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4 个内设机构: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综合性材料起草、党务、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宣传、安全、保密、接待、后勤保障、政务公开、离退休人员服务、属下单位财务审计、工、青、妇、计生等工作;办理科级以下干部、职工因公出国、赴港澳的政审工作。 (加挂人力资源市场科、农民工工作科牌子)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规定,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规定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规定;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境就业管理规定;承担外企就业服务机构设立初审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定和规划;拟订市外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进入本市的管理规定;执行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资质标准;执行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标准;指导和监督对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有关人员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定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就业相关统计工作。 (加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管理调解员、仲裁员,组织仲裁庭审工作;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加挂继续教育科牌子)
综合管理公务员培训工作;指导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的认定工作;具体承担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的实施工作;承担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工作;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施教机构的认定工作;承担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规定;拟订职业技能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规定;拟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教材建设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综合管理和指导技工学校招生、毕业生推荐就业等工作;承担市技工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加挂农村社会保险科、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科牌子)
统筹拟订城乡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规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率、基金征缴规定、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订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企业职工退休、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基金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审批政策性提前退休的有关工作;审核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企业年金方案;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和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负责征地项目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审核工作;参与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待遇的支付;指导、监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加挂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拟订工伤保险规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工伤预防和康复规定;拟订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机构和康复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审定标准和管理规定;组织拟订劳动能力鉴定相关规定和标准并依法实施;组织实施再次鉴定和市级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加挂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公室牌子)
组织实施公务员分类及职位管理、录用、考核、奖励、惩戒、职务任免与升降、竞争上岗、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和聘任制公务员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能力建设规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订市人民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名义进行的奖励表彰相关事宜;建立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完善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承办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办理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考核、调任、转任、日常登记和职位设置、非领导职务职数核定等工作;负责公务员相关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规定;承担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编制下达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规定;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加挂信访办公室牌子)
执行劳动监察制度、执法规范和标准;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指导和监督下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受理举报投诉;负责信访工作;组织查处有关劳动、人事重大案件,处理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和法律咨询工作。

㈡ 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的社团组织
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一共有33个学生社团组织,该校学生会为此设立社团部以负责该校的社团活动事务,每年各社团会举办大型的社团活动,以下是该校的社团:
职校广播站(2007年9月1日成立,共有33人),第一个成立的社团组织,主要在课余时段对师生播送广播节目,使用有线喇叭广播。
青年志愿者协会(2011年10月1日成立,共有140人)
学生会,是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自治组织,主要管理、开展和组织学生活动,接受学校的领导。学生会领导班子(委员)设有主席、副主席、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卫生部长、生活部长、纪律部长、文体部长、社团部长。
美术协会(2010年成立,共有30人)
影音制作室(2010年9月1日成立,共有5人)
双截棍协会(又名舞魂棍社,2010年10月1日成立,共有50人)
羽毛球协会(又名羽我同行羽毛社,2011年成立,共有50人)
跆拳道协会(2012年成立,共有140人)
健美操协会(2012年10月1日成立,共有60人)
枫洋轮滑社(2013年成立,共有75人)
绿园社(2014年3月12日成立,共有40人)
长跑协会(2014年3月26日成立,共有14人)
书法协会(2014年10月1日成立)
汉兴协会(2015年成立,共有40人)
陶艺社(2015年成立,共有40人)
航拍协会(2015年9月1日成立)
散打社(2015年9月1日成立,共有35人)
潮州大锣鼓学生乐团(2015年10月29日成立,共有110人)
升旗队(共有6人)
礼仪队(共有26人)
摄影协会(共有32人)
服装社(共有53人)
尚音音乐社
舞蹈社
动漫协会
吉他社
创业社
实践社
表演社
骑行社
灯谜社
篮球协会
BHT曳步舞社

㈢ 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西都村,那里是不是很偏僻,很穷啊!
