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通过制度建设,为非营利组织发展创建良好的环境
随着社会治理的不断转型,非营利组织在我国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地位显得格外重要。然而我国的非营利组织的在现实中面临着诸多问题,非营利组织的数量不足带来的问题已经在我国社会治理的诸多方面显现出来。该文试图从非营利组织制度建设的方面来探索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前景,试图为我国社会组织的政策制定以及立法提供一些建议。
中国论文网 http://www.xzbu.com/3/view-4697726.htm
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最近几年比较迅猛,慢慢的已经成为了社会治理中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据中国民政部网站发布的《2011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止2011年底,我国非营利组织达到46.2万个,其中登记在册的社会团体25.5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0.4万个;基金会2614个;其中我们可以看到各项社会组织的队伍都在不断的壮大。
在2013年的两会上,《国务院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对社会组织的发展做出了新的规定,政府一系列“简政放权”的措施,会为社会组织的发展带来生机,并更好的发挥“社会组织”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积极影响作用。方案中具体规定非营利组织,以后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从而避免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双重领导”“双重管理”的出现。由此可见,中央政府已经越来越重视社会组织在市民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但在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理论研究远远落后与现实中发展的需要,本文是从制度和法律规制的层面来窥探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前景。
我国非营利组织的产生背景和现实意义
“非营利组织”这个概念进入我国是在上世纪90年代,但作为“共同利益表达”“利益聚合”从而实现共同目的一种共同体形式存在的组织,在我国可谓是源远流长。根据我国现存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的非营利组织有三个组成部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但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的发展的历史在中国相对较短,然而在我国“社会团体”的产生和发展由来已久,据学者考证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因此考察我国社会团体的历史变革是探析我国非营利组织历史的最佳途径。从整体来看,中国传统社会中社团尽管曾经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和程度,但是传统社会中的这种组织并没有形成一种独立的社会部门而存在,没有形成一套独立且稳定的价值观念和行之有效的规范,其只是作为一种社会的辅助性的机构而存在,他的合法性似乎永远都在摇摆不定。在政治环境较宽松的时期,社会团体往往有一个稳定的发展时期,一旦政治环境比较敏感,社会团体的这种不稳定的状态同样有可能带来灾难。在中国传统社会“大一统”的思想影响下,对于和政府在结构和理念上不同的社会团体,执政者往往持有一种警惕的心理,通过各种手段限制他们的发展,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下,社会团体若想要生存就只能依附在执政者的羽翼下,成为他的附属品。中国现代社会组织的发展与传统的社会团体有很大的不同,但是作为历史的传承,传统的社会团体的存在形式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影响了现在社会组织的发展。
