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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活动用品

发布时间:2021-04-17 10:04:30

Ⅰ 那些是业务宣传品,有详单物品名称的最好、

法律不可能涵盖或者规定任何概念法律上也有学理解释和文义解释,文义解释就是通常说的语文中的名词解释报纸:是以刊载新闻和时事评论为主的定期向公众发行的印刷出版物。是大众传播的重要载体,具有反映和引导社会舆论的功能。刊物:定期或不定期的出版物,一般名称固定,按顺序编号,装订成册宣传品:为了进行宣传而印刷的物品 新闻出版署的报纸管理暂行规定 (1990年12月25日新闻出版署发布)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报纸的审批 第三章 报纸的登记 第四章 报纸的出版 第五章 报纸的变更 第六章 报纸的经营 第七章 处 罚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国报纸事业的繁荣与健康发展,加强报纸的行政管理,使报纸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报纸,是指有固定名称、刊期、开版,以新闻报道为主要内容,每周至少出版一期的散页连续出版物。 对现有以非新闻性内容为主或出版周期超过一周的、以报纸形式出版的散页连续出版物的管理,也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凡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履行登记注册手续,领取“报刊登记证”(由新闻出版署统一印制),编入“国内统一刊号”(CN××一××××)的报纸、即为“正式报纸” 。正式报纸的发行分为“公开”和“内部”两种。公开发行的,可以在全国或以某个地域为主的范围内公开征订、陈列、销售;经新闻出版署批准后可向国外征订、陈列、销售。内部发行的,只能在国内指定范围内征订、陈列、销售,不得在社会上公开发行。 第四条 正式报纸的合订本(含缩印本)、应视为报纸本身的自然延伸。 第五条 出版正式报纸的报社,可在法律和有关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新闻业务及其他有益于社会和人民的活动。 第六条 凡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履行登记注册手续,领取“内部报刊准印证”(由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用于本系统本单位内指导工作、交流经验的报纸(不含文件性材料和简报),称为“非正式报纸”。“非正式报纸”属非卖品,不编入“国内统一刊号”,不得公开征订、发行、陈列或销售,不得刊登广告和刊出定价,出版非正式报纸的报社不得进行任何经营活动。 第七条 我国的报纸事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基本方针,坚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方针和政策;传播信息和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的娱乐;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第八条 任何报纸不得刊载下列内容: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分裂国家或煽动叛乱、暴乱的; (三)煽动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 (四)泄露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的; (五)煽动民族、种族歧视或仇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六)破坏社会安定和煽动动乱的; (七)宣扬凶杀、淫秽、色情、封建迷信或伪科学,教唆犯罪和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 (八)诽谤或侮辱他人的; (九)法律禁止刊登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报社因新闻业务需要,接有关规定,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设置一定数量的记者站。记者站是报社根据新闻采访需要常驻编辑部以外地区的派出机构,不是独立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从事经营活动。记者站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 记者站应接受当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 报社不得设立社外编辑部或类似机构。 出版非正式报纸的报社,不得设立记者站或其他类似机构。 返 回 第二章 报纸的审批 第十条 创办正式报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宪法规定的、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服务的宗旨; (二)有确定的并与主办单位、主管部门的工作业务一致的专业分工范围和编辑方针; (三)有确定的、能切实担负领导责任的主办单位和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在中央应为部级以上(含副部级)单位;在省为厅(局)级以上(含副厅级)单位;在地(市)、县(市)为县级以上(含县级)单位; (四)有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符合专业要求、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总编辑和一定数量的专职编辑、记者组成的编辑部; (五)有与所办报纸规模相适应的创办资金、办公场所、出版与印刷条件和维持正常出版所需的正当可靠的资金来源。 第十一条 中央单位(即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群众团体及其直属单位)创办正式报纸,由报纸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署审批。解放军系统创办报纸,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署审批。 地方单位创办正式报纸,由报纸主管部门向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暂未建立的,可直接向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并报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署审批。 