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年度计划;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和政务运转工作,拟订部门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领导指示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部门重大会议组织、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秘书事务、接待联络工作;负责部门新闻宣传和期刊管理工作,汇集和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负责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卫等行政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综合性政策调研工作;牵头组织对镇(街道、园区)、市各有关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和重点工作目标考核。
(二)信息管理科
综合协调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系统信息管理及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和安全保障系统的规划、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保险五大险种软件的编制及维护工作;负责全局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购置及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及基础数据的安全;参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提供系统信息数据参与部门各类统计数据汇总分析和审核确认工作;负责与业务有关的信访及事项的办理工作。
(三)法规科(挂“行政许可服务科”牌子)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承担综合性政策调研和协调工作;负责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承担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定期清理、评估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和审查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和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制定部门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部门行政许可服务职责;负责与业务有关的信访及事项的办理工作。
(四)财务和基金监督科
负责编制并审核汇总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各类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政策;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网络,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执行情况;受理投诉举报,查处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使用和运营中的违法违纪案件;承担部门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承担部门各类统计数据汇总分析和审核确认工作;负责对部门会计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与业务有关的信访及事项的办理工作。
(五)人才开发科(挂“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人才相关政策和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人才资源开发的调研、分析和预测工作,制定全市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拟订与产业、行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能力标准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拟订市人才发展资金专项经费预算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人才创业载体中的公共服务体系规划与建设管理;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本市定居政策;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工作;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培训的立项、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我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使用国家专项经费出国(境)培训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指导留学人员创业园、外国专家创业园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人才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全市人才培训教育工作的宏观管理,参与全市各类人才培训规划的研究和制定;指导、协调离退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负责与业务有关的信访及事项的办理工作。承担市“530”工作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六)就业促进和劳动关系科(挂“信访室”牌子)
拟订全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就业创业政策规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牵头组织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全市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的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本市就业管理政策;拟订促进就业创业专项经费预算;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拟订全市失业保险政策规定;拟订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全市失业预警制度;拟订全市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全市劳动关系政策,综合管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工作;负责全市劳动标准工作,并对实际情况监督检查;负责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审核;拟订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审核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监督检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法规在本市的贯彻落实情况,综合管理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劳动关系方面有重大影响的事件;负责全市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培训规划、资格认定、执法行为和证件发放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和综合协调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访稳定工作;承担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七)公务员管理科(挂“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拟订公务员队伍建设规划和职位分类、非领导职务设置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公务员管理的具体办法,指导监督全市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制度的执行;编制上报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计划;负责全市镇(街道、园区)聘用制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并做好合同鉴证工作。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扎口负责上级机关联合表彰备案登记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的调配工作;负责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政策、规定;拟订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方案并协调落实,组织全市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工作,贯彻执行省下达的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驻宜部省属单位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工作;承担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方针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与业务有关的信访及事项的办理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挂“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审批全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负责部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及报批工作,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初审及报批工作;推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负责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及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及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技术创新中心建站等的初审、报批和管理工作;负责与业务有关的信访及事项的办理工作;承担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考录用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解聘辞聘等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政策规定;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聘用管理工作;负责有关人员政策性安置工作及其配偶随迁的审批工作;承办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与业务有关的信访及事项办理工作。
(十)工资福利科
