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为什么现在当兵退伍以后军服还要收回
当兵退伍后军服回收的原因:
1、维护军服专用性、严肃性的需要。
军服是军人重要的外在标志,是军队形象的重要体现,也是国威、军威的重要象征。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原因,社会上滥穿军服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甚至利用军服假冒军人进行各种违法乱纪活动,严重损害了军队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声誉。
2、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
收回的旧军服,一部分可以直接用于补助丢失损坏,弥补供应标准不足,以及用于日常修理需要;一部分经过修理或翻新后,可以调剂给上级指定单位如施工部队等使用;一部分经过改制、染色等处理后,可以作为救灾物资;其他的还可以作为原材料加以利用。

(1)军服回收策划书扩展阅读
军服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军服管理,维护军服的专用性和严肃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军服,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装备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服饰。
第三条军服的制式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军服由军队军需主管部门负责监制。
第四条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企业(以下称军服承制企业)应当具备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必需的条件和能力,具有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资信,并符合军队军需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企业,经军队军需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查验,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列入军服承制企业备选名录。
军队军需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根据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任务,从军服承制企业备选名录中择优确定军服承制企业,与其签订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合同。
『贰』 军服为什么被回收
一是维护军服专用性、严肃性的需要。军服是军人重要的外在标志,是军队形象的重要体现,也是国威、军威的重要象征。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原因,社会上滥穿军服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甚至利用军服假冒军人进行各种违法乱纪活动,严重损害了军队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声誉。加强军服管理,是中央和军委首长十分关注的一项严肃性工作。目前,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正在制订一部关于军服管理的行政法规,依法对社会上非法生产、销售和滥穿军服的现象进行整治。根据有关规定,复员、转业人员离队后不允许再穿着军服,为切实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总部作出了收回退役士兵军服的决定。
二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收回的旧军服,一部分可以直接用于补助丢失损坏,弥补供应标准不足,以及用于日常修理需要;一部分经过修理或翻新后,可以调剂给上级指定单位如施工部队等使用;一部分经过改制、染色等处理后,可以作为救灾物资;其他的还可以作为原材料加以利用。
『叁』 大学生军训完的军训服回收了该怎样处理
干嘛要收回来啊 我们都是直接给学生的啊 还可以做个纪念啊 收回学校 就不知道有什么用了 留给下界的学生再用???
『肆』 为什么07式军装要回收
为什么07式军装要回收
一是维护07式军服专用性、严肃性的需要。军服是军人重要的外在标志,是军队形象的重要体现,也是国威、军威的重要象征。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原因,社会上滥穿军服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甚至利用军服假冒军人进行各种违法乱纪活动,严重损害了军队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声誉。加强军服管理尤其是07式军服的管理,是中央和军委首长十分关注的一项严肃性工作。目前,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正在制订一部关于军服管理的行政法规,依法对社会上非法生产、销售和滥穿军服的现象进行整治。根据有关规定,复员、转业人员离队后不允许再穿着军服,为切实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总部作出了收回退役士兵07式军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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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收回的旧军服,一部分可以直接用于补助丢失损坏,弥补供应标准不足,以及用于日常修理需要;一部分经过修理或翻新后,可以调剂给上级指定单位如施工部队等使用;一部分经过改制、染色等处理后,可以作为救灾物资;其他的还可以作为原材料加以利用。
根据部队反映的情况,各单位在收缴07式军服的过程中,应当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只能按规定的品种收缴07式外观制式服装,非外观制式的品种如内穿衣物、皮鞋等不列入回收范围。二是对于个别因丢失等无法抗拒的原因不能如数上交实物的,基层单位要查实情况,按规定的交款标准扣款,不能随意加码。三是要原原本本地传达好总部文件精神,并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和解释工作。
有的同志提出,能否在收缴07式军服的同时,发一部分便服费。总部通知明确,今年退役士兵只收缴标志服饰和07式夏常服、春秋常服,不涉及87式夏常服和冬常服,因此不存在影响退伍士兵返乡途中的穿着问题。
珍惜军服、不舍军服体现了广大士兵对军队的感情,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是合格军人的必备素质,自觉维护军队和军人形象是热爱人民军队、热爱祖国的实际行动。有关部门将认真倾听广大官兵的心声,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完善相关政策规定,使之更加科学、合理。
『伍』 07式军服回收哪几件
退役士兵只收缴标志服饰和07式夏常服、春秋常服,非外观制式的品种如内穿衣物、皮鞋等不列入回收范围。
『陆』 青年志愿者协会策划书选什么主题
请新的学期,新的风貌,新的激情,新的挑战,新的希望!又是一个新的学年,又是一个丰收的季节,当我们还沉浸在去年收获的喜悦之中的时候,新学年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工作又将全面展开。这一年,青协将会在经过一年的磨练中,总结上一学年的经验,吸取上一年的教训,相信青年志愿者协会也更加成熟和完善起来,其工作也会更加出色!
