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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基层治理宣传

发布时间:2021-03-20 06:41:57

A. 如何落实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等基础工作

社区是城市居民的家园,社区的安定直接关系到一个城市的繁荣与稳定。创建“平安社区”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区域竞争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际行动。

我觉得,要做好社区综治工作和群防群治工作,必须从上至下,从领导到基层,从社区居委会到居民群众,都要得到共识,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创新理念,整合资源,专群结合,标本兼治,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积极化解不稳定因素,构建打防控一体化的治安防范体系,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的力量。

一、落实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

从街道干部到各社区的专职工作人员,都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综治工作和群防群治工作抓好,切实负起保一方平安的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加强治安防范,强化基础工作,着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保持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社会稳定。针对新时期稳定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制定全年综治工作方针。

2、建立责任到位层层负责的工作网络。街与各居委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及时指导工作的开展。

3、以社区居民的切身利益为落脚点开展综治宣传,如一些机团单位较多的社区宣传阵地,可利用这些社区文化角、墙报,深入地宣传严打的重要性,普及综治以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分发宣传材料,收集居民意见,在社区内也起到广泛宣传的作用、形成人人知法、懂法、守法和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激发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积极性。

二、开展“安全创建”活动,推动防范措施的落实

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创建”活动,营造各社区范围内的治安稳定环境,是搞好安全防范和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途径。要从群众关心的问题入手,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重点抓好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盗窃、抢劫等多发性案件的预防工作。

1、深入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和与驻街单位共建安全社区等工作,全面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感。

2、我们可以从居民中选出身体素质好、责任感强的同志充实到治安防范队伍当中,定期在社区的各个楼院当中巡逻,起到良好的镇慑作用。其次,与派出所、物业公司配合,由派出所指导物业公司保安人员在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夜归人员实行护送制度,确保小区大楼的走道照明亮灯率达95%。

3、健全治安防控体系和维护社会稳定长效机制。健全治安防范队伍,严密监控和重点路段、部位的治安动态,及时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对全街道治安秩序进行有效的监控、防护和及时作出应急反应,健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维稳工作机制,能有效预防、发现、调处和化解不稳定因素。

4、开展治安乱点、盲点、治安混乱部位的整治活动。对一些主要街道的车辆停放秩序、小区治安秩序、出租屋、商铺、废旧物资回收业、娱乐行业和重点路段进行治安情况专项整治。

三、健全综治维稳工作长效机制

1、结合目前各社区实际,整合现有社会资源和专区民警、居民群众的力量,健全防控网络,增设治安岗亭或警务室,加强边际治安联防,加强街巷、道路巡防,将治安巡逻覆盖街道整个区域。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专群结合”的群防群治新格局,增强治安防控能力。

2、建立暂住人口管理工作制度,全面加强暂住人口各项工作。积极发挥检查督促作用,配备暂住人口专管员,使暂住人口的管理、教育、服务、维权各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教育,结合街道辖区内的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培养吸收外来务工人员中的优秀分子加入党团组织,组建若干由暂住人口组成的调解员队伍。二是加强管理,对出租房屋加强治安管理,督促和鼓励用工单位、出租房主与居委会做好暂住人口登记做证工作,深入排摸“三证合一”和暂住人口办证一站式服务,做好暂住人口治安、计生、劳动就业等工作。三是加强服务,推行暂住人口适度集中居住。四是要重视暂住人口的维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努力维护外来民工合法权益。

3、大力倡导见义勇为,街道应每年评选、表彰奖励各社区涌现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弘扬社会正气,营造全社会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努力减少青少年犯罪。

4、加强各社区工作人员责任心,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要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重点排查化解那些可能导致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可难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耐心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发挥街道、企业治保会调委会作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信访问题,及时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努力减少集体访、重复访和越级访的发生。处置群体性事件坚持依法办事、坚持按政策办事,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四、构建党建工作载体,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

1、各社区应积极与驻地单位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帮助驻地单位搞好内部的环境卫生,落实解决下岗分流人员再就业,提供后勤服务等。结对共建单位也积极帮助社区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为推动社区党建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