第十二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办报纸,须确定一个主要主办单位和一个主管部门并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三条 创办正式报纸,须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的要求,并由报纸主管部门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书,中请书须写明下列内容: (一)创办报纸的理由、报纸的宗旨和专业范围; (二)报纸的主办单位和主管部门; (三)报纸的名称、刊期、开张、版数、发行范围及方式; (四)报社主要负责人的姓名、简历、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报社组织机构简况; (五)报社办公场所和印刷场所的地址(办公场所应与主管部门、主办单位同在一地); (六)资金来源。 申请书上述六款内容不周全或申报不实的,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第十四条 同一名称的正式报纸的不同版别、文种,一般按不同报纸对待,须分别申请“国内统一刊号”。 第十五条 创办非正式报纸,由报纸主管部门向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暂未建立的,可直接向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报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 非正式报纸或由非正式期刊改为正式报纸的、由正式期刊改为正式报纸的,均按创办正式报纸程序履行申报审批手续。 返 回 第三章 报纸的登记 第十七条 经批准登记注册的正式报纸,由其主办单位凭新闻出版署批准文件到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其程序为: (—)报纸主办单位填写“报纸申请登记表”(由新闻出版署统一印制),并由报纸主管部门审核签章; (二)登记机关对“报纸申请登记表”审核无误后,发给“报刊登记证”,并编入“国内统一刊号”当地序列; (三)“报纸申请登记表”一式四份。除留存报社、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机关各一份外,另一份应由登记机关于报纸登记后十五天内报送新闻出版署备案。所在地暂未建立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机关留存二份。 第十八条 报纸登记注册后,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办理报纸名称的商标注册。 第十九条 经批准登记注册的非正式报纸,由其主办单位凭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到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暂未建立的,可直接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内部报刊准印证”。 第二十条 “报刊登记证”的有效期和换发时间,由新闻出版署规定;“内部报刊准印证”的有效期和换发时间,由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第二十一条 报纸自批准之日起,办报单位在六十天内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其批准文件自行失效,登记机关不再予以登记注册。如要继续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须重新申请和审批。 报纸经登记注册后半年不出版的, 由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如要继续出版,须重新申请和审批。 第二十二条 报纸停办,应由其主办单位提前三十天向登记机关提交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办理停办手续。 报纸出版过程中,若报纸的主管部门没有承担或通过正式文件表示不再承担相应责任,则该报即自行失去继续出版的合法权利,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注销该报登记。报纸注销登记,应由其主办单位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报纸因违反本规定或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而被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撤销登记的,应由其主办单位到登记机关办理撤销手续。 报纸办理停办、注销登记或撤销登记手续后,由登记机关报新闻出版署备案。 报纸停办、注销登记或撤销登记的善后事宜、由报纸主管部门和主办单位共同负责妥善处理。 报纸停办、注销登记或撤销登记以后,报社不得再以报纸名义继续进行新闻业务活动和其他任何活动。 返 回 第四章 报纸的出版 第二十三条 报纸的主管部门和主办单位应当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对所办的报纸进行管理、在报纸的政治方向上要加强领导和监督,在报纸的资金、人员编制等方面要给予必要的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政治、法律、行政和经济等方面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报纸必须按规定经有关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后方可出版,否则属非法出版。 报纸经批准登记注册后,严禁转让其刊号和出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出资代办或其他方式控制或接管报纸。 第二十五条 报纸经批准出版之后,不得擅自改变其办报宗旨、编辑方针和专业分工范围。 第二十六条 经批准出版的报纸,必须与“报刊登记证”或“内部报刊准印证”的登记项目相符。不得利用“报刊登记证”或“内部报刊准印证”出版登记项目以外的其他出版物。 第二十七条 公开发行的报纸、不得直接转载内部发行报纸、期刊、图书或其他内部出版物的内容;转载或摘编国外和港、澳、台报纸、期刊、图书内容时,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正式报纸出版时须在每期固定位置标出: (一)“国内统一刊号”; (二)出版日期; (三)期号; (四)发行方式(邮发的应标明邮发代号); (五)报社地址、电话、电报挂号和邮政编码; (六)定价; (七)印刷厂名称; (八)“广告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二十九条 非正式报纸应在每期固定位置标明“内部报刊准印证”全称及编号。需收取工本费的,应标明工本费数额。 第三十条 报纸经批准出版之后,应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及时缴送样报、合订本,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北京图书馆、中国版本图书馆缴送样报、合订本。 第三十一条 已批准出版的报纸,自批准之日起半年内可出版试刊。 第三十二条 正在申报而未获批准创办的报纸,其筹备组织和人员,不得以该报社名义对外进行公开活动。 第三十三条 各地报纸(含非正式报纸)每年的有关情况统计,由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汇总,于第二年一月三十一日前,统一报新闻出版署。 