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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拥宣传标志

发布时间:2021-04-29 01:12:04

⑴ 双拥模范城的评估标准是什么

淄博市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和责任分工表(试行)
序号 考核标准 责任单位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所占分值 评分标准 考评要点
1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6) 双拥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党政军领导政绩考核范围;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军分区(警备区)或人民武装部党委工作报告有双拥工作内容。 2 每做到一项得0.5分。 1.双拥工作计划;2.考核计划;3.政府工作报告;4.军分区或武装部党委工作报告。 当地党委、政府发改委 组织部 驻淄部队
2 党委议军会议、军地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 1 会议制度落实的得0.5分,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的得0.5分。 1.会议制度;2.党委议军会议、军地联席会议的纪要;3.双拥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当地党委、政府双拥办 驻淄部队
3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每年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进行工作述职(或书面述职)。 1 成员单位职责明确的得0.25分,有工作计划和总结的得0.25分,进行工作述职(或书面述职)的得0.5分。 1.成员单位职责、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2.成员单位的述职报告。 双拥办 成员单位
4 地级以上市双拥办实行军地合署办公,县级双拥办有相对固定的部队人员参与工作。 1 达到要求的得1分。 双拥办规章制度。 双拥办 驻淄部队
5 慰问部队、重点优抚对象等双拥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1 列入预算且有经费下拨凭证的得1分。 1.年度经费预算报告;2.经费下拨凭证。 双拥办 财政局
6 二、宣传教育广泛深入(5) 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及部队教育规划,列入宣传、教育、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 1 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及部队教育规划的得0.5分,列入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的得0.5分。 1.教育规划的文件、报告;2.年度工作计划;3.宣传资料、录像资料、国防双拥教材。 宣传部 成员单位 驻淄部队
7 有国防和双拥教育阵地或教育基地,每年集中组织开展1次以上教育活动。 1 有教育阵地或教育基地的得0.5分,国防教育日组织活动的得0.5分。 1.国防和双拥教育基地的挂牌、宣传牌和建设资料;2.组织活动的记录和照片或影像资料。 双拥办 宣传部 驻淄部队
8 当地主要媒体开辟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专栏;城区主要公共场所有永久性双拥标志或宣传牌。 1 开辟专栏的得0.5分,有双拥标志或宣传牌的得0.5分。 1.开辟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专栏资料;2.公共场所永久性大型双拥标志或宣传牌。 双拥办 宣传部 城市执法局
9 军烈属家庭挂光荣牌;官兵立功受奖喜报及时送达并予以宣扬。 1 挂光荣牌的得0.5分,喜报及时送达并予以宣扬的得0.5分。 1.光荣牌的发放、悬挂登记记录;2.查看悬挂情况;3.立功受奖喜报的送达时间和宣传记录。 民政局
10 编印工作刊物,交流双拥工作经验做法,反映双拥工作动态,宣传双拥先进典型。 1 有工作刊物的得1分。 信息简报、书籍资料和工作刊物。 双拥办 成员单位
序号 考核标准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所占分值 评分标准 考评要点 责任 单位
11 三、拥军工作扎实有效(20) 积极支持部队完成战备执勤、训练演习、科研试验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 3 有计划和措施的得1分,部队执行任务中需要地方支持的合理化需求得到及时解决的得1分,训练演习群众损失得到妥善解决的得1分。 1.支持部队完成各种任务计划和措施;2.解决部队的合理化需求的方案、报告;3.妥善解决群众损失的文件和材料。 双拥办 成员单位
12 组织开展科技、教育、文化拥军活动,支持部队信息化建设和实施人才战略工程成效明显。 2 有科技、教育、文化拥军活动计划的得1分,部队建设需求得到及时解决的得1分。 1.科技、教育、文化拥军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2.部队建设需求的文件或材料3.解决部队实际困难的措施、文件。 双拥办 成员单位
13 大力支持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 及时优质供应粮、油、水、电、气、暖等。 1 达到规定标准的得1分。 1.年度供应计划;2.后勤保障措施和文件 双拥办 成员单位
14 支持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在规划审批、土地征用、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中兼顾到军事需求。 2 制定并落实优先优惠政策的得1分,在城乡规划和建设中按规定落实军事需求的得1分。 1.有关的优惠政策和文件;2.落实措施和工作总结。 建委 规划局 国土局
15 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机制健全,依法优先、积极稳妥地处理涉军案件和问题,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2 有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政策规定的得1分,涉军案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无涉军案件)的得1分。 1.相关政策文件;2.涉军案件的处理方案和报告书。 政法委 司法局 法院
16 军供站人员、经费按规定落实,设施、设备完善,保障能力强,为过往部队提供优质服务。 2 军供站编制、经费落实的得1分;设施、设备完善,过往部队对其所提供服务满意的得1分。 1.人员编制文件;2.年度经费计划和经费使用报告;3.设施、设备完善记录;4.服务记录、年终总结和意见薄。 民政局 财政局
17 车站、码头、医院等公共服务场所设有残疾退役军人、烈属和现役军人等优先优惠服务的标志,积极主动提供服务。 2 设有优先优惠服务标志的得1分,优先优惠服务对象满意的得1分。 1.公共场所是否设有残疾退役军人、烈属和现役军人优惠服务标志;2.意见箱和意见薄。 双拥办 民政局 交通局 卫生局
18 积极扶持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年度安置率(含货币化安置)达到90%。 2 安置率达到要求的得2分。 1.年度安置计划;2.安置总结。 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民政局
19 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入学入托按政策享受优待。 2 出台地方性优待办法的得1分,政策落实到位的得1分。 1.相关的政策、文件;2.措施、方案;3.优待记录。 教育局
20 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收费交通站点,免收军车通行费用;各类公共收费停车场所设有军车免费停放标志。 2 免收军车通行费用的得1分,有军车免费停放标志的得1分。 1.相关文件;2.相关标志和说明。 交通局 公安局 执法局
序号 考核标准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所占分值 评分标准 考评要点 责任 单位
21 四、拥政爱民成果显著(11) 驻军部队每年有拥政爱民工作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1 有工作计划的得0.5分,有检查和工作总结的得0.5分。 1.年度工作计划;2.年中检查记录、情况报告;3.年度总结报告。 驻淄部队
22 积极参加和支援驻地经济社会建设,有规划措施,有援建成效。 2 有规划措施的得1分,规划落实的得1分。 1.相关的规划和措施;2.相关的总结报告。3.活动的照片或录像资料。 驻淄部队
