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日
11月9日的日数恰好与火警电话号码119相同,而且这一天前后,正值风干物燥,火灾多发的冬季,全内国各地都在紧锣密容鼓地开展冬季防火工作。为增加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使“119”更加深入人心,公安部在一些省市进行“119”消防活动的基础上,于1992年发起,将每年的11月9日定为全国的“消防宣传日”。
Ⅱ 安全宣传咨询日是那天
6月份第二个星期日。
"安全生产月"主题咨询日定在月份第二个星期日(6月9日),全国地(市)以上城市都要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当地政府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参加咨询活动。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是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2002——2013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选在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举行,全国各地举办安全生产咨询活动。2014年,将每年的6月16日定为安全生产咨询日。

2003年
1、活动时间:定在6月份第二个星期日,即6月8日。
2、活动地点:选择城市中心地带、商业区、繁华大街、广场等公众场所。
3、参加单位: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各企业和新闻单位。
4、活动方式: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就安全生产月主题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开展宣传和咨询;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活动;发放各类宣传品;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参加咨询活动。
5、环境布置:活动现场悬挂“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彩旗、条幅和户外广告造型,张贴各类安全招贴画;在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组织内容丰富的“全国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
6、宣传报道:各地政府主要领导要在宣传咨询日当天发表电视讲话,各新闻媒体要集中采访报道咨询日活动情况。
Ⅲ 全国安全宣传日是哪一天
全国安全来宣传日6月16日。
2019年6月16日是源第18个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全国各地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咨询日活动。

(3)安全宣传日扩展阅读:
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设置主会场,开展了“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当日,公众参观燕山石化公司生产厂区,了解装置设备和产品的生产过程,并与企业员工交流互动。
主会场同时展示了应急指挥控制、应急救援、预警预防、灾后处置、应急后勤保障、灭火机器人等先进的应急科技装备,公众近距离感受安全生产“科技范”
;现场还设置了应急服务咨询区、京津冀三地协同应急演练区、安全主题画展区等,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安全应急知识和技能,提升公众安全素质。
Ⅳ 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是哪一天
12月2日。 2012年,公安部向国务院报送《关于将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请示》(公部请版〔2012〕83号)。2012年11月权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2019年12月2日是第8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人保财险霍尔果斯营业部联合市交警部门在霍尔霍尔果斯果斯口岸国门举办“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守规则除隐患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宣传活动,主办方邀请相关单位及市民100多人参与。
活动现场各种标志指示牌、宣传横幅标志林立,霍尔果斯营业部在现场设置了咨询台,围绕“守规则除隐患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向市民宣传交通知识。通过各种事例讲解,提高市民安全、文明的出行意识。

