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乡镇的林业站到底属于什么部门
分析如下:
乡镇林业站,全称为“某某乡(镇)林业工作站”,是县(市)林业部门在乡镇的管理机构(一般为事业单位,科员级),与乡镇的国土管理所等性质类似。一般实行县(市)林业部门、所在乡镇双重领导,以林业部门领导为主。主要任务包括林政管理、森林资源管理、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营林生产等。
乡镇林业工作站的主要职责:
1、宣传与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乡镇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开展森林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5、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6、依法保护管理林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7、协助处理山林权属纠纷、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8、配合乡镇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9、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10、负责本辖区内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的发放和护林员的管理工作;
11、负责辖区内木竹加工企业用材管理;
12、做好山林权登记发证和指导、协调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等各项工作任务。
拓展资料:
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共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43个地区(州、盟);290个地级市;1636个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和林区),374个县级市,852个市辖区。总计:省级34个,地级333个,县级2862个。 全国乡镇级以下行政区划共有:2个区公所,19531个镇,14677个乡,181个苏木,1092 个民族乡,1个民族苏木,6152个街道。总计:41636个。
“参考资料:网络:乡镇”
㈡ 林业站与乡镇政府关系
1、林业站属于政府的工作部门,这一点是无可非议的。
2、乡林业站这个机构目前看来应该是双头管理的组织形式。即业务上属于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归口管理,但是其非业务方面的应该接受同级政府的监督和管理。
3、工资资金等应该归县乡两级政府的财政拨款,主要应该是乡财政负责,县财政负责年度预算和结算。
4、目前看来林业部门应该是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但是现实中财政拨款的额度不多,经常会捉襟见肘。所以很多林业主管部门会有三产等进行,在三产的角度来看也是一笔收入,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规定办理合法手续应该是可以的。
㈢ 基层林业站的职责
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订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边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
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承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林业站也称林业科技推广站,隶属地方乡镇人民政府人员一般配置3-5人,人员设置,站长一名,专职护林员一名或多名,防火员一名,档案监督管理员一名。
林业站长工作职责:
1、负责林业站的全面工作,保证全站工作的开展;
2、配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及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病虫害防治,掌握辖区内野生物种变化和辖区内林业资源消长;
3、制定林业上产规划,推广林业生产技术,知道全乡(镇)林业上产经营活动;
4、依法保护、管理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协助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查出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5、管理与搞好植树造林、森林资源调查、森林防火、退耕还林、林权制度;
6、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7、负责林业站自身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8、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9、承担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并认真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㈣ 乡镇林业工作如何管
