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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育宣传语

发布时间:2021-05-09 17:36:05

㈠ 根据意思写成语:人的各种早育或心情

酸甜苦辣
【拼 音】:suān tián kǔ là
【解 释】:指各种滋味.比喻人生的幸福、欢乐、痛苦、磨难等各种境遇.
【出 处】:清·李绿园《歧路灯》:“无非为衣食奔走;图挣几文钱;那酸甜苦辣也就讲说不起.”
【示 例】:解放前;王妈妈饱尝了人间的~;解放后她才过上了幸福生活.

㈡ 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村居早婚早育规定

1998年7月24日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根据2002年9月29日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订自2002年9月29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为在我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富民兴黔步伐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四条实行计划生育,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工作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经济措施;坚持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着重抓好与新阶段扶贫开发相结合。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本条例的实施。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主要领导人政绩的重要内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增加对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并予以保障。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给予重点扶持。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安排经费,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省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省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有突出成绩或者特殊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与管理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人口计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人口计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可以配备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人员,村民小组可以设育龄妇女组长和计划生育中心户户长,协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和服务工作;育龄妇女组长和计划生育中心户户长由村民推选。 第十一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第十二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实行主要领导人负责制,并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的领导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 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职责,并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考核。 第十三条公安部门应当协助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好人口核查工作;在办理成年流动人口暂住证时,应当核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过的婚育证明,并将办理结果通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没有婚育证明的,不得办理。 第十四条工商行政部门在办理成年流动人口的营业执照时,应当核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过的婚育证明,并将办理结果通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没有婚育证明的,不得办理;应当协助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个体工商户落实处理措施。 第十五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监督用工单位在办理成年流动人口用工手续时,核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过的婚育证明,并督促用工单位将办理结果通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没有婚育证明的,不得办理。 第十六条建设部门应当协助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好建筑施工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七条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工作和收养管理工作;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给予社会救济。 第十八条农业部门在实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时,应当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具体措施。 第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质量监督及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证照颁发和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资格的考核认定工作;指导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条人事部门应当会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稳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并做好计划生育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 第二十一条教育部门应当在学校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组织有条件的大专院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理论科研活动,指导培训计划生育专门人才。 第二十二条司法行政部门应当配合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 第二十三条科学技术部门应当把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纳入科学研究规划;指导计划生育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转化和推广工作。 第二十四条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应当配合计划生育等行政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引导少数民族实行计划生育,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给予重点扶持。 第二十五条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及个体劳动者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二十七条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和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二十八条提倡和鼓励晚婚、晚育。晚婚指按照法定婚龄推迟3年以上的初婚;晚育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者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 推行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 第二十九条公民依法结婚后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在孕期内凭《结婚证》和相关证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及时提供生殖保健服务。 第三十条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夫妻结婚5年以上,因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经治愈要求生育的; (四)一方或者双方是再婚的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 第三十一条夫妻双方是农民,除适用第三十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

㈢ 偏僻地区的早婚早育陋俗该如何教育治理

有些地区因为地理位置过于偏僻,故而很少人到达那些偏僻地区,同时因为交通因素和崎岖的地形,也让那些地区的人们甚少接触外面的世界,他们就像是被文明开化遗忘的一份子,静静地孵化属于他们的古老生命。因此这些地区依旧保持着旧有的陋习,早婚早育是其中一个普遍的现象。

其实早婚早育并不是什么大事,在中国古代早婚早育的现象就很普遍,有那些技术一流的产婆和大夫,孩子的存活率依旧比较高,只要是正常分娩的情况。但是,这些偏僻地区不仅医疗保障不到位,再加上交通不便利无法无外界取得联系,所以在通常情况下,他们会继续采用那些落后的分娩技术,导致孕妇的死亡率很高。

我们可以看到,早婚早育不是在这个环节中最大的问题,而是所在地区的医疗设施保护不到位所致。早婚早育是可以的,只不过年龄不能真的过小,起码要十八周岁以上。类似这种地区性的婚俗习惯,若真的想要管制,只能靠国家政策来统一限定。然后定期派一些人员到当地进行生产知识教育,更重要的是要在当地建立一些医疗卫生站,对当地的大夫进行新医疗知识的培训。当这些新的知识运用到他们的生活中时,他们也会渐渐改变旧的做法。

