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国安全宣传日是哪一天
全国安全来宣传日6月16日。
2019年6月16日是源第18个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全国各地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咨询日活动。
(1)地图宣传日扩展阅读:
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设置主会场,开展了“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当日,公众参观燕山石化公司生产厂区,了解装置设备和产品的生产过程,并与企业员工交流互动。
主会场同时展示了应急指挥控制、应急救援、预警预防、灾后处置、应急后勤保障、灭火机器人等先进的应急科技装备,公众近距离感受安全生产“科技范”
;现场还设置了应急服务咨询区、京津冀三地协同应急演练区、安全主题画展区等,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安全应急知识和技能,提升公众安全素质。
2. 手机地图的广告词
手机地图是中国移动推出的位置服务业务。
特点:
1、覆盖面广:在全国各地的主要城回市都可以使用答。
2、交通服务:您能通过手机地图了解全国各大城市的位置情况,并获得到达目的地的路线图、交通状况、路线选择等信息。
3、查询广泛:可以通过手机地图随时查询到自己所处的位置和好友的位置、附近的餐饮娱乐、加油站、移动营业点、停车场等场所信息。
3. 关于宣传地图的口号
聪明在于学习,天才在于积累。
4. 中国测绘日是那一天
为进一步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宣传教育,推动社会各界进一步关注、了解、支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为测绘地理信息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近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印发通知,部署8月29日测绘法宣传日活动有关事宜。
通知指出,今年的宣传主题是:监测地理国情,服务科学发展。主要宣传内容为:大力宣传测绘地理信息发展的新成绩、新形势、新局面。紧密结合地理国情监测、数字城市建设与应用、“天地图”互联网地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等内容,重点宣传新时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全面展示地理国情监测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科学管理决策、催生阳光透明政府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全社会测绘地理信息法制意识和国家安全保密意识。
通知明确,今年测绘法宣传日定于8月29日,宣传方式主要为:(一)在宣传日前后1周内,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和测绘地理信息企事业单位应在办公地点悬挂宣传横幅。宣传日当天,要在所在城市主要繁华地段组织设立宣传点,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向群众宣传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了解与认识。(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将通过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有奖征集活动,确定宣传口号、公益短信和主题宣传画。各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与当地宣传、通信部门协调,在测绘法宣传日当天,利用通讯网络向市民发送公益宣传短信。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将统一印制、免费发送主题宣传画,供各地在测绘法宣传日活动中发放或张贴。(三)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开展“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提出的“构建数字中国,监测地理国情,发展壮大产业,建设测绘强国”的发展战略,大力宣传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不断扩展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四)各地要注重发挥主流传媒的作用,主动与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联系,充分利用公益广告、移动电视、手机信息、微博等宣传手段,深入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宣传。《中国测绘报》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将开通测绘法宣传日专栏,集中报道各地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并在8月29日掀起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宣传的新高潮。(五)为配合做好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还将开展多项活动。8月下旬,将揭晓“易图通杯”2011年全国测绘地理信息法律知识网络竞赛获奖名单;8月29日,将与有关省人民政府联合举办测绘法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通知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测绘法宣传日活动,集中力量大力宣传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和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要精心制定宣传方案,落实人员分工,确保经费支持,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相关部门的支持,提升宣传层面,加大宣传力度,并加强对市、县工作的监督指导。 二要突出重点,增强实效。要围绕宣传主题,突出宣传重点,根据自身条件,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要注重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通过组织知识竞赛、召开座谈会、刊发领导署名文章、印发宣传画和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增强宣传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三要抓好落实,做好总结。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在认真抓好本地宣传活动组织实施的同时,及时将活动方案、活动情况等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材料,报送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管理信息中心和中国测绘报社。并要求于9月25日前将测绘法宣传日活动总结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5. 县级地图印在广告传单,免费发放是否违法
国家实行地图审核制度。向社会公开的地图,应当报送有审核权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但是,景区图、街区图、地铁线路图等内容简单的地图除外。地图审核不得收取费用。第十六条出版地图的,由出版单位送审;展示或者登载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的,由展示者或者登载者送审;进口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由进口者送审;进口属于出版物的地图,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出口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由出口者送审;生产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由生产者送审。送审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地图审核申请表;(二)需要审核的地图样图或者样品;(三)地图编制单位的测绘资质证书。进口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和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仅需提交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材料。利用涉及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编制地图的,还应当提交保密技术处理证明。第十七条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列地图的审核:(一)全国地图以及主要表现地为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地图;(二)香港特别行政区地图、澳门特别行政区地图以及台湾地区地图;(三)世界地图以及主要表现地为国外的地图;(四)历史地图。第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主要表现地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图。其中,主要表现地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涉及国界线的地图,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第十九条有审核权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地图审核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时事宣传地图、时效性要求较高的图书和报刊等插附地图的,应当自受理地图审核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应急保障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地图的,应当即送即审。第二十条涉及专业内容的地图,应当依照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审核依据进行审核。没有明确审核依据的,由有审核权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计算在地图审核的期限内。世界地图、历史地图、时事宣传地图没有明确审核依据的,由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商外交部进行审核。第二十一条送审地图符合下列规定的,由有审核权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地图审核批准文件,并注明审图号:(一)符合国家有关地图编制标准,完整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疆域;(二)国界、边界、历史疆界、行政区域界线或者范围、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地名等符合国家有关地图内容表示的规定;(三)不含有地图上不得表示的内容。地图审核批准文件和审图号应当在有审核权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者其他新闻媒体上及时公告。第二十二条经审核批准的地图,应当在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适当位置显著标注审图号。其中,属于出版物的,应当在版权页标注审图号。第二十三条全国性中小学教学地图,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外交部组织审定;地方性中小学教学地图,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定。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版、展示、登载、销售、进口、出口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地图,不得携带、寄递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地图进出境。进口、出口地图的,应当向海关提交地图审核批准文件和审图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