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电影广告的使用指南
电影也是一种媒体,它从生产制作到发行放映的全过程同时也是品牌宣传推广的载体,所以电影广告市场也应运而生。从开机、关机的发布会到首映式,活动赞助的大门永远向企业敞开。同时,影片形象广告、商务合作机会也越来越多。而当影片进入电影院后,映前、贴片和植入广告等各种宣传推广窗口也都留存着企业品牌的印记。
而企业在形形色色的新媒体面前,每天面临的都是再尝试一下新的品牌推广方式。目睹国内电影票房在过去5年间保持30%的持续增长,再看看贴片广告和植入广告引发的话题讨论和传播效果,你很难相信这是目前规模尚不到5亿元的电影广告市场做到的。
作为与电影产业相生相伴的广告市场,目前市场体量仅是年度票房成绩的5%~8%,但随着中国电影票房的一度飘红,电影广告市场未来大有风生水起之势。面对电影广告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影响力尚待挖掘,企业当摸清其中门道,未来方能将电影媒体运用得得心应手。这篇《电影广告使用指南》就是启蒙,但愿能抛砖引玉,为品牌商了解文化产业提供一些线索与路径。也愿更多形态的电影广告能够幻化而出,以满足企业与电影片方不断出现的新需求。
贴片:5分钟的争夺
今年7月份,深圳福田的一对夫妇因无法忍受电影《唐山大地震》播放了20分钟的贴片广告,将深圳百老汇影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这已不是第一次观众因为广告时间过长而状告影院。由于贴片广告时段涉及电影版权方、发行方、影院等各方的经济利益博弈,所以导致为了切割市场份额而出现的广告细分增多。而争夺的对象仅是正片开始放映前的5-10几分钟不等。
在票面上标注的放映时间之前,观众陆续入场的这段时间里播放的广告被称为映前广告。这段广告时间归院线或影院所有,广告投放按时间周期和放映厅数量计算。但由于影院每个放映厅的排映时间不同,导致广告播放时间紧张。极端情况是有些影厅甚至在影片刚刚结束,员工清扫场地时就开始播放映前广告,而不问是否有观看人群。
当大部分观众入场完毕,灯光熄灭,正片拷贝开始播放,居首的多是电影预告片,这是发行方为推广宣传自己代理的其他影片而添加的,其数量根据放映影片是否强势而有所变化。在深圳福田影迷状告影院的官司中,原告描述电影预告片竟然有十几条之多,共占去十几分钟,足见强势影片所附带的宣传潜力有多么巨大。
而在预告片之后,电影放映许可证出现之前播放的广告,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贴片广告。这段按国家广电总局规定,限定5分钟的广告时间,拥有最高的到达率。而这5分钟的广告招商权,归电影版权方所有。“因为国内电影票房的分配比例为影院获得票房收入的6-7成,制片方只有3-4成,所以贴片广告招商是对版权方收入的有益补充。”北京中影蒙太奇广告公司销售总经理张根铭如此解释。
但面对每年上映的近百部影片,企业这30秒的广告片究竟应该“贴”在哪部片子上呢?为达到最大的传播范围,企业理应选择重点档期里的重点影片,但价格有时会让人难以接受:最善于做营销推广的张伟平在2002年就将电影《英雄》的贴片广告标价叫到了30秒200万元,这在当时让很多企业望而却步。另外,广告播放顺序的不同,对应的报价也有所浮动——作为离正片播放最近的“倒一”广告价格会比最先播放的“正一”高出20%~30%。而作为紧俏商品,贴片广告采取“先到先得”的原则,有时候企业决策晚了一步,就无法再挤进某些电影的贴片时段。
尽管对于广告位的争夺激烈,但电影媒体仍属较为昂贵的投放平台。目前广告主至少要一次性购买4万场放映,标的额在200万元左右已经成为起步价,这个不算低的门槛直接将一些品牌挡在了门外。而有能力投放的多是国内的一线品牌和国际客户,有些品牌甚至还有预算为电影拍摄特别版的贴片广告。《变形金刚2》在国内上映时,肯德基和美的就专门拍摄了“变形”广告以配合影片。