最后,想要达到地区之间的网络,交通肯定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尽量在保护当地原生态的情况下,让当地的交通变好一些,让他们的生活有一个新气象,受到的影响多了就能起到同化的作用。

㈣ 早婚早育在中国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要怎么处罚的,罚款多少钱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於加强婚姻管理制止早婚早育意见的通知

【失效日期】

【颁布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

【颁布日期】1992.09.12

【时效性】有效

【实施日期】1992.09.12

【正文】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民政部、国家计生委、公安部、司法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於加强婚姻管理制止早婚早育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关於加强婚姻管理制止早婚早育的意见(摘要)

国务院:

八十年代以来,我国农村中早婚早育的现象渐趋严重,这既加大了人口出生的数量,加剧了人口出生高峰期的诸多矛盾,同时也使得人口世代间隔缩短,影响到下一个世纪的人口控制,贻害子孙后代。早婚早育也不利於妇女和儿童的身心健康,影响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在一些偏僻的地区,早婚早育还诱发了订“娃娃亲”等陋俗。这种状况急待改变。

造成早婚早育的原因很多,除了我国农村经济、文化总体上还相对落后外,也与婚姻管理工作薄弱直接相关。主要是:第一,有关的法律缺乏具体规定,现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中,对属於违法行为的早婚都没有规定具体的处理办法,致使基层在查处早婚时感到无法可依并形成违法难究的状况。第二,全国农村许多地方的乡镇缺少专门负责婚姻管理的人员,日常的婚姻登记往往由临时人员代办,且不能做到相对固定,甚至连规定的登记时间都无法保证,对於早婚早育更无力去制止。第三,没有专项经费,制止早婚早育工作中所必需的宣传教育、调查统计、培训考核等项工作无法开展,许多乡镇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缺乏基本的工作场所和办公条件。

“八五”期间是我国人口婚育的高峰,坚决制止早婚早育,大力提倡晚婚晚育,是实现我国人口控制目标和经济发展目标的重要措施。为此,我们建议:

一、各级政府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婚姻管理工作的领导。要从是否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关系到民族兴衰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加强婚姻管理、制止早婚早育的重要性、紧迫性,纠正一些地方存在的轻视婚姻管理的现象,克服“早婚不早育、不多育,也是一样”的糊涂认识,把婚姻管理作为落实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控制人口增长的“第一道防线”来抓。各级政府要在研究、检查、总结、考核计划生育工作时,一并研究、检查、总结、考核婚姻管理工作,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对於农村婚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实际困难,各级政府要予以重视,并落实经费和工作场所,以保证婚姻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级民政部门作为婚姻管理的职能部门,要经常向政府领导汇报情况,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切实做好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二、深入持久地开展《婚姻法》和禁止早婚早育、提倡晚婚晚育的宣传教育。在每年元旦、春节结婚的高峰时期,各地民政、司法、计划生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以农村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宣传教育。在农村“二五”普法和计划生育宣传活动中,要突出《婚姻法》的宣传,特别是在早婚早育现象比较严重的地区,更要花大力气搞好宣传教育,使《婚姻法》和有关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这项工作,宣传、教育、卫生、文化等部门要积极给予配合。

《婚姻法》的宣传要做到经常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与计划生育部门要积极开展婚前教育,向广大未婚青年和结婚当事人宣传婚姻法律知识,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并普及有关科学知识。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真正认识到,早婚早育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不利於青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成长进步,不利於优生优育和人口控制,适当晚婚晚育是国家大力提倡的爱国行动,从而增强在婚姻问题上的法律意识,依法规范自己的婚育行为。

三、严格婚姻登记,依法进行管理。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婚姻法》为依据,在坚持思想教育的同时,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坚决制止早婚早育。要引导群众把禁止早婚早育,提倡晚婚晚育写进乡规民约、村规民约,运用道德规范的力量促进婚姻管理。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要严格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杜绝违法登记现象。如有婚姻登记管理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为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人办理结婚登记的,一经发现,要给予政纪处分,并撤销结婚登记。对弄虚作假骗取结婚登记的,以及提供其他方便造成他人早婚的直接责任人,也要严肃处理。同时,严禁借办理结婚登记搭车收费和附加条件。如有此种情况,当地政府要坚决予以制止,婚姻登记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执行,以切实维护群众在办理结婚登记中的合法权益。一些地方采取与新婚夫妇签订晚育合同促使其晚育的作法,可以在结婚登记后,经过宣传教育,在群众自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