西都村距离市区只有6公里,不偏僻,经济也不错。
西都村聚落于黄田山北面山坡,河内湖南侧,呈块状,单成一个自然村。北与四宁村、坪埔村为邻,东邻莲上村,南靠该村山地,西与上津村山地接壤,村前有一大片平坦耕地,河内溪从中间穿过。
西都村民风好学人才辈出。卢叨曾任福建省副省长,福建省政协副主席,有诗文传世;卢钟锋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卢云伍任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有著述;卢云生是词作家。村文化活动十分活跃,有“爱看戏,嫁西都”美誉。
㈣ 潮州出现过什么伟大的历史名人
1、林大春
林大春生于1523年12月9日(明嘉靖二年十一月三日),字井丹、邦阳,号石洲,潮州府潮阳县县廓都(今汕头市潮阳区)人。 [1-2] 1550年(明嘉靖二十九年)中嘉靖庚戌科进士,历任行人司行人、户部主事、浙江提学。晚年归老,于1588年(明隆庆二十二年)2月12日离世。
林大春官不显赫但文名颇著。为人操守高洁,为官廉洁刚正,晚年作为潮州府最为著名的乡贤之一,积极参与乡梓事务,对当地社会具有很大的贡献。代表作品有《井丹集》、《潮阳县志》等。《明史》“艺文四”收有《井丹集》目。
2、翁万达
翁万达(1498年-1552年),字仁夫,号东涯。明朝中期名将、诗人。潮州府揭阳县(今汕头市金平区鮀浦一带)人。翁万达出身寒门,为嘉靖五年(1526年)进士。
历任广西梧州府知府,陕西布政使,右副都御史衔巡抚陕西,兵部右侍郎总督宣(府)、大(同)、山西、保定军务兼莉粮饷,左副都御史、兵部尚书,右都御史、左都御史等职,曾参与平定安南莫登庸叛乱,后期统理北方边防,抗击蒙古俺答汗侵扰,统边五六年间,屡立战功。
又修筑大同宣府间长城800余里,烽堠300余座,使边境得以安定。后三罢三起,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逝于回乡途中。明穆宗时追赠太子少保,谥号“襄敏”。

3、王大宝
王大宝(1094年-1170年),又名王元龟、二龟、二王,海阳县汤头村人(今广东省潮安县归湖镇),宋朝名臣 。早年被选入太学读书,1128年(南宋建炎二年)中进士 ,廷试第二,成为宋代岭南唯一的榜眼。
历任南雄州教授,枢密院计议 ,差监登闻鼓院(接受士民向皇帝申诉奏禀的衙门)等职。王大宝对儒学颇有研究,尤长于易学,著有《谏垣秦议》、《周易证义》、《毛诗国风证义》、《诗解》、《王元龟遗文》等。后人将他与崔与之、李昴英等同尊为“岭南六先生”,并被推为“潮州八贤”之首。
4、丁日昌
丁日昌(1823—1882),字持静,小名雨生,别名禹生,广东省丰顺县人。历任广东琼州府儒学训导,江西万安、庐陵县令,苏松太道,两淮盐运使,江苏布政使,江苏巡抚,福州船政大臣,福建巡抚,总督衔会办海防、节制沿海水师兼理各国事务大臣。是中国近代洋务运动的风云人物和中国近代四大藏书家之一。
5、郑大进
郑大进(1709(己丑年)~1782),清代人,又名誉捷,号谦基,退谷。生于广东潮州府揭阳县梅岗都山美村(今属揭阳市揭东区玉滘镇),少时有神童之称。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举人,乾隆元年(1736年)进士,历任大名府、河间府同知,正定知府,按察使布政使,两淮盐运使,浙江按察使,贵州布政使,河南、湖北巡抚,兼署湖广总督,官至直隶总督。任政期间,草除积弊,关心民生,所至颇具政绩。
后加授太子少傅衔。二十二年任正定同知时,纂修了《正定府志》50卷,四十七年十月十九日病卒,乾隆帝御制墓碑,亲撰碑文,赐祭赐葬,追谥勤恪。主要著作有《爱日堂诗文集》和《郑勤恪公奏议》。
㈤ 盱眙的名人
1、陈婴:
秦末农民起义领袖之一,起兵反秦,后与项梁、项羽会合,拥立楚怀王熊槐的孙子熊心为怀王并受任上柱国、封五县;西汉时,追随项羽征战的武涉,受项羽指派劝韩信弃汉投楚,虽未果,但深得项羽赞赏。
2、朱元璋:
少年家贫,曾入皇觉寺为僧,元末农民大起义爆发后,投入郭子兴所部红巾军。至正十六年(攻占集庆(今江苏南京),二十四年称吴王。后灭陈友谅、俘张士诚、降方国珍,平定南方,接着派徐达、常遇春率军北伐。
二十八年(1368年)正月称帝,国号大明,年号洪武,定都南京。八月,攻占大都(今北京),灭亡元朝。他在位期间,采取了一系列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并对中央和地方各项政治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进一步强化了中央集权制度。
3、李桂五:
组织西高庙农民武装暴动,成立盱眙红军游击队;抗日战争中,爱国绅士王养吾,组织千名民练抗击日军;解放战争时期,人民解放军炮兵英雄王工一,在多次战役中屡立战功。

(5)潮州宣传部长扩展阅读
盱眙是江苏省淮安市下辖县,历史上名人众多。
1、韩信(约公元前231年-前196年),汉族,淮阴(今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西汉开国功臣、军事家,兵家四圣之一,汉初三杰之一 ,中国军事思想“兵权谋家”的代表人物,被后人奉为“兵仙”、“神帅”。
2、关天培(1781年1月8日-1841年2月26日),字仲因,号滋圃 ,江苏淮安府山阳县(今江苏淮安市淮安区)人,清朝著名爱国名将,民族英雄。
3、李公朴(1902年11月26日-1946年7月12日) ,谱名永祥,字晋祥,号仆如,原籍武进县湖塘桥,在淮安出生。伟大的爱国主义者,坚定的民主战士,中国民主同盟早期领导人,杰出的社会教育家。1946年7月11日在昆明市遭国民党特务开枪暗杀,次日凌晨因伤重、流血过多牺牲。
4、周恩来 ,1898年3月5日生于江苏淮安。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之一,中国人民解放军主要创建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元勋,是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
㈥ 现任潮州市饶平县司法局局长叫什么名字
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惠平同志负责全面工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陆娜佳同志主管普法、法制宣传、法学教育和法学会工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德煌同志主管文秘、行政后勤、计财装备、基层司法行政、安置帮教、劳教工作;局副局长谢礼婉同志主管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和司法考试工作;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伟煌同志主管政治处工作;局调研员刘炳壮同志协助局长工作;局副调研员佘子波同志主管法规和公职律师工作。 