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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传销策划书

发布时间:2021-06-10 17:59:36

❶ 传销是从哪里传来的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为传销行为,主要看该行为是不是具有传销犯罪的几个要素,如符合以下条件的,则属于传销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修改)《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在《禁止传销条例》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如果被骗入,要找机会脱离,并马上报警。逃脱主要有以下四种办法:1、谎称要加入他们,但身上没钱,通知家人汇款,利用这次机会向家人求助。2、向路人求助。我们看到近期媒体不断的报道“陷入传销所,利用向窗外扔钱币,纸条,引起路人注意,路人报警获救的案例”。3、如果无法通过手机联系到亲友,可以利用外出的机会,逃向当地的政府机关单位求助。如果街上有交警,巡警值勤可以向他们求助。4、如果传销组织控制手机,限制人身自由,24小时有人监视,那就需要“配合”传销人员,不要争吵,假装认同传销人员,降低他们的防惫心,找机会逃离,千万不要与传销人员争执,发生极端事件。记住,传销人员只为了骗钱,不会伤害到你的生命。一、首先要冷静,不要冲动,不要一味地指责他,更不能粗暴地训斥。要学会理解,不是他的错,错的是那些黑心的网头,他渴望改变、追求财富的欲望没有错,错在他选错了道路,被别人利用和欺骗了。所以我们要做的是把他引导到正确的轨道上来。你要改变说话的方式,如果你没有把握说服对方的话,不要说太多,你说的越多,他越反感,要学会和解,但是和解不等于认同。一味地指责只能让双方越来越对立,对事情的解决没有帮助,他越对立,越有逆反心理,越不回头。更不能以分手或断绝关系相要挟,你这么做只能让他的“信念”越坚定,因为他没有退路了,“死”都要从那个“行业”“死”出去。所以我们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感情去拉,要多关心他,说出你的担心,提醒他不要只顾埋头拉车,而不抬头看路,要多长几个心眼,骗子太多了,你们也是为他好,害怕他上当受骗;要以理服人,我们要摆事实,讲道理,戳穿传销美丽的谎言,让他知道事实的真相。这个有一定的难度,可以求助反传销的专业人员来做二、要马上破坏他的邀约市场,叫所有的亲朋好友不要去。很多朋友刚得到自己的亲朋好友在做传销的消息时,往往顾虑重重,家丑不可外扬,为了保住面子,不愿意说出去,这是极端错误的。你的沉默只会让更多的人上当受骗,因为你做传销的亲朋好友骗不到你,他还可以去骗别的不知情的亲朋好友,这样的话只会让他越陷越深。我们要马上通知所有的亲朋好友不要去,也不要给他寄钱,破坏他的邀约市场。这是一个狠招,犹如传销组织在邀约时所强调的“断其后路”,传销组织每人一天要交6元不等的生活费,还要买生活用品,交电话费等,所以他们一天的开支在10元以上,有的更多。如果他把钱花光了,又骗不到人了(没有发展就没有工资),只有灰溜溜地离开了。再其次,如果你做到以上两个方面以后,想及时把陷入传销的亲朋好友解救出来,还可以亲自去一趟,最好是父母出面好一些,因为传销痴迷者已经执迷不悟,他们是不会心甘情愿地回来的,带上他的父母(父母中去一个就行,但要有力度的人)去,可以强制带回来。去之前首先要取得他的信任,不要引起他的怀疑,就说去看他,也不要说去了几个人,就说一个人去,如果你说去的人多了,会引起他们的怀疑,有可能你到达目的地后传销组织不会让他来接你们。去之前不要告诉他你具体到站的时间,只说要过去。因为这样能给你们一行争取更多的时间,下车后可以马上联系火车站派出所的民警或者工商局,寻求他们的帮助,在你的亲朋好友执迷不悟时,警察或工商局的同志可以帮助劝说,让他先回老家,再请反传销专业老师把他彻底劝醒悟。三、当一切联系好后,你可给他打电话,告知你到火车站的消息,叫他来接你。当然为了保证解救成功,你可先买好返程的火车票,在火车开动前两三个小时给他打电话接人,以准备在说服不了的情况下,及时强制性把他带上车,避免时间拖的越长越对你的解救不利。当他来接你时,一个人站在出站口等,其余的人躲起来,不然他们发现你去的人太多而不接你们。传销组织来接人时一般是两个人,除了推荐人,还有一个“带朋友”的,两个人好对付,你们可以马上把他们带到派出所或者工商局里,让警察和工商人员说服教育,也可提前和反传销的志愿人员联系好,在电话里帮助说服他。