2、掌握居民和党员的专业特长,在社区中建立党员志愿者队伍,本着深入社区为民服务的宗旨,动员组织社区党员积极参加各种义务服务活动,如开展“党员义务奉献日”、义务劳动、法律援助、义诊、免费维修维护电脑、扶贫帮困等活动。

3、以建立为群众服务的组织,为居民排忧解难。关心下岗、失业、孤独、病残人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通过这些活动,使党员在社区作用得到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群防群治的凝聚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我们要积极研究综治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综治工作摆上议事日程,逐年推进并有新的突破,不断探索群防群治新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活动,把居民群众的心凝聚起来,使他们充分认识综治工作的重要性,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东风街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健康的文化环境、安全的生产环境和公正的法治环境,进一步积极稳妥地推进各社区居委会综治工作的开展。

B. 如何推进基层制度治理创新和能力建设,奏响新时代宣传工作最强音的工作建议

和推进基层制度治理创新和能力建设这方面,应该说怎样奏响时代宣传空的最强音,只有能力提高了。

C. 如何提升新形势下综治宣传工作的水平

一是把社会建设摆到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要自觉把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作为执政为民的关键环节,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举措,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措施、的投入,解决民生问题,加强社会管理。二是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要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努力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低成本、高效率地化解矛盾纠纷。三是把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贯穿于社会管理工作中。要更新管理理念,改变管理方式,实现由防范控制型向人性化、服务型管理的转变。特别要把城镇的公共服务延伸到流动人口身上,加快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四是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延伸到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要探索新形势下党和政府对“两新组织”管理服务的体制机制、方法手段,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五是把对虚拟社会与对现实社会的管理统筹起来抓。要统筹网上网下两个阵地,把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加大依法管理力度,提升网络攻防技术能力,完善网络综合防控体系,加强网络舆论引导,不断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六是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整个社会管理的根基。要努力在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层工作等方面取得新的更大的进展,为社会管理创新奠定坚实基础。七是把继承和创新群众工作作为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法宝。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动员组织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思路新方法,特别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拥护,把社会管理创新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八是把信息化建设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手段。要尽快形成全面覆盖、动态跟踪、联通共享、功能齐全的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进一步提升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九是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到社会管理的各领域、全过程。要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对妨碍社会管理、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严格依法处理。

D. 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包括哪些内容

6月12日,新华社受权播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

E. 如何统筹推进基层治理工作,不断提高治理实效和水平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政法机关特别是赋有社会治安治理职能的部门,必须从思想上主动适应,从措施上积极应对,积极探索加强社会治安治理创新的新思路、新办法,切实解决思想认识、运行机制、警力装备、队伍素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社会治安治理水平,切实履行好政法机关的社会治安治理职能。

(一)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打造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
推进社会治安治理创新,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治理体系,既要全面开展工作,又要抓住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问题,重点在于解决好社会矛盾化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网络虚拟的管理、社会组织服务等问题,创新虚拟社会治安治理,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严格管理、企业依法运营、行业加强自律、社会共同监督的互联网综合管理格局。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

“人防”方面
强化县乡村三级巡逻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在主要交通路口设置警亭,每个警亭设置固定巡防队员24小时值勤,白天1人,晚上2人,每周五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政法部门分战区进行县级大巡逻,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的巡防主力军作用。同时,乡镇战区联动巡逻与村级日常巡逻相结合,网格联动,警灯闪烁,提升群众巡逻知晓率。广泛宣传发动,落实邻里守望制度,对外来人员以及有嫌疑人员要详细询问,邻里之间团结协作,共同抵御不法分子。规范乡镇专职巡防队,对队员定岗定责,配齐配强其巡防装备设备,强化其日常适应性训练,完善村级专职巡逻队,结合实际各行政村要普遍建立自己的专职巡逻队,确保村级巡防全方位、经常化。

