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税前扣除比例
纳税人抄每一纳税年度发袭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15%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纳税人因行业特点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提高广告费扣除比例的,须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同时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国税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六章第四十一条规定:
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应与赞助支出严格区分。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二)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三)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B.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为多少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
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扣除,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
例:本年销售(营业)收入为100万元,实际发生广告费为20万,根据规定广告费扣除限额为15万,实际发生与限额的差额5万为本年报表中的“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的调增额,亦为明年报表中的“加:加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的调减额。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30%扣除:化妆品制作、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等企业。
不得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4条。
C. 广告费,宣传费的比例是多少
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一、国家出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将广告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税前比例限定为2%,出此举措的原因是由于此前部分高利润行业的广告投入过高。
二、是2001年1月1日起,制药、食品(包括保健、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行业的企业提高广告税前比例,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超过比例的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三、是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等业务的高新科技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在登记成立的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广告支出可据时扣除。
D.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是多少哪些行业有特殊规定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所得税扣除规定中的广告费是指企业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所提供的服务,激发消费者对其产品或劳务的购买欲望,以达到促销的目的,而支付给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费用;业务宣传费是指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广告发布者传播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二者的根本性区别为是否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
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都是为了达到促销之目的进行宣传而支付的费用,既有共同属性也有区别,由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财税48号通知”对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均规定实行合并扣除,因此再从属性上对二者进行区分已没有任何实质意义,企业无论是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通过广告公司发布广告,还是通过各类印刷、制作单位制作如购物袋、遮阳伞、各类纪念品等印有企业标志的宣传物品,所支付的费用均可合并在规定比例内予以扣除。
三类企业的扣除标准仍延续由15%增至30%的规定
据相关统计,2011年,食品饮料行业销售费用排名前十位的上市公司的广告费用合计近百亿元,而据市场研究公司CTR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在医药行业中,某医药企业2011年第四季度就投入广告花费1.34亿元。可见广告费用是化妆品、医药、饮料三行业销售费用的主要支出。为扶植该三行业的发展,“财税48号通知”第一条规定:“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仅此一项最高就可直接减轻3.75%的企业所得税税负。
该条延续了“原72号通知”将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标准由15%增至30%的规定,同时将化妆品销售企业增补到其中。
E. 新的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的扣除率是多少 广告费和宣传费扣除率各是多少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百分之六十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
例当年销售收入1000万,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00万。
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的计算为:
100*0.6=60大于1000*0.005=5
所以只允许扣除5万。
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百分之十五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例当年销售收入1000万,实际发生广告费和宣传费100万。
准予扣除的广告费和宣传费的计算为:
1000*0.15=150
所以实际发生的100万允许全部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