23 勇于承担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预案健全,准备充分,完成任务圆满。 2 有预案的得1分,圆满完成任务的得1分。 1.相应的应急预案;2.相关的总结报告。 驻淄部队
24 从实际出发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帮困工作,积极参加驻地新农村建设或城市社区建设,有扶贫联系点和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援建点,每年援建有计划、有项目、有成效。 1 有扶贫联系点的得0.5分,援建计划落实的得0.5分。 1.工作计划;2.建立扶贫联系点的公约;3.援建计划、项目;4.年度工作报告。 驻淄部队
25 大力开展助学兴教,组织团以上领导干部与贫困学生结对助学。 1 援建贫困学校的得0.5分,开展结对助学的得0.5分。 1.援建文件、计划;2.活动方案和记录;3.图片或录像资料。 驻淄部队
26 参加军地统一组织的捐赠活动,为灾区和贫困地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 1 参加捐赠活动的得1分。 参加捐赠活动的文件、照片或录像材料。 驻淄部队
27 参加驻地绿化美化建设,在植树造林、环境整治等方面成效明显。 1 圆满完成地方赋予的植树造林、环境整治等任务的得1分。 1.相关的文件、计划;2.总结;3.活动记录、照片或影像资料。 驻淄部队
28 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每年为驻地少数民族群众办一至两件有影响的实事好事。 1 达到要求的得1分。 1.相关文件;2.实施计划和报告;3.活动记录、照片或影响资料;4.总结。 驻淄部队
29 广泛参与平安建设,加强军警民联防联治,协助地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及时有效。 1 组织部队参加平安建设的得0.5分,有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预案的得0.5分。 1.相关的文件;2.计划、措施;3.应急预案;4.活动的记录、照片、总结。 驻淄部队
序号 考核标准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所占分值 评分标准 考评要点 责任 单位
30 五、政策法规落到实处(32) 结合本地区和驻军部队实际,出台综合性双拥政策规定。 2 有综合性双拥政策规定的得2分。 综合性双拥政策规定。 党委、政府 双拥办 成员单位
31 对在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有明确奖励办法。 2 有奖励办法的得2分。 1.奖励办法或实施意见。 地方党委、政府
32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军事设施得到有效保护。 2 把军事设施保护列入全民国防教育、普法教育计划的得0.5分,辖区内军事设施保护完好的得0.5分,地方建设没有影响军事设施安全或部队正常训练、工作和生活的得1分。 1.教育计划;2.军事设施保护措施;3.军事设施保护完好。 双拥办 成员单位
33 严格落实征兵有关政策规定,保证兵员质量。 1 没有违纪问题的得0.5分,没有责任退兵的得0.5分。 1.政策规定;2.保证责任书;3.无责任退兵。 军分区 公安局 教育局 卫生局
34 现役军人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残疾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现役军人和残疾退役军人参观游览当地公园、博物馆、风景名胜区享受优待。 2 现役军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参观游览享受优待的各得0.5分,残疾退役军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的得0.5分、参观游览享受优待的得0.5分。 1.现役军人乘车优惠文件;2.现役军人参观优惠文件;3.残疾退役军人乘车相关优惠文件;4.残疾退役军人参观相关优惠文件;5.相关标志明显;6.保障措施。 交通局 旅游局
35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退役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 1 按要求落实的得1分。 1.相关文件或实施意见;2.落实文件的措施;3.年度总结。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员单位
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不低于国家和省(区、市)规定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 2 达到国家和省(区、市)规定标准的得1分,高于国家和省(区、市)规定标准的得2分。 1.相关文件;2.发放记录。 民政局 财政局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落实;省(自治区)辖市、直辖市辖区和县级财政预算有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并逐步增加。 1 出台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并落实的得0.5分,财政预算有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的得0.5分。 1.保障措施或办法;2.财政预算报告。 民政局 财政局 卫生局
38 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1 已解决的得1分。 1.相关文件或措施;2.方案或年度报告。 民政局 财政局
39 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按时足额发放。 2 达到或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得1分,按时足额发放的得1分。 1.相关文件或实施意见;2.保障措施;3.发放记录。 民政局 财政局
序号 考核标准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所占分值 评分标准 考评要点 责任 单位
40 五、政策法规落到实处(32) 县级以上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按规定落实人员、经费,在爱国主义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 1 人员、经费按规定落实的得0.5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在2次以上的得0.5分。 1.人员编制文件;2.经费落实的计划、报告;3.活动登记、照片和成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 民政局
41 优抚医院、光荣院的人员、经费按规定落实,功能发挥良好;光荣院集中供养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规定标准足额列入财政预算。 2 人员、经费落实的得1分,集中供养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的得1分。 1.人员编制的文件;2.经费落实的计划、报告;3.财政预算报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民政局 财政局
42 军队转业干部及时妥善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政策得到落实。 4 完成年度安置任务的得2分,军队转业干部对安置岗位满意的得1分,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政策落实的得1分。 1.年度安置计划和完成总结报告;2.军队转业干部对安置岗位满意程度调查表;3.落实服务管理政策的文件和报告。 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3 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落实,自谋职业生活补助费、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列入财政预算。 3 年度安置率(含货币化安置)达到90%的得2分,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的得1分。 1.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2.完成情况报告;3.相关年度财政预算报告。 民政局 财政局