返 回 第五章 报纸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 报纸的变更是指:变更主管部门、主办单位、名称、文种、刊期、开版、定价、发行范围、临时增版、临时增期和中断出版等。 第三十五条 正式报纸的主管部门和主办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变更主办单位应由其主管部门向原审核批准机关申报;变更主管部门应由其主管部门与拟接管报纸的主管部门分别向原审核批准机关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三十六条 正式报纸需变更名称、文种的,应由其主管部门向原审核批准机关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三十七条 正式报纸需变更刊期、开版和发行范围的,由其主管部门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中央单位的报纸,由新闻出版署审批,地方单位的报纸, 由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并报新闻出版署备案。 第三十八条 正式报纸需变更定价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九条 正式报纸需临时增版、增期的,报社应持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在三十天前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因特殊情况,未能在三十天前申请的,须经特别批准)。 中央单位的报纸, 由新闻出版署审批;地方单位的报纸, 由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出版。 正式报纸临时增版、增期应按批准文件规定的日期、文种、开版等进行出版,其内容应与报纸的宗旨、编辑方针—致;临时增版、增期的报纸印数应与主报的印数—致(因特殊情况,临时增期印数需少于主报印数的,须经特别批准),并随主报发行。不得单独发售或借此提高报纸定价。 非正式报纸不得临时增版、增期。 报纸不得随意减版、减期(因不可抗力的情况引起的除外)。 第四十条 正式报纸出版“号外”,须事先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出版。中央单位的报纸,向新闻出版署报告;地方单位的报纸, 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十一条 正式报纸如连续三个月不出版的,便自行失去出版资格,由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如需继续出版,须重新申请和审批。 第四十二条 两家或两家以上正式报纸需合并为一家报纸的,由各有关报社的主管部门共同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合并。中央单位的报纸,由新闻出版署审批;地方单位的报纸,由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第四十三条 非正式报纸的变更,由其主管部门向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暂未建立的,可直接向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报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返 回 第六章 报纸的经营 第四十四条 凡出版正式报纸的报社,可在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结合自身业务,开展有偿服务和多种经营活动。 第四十五条 凡出版正式报纸,且具有法人资格的报社开展有偿服务和多种经营活动,应持报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向有关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获准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有偿服务和多种经营活动(经营项目凡涉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应事先获得有关部门批准)。 报社开展有偿服务和多种经营活动必须由报社的经营部门进行,其他部门和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十六条 凡出版正式报纸的报社经营广告业务,须持“报刊登记证”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广告经营许可证”,获准后方可开展广告业务。 报社开展广告业务,应由报社的广告部门及专职广告人员进行,其他部门和人员一律不得经营广告业务。 第四十七条 正式报纸为报纸、期刊刊登广告,须验明其“报刊登记证”;为图书、音像出版物刊登广告,须验明其出版单位。 公开发行的报纸不得为内部发行的报纸、期刊和图书刊登广告。 第四十八条 报社经营广告业务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报纸刊登任何形式的广告,均应在报纸明显位置注明“广告”字样,严禁以新闻形式刊登广告,收取费用。 返 回 第七章 处 罚 第四十九条 报社违反本规定的,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除建议其主管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外,还可视其情节轻重,直接给予报社下列行政处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停止出售、没收或销毁报纸; (四)没收非法所得; (五)停止出版一至五期; (六)停业整顿一至三个月; (七)撤销登记。 以上处罚,可以并处。 报社因受到处罚或报纸停刊而对读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报社负责赔偿。 各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本条第(三)、(四)、(五)款规定的处罚,须报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给予本条第(六)、(七)款规定的处罚,须报新闻出版署核准。 第五十条 报纸的内容违反本规定第八条规定,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凡假冒、伪造、变造“报刊登记证”、“内部报刊准印证”、报纸刊号和非法出版报纸的,由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在本部门权限内,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返 回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规定生效后,以前涉及报纸行业管理的其他规定,凡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以本规定为准。 第五十三条 本规定由新闻出版署解释。 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Ⅱ 银行搞宣传 都要用到什么物品