当然我们在解救时,有可能不是一帆风顺,会遇到各种突发情况,在遇到这些情况的时候,一是要冷静,设法及时和反传销专业人员取得联系,向他们请教;二是我们要想方设法取得更多的帮助,警察、工商、的士司机,甚至路人,这些都是可以给你提供帮助的力量。在危急关头,特别是在遭到传销组织大量人员“围追堵截”,不让你们带走亲人和朋友,或者你的亲朋好友执迷不悟不愿意离开的时候,我们要把事情闹大,报警、高声向路人求助,主动寻求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我们要相信,邪不压正,正义始终在我们这边,如果我们的声音高过他们,他们做的就是一个见不得人的东西,自然就会做贼心虚,悄悄溜走。在你们强制带走的过程中,也许你痴迷于传销的亲人或朋友会极力反抗,因为他会认为你是他“成功”路上的绊脚石,是在破坏他的好事,是在挡他的财路。根据第444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定义了什么是传销: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最早传销一词是从英文“Multi-Level Marketing”翻译过来的。意思是:多层次相关联的经营方式。传消是1989年由中国一个教授从美国引进的现代化商品经济经营方式。在美国和其它西方国家是很畅通的、也是一个很好的发展方向、也就是一种利用物理学的倍增原理来经营商品的一种方式、这位教授认为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这种方式在中国应该有更好的发展、可是恰恰相反、人口越多的国家就会越乱、况且中国还是一个不太成熟的国度、也就是一个正在发展中的国家、所以传消方式来到中国就出问题了、最开始是安利公司产品、后到完美公司产品还有很多的企业、都是用传消方式、也取得了很好的效益、可是好景不常、这种方式让很多的敌对分子看重了、就利用这个传消的名称干起了形形色色的违法活动。由于1998年我国对传销政策的调整,逐步有人用直销一词来代替了传销一词。按照当时的国家政策,人们把“专卖店加直销员”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为“直销”。而把无专卖店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之为“非法传销”。“传销”一词反被淡化了,没有了明确的定义。随着直销立法的进程,2005年9月1日公布、2005年11月1日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再次对“什么是传销?什么叫传销?”给出了最新的明确的定义。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方式在世界各地都较为流行,传销企业因此获取大量货物的差额利润,但并非佣金。正因为传销的巨大商业利润,趋使有些不法商人利用传销的方式开展非法传销,将正当传销演变为“网络连锁”等非法形式,变相聚敛财富、欺诈群众,从而连锁引发非法传销人追求财产为核心的各类型犯罪。传销产生于美国哈佛大学两位数学系学生的天才想法,二人开始只是研究倍增学,比如1变2,2变4这样的数学模型。后来被引用到市场营销学中成为了传销传销最早产生于战后的美国。传销一词,在不同的中文地区有着不同的含义。在香港和台湾,泛指所有合法直销,不论其是单层次直销还是多层次直销,而在中国大陆,传销一词的官方定义目前是多层次直销和层压式推销的合称,属于一种经济犯罪行为。多层次直销是一种透过人传人的方式来达至销售的市场策略。这在幅员广阔而人口密度低的地方尤其有效。因此,传销在北美及大洋洲十分盛行。公司一般以会员制的方式,通过推介新用户成为会员,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传销作为一种营销方式,经常都被人把它与“层压式推销”(俗称“老鼠会”)混淆,因此在中国成为了翻版或层压式推销对应的中文词汇;境外最有名的案例为庞兹骗局。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解释,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传销不是国家行为,也不可能是国家行为。阿尔巴尼亚社会主义人民共和国就是因为政府支持传销,导致垮台和社会动荡,甚至差点发生内战。在中国大陆,传销于1980年代出现,最开始出现于南方和沿海大中城市,进入1990年代经过几年的发展,遍及全境,声势浩大。中国大陆对传销态度,官方开始并未禁止。之后由于演变成一场遍及全境的欺骗行为,1998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称之为“变相传销”即层压式推销。