“物防”方面
1、 强化对群众安全防范宣传力度。动员群众开展一次全方位的自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以便因症施策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 推进加固门窗、筑墙垒院等物防措施。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动员安装自动报警装置;
3、 对重点单位特别是西部矿区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要加高加固围墙,修建观察瞭望点。对存放现金、贵重物品的部位,配备保险柜,集中保管。对生产、使用、保管、运输危险品单位经常检查,及时发现堵塞防范漏洞;
4、 实施亮化工程。乡村一些街道小巷长期无路灯,是治安死角、案件多发区,要实施普及这项工程,推进街道亮化,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
“技防”方面,不断强化和完善技防设施,县乡经费向技防倾斜,乡(镇)、村(居)级现有防监控设备平台保证全天候正常动作,通过平台全天候实施对所辖区域的治安监控;规范村级技防值班室,严格村级技防值班室标准规范化建设,确保其“有值班人员、有分布图、有值班记录、有工作制度”,加强对值班人员技术业务培训。确保技防“乡村全覆盖,三级互联通”的目标。

(二)做好基层群众工作,完善社会治安治理体系
社会治安治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治理的基础性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驻村政法干警定期召开培训会,以案说法,现场解答疑难问题,确保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各种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县司法局充分利用“六五”普法,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走上村庄地头,以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服务群众的工作,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把人民满意作为政法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着力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服务为先,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通过强化社会服务提高社会治安治理实效。

(三)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人民调解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具有独特优势,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治理的重要方面。深化社会矛盾化解。不断完善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体制机制。聘请专家,深入各乡镇召开培训班,对调解员进行培训。同时,加强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网络,要对全县21个乡镇和608个村调委会及时进行调整和充实。提高基层调解员的调解技巧、法律文化水平及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推动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努力预防和化解行业与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依法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保障能力建设,落实好人民调解法规定的人民调解工作各项保障措施,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成立医疗纠纷预防处置委员会,建立由政法、卫生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作运行调解机制。

(四)做好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搭建服务管理新平台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服务和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工作,是加强和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的重要方面,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治理的重要内容。创新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建立政府主导,综治、司法牵头,公安、法院、检察院、劳动保障、民政、监狱等部门共同参与,集教育矫正、日监督管理、帮贫扶困、心理矫治等职能于一体的社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新平台。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服务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大力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有效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帮扶、管理、安置、就业问题,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积极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加强其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服务新机制,加强衔接、落实安置,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减少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后脱管漏管现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按照建立适应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的要求,大力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发展壮大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切实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帮助流动人口有序融入城镇,特殊人群顺利融入社会。调整农业结构,扶持现代化农业种植户典型,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提高产出效益。鼓励和吸引在外创业人员回乡建设,解决剩余劳动力和出外务工的人数,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和两劳回归人员的管理。

(五)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形成社会治安治理新格局
创新社会治安治理,需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安治理格局,使社会组织成为缓和矛盾冲突的调节器、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阀、促进社会和谐的润滑剂。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县基层党组织、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退伍军人、红白理事会等其它组织及协会也在不断发育成长,这些社会组织和协会在为民排忧解难、协调利益冲突、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为此,我县要创新为老服务,加强为老服务网络建设,积极探索以社会化为主渠道的养老服务新路子。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促进社会组织与党委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协会在社会治安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组织的公众知晓率和熟识度,吸引更多的有识之士,有志之士关心、关注社会组织发展,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六)做好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政法工作的活力源泉在基层,主要的执法活动在基层,工作的重点难点也在基层。没有强有力的基层基础工作,再好的思路、政策、措施也难以落到实处,惠及城乡群众。近年来,政法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有了很大加强,但总体薄弱的善还没有根本改变,创新社会治安治理的任务还很重。要履行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治理的职责,就必须切实做好相应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要牢固树立固本强基的思想,适当增加惠民方面的经费投入,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加大乡镇道路维修建设力度,全面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水平;总结政法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治理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并使之固定下来、形成制度,同时根据新的实践探索建立新的制度,努力构建科学完善、统一协调的制度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安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多方筹措资金,尽快化解镇村债务,消除不稳定因素。解决乡镇专职巡防队、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和保险问题,把精力更多的在放在基层,把人力、物力、财力更多的投在基层,真正做到人往基层走、劲往基层使、钱往基层花,夯实基层组织、整合基层资源、壮大基层力量、强化基础工作,确保基层有人管事、有钱管事、愿意管事,切实提高社会治安治理和服务水平。