作为贴片广告主要投放者的快速消费品牌还经常考虑影片内容是否与品牌气质相符。一类做法是跟投有自己品牌代言人出演的影片,片前露脸预热,片中还有大段戏码,印象肯定深刻;还有一类做法是找能够与品牌精神相呼应的影片。目前都市时尚爱情影片大受青睐,也是因为品牌商更容易找到共鸣。
虽然电影院有着比电视台更为强制的观看时间,但该将30秒的广告片放在何处,映前与贴片广告恰恰为企业提供了两种选择,前者是广撒网,后者是针对个别影片投资。如何以组合投放应对淡旺季的上座率变化,从而获得更好的收效,企业应该三思。然而面对优质的电影观众群体,砸钱买时间硬广式的投放,已经不能满足部分企业与电影紧密合作的需求。毕竟品牌商与电影的合作越近一步,也就离打动潜在消费者更近一步。
植入:相吸有时,相斥亦有时
面对中国电影市场在新世纪最初10年的爆发,各行各业都在对其刮目相看,并寻找合作机会。同时,制片方也在寻求更多成本回收的方式。而品牌商对于电影产业的热情和大方正是制片方所渴求的。
为此,新的广告模式开始出现,之前做过的大胆尝试也开始为更多人所接受。诸如片方与品牌商进行的影片形象合作,在超越了剧情限制的同时,又让企业与电影内容有了深层联系。
所以才会有爱国者与《集结号》,俏江南与《夜宴》,多普达与《英雄》这些曾经覆盖了平面媒体、路牌、网络、电视等平台的电影主题广告。以影片主题精神与产品相结合寻找契合点,企业开始利用影片画面作为搭载品牌形象的载体,这其实只是品牌商与制片方“亲密接触”的第一步。
而品牌商与影片更进一步的结合则要属植入广告,企业开始利用影片内容作为搭载品牌形象的载体。从电视剧《编辑部的故事》中的百龙矿泉水壶开始,植入广告就与影视作品结缘。而早期的植入广告个个堪称经典,让人们记忆犹新。
但由于过分亲密的关系、难以量化的广告效果,以及水涨船高的广告费用,使得品牌商与片方之间的博弈,一路从谈判桌延续到拍摄现场,甚至反目成仇。电影《大腕》在剧情中就将植入广告的疯狂与荒唐演绎到极致,并为企业分门别类地展现了植入广告的各种使用。
最入门级的植入广告当属画面植入,产品名称或是实物直接被镜头捕捉,不具体提及产品名称,但有意又无意的镜头停留与特写,足以让观众领会其中的广告意味,诸如银行信用卡、电脑、手机和各类室内陈设物品多使用此类植入。但“露一小脸”的广告效果是否能够达到品牌预期,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更进一步的是对白植入。演员的台词中包含产品名称,像冯小刚早期作品《一声叹息》中的“我家特好找,就在欧陆经典”,就是典型的对白植入。但能够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往往都是经过精心策划的对白。比如“十三,路易的,想吐我也不吐”就使产品恰如其分地融入了人物性格和剧情中,但如此具有创意的台词往往都是灵光乍现。
而难度更大的情节植入,不光要为产品专门设计展现性能的桥段,还要成为影片的有机组成部分。2002年的香港电影《无间道》,剧中梁朝伟为刘德华推荐一套音响,试听的是老歌《被遗忘的时光》。梁朝伟称赞其音质为“高音甜、中音准、低音沉,总之一句话,就是通透”,堪称该片中最让人难忘的一个段落。但其实,这也是植入广告。时长3分钟的桥段为该音响品牌打足了广告,但观众却都沉浸在蔡琴的歌声和演员的对白中,堪称植入广告中的经典。
人人都知道如果植入广告成功,能够带来多么强的传播效果,但如果企业没有良好的心态与合作精神,那么努力尝试的效果就是适得其反。这也是为什么目前仅占中国电影广告市场主营收入10%~15%的植入广告,却招来了与其所占比例完全不相符的大规模讨论与质疑。
目前植入广告并没有行业内统一的价格水平,广告报价也只是根据具体影片的演员阵容、上映档期、拷贝数量等因素综合考量。价格缺乏参照,企业花了真金白银进行广告植入,却缺乏可以量化的评测标准。
在映前和贴片广告中,企业拥有30秒的时间去自主表达;但在影片中,属于企业传递信息的几秒钟则是导演说了算。所以在片场会出现“镜头到底在产品上停留了几秒?”、“演员台词中出现了几次品牌名称?”这些听起来有些可笑但对企业至关重要的问题。因为对于企业来说,这些是安全感的来源,是上百万元广告费换来的看得见的回报。