1990年11月14日雅芳为中国大陆第一家正式以传销申请注册的公司,正式名称为“中美合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广州;此后,各种名目传销公司遍地开花。1993年,随着未经注册或注册未被通过的非法传销引起的纠纷通过传媒从正反两方面不断曝光,官方开始重视该行业。1994年,上海、深圳、广州等地行政管理部门开始组织人员,草拟有关管理办法。1994年8月11日国家工商管理局发出233号《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9月2日再次发出240号《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至此传销在中国进人第一个平静期。之后从1995年开始直至1998年,传销开始进入狂热期,之后随着国务院禁令的发布,进入平静阶段。由于传销在中国大陆并未合法化,更未出现各种规范,但官方并未禁止。除了少数几家著名公司以外,由于受暴利的诱惑和投机取巧,民间出现了名目繁多的传销单位,多以高回报、多层次提留为诱饵,以低价值的单一系列流行产品为幌子,通过高会费聚集钱财为目标。自传销进入狂热以后,儿子对老子、妻子对丈夫、亲属之间、同学之间、朋友之间、邻里之间均为主要的会员动员和发展对象,被争取的会员通过付出2000元以上至近万元的入会会费(多为3500元左右)以后,所获为仅为价值数百元的产品,其中多为劣质产品。1997年底和1998年初,一时间,中国大陆境内尤其是开展异地炒作的公司集中地区,诸如在武汉、长沙、北海等地,到处是卷款潜逃的传销公司和大批流动闹事的传销难民,社会治安显示出极不稳定因素。至此,开始出现混乱局面。到1990年代中期,以销售化妆品为主的雅芳为渐成成功企业,沿海城市和省会城市,随处可以接触到“雅芳小姐”。1992年开始,国外传销公司打着独资、合资旗号进入中国,国内一些企业也纷纷转入传销;到1993年几乎所有省会城市、沿海大中城市都有传销活动。1995年后传销开始演化,如一瓶定价只有十几元的护肤品经过传销人层层转手,最后交易价格竟然高达1000多元。大多数传销组织像“老鼠会”式的大肆炒作,以暴利为诱饵,用新拉来人的入会费补给老会员,整个体系像倒金字塔畸形发展。到1995年~1996年,大陆全境从事传销的人员多达数百万人,多为从农村进城寻找工作机会的年轻人、城市下岗和失业人员。从1995年到1996年,传销主要策源地之一的湖南长沙县的星沙(长沙县治,长沙星沙开发区所在地)传销人员人数不到1年时间人数从数万人聚积到数十万人;当地居民大发横财,房价暴涨,一间十几平方米的住房价格由之初的一二百元猛涨至一二千元;地方商业消费骤然彪升,出现暂时的经济繁荣,地方保护主义抬头。这期间由于绝大多数传销人员被亲戚、朋友或同学以介绍工作为手段欺骗的人员,只要进入此地和介绍者见面,人身自由就被完全控制,手机、身份证被扣;即刻要求新来者以各种谎言动员家庭急速汇款,金额一般在3000~5000元;这时新来者想摆脱或者传销者中间退出完全不可能,由此导致的纠纷、斗殴、凶杀层出不穷,人员混杂,地方治安一片混乱。此时当老会员越来越多,而新入会的人越来越少,造血机制几近枯竭的时候,庞大的营销网络即面临崩盘危险,到了了非整顿不可的地步。被媒体爆炒的重庆“欧丽曼事件”,极具代表性,数千名大学生转入传销网络。其主要欺骗手段为车站接人原则。被介绍的对象(被欺者)到传销区,由介绍人会同其组织者选派的精干人员,很多类似打手之类前去车站应接。见面时遵循“两大原则”展开工作,一是“车站接人原则”(火车站为主,火车为远距离交通主要手段),尽量做到热情和周到;二是“二八定律”,即要求拉来人的“业务员”80%谈感情,20%谈事业,绝不能讲有关传销之事。培训、灌输“成功学”。传销组织人或机构向新来者灌输“洗脑”培训。大场面的会场、组织保安严密,没有介绍人一般人不能进入会场。动员和灌输的方式类似于狂热的宗教仪式,高呼口号、呼喊主要组织者名字,像“文革”时期红卫兵见到毛泽东那种狂热情绪。以直销为掩盖。营造“磨砺意志”的假象。动员和组织学习,先是读书、背书;大声读一些关于成功学、营销学方面的书;接着站5分钟的军姿;之后开心一刻,每个人要讲一个笑话;最后即兴演讲,锻炼口才。居住多以女睡床铺,男睡地板,男女分居或混居,一间10平方米居室可以住10个人或更多。用“ABC法则”进行思想教育,即A带B来了之后,A不能做B的思想工作,C来做B的思想工作。大场合积极营造出一种感恩态势即实施“三捧”法则,捧公司、捧上线、捧公司的理念。经过以上动员、洗脑和灌输程序,要求新来者缴纳会费给组织者。传销的思想灌输主要通过培训,一般被认为是“洗脑”,内容有:结合社会实际和培训主讲者个人经历,分析影响成功的因素——环境、观念及人性(即胆量、依赖、懒惰、怠慢、面子等)。