漫长的假期过去了,我们又回到阔别两个月之久的校园,迎来了新的一学期。沉睡了近两个多月的“青协”,在我们的召唤下,慢慢苏醒了。我们青协的每一个成员又将以全新的面貌,积极的工作态度投入到工作中。我们仍然发挥我们的优势,各个部门分工合作,力使每次活动做得完美。新学期就有新计划,本学期我们协会将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09年九月份:
(一) 接新生
一年一度的新生报到入学,我们协会将组织成员于新生入学期间,在校内迎接新生。带领我们的新同学熟悉我们校园环境。向他们简单介绍我院课余文化的丰富性,让他们在这陌生的城市里,对自己将要生活三年的大集体、小社会有一个新的认识,初步的了解。
(二) 关于召开“新生”入青协的筹备工作
青协迎来了2009年青年志愿者协会纳新活动,此次活动不仅会 很好地宣传了青协的各项工作及任务,而且会为青年志愿者协会纳入了很多新成员,大大增强了大学生公益责任感与奉献信心。在纳新宣传活动中,我们做了充分的宣传及准备工作:
(1)秘书处负责青协宣传资料,宣传单,新成员登记表的制作;
(2)宣传部则负责纳新海报的制作以及张贴等工作,并负责与校广播台的联系工作。
(3)外联部负责纳新宣传中所用宣传板、桌子、横幅等用品的租借。
(4)活动部负责纳新活动期间宣传点的布置及值班人员的安排工作。
在各部门的紧密配合下,宣传活动顺利完成。n号晚,召开招新大会。会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申请教室,制作PPT,选拔主持人,大会当天会场的布置。在招新大会上,主持人对协会的性质、宗旨等做了具体说明。会长及各部部长,青协老成员代表发言,向各位同学介绍了青协的基本工作,同学在提问过程中对青协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在召开招新大会后进行第一轮招新面试再而第二轮面试,我们协会将从新生队伍中选拔出能人之士或有很强责任心的同学加入我们协会,让青协能够更好的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给青协注入新鲜的血!凭借 “团结就是力量”,招新活动将会为我们的新一年青协之旅开了个好头!
09年十月份:
为使新实习干事更快的融入这个大家庭,了解这个大集体,也慰劳干事在过去的时间里一直不辞辛苦的为协会奋斗和努力,给他们一个养精蓄锐,整装待发的新起点。我们选择既富素质拓展又不失娱乐性的方式让大家在放松和谐的氛围内体验到寓教于乐的快乐,以便日后更具默契的相处及工作。
(一) 召开青协全体大会,再次对实习干事说明协会的性质、宗旨等。
(二) 培训新实习干事,让他们更快的接触协会和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同时在实习期间对他们进行考察。
(三) 军服回收活动
09年十一月份:
(一) 实习干事转为正式干事
(二) 捐血维持工作
(三) 举行征文比赛
09年十二月份:
(一)青协表彰大会
(二)各部门成员写好总结
学期的期末我们将对这一个学期开展的活动进行总结,扬长避短,发扬优点,改进不足。为以后活动的开展及自身的发展打下更坚实的基础。同时将对本学期干事与会员的参与情况进行统计与归档。至此,本学期的协会工作也将告一段落,要求大家安心备考,进入紧张的复习阶段,争取取得好成绩。作为青协的一名干事或会员,除了具备良好的工作能力还应该有扎实的学习功底!