同时,片方为了挽留广告客户而频频妥协。导演夹在制片方与企业之间,更是两面受气,自觉委屈。本是惺惺相惜的品牌商与电影片方,却由于缺乏共同的判断标准而不敢相互信任。外加影片搭载植入的品牌越来越多,如何在众多的植入品牌中被观众留意,越来越多的业界人士呼吁将植入广告的招商提前,甚至在剧本创作时就能考虑到品牌植入因素,以设计更符合情节的对白与桥段。
面对导演视植入广告为累赘,品牌商该如何让制片方“领”这份情;而同时片方在接受了品牌商的委以重任后,又该如何不负众望,则是双方都需自省的问题。
定制:影视传播未来新趋势
“有一些企业找到我们,想要做定制电影。”张根铭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如此透露。作为中影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蒙太奇是中影集团出品影片商务合作的唯一出口。面对企业如此大胆的提议,张根铭认为这其实是电影媒体广告市场转好的信号。
在全球范围内,品牌商定制电影由来已久,美国经典动画片《大力水手》其实就是菠菜厂商定制的广告片,只不过太过成功导致人们忽略了其广告属性。想想每集都会出现的大力水手吃菠菜的桥段,就是一遍又一遍播放的植入广告。
当被问到企业定制电影在国内市场是否可行时,张根铭表示很有信心,并称已经有项目正在运作阶段。而有了视频网站这个练兵场,品牌商与电影的合作与实验将有可能更为大胆与创新。
最近几部风靡一时的网络电影,从香港导演彭浩翔监制的“4夜奇谭”系列电影,到中影集团牵头打造的“11度青春”系列电影,模式都是凭借优秀的主创团队寻找企业赞助,然后通过视频网站发布传播。而这次,网友观众们对片中大量的植入广告却并没有过多怪罪。彭浩翔也在微博中称“本身就是产品商出资拍摄的故事,也只放在网上播,是并无任何途径收回成本的宣传片,出现产品理所当然,要不这该由谁埋单?”
三星作为“4夜奇谭”系列电影的赞助商,也开始配合导演玩起了恶搞,接受自嘲。在该系列第二部《假戏真做》中,特意设计了一场品牌赞助商在片场与导演争执植入产品的戏中戏。当女演员再次转动古老的电话听筒时,上面出现了与戏中时代极不相符的三星Logo,喜剧效果极其丰富。
而一向敢于创新尝鲜的新浪在小试牛刀(博客)之后,不甘只为他人做嫁衣裳,据传新浪将力邀导演界大佬拍摄一部微博主题的长电影。背靠着强大的网络平台和足够敏锐的媒体意识,外加微博笼络的一干智囊人士,新浪如果真的开拍主题电影,那么必将把中国电影广告市场推向新境界。
同时,由优酷网、中影集团与雪佛兰科鲁兹三方联手打造的“11度青春”系列电影也大获好评。但其主要目的在于挖掘网络院线的平台价值,培养新人新作。虽然目前网络平台作为电影的内容销售渠道为时尚早,但看看《老男孩》引发了多少人的共鸣,点击量如何一升再升,就知道网络平台虽然盈利尚早,但跑马练兵、树立导演影响力却是再好不过的放大器。
随着更多行业领域的品牌开始关注电影产业,更为创新的合作模式也将会涌现。而品牌商与电影,这二者出于对商业利益的考量,也是相吸有时,相斥亦有时。有些品牌商索性选择安全距离,只做力所能及的硬广投放;有些企业跃跃欲试的想要更亲更密,却免不了互相伤害甚至撕破脸。而唯有那会打广告组合拳、会使连环套的柔软身段和相互信任的钢铁意志,才能让两方真正玩到一起。
其实从贴片广告到定制电影,方式上越来越复杂,投入也越来越大,但是从效果来看并不是绝对的正比增长。实际上,伴随着中国电影行业的高速发展,电影广告虽然有着非常诱人的传播效果,但这也是最考验企业对文化创意产业理解力的传播方式,是个技术含量很高的活儿。
中国企业需要从了解到尝试,从理解到长期投入。未来,能够将电影广告演绎到极致的必将是那些拥有一流创意、一流品牌和一流理念的企业,因为他们更容易理解和接受游戏规则,也更明白自己应该以什么样的形象与电影站在一起。
要做到这一点,有时候不仅仅是钱的事儿。

B. 为什么外国电影从来不来中国做宣传
暮光之城1在内地上映拖了一年,2都拍出来了,你觉得剧组会来宣传么...
