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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要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

发布时间:2021-06-09 03:02:43

1. 山东“疫情防控法”生效!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90 号)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已于2020年2月13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2月13日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2020年2月1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为了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疫情防控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实现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有机结合,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疫情防控工作应当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坚持全国一盘棋思想,坚决服从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统筹兼顾、协调联动、相互支援,凝聚各方力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防控疫情的强大合力。

三、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在省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重点做好下列工作:

(一)严格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各项要求;

(二)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分区分级制定差异化防控策略并及时调整优化;

(三)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依法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外防输入、内防扩散;

(四)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及时准确公布疫情信息;

(五)上级疫情防控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类产业园区、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做好园区、开发区内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依法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的决定、命令并组织实施;可以依法采取延迟开工、延迟开业、延迟开课,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实施交通管制、交通卫生检疫,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等应急处置措施。

紧急调集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合理报酬。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返还的,应当及时返还,并保持清洁卫生。

五、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充分发挥社区(村)在疫情防控中的阻击作用,把防控力量向社区(村)下沉,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切实做好辖区内防控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警务室、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对未集中隔离的患者密切接触者、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人员实施健康告知、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防护、健康指导等措施。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发挥自治作用,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做好社区(村)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健康告知、人员往来情况摸排、人员健康监测等工作,及时收集、登记、核实、报送相关信息。

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应当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服从当地人民政府的指挥和调度,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下列疫情防控工作:

(一)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二)明确专门负责的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设施;

(三)对本单位人员进行疫情排查,并对与其往来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对本单位场所、设施实施消毒;

(四)督促与患者密切接触者、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五)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六)按照要求组织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七)在复工、复产、开学前制定疫情风险评估、交通运输、人员管控等方面的疫情防控预案;

(八)其他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航空、铁路、轨道交通、道路长途客运、水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单位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银行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通风、消毒、客流疏散等措施,确保公共交通工具和经营服务场所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七、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工作、学习以及从事其他活动的个人,应当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履行下列义务:

(一)做好自我防护,严格遵守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规定,减少外出活动,不参加自发的聚会和自行组织的集体活动;

(二)服从疫情防控的指挥和安排,依法接受调查、监测、医学观察、隔离治疗,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三)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医,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或者减少进入人员密集场所;

(四)与患者密切接触者、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主动向单位或者社区(村)报告,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遵守相关管理制度;

(五)了解疫情防护科学知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六)配合有关单位依法采取其他防控措施。

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完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协调机制,规范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加强监督管理,指导有关单位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防止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并按照规范建设传染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调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大科研攻关力度,突出集中攻关、协同发力、临床实践,提高疫情监测、预警、报告、实验室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处置水平,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和保健对策。

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相关规定,严格隔离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

除捕捞水产品外,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十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将确诊患者集中到综合力量强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加强医护力量统筹调配,集中优势医疗资源,确保确诊患者和疑似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做到应收尽收。

十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疫情监测,密切跟踪研判疫情发展趋势,定期开展疫情动态分析和风险评估,为疫情防控提供技术支撑。

医疗机构应当完善诊疗方案,明确诊疗程序,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确诊患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患者,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确诊患者、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十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医疗保障、财政等部门应当保障医疗机构医疗救治费用,保证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照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地方财政给予补助。对经定点医疗机构确定的疑似患者执行确诊患者医疗保障待遇。

十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物资储备和防疫设施建设,确保中央和省统一调运,重点保障疫情前线救治病人和其他一线医务人员对疫情防控物资的需要。

十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创新监管方式,优化工作流程,建立绿色通道,为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供应和使用以及相关工程建设等提供便利。

公安机关应当为向疫情严重的地区运送应急物资和救援力量的车辆提供交通安全保障。

十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口罩、防护服、护目镜、医用手套等防控物资以及民生商品价格的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防控物资和居民日常生活供给。

十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应对公共卫生事件重要物资的储备建设,在项目立项建设、用地、用能、设施配套、资金补贴、融资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支持;对企业按照政府指令性计划生产而造成过剩的重点医疗防护物资,予以兜底采购收储。

十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医务工作者、人民警察、基层干部等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力度,加强安全防护,统筹安排工作调休,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好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的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和保健津贴,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坚守岗位未能休假人员,应当及时调休或者适当补偿。