主讲者、策划者结合中国大陆经济转型时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1978年至1990年前后)个体户、股票暴发户等等相关典型成功案例,突出成就的特征,向听者灌输速成、暴富理论。强调成功要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看准目标、不考虑事情,调动听众激情,之后转入呼喊口号等议程。在直销的定义尚不明确的情况下,宣扬的多层次直销,其销售模式与之后被称为“变相传销”的方式极为相似。客观上传销公司是不依靠广告实现销售,完全靠口碑来宣传。2004开始准备立法,大陆境内多层次直销市场格局,倍受国人和业界非议。随着大陆1998年对传销业整顿和有效疏导,部分企业实现成功转型,主要有安利、完美、雅芳、仙妮蕾德、天狮、玫琳凯、南方李锦记、特百慧等在转型后渐渐走向成功。1994年,上海、深圳、广州等地行政管理部门开始组织人员,专门草拟有关管理办法。1994年8月11日,国家工商管理局发出233号《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1994年9月2日,再次发出240号《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1995年3月28日,国家内贸部办公厅(今商务部)发文,宣布正式成立“多层次传销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机构,正式起草国家关于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1995年9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以对国内再次过热的传销进行规范限制。1996年4月,中国首次批准了41家传销企业可以开展传销业务,其中广东8家。1996年6月26日,上海市传销行业召开第一次会议,首次向全社会公布了行业守则。至此传销基本开始进入相对的健康成熟期。1997年9月,国家工商总局在青岛市向500多家传销公司授牌。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全面停止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的命令,对整个传销业的全面封杀,也就是说不管你是规范经营还是违规炒作,所有从事传销业务的公司全部停止营运,听候国家后续政策的处理。此后不久,国务院发出了要求原有传销企业全部转型为传统批发、零售销方式,从而实现一个过渡性的转制工作。1998年7月,国务院颁布通过了成功转型的10家规范直销企业的名录。国务院于2005年8月23日《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禁止传销条例》自2005年11月1日施行,《直销管理条例》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犯罪行为由当地的公安局处理。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第十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传销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传销案件,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1040是传销组织编造的梦幻。所谓“1040”传销,按照传销组织的说法,是指入伙时缴纳69800元,购买21份、第一份3800元,第二份起3300元,入伙次月,“组织”会退19000元,实际出资额即为50800元,获得入门资格。然后你的任务就是发展3个下线,3个下线再分别发展3个下线,当发展到29人的时候,即可晋升为老总,开始拿工资,,直到拿满1040万元,就从“组织”里出局,完成“资本作”,“1040”因此得名。按照传销组织的算法,发展下线500人 ,其直接或间接吸纳的金额已经达到了2540万元,其中45%上缴国税,剩下10%上缴个人所得税,这样个人将会得到25407200*(1-45%-10%)=1143万元,拆去各项所谓的费用后会得到1040万元。“1040”传销获利纯粹是靠发展人头,从人头的入门费中分成,对绝大多数加入的人来说,是把多年的劳动手段,供奉给极少数传销骨干,到头来落得既赔钱来,又陪辛苦和亲情。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第二百二十四条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❷ 易商通投5千,半年反8千,是传销吗

