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宣传策划 > 第17个测绘法宣传日

第17个测绘法宣传日

发布时间:2021-06-16 04:27:29

❶ 周晓峰的作品获奖

2011年6月被河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第八批河南省优秀专家
2011年论文《传统吉祥观念在现代钧瓷艺术中的应用》发表于双核《民族艺术》2011第2期
2010年设计作品获得首届河南省艺术设计大赛三等奖和入选奖
2010年8月设计的全国民族团结宣传画获得优秀奖。(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主办)
2010年8月设计的河南省省长质量奖标志获得入围奖(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办)
2010年设计的河南省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标识设计入围奖(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组委会办公室主办)
2009年负责主持的校级精品课程《标志设计》正式通过验收和评审,同时参与的校级精品课程《广告设计》也正式获批
2009年获得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河南分赛区优秀指导教师奖
2009年获批周口师范学院重点学科设计艺术学学科重点培育对象及学科带头人
2009年获得周口师范学院优秀党员。
2009年被选聘为全国大学生广告大赛河南分赛区评委,指导的学生获得全国优秀奖2名,省级二等奖、三等奖各一名,优秀奖17项。
2009年获得毕业生优秀论文指导奖
2009年获得第二届河南省大学生艺术展演设计艺术指导一等奖
2009年设计的中国环境与健康宣传周宣传画获得采用金奖(农工民主党中央、教育部、科技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主办。)
2009年设计的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画获得优秀奖
2009年获得全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百人榜荣誉称号。
2009年获得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
2008年标志作品发表核心期刊《美术观察》
2008年招贴作品获得中国环境与健康宣传周入围奖。
2008年标志作品入编《中国设计年鉴》第六卷。
2008年设计的“全国国土资源所”标识获得入围奖(第二名,一等空缺)。(国土资源部主办)
2007年设计的“国防科工委政府网站标识”获得优胜奖。
2007年设计的“全国测绘法宣传标识”获得优秀奖。
2006年11月,设计的柳州“龙城普法”徽标获得入围奖。
2006年7月,设计的云南“YC”标志获得优秀奖。
2006年3月,设计的全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宣传画获得三等奖。
2006年5月,两项设计作品被评为中国之星优秀奖。
2005年5月,设计的“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标识”获得唯一一等奖,被正式采用。(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办)
2005年3月,由联合国儿童基金和国家人口计生委主办的“2004年国际宣传画竞赛(中国赛区)”大赛,获得优秀奖。
2005年元月,由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国务院侨办等国家13个部委主办的世界汉语大会会徽设计大赛,获得唯一一等奖,被正式采用,该标识被沿用到全世界300多所孔子学院作为汉语推广与交流的专用标识使用。
2005年,作品发表于专业期刊《东方艺术》
2004年12月,作品发表于核心期刊《文艺研究》。
2004年10月,河南省第十届美术展览获得银奖、铜奖各一项。(河南省文化厅、河南省文联、省美术家协会主办)
2003年11月,设计的全国法制宣传画获得二等奖。
2003年7月,设计的“河南省青少年科技节会标”获得唯一一等奖。(团省委、河南报业集团、河南科技厅等7单位主办)
2003年7月,设计的“2003全国儿童免疫宣传标识”获得二等奖。(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办)
2003年5月,设计的全国安全生产宣传画获得入选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主办)
2002年11月,由中宣部、司法部联合主办“全国法制宣传画”获得唯一一等奖,作品印发全国《法制日报》中国普法网发布。(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主办)
2002年10月,由卫生部等国家7部委联合主办的“碘盐保护儿童智力宣传画”大赛,获得两项一等奖,作品发行全国。(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彭佩云、顾秀连等中央领导颁奖)
2002年6月,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3单位举办的“中国广告与设计艺术大展”,参选的招贴画获得优秀奖。
2002年5月,《安徽日报》社徽设计获得优秀奖,《安徽日报》网站公布。
2002年5月,第十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会徽设计获得入围奖。
2002年4月,设计的“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招贴画”,获得三等奖,《人民日报》、《中国劳动保障报》2002年4月30日公布。
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广告获入围奖。
2000年,北京国际商标标志双年奖标志作品获入围奖。
2000年,河南人民广播电台台标设计获得入围奖。
2000年,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徽设计获得入围奖。《中国文化报》2000年1月7日公布。
1999年,山东冠鲁集团标志设计获得三等奖,《光明日报》1999年1月21日公布。
1998年,湖南长沙正清集团徽标设计获得优秀奖,《中国青年报》98年7月10日公布。
1995年,信阳师范学院建校20周年院庆纪念章设计一等奖。
1995年,《中国教育报》报徽设计获得入围奖。
1993年,由国家卫生部等主办的“中国计划免疫徽”设计大赛,获得全国唯一一项大奖,被正式采用。该作品被作为国家免疫规划专用标识发行全国。

❷ 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

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依法治州和普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楚雄州全面推进“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意义目标

(一)“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含义。“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即按照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和所涉及的部门、行业为主体,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和主导作用,在抓好部门、行业内部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负责面向重点普法对象、面向社会宣传本部门、本行业所涉及所执行的法律法规。

(二)实行“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的意义。实行“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是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执法部门、行业职能优势和主导作用,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覆盖面,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专业性,促进执法与普法工作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真正形成部门、行业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三)实行“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的目标。通过实行“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的活动,有效地普及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管理执法领域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律素质、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推动形成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的效能和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楚雄州国土资源局“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胡有刚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杜 鹏
党组成员
副局长

雷 鸣
党组成员 副局长

赵 江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 员:李春林 党组成员 办公室主任

杨惠莲 政策法规科科长

王玉学 执法监察支队队长

胡国华 矿产资源管理科科长

周 明
土地利用管理科长

杨 武
土地征收管理科科长

江 艳
规划信息科科长

延家明 地质环境科科长

杨榆静 测绘管理科科长

徐俊梅 耕地保护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和宣传宪法及国家基本法律。致力维护宪法权威,培养民主法制观念,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为,提高本系统管理人员宪法意识。

(二)重点学习和宣传《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测绘法》和其他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大力开展与国土资源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资源保护意识,促进国土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

(三)开展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加强本系统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着力提高我州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四)突出宣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在村庄、集镇建设中,坚持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管理,规范新农村建设用地等行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五)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把《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送到农村、机关、企业(矿山),宣传到地方政府各级领导、农村村民、矿山企业负责人等不同群体。