44 军队离退休干部妥善安置,政治、生活、医疗待遇落实;军休服务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附属用房设施落实,补助经费纳入市、县财政预算。 2 年度安置任务完成,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医疗待遇落实的得1分;编制、经费、附属用房设施落实的得0.5分,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得0.5分。 1.安置计划;2.完成报告;3.相关文件或保障措施;4.编制、经费和附属用房设施的文件;5.财政预算报告。 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民政局 财政局
45 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按政策接收安置,地方补助补贴落实。 1 按政策接收安置的得0.5分,补助补贴落实的得0.5分。 1.政策性文件;2.落实补助、补贴的文件3.补贴发放登记。 民政局 财政局
46 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部分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等群体性上访事件。 1 没有因政策不落实引发群体性(50人以上)上访事件的得1分。 1.相关措施;2.无上访事件发生。 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民政局 信访局
47 部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严格执行群众纪律,在驻地群众中形象好。 2 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得1分,没有违反群众纪律的得1分。 1.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2.无违反群众纪律情况现象发生。 驻淄部队
序号 考核标准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所占分值 评分标准 考评要点 责任 单位
48 六、双拥活动坚持经常(6) 双拥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节日有走访,平时有活动。 2 年度有计划的得0.5分,季度有安排的得0.5分,节日有走访的得0.5分,平时有活动的得0.5分。 1.双拥年度工作计划;2.双拥季度活动安排;3.节日走访计划;4.走访记录、信息和照片;5.平时开展活动的记录照片。 双拥办 成员单位
49 广泛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为重点优抚对象办好事实事成效明显。 2 开展活动的得1分,重点优抚对象对活动满意的得1分。 1.相关政策、文件;2.活动记录材料和照片;3.满意度调查资料;4.保障措施。 双拥办 成员单位
50 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走访慰问驻军和重点优抚对象;驻军部队领导到地方有关部门走访答谢。 1 每落实一项得0.5分。 1.相关文件、方案;2.活动记录、照片、信息简报等;3.回访方案;4.回访信息、简报、照片。 双拥办 民政局 驻淄部队
51 当地有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党政军主要领导每年清明节前往祭扫。 1 按要求落实的得1分。 1.相关方案;2.活动记录、照片、信息。 双拥办 驻淄部队
52 七、军民共建富有成效(6) 地方基层单位与驻军基层单位结成共建对子,军地双方有共建公约和共建活动制度。 2 结成共建对子的得1分,有共建公约和共建活动制度的得1分。 1.相关文件或意见;2.相关公约和制度;3.开展共建活动的照片和资料。 双拥办 成员单位 驻淄部队
53 共建活动开展经常、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1 每年开展2次以上不同形式活动的得1分。 1.相关方案或措施;2.活动总结;3.相关活动的照片和信息。 双拥办 成员单位 驻淄部队
54 有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军人道德规范》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军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 1 有计划和措施的得1分。 1.相关的计划和措施;2.调查资料;3.总结报告。 双拥办 成员单位 驻淄部队
55 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等活动,弘扬社会文明新风。 1 参加创建活动的得1分。 1.相关文件;2.相关活动方案或措施;3.相关活动资料;4.总结报告。 双拥办 驻淄部队
56 组织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共建(拥军)活动成效明显。 1 组织开展活动的得1分。 1.相关措施;2.实施方案;3.相关活动记录、照片。 双拥办 成员单位 驻淄部队
序号 考核标准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所占分值 评分标准 考评要点 责任 单位
57 八、军政军民关系融洽(5) 军地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互办实事。 2 有互办实事计划的得1分,计划落实的得1分。 1.相关计划和措施;2.相关落实方案;3.总结资料。 成员单位 驻淄部队
58 军地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1 没有遗留问题的得1分,有遗留问题但得到妥善处理的得1分。 1.相关处理方案、措施;2.处理结果。 当地党委、政府双拥办 驻淄部队
59 有预防和处理军(警)民纠纷的规定措施,当发生矛盾和纠纷时,军地双方及时妥善处理。 2 有规定措施的得1分;没有军(警)民纠纷的得1分,有军(警)民纠纷但得到妥善处理的得1分。 1.相关规定或措施;2.相关处理方案;3、处理结果。 当地党委、政府双拥办 驻淄部队
60 九、群众满意度测评(9) 优抚安置对象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对优抚安置政策落实情况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 3 采取问卷调查。调查对象随机抽样,样本容量≥100。问卷设计量度:1、满意,2、基本满意,3、不满意。满意率80%(含)以上的得3分,70—80%的得2分,60—70%的得1分,60%以下的不得分。 1.优抚安置政策得到较好落实;2.了解优抚安置对象的需求情况。 双拥办 民政局
61 驻军部队官兵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对拥军优属工作情况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 3 采取问卷调查。调查对象随机抽样,样本容量≥100。问卷设计量度:1、满意,2、基本满意,3、不满意。满意率80%(含)以上的得3分,70—80%的得2分,60—70%的得1分,60%以下的不得分。 1.拥军优属政策得到较好落实;2.了解部队和官兵需求情况。 驻淄部队
62 社会公众网络调查满意度测评,对当地军政军民关系、拥政爱民工作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 3 采取网络调查。问卷设计量度:1、满意,2、基本满意,3、不满意。满意率80%(含)以上的得3分,70—80%的得2分,60—70%的得1分,60%以下的不得分。 双拥办 成员单位驻淄部队
序号 考核标准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所占分值 评分标准 考评要点 责任 单位
63 十、加分项目 双拥工作受到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肯定并作出批示的。 3 双拥办 成员单位 驻淄部队
64 双拥工作成效突出,经验做法对全国双拥工作具有指导意义,被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重大典型进行宣传并以文件形式转发的。 2 双拥办 成员单位驻淄部队
65 双拥工作经验做法在全国性双拥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 2 双拥办 成员单位驻淄部队
66 在重大军事演习、科研试验中保障有力、成效显著的。 2 双拥办 成员单位驻淄部队
67 申报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的地区,驻军数量居本省(区、市)前三名的。 3 前3名分别按3、2、1分给予加分。 双拥办 驻淄部队
68 辖区内优抚安置对象占人口比例高于省(区、市)平均水平的。 2 双拥办 民政局
备 注 1、考评标准总分100分; 2、被考评城(县)没有军供站、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优抚医院等项目的,不考评,不计分; 3、不能参加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申报和推荐的5种情况未列入考评标准之中。