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退职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拟订企业工资指导线,负责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报批并组织实施;参与审核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等工作;拟订全市企业职工福利政策;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和参加工作时间的核定工作;负责企业职工缴费年限和从事提前退休特殊工种年限的审核工作;编制和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计划,承担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工作;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退休审批手续;指导和协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与业务有关的信访及事项办理工作。
(十一)社会保险科(挂“工伤认定科”牌子)
拟订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地方性政策、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相关保险的覆盖范围、费率调整、基金征缴、待遇项目、给付标准、费用社会统筹、个人帐户管理等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相关保险的基金管理办法和业务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拟订相关保险的享受条件和计发(结算)办法;拟订企业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拟订补充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医疗、生育医疗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资格审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并建立年度资格审核制度;建立全市相关保险预测预警制度;指导开展企业年金工作,受理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承办全市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年金业务备案工作;拟订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企业职工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负责企业职工工伤受理、调查和认定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因工致残、职业病伤残、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体检和上报鉴定等工作;负责与业务有关的信访及事项的办理工作。
(十二)调解仲裁管理科(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全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调解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资格证书报批工作;负责全市聘任仲裁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与业务有关的信访及事项的办理工作。
(十三)人事教育科
负责部门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力资源、人员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部门干部队伍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牵头组织部门内部考核工作;牵头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参与对镇(街道、园区)、市各有关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和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工作。负责部门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群团工作;协助做好部门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贰』 宜兴市建设局的直属单位
宜兴市地震局
宜兴市地震局受政府委托承担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行政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管理法规并监督执行;加强行业管理和社会管理,承担行政执法职能,推进依法行政。
(二)负责制定防震减灾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土利用规划。
(三)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地震监测预报、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震灾评估工作;承担市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事机构的工作职责。
(四)指导和监督全市地震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市政府拟定、修编全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单位编制破坏性地震应急行动方案,检查监督落实情况,并建立备案制度;审核对地震观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可能造成危害的建设工程。
(五)综合管理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审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抗震设防标准。
(六)管理本市地震烈度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监督辖区内重要建筑物及生命线设施抗震性能评价及震害预测工作;参与灾区重建规划编制工作;保护典型地震遗址、遗迹。
(七)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对有关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审核涉及地震震情的宣传报道文稿及出版物。
(八)指导各镇防震减灾监理员做好各项防震减灾工作,组织开展地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提高防御地震灾害能力。
(九)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宜兴市照明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城市公共照明的政策、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编制我市城镇公共照明设施的管理办法;负责城镇功能性、景观性照明设施建设的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区、交通干道、部分中心镇的功能性、景观性照明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和照明设施的网络系统建设和维护;承办建设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宜兴市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
宜兴市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建筑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负责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经理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的统计工作;文明工地、优质工程等各类评先评优工作;负责建筑业协会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行业管理费和外地进市施工市场管理费的征收工作。
宜兴市市政建设管理处
宜兴市市政建设管理处主要职能如下: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市政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参与编制市政和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三)严格遵守市政工程建设操作程序,组织实施城市市政工程建设。
(四)负责城市市政道路、桥梁等设施的维护、管理。
(五)维护城区河道的保洁和清淤工作。
(六)负责城市道路开挖及城市排水管理,编制城市下水道疏浚的计划(受宜兴市建设局委托)。
(七)负责市政施工企业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宜兴市绿化管理处
负责城区内园林绿化的规划设计、组织施工建设和养护的宏观管理;指导各镇搞好镇区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园林绿化的品位档次;组织研究并提出城区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城镇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宜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相关的原材料、构配件、商品砼等的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二)检查施工现场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及有关工程质量文件、技术资料,对其执行强制性标准诉情况实施监督。
(三)检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监督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四)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
(五)编制并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六)参与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七)参与本地区工程质量检查和优质工程评选。
(八)参与辖区内的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
(九)监督检查全市检测单位和企业试验室的工作情况。
宜兴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其主要职能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屋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配合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研究起草房屋拆迁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审核房屋拆迁项目、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审核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工程建设项目的房屋拆迁工作。
(三)协调处理房屋拆迁纠纷,负责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争议的裁决。