(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利用
“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0月最后一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恐龙化石保护条例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安全生产月”等重大法制宣传教育特殊时段,有组织地开展大规模的、形式多样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结合实际,深入学习宣传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强制法》、《物权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测绘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公务员法》、《信访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突出重点,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

结合我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明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宣传主题,切实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是:大力开展国家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政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作用;大力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与土地征收(征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的观念,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对象和要求

国土资源普法宣传对象。普法对象为国土资源局全体干部职工;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相对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点是农村村民、村委会干部、房地产开发商、矿山企业负责人、地勘单位负责人等;地方各级政府,重点是县(市、区)及乡(镇)政府领导。

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树立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

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意识。培养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等制度,把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及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六、实施步骤

本方案从2013年9月29日开始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工作方案、宣传发动(9月29日-10月8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楚雄州全面推进 “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召开相关会议,明确重点内容,全面安排部署普法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10月20日前)。按照《楚雄州国土资源局全面推进 “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集中宣传期间,采取多种宣传形式,通过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手册,进行集中宣传国资源法律法规基本内容,营造良好氛围。

第三阶段:总结和检查验收(10月25日前)。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总结经验,查缺补漏。在10月25日前上报我局开展工作情况和自检自查工作总结。

❸ 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依法治州和普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楚雄州全面推进“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意义目标

(一)“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含义。“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即按照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和所涉及的部门、行业为主体,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和主导作用,在抓好部门、行业内部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负责面向重点普法对象、面向社会宣传本部门、本行业所涉及所执行的法律法规。

(二)实行“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的意义。实行“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是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执法部门、行业职能优势和主导作用,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覆盖面,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专业性,促进执法与普法工作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真正形成部门、行业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三)实行“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的目标。通过实行“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的活动,有效地普及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管理执法领域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律素质、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推动形成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的效能和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楚雄州国土资源局“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胡有刚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杜 鹏
党组成员
副局长

雷 鸣
党组成员 副局长

赵 江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 员:李春林 党组成员 办公室主任

杨惠莲 政策法规科科长

王玉学 执法监察支队队长

胡国华 矿产资源管理科科长

周 明
土地利用管理科长

杨 武
土地征收管理科科长

江 艳
规划信息科科长

延家明 地质环境科科长

杨榆静 测绘管理科科长

徐俊梅 耕地保护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和宣传宪法及国家基本法律。致力维护宪法权威,培养民主法制观念,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为,提高本系统管理人员宪法意识。

(二)重点学习和宣传《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测绘法》和其他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大力开展与国土资源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资源保护意识,促进国土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

(三)开展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加强本系统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着力提高我州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四)突出宣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在村庄、集镇建设中,坚持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管理,规范新农村建设用地等行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五)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把《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送到农村、机关、企业(矿山),宣传到地方政府各级领导、农村村民、矿山企业负责人等不同群体。

(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利用
“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0月最后一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恐龙化石保护条例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安全生产月”等重大法制宣传教育特殊时段,有组织地开展大规模的、形式多样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结合实际,深入学习宣传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强制法》、《物权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测绘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公务员法》、《信访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突出重点,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

结合我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明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宣传主题,切实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是:大力开展国家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政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作用;大力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与土地征收(征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的观念,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对象和要求

国土资源普法宣传对象。普法对象为国土资源局全体干部职工;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相对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点是农村村民、村委会干部、房地产开发商、矿山企业负责人、地勘单位负责人等;地方各级政府,重点是县(市、区)及乡(镇)政府领导。

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树立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

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意识。培养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等制度,把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及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六、实施步骤

本方案从2013年9月29日开始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工作方案、宣传发动(9月29日-10月8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楚雄州全面推进 “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召开相关会议,明确重点内容,全面安排部署普法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10月20日前)。按照《楚雄州国土资源局全面推进 “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集中宣传期间,采取多种宣传形式,通过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手册,进行集中宣传国资源法律法规基本内容,营造良好氛围。

第三阶段:总结和检查验收(10月25日前)。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总结经验,查缺补漏。在10月25日前上报我局开展工作情况和自检自查工作总结。

❹ 沁阳市国土资源局

沁阳市位于河南省西北部太行山南麓,焦作市西南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12°42′35″~113°02′34″,北纬34°59′16″~35°18′42″。东西宽28.8公里,南北长36.8公里,总面积623.5平方公里,其中平原面积410.5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65.8%;山区面积158.2平方公里,占25.4%;丘陵面积54.8平方公里,占8.8%。全市有6镇3乡4个办事处,329个行政村,总人口48.3万人。沁阳地处晋煤外运咽喉要道,是全国重要煤炭集散地、造纸机械之乡、玻璃钢之乡和豫西北重要的铝工业基地。境内有二广、长济两条高速公路,常付、紫黄、卫柿、温邵、冢沁、郑常六条省道,焦枝、侯月两条铁路穿境而过。沁阳是河南省重点城镇化试点市、对外开放重点县(市)和36个扩权县(市)之一。沁阳是一座独具魅力的文化旅游城,有天宁寺三圣塔、清真北大寺、朱载堉墓等国家文物保护单位3处,有唢呐、怀梆等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2个。境内神农山景区集龙脊长城、神农古迹、白松雅韵、猕猴憨态等为一体,是“北方山水”的经典代表,被评为国家级猕猴自然保护区、国家4A级旅游区、世界地质公园、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郭豪收 局长、党组成员(2010年8月任职)

张书峰 党组书记

胡齐军 副局长、党组成员

赵功水 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陈和平 副局长

郭豪收简介:河南省博爱县人,1967年9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学士,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198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焦作市高新区城管中心副主任、爱德市政工程公司总工程师、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分局局长,焦作市中站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2010年8月至今,任沁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机构设置】现设有办公室、土地利用科、地籍管理科、矿产开发科、规划科、人事科、监察科、行政事项服务科和信访室9个职能科室。辖6个二级机构,即勘测设计队、监察大队、交易中心、整理中心、收储中心、矿山公安中队(实行双重领导)。派出13个基层国土资源所,即覃怀所、怀庆所、太行所、沁园所、崇义所、王召所、王曲所、柏香所、紫陵所、西向所、西万所、山王庄所、常平所。