⑵ 全国双拥模范城市指的是什么双拥模范城市是如何评选的

8月21日,双拥模范城拟命名的名单正式公布,北京西城区、海淀区、天津和平区、河北邯郸、山西太原、辽宁沈阳等全国共计四百多个城市(县、区)位列名单之中,其中山东省有20个,在数量上名列第一。福建省有19个,名列第二,江苏、河南两省各有18个,并列第三。

已经获得双拥模范城荣誉的城市要进一步推进双拥工作,每年年底要针对双拥工作进行总结并进行下一年工作计划。上级会不定期对各个双拥模范城进行抽查,存在问题的将会要求整改,问题严重的还肯定会被撤销称号收回奖匾和证书。

⑶ 双拥模范县 是什么意思

双拥模范城市(县),是指双拥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的模范城市,是城市的一项荣誉。评选对象主要是全国各副省级、地级城市,后来发展包括县、市、区等。

1、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实际,以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部队战斗力的提高为根本任务,把军民共同创建的积极性结合起来,

把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同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起来,把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是新时期双拥工作的创举。

2、双拥模范城(县)是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成绩突出,并经过一定程序命名的具有榜样和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是当地党委、政府、驻军领导机关和全体军民共同的政治荣誉,是体现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的重要标志。

3、双拥模范城(县)分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由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以民政部、总政治部名义命名。省级双拥模范城(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和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命名。

4、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的命名范围为:地级市(不含辖县)、县级市、直辖市辖区,县(旗)。省一级双拥模范城(县)的命名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

(3)双拥宣传标志扩展阅读

《管理办法》和《考评标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关于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指示,强化了新时代双拥工作的根本遵循。两个文件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改革创新,更加突出服务部队备战打仗,对建立拥军支前协调机制、

帮助新调整组建和移防换防部队解决实际问题、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兼顾国防需求等提出明确要求;更加突出推动解决官兵实际困难,考评项目和评分标准向解决官兵“三后”等事项倾斜,

加大了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子女教育优待等项目分值;更加突出动态管理和质量标准,健全完善了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动态管理、能上能下和荣誉周期制度,建立了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荣誉取消机制。