我国非营利组织需要发展壮大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非营利组织要在政府和市场的体系之外提供一种多元化的社会需求,在我国的社会转型时期,非营利组织的作用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非营利组织能够满足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在社会转型的过程当中,市场化导致的多元的社会阶层出现了多元的社会价值观和利益观,这就促使不同的社会层次及不同社会群体产生了不同的社会需求,加之各地的经济发展又不同,人们对公共物品的需求是多元化的,但是政府不能提供所有的不同层次的公共产品的需求,这就造成了“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两难的境地,此时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作用便凸显出来。
非营利组织能极大满足个体交流,为整个社会的凝聚提供平台。改革开放前个人是隶属于单位的,一生的所有的生老病死都在单位的笼罩中完成,在计划经济的社会组成结构中,国家和政府通过政府承担了对个体的全面责任。然而在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社会流动成为可能,由“国家——单位——个人”的这种单向的一维的关系转变为多向多维,人们自治的形式逐渐发展,我们逐渐生活在了一个“陌生人”的环境中,但是有一点是任何制度都不可能取代的——人的社会性,非营利的民间组织此时则成为了社会交往的媒介。
促进民主法治的健全和市民社会的发展。市民社会的特征就是鼓励私有制,强化平等自由法治、尊重和保护人权,而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产生的商会、各行各业的协会等非营利组织,通过内部行业的规范、竞争机制和谈判机制等手段整合各方面的力量,为市场的有序发展提供服务。同时在这种理念的影响下公民的权利意识、公共意识、民主精神都会增强。
当下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困境
非营利组织的困境。笔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基金会的发展大多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困难:资金规模以及资料供给不能满足。其中影响因素主要有:受制于筹款的税收问题;善款的筹集渠道单一;社会关注比较薄弱,共鸣比较微弱。人才资源比较缺乏。影响因素有以下:工资福利待遇较差,因为本来就是非营利性机构,所以受不到当代年轻人的重视;人员专业知识较差,培训较困难,包括财务、政策方面的技能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基金会的资金监管较困难。由于制度和人员的问题,且基金会的监管权力和能力有限,对于基金会的投资使用率等一些问题不能很好的解决。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不利,有时造成资源浪费。由于与政府职能部门缺乏有效地沟通,会造成该帮助的人群没有完全照顾到,而其他的一部分人接受重复援助的情况较为常见。内部管理机制较为混乱。比较常见的问题是项目选择的随意性较大,对慈善市场的整体了解不够透彻,业务开展不尽如人意,基金会的内部治理一般沿用公司治理的方式,决策机制随意性较大,理事会制度的作用不够完善。
对非营利组织现实发展状况的理论分析。通过对以上现实问题的分析,我认为非营利组织发展和成长中的最大的问题和障碍是——非营利组织的法律地位的不明确性和不稳定性,十分缺乏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宽松的制度环境。像前面所讲到的资金、人才、与政府关系等问题上,都会受到非营利组织法律地位不明确的制约。在现行的政治制度的影响下,现今法律没有明确的对其法律地位和组织性质作出规定,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我国还没有“学术意义”上的非营利组织的出现,大多数的非营利组织都带有“官方”亦或“半官方”的性质,或是官方的领导者担任机构一把手,或是资金来源于官方背景的提供。总之,在现存的政治制度的情况下,非营利组织无法完全的发挥民间团体的优势。 除此之外,富有中国特色的“双机关”——“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管理的模式也为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带来的枷锁,这种模式实质是政府限制“民间组织”的一种手段,这些带有计划经济国家管理色彩的制度已经完全不能适应当今民间组织的境况了,阻碍了他们的独立发展。从我国社会团体的历史沿革过程中也能清楚的看到非营利组织的地位的不确定性,建国后的对非营利组织的整顿行动无一例外的压制了民间社会的生长,在这样整顿的过程当中,执政者往往会把自己的意志价值强加给这些社会组织,这些做法在新政权建立的初期也许是有效地,但是在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的今天,这样的严控不但会阻碍非营利组织的发展,还会间接的影响政府职能的转型。