目前,市司法局共设置处、科、室7个(政治处和6个职能科),直属机构1个(市法律援助处),管理下属事业单位2个(市公证处和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具体而言,潮州市司法局的主要工作任务包括:1、法制宣传科拟订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县(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组织编写法制宣传和普法资料,组织普法工作者的法律培训;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对外宣传;拟订企业法律顾问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区)法学教育,负责成人法学教育;负责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2、法规科管理、监督和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市法学会的日常事务。3、公证律师管理科组织实施有关公证、律师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处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设置、登记、注销的审核报批工作;管理、监督境外律师事务所驻市内的办事机构;指导、监督公证业务、律师工作、法律顾问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公证机构及执业公证员的年度注册和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及其执业律师的年度注册的审核报批;负责涉及台湾的公证书的审批;指导、管理政府公职律师;监督、指导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负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4、基层工作管理科指导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变更、注销核准登记和年度检查;负责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考核和办理执业证、年度注册等的审核审批。5、劳动教养管理科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6、法律援助科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法律援助人员的培训;负责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检查经费使用情况和社会效益;监督检查法律援助工作业务及案件质量;负责组织协调法律援助的宣传及对外交流活动;负责法律援助工作信息、统计和档案管理;组织指导、协调社会力量开展法律援助;统一办理或协调跨区域法律援助事务。7、潮州市公证处作为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公证权的国家公证机构,主要任务是:按照法定程序,证明民事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并通过公证活动教育、监督公民、法人遵守国家法律,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社会公正和市场经济秩序;按照国际惯例、国际条约,在涉外民商事活动中,依法行使国家公证职能。8、潮州市公职律师事务所主要承担政府交办及各部门委托的法律事务,并协助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1、法制宣传科办公联系电话:22108462、法规科办公联系电话:21025703、公证律师管理科办公联系电话:22108454、基层工作管理科办公联系电话:2955、劳动教养管理科办公联系电话:22106756、法律援助处办公联系电话:22109457、潮州市公证处作为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公证权的国家公证机构办公联系电话:2258、潮州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办公联系电话:2210676 以上资料来源于潮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仅供参考。
㈦ 摄影师徐启锐简介
摄影师徐启锐简介,如果要查询的话,最后还是登陆他的网址去查询,可能更为详细一些,因为这边也无法给你做出很多的提供。
㈧ 看潮州,爱潮州,美潮州
中共潮州市委宣传部文件
潮宣通〔2008〕13号
关于举办“辉煌三十年·潮州市十大
时代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宣传部,市直副处级以上单位: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为充分展现改革开放30年来,特别是我市升格扩大区域以来,一批优秀典型人物在推动潮州经济社会发展所做出的突出贡献,以人物的视角展示潮州科学发展的巨大成果,以榜样的力量引领潮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激励全市人民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特举办“辉煌三十年·潮州市十大时代人物”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时代精神,唱响奋进凯歌”为主题,深入挖掘、评选出一批改革开放30年特别是潮州升格扩大区域以来涌现的事迹感人、社会公认度高、影响范围广泛的时代典型人物,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典型、争当排头兵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培育和弘扬“开放、务实、创新、奉献”的新时期潮州人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潮州新一轮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评选条件
评选的人物必须发生在改革开放30年来特别是潮州市升格扩大区域以来(即1978至2008年期间),在潮州市内工作、学习或生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体现了“开放、务实、创新、奉献”新时期潮州人精神,为潮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公民均可参选,不受性别、年龄、户籍、职业限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参评对象必须具备以下相关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开放,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有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个人经历或行为具有典型性、时代性和代表性,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取向和改革创新精神,有力推动了潮州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了时代进步,引领了社会风尚。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在复杂环境中艰苦创业,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在行业领域成绩显著,群众中有较高声望,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创业典型。