【国土资源】全市共有耕地面积45万亩,基本农田41万亩,人均耕地0.9亩,基本农田保护率92%。矿产资源以非金属矿居多,主要有建筑石料、高岭土、耐火粘土、玻璃用白云岩、赤铁矿等,其中,铁矾土储量409万吨,耐火粘土1087.5万吨,铝土矿625.4万吨,高岭土739.8万吨,水泥灰岩1.2529亿吨,白云岩远景资源量上亿吨。2010年,沁阳市耕地面积454934.1亩,与去年持平;园地面积5606.3亩,减少508.7亩;林地面积191081.6亩,减少847.7亩;草地面积9825.6亩,减少39.9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149330.1亩,净增2768.1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33686.4亩,净增81.75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37520.7亩,减少49.2亩;其他土地面积10366.7亩,净增125.1亩。

【国土资源宣传】2010年,投入宣传经费12万元,利用“3·19矿法宣传日”、“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和“12·4法制宣传日”契机,深入山村、学校、矿山、街头和居民点,通过现场解答、巡回宣讲、演讲比赛、电视专题、报纸特刊、网络竞答、防灾演练、主题班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与此同时,对全市329名村级执法信息员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

【基本农田保护】严格实行全市四级责任保护机制、内部五级巡查机制、外部约谈警示机制和五部门联动机制,全年实施部门联动4次,查处违法占地案件39起,对4个村委领导进行约谈,制止240亩违法占地苗头。对全市52个行政村区域砖瓦窑、废弃工矿、“空心村”进行综合治理,仅西万镇校尉营村、邗邰村就拆除房屋850间,腾出空闲地12400余平方米,疏通街道22条。上报增减挂钩项目17个,面积达805亩。多项措施的实施,确保了全市耕地保有量45.24万亩,基本农田面积40.63万亩,连续11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测绘市场管理】投入资金10万元,添置了GPS、全站仪、手持测距仪等设备。开展了“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全年测绘项目用地33宗、宅基地320余宗。

【地政地籍管理】采取明确目标、制订计划、突出重点、跟踪督察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推进集体土地和居民小区登记发证工作,全年累计发证1700本。高质量完成“二调”工作,按照“走到、看清、问明、记全、绘准”的10字工作方针,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避免漏斑、错斑图及权属界线不准确等问题发生,共编辑1:1万分幅图43幅,1:500地籍分幅图343幅,调查数据库顺利通过国家核查。

【土地利用管理】按照“一优二严三不准”的工作原则,对项目选址实行集中会审,重点倾斜既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又符合调结构、促增长的绿色环保高新项目,优先保障产业集聚区、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用地。深入开展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县(市)创建活动,采取“引企上山、腾笼换鸟、和谐搬迁、堵疏结合”等方式,用足用活有关政策,确保了全市经济社会用地需求。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组织农转用征收报件4个批次计1147.5亩,供应土地28宗2530亩,签订征地协议和附着物补偿协议100份,支付涉农补偿费2998万元,为广东兴发铝业等16个项目办理了用地手续,确保了“六路一中心”等26个重点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争取政策性资金1867万元,设立了王召、柏香两个土地整理项目区,对3万余亩中低产田实施水、田、路、林、渠综合整治,项目完工后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1300余亩,王召项目已通过验收,柏香项目正在申请验收。

【第十次全市卫星遥感执法检察】出台《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迎接2009年度(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以市委副书记、市长为组长,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政府专题会议,组织国土、劳动、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和乡镇等单位集中学习并安排部署迎检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3宗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均申请移送人民法院,并追究两名村干部党纪政纪责任。在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的核查中,沁阳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与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1.04%,履职到位率100%,顺利通过了核查。

【矿产开发管理】按照“合理布局、统筹规划、集约高效、整装勘查、规模开发”的总体要求,起草《沁阳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批,待方案实施后,全市采矿权数量由2009年底的39家减少到23家,总数减少41%,矿山开采规模全部达到最低开采规模标准(含)以上,产量及效益明显提高。全年依法审查采矿权、探矿权38宗,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10.72万元、采矿权价款37.39万元。

【地质环境与储量管理】督导22家矿山企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签订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目标责任书,并按规定征收治理恢复保证金69.62万元。成功实施了红土坡核桃园使用管理权的租赁公开出让工作,经47轮竞价最终以42.6万元成交,实现了地质环境治理管护与农民收益并举的有益探索。对全市地灾隐患点认真排查,对排查出的17个隐患点全部落实监测单位和责任人,并在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易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庄、河道、路段埋设警示标牌33个。督促矿山企业和储量动态检测机构,按时完成了2009年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工作,分别对22家零动态的矿山企业和15家生产矿山企业提交的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上报焦作市局备案。

【矿产执法监察】联合公安、安监、林业、电业等部门,组织开展了4次大规模矿业秩序整顿治理活动,查处制止违法采矿行为92起,封堵矿洞12个,遣散非法采矿人员200余人,立案5起,结案5起。针对局部区域非法采矿活动反弹情况,及时结合乡党委、政府,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整顿小组驻村工作,采取宣传教育、民意调查、蹲点守候、重点取缔等措施,一举扭转了被动局面。

【矿产勘查管理】2010年,沁阳市无矿产勘查项目。

【国土资源规划】严格执行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认真履行建设用地预审职能,全年完成建设用地预审8宗,初审1宗,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4宗。

【国土资源科技规划管理】2010年,沁阳市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系统建设项目、沁阳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数据库建设项目均获得由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地质公园管理】云台山地质公园神农山园区紧紧围绕规划建设、营销宣传、创建国家5A旅游区等重点工作,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广告宣传力度,创新旅游营销策略,深入挖掘文化内涵,努力提高员工素质,景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明显提升。2010年,成功通过国家5A级旅游区验收,接待游客24.58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060万元,较2009年分别增长129%和165%。

【人事教育】投入资金购买各类书籍万余本,深入开展“爱读书、勤读书、读好书”活动,实行“日学一小时、月读一本书、一年一考评、互相交流一本书”“四个一”读书法,结合迎“七一”组织了演讲比赛,举办读书笔记观摩、心得体会交流会,创造条件激发职工学习热情。此外,组织开展执法监察、法律法规、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培训20期。

【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职务是义务、权利是责任、工作是使命”学习讨论活动,制订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着力提高全员创先争优、爱岗敬业和务实高效意识。

【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党风廉政会议精神,大力开展学习《廉政准则》、上好廉政党课活动,做到警钟长鸣。强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从源头上抓预防。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投资近两万元建立了50米长的廉政文化长廊,设置廉政文化宣传栏和党务、政务公开栏,开通局域网廉政文化专栏,制作廉政桌牌120个、廉政纸杯5000个、廉政屏保50个和廉政工作日志200本,全部发放到个人,使廉政文化渗透到日常工作中,被命名为焦作市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示范点。深入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234个,制定防范措施220项,并将其梳理整合、划分等级后,印制成册,发放给全局干部职工。