政策建议
综合我们国家当前非营利组织存在的问题和国外发展的相关经验,本文将从以下几个角度为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制度建设提供以下几个反面的政策建议:
完善法律制度的建设。当今我国关于非营利组织的相关法律大多是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制定的,许多非营利组织者埋怨当今的社会组织法时常常用一句“既然我生,但不让我长”来生动的描述当今法律制度的不配套,已经远远落后与社会的发展和非营利组织的现实需要,且法律法规的级别较低,很少有全国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指定的相关法律,大多是一些条例或者临时的规定。当今非常需要法律给非营利组织的法律地位、登记管理、税收优惠、权利义务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从而为非营利组织的日常运营和矛盾的解决提供规范,也方便管理机关对其的管理。
改革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关系。延续从传统社会对非营利组织等民间组织的压制态度,当今大多数的政府官员和组织还在对非营利组织持一种“管理与被管理”“批准与被批准”的心态,这种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之间的关系根本不能再持续下去。政府应与其形成一种伙伴关系,互相成长,应该在政策、资金、人力等各个方面与其优待,两者加强沟通,从而避免资源的浪费,最大化非营利组织的运营效率。
建立配套的非营利组织的人事制度。由于非营利组织本身的能力有限,人才的缺乏成为了阻碍非营利组织发展的重要因素,没有良好的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制度,加之工资待遇较低,当今的年轻人很少选择这类组织就业,政府应该在制度和政策方便想这些人才倾斜,并且在专业知识的培养方面政府应与非营利组织做好配合,为这些人才的就业做好保障。
健全监督机制。即使非营利组织的目的不在营利,也仍需更健全的监督机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健全监督体制:政府的监督,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不能一味的放手不理,应在税收等其他非营利组织的日常运营的过程中进行监督。社会的监督,除了政府的监督之外,社会大众和媒体的监督也是对非营利组织进行有效监督的一种手段,应该建立比较完善的非营利组织的信息披露制度,从而为社会的监督提供一种良好的环境。自身的监督,除了上述的外部监督机制的设立,非营利组织也应该设立内部的监督部门,并且有效地利用行业之间的内部监督来进行。
刚刚结束的2013两会上通过的《国务院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国家在对社会组织的发展上迈出了积极的一步,这让我们看到了更多的希望,然而相对美国只有3亿人口却拥有200多万个社会组织的庞大的群体,而我国只有不到其四分之一的数量时,我国的社会组织的发展还有很多的路要走。市民社会的建立离不开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民主法治、提供就业、完善市场体制等方面的作用。
㈡ 如何制定符合非营利组织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
非营利组织有时为了实现一个宏大目标,如提高本地区居民的就业率,降低特定街区的犯罪率,丰富青少年的课后生活,或者倡导某种公共政策的变革等,需要与其他团体,如别的非营利组织、社区团体、政府、企业和个人等合作。或者整个社区或城市可能希望制定清晰的未来规划。这种规划一般涉及许多与目标和议题相关的人和团体。本文描述了在非营利组织规划常见的五种取向,它们对于多元组织、联盟和社区制定战略规划是富有启发和助益的:
1、“居民驱动”取向
社区规划的常见方法是围绕居民和利益相关者的迫切愿望或关切问题进行动员和组织。这种规划往往以一对一或座谈会的形式开始。当共同议题形成后,规划及后继的行动就会围绕着这些议题展开。有时,某件危险事件或惨剧会促使人们行动起来。
居民驱动取向的例子发生在社区,邻居间一对一的、小群体的及更大范围的对话突显了人们迫切关注的两个议题:空地上倾倒垃圾和缺少照明,居民认为后者会造成夜间的犯罪。为此邻里联盟开始形成,组建了两个任务小组,它们与市政官员等联手,清除了空地上的垃圾,改善了街头照明。随后,邻里联盟准备应对更大的问题,如建造更多的经济适用房,拓展新的就业岗位,提升邻里的经济活力,完善社区公园和绿地。随着时间的推移,邻里联盟不断发展,显著改善了上述问题。