(七)加强队伍建设工作,力促社会治安治理取得实效
政法机关是社会治安治理的重要力量,政法队伍建设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治安治理工作的实际效果。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经常化。教育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强化为民服务、为民执法理念,正确对待金钱、地位和权力,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理念,做公正廉洁执法的表率,建设一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能征善战”的队伍。
2、加大“从优待警”工作落实力度,关心关注政法干部,加强政法基层科、所、队、庭建设,在政策、制度、机制上确立“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流、干部从基层出”的工作导向。把选人用人的眼光投向基层,以实绩为标准,不拘一格地从政法队伍中选干部,切实解决工作多年政法干警职级和待遇过低问题。使广大干警在政治上有奔头、生活上有挣头、工作上有干头。
3、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在人员编制上给予倾斜,将乡镇综治工作人员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努力解决人员编制少、职级待遇低与工作任务繁重不相适应问题。

F. 如何开展基层法治宣传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广大公民法律素质,实施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化进程加快,这项工作愈显重要。如何进一步创新机制,“虚功”实做,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笔者认为,关键是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任务,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采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方法,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增强实际效果,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虚功实做”。
以人为本,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要“虚功实做”,关键在两点,即: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突出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法律宣传,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全生产、劳动用工、劳动保险等;围绕党委政府的整体工作部署和阶段性工作,做好法制宣传教育这篇文章,要做到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在哪里,法制宣传教育就跟进到哪里。近几年来,我们紧扣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长江产业园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开展了各类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如配合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城市文明创建和“奥运安保”等专项活动,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做到一项整治、一个专班、一个方案、一套教材、一抓到底。
学用结合,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法贵在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运用法律、参与社会法治实践。因此,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是法制宣传教育“虚功实做”的必然要求。一是要围绕法治湖北建设,把“法治咸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作为深化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载体,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制定方案,扎实推进。二是要深入开展“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自2007年以来,“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全市机关、农村、学校、社区、企业和医院广泛开展,去年全市共创建市级“法治示范单位”100个。三是要把“法律六进”活动与法治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法治创建活动打下扎实基础。
创新形式,丰富法制宣传教育手段。形式创新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虚功实做”的重要手段。我们要突破惯性思维,改变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的程式化、灌输式的老套套,充分利用现代化传播媒体迅速、生动、直观、形象、受众广的优势,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固定法制宣传阵地,以案说法,释疑解惑,贴近生活,寓教于乐,切实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和渗透力。
建立完善考评机制,推动法制宣传教育“虚功实做”。一是强化目标责任管理。要在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一年一考评的基础上,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为政府工作的共性目标。二是重点突出绩效考评。从今年开始,我们将以法律素质测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评价为重点,突出具体效果的考评。三是注重考评结果运用。对违法行政导致重大事件发生的,建议由综治委对其实行“一票否决”,确保各级各部门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G. 如何提高城市基层治理水平