【土地收购储备】全年收储土地22宗2100亩,出让工业用地7宗623.76亩,商业用地7宗67.68亩,住宅用地7宗205.88亩,成交金额2.88亿元,实现了商住用地成交亩均价过百万元,其中怀府宾馆宗地亩均价高达259万元,压力容器厂宗地成交额超亿元的历史最高纪录。

【信息化建设】申请专项资金45余万元,按照市局2010年信息化建设目标要求,采取政府采购方式,与技术单位合作,对局政务网站进行了改版,完成了门户网站改变、综合事务管理系统建设、连接县乡两级国土资源主干网的建设,实现了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信息内容的全面性、信息管理的互动性,在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促进政务公开、加强信息交流等方面,收到了显著效果。利用政务信息公开直报系统发布各类政务信息达240多条。

【信访工作】2010年,本着“重调解、轻立案、促和谐”的原则,强化辖区负责制,及时掌握信访动态,严格实行信访零报告和辖区负责、谁问题谁解决的包案制度。建立信访工作月通报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做到“四个不转化”,即“来电来信不转化为来访,初访不转化为重访,本地访不转化为越级访,个体访不转化为集体访”。畅通信访渠道,采取重点约访,针对性地邀请谈话的办法,从而促进问题有效解决。全年调解纠纷10余起,接待群众来访20起82人次,办理上级交办12件,排查信访苗头10余起,与去年同期相比来访量下降59%,这些信访矛盾均已妥善处理,办结率达100%。

【法制工作】在法制规划中明确“突出重点,突出针对性”的工作原则,将普法对象分为本系统干部职工、各级党政领导、村级干部及村民三大类。针对不同对象,制定相应的普法内容,采用集中培训、全员轮训、专题讲座、以案说法、不定期考试、短消息提示、知识竞赛以及考察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法制教育。同时,在门户网站中开辟“政策法规”栏目,及时公布国家新出台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此外,充分利用“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平台,组织好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双保”工程】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体系,明确目标,量化考核,形成一级对一级的基本农田管护制度;建立健全内、外问责和监督体系,政策引导,机制约束,实行内部月考核月督查月工资兑现和外部约谈告知制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共同责任机制,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确保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发现及时、查处迅速、制止得力”。坚持经济发展第一要务,转变思路,实行工业出城、项目上山,破解土地瓶颈制约;提前介入,开辟绿色审批通道,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全程跟踪,实行“五加二”、“白加黑”工作法,将服务贯穿到项目建设始终,确保项目早投产、早见效。

【项目服务年活动】建立周例会、周汇报、周安排、周督导制度,着力构建保障新机制,强化服务保障能力,制定了《“项目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建立服务企业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成立“一对一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到昊华宇航、屹峰公司等重点招商引资企业调研回访,为企业解决了在用地审批、手续办理、涉土信访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10余项。

(周新星)

❺ 2020标准地图发布,此前都有过哪些改版

自然资源部发布2020年标准地图,标准地图服务系统新上线55幅公益性地图和1幅自助制图底。

❻ 依法办事包括什么

1.依法享有权利    
2.依法行使权利
 3.依法承担义务  
4.依法履行义务
 5.履行法定责任

❼ 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依法治州和普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楚雄州全面推进“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意义目标 (一)“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含义。“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即按照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和所涉及的部门、行业为主体,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和主导作用,在抓好部门、行业内部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负责面向重点普法对象、面向社会宣传本部门、本行业所涉及所执行的法律法规。 (二)实行“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的意义。实行“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是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执法部门、行业职能优势和主导作用,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覆盖面,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专业性,促进执法与普法工作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真正形成部门、行业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三)实行“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的目标。通过实行“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的活动,有效地普及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管理执法领域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律素质、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推动形成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的效能和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楚雄州国土资源局“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有刚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杜 鹏 党组成员 副局长 雷 鸣 党组成员 副局长 赵 江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 员:李春林 党组成员 办公室主任 杨惠莲 政策法规科科长 王玉学 执法监察支队队长 胡国华 矿产资源管理科科长 周 明 土地利用管理科长 杨 武 土地征收管理科科长 江 艳 规划信息科科长 延家明 地质环境科科长 杨榆静 测绘管理科科长 徐俊梅 耕地保护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和宣传宪法及国家基本法律。致力维护宪法权威,培养民主法制观念,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为,提高本系统管理人员宪法意识。 (二)重点学习和宣传《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测绘法》和其他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大力开展与国土资源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资源保护意识,促进国土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 (三)开展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加强本系统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着力提高我州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四)突出宣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在村庄、集镇建设中,坚持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管理,规范新农村建设用地等行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五)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把《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送到农村、机关、企业(矿山),宣传到地方政府各级领导、农村村民、矿山企业负责人等不同群体。 (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利用 “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0月最后一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恐龙化石保护条例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安全生产月”等重大法制宣传教育特殊时段,有组织地开展大规模的、形式多样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结合实际,深入学习宣传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强制法》、《物权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测绘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公务员法》、《信访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突出重点,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 结合我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明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宣传主题,切实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是:大力开展国家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政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作用;大力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与土地征收(征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的观念,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对象和要求 国土资源普法宣传对象。普法对象为国土资源局全体干部职工;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相对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点是农村村民、村委会干部、房地产开发商、矿山企业负责人、地勘单位负责人等;地方各级政府,重点是县(市、区)及乡(镇)政府领导。 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树立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 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意识。培养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等制度,把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及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六、实施步骤 本方案从2013年9月29日开始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工作方案、宣传发动(9月29日-10月8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楚雄州全面推进 “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召开相关会议,明确重点内容,全面安排部署普法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10月20日前)。按照《楚雄州国土资源局全面推进 “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集中宣传期间,采取多种宣传形式,通过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手册,进行集中宣传国资源法律法规基本内容,营造良好氛围。 第三阶段:总结和检查验收(10月25日前)。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总结经验,查缺补漏。在10月25日前上报我局开展工作情况和自检自查工作总结。

❽ 凝聚力量 继往开来 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再创佳绩

(2007年2月14日)