乡镇政府要加强对群众婚姻行为的监督管理,特别是一些早婚早育现象比较严重的地区,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每年组织力量进行一次检查,使早婚早育行为得到纠正,使广大群众受到有关《婚姻法》的实际教育。

四、搞好对早婚早育的综合治理。坚决制止早婚早育,大力提倡晚婚晚育,需要各有关部门、全社会各个方面的密切配合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因此,各级政府要注意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关系,明确职责,共同做好婚姻管理工作。民政部门要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各有关部门要给予积极配合。因结婚需办理户口迁移的,必须持有《结婚证》,户口登记机关才予办理。因结婚申请生育指标时,计划生育部门要核查《结婚证》后才予安排。对早婚生育者,要按照当地计划生育法规给予处罚。对自愿实行晚婚晚育的青年可视情给予一定的奖励。

农村基层政权组织要担负起婚姻管理的责任,要带领广大群众积极开展婚姻领域移风易俗的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模范地执行《婚姻法》,带头做到不早婚早育,自觉实行晚婚晚育﹔要教育好自己的子女、亲属,并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村民委员会要对申请结婚者的年龄严格核对,年满法定婚龄的才可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发挥自己的优势,在加强婚姻管理方面积极配合做好宣传教育、组织发动等群众工作。乡村的红白事理事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组织,要积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制止早婚早育、提倡晚婚晚育的工作。通过深入细致的说服教育和热情周到的服务,帮助群众转变旧的婚育观念。要把制止早婚早育作为群众性创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与评选“文明村”、“文明户”、“五好家庭”的活动结合起来,形成从社会到家庭多层次、多方面支持婚姻管理工作的局面。

五、加强婚姻管理队伍建设。婚姻管理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繁重,而目前民政部门婚姻管理队伍状况与所承担的任务还不适应。各级政府要注意解决基层婚姻登记管理人员司职不专、调动频繁的问题,努力做到有专职人员从事婚姻管理工作,保持队伍的稳定,并积极创造条件,提高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素质,使其符合专业化的要求。这是严格依法做好婚姻管理工作,使早婚早育行为得到有效控制的组织保证。

㈤ 如何控制早婚早育现象

要家长老师等同平时多多灌输这种概念,让孩子明白避孕的重要性,要懂得实时保护自己,其他还是要具备问题的具体分析。婚姻法宣传要做到经常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于计划生育部门要积极开展婚前教育,将广大未婚青年和结婚当事人宣传婚姻法律知识,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并普及有关科学知识。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早婚早育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不利于青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成长进步,不利于优生优育和控制人口。

㈥ 学青春期生殖健康教育,早婚早育,性教育后的感想

高中学生是比较特殊的一个群体,他们处于青春期的中间发展阶段,也就是说,跟初中学生比较,不论是生理还是心理他们已经比较成熟了,但却离真正成熟还相差较远。对于自身出现的各种生理变化和心理现象,有的可能有一些了解,而不少却还是处于懵懂状态,并因此产生诸多烦恼,影响到他的正常学习与生活,因此有必要在这个群体中开展相关科学知识的普及和教育,以对他们的顺利发展成熟起到一些积极作用。

高中生性生理心理现状

我们曾经配合专业人员做过一部分高中男生的性心理与性生理健康状况的调查,其结果可谓不容乐观。

高中生的性生理现状

从我们调查的结果看,高中男生存在着各种性生理健康问题的比例高达27% 以上,接近一半的人不知道也不会翻开包皮进行阴茎的清洁,因而多数存在不同程度的发炎症状。性生理问题中最多见的是生理发育欠佳、包茎、阴茎弯曲、精索静脉曲张、包皮较大面积粘连、包皮垢结石、包皮龟头炎等。其中部分人已经到了非治疗不可的程度,如有2 人因从未清洗过阴茎包皮内部而导致龟头溃烂; 1 人因包茎导致包皮长期发炎处于包皮口白化变硬状态,已有恶变危险; 两人已17 周岁却刚有发育迹象。