可以的,但是 你在异地使用就属于异地取款,这样的业务相当于银行汇款,是要收取费用的,当然如果你在外地开的户,从你老家打款给你也要收取费用的,这相当于汇费

Ⅲ 宣传品都有什么种类

宣传单页、彩旗、横幅、条幅、车身广告、宣传车、宣传栏、宣传手册、拱门、氢气球、大中小型广告位等。

宣传目标即发起宣传者期望给社会和人们带来的某种变化。宣传目标的设置,总是与宣传所依附的领域内容密切结合的。如军事宣传,其目标设置往往围绕军事活动,首先为激起对敌人的仇恨,鼓舞士气;其次为保持和友邦及中立者的合作、友好关系。

再次为瓦解敌人的斗志,等等。目标的设置须顾及受众接受的可能性,在理论上、感情上能引起人们的重要感、归属感。

(3)宣传活动用品扩展阅读:

特点:

尽管宣传可以划分为各种形式和不同层次,但它们具有共同的特点:

①目的性。所有宣传者都旨在影响受众,力图使受众按宣传者的意图行动。

②倾向性。在意识形态领域,宣传的倾向性不仅表现在不同阶级、阶层和集团的宣传者所宣传的内容上,也表现在他们所运用的手法上。

③社会性。一般说来,宣传都要面向社会各阶级、各阶层,以求影响最大多数的受众。

④现实性。表现在宣传目标、宣传材料和宣传效果等方面,没有现实的宣传目标和宣传材料,就不能获得现实的宣传效果。

⑤附合性。宣传往往依附于其他的文化传播领域。新闻是宣传最易依附的手段,原因之一是宣传能借力于新闻告知的职能而获得影响受众的机会;其次是新闻客观报道的形式容易掩盖宣传的目的性而产生潜移默化的效果。

教育也是宣传易于依附的领域,因为教育是人的社会化基本途径。人们通过接受教育获取有关社会的和自然的各种知识,建立人生观念和价值观念,因而高层次的宣传即灌输最容易在教育领域发挥效能。文艺也是宣传的一种好形式,寓教于乐,动之以情,效果显著。