10年一月份:
(一)准备筹划寒假三下乡活动
10年二月份:
举行寒假三下活动
10年三月份:
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推动我院学雷锋和青年志愿者活动深入持久开展,提高我院大学生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开展“学雷锋”系列活动。
(一)3月5日:以展板形式宣传雷锋精神,各团支部开展以“学雷锋”为主题的团日活动。
(二)3月8日:组织学生去老师办公室打扫;向女老师献上贺卡并致以节日的问候。
(三)3月12日:宣传环保,加大学生的绿化意识;
(四)3月15日:扩大宣传保护自身权益,使人们更加了解3.15。聚焦08年三聚氰胺事件,立足消费者权益保护,跟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取得联系,开展打假教育活动。
(五)3月22日:宣传节约用水,制作节约用水牌,分发到各宿舍。
(六)服务龙洞一条街
(七)雷锋月活动总结会
(八)筹划银河园志愿活动
(九)建立松柏总队及其理事机构
10年四月份:
(一)4月2、3、4、10、11、17、18号在银河园进行义务服务
(二)举行“换换爱“活动
(二)四月中旬筹备换届工作
10年五月份:
(一) 举行相“青”相爱联欢会
经历一个学年的参与和磨练,相信无论是干事还是会员都会从我们的活动中得到独一无二的经验与感受。青协作为一个协会也作为一个集体,加之本身就属于公益性的社团,所以所有的会员想必都有一颗热情而年轻的心。作为一学年末的一份礼物,我们希望通过这个联欢会让所有会员都更加团结互爱,真正把这个集体当作家庭一样去爱护及关怀。并在这个集体里不断汲取快乐和经验,使自己能更健康向上的成长。
(二) 在招聘会上协助院纪检部维持纪律,让面试的人有个更好的环境。
10年六月份:
(一) 各部门写好总结
(二) 筹划暑假“三下乡“活动
我们将继续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在坚持搞好以往活动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和完善自己,同时接受院青协的领导,努力进取,开拓创新,确实做到服务于人,方便于人我们相信,青协的全体成员和所有支持公益活动的广大同学们一定会尽自己的全部力量,对每一项活动都认真、负责,用自己的爱心和热情为青协这个大家庭筑一堵深厚的,坚不可摧的墙,让旅游系青协的明天更辉煌!
好像没完,你到“172校园活动网”上找吧,有很多策划书。
『柒』 旧衣服回收
大人旧衣服现在行情不太好,小孩的衣服要看你是什么销路了~~
『捌』 军人转业或者退伍以后军装要收回去吗
军人转业或者退伍以后军装要收回去。
根据总参军务部、总后军需物资油料部通知,07式外观制式军服在军人转业或者退伍以后要回收。
收回的品种主要有:07式军服的帽徽、领花、肩章、领章、臂章、胸标、领带(卡)、外腰带,夏帽,夏常服,春秋常服,作训服(帽),作训大衣。
根据通知精神,07式衬衣等内穿服装和鞋类不收旧;87式军服除标志服饰外,其他品种可以带走;退伍士兵交旧后,可以领取服装费,用于购置便服。具体标准为: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0年的复员士官,每人发服装费300元;转业和服役满10年以上复员的士官,每人发服装费500元。

(8)军服回收策划书扩展阅读: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参与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相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审批退役士兵安置待遇的;
(二)在审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出具虚假鉴定、证明的;
(三)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第五十条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的,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企业按照涉及退役士兵人数乘以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倍的金额处以罚款,并对接收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玖』 军队如何处理退伍军装
军队被装收旧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被装管理,防止军服外流,促进资源节约,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军服管理条例》和《军队被装工作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军队被装收旧工作的基本依据。
本规定所称被装收旧,是指军需部门按照被装供应渠道和有关规定收缴个人和单位应当上交的个人和公用被装。