2、“领导力”取向
多元组织或社区规划的另一种常见方法关注的是领导力,以制定一种围绕着一个或多个共同目标或关切问题的联合计划。由来自各种组织的代表组成的规划小组往往为了探究问题、制订目标、确定可能采取的协调行动而聚在一起。规划小组成员确保各自的组织知晓每个阶段的情况,一旦需要可以采取必要的指导。规划小组也可以寻求来自组织外部的人的想法,后者一方面会受到这些决策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可提供需要的信息和资源。一旦起草好,联合计划习惯上会接受参与组织的审批。
这一取向的例子发生在计划开发大型购物、娱乐复合体的中等城市。新的复合体想改变经济模式、公路系统,甚至城市的心态。受到诸如此类原因的刺激,市长、城市理事会及其他市政领导同意该城市需要制定一个战略规划。所有大型政府机关、企业集团及其他民间组织向负责制定该城市未来总体目标和行动计划的规划小组委派了代表。作为这一过程的第一步,指导小组委托开展了一项居民调查和一系列的公共会议,来听取居民的希望和关切。城市的关键问题得到了确定,目标得以设定,并制定了达成每一个主要目标的实施计划。该社区成功地实现了大多数的目标。
领导力驱动规划的第二个例子发生于北美的许多城市。这些城市制定了社区层面上的健康、经济活力等要素的目标。这些要素常常被确定为成功的基准或指标。(例如,“所有孩子入学前都要打预防针”)。市领导通常围绕着这些目标或指标组织开展各种改善活动,并在今后几年中对其进程进行监督。
3、组合取向
在组合取向中,强居民驱动取向与强领导力驱动取向结合在一起。这里举的例子是强领导力与公民参与相结合产生的良好结果。某个全国性基金会邀请好几个城市提出有关家庭、健康和大型公共机构协同育儿的项目计划。在其中一个城市,由政府、基金会、大型非营利组织和企业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为城市计划提供了初步指南,以回应该基金会的项目计划的要求。领导小组最初扩展至父母和邻里代表。在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中,领导小组分别召开了多次由社区各个细分团体参与的会议,以了解其各自的愿望和诉求。参与组织和政府部门批准了该项目及最终计划书,许多组织也承诺为联合计划提供资助。针对最终项目计划的治理结构包含一个由各方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以为社区层面上的项目和实施方案提供一般政策指导。
4、“多元参与”取向
这一方法可用于单一组织、多元组织项目和社区规划。基本思想是让所有影响某个特定问题(或组织)的人齐聚一堂,从不同角度来探究这个问题(或组织)。这种会议(可能持续1至3天,30至300个参与者)常常被称作“未来研究会议”。所有围绕着“这个体制”或问题的利益相关者团体的代表都应邀参加会议。通常要求与会者做某些准备(如收集相关信息),会议期间需以某项工作为焦点,尽可能把握好自身的工作。
研究会议包括小组讨论、大组发言和大组讨论。在会议的第一部分,有着相同背景和角色的人分成各个小组来回顾整个历史,以揭示所思考的问题或体制的状况。他们还描述了希望实现的未来,以及如果一成不变可能会产生的后果。在讨论如何填补希望实现的未来和“一成不变”之间的鸿沟时,每个小组都在大组会议上陈述了其结果。会议组织者会将这些信息浓缩成一系列可操作的行动领域,并由大组进行评论和修改。随后,与会者再次分成各个小组——这次是为各个行动领域拟定规划。大组会对每个行动领域规划进行评论。最后形成的总规划包括每个行动领域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有时会议参加者在数周后会再次聚会,评论一下进展情况,对规划做些微调。
某个大都会利用未来研究会议来探索福利改革。在一系列规模较小的会议之后,不同的利益相关者——接受公共援助的人、立法者、公共部门官员、企业代表、潜在雇主、相关问题领域的非营利组织、一线工作者等——应邀参加了未来研究会议,以决定大社区如何借助新的就业项目和相关任务来推进。
5、“资产”或“社区营造”取向
社区规划和复兴的最终战略被称作“资产”或“社区营造”取向。这个战略旨在强化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并以其资源为依托——从而引发社区内众多或大或小的改善。下面是这一战略取向采取的三种不同的方法。
方法之一:
首先了解人们能够对社区一般问题或特定问题有所贡献的资产或有利条件。这一切可以通过入户访问、座谈会或书面材料来获得。大多数人偏好面对面交谈,因为它有助于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种交谈也可以聚焦于人们希望社区发生怎样的改变。例如,某个社区居民可能展现了教学、歌唱、教练、木工以及与孩子打交道方面的才能,知道街边空地如何可以转变成邻里儿童玩乐的绝佳场所。在对这些信息进行整理概括后,可以与其他人进行正式或非正式的分享。随后,人们可以围绕某个共同的愿景或目标采取行动,挖掘可以实现这些目标的潜在资源。
