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赠送宣传品代缴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宣传费
贷:银行存款
借:销售费用—宣传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可税前扣除。
㈡ 企业发放300元以下的宣传品能否免缴个人所得税
严格来说应属于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的范畴 应按照宣传品价值的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实际执行中这个很难监管 而且很难界定 如果是买赠的形式 或者送给自己的客户很难界定为偶然所得
㈢ 宣传品是否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销售宣传品不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如果销售宣传品取得收入,达到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标准,就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㈣ 广告费和宣传费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比例各是多少缴纳
广告业涉及的主要税种税率:
1.营业税。按照广告业务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但专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属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者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广告业适用的税率为5%。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交纳的营业税税额的7%(或5%、1%)交纳,具体税率按照纳税人所在地确定。
3.教育费附加,按照交纳的营业税税额的3%交纳。
4.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交纳的营业税税额的3%交纳。
5.其他附加,按照纳税人所在地的有关规定计算交纳。
6.企业所得税,按照应税所得(以企业会计利润为基础,根据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而得)的25%交纳。
个人所得税跟企业广告收入没有什么关系
㈤ 个人在业务宣传广告活动中获赠礼品,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回知》(财税〔2011〕50号)第二答条的规定,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㈥ 在产品宣传活动中将本单位产品赠送给客户代表是否代扣个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专属2011〕50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计税依据上,根据同一文件第三条规定,由于企业赠送的展品是自产产品,应按该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并据此代扣代缴受赠客商的个人所得税。
㈦ 业务宣传推广用的礼品要征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他有偿版服务活动取得的所权得。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计算方法:
1.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3.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