十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等有关部门和红十字会、慈善组织、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受赠财物的规范管理,确保接收、支出、发放、使用及其监督全过程透明、公开、高效、有序。

二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采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政府财政贴息、降低运营成本、减轻税费负担等扶持企业生产经营的政策措施,支持、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

二十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及时研究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领域中的重大问题,加大稳岗力度,稳定劳动关系,加强政策宣传和组织协调。

各级工会应当做好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工作,积极发挥企业工会作用,为困难职工提供必要的帮扶救助和心理危机干预疏导。

共青团、妇联应当按照各自章程做好社会动员、救助、志愿服务等工作。

二十二、劳动者在延迟复工以及因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按期返岗提供正常劳动期间的工资支付,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三、鼓励各级机关推行政务网上办公,充分利用政务网络平台资源。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线上平台实行网上办理、证照快递等方式,在线办理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出入境证件等相关业务。

二十四、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健全信息沟通渠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公开回应群众关切;深入开展疫情防治知识宣教,引导群众合理就医,增强公众科学防护意识和能力;加强网络宣传工作,对恶意造谣生事、传谣者,依法严肃查处。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解读政策措施,推广防控工作经验做法,弘扬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甘于奉献的崇高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无疆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坚定信心、全民抗击疫情的积极氛围。

二十五、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决定规定,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不服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相关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依法采取的调查、检验、隔离等措施,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二)阻碍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正常的诊疗和救治工作,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非法限制医务人员的人身自由或者殴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置;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故意隐瞒病情,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置;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制假售假、诈骗、聚众哄抢、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交通设施、造谣传谣,扰乱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六、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积极履行职责,依法处理各类疫情防控相关纠纷,依法严惩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及时提供司法保障。

二十七、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疫情,或者未及时组织救治、采取控制措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八、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依法加强对本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

各级人大代表应当依法履行代表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与所在单位、街道、社区(村)的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建议。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在本次疫情防控期间施行。

2. 怎样做好日常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职,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压实领导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成立“应急突击队”,在做好日常巡查监管的同时,协助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全体队员24小时待命、随叫随到,确保以最快的速度应对各类突发状况。

二、是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督促各区城管、环卫部门做好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工作,尽量避开人流密集区域,缩短交接时间,做到定时、定点和密闭化收运。

每日安排专人对公厕、3转运站、果皮箱、8垃圾收运车辆进行消毒3-5次,,确保各类环卫设施及其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三、是加强占道经营、流动商贩的监督管理。

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对重点区域的占道经营、流动商贩、户外聚集摊点进行全方位无死角巡查清理,发现占道宰营畜禽等行为的立即取缔。

四、是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管控。

对公园绿地、零工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管理,停止所有公众聚集活动。园林工人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每天工作10小时,坚持早晚各一次对公园绿地内的垃圾箱、扶手、座椅、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工作。对公园内聚集人群和进出人员进行宣讲及劝离。

五、是加强督导检查。

市城管执法局疫情防控指挥部坚持不定期对生活垃圾的处理,占道经营、流动商贩的监督管理,公园的安全管理,以及人员在岗情况、自身防护情况和一线执法人员队容风纪、着装是否规范等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进行通报,确保疫情防控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3. 如何理解“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

国奉圭臬,治依良来法。自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即便是防控疫情的关键时期也绝不允许突破法治底线。“法无古今,惟其时之所宜与民之所安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蕴含着党领导广大人民应对历次重大挑战的实践智慧,疫情防控越到最吃劲的时候,就越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显著优势,以统筹各方力量,兼顾不同利益,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4. 如何理解党的领导是抗击疫情的根本政治保证

1、中国共产党是全国人民的主心骨,是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

疫情发生后,党中央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面对疫情发展的严峻形势,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两次召开会议,听取疫情防控工作汇报,并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2、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坚强政治保证

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作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战胜了诸多风险挑战,迎来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发挥全国一盘棋制度优势,举国上下万众一心勇向前、众志成城战疫情。

(4)疫情防控要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扩展阅读:

重大疫情防控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战争,需要坚强的领导和严密的组织,参与疫情阻击战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各类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战时标准严守纪律、听从指挥、敢于担当,形成合力。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 请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如何做到“平战结合”,把功夫下在平时,做好各项防控基础工作