参考资料:
乡镇林业站是林业系统中最基层的单位,是林业局的派出机构,同时又要在地方政府的统筹下代表林业局行使林业服务和管理职能。作为一个被双重领导的职能部门,如何履行好职能,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人力资源、专业优势,为地方林业保护工作和经济发展贡献力量,是每一个林业基层干部应该深入思考的问题。
作为一名从事基层林业管理的干部,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总结了一些经验和认识,本着互相交流、相互学习的初衷,在此与大家做一些分享,希望能为林业实际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摆正位置,妥善处理好林业局、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
林业站,对上与林业部门直接沟通,对下与广大群众密切联系,横向要配合乡镇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只有妥善处理好林业局、地方政府和人民之间的关系,才能得心应手地开展工作,进而达到预期效果。
以贵州省德江县长堡土家族民族自治乡来说,由于前些年全乡大部分地方交通不便,煤矿和其他燃料资源缺乏,所以该乡地方群众长期以木材为能源燃料,导致大量植被被破坏,生态环境受损严重。在上世纪90年代,乱砍滥伐、偷采盗伐现象非常普遍和严重,在这场资源保护与群众需求的平衡博弈中,作为基层林业站的工作人员,必须认清形势,摆正自己位置,才能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
不断学习,提高素质,提高监督、保护和服务的水平
乡镇林业站不仅是业务主管单位,也是林业技术的核心单位,更是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领头羊。因此,作为基层林业单位,不仅要宣传贯彻好国家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更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林业保护措施,同时还要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在病虫害严重的林区,在森林火灾面前,沉着冷静,对症下药,果断出击,才能保护好国家和人民的财产。
乡镇林业站人手少,事情繁杂,而面对的对象一边是陡峭的高山和浩瀚无边的森林,另一边是文化水平相对偏低、知识储备相对欠缺的农民群众。基层林业工作的复杂性不仅要求基础林业管理同志要不断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修养,更要体恤民情,体贴民意,关心群众疾苦,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在帮扶中教育,在疏导中灌输保护意识,从而更好地实施保护行动。
充分了解地方状况,寻找森林资源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切入点
作为基层林业工作人员,工作的重点是地方林业管理,工作的重心是服务和指导群众。因此,基层林业工作人员必须深入群众,充分了解地方的林业状况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现状以及林业保护意识和态度,才能寻找到一条既能保护林业工程,又不阻碍地方经济发展的出路。
长堡乡属于武陵山山脉地区,山高坡陡,交通不便,由于前些年的过度砍伐,森林植被遭到极大破坏,到2001年,全乡森林覆盖率仅有24%左右。从2002年开始,乡林业站响应国家政策,全面推行退耕还林,号召群众积极参与退耕还林工作。经过几年的推广,目前全乡退耕还林面积已达12,000多亩,森林覆盖率从原来的24%提高到现在的34%左右。通过退耕还林的实施,不但森林覆盖面积大大提高,保证了水源的涵养,有效防止了水土流失,而且极大地解放了农村劳动力。因此,地方林业保护工作的开展,必须建立在对地方状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从谋求群众物质生活提高,符合群众需求的基础出发,寻找一个合适的切入点,深入发展,才能达到保护与发展兼得的效果。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保森林资源保护与地方经济协调发展
在科学发展观精神的指导和贵州省大力发展旅游业、畜牧业的大环境下,林业站正在努力尝试一种新的林业发展模式——沼气建设与畜牧、种植相结合,经果林发展与旅游文化相结合的发展思路。目前,在全乡范围内,已建成沼气用户上万户,养殖小区若干个。林业部门与畜牧、水利、扶贫等单位联手,着力打造沼气建设和畜牧、种植相结合发展的新型农村示范点,从畜牧发展、林业保护、节约资源等方向入手,寻找一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协调发展的模式,进行深入发展。
乡镇林业站是林业部门的基层组织,是地方林业管理的基层单位,是地方群众林业技术指导和林业发展规划指导的核心,是地方政府与群众沟通的窗口,肩负着地方林业的生产管理,组织协调,规划发展重任。作为基层管理工作者,必须清醒认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和肩负的历史使命,努力学习科学知识,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思维,为中国林业事业贡献一份力量。
(作者: 冉茂钧晏世强袁天才)
㈤ 宣传栏 地球
白色污染就是一次性难降解的塑料包装物。比如一次性泡沫快餐具还有我们常用的塑料袋等.它对环境污染很严重,埋在土壤中很难分解,会导致土壤能力下降,如果焚烧会导致大气污染,所以现在提倡不用或少用此物,购买东西时最好自备工具,减少它的利用.