国家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对促进道路安全畅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将产生深远影响,有利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公众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不断提高全民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为切实增强人民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Ⅳ 交通安全宣传日是什么时候
12月2日。抄
2012年,公安部向国务院报送《关于将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请示》(公部请〔2012〕83号)。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2018年11月15日,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即日起至12月底,共同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5)安全宣传日扩展阅读:
全国交通安全日-历年主题
2012年 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2013年 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2014年 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
2015年 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2016年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
2017年尊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
2018年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
Ⅵ 交通安全宣传日的活动方式有哪些
一、活动主题
今年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根据xx交通实际,确立xx今年交通安全日主题为“抵制五种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五种交通违法行为即: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乘坐非法营运三轮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机动车违法变道。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针对xx普遍存在的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组织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弘扬交通安全法治精神,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进一步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倡导全民抵制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交通违法,抵制“路怒”、不礼让斑马线、三轮车无牌无证闯禁行等危险驾驶行为,努力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三、工作重点
为了使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切实取得效果,围绕抵制“五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六项活动。
1、媒体集中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2、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3、“小黄帽”文明示范团队宣传活动
3、交通文明示范团队矫正交通违法及宣传活动
?4、“xx好司机”评选活动
?5、“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6、交通安全展版巡展活动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1、媒体宣传曝光交通违法行为。积极沟通协调新闻、司法等部门,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抵制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及全市“抵制五种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主题,11月20日起,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互联网、短信平台等新兴媒体平台相结合方式,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宣传专题节目,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曝光“五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在广播电台、电视台高密度植入带有“12.2”标识的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制作事故案例宣传展版、宣传挂图在市区主要街道、路口进行悬挂张贴。形成集中报道的声势,营造浓郁社会舆论氛围。
2、部门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1月25日起,各县(市、区)文明办、各大队分别联合司法、教委等部门开展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利用辖区近年来发生的交通事案例与学生、家庭、企业负责人讨论、互动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升交通参与者法治交通意识、文明交通水平;辖区中队进学校更新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栏,利用学校辅课时间,组织学生开展“上、下学路上我不随意横穿马路”“我看到交通陋习应该怎么做”等主题讨论活动;将辖区三轮车交通事故案例制作成宣传展版、宣传彩页等走进社区、学校向居民与学生宣传三轮车非法营运的危害,号召大家一起抵制乘座非法营运三轮车。
3、加大社会面宣传力度在各路口显示屏密度发布122“全国交通安全传日”主题的提示标语;依托乡村广播(大喇叭)开展集中宣传,组织交通安全宣传队深入农村地区宣讲“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乘坐非法营运三轮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争取覆盖到全部乡、镇和行政村;组织驾驶培训机构对驾校学员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理念集中宣传、强化培训;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向驾驶人发送交通安全日提示短信。
(二)严查交通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结合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xx市区道路着重整治“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乘坐非法营运三轮车、机动车违法变道”交通违法行为,邀请媒体随警采访,曝光典型违法行为,尤其是针对非法营运三轮车在加大整治力度的同时,要曝光及抄告乘座人所在单位、社区,特别是党员、干部、学生等群体乘座三轮被查后在抄告其所单位的同时,要在媒体予以曝光。在从根本上消除三轮车营运市场;各县市区交警大队要重点进行驾乘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推动摩托车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三)文明示范团队开展宣传活动 充分发挥文明示范团队的示范效应,11月25日至12月2日,根据辖区实际,适时组织文明示范团队进行文明出行示范、非机动车与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矫正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与《xx晚报》合作,成立xx晚报小记者文明示范团队,邀请小记者团队体验儿童交通安全模拟设施,赠送小记者文明出行小黄、发放小小文明出行监督员证,教育小记者自己文明出行的同时,提醒并监督身边的人摒弃交通陋习,拒绝乘座非法营运车辆,尤其要拒绝乘座非法营运三轮车;组织文明交通示范团队上路开展矫正非机动车与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活动;组织出租车文明示范团队开展“文明出行我带头”承诺活动,出租车带头按规定路线行驶,不随意穿插行驶,不违法变道。在出租车不防碍驾人视线处粘贴“文明出行我带头”“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安全文明出行”宣传帖;在市区重点小学校开展倡导学生上、放学佩戴小黄帽活动,逐步在全市各小学校推广。
各县(市、区)文明办、交警大队根据本地实际开展示范团队宣传活动。
(四)开展“xx好司机”“寻找最美交通参与者”评选活动 ?11月20日起与xx交通广播合作,在市区掀起评选“xx好司机”活动.在客运、出租公司等行业开展“文明出行我先来”、“文明行车我承诺”等活动,在市区评选、寻找“xx好司机”、“最美交通参与者”活动,影响并带动更多的机动车车主参与到活动中,11月2日,举行“xx好司机”颁奖活动;11月28日起,每天一场“寻找最美交通参与者”活动,xx交通广播、xx晚报等媒体现场采访报道,扩大影响力。
(五)儿童交通安全体验进校园活动 携带儿童模拟体验设备,与各直属大队联合在市区小学开展模拟交通安全体验活动,让孩子们从出行体验中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文明出行意识,带动家长自觉遵章守法,进一步引深“小手拉大手”活动。
(六)组织重点驾驶参观交通安全教育基地
组织记满分驾驶人、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人、驾校新学员等到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通过观看3D事故案例警示片、驾驶体验等活动增强交通法制意识、文明出行意识,增强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的自觉性。
(七)展版巡展宣传。制作二十余块交通事故版面,在市区各人群集聚地进行为期一周的巡回展出宣传活动。
(八)“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宣传活动 。11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要把宣传活动推向高潮。支队各直属大队在辖区重点区域摆放不少于两个宣传点开展宣传活动,并在辖区路口对非机动与行人发放三轮车非法营运宣传彩页;车管、秩序、事故等业务窗口摆放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彩页,业务民警向办事群众宣传“交通安全日”主题;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在市区各路口采交通参与者对市区静态交通、三轮车非法营运、非机动车与行人闯红灯等交通管理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在尧庙广场举办宣传活动,邀请文明办、司法、教委等单位为“xx好司机”颁发证书。
Ⅶ 国家安全教育日是哪一天
国家安全教育日是每年4月15日。
20多年前,我国曾制定过一部国家安全法,但没有明确国家安全的含义。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在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提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在这次会议上,习近平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并首次系统提出“11种安全”。
“11种安全”,即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对国家安全进行了首次界定。