Ⅳ 宣传用品有哪些

宣传单页、彩旗、横幅、条幅、车身广告、宣传车、宣传栏、宣传手册、拱门、氢气球、大中小型广告位等

Ⅳ 举办活动所需物品有什么

桌椅宣传物料,活动流程、主持、后期

Ⅵ 用品宣传广告

一、用品宣传广告的定义 用品宣传广告是以某种产品的标签、包装等产品外观(包括其标签、袋、盒、瓶、箱、桶、杯、瓶盖,甚至造型本身),为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做广告宣传的广告形式,通过该商品本身的市场流通渠道,使其附带的广告信息精确的到达目标受众。用品宣传广告与其他广告的最大区别是:这类广告不依赖任何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第三方媒体,也就几乎不消耗任何额外的能源、不需要建立专门的发布渠道、不会带来任何的环境污染,甚至还能改善环境污染,而且,由于用品宣传广告的潜在用户与载体商品的用户高度吻合,所以这种共生传媒广告模式对两种商品的销售都有非常有效的促进作用。 二、用品宣传广告概念的提出者 北京共升传媒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是用品宣传广告概念的提出者、践行者和传播者。共升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是世界上第一个提出用品宣传广告概念的单位,也是世界上惟一一个以用品宣传广告传播为主要业务的广告公司。 共升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在全世界第一个提出了“共生媒体”的理念,共生媒体理念的核心是:万物皆媒体,主张通过商品本身来携带信息,为有相同消费群体的其他商品进行有效宣传。在几乎不增加任何投入、不需建立新的渠道、不产生任何污染的前提下,促进另外一种商品的销售;并且由于人们对于另外一种商品信息的关注,反过来购买更多的载体商品,使两种商品的销售能够相互促进。就如同自然里,不同物种之间的“共生现象”,我们把这种广告宣传方式称为共生传媒,把携带广告信息的商品称为共生媒体。 “共升传媒”的理想就是在广告界再造生物界的“共生”现象,为所有商品媒体提供者和所有共生媒体需求者建立一个平台,使各方均能最大限度的宣传自己的产品、最大限度的受益、最大限度的减少能源消耗、最大限度的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让我们的广告界,成为一片互利共生的纯洁净土,至少是一小片。 三、用品宣传广告的优势 1、极具广度和深度:商品载体可以到达的地方,广告就可以到达,没有任何的空间限制。例如,把所有出厂的可乐瓶上都做上广告,广告信息就会随着可乐迅速传遍全国,可以到达各个省份、各个城市、各个乡镇、甚至有可乐卖的各个村庄。 2、时间有效性极强、传播极为迅速:众所周知,每个商品都有有效期,也就是说如果商品附带了广告,一般而言,广告信息一定会在商品有效期内迅速到达消费者手里,尤其是快速消费品所附带的广告信息。举个例子,把新电影即将隆重上映的广告信息,发布在某种销量非常高的休闲食品上,例如某品牌瓜子,在一个星期之内,这个信息将传遍全国。 3、100%的有效阅读率,史无前例:任何一种传统媒体,有效阅读率都是非常低的,一份报纸可能携带上万条的广告信息,读者读到某一条广告信息的可能性也只有万分之一。共生媒体完全不一样,想象一下,如果在你的牙膏管上、在你的签字笔上印刷了一条精美的广告信息,我们完全可以相信,你100%会把它读完,还不止一次,而且还经常复习,直到永远忘不了。 4、不浪费广告主的钱:利用传统媒体来发布广告,大部分钱都花在媒体公司的身上了,电视台、报社、传统媒体公司的运营成本太高了,他们的各种开销、各种活动,花的都是广告主的钱,有多少钱真正为广告主进行了有效宣传?太少了,有10%的钱花在消费者身上就不错了。共生媒体完全不一样,因为共升传媒没有那些乱七八砸的成本,广告主也不需为此买单。 5、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以商品做为媒体,能够轻松的区分有消费能力的人和没有消费能力的人。经常买瓜子、买可乐、买红酒,这些人就是有消费能力的人,所以把任何广告发布在这些商品媒体上都是对的,因为他们才是花钱的人。费牛劲拍个100集的电视剧给农村老太太看,老太太倒是看得很高兴,可是她会为电视剧后面的几个广告买单吗?她不会,因为她没有购买力。只有共升传媒可以做到,让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每一分钱都花在有购买能力的潜在消费者身上。 6、极有粘性:只要商品的包装还存在,媒体商品就一直为另一商品进行代言。比如,在洗发水的包装瓶上印上快递公司和租车公司的广告,看过之后,即使你暂时把这些信息忘掉了,但在你需要这个信息的时候,你一定知道从哪把它找回来。 7、极容易吸引注意力、印象极深刻:几个朋友走在街上,其中的一个人随手买了一瓶矿泉水,谁知矿泉水瓶上竟然印着最新的电影信息,可以想象一下,这瓶水和这部电影必定会成为大家讨论的焦点,而且还会转述给别人听。看到报纸上的广告他们会这样做吗?看到电视上的广告他们会这样做吗?看到电梯里的广告他们会这样做吗?不会,大家对那些东西已经麻木了。 8、极其精准:没有比这种广告形式更为精准的广告传播方式了。比如,如何找到高血压治疗仪的目标消费者?满天做电视广告?不行,费用太高。做报纸广告?不行,因为没有研究表明高血压患者比其他人更爱读报纸。广播、网络、户外,一切的一切都是不行,说到最后,最好的广告传播方式就是使用高血压药物的包装作为媒体,通过高血压药物的市场自发流通,来精准的找到目标消费者,这一点只有共升传媒可以做得到。 9、极低的广告制作成本:只需要对原有商品的包装进行重新设计,几乎不需要增加任何的广告制作成本。一袋洗衣粉的版面和一张报纸的版面差不多,洗衣粉本身没有那么多的内容可写,为什么不拿出一半的版面来为其他商品服务?不增加任何成本,利己利人。 10、极低的广告发布成本:不需要组建新的团队、不需要搭建新的发布渠道、不需要支付巨额的广告费用,只需要低廉的发布成本,共升传媒就可以为你做好一切。 11、不增加能源消耗、不增加垃圾排放、控制环境污染,甚至改善环境:有史以来,任何一种新媒体的出现都会增加能源消耗、垃圾排放、污染环境,只有共升传媒的出现,不仅没有带来任何的污染,还能主动促进垃圾回收,控制环境污染。 12、充分满足各个行业的广告投放需求:餐饮、娱乐、住宿、服装、零售、教育、培训、旅游、IT、影视、游戏、地产、医疗、会展、日化、互联网、银行、理财、母婴用品、网上购物等等,各个行业,无所不包。 四、用品宣传广告的发展前景 用品宣传广告形式是媒体发展的最高阶段,通过市场流通手段、以商品为载体,能够以最小的成本、最快的速度、极其精准的达到目标受众,能够达到史上最高的广告信息有效阅读率,且不产生额外的载体消耗和能源消耗、不增加环境污染,同时,还能促进商品载体的销售,达到多赢的目的,共升传媒这种广告形式在未来势必得到轰轰烈烈的发展。 全世界都在强调低碳、全世界都在控制污染,同时,全世界也在不停的制造媒体垃圾,共升传媒虽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但是我们相信,有了众多投资人的坚定支持,有了广大合作伙伴的认可与信任,我们已经把共升传媒的事业当成一种责任,对环境的责任、对生态的责任、对社会的责任、甚至是对全世界、全人类的责任,在这条路上没有尽头,我们深知前路坎坷、任重道远,我们却不会做任何的忧郁和停留,因为责任不可以完全用利益来衡量,而我们的投资人和合作伙伴,也并不十分关注短期利益,如果为了责任我们可以把利益放到其次的位置,世界上还有何事不可做,还有何事不可为? 参考资料:北京共升传媒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Ⅶ 在农村做宣传活动,什么样的礼品村民们最实用,需要

