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儿童福利院建设规划
国家级福利院评定标准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全国福利院的宏观管理,促进福利院的正规化建设,特制定国家级福利院评定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由国家投资兴建、县以上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和精神病人福利院。集体、个人投资兴办的福利院的评定标准另行制定。
第三条 国家级福利院的总体要求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心全意为收养、休养人员服务,与收养、休养人员建立平等、团结、友爱、互助的社会主义人际关系。
(二)坚持办院宗旨,完成当地人民政府安排的“三无”(无家可归、无依无靠、 无生活来源)对象的收养任务。
(三)深化改革,实现由福利型向福利经营型、封闭型向开放型、供养型向供养康复型的转变。
(四)管理、服务规范化,效益显著,在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中起骨干、示范作用。
第四条 国家级福利院分为国家一级福利院和国家二级福利院。申报国家福利院须经省级民政厅(局)审核,由民政部批准、命名。
规模
第五条 国家级福利院必须具有一定规模。国家一级福利院床位总数在150 张以上,国家二级福利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上。
第六条 有一支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化队伍,其中医疗康复专业队伍中必须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国家一级福利院医护人员应占全院职工总数的70%以上, 国家二级福利院应占65%以上。
第七条 有较为完善的生活服务保障设施。
第八条 有基本的现代医疗康复设备。
功能
第九条 具有开展老年人、伤残儿童、精神病人的医疗、护理和康复工作的能力。
第十条 扩大服务面,具有向社区康复辐射的能力。
第十一条 具有专业培训和科研能力。
第十二条 具有自我发展能力。能利用现有设施和医疗条件,向社会开放,增加收入,不断改善收养、休养人员生活和完善福利院服务设施。
管理
第十三条 有健全的领导班子。领导成员事业心强,廉洁奉公,团结协作,求实创新,政绩突出。
第十四条 有高效、精干的管理机构。
第十五条 有经主管部门认可的切实可行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第十六条 有完善的以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 院容院貌好,生活环境优美舒适。国家一级福利院应是本地区的花园式单位,国家二级福利院应是本地区的绿化先进单位。
第十八条 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显著。
质量
第十九条 为收养、休养人员提供优质服务。精心安排收养、休养人员的吃、穿、住、治疗和康复。收养、休养人员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群众的一般生活水平。国家一级福利院和二级福利院的收养、休养人员及其家属满意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
第二十条 认真做好医疗保健工作。定期为收养、休养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全病历档案,有病及时治疗。连续三年内无责任医疗事故。国家一级福利院单病种的治愈好转率高于95%,国家二级福利院高于90%。
第二十一条 精心护理患病的收养、休养人员。所有上岗的护理人员都必须进行培训。基础护理合格率、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护理规程合格率达到规定的比例。
第二十二条 开展收养、休养人员康复活动有显著成效。国家一级福利院收养、休养人员的康复参与率达到98%、康复有效率达到90%,国家二级福利院康复参与率达到90%、康复有效率达到85%。
效益
第二十三条 床位利用率高。国家一级福利院的床位利用率达到98%以上, 国家二级福利院达到95%以上。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与收养、休养人员的比例合理。国家级福利院应达到以下标准:工作人员与正常老人的比例为1∶4;与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比例为1∶1.5;与健全儿童的比例为1∶6;与婴儿、残疾儿童的比例为1∶1.5;与精神病人的比例为1∶2.5。
第二十五条 事业费开支合理。国家拨给的事业费重点用在收养、休养人员身上。国家一级福利院收养、休养人员年生活费开支占年事业费的比例达到80%, 国家二级福利院达到70%。
第二十六条 创收能力强。 按职工总数计算, 国家一级福利院每人每年平均创收为4000元,国家二级福利院每人每年平均创收为3000元。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可依据本标准,制定本地区福利院等级评定标准和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九条 本标准由民政部负责解释。
⑵ 去儿童福利院的主题,十五个字左右,最好两句,要有新意,
您的一份爱,可以挽救一条生命。行么 如果每人捐出一角钱,数个儿童多会跳甚或水平
⑶ 一个关于公益活动的策划书
平时健康宝贝网总是策划组织一些公益性质的儿童活动,你看看他们网站上的活动流程或许会得到灵感, http://www.jkbaby.cn/show/4/index.aspx 你可以从这里进去退回到活动页面,好多活动你可以进去看下,总结一下他们的策划方案,应该会有灵感的,另外还有一个专门的公益活动:中华希望树儿童救助专项基金成于2009年12月21日,是在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的支持和管理下设立的专项公募基金。旨在改善和优化贫困地区儿童的生存发展环境,提高贫困地区儿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促进贫困地区儿童事业发展作出贡献。“中华希望树儿童救助专项基金”成立以来,为北京市多家儿童福利院捐赠学习用品和玩具,并积极为贫困地区儿童募集基金。经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理事会研究决定,定于2010年11月27日于钓鱼台国宾馆召开“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希望树儿童救助专项基金启动仪式”。启动仪式分为基金启动与慈善表彰拍卖两大部分,期待更多爱心企业加入到本次活动中来,用爱心点亮贫困地区儿童的未来之路!希望这些活动能对你有所帮助。
⑷ 六一到儿童福利院福利院献爱心方案
第一,你们得和福利院办公室先联系好了,因为快到六一去的人肯定回特多
第二,先得决定有多答少活动经费,然后决定买什么东西,当然食物是必带的,也是最实惠经济的。相机也带着,没事儿可以和几张影
第三,去了一定要有一颗平常心,别总问人家,你什么时候来这儿的,父母不在你感觉孤独吗?或者是你别自卑,这个世界关心你们的人还挺多的、之类的问题,就把他们当小妹妹,小弟弟,自然的聊天,玩儿。