一、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趋向新变化
1、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类型趋向多样化。基层社会矛盾纠纷从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小额债务、轻微侵权等向拆迁安置、征地补偿、劳资纠纷、环境保护、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等社会热点、难点扩展,且比例明显扩大。
2、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表现形式趋向聚众化。不少基层社会矛盾由过去的多为个人行为转变为现在的聚集行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涉及面更加宽泛、复杂。拆迁安置、征地补偿、企业改制等涉及群体性利益产生的纠纷,使各类利益“抱团”群体不断增多,极易由一般性纠纷演变为群体性矛盾。聚众反复信访乃至缠访、闹访、越级访现象不断增多。
3、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诱发原因趋向复杂化。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中,既有因执行政策不一致、工作措施不到位而引发,如有些地方拆迁安置、征地补偿方面政策保障前后不一致、区域不平衡,事业单位改革政策执行不一,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收入差距逐年拉大等;也有在政府投入环保等公共设施建设带来的民意纷争而造成;还有因经济利益冲突所引发,如企业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市场环境影响出现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而导致拖欠职工工资、银行贷款、民间借贷,部分群众因参与非法集资造成经济损失而将矛头指向政府监管不力等;更有大量因突发性事件而引发,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医疗事故纠纷和意外人身伤害等。
4、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发展过程趋向对抗化。一些群众处在矛盾纠纷中往往极不理性,在涉拆涉迁、医疗事故等纠纷中脱离实际、盲目攀比、误解强求,如达不到其诉求目标、满足不了其畸形利益欲望,便对政府产生强烈的对抗情绪和对抗行为。一些群众由于贫富差距、观念冲突、社会公平等因素引起心理失衡,产生仇富、仇官甚至仇恨整个社会的不良心理,遇到矛盾纠纷时情绪容易失控,采取极端手段,使矛盾趋向激化。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存在“大闹大解决”心理,认为只有闹到省里、中央才有可能迫使基层解决问题。甚至,有的居心不良者勾结境内外敌对势力或借助网络将社会上发生的各类敏感事件和传闻迅速见诸网络媒体,或歪曲事情真相渲染炒作,或传谣生事混淆视听,煽动不稳定情绪,制造不稳定事件。
二、确立预防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工作新理念
1、立足源头预防,实现社会管理从被动维稳向主动创稳转变。坚持从治本的高度,着力构建源头治理体系,前移社会管理关口,优化基层社会管理的宏观环境,通过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健全科学民主合法的决策机制,最大限度地防止、减少和弱化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产生。
2、畅通诉求表达,实现社会治理从行政管制向民主协商转变。坚持以保障各种利益主体的表达权为前提,建立利益表达和协调机制,不断扩大群众在公共政策制定和公共事务决策中的参与度,在畅通民意渠道、完善基层民主和充分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全面落实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监督权,按照民主程序维护权益,化解利益冲突。
3、强化矛盾排查,实现社会矛盾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防范转变。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先、争取主动、防止激化,通过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社会矛盾排查机制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把社会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乃至未萌之前,最大限度地降低维稳成本,实现社会管理的最高境界。
4、规范矛盾调处,实现维护权益从依靠信访向依据法律转变。切实树立法律权威,把解决社会矛盾纳入法治轨道,使法治成为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的长效化、制度化手段。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要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通过法律程序、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环境。
5、着眼多元化解,实现矛盾化解从单一模式向综合联动转变。着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主,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等手段为辅的“大调解”工作体系,通过创新设置调解组织、完善联调联解机制和加强建设应急管理体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鼓励民众合理选择矛盾纠纷解决途径,规范相关调解程序,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多元化、合理化和制度化。
三、创建预防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机制
(一)坚持民生为先,创新建立源头预防机制
1、建立群众利益至上的公共决策机制。各级政府应逐步实现政策和决策目标取向的完全公开,以“群众是不是愿意、群众是不是支持、群众是不是得益”为决策目标,形成顺应民意、科学民主的公共决策机制。要扩大公共决策的社会参与,让不同利益群体在政策、决策出台前充分表达诉求,实现政府处理社会利益与社会良性互动,在博弈与妥协中达到平衡,形成开放性、社会化的利益表达机制。要积极推动社区、企业相关社会组织建设,发挥其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和调节利益的作用,与政府进行充分沟通,表达不同群体意愿,形成代表广泛、规范有序的社会协商对话机制。要使政府的政策和决策出台前提前释放民意,并主动吸收采纳群众积极合理的意见建议;使政府出台的政策举措和重大决策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可靠的群众基础,提高决策执行的可行性和成效性,提高公众的认可度、接受度和满意度。
2、健全促进社会公平的公共服务机制。各级政府的行政行为应力求民生优先、突出效率和秉持社会公平的统一。要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抓好医疗卫生、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交通、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发展和管理,满足群众对公共服务产品的多样化需求。要贯彻中央“社会政策要托底”的精神,发挥公共政策调节社会矛盾的功能,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大教育、就业、社保、住房、医疗和反贫困等公共政策的创新力度,适当向弱势群体倾斜,使利益分配更加公平、公正和公开,从制度上保证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从分配格局上调节社会利益关系。
3、创新弘扬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引导机制。各级要创新运用各类有效媒体,教育引导群众正确看待社会利益关系和分配差距的客观性,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既符合法律又合乎道德要求。一是广泛开展普法教育,拓宽法制宣传渠道,认真归理解决常见矛盾纠纷的法律路径,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使法治维权理念普及大众,深入人心。二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倡导和谐社会理念,弘扬“以和为贵,和气生财”、“远亲不如近邻”、“重义轻利、礼尚往来”等传统文明礼仪,并一以贯之,长期宣传。三是强化警示导向教育,将极个别胡搅蛮缠、以身试法受到处罚的典型当做反面教材,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纠正“有事就得闹、大闹大解决,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认识误区。