一、“白色污染”的现状及其危害
塑料制品作为一种新型材料,具有质轻、防水、耐用、生产技术成熟、成本低的优点,在全世界被广泛应用且呈逐年增长趋势。塑料包装材料在世界市场中的增长率高于其它包装材料,1990-1995年塑料包装材料的年平均增长率为8.9%。
我国是世界上十大塑料制品生产和消费国之一。1995年,我国塑料产量为519万吨,进日塑料近600万吨,当年全国塑料消费总量约1100万吨,其中包装用塑料达211万吨。包装用塑料的大部分以废旧薄膜、塑料袋和泡沫塑料餐具的形式,被丢弃在环境中。这些废旧塑料包装物散落在市区、风景旅游区、水体、道路两侧,不仅影响景观,造成“视觉污染”,而且因其难以降解对生态环境造成潜在危害。
据调查,北京市生活垃圾的3%为废旧塑料包装物,每年总量约为14万吨;上海市生活垃圾的7%为废旧塑料包装物,每年总量约为19万吨。天津市每年废旧塑料包装物也超过10万吨。北京市每年废弃在环境中的塑料袋约23亿个,一次性塑料餐具约2.2亿个,废农膜约675万平方米。人们对此戏称为“城郊一片白茫茫”。
“白色污染”,的主要危害在于“视觉污染”,和“潜在危害”:
1、“视觉污染”。在城市、旅游区、水体和道路旁散落的废旧塑料包装物给人们的视觉带来不良刺激,影响城市、风景点的整体美感,破坏市容、景观,由此造成”视觉污染“。
2、“潜在危害”。废旧塑料包装物进入环境后,由于其很难降解,造成长期的、深层次的生态环境问题。首先,废旧塑料包装物混在土壤中,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将导致农作物减产;第二,抛弃在陆地或水体中的废旧塑料包装物,被动物当作食物吞入,导致动物死亡(在动物园、牧区和海洋中,此类情况已屡见不鲜);第三,混入生活垃圾中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很难处理:填埋处理将会长期占用土地,混有塑料的生活垃圾不适用于堆肥处理,分拣出来的废塑料也因无法保证质量而很难回收利用。
目前,人们反映强烈的主要是“视觉污染”问题,而对于废旧塑料包装物长期的、深层次的“潜在危害”,大多数人还缺乏认识。
二、国内外防治“白色污染”的一般做法
1、国外防治”白色污染“的有关情况
早在1985年,美国入均消费塑料包装物就已达23.4公斤,日本为20.1公斤,欧洲为15公斤。进入九十年代,发达国家人均消费塑料包装物的数量更多(我国1995年人均消费塑料包装物和其它塑料制品为13.12公斤)。从消费量来看,似乎发达国家的“白色污染”应该很严重,实则不然。究其原因,一是发达国家很早就严抓市容管理,很少有人随手乱扔废旧塑料包装物,基本消除了“视觉污染”。二是发达国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较高。以美国为例,80年代以前,处置废塑料主要方式是填埋,后来发现塑料长期不降解,九十年代以后,他们转而走回收利用的路子。
现在已建立起了一套严密的分类回收系统,大部分废旧塑料包装物被回收利用,少部分转化为能源或以其它方式无害化处置,也基本消除了废旧塑料包装物的潜在危害。
美国制定了《资源保护与回收法》,对固体废物管理、资源回收、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技术研究、系统建设及运行、发展规划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加利福尼亚、缅因、纽约等10个州先后出台了包装用品的回收押金制度。日本在《再生资源法》、《节能与再生资源支援法》、《包装容器再生利用法》等法律中列专门条款,以促进制造商简化包装,并明确制造者,销售者和消费者各自的回收利用义务。德国在《循环经济法》中明确规定,谁制造、销售、消费包装物品,谁就有避免产生、回收利用和处置废物的义务。德国的《包装条例》将回收、利用、处置废旧包装材料的义务与生产、销售、消费该商品的权利挂钩,把回收、利用、处置的义务分解落实到商品及其包装材料的整个生命周期的各个细微环节,因而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效性。
2、我国防治”白色污染“的方法及其利弊分析
目前我国开始从行政和技术两个方面采取措施,防治“白色污染”。
在行政方面,一是加强管理。例如,社会上较为关注的铁路两侧的”白色污染“问题,通过加强管逗已取得显著改观。铁路部门从1994年下半年开始,在沿线分区划段包干。部分旅客列车采用袋装垃圾,禁止旅客向窗外抛弃废物。乘务员也不象以前那样,将车箱垃圾直接扫出窗外,而是将垃圾袋卸在车站,由车站集中处理。目前,采用袋装垃圾的列车越来越多,随意向车外扔垃圾的现象越来越少。已有2.9万公里的线路两侧基本消除了“白色污染”。实践证明,加强管理是防治“白色污染”的有效手段。
第二,禁止使用一次性难降解的塑料包装物。杭州是我国最早禁止使用一次性泡沫快餐具的城市。杭州市于1995年9月15日由市容环卫局、工商局、卫生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使用泡沫塑制快餐盒的通告》,将此通告在《杭州日报》上连续刊登三天。管理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一些个体流动商贩仍在出售泡沫塑料餐具。最近,杭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杭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条例》第35条规定:禁止销售、使用泡沫塑料制作的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违者可处500~5000元罚款。该《条例》将于1997年9月15日起实施。武汉、哈尔滨、福州、广州、厦门、宁波、汕头等城市也颁布了有关政策、法规,禁止本地使用一次性泡沫塑料餐具,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白色污染”的危害。但从实践的结果来看,单靠禁止是很难彻底解决“白色污染”问题的,上述颁布禁令的城市都要求用纸制品或可降解塑料制品代替原来的难降解的泡沫塑料制品。但是替代品在价格和品质上均无法与普通塑料制品竞争。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仅靠行政命令,不考虑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操作起来是很困难的。