易商通已经被警方证实为非法集资以及传销,警方以对易商通公司人员进行抓捕。

2018年9月20日,北京大兴警方对北京易商通公司法人代表高志华、马汝姗、王新会等21名涉案人员进行抓捕。北京大兴人民检察院已经对此21人同意批捕。北京大兴警方表示受害人及时前往派出所进行报案协助调查。

目前,此案进一步审理中。

(2)反传销策划书扩展阅读:

2018年6月底,启阳路4号曾以《易商通爆雷!董事长曾自称向国家捐款9000万亿》为题,曝光了易商通涉嫌诈骗及非法集资,报道刊发后,易商通工作人员多次找到启阳路4号,称曾有人冒充启阳路4号的名义前往敲诈,并坚称自己合法合规,要求撤稿,并威胁将要起诉。

2018年9月21日,启阳路4号致电大兴警方,接线警员称,有线索欢迎及时提供,外地的投资者可以向属地报案,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伍正龙分析认为,高志华可能涉及到的罪名包括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志华被警方刑事拘留满30天后,按照流程警方会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逮捕后会有将近几个月的侦查期限。警方侦查完成后将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移交法院判决。

工商资料显示,易商通隶属于北京易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

易商通主要模式为,投资者在投资后,可获得数倍于投资额的积分,其中投资额的1.2倍以现金形式返还,剩余积分可在易商通指定商城购买物品(一般高于市价)。此外,投资者每拉一个新人进入,可以获得现金奖励250元,下线用积分购买商品后,上线也可以获得一定积分奖励。

资深反传销人士李旭在接受凤凰网财经采访时表示,易商通的商业模式符合传销的基本特征,即吸收投资、层层返利、发展下线,存在涉嫌传销或非法集资的可能。民间组织反传销联盟也向凤凰网财经表示,易商通模式与警方提示的涉嫌非法传销的消费返利平台相似。

2018年4月14日开始,易商通突然停止了对已入会投资者的返现。

启阳路4号获得的一份易商通红头文件对停止返现的说法是,公司已启动天易商城项目增资扩股工作,原始股本金为200亿元人民币。“考虑到操作上的一致性,截止至4月14日的消费新业态,每周分红暂停,如不选择置换天易商城原始股,则所有寄售收益返还在三个月内返清。

易商通在红头文件中还提出,投资者可以将仍留在账户里的待返余额,以1:1的比例转化为天易商城的原始股份。

凤凰网财经在公司总部门口遇到的两位易商通投资者均表示,已经认购了一部分原始股。对于这一做法,李吉认为,公司的目的是阻止资金外流,防止7月30日以前提现的投资人过多,导致资金链断裂,所以用原始股的方式将投资者的钱继续留在平台上。