⑷ 双拥工作的历史

在中共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双拥”运动在延安和整个陕甘宁边区广泛开展,成为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革命史上一项崭新的创造,谱写了一曲军政民团结一心、战胜困难、夺取胜利的恢弘交响曲。
早在边区政府成立之初的1937年12月,边区政府就颁布了《陕甘宁边区抗日军人优待条例》,规定对抗日军人及家属实行优待:免纳边区一切捐税;住公房免缴租金;公家商店购货享受1%的减价优待;子弟读书免缴一切费用;因伤病修养,费用由公家供给,缺乏劳动力,由边区人民代耕等。1939年4月,《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第二十五条庄严地将“优待抗日军人与工作人员之家属”写入边区的这部大法之中。同年12月10日,中共陕甘宁边区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关于拥护和扩大八路军的决议》。《决议》要求地方党政工作人员和民众增强对八路军的爱护,充分保障八路军粮食和被褥的供给,坚决正确执行优待抗属条例;同时还要求边区部队加强纪律性,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并积极帮助地方进行生产劳动和文化、卫生运动,建立军民联系制度等。1941年5月,《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进一步提出“增进军队与人民的亲密团结”(第三条),“加强优待抗日军人家属的工作,彻底实施优抗条例,务使八路军及一切友军在边区的家属得到物质上的保障与精神上的安慰”(第四条),并于翌年1月由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副主席李鼎铭联名签署施行。 由于边区较长时期处于相对和平的环境和国民党当局对边区实行经济封锁,拥军观念在不少干部和群众中逐渐淡薄,片面考虑自身困难,对军队的支持援助相对减少,优抗工作也有所松懈,甚至被动应付和埋怨军队。军队方面也出现不尊重地方,侵犯群众利益的现象,个别同志的军阀主义倾向、本位主义观念依然存在。
为了增进军政民之间的团结,在延安整风运动期间,召开了西北局高干会议和军政干部会议。军政民各方以整风的精神,进行公开的自我批评,互相尊重,互相体谅。总结了经验教训,提出了改进措施。1942年9月1日,中共中央做出《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指出:“要在全党中说明,假如军队削弱,假如战争失败,则根据地无法存在,党政军民都会塌台,因此,党委、政府、民众团体以及全体人民,都有巩固军队,加强其战斗力的任务。”“在军队本身、则应深深了解,没有党、政府、民众团体的配合,光靠军队是一天也不能支持抗战的。因此,必须加强部队中的教育,做到能爱惜根据地,爱惜人力物力,尊重党政,加强军纪,给党政民以必要的帮助。”深刻阐述了军民、军政之间的密切关系,为加强彼此间的团结指明了方向,提出了严格要求。中共中央决定在边区开展一个军队“拥护政府、爱护人民”(简称拥政爱民),党政机关、群众团体“拥护军队、优待抗日军人家属”(简称拥军优抗)的运动。
1943年,新年伊始,边区政府便颁布《关于拥护军队的决定》。《决定》指出:“拥护军队是各级政府与全体人民应有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各级政府充分认识拥军的深远意义和重要性,积极改善和加强拥军工作,并定期进行检查,成绩优良者予以奖励,对此工作漠不关心毫无成绩者给予批评、指责和惩罚。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在元月15日《解放日报》上撰文《造成拥军热潮,增强拥军工作》,强调“军队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是血肉相联而不可分开的”,“拥护军队的利益实际上也是拥护人民自己的利益。”同时宣布边区政府把每年的1月25日至2月25日定为百年区的拥军运动月,随后边区政府还发布了《拥军月具体办法》,掀起了新的拥军高潮。
驻陕甘宁边区的八路军留守兵团司令部和政治部,也于1943年1月25日发布了《关于拥护政府爱护人民的决定》、《关于拥政爱民运动月的工作指示》。2月1日,八路军留守兵团公布《拥政爱民公约》十条,并决定2月5日至3月4日为“拥政爱民运动月”,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司令员贺龙同志在《解放日报》发表评论文章《开展拥政爱民运动》,揭开拥政爱民运动新的一页。这些文件和专论的发表,确定了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运动的方针、政策和具体做法,成为“双拥”运动成熟完善的正式标志。边区政府又相继颁布了一些法规,如《新订陕甘宁边区优待抗日军人家属条例》、《优待抗日工作人员家属暂行办法》、《边区动员潜逃及逾期不归战士归队暂行办法》、《陕甘宁边区抗属离婚处理办法》、《陕甘宁边区调整军政民关系,维护革命秩序办法》、《边区优恤优待条例》等,边区政府委员会还在通过的《简政实施纲要》中具体规定了拥军工作的5条方针,并通过了《加强荣誉工作案》,使这项运动更加制度化、法制化。“双拥”运动日趋深化。
1943年10月1日,毛泽东亲笔起草了题为《开展根据地的减租、生产和拥政爱民运动》的党内的指示。他指出“各根据地党委和军政领导机关,应准备于明年阴历正月普遍地、无例外地举行一次拥政爱民和拥军优抗的广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军队方面,重新宣布拥政爱民公约,自己开检讨会,召集居民开联欢会(当地党政参加),有损群众利益者,实行赔偿、道歉。群众方面,由当地党政和群众团体领导,重新宣布拥军优抗公约,军性热烈的劳军运动。”同日,《解放日报》全文发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减租生产拥政爱民及宣传十大政策的指示》。“双拥”运动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1943年春节前后,边区各级政府领导人民普遍开展了拥军优属活动。从分区到县、区、乡政府,都分别举行了扩大的政务会议,邀请驻军代表参加,开展自我批评。1月,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副主席李鼎铭将62300余元(边币)慰劳金,送给延安驻军、干部医院、休养所、抗日军人家属和退伍军人。2月,林伯渠主席率慰问团来到八路军一二0师三五九旅驻地南泥湾劳军,受到王震旅长和全体指战员的热烈欢迎,该旅特地举行了阅兵式和军事表演。在慰问部队的同时,各地、各单位还通过各种方式慰问抗属。如送贺年钱、贺年物,举行抗属、退伍军人联欢会,邀请抗属会餐等,据延安等9县统计,1943年慰问抗属的现金、物品折价达103000余元(边币)。边区各部队认真开展了拥政爱民教育,采用各种会议主动进行了自我思想检讨与反省。普遍进行登记旧案工作,清理过去军政民关系上的案件,发现有损害政府和群众利益的行为,即坚决予以赔偿、退还、道歉。举行多种联欢活动,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军队努力增加生产,减轻政府和人民负担,并热情帮助人民群众发展经济,解决日常生活困难,训练民兵,自觉维护和执行政府法令,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军民关系日益密切。
1944年,随着全国抗战形势的好转和边区各项工作长足进步,“双拥”运动也如火如荼。元旦,西北局发出《关于拥军爱民及拥军工作的决定》要求更加深入地开展“双拥”运动,使之“更加成为部队中和广大人民中真正的自觉群众运动,成为广大群众的思想教育运动”;在杨家岭大礼堂举行的新年干部晚会上,朱德总司令员发表“开展拥军爱民运动”的讲话。6日,《解放日报》发表陕甘宁边区拥军公约。 抗战胜利后,随着新的历史时期的到来,边区的“双拥”运动也转入新的历史阶段。 1946年1月8日,西北局发出《关于拥政爱民和拥军优抗的指示》,强调军民更加团结,同心协力,消灭敌人,争取自卫战争的胜利。此次拥军月活动成了当年区政府进行自卫战争动员的重要环节。11月11日,中共中央召开保卫边区、保卫延安干部动员大会。朱德和彭德怀号召全边区60多万名青壮年以“抢我一粒粮,还我一滴血”的精神参军参战,彻底粉碎国民党军队的进攻。陕甘宁边区人民由此掀起参军参战热潮。
据统计,从1946年7月至1948年1月,陕甘宁边区共有50705人参加人民解放军,另有1.4万余人加入我地方干部队伍。边区人民还竭尽所能,支援前线。据不完全统计,1948年至1949年,边区人民动员支前单担21708副,支前民工总工数11772432个,支前畜力总工数1746326个,运输车辆工数487751个,各界妇女共做军鞋929000多双。“双拥”运动在保卫延安、保卫边区、转战陕北的烽火里,经受了血与火的洗礼,军民关系进一步加强,鱼水之情更浓。
1949年后伴随着人民军队向全国的胜利进军,“双拥”运动也以日益丰富的内容与形式,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在全国各地蓬蓬勃勃地发扬光大起来。