第三,强制回收利用。清洁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可以重复使用,或重新用于造粒、炼油、制漆、作建筑材料等。回收利用符合固体废物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通用原则。回收利用不仅可以避免“视觉污染”,而且可以解决“潜在危害”,缓解资源压力,减轻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负荷,节约土地,并可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这是一个标本兼治的好办法。但回收利用应该在废旧塑料包装物进入垃圾之前。从垃圾场里重新分拣废旧塑料包装物,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废塑料的利用价值也很低。因分拣出来的废塑料制品太脏,也难以按材质分类,质量无法保障。北京市环保局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了“回收利用为主,替代为辅,区别对待,综合防治”的技术路线。1997年6月1日,北京市环保局与市工商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对废弃的一次性塑制餐盒必须回收利用的通告》,要求在北京市生产、经销一次性塑质餐具(包括托盘、碗、杯等)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负责回收利用废弃餐具,也可以委托其他单位回收利用。《通知》还规定1998年的回收率必须达到30%,1999年达到50%,2000年达到60%。《通告》发布后,生产、经销单位和个人立即到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提出自己的回收利用计划和具体保证措施。这是北京市解决“白色污染”的一个突破口。在取得实效后,将逐步增加强制回收利用的废塑料制品的种类和比例,最终消除“白色污染”。天津市环保局完成了《天津市防治“白色污染”工程可行性调研报告》,提出了一整套防治方案,确定通过回收再利用达到节约资源、消除污染的目的。目前正在制定“回收利用计划书”、“试点工作运行图”、“试点工作进度大纲”,并在筹备成立“天津市‘白色污染’防治产业协会”。
在技术方面,一是采取以纸代塑。纸的主要成份是天然植物纤维素,废弃后容易被土壤中的微生物分解,因此可以解决前面所说的“潜在危害”,但也会带来新的环境问题:首先造纸需要大量的木材,而我国的森林资源并不富裕;其次造纸过程中会带来水污染。另外,在性能、成本等方面,纸制品尚不能与塑料制品抗衡。目前,我国也有以甘蔗杆、稻草为原料生产一次性餐具的做法,但尚处于试验阶段。
二是采用可降解塑料。在塑料包装制品的生产过程中加入一定量的添加剂(如淀粉、改性淀粉或其它纤维素、光敏剂、生物降解剂等),使塑料包装物的稳定性下降,较容易在自然环境中降解。目前,北京地区已有19家研制或生产可降解塑料的单位。试验表明,大多数可降解塑料在一般环境中暴露3个月后开始变薄、失重、强度下降,逐渐裂成碎片。如果这些碎片被埋在垃圾或土壤里,则降解效果不明显。使用可降解塑料有四个不足:一是多消耗粮食;二是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仍不能完全消除“视觉污染”;三是由于技术方面的原因,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不能彻底解决对环境的“潜在危害”;四是可降解塑料由于含有特殊的添加剂而难以回收利用。
三、我国在治“白色污染”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在防治“白色污染”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没有全国性的专门法规
防治“白色污染”不能光靠企业或个人的自觉性,应有强制性措施,约束公民和餐饮、交通等行业的工作人员的行为。如,要求企业或个人对自己生产、经营、消费活动中产生的废旧塑料包装物进行回收利用;对随意抛弃、堆放废旧塑料包装物的行为进行处罚等。但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制定这方面的全国性法规。
2、缺少相关的经济政策
要调动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回收、加工、利用企业的积极性,需要给予这些企业以优惠政策。现有的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尚不足以使废旧塑料包装物回收利用行业形成良性的市场机制。为了不增加政府负担,同时体现“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应要求产生废物者自行回收利用,不能自行回收利用的企业或个人要交纳回收处理费,用于对回收利用者的补偿。这种做法在国外已较为普遍,我国,目前还没有这类经济政策。