哈利波特上映到是基本与全球同步,这就更不可能了...人家毕竟要在主要的欧美市场做宣传,哈利这种片子在中国票房虽然上亿,可那时RMB,一翻译成美元欧元,可能连一亿都不到,自然不会来宣传.
毕竟日本的娱乐业要比中国发达的多,哥伦比亚这种电影公司不是说收购就收购的.
而且我们广电总局和我们伟大的版署一样,也得和蟹这河蟹那,把人导演的作品剪的乱七八糟,那个导演愿意看自己的作品这么被糟贱呢?更别提每年的暑期档都是传说中的国产电影保护月了
不过并不是所有电影都这样,象阿凡达上映之前卡梅隆就去北京做宣传了
所以情况存在但没你说的那么严重.=中国电影业真正腾飞起来的时候你心仪的剧组就会来中国做宣传了(可能在很多很多年以后)
C. 为什么很多电影片头都有广电总局的广告
当然是要通过广电审查了,因为这是中国,呵呵,稍微有点儿所谓的不健康或者所谓的暴力或者反映了真实的社会现象就会删掉或通不过,这就是为什么好多中国电影看完后觉得不流畅少点儿什么,就是为什么国内的地下导演拍的片子在国外屡屡获奖。个人认为这种行为太XX了!好好的一个片子让广电的那帮什么都不懂的XX弄的不伦不类,所以国产的我一般只看喜欢的导演拍的,那些被删剪了的电影还是不看的好,已经被糟蹋的没什么了,我就不明白了,丫给删了的那些镜头到底怎么了,难道看了之后老百姓会去违法犯罪?看了之后会对社会不满?大街上都是卖盘的,网上你想下多少X片都行,也可以尽情的看国内永远不会引进的电影,获得信息的渠道有无数种。难道谁还在乎你广电删减的那些东西?真是可笑!可悲!气死我了!我就X这个广电!再说一句可能偏激的话,在中国,永远都是外行领导内行,只要广电在,只要官僚在,中国永远不会拍出真正的好电影!
D. 有电影广电局这么一说吗
没有你说的这个名词,但是有简称为广电总局的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负责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法律法规草案、宣传创作的方针政策、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的把握、事业产业发展规划、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活动宣传交流监管等一系列与影视娱乐相关的业务
E. 广电局和电视台的区别
1、作用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促进国家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繁荣发展。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加挂国家版权局牌子。
电视台则是通过无线电信号、卫星信号、有线网络或互联网播放电视节目的媒体机构。是制作电视节目并通过电视或网络播放。
2、功能不同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法律法规草案、宣传创作的方针政策、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的把握、事业产业发展规划、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活动宣传交流监管等一系列与影视娱乐相关的业务。
电视台由国家或商业机构创办的媒体运作组织,传播视频和音频同步的资讯信息,这些资讯信息可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为公众提供付费或免费的视频节目。

3、职责不同
广电局负责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老少边穷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负责制定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
电视台播出时间固定,节目内容一部分为其自己制作,也有相当部分为外购。比较有名的电视台:CCTV,CGTN,中国教育电视台,jsbc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HBS湖南电视台,CNN,BBC,TVB,HLJTV、GBS、ZMG、深圳电视台、BTV、辽宁电视台等。
F.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广播电视台、宣传部三者的关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广播电视台、宣传部三者的关系如下:广播电视台受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管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受宣传部管理审查和监督。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是一个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化遗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部门。广播电视台是生产播出影视机构,由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管理。
宣传部的主要职能是管控意识形态、新闻出版甚至教育方针。它对媒体、网络和文化传播相关的各种机构的监督以及对新闻、出版、电视和电影的审查和监督,是一个领导部门。
三者的关系如下图关系所示:

(6)广电电影宣传扩展阅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化遗产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2、指导、组织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化遗产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文化艺术创作与研究工作,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参与规划全市文化设施建设,负责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建设与发展。
4、监督管理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和文物市场,负责办理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和文物等相关行政许可,指导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5、监督管理全市新闻出版、印刷、发行行业,负责对印刷业和出版物内容、出版活动的监管,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6、监督管理全市广播影视事业,组织协调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播出情况的监管;对从事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G. 求一部欧美喜剧电影 就是广西广电网络Hitv宣传片了的那部喜剧电影
50次初恋?即使不是也推荐你看
H. 为什么广电局对影视那么多要求吖~~~
按照你这个理论,那么神话剧、恐怖惊悚电影甚至是一些较为夸大的题材内容都不符合拍摄需求了,因为现实生活中没有。(比如哈利波特?暮光之城?)
