一分土地,万分珍惜
严格土地执法,节约集约用地
一心一意节约用地 一分一亩保护耕地
坚守耕地红线 建设绿色家园
保护土地,节约资源,造福子孙万代
加强土地管理,构建和谐安徽
保护耕地全民参与,合理用地国人受益
人类靠耕地生存,耕地靠人类保护
土地利用依法依规,经济发展又快又好
依法用地,科学用地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依法管地 依法用地 依法护地 构建和谐新天地
土地最珍贵 保护第一位
“徽”土如金
合理利用国土资源 促进和谐安徽建设
矿产资源不再生,开采利用需谨慎。
多节约一寸土地资源,为后代多出一方发展空间
为了明天的美好,请珍惜每一寸土地
严格土地管理,构建和谐社会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坚守耕地红线 确保粮食安全
保护耕地人人有责,珍惜资源代代受益。
国土资源是“生命线”,土地法制是“高压线”
珍惜国土功在当代,保护资源惠及子孙!
爱惜国土 珍惜资源 你我携手 共创家园
珍爱土地,就是珍爱生命线;保护资源,就是保护幸福泉。
国土资源保护人人参与
保护国土资源个个受益
保护矿山环境,建设生态家园
珍爱土地人人有责 保护耕地利国利民
保护国土资源,造福子孙后代。
一寸国土一寸金,珍爱国土胜黄金

阅读全文

与宣传耕地建房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餐饮2017全年营销方案6 浏览:347
2017班主任培训方案 浏览:572
体彩店如何做营销方案 浏览:648
银行成立6周年的营销方案 浏览:588
亲子网络阅读策划方案 浏览:903
关于景点的营销方案 浏览:758
手机app推广方案实战案例 浏览:559
慧美电子商务 浏览:689
成立公司策划方案ppt 浏览:767
小学健康教育培训实施方案 浏览:408
钻戒新品上市策划方案 浏览:581
培训方案模板word 浏览:386
门窗销售推广方案 浏览:724
促销服装活动方案范文大全 浏览:702
宁波电子商务系统 浏览:953
华润万家电子商务事业部 浏览:411
轮滑促销活动方案 浏览:304
上海集钢电子商务面试 浏览:11
联谊策划实施方案 浏览:114
关工委志愿者培训活动方案 浏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