女生虽没进行调查,但通过心理咨询反馈,也较普遍存在月经不稳定、痛经和少数有妇科炎症等问题。

高中生性心理现状

调查显示,高中生中普遍存在对性的不正确认识,多数认为谈性不好、有性冲动很丢人、一些性生理现象( 如月经、遗精、勃起等) 也让人很难为情,甚至有人认为洗浴时在别人面前清洗生殖器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因而会导致不少人处于性封闭和性压抑状态,内心经常会矛盾、困惑乃至自卑。

男生中自慰发生率,高二、高三年级约在70% 以上,高一年级在20% 左右,其中多数存在愧疚、矛盾、丢人甚至罪恶感,并因此而感觉自卑,影响到日常的学习和人际交往。个别人自慰行为失控,因过于频繁和经常处于冲动中,已出现身体不适感觉,包括腰酸腿软、头晕脑胀、会阴胀痛等,这更加重了心理负担,亦较严重影响到身心健康。

女生出现月经不稳定和较严重痛经者,多半都与对性生理现象认识不正确产生心理压力有关,每当这些现象出现之前,往往会有紧张、焦虑、恐惧等。这些不良心理状态,都会干扰内分泌和引发子宫痉挛,由此加剧月经不稳定和痛经症状。

高中生性道德现状

尽管这次调查只发现4 名男生有性行为( 占被调查男生的3. 77%) ,但从中也可以发现,一些人虽然年龄不大,但对性行为却比较随便,缺乏必要的性道德意识和性的自控能力。

4人中有1人从初中二年级到现在高三年级,已不记得与多少女性有性关系,性对象既有学生也有社会女青年,在他看来只要有合适的时机、有性要求就可以发生性关系,这期间他曾有一次感染淋病并治疗的经历。

一名高二年级男生在初三时有一次酒后嫖娼经历,最近跟女友也有了第一次性行为,据他讲,他的朋友( 也是高中学生) 经常去嫖娼并多次“中标”,即被传染上性病。

另外2 名高二年级男生也均与多任女友有性关系,在他们看来这是很平常的事情,没必要想得过多。

他们在发生性关系时,除一位高二男生出于防止传染疾病目的使用安全套外,其余3 人没有保护自己和保护对方的观念,也不太考虑会不会使女方怀孕而造成身心危害,即便曾经染病也是如此。4 人中有3人曾使女方怀孕,其中1 人2 次、1 人已有3 次。

由此可见,部分高中学生道德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必要的性行为约束能力,如不及时改变,很可能酿成危害社会、集体和个人的严重后果。

这些实例都提示我们: 进行高中学生的青春期性教育工作非常有必要而且是迫在眉睫。

高中生青春期性教育的内容

我们知道性教育的重要性,也知道需要在一定的年龄适时进行,但在具体内容上还需要谨慎。因为有些地方的教育实践已经得出了一些经验教训,是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的。笔者认为,针对高中年龄段的学生,性教育的内容不可过深、过于接近成年人的水平,尤其不要涉及性行为感受和技能方面,否则可能会适得其反。重点应侧重如下几方面。

性生理教育

主要是关于性与生育的生物学知识,如两性的身体构造、生殖系统功能特点、生育的机理和过程等。通过教育,使学生了解人类身体的基本结构,正确看待性生理现象,认识两性生理差异及变化规律,适时、顺利接受自己性生理发育逐渐成熟的事实。

性心理教育

包括两性发育心理、性别角色、爱情心理等。使学生了解人的性心理发生发展的一般规律,了解青春期的心理躁动与不安,并引导学生以坦然、健康的心理来面对,努力按照社会要求来规范自己的生活。同时克服性神秘感、恐惧感、自责感、罪错感,达到促进性心理健康发展的目的。

性道德教育

包括两性间的基本行为规范、男女社会交往方面的礼仪、对异性的态度; 如何正确处理与异性的关系和朦胧的两性情感; 如何培养和树立正确的爱情观等。让学生掌握维系和调整两性关系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怎样保持良好的两性交往形式、什么是真正的爱情、树立正确的恋爱观等,提高对两性关系的社会责任感和义务感,增强性的控制能力和抵抗诱惑的能力,避免性道德偏失。