第四,别捐钱,因为你们还都是学生,没什么钱,大家捐点儿钱买点食物和玩具就足以表达你们的爱心了
第五,带点儿才艺表演 ,大大方方的演节目给孩子们看,没事儿搞搞气氛
第六,把时间控制到两个小时之内。
第七,别演什么讲了,你要完全相信你这么一讲,肯定就不好玩儿了
第八,你们可以在这次活动回来以后,大家写点东西,贴些照片。纪念和记录你们的活动。
当然如果希望更有意义的话,参加活动的人,每个人从自己家里带一份饭菜,做好看点儿,就像小学时候的拼盘,最好是在妈妈的协助底下自己亲手做的,这样就真的很有意义。
小食品别太死板,平时自己喜欢吃什么,就给他们带什么。品种要多。
在准备点儿游戏什么的,互动吗、
在穿插点儿你们自己的创意。肯定就没问题了,
⑸ 到儿童福利院的申请书
、孤儿收养程序:
收养人提出申请,经民政局收养登记机关审查备案后,进行登记。
2、收养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被收养人父母死亡证明;
(2)被收养人户口簿;
(3)被收养人同意书(10周岁以上的);
(4)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5)监护人证明;
(6)抚养人同意证明;
(7)收养人户口簿、身份证;
(8)收养人有关收养人能力等情况证明;
(9)收养人体检证明。
收养是指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民事法律行为,收养人为养父母,被收养人为养子女。收养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程序才能成立,收养关系一经确立,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关系与亲生父母间的关系基本相同。守法律保护。
一、 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收养人应家庭和睦,工作稳定,道德品质良好,家庭成员均有收养儿童的良好愿望。
2、夫妻双方必须年满三十周岁。
3、家庭年收入5万人民币以上,居住面积80平方米以上。家庭主要成员高中以上学历,且无犯罪记录。
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指精神病及传染病)
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精神障碍疾病。
传染病包括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疾病、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流行性脑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等乙类传染病及结核病、麻风病、流行性腮腺炎等丙类传染病。
二、 收养人应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申请书;
2、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当事人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济收入、住房条件、婚姻状况、夫妻感情、子女情况、有无抚养能力的证明;
4、提供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本人生育情况登记,包括既往婚育情况;
5、收养登记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身体健康证明,应附乙肝五项化验单据;
6、银行存款证明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在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的公告两份;
三、 办理程序
1、收养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到青岛市儿童福利院寄养、送养办公室提出收养申请,并填写领养申请表。
2、寄养、送养办公室人员对收养人的情况进行初步了解,并根据院内儿童情况决定是否同意收养人申请。
对同意申请者,收养人应按要求提供单位证明,查体证明等有关文件。
3、寄养、送养办公室人员对收养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填写《青岛市儿童福利院送养弃婴审批表》,提出初步意见,报院负责人审查。
4、儿童福利院审查同意后将审批表及收养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及被收养儿童档案等报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审批。
5、儿童福利院凭审批表及送养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到所在地区级民政局收养登记管理处办理收养公告。
6、公告期满后,收养人与儿童福利院就收养、捐赠等问题协商并签订收养协议书。
7、收养人持有关审批材料、公告到区民政局收养登记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
⑹ 我想要一篇五百字儿童福利院社会实践活动作文
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根草”,小时候,每当我唱起这首歌的时候,心里总感到格外的快乐,格外的甜蜜,可是从小在福利院长大的小朋友们,他们的心情可能会截然相反吧!
暑假里 ,我和王宇航、林晔、单雨涛一起去儿童福利院看望小朋友们,我们在超市里精心挑选了礼物,有吃得、玩得,还有一些学习用品,希望这些礼物能给小朋友们带去一点欢乐。来到福利院门口,一眼就能看见一棵苍翠的大树,大树长得很茂盛,象征着福利院小朋友生机勃勃,充满着阳光。我们在院长阿姨的带领下,来到了小朋友教室,教室里格外的宽敞、明亮,里面坐着十多位小朋友,一开始,我总觉得他们很健康,看不出哪些里不好,慢慢地,在院长阿姨的讲述下,我才知道,他们有的不会说话,有的听不见声音,有的两脚站立不起,靠轮椅行走,这些外表可爱,听话懂事的小朋友,一生下来,就因为天生残疾,而被父母抛弃,他们太可怜了。我们几位同学活蹦乱跳的心情一扫而空,个个被惊呆了,忽然,我发现教室角落一个穿黑色衣服的小男孩,一个人孤独地坐在那里,我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只见他桌上放着一张练习纸,手里拿着一支笔,静静地坐着,咳嗽地很厉害,我轻轻地和他对谈起来,在谈话中,我知道他已经是一年级小学生了,现在正是面临学习的第一步,我耐心地帮他讲解,让他理解了一题又一题,我看到了小男孩的眼神里充满了无限的感谢和开心。
时间过得真快,我们要走了,我们在福利院门口合了影,依依不舍地离开了福利院小朋友们,同时,我为自己是一个健康幸福的孩子感到满足,我要珍惜拥有的一切,学习更多的知识,力所能及地去帮助福利院的小朋友们。
⑺ 去儿童福利院有什么有创意的活动
可以利用他们的技能做一些事情,比如嗅觉灵敏的,就可以让他们闻一些东西猜东西,还有触摸,弹跳,利用身上的优势。千万不能做亲子游戏,这样对于他们不太适合。有一个适合他们的围成一圈,一个同学拿着红领巾围着他们走,把手巾放到其中一个人的后面,那个同学要出来唱歌或做鬼脸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