3、管理工作跟不上
城市、风景旅游区、交通干线、水域的“白色污染”主要是管理不力造成的。餐饮、商业、铁路、水运部门对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废旧塑料包装物没有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听任顾客直接扔在地上或水中,甚至一些工作人员对已收集起来的废物又抛弃到车窗外或水中。城市街道和旅游区的配套设施还不健全,商场、饭店、公园等繁华地段的垃圾箱密度太低,还没有设置分类垃圾箱。市容环卫部门虽有规定禁止乱扔废物,但执法、检查的人员少,有法不依、有禁不止的现象较为普遍。
4,管理思想不统一。
我国相当多的地区对“白色污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防治“白色污染”问题还未提上议事日程。有的地方主张以纸代塑或使用可降解塑料来解决“白色污染”,有的地区则主张靠回收利用来解决问题,管理思想还不统一。
5、人们的环境意识还靠进一步提高
城市居民的环保观念虽比前几年有所提高,开始关注环境问题,但还没有落实到自身的行动上,随手抛弃废物,乱倒、乱堆废旧塑料包装物的行为随处可见。新闻媒介对“白色污染”的报导大多集中在以纸代塑和采用可降解塑料等技术方面,缺少对居民日常行为的引导教育。塑料包装物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消费者没有责任感,既没有履行义务的内在动力,也没有回收、利用、处置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外部压力。
四、防治“白色污染”的对策建议
总结国内外防治“白色污染”的实践经验,结合目前“白色污染”现状及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国防治“白色污染”应遵循“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强化管理为核心,以回收利用为主要手段,以替代产品为补充措施”的原则。
防治“白色污染”,首先要解决“视觉污染”问题,使市容、景观有明显改善。这主要是靠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要依法强化管理,促使企业和个入对自己产生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妥善收集、处理。防治“白色污染”,更重要的是解决废旧塑料包装物对生态环境长期的、深层次的危害。这主要是通过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回收利用的法规和经济政策,对废旧塑料包装物实施全面回收利用;防治“白色污染”,还应加强研究开发符合实际的替代(绿色)包装用品。现就加速我国防治“白色污染”的进程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防治“白色污染”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行业的共同努力,需要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的积极参与。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人们对“白色污染”危害的认识,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教育人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愤。在自身严格遵守环保法规的同时,积极制止身边的不良行为。
2、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管理。按照“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强化管理为核心,以回收利用为主要手段,以替代产品为补充措施”的防治原则,一是加强对“白色污染”危害性的宣传,引导和教育市民自觉防治“白色污染”;二是对大量产生废旧塑料包装物的行业(如铁路、水运、民航、旅游、饭店、餐饮、零售等),要通过强化管理,改变无人负责、无序堆放、随意抛弃的现象;三是采取强制措施,从回收集中产生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如一次性泡沫餐盒)入手,逐步提高废旧塑料包装物回收利用率;四是加强替代包装产品的开发、研究,努力减少废旧塑料包装物的产生量等。
3,尽快制定颁布国家防治“白色污染”的有关法规,明确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回收利用废旧塑料包装物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应对塑料包装物的生产、经营、消费等各个环节,分别制定具体的控制措施和引导政策,控制不易回收利用的废旧塑料包装物的产生量,鼓励提高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回收利用率。
4、制定适当的经济政策,建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除“白色污染”的良性运作机制。运用经济手段,鼓励和促进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防治“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