4、强化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严把“五道关口”:一是依法治理,立项要过“法治关”。各类政策措施和重大事项实施前,必须审查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二是评裁分离,实施要过“程序关”。改变原有“谁决策,谁评估”、“谁立项,谁评估”的做法,实行评估与决策相分离,由第三方进行系统化、专业化科学评估。三是互利共赢,评审要过“民意关”。凡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和重大事项,实施前须征得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同意和支持。四是科学合理,决策要过“分级关”。可将稳定风险分四级,风险较小的为四级,可实施;有一定风险但可控的为三级,分步实施;有较大风险可能引发群体性或个人极端事件、短期内难以控制的为二级,暂缓实施;有严重风险、可能引发重特大涉稳事件的为一级,不实施。五是明晰责任,后续要过“考核关”。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控制,既要有事前评估,还应有事中阶段性评估和事后总结性评估,视情作出维稳干预,避免发生实施中止等被动局面。维稳部门应对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跟踪督导,并结合平安建设全员责任制落实量化考核。
(二)立足基层化解,不断完善依法调处机制
1、做实村(社区)级,实现小事不出村。按照夯实基础、源头化解的要求,做实村(社区)级调解室。一要加强调解网络建设,将辖区内企业(单位)纳入村(社区)调解室,确保企业内部矛盾自行解决、企业间矛盾社区调处、社区简单矛盾就地消除。二要提升调解队伍素质,把好调解干部选聘关,将有基层工作经验、热爱调解工作的人员选聘进来;推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提升基层调解人员工作积极性。三要规范基层调解工作,加强村、社区、企业、市场调解室软硬件建设,打造基层调解品牌,树立基层调解形象,提升人民调解公信力。
2、做强镇(街道)级,实现大事不出镇。按照全面推进、规范运作的要求,做强镇(街道)级大调解平台。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城管、社保、安监等条线负责人为成员的镇级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二要强化资源整合,以集约资源、方便群众、处置快捷为原则,依托各地综治中心,成立相关专业调委会或专项调解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完善诉调、公调、政调、访调和援调对接机制。三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多部门、各条线参与配合的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各部门既分工负责、又相互衔接配合,形成本级政府部门及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
3、做精区(市)级,实现难事不出区。按照整合资源、攻坚克难的要求,做精区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一要统一协调,按实运作。由区委主要领导任调处中心领导小组组长,司法、信访、公安、劳动和工会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实现人民、行政、司法“三大调解”在一个平台上运作。二要集中管理,统一受理。将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和土地流转等专业调解纳入“中心”,重点调处跨区域和牵涉多个部门的重大矛盾纠纷。三要明确责任,分类处理,分流办理。按照接待、受理、调处、归档“四统一”标准,实现“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做到“难事不出区,矛盾不上交”。
4、三级联动,实现矛盾不激化。按照属地受理、联动调处模式,实行区(市)、镇(街道)、村(社区)联合调处。对涉及人员较多、情况较复杂的矛盾纠纷,所在村(社区)受理后,商请镇(街道)调解组织上门联合调处;对情况特别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由区、镇、村三级联合调处;对重大矛盾纠纷,落实区分管领导包案化解。要对征地拆迁等越级上访的历史积累性重点疑难矛盾进行梳理,建立“会诊研判、综合化解”机制,达到化解一个重点矛盾、筑牢一方社会稳定的基础,营造一片和谐的社会环境。
5、法律至上,实现依法有序调处。解决矛盾纠纷的核心是维权,为确保群众维权秩序,必须创新化解社会矛盾依法治理机制。要运用法律、法规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和调处工作,对民众释法;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保证个案公平公正,引民众信法;依法处理起哄闹事、恶意攻击党和政府、扰乱社会秩序者,令扰者畏法;规范地方立法,从法律法规中体现科学发展、执法为民,让民众爱法;政府在法制框架内运用行政、非诉讼调解手段公平合理地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使行政遵法;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长效机制,开展村务法律体检,为群众答疑释法,助基层用法。要强化法律救助工作,创新建立社会矛盾化解中困难人员(家庭)救助扶持机制,完善包括司法行政法律援助、法院司法救助、公安检察刑事被害人救助、交通事故赔偿救助等司法救助体系。
(三)强化系统管控,着力构建综合治理机制
1、拓宽了解社情民意渠道。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广泛倾听民声,大力开展“进村入企达户到点”走访活动,不断加强政府部门与群众之间的沟通联系。要及时疏导民意,认真落实窗口单位首问代办责任制,对群众的问题及时解答,对群众的要求及时回应,对群众的不满及时安抚。要认真解决民需,在完善村(居)民自治、加强基层社会管理的同时,努力提升社区平台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全天候的生活类、咨询类、事务类、电子商务类、企业服务类等多项服务。
2、推行柔性网格精细管理。各级应转变社会管理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强调人文关怀,以善治为目标,达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要在成功推行社区扁平化管理的基础上,深化完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在政府与基层自治组织之间形成积极有效的合作关系。要将市场、住宅、商铺等全部纳入服务管理范畴,为群众提供政治参与、精神文化、生活交往等方面的关怀,做到“每一片土地都有人精心管理,每一户人家都有人贴心服务”。
3、落实维稳日常指导制度。维稳工作必须从日常指导做起,党政领导干部要利用互联网、热线电话、领导接访日等民意反馈通道,经常直接了解社情民意、群众诉求,与群众面对面沟通。要坚持定期下访制度,每月到联系村居、企业上门走访,察民情、解民忧、帮民困、办实事、办好事,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要做好维稳日常指导,结合矛盾纠纷排查,指导基层边排查边化解,将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即时上报、及时化解;对无法立即解决的问题,确定责任人限期办理、限时答复。
4、形成社会各方参与合力。预防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工作,离不开社会各方的支持和参与。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介机构和各类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作用,代表相关群体反映诉求、与政府和有关部门协商调解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反映诉求、维护权益、提供服务的纽带作用,按照“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多方参与”的方式,积极探索社会服务项目化运作。要支持和推动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扩大服务对象,将非公企业单位、新市民列入重点服务和帮扶行列。
5、提高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领导能力。有效预防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必须加强各级党政领导能力建设。一要着力提高为民执政能力。时刻心系群众,一切公共政策、公共决策和工作举措应符合群众的意愿、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本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和群众的长远利益。二要着力提高系统管控能力。坚持从“前”抓起、以防为“本”, 从“底”抓起、以调为“堤”, 从“小”抓起、以畅为“要”的工作方法,在健全源头预防机制、夯实三级调解平台和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上下真功夫,在提高民生保障、完善调解网络、加强基层社会管理、提高社区服务能力和关心困难群众上出实招。三要着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充分认识群众工作能力的提高,实际上就是化解矛盾能力的提高。要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的能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提高宣传、组织和发动群众的能力。