一、2006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严格土地管理,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认真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伊犁河谷地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天山山麓南部绿洲区1000万亩盐碱化耕地整理工程、天山北麓阿勒泰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的实施方案及天山北麓塔额盆地基本农田整理工程外业调查工作已经完成。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研究,开展了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和耕地占补平衡全面考核工作,促进了耕地占补平衡的落实。积极组织申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经国家审查通过26个、自治区审查通过14个,建设规模3.39万公顷(50.85万亩),预算总投资5.49亿元,可新增耕地9116.99公顷(13.68万亩)。截至2006年底,全区耕地总面积410.71万公顷(6160.6万亩),较上年净增4.37万公顷(65.5万亩),耕地面积实现稳中有增。

加大对交通、能源、水利等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力度,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保证了项目顺利开工建设。2006年,自治区共审批建设用地155宗,批准面积9513.73公顷。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共核减不符合产业政策或超指标项目用地216.98公顷,有效缓解了耕地占用压力。同时,大力支持工业项目用地,努力为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建设提供资源保障。

(二)加大地质找矿力度,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坚定不移地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引进来、走出去”有了显著进展,非油气矿产勘查出现前所未有的热潮。2006年预计地质勘查资金投入101.08亿元,其中非油气矿产勘查投入8.8亿元,较上年增长105.6%。2006年全区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面积已累计完成19万平方千米,覆盖面积由6.6%提高到11.4%。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15处,取得重大进展的矿区有5处,钠硝石、煤、铁、镍、铅锌等勘查取得重要成果,在鄯善小草湖等地新发现的钠硝石矿初步查明远景资源储量达1.7亿吨,为国内第一,可望成为世界级巨型钠硝石矿产地;主要矿种新增探明资源储量,煤300亿吨、铁3865.4万吨、铜3.1万吨、铅8.5万吨、锌25.1万吨、钼1.1万吨、水泥用灰岩2.9亿吨。

全面开展了以煤炭开发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坚决查处了一批无证勘查、越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大矿山企业整合关闭力度,全区煤矿企业总数已由2000年的1001个减少为466个,7个重点整顿矿区的各类矿山企业已由362个整合为100个。开采方式落后的煤矿经过技术改造,回采率已由30%提高到60%~75%。去年,国务院省际互查组和九部委联合检查组对我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进行了检查,并对我区在资源开采“治散”、“治乱”和“治本”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扎实开展基础性工作,努力提高支撑保障能力

加强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国土资源“十一五”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的“四查清、四对照”、规划实施评价以及《自治区土地利用战略研究》等10个专题研究成果的审查论证、土地利用重大问题研究综合报告的编写等工作已经完成。《自治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等6项规划已颁布实施,有9项规划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或已报批。全区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部完成。国土资源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

积极推进国土资源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国土资源由行政审批配置向市场配置转变。2006年,全区共出让国有土地7851宗,面积6705.37公顷,价款27.85亿元,其中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659宗,面积525.71公顷,价款17.15亿元,占出让总价款的61.6%。有偿出让探矿权7个、价款603.65万元,采矿权680个、价款5.86亿元,出让价款较上年增长90%。

加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2006年一个征收年度共征收入库矿产资源补偿费11.54亿元(含清理已往年度欠缴的补偿费)。

以伊犁州巩留县为重点,继续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试点建设,县、乡、村三级网络示范体系逐步建立,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对全区受地质灾害威胁最严重的6所中小学校区(舍)开展了地质灾害专项勘查,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2006年共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183次,避免了30余人的可能伤亡和100余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积极推进自治区土地利用更新调查与数据库建设,加快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截至2006年底,全区累计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46.35万本,发证率为74.2%;发放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8883本,发证率为39.5%;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91.47万本,发证率为48.7%;城镇住房用地发证50.54万本,发证率为51.1%。加大对兵团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确权工作的力度,累计完成了156个农牧团场的土地确权任务,占应确权174个农牧团场总数的89%。

全面推进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修改完成了2005年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库数据,编制了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简表。加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动态监测和地质资料汇交工作力度,2006年共完成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320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539份、动态监测年报600份;年度汇交地质资料566份,已评审备案地质资料汇交率为85%,较上年提高了10%。

全面启动了国家西部1∶5万地形图空白区新疆区域测图工程和 1∶5万数据库新疆区域更新项目,进一步扩大了1∶1万地形图基础测绘的覆盖面积,测量标志普查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分辨率达0.61米的1∶5000卫星影像图制作工作。《自治区地图管理办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发布施行,我区地图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首部哈萨克文版新疆地图集出版发行。2006年共有13个项目获得自治区测绘行业优秀测绘工程项目奖。测绘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国土资源社会宣传收到了良好效果。各地结合开展“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第4个公民道德建设月、第2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等活动,普遍加大了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的意识更加深入人心。一大批反映我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闻稿件在《中国国土资源报》、《新疆日报》等媒体刊出,对宣传新疆国土资源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形成了全社会积极参与和支持国土资源工作的新局面。

(四)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政治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2006年,认真组织开展了对《党章》,《江泽民文选》,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以及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党委七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的学习。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进一步提高了对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党组心系群众、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更加坚定,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进一步提高。

厅党组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国土资源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行政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年初,厅党组与厅机关各处室、部门、直属单位以及各地州市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和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2006年,厅共拨付各类项目经费5.51亿元,均做到按财经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进行政府采购15批,金额3034.54万元,既规范了采购行为,又杜绝了腐败问题的发生。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规定,各种资金的收缴上解工作做到了应缴尽缴。积极配合自治区审计厅对我厅及部分直属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聘请中介机构对厅直属事业单位6名原任领导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加大了内部审计监督力度。

按照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的要求,以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4个方面为重点集中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同时组织对全区66个土地、矿业权评估机构的负责人和500余名从业人员进行了专题教育培训,提高了中介机构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认识和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

(五)扎实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国土资源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了石河子、五家渠、阿拉尔、图木舒克4个直辖市国土资源局。基本完成了对米东新区国土资源局机构设置和领导干部的配备工作。组建完善了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完成了各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现有人员的上划工作,人员工资、经费已纳入自治区2007年财政预算。组织开展了事业单位的清理规范工作,对厅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实有人数、职责任务及运行情况重新进行了审核。通过努力,国土资源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