对于有特殊情况的,易商通也在红头文件中表示,“经查实审批后可以一次性返还,但此会员将列入黑名单,永远不得进入易商通各相关项目”。陈雪告诉凤凰网财经,她的另一位亲戚因为买房急需用钱,因此向易商通申请了提前返现,也被告知以后不得再投资易商通。

至6月29日,启阳路4号曝光时,投资人依然未获得提现。

报道刊发后易商通多次要求撤稿2018年5月,易商通曾以“名誉权纠纷”为由,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起诉反传销联盟。起诉书中,易商通表示自己是合法经营的企业,在电子商务领域拥有一定知名度。而反传销联盟中2017年下半年在其开办的网站上发文表示易商通涉嫌传销,给易商通造成了名誉和经济上的损失。

此后,反传销联盟收到大兴区人民法院的民事传票,2018年5月4日该案开庭。法院当时因无法对易商通是否存在传销行为作出认定,当庭并未作出宣判。

6月29日报道刊发后的第四天,易商通致函启阳路4号,称公司在6月30日前,已经有相当于7成左右的人拿到了产品分红。

此外,公函称有人冒充启阳路4号彭彬的名义前往敲诈。

公函还表示,启阳路4号文章给公司造成了200万元的损失,希望启阳路4号能够协助删除数十个版权注明是启阳路4号的稿件。此后,易商通多次邮件沟通,称“自从您发布了该篇文章以后,反传联盟的军水天天发布一些,凤凰网敲诈易商通的言论”。

公司还称:“因你发的这篇谣言新闻,前天兑付货款1700万,退货4200吨给厂家,昨兑付了2500万退货3200吨给生产厂家,这么大的事,都因您的一篇谣言文章而起,您还迟迟不给回复。你考虑过我们企业吗?我们要是起诉您赔偿的起吗?希望您尽快给予回复!”

易商通在多次要求撤稿后,公司依然未给投资人兑现。投资人提供的视频显示,今年8月初,曾有多位投资人在易商通总部与公司创始人激烈对峙。

今年9月初,受害者再次陈雪联系到启阳路4号,焦急地表示易商通原本承诺的七月底还款并未兑现,公司推脱至8月底。而到了9月1日,钱依然无法取出。

据大兴警方通报,针对有投资人举报北京易商通科技有限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况,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依法立案,并会同相关单位全力开展侦查工作。

9月19日,大兴警方依法对北京易商通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高志华(男,56岁,北京市朝阳区人)及其成员等涉案人员进行控制。目前,警方已对涉案人员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相关审查取证、追缴涉案资产、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等工作正在开展中。

警方提示:为最大限度的挽回投资人损失,请涉及此案的投资人尽快到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派出所进行登记、报案,依法理性反映诉求,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启阳路4号在9月21日致电大兴警方,民警表示,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欢迎提供线索。

❸ 关于传销反传销

您说的是中国反传销协会,会长是凌云吧?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没问题了 他们主要是公益事业,出售书本等,也是为了维持这个组织的日常开支 我们也是应该可以理解的,也是应该支持的! 目前国内有很多反传组织,他们为打击非法传销做出了可以说是卓越的贡献。免费专业提供:直销咨询、直销(传销)团队嫁接与转型、直销团队品牌策划、团队系统建设等业务

❹ 房产尾盘销售策划案,如何快速清盘。

一、服务特色化销售

从细节上做到让客户感动,使得客户在情感和价专值的认同基础上属不自觉地为楼盘做宣传;扩大客户源,提高客户成交率;丰富项目品牌形象和发展商企业形象。

1、售前服务:

(1)客户初次拜访,寄手写贺卡表示感谢。

(2)付订金,成交等不同阶段,根据不同情况,采用寄贺卡,赠送小礼品等形式重复感谢客户。利用丰富的专业知识,提供全面详细的房产咨询。

2、售后服务:

(1)编制客户档案(客户生日寄贺卡,根据客户爱好组织活动等)。

(2)提供各项家政服务咨询。

(3)提供装修咨询。

二、定价思考

  1. 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合理的销售价格;

  2. 周边竞争楼盘的市场价格参考(竞争市场 — 推出房源量、房源组合、入市价格) ;

  3. 安全性考虑,形成合理的价格走势。

❺ 传销是什么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非法获得财富的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传销行为有以下三点特征:

1、第一交纳或变相交纳高额入门费,即交入门费或高价购买商品后才可以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

2、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3、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传销的本质是通过虚构事实及高额收益,骗取他人购买不存在任何价值的商品,或投资虚构出来的项目,而其每一级人员所获得的的所谓返利,均是来源于下线缴纳的入门费或商品购买费。

(5)反传销策划书扩展阅读:

传销的量刑处罚:

国家刑法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

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传销惯用名词:

1、 “北部湾建设”、“资本运作”、“1040工程”、自愿连锁、民间互助理财。

2、 “消费返利”、“连锁销售”、“特许经营”、“点击广告获利”、“爱心互助”、“消费养老”、“境外基金、原始股投资”、电子币买卖。

❻ 女朋友进传销了,能报警立案吗

1、建议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工商管理机关进行举报。

2、《禁止传销条例》

(1)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2)第十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传销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传销案件,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3、首先要冷静,不要冲动,不要一味地指责他,更不能粗暴地训斥。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感情去拉,多关心他,说出你的担心;要以理服人,我们要摆事实,讲道理,戳穿传销美丽的谎言,让他知道事实的真相。可以求助反传销的专业人员来做。

4、其次要马上破坏他的邀约市场,叫所有的亲朋好友不要去。也不要给他寄钱,犹如传销组织在邀约时所强调的“断其后路”,传销组织每人一天要交生活费。如果他把钱花光了,又骗不到人了,只有灰溜溜地离开了。

5、想及时把陷入传销的亲朋好友解救出来,还可以亲自去一趟,最好是父母出面好一些,因为传销痴迷者已经执迷不悟带上他的父母去,可以强制带回来。去之前首先要取得他的信任,就说去看他,也不要说去了几个人。去之前不要告诉你具体到站的时间,只说要过去。