H. “城管”如何治理小广告

中国各地城管依托的法条和执法手段各不相同,我这里只能说说魔都城管对小广告的处理方法。
魔都这里将小广告称为“三乱”——乱张贴,乱悬挂、乱涂写。一般处理流程是这样的,城管队员在接到举报或在巡查中发现后,首先是拍照取证,制作法律文书,随后会根据小广告上留的联系方式对当事人进行调查,确认违法后,会请电信部门对该号码进行停机出来。同时会将发现小广告的地点通知街道活环卫部门,由专门人员进行清洗粉刷。

I. 求 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宣传手册

农村四大基础工程
宣传提纲

1、农村四大基础工程的内容是什么?
答: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建设。
2、成都新型基层治理机制的精神实质是什么?
答:加强和改进村(社区)党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3、开展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工作的民主运行机制是什么?
答:民主征询、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评议。
4、成都新型基层治理各村级组织之间的职能定位是什么?
答:村(社区)党支部是领导核心,村民会议是最高决策机构,村民议事会是村级自治事务常设议事的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是执行机构,群体组织是有益补充。
5、农村土地承包确权和耕保基金发放要达到的“五个一”指的是什么?
答:土地承包台帐、登记簿、权证、地块现状图、耕保基金卡上的实测面积必须一致。
6、成都统筹城乡发展,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三大抓手是什么?
答:是指统筹推进“三个集中”(向集中发展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六个一体化”(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市场体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和“四大基础工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建设)三个方面。