碗,盆儿,毛巾,香皂,牙膏,牙刷等等日用品吧

Ⅷ 活动小礼品送什么能吸引人

首先根据目标人群的年龄、职业、性别以来判定什么类型的礼品更吸引目标人群。其次是企业的预算,包含了单价、数量,如果仅作为活动现场的一个伴手礼,或者线索礼品,可以选用手提袋等价值不高的。如果是较为重要的活动,送的礼品要注重品质和实用性,主要考虑有新意的礼品,如个性化的手机壳、陶瓷杯、文具袋、鸡年玩具公仔等。

Ⅸ 求横幅.传单.海报等活动宣传用品的制作成本清单

横幅一般是按长度计算价钱,比如70cm高的一般就几元钱一米

传单现在很便宜,1000张专200元左右,海报用属POP做是按平方算 20元左右一平方 传单和海报涉及到设计费,如果找广告公司或铺面一般要收几百元设计费的。

现在网上有免费设计的,淘宝上搜“宣传单 包含设计”很多家,找个实体店放心些。

Ⅹ 宣传品小礼品有哪些

1、手机支架

现在拥有手机的人也越来越多,手机支架必然也会成本每个人的所需,甚至有些人出差旅行都随身携带,这款可爱的卡通大象外观也非常吸引人,侧面可以印制企业logo和宣传二维码,而且批量定制购买也很便宜,免费送给路人,即实用也能够帮助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2、购物袋

这一类购物袋可以直接做成企业想要宣传的内容在上面,这样在免费赠送给别人的时候,也可以作为宣传,并且比较实用的购物袋,更加会得到长期的保存,使用频率很高,不会随手扔掉。还可以根据需要贴心的搭配小巧零钱袋,购物出行的时候更加方便,加深路人对于品牌的印象。

3、二合一数据线

像下图中的二合一数据线,其实用性、欣赏性、创意性是非常的符合现在人们的需求以及好奇的心理,现在连办公手机都快取代电脑了,很多人可能有一个苹果手机还有一个安卓手机。

那外出带两个充电器就会很不方便,当有了这款二合一数据线,再多手机也不怕了,非常方便便携,还有多种颜色可以选择,非常吸睛。

4、车载磁吸支架

采用旋转球连接夹角与夹头,实现360多角度立体旋转,轻松方便,时尚的黑色皮纹配合高档的金属,撞色运动的荧光路,让车载支架不仅不再单调,而且在黑夜的环境还会发光,坚固耐用精磨抛光,质感高贵。

5、手持风扇

USB充电迷你手持风扇,是今年的新款,还有小挂绳设计,外出携带非常方便,整体都比较小巧,而且颜色清晰,吹出来的风大小适宜,给这个夏天带来清凉快感,手感舒适,超薄微凹设计,非常符合人体工程设计,拿在手里再久也不会不舒服,非常适合夏季促销送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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