一要分析研来判新形势,动态调整源防控措施。严格“内防反弹、外防输入”工作目标,贯彻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1+8”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境外来(返)德人员闭环管理措施,夯实社区防控阵地,定期开展疫情形势研判和风险评估,做到有备无患。
二要抓牢抓实防控重点关键环节。要制定完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措施,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加强重点人群以及重点区域环境检测,提升人员、设备、物资等应急保障能力。
三要督促重点场所防疫措施落实。加强源头管理,加快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加大规范化管理和监督执法力度。
四要扎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学生健康管理,强化校园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同时加强对秋冬季高发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6. 作为一名幼儿教师来讲,开学后该怎样做好疫情防控与宣传教育工作

幼儿教师的开学后宣传工作,怎么去做,首先自己要准备充足,做足工作,了解专教育部门的疫情防属控的政策,其次是自己要做个规划,需要干什么,怎么去做,执行人是谁。最后给学生看,可以以自己的肢体动作还有小视频及报告讲解来结合,通俗易懂,学生能听得懂,看的明白!

7. 如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广大基层干部要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增强信心、战胜疫回情。随着疫情防控升答级,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地区实行小区封闭管理,作为政策执行的主力军,社区工作人员的责任与压力会越来越大。同时也要看到,在当前形势下,越是严格的管控越是离胜利又近了一步。街道社区及村党组织要依托四级联动体系和党建网格,用好区域化党建联建机制平台,调动城市各方面的资源力量,加强基层社区疫情防控能力。

8. 疫情防控的宣传标语有哪些

1、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依法科学有序防专控,坚决遏制疫属情扩散。

3、减少串门:关系不因距离疏离,问候到,心意到!

4、全力遏制疫情扩散蔓延,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5、全省动员、全民行动,集中力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

6、众志成城、科学应对、群防群控、战胜疫情!

7、接触家畜和家禽、个人防护要到位!

8、戴口罩,福星高照!不串门,福气临门!

9、勤开窗、勤洗手、常消毒,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10、新年宅家不出门,健康生活最温馨!

11、遵纪守规,坚决不信不传网络不实信息。

12、强防护、不恐慌,信科学、不传谣。

13、疫点返乡回到家、居家观察14天、出现症状要报告!

14、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15、戴口罩,福星高照!不串门,福气临门!

16、用过口罩不乱扔,扎紧收进垃圾箱!

17、戴上口罩和手套,做好防护大家好!

9. 运用政治生活知识说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什么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加强党的领导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政治保证。

1、党的领导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保障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对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重要考验,必须从价值理念、制度遵循和组织实施3个方面坚强应对。在价值理念上,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2、加强领导与总揽全局,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根本要求。

只有党的领导,才能做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根据此次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部署,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必须统筹处理好重点地区与其他区域、医疗救治与有序防控、疫情防控与群众正常生活、信息公开与舆论引导等之间的关系。

(9)疫情防控要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扩展阅读:

党的领导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党中央第一时间作出决策部署,第一时间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第一时间向湖北省等疫情严重地区派出指导组。

推动有关地方全面加强防控一线工作,第一时间发出号令、集结千军万马紧急驰援湖北省、武汉市,第一时间加强与包括世界卫生组织在内的国际社会的积极互动、赢得国际社会的尊重和理解、支持。

10. 疫情防控宣传内容是什么

1、吃了一块刺猬肉,地府里面个人秀。

2、万众一心迎挑战,众志成城战疫情。

3、提高疫情防专控的科属学性和有效性,凝聚起了众志成城、攻坚克难的强大正能量。

4、碧云天,黄叶地,来日再见。

5、戴口罩,勤洗手,不给病毒有可乘之机。

6、当先锋,作表率,打头阵,站前线,上火线。

7、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8、老实在家防感染,丈人来了也得撵。

9、团结一心,疫情定可防。

10、明月别枝惊鹊,你我今年不见。

11、要听晚辈好言劝,不戴口罩全家嫌。

12、出来聚会的是无耻之辈,一起打麻将的是亡命之徒。

13、阻击战,总体战,攻坚战,试金石,大考场。

14、今不相见,再归时候,纵囤痛饮。

15、做到无遗漏、无死角、全方位掌握,做到心中有数、心里有底、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得当。

16、抗击疫情,我们在“同一条船上”。

17、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

18、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19、是一场考验,是一次淬炼。

20、抗病毒,大任务,做好安全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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