第三条 被装收旧,分为换发收旧和退役收旧。按照供应标准换发被装时收回已到使用年限的被装,为换发收旧;军人退出现役时收回按照规定应当上交的被装,为退役收旧。
第四条 总后勤部军需物资油料部主管全军被装收旧工作,各级后勤(联勤)机关军需部门主管本级被装收旧工作。
第五条 被装收旧种类和品种,按照《军队被装收旧种类和品种》执行。
军人自愿上交的被装,由本人所在单位军需部门予以接收。
第六条被装收旧应当收缴实物,标志服饰必须上交。换发收旧,义务兵服役期间不收旧,军官和士官服役期间短袖夏常服一般最多保持3套,士官服役期间春秋常服和冬常服一般最多保持2套;退役收旧,鞋靴和卧具不收旧,军人退休时个人使用的外观制式被装不收旧,军官和文职干部转业、复员时可以保留礼服、冬常服(或者春秋常服)、常服大衣和夏常服(不含标志服饰)各1套,士官和义务兵转业、复员、退伍时可以保留1套冬常服或者春秋常服(不含标志服饰)。
士官和义务兵转业、复员、退伍时,每人按标准发给服装补助费。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被装收旧:
(一)军需部门应当依据被装供应标准和所供单位人员服装档案,以及军务、干部部门提供的退役人员名单,向所供单位印发被装收旧名册,明确被装收旧的品种、数量和时限;
(二)个人按照收旧名册明确的品种、数量,将旧品被装洗净晾干、折叠整齐,在领取新品被装或者退出现役时上交旧品被装;
(三)收缴单位检查验收个人上交的旧品被装,进行分类整理、造册登记后上交;
(四)军需部门检查验收所供单位上交的旧品被装,办理旧品被装交接手续。
未按照规定上缴旧品被装实物的,所在单位应当查明原因,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标志服饰按照新品结算价格的5倍收取旧品被装折款;其他被装按照新品结算价格收取旧品被装折款。
旧品被装折款,由军需部门向财务部门开具收款通知单,财务部门收缴。
第八条团(旅)级单位收回的旧品被装,经负有编报被装预算、结算职责的师级以上单位军需部门批准,可以留用保有不超过年均收旧量的10%,用于补充被装丢失损坏。
第九条经总部被装直供单位军需部门批准,各单位收回的无修理利用价值的卧具、鞋靴等旧品被装,在上级军需部门监督下,可以就地处理;驻地偏远、交通不便的单位收回的旧品被装,可以就地拆解或者销毁。
无修理利用价值的外观制式服装(不含鞋靴)和不便就地处理的其他旧品被装,团(旅)单位应当进行分类打包,由总部被装直供单位组织收拢后,交总后勤部军需物资油料部指定工厂回收利用。军区保障范围内的军兵种部队送交工厂回收利用的旧品被装,联勤仓库应当予以接收、转运。
旧品被装就地处理,应当由军需部门会同财务部门组织残值评估,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
第十条各单位收回的有修理利用价值的公用被装,总部被装直供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所供单位按照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等要求,送交指定单位洗消修理后发部队利用。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按照《军服管理条例》和《军队被装工作规定》,做好旧品被装的管理工作。收回的外观制式服装未经染色、拆解、破碎等处理,不得流入社会。
第十二条各单位收取的个人旧品被装折款,上缴总后勤部财务部20%,上缴总部被装直供单位80%。各单位旧品被装处理收入,上缴总后勤部财务部20%,本级留用80%。
上缴总部被装直供单位和本级留用的收入,用于补助被装事业经费。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按照《军队被装核算规定》,建立旧品被装收缴账簿,及时登记旧品被装收缴情况,做到账物相符、手续完备。
旧品被装接收后,接收单位应当填写发物单回执并加盖公章,作为发物单位移交旧品被装的凭据。
旧品被装结算应当随单位年度被装结算报表逐级汇总上报至总后勤部军需物资油料部。
第十四条各级军需部门应当加强对所供单位旧品被装收缴、留用和上交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旧品被装收缴落实、留用合理、上交及时、处理适当、账物相符。
第十五条对在被装收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被装收旧情况应当纳入先进基层单位和优秀士兵检查评比的内容。
第十六条对在被装收旧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或者私自变卖、租借、捐赠旧品被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
第十七条 依照军队规定可以穿着军服的非现役人员,其被装收旧管理工作,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被装收旧管理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0年10月9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