6、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会帮你救人。

❼ 被传销洗脑的人怎么才能再洗回来

怎么给传销人员反洗脑?
樊京刚反传销团队讯:“我一听就知道是传销了,我直接告诉他,那个是传销!但是不管怎么说,他就是不听,就是不相信,……”很多求助者抱怨说。
不管我们怎么劝说,或是拿什么给他们看,他就是认定那是好事情。还让家人跟他一起去看看,他认为家人去看了之后,家人就能明白这个生意,就会理解他……只能说,现行是传销是21世纪最有魅力的行业之一,也是最完美的的骗局!
不止您一看看出是传销,你的亲友(受害者)也一眼就看出是传销,但是他经过“考察”之后,发现这个“行业”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是博大精深的行业,行业所涵盖的知识面,国家政策、地方发展、宏观调控、虚拟经济、拉斐尔定律、资金收口,……;参与的“三高”人群,军官、县委书记、县长、组织部长、公安局长、税务局长、反贪局长、人事局长、镇长、画家、教授、大学讲师、校长、中小学教师、千万富翁……;整个城市所呈现出来的现象,包括执法人员的态度、建筑、雕塑、集团网、银行……一切的一切,所有现实现象和政策都来证明行业是国家暗中支持,是“搏一把富三代”的机会!
他会认为,“你不了解这个生意,你没有考察明白,不理解他,……” 因为您考虑的问题,他也考虑过,您说过的话,他也这样劝说过他的上线。他已经走过了您这个阶段,你反驳的这些问题,他已经解决了,已经“考察明白了”,认为您只是还没有考察明白而已。他认为,如果您考察明白了,就不再这样认为了。对于您的劝说,他不会听;对于网上的揭秘,他不会看,认为网上的都是“负面”,认为是国家的是宏观调控,那是国家的愚民政策,是为了防止过多的人从事行业。还会劝你去考察下,谎称如果您还是觉得不行,就跟你一起回去之类的托词。
传销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一整套严密的说辞,是老一辈传销集团的结晶,对人性、对社会、对经济、对法律,掌握的很到位。“反传销解救服务中心”的专业反传销老师,都是曾经的传销受害者,对于传销的洗脑和反洗脑,都很熟悉,有一整套解救和劝说经验,因为我们原来在传销也是高级讲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数千人洗过脑,讲过“课”!
很多求助者上来直接问,请问怎么反洗脑,教我怎么反洗脑,之类;这些是没法教的。不是做传销一年半载就能了解传销的,更何况,你还没有做过,怎么教呢?!就像,没有上过学的人,我怎么直接教你微积分。
反洗脑工作是建立在传销洗脑工作基础上进行的,也就是说,要想成功劝说一个人必须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了解传销是反洗脑工作基础中的基础。这是一个过程,必须走的过程,传销受害者的命运视乎掌握在你的手中,学会这一过程不是几天几星期热血就可以达到。欲速则不达,需要经验慢慢的累积。
传销反洗脑中涉及的领域很多,知识面也很广,如果要推翻他们所有的理论和歪理邪说,就必须比他们了解的还要多,必须做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涉及的领域有,直销业,传销与直销中国、外国历史,传销法律,公司经营,营销模式,产品,价值观,税务,经济学,银行业,通讯业,地产业,出版物业,还有政治等等。这是最基本的知识,必须掌握,当然表达方式语言技巧相比之下也很重要。
没有做过几年传销,对他们来说没有发言权;没有走过那些心路历程,讲不出传销的害人害己的切身感受;没有研究传销几年时间,讲不出传销内幕和漏洞。
如何劝说传销人员,最好让专业的老师来做。
我们会采用打太极拳式地逾回引导,反洗脑引导过程中,采用完全换位思考方式穿插整个过程。引用真诚发掘对方的闪光优点,包容对方的缺点。反洗脑人员要创造一种和谐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在前中期使用;通过逐步深入探讨点化,把行业里面的后期奖金分配隐含的漏洞问题,通过引导帮助分析,通过其自我分析细算消化,从而逐步使其思路清晰意识分析到实实在在的弥天大谎的东西(包括运作细节化上的缺陷和操作漏洞)。后期强化直观地意识思维和清醒的思想,分析这行业本质现象产生的因素:包括政治经济文化人生观价值观社会观等。更多传销问题可以访问反传销联合会

❽ 怎么反洗脑,朋友要去搞传销!!!

洗脑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而真正的反洗脑也是一个耗时的过程,这需要你去引导,慢慢在他的心里培养出你需要的一些种子,找回自我。
现在你需要的是一些强制性的手段,再加以辅助对他一些重要的东西,比如说亲情等,同时对他晓之以理,站在客观的角度上去分析他那样做的得失,可以适当的激将,因为他现在的状态,一定是属于比较的亢奋,偏执,认死理,认为这是改变命运的时刻,如果这时激他会启到较好的效果。当然这需要你这位朋友的帮助了,寻找你和他之间的话语,要让他能够下意识的就明白你是为了他好,为了与他之间的友谊,这样就不会起了反效果。但是又不能过软,要激起他的真火。事后,最好让他去磨炼一下,多去鼓励他一下,因为往往容易被洗脑的人,从某一方面说都是些可怜虫,至少不怎么热爱生活,这是肯定的。
这就像是戒除网瘾,想想自己网瘾犯了是什么状态(所有的心思都沉迷在其中,很难听进别人的话语,稍有不对,就会反感),就会知道对症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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