⑸ 、“双拥模范城”是由()题词的。以此为标志,全国党政军民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

1990年12月7日,邓小平同志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双拥模范县”题字。

⑹ 急求两篇以边防为内容的,主题为“站在新起点,争创新业绩”。十分感谢!

立足新起点 再创新业绩 创建高标准的全国双拥模范城

我市双拥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省军区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双工委、省双拥办的具体指导下,经过全市军民的共同努力,连续五次蝉联全省、四次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的殊荣。在成绩和荣誉面前,全市广大军民立足新起点,再创新业绩,以更加高涨的热情创建高标准的全国双拥模范城。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掀起新一轮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热潮。2001年全省双拥工作经验交流会后,我市双拥争创工作制定了新的规划,充实了新的内容,采取了新的举措;2002年、2004年在全省、全国双拥工作会议上再次被命名为全省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委、市政府、淮南军分区以此为契机,倍加努力工作,总结经验,正视差距,及时提出了“命名之后怎么办?双拥模范城怎么建?”新课题,进一步深化争创意识。在今年初召开的全市双拥工作扩大会议上,市委副书记、市双工委常务副主任李亚洪要求各级各单位一定要站在国家长治久安、民族兴旺发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双拥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重视双拥、支持双拥、推动双拥。市长、市双工委主任朱季历强调指出双拥工作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发展、富民强市的目标,牢固树立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观念,促进双拥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还提出凡属全市性的拥军优属工作规划和部署,党政一把手都要亲自审定,重大活动亲自到场讲话,重大问题亲自出面解决。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双拥工作的领导,市委书记任市双工委名誉主任,市长任主任,市委常委9人中有7人是市双工委主任、副主任。为巩固成果,保持荣誉,明确提出了今年的“一二三”工作思路,即确定一个目标:就是确定再次争全省、全国“双拥模范城”的奋斗目标。召开两个会议:一是2月份召开全市双拥工委扩大会议;二是3月份召开全市拥政爱民工作协调会议。会议的召开,进一步理清思想,突出了工作重点,为开展双拥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印发三个文件:一是市委、市政府、淮南军分区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市今后三年双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二是市双工委成员单位根据本行业、本单位的特点,重新修订了《淮南市双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三是市双工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04年双拥工作的通知》。全市双拥工作按照三年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年年抓落实的总体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掀起了新一轮创建双拥模范城的热潮。
二、广泛宣传,深化教育,营造全国双拥模范城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双拥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我市把深化国防、双拥宣传教育作为双拥工作的突破口来抓,坚持“三个结合”,努力营造双拥氛围,全市军民的双拥意识不断增强。一是节日集中宣传和平时宣传相结合。利用“八一”、春节、双拥宣传月、全民国防教育日等节日进行集中宣传。2001年以来,在新闻媒体上开辟了《双拥头条新闻大赛》、《精神文明在淮南》、《建军七十五周年》专栏或专版8次;发表《祝贺我市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社论、市委书记陈世礼撰写《居安思危,警钟长鸣,把国防教育落到实处》署名文章;中央电视台一套、五套、七套播放淮南双拥节目6次,淮南电视台播放160多次。各级各单位开展了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举办了《纪念双拥运动60周年》征文竞赛。《淮南日报》、《淮南双拥》等刊物相继刊发了双拥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双拥宣传做到节日轰轰烈烈、平时连续不断。二是动态宣传与静态宣传相结合。随着双拥工作不断深入,新的形势、新的任务给双拥宣传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我们坚持动态和静态宣传相结合,广泛开展双拥宣传工作。举办了千人参加的《国防知识演讲比赛》、《军民心连心、合力筑长城双拥晚会》、《纪念延安双拥运动60周年暨军民联欢会》等。每次活动市领导、驻淮部队、各级各单位、大中小学生广泛参加。同时,立足实际,烘托气氛,在全市主要干道、机关、大中型企业单位门口设立永久性标牌100多块;建立双拥一条街4个。风景区、公园、车站、码头都设立了军人军车免费的标志,营造了浓厚的双拥氛围。三是核心层宣传和普及层宣传相结合。利用全市性的表彰会、议军会、双工委会、座谈会、退役士兵安置会、过军事日、双拥工作会等30多次,向与会同志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双拥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市委党校把国防教育纳入干部理论培训内容,三年共轮训干部3000多人次。与此同时,在全市青少年学生、民兵、应征新兵、新职工中广泛开展双拥宣传工作,在中小学生中开展“长城在我心中”国防知识教育,学校聘请驻淮部队官兵为校外辅导员,讲军史、革命斗争史和兵器知识,受教育和军训的学生达到20万人次。每年在新兵入伍、民兵训练、新职工上岗培训之际都对其进行国防知识和优抚安置政策方面的宣传教育,受教育在8万人次以上。