方法之二:
欣赏式(肯定式)探询。在这种方法中,鼓励人们识别能够给予他们活力或价值的东西。在某个城市,一群居民打算与其他几个街坊的人进行对话,焦点话题是哪些东西赋予了自己以及社区活力和价值。请人们谈谈那些即将发生的积极的事情。在听了这些信息后,人们再次聚在一起,想象共同的愿景,并采取相应的行动。许多小的创意计划从这一过程中脱颖而出,如新的课余活动。还有一些大的项目,包括将宗教会众与社区发展小组和仓库链接起来,以将捐赠的建筑制品分配给街区住房组织。
方法之三:
这一使用更为广泛的战略有时称之为“社区营造”。它强调了如下几个原则:
培育社会资本:将人们聚集在有目的的活动中,这些活动呈现了共同的价值观,强化了社会关系,培育了人际间的信任。磨炼了各种技能,如积极倾听、创造性的纠纷调解方式、协商、政治想象力、公共对话、公共评判、庆典和鉴赏、评估和反馈,以及辅导等。
强化公民基础:让各种“中介机构”,如宗教团体、联谊会和服务团体等积极参与社区营造和改善。提高公民参与、公民教育、志愿参与和公益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管理和各个社区间的合作。
动员社区资产:如上所述。
协同:有效地凝聚社区优势,以实现共同的目标。
基于愿景的行动:更广泛的公民联系,增强的公民技能和共同的价值观会产生更多改善社区的点子和有效行动。
㈢ 如何成立自己的新社会组织,属性为非政府组织(NGO)和非营利组织(NPO)。还有如何获得政府的执照(license)
首先,要根据非政府组织申请要求,制定组织章程,确定组织主管单位(为政府有关部门),要有组织的办事住址和银行验资报告等。
然后,带着这些东西去民政部门登记就可以了。
不过,你可能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根据要求再补充吧。
祝你好运!
㈣ 如何设计一个非营利组织项目
做好策划案,联系NGO,让他们成立项目组发起;
如果项目可行,可以试试联系李连杰的“一基金”
㈤ 非营利组织的组织作用
社会服务
为社会成员提供中介服务和直接服务。(如出国留学的咨询服务和各种养老院、民办学校)
社会沟通
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沟通充当桥梁。一方面,向政府反映企业、社会的意见、建议,为政府提供信息;另一方面,协助政府作好宣传、指导、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如各种行业协会)
社会评价
对生产、消费品作出公正的评价(如各种调查机构)。
社会裁断
调解社会成员之间的纠纷,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 政府合法性的资源供给者
合法性就是人们对享有权威的人们的地位的承诺和对其命令的服从。
政府权力的监督者
非营利组织为人们的自由结社提供了自我组织的空间,这些组织以公共利益为目标,以保护人类整体利益为宗旨,通过有组织的活动,唤起公众的公共意识,影响政府的公共决策。
民主价值观的培育者
有利于培养公众的正确的参政观。
公民参政议政素质的促进者
在大量的非营利组织的民主参政实践中提高公民参政素质,是被实践证明了的行之有效的办法。
㈥ 假如你要向社会科学基金申请一个关于“非营利组织管理学”教材编写的项目,你将如何入手书写项目建议书。
13251624573526745786
㈦ 如何申请非营利组织
申办社会团体:
准备以上资料:
1、申请书
2、章程草案
3、资信证明
4、办公地址
5、业务主管部门资格审查意见
6、拟任负责人情况
7、党组织建设情况
8、社会团体会员情况
以上审批标准:
1、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3、有固定的住所;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审批程序: 1、受理;2、审查;3、核准;4、发证;5、公告。
申办事业单位:
申请法人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一式二份;
(二)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三)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开办资金验资(审计)报告;
(四)房产证复印件或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一年以上的住所使用权证明;
(五)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六)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医疗卫生、新闻出版、演出、广告、技术监督、鉴定、检测、非财政拨款的学校、职业介绍所等单位必须提供相应执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