充分发挥国土资源垂直管理新体制的作用,全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普遍加大了干部轮岗交流力度。2006年,厅对11个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和厅机关、直属单位共3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交流,对部分国土资源局领导干部进行了异地轮岗交流,从厅机关选派优秀干部充实到地(州、市)国土资源部门领导班子。通过调整,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同时,对厅机关与行政许可事项有关的部门和岗位的领导干部坚持实行轮岗交流制度,为干部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2006年11月至12月,对自治区测绘局、14个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及厅直属14个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现实表现、年度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考察考核,群众满意率较上年有较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狠抓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与自治区党校联合举办3期培训班,对各级国土资源局领导干部进行了全面培训;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72期、培训干部3700余人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加快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从2006年开始,厅每年投入专项资金,争取在3年内完成全区乡(镇)国土资源所基础建设,并在英吉沙等3个县开展了试点工作,目前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已全面启动。

充分发挥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关心支持国土资源工作的热情,组织5个工作组,由退休老领导带队,对全区国土资源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推动了国土资源工作更好开展。工会及国土资源各行业学会、协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成绩。

总之,2006年是我区国土资源系统集中精力、齐心协力、开拓创新的一年,也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的一年,我区国土资源工作得到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同时也赢得了各级党政领导的支持和理解。

二、关于2007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工作

2007年是落实“十一五”目标任务的重要一年,也是压力和机遇并存的一年。关于2007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已在1月16日召开的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上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并印发了工作要点。同志们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深入研究,科学制定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尤其是要把做好国土资源工作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王乐泉书记2月9日来我厅视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自治区国土资源工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努力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6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摘要)

❾ 中国测绘日是那一天

为进一步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宣传教育,推动社会各界进一步关注、了解、支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为测绘地理信息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近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印发通知,部署8月29日测绘法宣传日活动有关事宜。

通知指出,今年的宣传主题是:监测地理国情,服务科学发展。主要宣传内容为:大力宣传测绘地理信息发展的新成绩、新形势、新局面。紧密结合地理国情监测、数字城市建设与应用、“天地图”互联网地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等内容,重点宣传新时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全面展示地理国情监测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科学管理决策、催生阳光透明政府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全社会测绘地理信息法制意识和国家安全保密意识。

通知明确,今年测绘法宣传日定于8月29日,宣传方式主要为:(一)在宣传日前后1周内,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和测绘地理信息企事业单位应在办公地点悬挂宣传横幅。宣传日当天,要在所在城市主要繁华地段组织设立宣传点,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向群众宣传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了解与认识。(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将通过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有奖征集活动,确定宣传口号、公益短信和主题宣传画。各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与当地宣传、通信部门协调,在测绘法宣传日当天,利用通讯网络向市民发送公益宣传短信。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将统一印制、免费发送主题宣传画,供各地在测绘法宣传日活动中发放或张贴。(三)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开展“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提出的“构建数字中国,监测地理国情,发展壮大产业,建设测绘强国”的发展战略,大力宣传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不断扩展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四)各地要注重发挥主流传媒的作用,主动与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联系,充分利用公益广告、移动电视、手机信息、微博等宣传手段,深入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宣传。《中国测绘报》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将开通测绘法宣传日专栏,集中报道各地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并在8月29日掀起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宣传的新高潮。(五)为配合做好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还将开展多项活动。8月下旬,将揭晓“易图通杯”2011年全国测绘地理信息法律知识网络竞赛获奖名单;8月29日,将与有关省人民政府联合举办测绘法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通知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测绘法宣传日活动,集中力量大力宣传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和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要精心制定宣传方案,落实人员分工,确保经费支持,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相关部门的支持,提升宣传层面,加大宣传力度,并加强对市、县工作的监督指导。 二要突出重点,增强实效。要围绕宣传主题,突出宣传重点,根据自身条件,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要注重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通过组织知识竞赛、召开座谈会、刊发领导署名文章、印发宣传画和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增强宣传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三要抓好落实,做好总结。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在认真抓好本地宣传活动组织实施的同时,及时将活动方案、活动情况等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材料,报送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管理信息中心和中国测绘报社。并要求于9月25日前将测绘法宣传日活动总结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❿ 测绘管理

“十五”期间,自治区测绘管理,在组织建设、依法行政建设、基础测绘建设、推进测绘科技进步,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获有新的业绩。

一、测绘管理组织建设

(一)测绘管理机构

2000年12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政办 〔2000〕 153 号),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局改为归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管理的事业局。局机关内设5个职能处(室)、3个工作部门和6个直属事业单位。

(1)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计划财务处、行业管理处(政策法规处)、国土测绘技术监督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监察室、老干部工作处。

(2)直属事业单位有:新疆第一测绘院、新疆第二测绘院、自治区测绘技术中心、自治区测绘档案资料馆(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自治区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自治区测绘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05年11月,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自治区测绘局机构编制的批复》(新机编字 〔2005〕 70 号),将测绘局由事业机构调整为行政机构,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处、行业管理处(政策法规处)、国土测绘技术监督处、人事教育处和机关党委、监察室、老干部工作处、增设地图管理处(加挂自治区测绘执法办公室牌子)。

(二)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测绘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地方性测绘法规草案。制定测绘行业管理政策,并依法监督实施;制定全区测绘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区性或重大测绘项目、重大测绘科技项目。

(2)按规定负责测绘资质的核准和发证工作,依法审核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外国组织和个人来疆测绘,组织对外测绘合作交流;依法查处全区性或重大的测绘违法案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3)管理自治区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组织指导全区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管理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根据授权审核、发布自治区重要的地理信息数据,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全区测量标志的保护。

(4)制定基础测绘、地籍测绘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管理确认测绘成果。

(5)依法管理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出版和展示的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6)依法监督实施测绘技术标准,指导监督测绘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7)组织并指导全区测绘技术人员培训及测绘专业技术职称工作;指导测绘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测绘行业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

(8)监督管理自治区测绘事业费和专项资金。

(9)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测绘管理体制改革

2002年,测绘行政管理职能开始向地(州、市)、县(市)延伸。截至2005年底,全区14个地(州、市)国土资源局落实了测绘行政管理职能。其中,4 个地(州)和石河子市单独成立了测绘行政管理机构,3 个地(州、市)设立了测绘行政管理内设机构;全区90个县(市)中,53个县(市)落实了测绘行政管理职能。

(四)测绘管理队伍

2005年末,自治区测绘局机关依照公务员管理在册的工作人员35人。其中,在职研究生学历1人,大学学历16人,大专学历18人;另有工勤人员 2 人。直属事业单位在册职工 542 人。地(州、市)、县(市)两级测绘管理人员67人。