Ⅷ 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日是每年的几月几日
11月9日。
11月9日的月日来数恰好与火警电源话号码119相同,而且这一天前后,正值风干物燥、火灾多发之际,全国各地都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冬季防火工作。为增加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使“119”更加深入人心,公安部在一些省市进行“119”消防活动的基础上,于1992年发起,将每年的11月9日定为全国的“消防宣传日”。

(8)安全宣传日扩展阅读
拨打火警电话“119”注意事项
拨打火警电话“119”时,一定要沉着冷静,关键是要把情况用尽量简练的语言表达清楚。
1、要记清火警电话—“119”。
2、电话接通以后,要准确报出失火的地址(路名、弄堂名、门牌号)、什么东西着火、火势大小、有没有人被困、有没有发生爆炸或毒气泄漏以及着火的范围等。在说不清楚具体地址时,要说出地理位置、周围明显建筑物或道路标志。
3、将自己的姓名、电话或手机号码告诉对方,以便联系。注意听清接警中心提出的问题,以便正确回答。
4、打完电话后,立即派人到交叉路口等候消防车,引导消防车迅速赶到火灾现场。
5、如果火情发生了新的变化,要立即告知公安消防队,以便他们及时调整力量部署。
温馨提示:拨打“119”火警电话与公安消防队出警灭火都是免费的。
Ⅸ 安全宣传的内容
1、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特别要使地方各级政府和企业负责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安全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条件具备的地区、行业、部门、单位,要积极举办以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研讨会、论坛、演讲会,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深入研究探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的思路、途径、方法和措施。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举办第四届安全发展高层论坛。继续与全国总工会联合开展“安康杯”竞赛,与共青团中央开展“青年安全示范岗”活动,与有关地方、部门联合举办系列宣传活动,推进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五五”普法,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日等时段和节点,做好以《安全生产法》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
坚持法律宣传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结合,在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中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法,严格监督,达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
煤矿等高危行业企业要结合典型事故案例,采用有效形式,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普及,提高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提升从业人员依法维护生命健康权益的能力。
3、2009年6月份组织开展第八个“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全生产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的有利契机,适时组织各种形式的咨询服务活动和安全生产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创新内容、创新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使广大职工群众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章守纪,形成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集中采访报道活动要注意发挥主要新闻媒体和重要新闻网站的作用,通过记者采访和新闻报道,形成全社会坚持安全发展、关注安全生产的热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继续与中宣部、公安部、广电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联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以江西、福建、浙江为主的安全生产万里行集中采访报道活动。
4、认真做好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宣传。通过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充分展示新中国成立60年来安全生产取得的成就。通过举办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成就展览、摄影展、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突出自1999年宣传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改革创新以来安全生产形势发生的深刻变化。做好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建立10周年、矿山救护队建立60周年的宣传工作。
5、推出安全监管监察一线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大力倡导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积极推动在执法中服务和在服务中执法。
总结、推广浙江省安全监管局“百名安监局长进千家企业、千名安监员破解万家企业难题”的安全服务做法,将安全监管监察寓于安全服务之中。内树典型,大力开展创优争先活动,为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树立标杆,推动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
大力宣传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者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全社会树立良好形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组织表彰一批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