(三)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特别感人,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受到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楷模。
(四)在潮州改革开放事业中勇立潮头,敢于创新,敢闯敢为,在经济、社会、文化某个领域中勇开先河,在思想创新、观念创新、科技创新、体制创新某个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革新,重大活动或科研成果获得市级以上重大奖项和荣誉的改革先锋。
三、评选办法与步骤
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选,具体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报名推荐(5月下旬~7月底)
下发评选通知,通过媒体发布评选信息。各地、各单位按照要求推荐预备候选人,同时接受个人或团体自荐(推荐表见附件)。所有候选人须提供以下材料:(1)推荐表一式二份;(2)获奖证书(市级以上奖项)复印件和有关资料图片(照片);(3)预备候选人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4)3000字左右事迹材料,5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附电子版)。材料请送:市委宣传部(联系电话:2280264,联系人:陈武)。截止时间2008年7月31日。
第二阶段:筛选初评(8月初~9月中旬)
评委会办公室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基础上,对预备候选人材料进行核实,经评委会充分酝酿,筛选出20名正式候选人,并在新闻媒体刊登其主要事迹,接受公众监督投票,发动社会各界通过网络、短信投票、邮寄信函等方式参与评选活动。投票截止时间2008年9月20日。
第三阶段:组织终评(9月下旬~11月初)
根据评审条件和社会各界投票情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评委会对经公示的20名预备候选人进行多种方式的考评审核和投票,综合评选出10名候选人为“辉煌三十年·潮州市十大时代人物”,其余10名候选人获提名奖,并在新闻媒体公布。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11月中旬~12月初)
举办“辉煌三十年·潮州市十大时代人物”颁奖晚会,届时邀请市领导颁奖。向当选的“辉煌三十年·潮州市十大时代人物”颁发奖杯和证书,提名奖颁发纪念品和证书。
第五阶段:广泛宣传(12月初~12月底)
在媒体刊发“辉煌三十年·潮州市十大时代人物”名单、先进事迹,并配发照片;组织媒体报道组进行深入采访,推出“辉煌三十年·潮州市十大时代人物”事迹系列报道,向人们展示他们的人格魅力与精神风貌;组成“辉煌三十年·潮州市十大时代人物”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团,在全市巡回报告,使市民直接接触时代模范人物,学习和发扬从他们身上所体现出来的时代精神。
四、组织领导
成立“辉煌三十年·潮州市十大时代人物”评选活动委员会。主任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陈丽文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陈浩松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领导及我市各界代表和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五、活动要求
第一,精心组织,重在推动工作。“辉煌三十年·潮州市十大时代人物”评选活动,是纪念改革开放30年、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效载体和形式,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总结改革开放30年特别是我市升格扩大区域以来本地、本单位、本行业涌现的各类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正气,推动科学发展。各地、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本地区、本单位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评选推荐工作。
第二,广泛动员,重在深化教育。评选“辉煌三十年·潮州市十大时代人物”,是对我市改革开放30年特别是升格扩大区域以来为潮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先进典型人物的充分展示和检阅。人物事件时间跨度大、涉及范围广、标准要求高,各地各单位要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层层发动、严格把关。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突出群众评、群众学。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先进人物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推荐评选活动成为深化新时期潮州人精神教育的有效载体。
第三,加强宣传,重在深入人心。各地要抓住“辉煌三十年·潮州市十大时代人物”评选的契机,树立一批具有影响力和感染力的先进典型。要把宣传教育贯穿评选活动的始终,大力宣传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我市升格扩大区域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民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取得了令人瞩目的非凡成就,宣传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在社会上形成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务实进取的良好风尚。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典型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运用典型力量,抓好示范引导,注重推广实践,使“辉煌三十年·潮州市十大时代人物”评选活动凝聚为促进潮州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动力,进一步推动潮州改革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