二、测绘行政管理

(一)测绘法制建设

2004年7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办法》,并于200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图管理办法》列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行将制定的立法调研和论证;此外,自治区测绘局依据国家自治的法律、法规制定了一系列测绘资质审查认证管理、地图行政审核管理和测绘成果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测绘地方法规体系正在逐步完善。

(二)测绘市场管理

“十五”期间,自治区测绘局开展了整顿和规范测绘市场经济秩序、地图市场秩序、测绘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房产测绘质量专项检查、测绘成果保密检查、测绘基准清理整顿等工作,同时加大了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测绘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强,测绘市场进一步规范。

“十五”期间,全区共依法受理地图行政审核近 2000 幅(件);累计抽检各类测绘产品619 批次;严格测量标志拆迁审批,共审批拆迁A级GPS点1个、一等水准点1个、二等水准点3个、二等三角点1个、四等三角点5个;完善了建立相对独立坐标系统的审批程序,共审批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申请4个。

2003年,在全自治区范围内开展了测绘基准的清理工作,掌握了多年来测绘基准采用情况的第一手资料。

进一步密切了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合作关系。其中,协同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相继制定了加强自治区测绘市场管理、加强自治区测绘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加强广告经营活动中使用地图图形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协同自治区物价局制定了测绘工程价格、房产测绘价格、绘图产品检验价格等管理规定;协同自治区党委外宣办、新闻出版局、旅游局、乌洽会大会办公室等单位相继制定了加强自治区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旅游市场经营活动和乌洽会上编制、印刷、展示、使用地图管理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和相关厅、局建立了有效的协作机制。

三、测绘行业管理

“十五”期间,全区测绘行业队伍不断壮大,测绘持证单位从2001年的120多个增加到2005年末的233 个;测绘从业人员8009人,跨近20个行业,见表6-1及图6-1。

表6-1 自治区测绘行业从业人数一览表

图6-1“十五”期间自治区测绘资质等级构成图

全区测绘管理,既注重了资质管理,又注重了测绘市场规范化管理,严格测绘市场准入审查。相继制定了《自治区实施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细则》、《自治区测绘质量保证体系考核规定》、《自治区测绘成果资料档案与测绘仪器资料档案管理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测绘资质的申请受理、初审、审核、批准、发证等环节及测绘单位资质等级升降、业务范围调整等方面作了规范化的严格规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测绘资质审查认证制度。同时将取得测绘资质的单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测绘单位的市场行为。

四、测绘行政执法情况

“十五”期间,测绘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测绘执法机构健全,测绘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5年内,相继制定和完善了《测绘行政执法责任制》、《测绘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测绘行政执法公示制》和《测绘执法评议考核制》,测绘行政执法工作从立案到结案,基本做到执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行政处罚适当,努力做到文明执法。

“十五”期间,共查处各类地图违法案件23 起,没收各类违法地图2.5万张,查处非法测绘案件2起、擅自发布重要地理信息案件1起和破坏测量标志案件4起。

五、基础测绘和测绘科技工作

(一)基础测绘工作

“十五”期间,自治区1∶1万比例尺地形图基础测绘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基础测绘列入自治区19 个重点发展领域,各级财政加大了对基础测绘的投入,其中,国家投入资金约4800 万元,完成基础航空摄影面积约48 万平方千米;自治区投入资金4900 余万元,测制1∶1万比例尺地形图近5000 幅,面积约12 万平方千米。“十五”期间基础测绘资金投入及工作量完成情况见表6-2及图6-2。此外,为伊犁河流域农业综合开发、塔里木河干流、博斯腾湖、艾比湖综合治理、天山北坡经济带开发建设、重点区域农业、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等提供了及时、可靠的基础测绘保障服务。

表6-2“十五”期间自治区投入测绘工作的资金和完成的工作量

(二)测绘科技进步

“十五”期间,自治区测绘科技水平不断取得进步和提高。其中:通过实施国家基础测绘设施建设新疆单位工程,建成了新疆最大规模的数字化测绘生产基地;全区测绘行业全面实现了从传统测绘技术体系向数字化测绘技术体系的转型;以空间定位技术、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技术为核心的数字化测绘生产工艺,在测绘系统得到普及;运用遥感影像处理技术为自治区多条待建公路的选线提供了测绘保障,节约国家建设资金上亿元;利用高分辨率立体卫星影像技术,编制完成了库尔勒市城市影像图、喀纳斯景区遥感影像图;采用现代制图技术,编制出版了汉、维吾尔文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图集》;编制完成了大幅面盲文语音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图》和新疆县市挂图工程。

图6-2“十五”期间自治区基础测绘资金投入对比图

“十五”期间,推进测绘科技进步,有一批测绘科技成果获得国家、自治区奖励。其中主要有:

(1)汉文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图集》,获得中国测绘学会2005年度测绘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2)参与国家1∶5 万地名数据库建设的新疆地名数据采集与建库项目,并获得中国测绘学会2005年度优秀测绘工程金奖;

(3)新疆第二测绘院承担的奎屯市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库建设项目、新疆时代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的西气东输管线测量项目、新疆水利水电勘测院承担的新疆供水南干渠测量项目,均获得中国测绘学会优秀测绘工程铜奖;

(4)全国1∶25万数据库更新工程的新疆分项目,获得了中国测绘学会2004年度测绘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5)中国西部县(市)挂图工程的新疆县(市)挂图,获得国家测绘局优秀成果奖;

(6)2004年,《新疆国土资源环境遥感综合调查项目》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二等奖。

六、社会化测绘服务工作

(一)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测绘成果

“十五”期间,累计向自治区全社会各行业提供基本比例尺地形图4.7万多幅,数字地图8800多幅,各类成果点8447个,数据1380千兆;向自治区领导、各行业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图集》6000余本,地图册1.2万余册,《新疆概况》多媒体演示光盘点400多张和各种挂图4600多幅。

与此同时,还向自治区有关部门无偿提供1∶5万比例尺、1∶50万比例尺、1∶25 万比例尺数据服务于自治区重大工程项目。提供2002年版全疆1∶25万地理信息数据库、2002年版全疆1∶100万地理信息数据库、2000国家重力网等一批基础测绘成果。

(二)测绘成果保密管理情况

“十五”期间,自治区测绘成果保密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机构不断健全,管理工作逐年规范。

(1)会同自治区保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保密局、国土资源局,成立了自治区测绘成果保密领导小组。监督、指导和支持各地州(市),从组织、制度建设上落实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工作,全区形成了以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测绘成果保密工作的组织机构;使测绘成果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