性法制教育

分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强化两部分。即普及与性相关的法律知识,让学生掌握我国制定的针对性的法律、法规,用法律指导和规范自己的性行为; 在普及性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强化法律意识,在处理两性关系中自觉守法,用道德和法律约束冲动、控制情绪、平衡心态,使自己的性行为方式符合社会的要求,同时能够有效地保护自己。

性卫生教育

是指生殖器官的一般卫生,不涉及两性性行为的卫生问题,因为对于这个年龄段的学生还有些为时尚早。通过学习使他们能够自觉注意生殖器的卫生,学会正确的清洗方式,包括女性外阴部的日常清洁、经期的卫生保健、痛经的处理; 男生的阴茎清洗、遗精和自慰后的清洁卫生等。

性安全教育

指使学生懂得在性问题上的自我保护知识,如防止生殖器官的外伤及一般外伤的处理、基本避孕方法、怎样克制性冲动避免过早偷食禁果; 怎样避免性骚扰、在与异性相处时怎样避免性侵害、一旦遇到这些情况怎样自救; 了解常见性病及艾滋病的预防知识等,这对提高他们在性方面的自我保护能力具有积极意义。

性审美教育

指在性问题上能够分辨美丑,能够按照美的要求把握自己的日常行为,懂得让性欲望得到升华的具体方式方法,避免沉湎于肉欲,追求轻浮的性快乐和性享受,杜绝唯“性”主义,远离色情,脱离庸俗,培养美好的情操。

高中生青春期性教育工作的方法

具体怎样在高中学生中科学、恰当、有效地进行青春期性教育工作,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主管校长亲手抓,各部门协调配合

高中生的青春期性教育工作并要想顺利圆满、行之有效,学校主管校长亲手抓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与重视是非常必要的。以我们学校为例,这项工作由教育处负责,并安排专人主抓。主管校长不仅对教育内容设置、教育方法实施和具体课程安排都要事无巨细认真督办,甚至包括制作多媒体课件的内容选择都要一幅一幅地审看,以防止出现不必要的问题。

同时还要使课程的计划和课时的安排纳入教学系统,在哪个年级开课、需要多少学时、采取哪种形式进行、怎样确定教学效果、追踪和反馈教育的实效等都应该认真考虑、研究,必要时还应该提交校长工作会议讨论通过,并下发正式文件指导执行。

主管部门的领导也要提高认识,像对待其他教学工作任务一样来对待性教育工作,以避免执行不力、消极对待现象发生。

教学人员的选择与培训

青春期性教育课程的特殊性与重要性决定了对授课教师的要求是非常高的,不仅要有高尚的道德修养、正确的性意识和性态度,还要有科学系统的性知识积累并能运用灵活多样的授课方式加以表达,在理解学生和深入学生方面也需要具备特殊的能力。

一般可重点在生物、心理、思想品德等任课教师中选择,这种选择当然要遵循严格、自愿原则。在确定教师人选后,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一些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以开阔眼界、增加见识,提高该专业的知识水平,更有助于完成这一教学任务。到一些具有性科学专业教学能力的机构进行相关学科的进修、培训,以尽快提高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还可根据学校实际,定期或随机请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性科学专业人士进行教师培训和直接面向学生课堂授课等,以此弥补本校教学资源与水平不足的问题。

采取多种形式进行

根据学校的实际,可以把青春期性教育纳入校本课程,由教育处制定不同年级的基本授课计划,保证课时和上课时间,按计划完成全部授课内容。

选择承担该课程的教师中较为突出者进行较大范围内的专题讲座,通过这种形式解决普遍性的、一般化的性健康问题和知识的普及。讲座还可以请相关权威人士来进行,以达到更好的效果。

指导学联建立相关社团、开展性科普宣传活动,可请专家现场宣讲、咨询,印制宣传资料,出版内部报刊,定期答疑解惑,开设青春期信箱,以至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达到让学生喜闻乐见、活泼多样、效果明显。