对于编剧的限制,这根本上就属于是无稽之谈。同样是男女间的爱情题材,按理说从电影出现至今早该拍烂了,可《铁达尼号》《人鬼情未了》《舞出我人生》这种难道拍的不够经典么?
好吧,如果你说例子太少,那像《重返十七岁》《幸福终点站》《杯酒人生》这些,即有获奖的,也有小成本商业作品获得成功的……所以拿编剧或者导演说事没用,你看现在哪个会这么说?
看《新白娘子传奇》有喝农药的,看《朱诺》有早孕生子的,甚至是一部审核不到位的电影造成了美国大使的死亡……话说,你真觉得先审后拍的制度不好,那就先该看一看现如今各国影视剧对民众造成的影响。
审核,并非说要造就一批思想纯洁的娃儿,而是要减少各种冲突、谬误,在此基础之上再考虑说减少对民众的不良影响。
(实际上这并非我国特有,即便是发达国家,作为影视这样一种本身就具备宣传性质的东西,也是会有很多限制的。只是思想和文化上的不同,所以审核的着重点会有很大差距……)
我不清楚你想不通什么,但我觉得你看这东西看的很片面。最起码中国没像某些国家那样,将影视剧做成一种政治宣传载体……(比如007?) (当然,大方向的宣传诱导肯定是有的……)
I. 广播电视新闻宣传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 广播电视类法律法规大全
1、《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保障广播电视信号安全优质播出,维护用户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权益,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制定本规定。
2、《无线电管理条例 》
为了加强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证各种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进行,制定本条例。
3、《广播电视无线电管理 》
本办法是《无线电管理规则》在全国广播电视范围内的实施细则,全国无线电广播电视台站和有可能对广播电视正常接收产生干扰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应认真执行、严格遵守。 4、《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采编、制作、播放、传输广播电视节目等活动。
5、《有线电视管理办法细则 》
为加强有线电视的管理,根据《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6、《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考试办法 》
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办法(试行)》的通知 主持人资格管理规定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经2004年6月15日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7、《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 》
《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经2003年8月18日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8、《广播电影电视处罚规定》
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影电视行政机关和经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行政处罚法》和本规定。
9、《广告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94年10月27日通过,现于公布,自1995年2月1日起施行。
10、《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
《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决定修改,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11、《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议通过,现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顺序号发布。本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12、《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决定修改,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13、《 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 》
《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决定修改,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14、《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15、《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 》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二、新闻出版类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5、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7、《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
8、《著作权法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9、《侵犯著作权罪》
10、《印刷业管理条例》
11、《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
12、《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暂行条件规定》
13、《出版管理条例》 14、《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15、《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管理办法》
16、《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 17、《报纸出版管理规定》
18、《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19、《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
20、《图书质量管理规定》 21、《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22、《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
23、《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
24、《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
25、《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26、《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J. 广电总局发文要求电视剧不得插播广告有何法律依据
附:关于贯彻执行《〈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11月25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中央三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发出《关于贯彻执行〈《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通知说,《〈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广电总局令第66号)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确保新规定得到切实贯彻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强调要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广播电视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重要的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必须充分发挥优势,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和播出机构必须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上来,把取消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作为广播影视系统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的重要举措,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要坚决贯彻落实。各级电视台要扎实细致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积极调整2012年广告招商安排,清理并撤销2012年电视剧的插播广告时段,重新组织好节目和广告时段编排,妥善处理好广告合同等相关事宜,确保自2012年1月1日起,播出电视剧时,每集(以四十五分钟计)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同时,《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广发〔2011〕79号)中第二条“规范影视剧中间插播广告行为”的规定终止执行。
三、要确定重点监管内容。总局决定将2012年1月份列为“禁止电视剧插播广告专项监管月”。期间,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必须加大监管力度,对辖区内各级电视台电视剧插播广告情况实施全面专项监管,发现问题,立即严肃查处。各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需在专项监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专项监管情况上报总局传媒司备案。
四、要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要严格依法管理,对播出电视剧时仍插播广告的播出机构,要依据总局61号令等规定,给予责令整改、警告、诫勉谈话、暂停商业广告播出等处理。作出相关处理决定的,应当按照总局61号令要求,于5个工作日内报上一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备案。
请各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接本《通知》后,立即转发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