(2)制定了《自治区各级测绘主管部门权限内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办法》,规范了测绘成果审批工作程序。

(三)测绘成果资料馆藏情况

“十五”期间,随着自治区测绘事业发展,馆藏测绘成果日益增多,目前,馆藏各类各种图件主要有:

(1)各种比例尺地形图(包括纸图和数据)有:1∶100 万16幅、1∶50万48幅、1∶25 万153 幅、1∶10 万1192 幅、1∶5 万2836幅、1∶1万6897幅(20世纪70~90年代)。

(2)1∶1万基础测绘更新图幅共计5800余幅(含数据)。

(3)航片及扫描数据4万余片、底片16 万余片(1969~1990年)。

(4)覆盖全疆和局部区域不同分辨率的影像数据约600景。

七、其他

(一)新疆测绘学会工作

“十五”期间,新疆测绘学会坚持实事求是,依靠广大会员单位支持,通过开展为自治区经济建设服务、为测绘科技服务等活动,增强了学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1.学术活动

举办了《“数字新疆”与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研讨会》、《地理信息系统西部行乌鲁木齐报告会》;举办了《虚拟地理环境及其应用》、《信息技术与城市规划设计》、《干旱区、半干旱区环境监测中的遥感与GPS技术》、《地理信息商务在中国西部的机遇和挑战》、《地理信息服务与西部开发》、《地图与符号》等专题学术报告会;组织了《现代GIS发展策略与建设的报告》、《X-Function测量新境界》、《徕卡测量机器人在大坝变形观测工程中的应用》的专题报告。

2.获奖情况

“十五”期间,选送中国测绘学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测绘项目分别获测绘科技进步奖1 个,获优秀测绘工程项目银奖2 个,获优秀测绘工程项目铜奖3个。

3.出版刊物

共编辑出版《新疆测绘》20 期,累计刊登学术论文192 篇、测绘管理类文章27篇、政策法规类11 篇、简讯报导类32 篇、其他类26篇。

4.测绘优秀工程评选

2003年、2004年连续两年会同自治区科协联合举办了自治区“测绘行业优秀测绘工程(项目)”评选活动。

(二)科技信息工作

“十五”期间,测绘科技信息化建设,主要是加强和密切了与国内同行的信息交流与合作。

(1)先后参加了2000 年在西安市、2002 年在兰州市、2004年在西宁市召开的第十、第十一、第十二届“西北地区测绘科技信息交流大会暨科技论坛”,组织测绘科技工作者参加了在云南省景洪市举行的2003年全国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研讨交流会暨中国测绘学会科技信息网分会成立大会。

(2)参与了《中国地理信息产业机构指南》、《中国测绘学会科技信息网分会工作手册》的编撰工作;参与了《全国测绘科技信息网章程》修改草案的修订工作和《全国测绘科技信息网西北分网章程》的修订工作。

(三)测绘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

“十五”期间,坚持每年开展测绘法宣传日、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各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出动宣传车、设立宣传咨询点,在媒体上刊登宣传文章、讲话,发放宣传册、宣传画、地图等,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测绘工作性质、任务,以及社会化服务功能,借以提高工作的社会地位。同时,以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为契机,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解剖典型案例,向社会普及测绘法律法规知识,借以提高民众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

(四)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情况

“十五”期间,接待社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房产测绘、测绘资质申请、测绘成果购买、非法测绘行为线索等情况,共接待来访人数达200余人次。

(五)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5年以来,按照自治区文明委和区直机关工委文明委的部署,坚持精神文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一齐抓。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总体部署和测绘局的中心工作,把公民道德建设作为文明创建活动的主线,以公民道德建设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上新台阶。2001年12月自治区测绘局机关被自治区文明委评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2005年底自治区测绘局机关及驻乌鲁木齐各事业单位均获得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称号。

(六)政务信息化建设

“十五”期间,起始于2003 年,每年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公众网发布测绘成果目录,每半年更新一次,目录信息包括:测绘基准、航天航摄、数据范围、地形范围、专题图种类以及其他类型的成果目录。同时,还公布了测绘法律法规、测绘管理规范性文件、测绘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等内容,较好地向社会提供了测绘社会化服务。

(七)获国家和省部级表彰情况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党委宣传部、科学技术协会授予新疆第二测绘院2002年“自治区科普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自治区科技兴新领导小组授予自治区测绘局2003 年“自治区科技兴新先进单位(厅局)”荣誉称号;

人事部、国家测绘局授予新疆第一测绘院2003 年“全国测绘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自治区测绘局计划财务处2005 年“先进财会工作集体”荣誉称号;

国家测绘局授予新疆第二测绘院“‘十五’测绘科技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国家测绘局授予自治区测绘局、阿克苏地区国土资源局、库尔勒市国土资源局“全国测绘系统‘四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自治区测绘局宋春玉获“2001~2005 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新疆第一测绘院彭建国、新疆测绘档案资料馆(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李自典2004 年“自治区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新疆第一测绘院李少军2005 年“自治区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十五”期间,有20 多人分别获自治区、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局授予的“国土资源系统‘十五’科技工作先进个人”、国家测绘局授予的“测绘奖章”、“自治区语言文字先进个人”、“‘十五’测绘科技工作先进个人”、“2001~2005 年度中国测绘学会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测绘系统‘四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自治区科技兴新贡献奖先进个人”、“自治区先进财会工作个人”等荣誉称号。

阅读全文

与第17个测绘法宣传日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农村旅游开发策划方案 浏览:812
山东中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怎么样 浏览:435
艺术学校文艺汇演策划方案 浏览:106
社区儿童室内趣味活动策划方案 浏览:218
电子商务系统规划与设计简答 浏览:482
社区文化周策划方案 浏览:165
小学教师学科远程培训方案 浏览:249
洁净工程售后人员培训方案 浏览:892
介于淘宝同学课程的推广方案 浏览:918
电子商务法律定义 浏览:487
电子商务训练平台 浏览:264
培训中心晚会策划方案 浏览:779
体育赛事商业赞助策划方案 浏览:589
物业公司内刊策划方案 浏览:552
幼儿园元旦游园方案策划 浏览:77
建材促销活动短信 浏览:58
电子商务进农村营销活动方案 浏览:841
围棋培训班招生方案 浏览:317
四月份踏青策划方案 浏览:811
项目成本策划方案 浏览: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