(四)配合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拆迁补偿标准,监督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
(五)协助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房屋拆迁单位和拆房企业的资质审核、审批工作。
(六)负责拆迁人员岗位培训及上岗资格审核。
(七)指导全市房屋拆迁的业务工作。
宜兴市城乡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
宜兴市城乡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是全市房地产开发的行业管理部门,其具体职能是:
(一)编制全市住宅开发计划,严格控制住宅建设总量,调控好市场供给与需求的平衡,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
(二)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资质管理,实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不断培育房地产开发企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的竞争意识、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
(三)负责住宅小区公建配套立项审批,牵头负责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和交接管理。
(四)负责综合开发企业各类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提供行业动态分析和地方行政决策。
(五)协同研究制订房地产业发展和住宅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参与编制城市综合开发、旧城改造年度住宅发展计划。研究制订全市住宅产业化发展战略和规划。
(六)负责住宅开发建设市场秩序的管理工作。
宜兴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处
宜兴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处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工程造价法律、法规,执行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
(二)做好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发布及宣传工作。
(三)处理工程项目定额及造价投诉,做好调解及答复工作。
(四)为建设单位提供造价咨询服务。
(五)工程造价资质的审查申报工作。
宜兴市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
宜兴市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业务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重点加强建筑装饰装修过程中安全、质量的监督和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搞好服务指导。
宜兴市建设职工学校
其主要职能是承担中等层次的文化专业技术教育及本系统职工的岗位培训任务。
宜兴市城建档案馆
宜兴市城建档案馆负责对全市城建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成立于1988年,是宜兴市人民政府所属的科学技术事业单位,隶属于宜兴市建设局领导,是城市建设档案资料的管理中心。1991年建立了宜兴市城建档案管理站,与宜兴市城建档案馆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行政管理体制。
宜兴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其主要职责是:扎口全市施工、装饰、市政、拆迁等企业的安全生产评估和安全资格证书的复审、申报工作;具体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叁』 宜兴市建设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组织协调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处理局党委、行政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与协调;负责局重要文稿起草、文件审核和文电处理;负责对外联络、政务信息、宣传、信访、督办、档案、保密、接待、安全保卫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批评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印章、介绍信及局系统通讯、车辆的管理等职责。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局党组织建设的工作规划;负责局管的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人事档案、考核和行政奖励工作;负责知识分子工作和专技人员职务晋升申报、考核、聘任及有关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开发、人才培训;负责计划生育、统战、老干部工作,指导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三)法制科(挂“行政许可服务科”牌子)
负责局系统行政法制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改革工作和建设监察工作;组织协调规范性文件的计划编制、起草、修订、审查、报批;负责行政处罚的立案、审查、处罚决定、申请执行和备案的日常工作,代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公共权力网上运行工作,统一行使行政许可服务;负责建设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负责普法教育工作,抓好建设法律法规、行政措施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综合计划科
参与编制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中近期计划纲要;负责编制城市市政维护建设、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制订年度工程项目资金拨付计划;参与局承担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变更、工程款追加等方面的会审、报批工作;制订事业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计划;负责局系统的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工作。
(五)工程技术管理科(挂“总工程师办公室”牌子)
参与制订建设事业科技进步规划,负责重大技术文本的编制、论证;负责重大技术管理规定的拟订、审定;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制订和论证工作;组织建设工程评优活动;参与重大工程项目质量验收及重大工程技术事故的处理;负责勘察设计行业技术政策、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及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和施工图设计的政策性审查;负责涉外建设项目审查,参与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和变更方案的会审;负责管理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和抗震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工作;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考核和技术教育工作;指导本系统学会、协会等社会学术团体开展各项活动。
(六)财务科
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负责编制和执行局系统预算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负责制订事业单位的经济目标计划及考核;负责局系统政府采购项目的审核报批;对局系统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经济活动分析等工作组织定期考核和检查;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协议的研究和审查;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做好各项建设规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并进行监督;负责局系统会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工作。
(七)审计科
负责局建设的工程项目决算的审计工作和上报工作;负责对局建设工程跟踪审计组聘用的中介机构及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局系统单位进行年中、年末财务审计,为事业单位的年终考核兑现提供依据;对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实行离任审计;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渎职行为进行专案审计;负责其他专项审计;负责上级审计部门对局系统各类审计的协调配合工作。
(八)村镇建设管理科
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村镇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村镇建设方面的行业管理职能;负责与省建设厅、无锡市建设局等上级主管部门的对上联系、与各镇工作上的衔接、沟通,做好各镇与局属建管、开发、质监、安监、拆迁等处室的协调工作;组织、联系和指导各类村镇建设创建工作和各镇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工作,负责制订各镇村庄整治计划及拨付的衔接工作,负责各镇小城镇建设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负责各镇建管所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村镇建设信息和数据的统计、汇总、上报、反馈。
(九)人防工作管理科
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的编制、管理和统计;负责人防工程及城市地下空间的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组织全民防空宣传教育,组织全市人民防空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研究制定人民防空指挥机构转入战时体制方案,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肆』 宜兴市交通运输局的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处理局的日常事务工作;参与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承担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政务督查、新闻宣传、目标考核、信息化建设、信息公开和信访工作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重要会议、活动;承担机关公务接待、后勤保障、资产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人:黄 新
办公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解放东路60号
(2)综合计划科(挂“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