三、健全法规,完善制度,促进双拥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加强双拥法规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是创建高标准双拥模范城的重要环节。2000年1月1日我市正式颁布实施了《淮南市拥军优属条例》,开创了我市依法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条例》的贯彻执行,组织了系列宣传贯彻活动,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各县区制作图片展板,设立咨询台,进行街头宣传。2002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内司工委、民政、双拥办、军分区政治部等有关部门深入县区,对《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市双拥工委成员单位结合部门工作,积极完善双拥工作制度。市委组织部把双拥知识和国防教育内容纳入干部“十五”培训规划,把领导干部抓拥军优属工作的实绩,作为考核、使用、奖惩的内容和依据之一;市教育局对现役军人子女入学、转学给予优先安排,报考普通高中可降低10分、革命烈士子女降低20分录取,生活困难的,学校可减免学杂费;市卫生局要求各大医院要一律增设拥军优属窗口,实行“五优先”挂牌服务,并选派医务人员到乡(镇)为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义务巡诊;市人事局积极切实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及随军家属的安置工作。市劳动、工商、粮食等部门也都制定了相关政策。驻淮部队出台了《拥政爱民若干规定》,县(区)、街道、乡(镇)、企事业单位都制定了拥军优属工作制度。市政府还相继制定了《优待金统筹办法》、“双三好”、“六必访”等配套政策。双拥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持续发展。
四、加大投入,讲求实效,把优抚安置工作落到实处。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是双拥工作的重中之重。三年来,各级政府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提高了优抚对象的生活质量,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一是农村优待工作有了新突破。优待标准高,义务兵家属每户优待是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全部,“三属”为三分之二,复员、伤残退役士兵为二分之一,超过省、国家规定的标准。优待面广,军属、“三属”、在乡复员和伤残军人达100%。三年全市共兑现优待10098户次,款1776万元。二是建立自然增长机制。每年提高一次定补定恤标准,2004年“三属”人月均农村210-215元,城市315-320元,比国家规定标准高20-60元,复员军人人月均140-203元,比省规定高30-90元不等。三是实行双重保障和多重保障。在乡“三属”、复员军人、伤残军人100%享受国家抚恤、定补和群众优待。同时根据城乡保障政策,为每人办了一份保障经费,大大提高了抚恤、定补对象的生活质量。四是积极实施优抚对象医疗减免办法。2003年10月1日前全部实行,收到明显效果。五是把安置就业、扶持就业、自谋职业做为改革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新举措。三年共接收退役士兵3400人,其中符合留城镇安置的1733人,安置率达96%,自谋职业100余人,发放自谋职业经费150多万元;发放待分配期间生活费1733人,款151万元。接收军队转业干部105人,全部安置到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工作。
五、争先进位,命名表彰,基层双拥工作充满了生机和活力。开展争创先进,树立典型,军民共建,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双拥工作的发展。市、县(区)坚持每三年命名表彰一次,2002年8月,市委、市政府、淮南军分区隆重召开了淮南市第四批双拥模范单位、先进个人暨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命名表彰大会, 48个先进单位、60名先进个人受到了命名表彰。驻淮部队和各企事业单位都根据行业特点对双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不定期的表彰。2004年7月,市委、市政府、淮南军分区又隆重召开了全市“百名好军属”命名表彰大会,促进了双拥工作的纵向发展。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市双工委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双拥工作“双三好”活动的通知》,即:一是安置转业干部和退伍军人好;二是落实优抚政策好;三是为部队解决困难好。驻淮部队做到:一是部队干部战士遵守群众纪律好;二是参加地方建设和共建工作好;三是发挥自身优势为驻地服务好。通过“双三好”活动的开展,军民共建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全市有56个军民共建对子做到有组织、有公约、有标志、有活动、有成效,涌现出淮化总厂、淮南三中、平圩电厂、矿一院、安徽理工大学、消防支队、守桥部队等一批双拥共建先进典型。同时适应形势,拓宽工作领域,淮南民营企业家李胜致富不忘回报社会,对拥军优属工作情有独钟,在他的香鱼头火锅店里,推出了拥军优属举措,现役、伤残退伍军人就餐打七折优惠;本店招聘员工优先录用退伍军人;淮南舰官兵到宁波分店就餐,按客人礼仪接待。淮南王酒业董事长石辉忠积极主动同市双拥办、军分区政治部联系,在《淮南日报》上举办了《纪念延安双拥运动60周年征文》活动,从200多篇稿件中精选36篇进行刊登,社会影响良好。
六、关系融洽,双向奉献,开创军政军民团结的新局面。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开展军地双向奉献是我市双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坚持走访慰问制度。每年“八一”、春节市主要领导都组团慰问驻淮部队,人均赠送慰问金、慰问品200元。每年市党政军领导组团慰问淮南舰,三年赠送价值30多万元慰问金和慰问品。二是加大为驻淮部队办实事的力度。市国防指挥中心工程建设是我市的重点工程,2003年3月动工,市财政三年投入资金600多万元,有关部门减免费用近百万元。今年3月份市委副书记李亚洪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市公用事业、规划、林业、体育、交通、广电、国税、电信、供电等部门参加,协调解决了100多万元的配套工程款。为了给守桥官兵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解决长期以来困挠官兵出路难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修建一条拥军路,全长1200米,宽6米,施工面积7200平方米,工程总费用70万元,今年5月份顺利竣工并投入使用。面对随军家属安置就业新形势,市委、市政府从大局出发,多方拓宽就业渠道,对全市随军家属未安置的37人进行调查摸排,召开专题会议,提出了安置的方案,随军家属安置就业问题近期将得到逐步解决。三是拥政爱民活动成绩显著。驻淮部队发扬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按照《军人道德规范纲要》要求,严格遵守部队和群众纪律,积极参加地方“三个文明”建设,做到哪里有险情,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驻淮部队官兵。三年来,驻淮部队参加抢险救灾3.8万人次,抢救群众159人次,维护和抢救国家财产2894万元,参加地方公益事业建设7万多人次,开展爱民活动1.4万多人次。2003年3月份还组织了10万民兵成建制参加兴修水利建设,修筑大小围堤100多公里。开发荒山荒地2000亩,植树造林30万棵。三年来,淮南军分区同市政府联合组织大型、有影响活动15次以上,如“百名义务兵好母亲”评选活动,受到省军区领导的好评。国防世纪林、军民联欢会、“长城在我心中演讲比赛”等活动的开展,军政军民关系更加融洽。同时还依法规范了地方领导履行国防义务行为,组织市、县(区)定期召开党委常委议事、议军会议、武委会和党委第一书记述职会、协调驻军参加政府办公会等,使一些重大军事问题和部队的困难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多年来没有发生军地纠纷,更没有军地遗留问题,军政军民关系融洽,呈现出军政军民一家亲的大好局面。