学校网站可开设青春期性教育版块,宣传有关知识和由专业教师解答学生提出的各类问题。

还可设置热线电话定时开通,随时对感觉困惑的学生进行指导和帮助。

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还可进行个别咨询与辅导。

把握适时、适度、适当的原则

“适时”是指教育的内容和时机必须遵循高中生的心理、生理发展规律,必须根据他们的特点和需求及时的、不失时机地进行正面教育与引导。我们在调查中也发现,绝大多数高中学生正处在性发育和逐渐走向成熟的时期,由于生理上的巨大变化和强烈的性冲动而引发的焦虑感特别突出,他们渴望而又羞于了解科学的性知识,迫切需要得到正确的指导。但又很少通过正规渠道获取科学的知识,更难以得到专业的正确的引导和帮助,因此,不少人都是处于对性知识的渴望、探究和实际知识贫乏、杂乱的矛盾当中,好奇心强烈,困惑也很多。因此我们在进行教育时,要根据这种实际情况确定恰当的时机,既不能拖延推迟,也不要提前超越,这时间的把握可谓不易。

“适度”是指在开展青春期性教育传授性科学知识时,务必根据高中生的生理心理特征和可接受与承受的能力,在内容的设置上和程度的深浅上把握好分寸,既要防止过浅、过少,只讲了一些皮毛,给学生走过场、流于形式的感觉,因而达不到教育目的; 更要避免过深过度,形成不像科普知识教育而似乎是性的教唆与开发,引起学生的抵触和难以接受,甚至带来反向的效果。当然怎样才能真正把握好适度原则,这需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逐渐探索和实践。为了慎重起见,我们在已经进行的部分该工作过程中,对将要面向学生的授课内容和讲座的多媒体课件逐页进行集体审查,一些感觉不太好把握部分,特别是可以增加效果的图片、视频等,都要再三讨论,集体决定是否可以使用。目前看来这样做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把握好适度原则的最主要的做法。

“适当”是指性教育的方法和校方及教育的态度要适当,要在形式和方法上设身处地理解高中生的情感,尊重他们的人格,特别要注意的是不能随便触及到个人不愿公开的隐私,要遵守保密的要求,坚持人性化、科学性和正确性的标准。

3. 5 编写适合本校使用的专门教材

目前我们正在编写供本校学生使用的青春期校本教材《生命•成长———青春期教育教材》。该教材在设计时考虑了多方面的因素,首先是从青春期全面教育角度入手,不仅仅是性教育的内容,其实是囊括了与青春期教育有关的一些内容,尤其是把生命教育与励志教育结合起来,使得该教材不是一目了然的性教育,而是青春期的综合教育,两者的有机结合将会收到更加明显的效果。

建立家长与学校协调配合的机制

性教育工作不能忽视家庭的作用,这里需要注意几点: 一是让家长能够理解。限于目前我国国民教育的现状和传统性观念的影响,可能存在部分家长不能理解的情况,这必然会影响到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所收到的效果的程度,这在我们开展此项工作的时候就有较深刻的体会。二是让家长配合。这包括在言行和实际行为方面的配合,要具有一定的性科学知识水平,即便不能自己亲自进行教育,也至少对学校教育的内容有所了解和认可,这样就比较容易使性教育的效果达到预期目标。要创造良好的家庭性氛围,在自然、平和、积极、和睦的家庭气氛中强化学校教育的效果。

为达到此目的,有必要定时举办针对家长的宣传教育活动,请有关专家进行讲座、观看相关影视资料、进行家长间的经验交流座谈等,目的在于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和性知识水平,掌握必要的性教育方式方法,使他们与学校教育协调同步,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作出努力。

及时进行效果的反馈与测评

性教育工作既然纳入学校的教育系统就应该随时对其实效进行评估,在反馈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和提高。具体可参考学校已经常规进行的形式来进行,比如学生评课、问卷和个别访谈调查、现场了解学生听课情况和课堂气氛、分析考卷、了解学生参与各种宣传普及活动的情况等。通过这些工作,我们可以掌握目前性教育课程的实施情况和基本效果,针对一些具体问题进行调整和改进。

总之,开展高中生的青春期性教育工作是一件较为困难的事情,它需要我们的领导者和教育者齐心协力、共同努力,还要进行多方面的投入和取得相关人员的支持、配合,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收到实效。

㈦ 预防未成年学生早婚早育法制教育工作五条有哪些

最重要的工作其实就是要增强对青少年的宣传,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

㈧ 猜谜语:严禁早婚早育.(猜带姓称谓一)

杜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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