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地方铁路、城乡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拟订公路、水路发展规划和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干线航道、港口、枢纽等规划;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投资政策,参与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筹融资政策;拟订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干线航道、港口、枢纽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地方铁路、农村公路、农村桥梁、基础设施养护、行业管理经费年度建设、投资计划;指导区域内农村公路、桥梁的日常管养工作;承担交通重点工程项目的预可、工可和后评价工作;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质量监督、科技创新、标准计量和节能减排等工作。负责国防交通战备动员工作。
负责人:王中华
办公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解放东路60号
(3)行业管理科(挂“法规安全科和港口科”牌子)
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研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地方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划和起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与备案;指导和协调交通运输行业规范性文件制订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和执法队伍建设,承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协调管理工作;承办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承担部门行政许可服务职责。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负责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综合监督;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承担公路、水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工作。负责全市港口岸线规划管理及使用审批;负责港口基础设施的立项、设计、审查、验收、报批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批和登记港埠企业的设立与市场准入;负责港口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港政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港口行政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工作;负责收集、统计、发布港口的重大经济信息。
负责人:江为民
办公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解放东路60号
(4)财务审计科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工作;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筹融资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投资政策;承担机关部门预决算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资金的申请、拨付及使用监管、会计核算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政府采购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规费征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会计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人:高旭平
办公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解放东路60号
(5)组织人事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局党组织建设的工作规划和目标;负责局管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管理工作;承担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管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党员教育;拟订全局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及组织、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职称、职业资格和技能鉴定工作;做好交通行业智力引进、人力资源开发和人才培训工作;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境)报批和政审工作;负责局管干部档案和指导基层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统战和知识分子工作;负责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和局群团工作;配合抓好工会和妇女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负责人:许东方
办公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解放东路60号
『伍』 宜兴市宣传部长许伟英现任什么职务
无锡市计生委主任。
『陆』 常州市教育局的领导简介
1、潘建中
现任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书记。全面负责工委工作,兼管办公室、组织、宣传工作。男,汉族,江苏省宜兴市人,1956年10月出生,大学文化。1978年12月参加工作,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丁伟明
现任常州市教育局局长、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兼管人事、计划与财务、监察、外事、审计工作。男,汉族,江苏省江阴市人,1961年8月出生,大学文化。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3、惠方
现任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中共常州市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兼)。分管纪律检查、教育工会、团工委、机关党委、关工委(退协)工作。男,汉族,江苏省江阴市人,1962年3月出生,大学文化。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4、沈梅
现任常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分管教育督导、基础教育(小教、幼教、特教)、现代教育技术、妇女、计划生育工作。女,汉族,江苏省金坛市人,1962年11月出生,大学文化。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1月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
5、郑辉
现任常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分管教育装备、校园经济、校产管理工作,协管计划与财务(基本建设)、审计工作。男,汉族,江苏省丹阳市人,1963年11月出生,大学文化。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6、王定新
现任常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分管招生考试、职称评定、教师培训、政策法规、新闻发言人工作。男,汉族,江苏溧阳人,1962年7月出生,大学文化。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7、梅向东
现任常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分管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高等教育、安全保卫工作,协管外事工作。男,汉族,1968年5月出生,江苏常州人,大学文化。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8、常仁飞
现任常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分管基础教育(中教)、教育科研、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含少年宫)工作。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江苏张家港人,大学文化。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柒』 宜兴市地方税务局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文书综合档案、工作督查督办、办公自动化和信访、保密、税收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人事教育科
管理系统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出国(境)人员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干部学历教育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系统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和基层建设等工作。
监察室
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地税系统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负责受理人民群众对全市地税系统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税收政策、法令、制度问题的检举、控告;负责调查处理全市地税系统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关行政违纪违法案件;负责组织开展行风廉政教育,加强行风和廉政建设。
税政科(政策法规科)
负责地方税税政业务和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国务院、省政府指定的各项基金和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制定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处理执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指导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制定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负责对地方税收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复议
计财科