⑺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主要内容有哪些

省级文明城市基本评选标准如下:

1、市民言行文明。

2、环境整洁优美。

3、社会秩序良好。

4、各类服务优质。

5、科教文卫发达。

6、设施基本完备。

在评选文明城市工作中,增加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的考核内容,其主要要求是:

领导班子坚强有力,把创建工作纳入全局,实施目标管理;

创建机构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创建经费得以落实;

文明小区(社区)、文明行业、文明村镇、双拥共建等基础创建工作富有成效,"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普遍开展,有一批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先进典型。

(7)双拥宣传标志扩展阅读:

文明城市活动标语:

一、公民道德规范

爱国守法 明礼诚信 团结友善 勤俭自强 敬业奉献

二、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三、精神

市民精神:心忧天下 敢为人先

家庭美德:尊老爱幼 男女平等 夫妻和睦 勤俭持家 邻里团结

四、要求

1.全面落实“两创”总战略,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2.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3.让城市更具魅力,让生活更加美好

4.讲文明、树新风

5.增强公民意识,遵守公共秩序

6.同创全国文明城市,共建和谐美好家园

7.同创文明,共建和谐

8.致力创业创新,推进富民强区

9.公德从脚下起步,奉献从你我做起

10.文明是城市之魂,美德是立身之本

11.市民素质高一分,城市形象美十分

12.文明用语三春暖,礼貌待人天地宽

13.创建文明城市,人人受益,人人有责

14.树文明新风,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

15.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

16.德育重在坚持,文明贵在行动

17.美德贵在坚持,文明重在行动

18.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城市观

19.文明出行,你我同行

20.创新创业,走在前列

文明城市名单--中国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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