贯彻执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制度;负责地方税源的预测;负责各项地方税收、基金、费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考核、分析和信息数据的汇总、统计、审核;负责组织税款入库工作;办理地方税收、基金、费等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经费、财务、制服、固定资产的管理;参与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征管科
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和税收征管资料的管理,以及地方税滞补罚收入管理;负责指导个体、私营和零散税收的征管工作;负责缓缴税款、呆帐税金、死欠税金核销的审核,以及欠税和日常稽核工作的管理。
下设纳税服务中心负责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制度;负责办税服务厅、12366服务热线、网站等纳税服务平台的管理;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负责实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受理纳税人有关纳税服务的投诉;负责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负责驻无锡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
信息管理科
负责制定税收信息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保障;负责税务管理工作中的资料管理、数据采集、加工分析和信息服务工作;参与地税系统征管软件的开发和推广工作;负责计算机设备的配置、维护和日常管理;负责信息网络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捌』 丁蜀镇人民政府人员分工
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
关于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成员分工情况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部:
根据实际情况,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成员明确了工作分工。为便于开展工作,现通知如下:
马 钟: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分管纪委工作和干部工作。
黄国明:协助马钟同志负责党委全面工作。主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经济工作。分管陶瓷产业园区。分管财政、陶瓷公司。
周泉荣:分管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政协、统战、群团、人民武装、文化、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党校、机关建设等方面工作。协助马钟同志分管干部工作。分管人才工作。分管政法综治、信访、社会稳定工作。扎口管理党政办公室(党政秘书科、人大秘书科、监察科、组织人事科、宣传科、统战科以及人武部、团委、妇联)。扎口管理工会、劳动保障事务所(人才服务站)、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党校、文化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科、综治科、调解中心、信访科)。联系人大工作、纪委工作。联系公安派出所、交巡警中队、丁蜀法庭等部门。
卢少宏:协助黄国明同志负责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和拆迁、城市管理工作。扎口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综合科、市政科、开发科、拆迁科、环卫科、城市管理监察科、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联系规划、海事、电信、邮电、房管、交通、供水等部门。
何亚君:负责开放型经济和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分管外经外贸、招商、国有及集体资产管理、审计、统计、市属托管企业管理等工作。扎口管理经济发展办公室(招商科、经贸服务中心)、农业综合管理办公室(农村经济管理科、资产管理科、审计科、统计科)。联系陶瓷公司。
钱卓军:分管农业农村工作。扎口管理农业综合管理办公室(农村工作科、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水利农机站)。联系国土资源所、无锡太湖外向型农业示范区。
包建君:分管工业经济、科技、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工作。扎口管理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业管理科、环境保护管理科、科技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农业综合管理办公室(劳动保障事务所)。联系供电、工商、税务、金融、消防等部门。
史成俊:负责拆迁工作。协助分管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等工作。分管拆迁公司。扎口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综合科、市政科、开发科、拆迁科、城市管理监察科、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
吴雪峰:负责陶瓷产业园区管理。分管三产流通、服务业、旅游、民政、社区、计划生育、老龄等工作。扎口管理经济发展办公室(服务业科)、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科、社区工作科)、社会事务管理中心(计划生育站)。联系工商管理、个协。
储锡峰:协助分管政法综治、信访、社会稳定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镇重点工作督查工作。任川埠片片长。
吴 鑫:负责组织、干部、人事、老干部、知识分子工作。分工负责组织人事科、人才服务站工作。任洑东片片长。
徐英姿:负责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张泽片片长。
周 兵:负责统战工作。分管教育、卫生、体育工作。扎口管理党政办公室(统战科)、社会事务办公室(教育科、卫生科)、体育站。任城区片片长。
丁小虎:负责人民武装工作。任大浦片片长。
盛凤锡:主持人大全面工作。任丁蜀片片长。
中共宜兴市丁蜀镇委员会
『玖』 宜兴市公安局的机构概况
一、公安局职责
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承担如下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和要求,组织领导、部署实施全市公安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基层公安机关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提供各类信息情报,制定对策,组织开展针对性工作。
(三)组织、协调各类案件、事故和事件的侦破、处置工作。
(四)加强对社会治安的管理和控制,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开展对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对机动车辆、驾驶员和非机动车辆实施依法管理。
(六)负责实施和指导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开展治安防范工作。
(七)负责办理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八)规划实施、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工作。
(九)负责全市公安科技规划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公安信息通信技术、刑事技术和防控技术建设,负责对全市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负责做好全市公安机关刑事、治安、行政案件的审核、审批、报备工作;负责实施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等来我市的安全警卫工作;协助并参与涉外警务交往与合作活动。
(十二)负责做好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后勤保障工作。
(十三)实施对消防、警卫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挥,加强协管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公安民警队伍的教育训练、公安宣传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对各级干部实施管理。
(十五)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开展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办理全市公安队伍违纪案件,以及对民警的来信来访投诉举报。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科室、大队业务职能
政工监督室:负责公安政治工作;负责公安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法制室:负责全市公安法制建设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警务保障室:负责财务经费保障、警务装备保障、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指挥中心: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等工作。
刑事侦查大队:组织、指导全市刑事侦查工作,组织、指挥恶性大要案件、跨区域系列性案件、上级交办案件的侦破和追逃等。
治安管理大队:负责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危险物品治安管理工作;负责治安案件查处和指导工作;负责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派出所工作指导;负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警卫工作等。
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负责交通管理工作;负责实施道路治安管理、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等。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侦查经济犯罪案件等。
禁毒大队:负责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负责毒品预防教育、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工作;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
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辖区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公民因私出国境和境外人员入出境及居留管理等工作。
网络安全监察大队:负责信息网络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有线、无线通信网络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等。
巡防大队:负责辖区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紧急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协助做好警卫保卫工作。
监所管理大队:负责在押犯罪嫌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工作。
消防大队:组织、指导全市消防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