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村级改革试点
宣 传 提 纲

1、什么是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答: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是指:大力加强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突出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让广大农村居民共创共享改革发展,为他们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活动提供保障;通过村(居)民民主自治,依法管理和规范农村各类社会组织和村(社区)事务,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2、为什么要进一步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
答:2003年以来,成都市把完善农村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作为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的重要内容,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改善,城乡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广大农民基本实现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进一步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必然要求,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不仅有助于推进成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异,也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拉动内需、加快发展的重大举措。
3、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村级改革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答:成都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城乡统筹进一步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的意见(试行)》(成委发〔2008〕37号)提出:到2012年,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进一步缩小;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达到“四个有”:有一套适应农民生产生活居住方式转变要求、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标准体系;有一个保障有力、满足运转需要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有一个民主评议、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公共服务的管理机制;有一支协同配合、管理有序、服务有力的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队伍。到2020年,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基本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简单地说,就是通过逐年加大对农村公共事业的投入,不断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繁荣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在不久的将来,让广大农村群众真正享受到跟城里人完全一样的:看病有保险,子女教育有保障,入住的小区内绿地、道路、车位、水电、煤气、光纤、网络以及各种文化体育设施齐备等基本公共服务。
4、现阶段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成都市将现阶段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内容设定为文体、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农业生产服务、社会管理7个方面。
(1)文体类。包括广播电视村村通、电影放映服务、报刊图书阅览服务、文化活动、农民体育健身、文艺演出和展览服务等。
(2)教育类。包括农村义务教育、农村高中阶段教育、农村学前教育、农村特殊教育、农村职业教育、农村成人教育等。
(3)医疗卫生类。包括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医疗救助、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卫生防疫、农村药品配送和监管、农村妇幼保健、农村计划生育等。
(4)就业和社会保障类。包括农村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农村受灾群众救助、农村优抚、农村社会福利和慈善、农村老龄服务、农村残疾服务等。
(5)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类。包括农村道路、水利、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农村沼气池建设、农村垃圾和污水集中处理、农村客运、农村邮政、园林绿化等。
(6)农业生产服务类。包括农业科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流通、农用生产资料供应、农业信息化、种养业良种服务、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村扶贫开发、农村防灾减灾、农村金融服务等。
(7)社会管理类。包括纠纷调解、农村警务、农村治保、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代办村民事务、政策宣传、农村食品安全防控、农村土地和规划管理、农村建构筑物建设管理、农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
5、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配套建设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坚持民主化路径。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保障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以民主荐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评议为主要形式,让农民充分参与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建设,真正体现自主、自愿、自治。各项建设方案要进行充分的民主讨论和决策公示,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必须经过合法的民主程序。
(2)坚持市场化取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配套建设。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搭建投融资平台,促进产权流转,盘活存量资产。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同时,突出政府主导,进一步强化政府提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明确村级自治组织应当承担的职能职责,建立起与之相匹配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和政策服务体系;加强集体经济组织培育,增强自身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能力。
(3)坚持公平化原则。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着力加强分类供给、经费保障、统筹建设、民主管理、人才队伍“五大机制”建设,创新农村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农村公共服务方式,优化全区公共资源配置,加强农村公共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质量,不断增强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逐步形成让城乡居民都能平等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6、如何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配套建设?
答:简单地说,就是:“立足当前办实事,着眼长远建机制”。就是要从村(居)民最关心、最迫切需要的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的配套建设入手,逐步建全完善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五大机制”,即:分类供给机制、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建设的机制、民主管理机制和人才队伍建设机制。
分类供给机制,主要是将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分为公益性、自治性和市场性三类,分别由政府、村级自治组织和市场主体进行实施,政府统一引导;
经费保障机制,主要是将该项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全面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财政保障水平;
统筹建设机制,主要是统一规划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设施布局;
民主管理机制,主要是对相关设施、项目建设实行民主决策制度,建不建、什么时候建、怎么建,都由村民自己说了算;
人才队伍建设机制,主要是结合公开招聘制度,从相关主管部门、高校等科研机构或其他方面吸收人才,从事或提供村级公共服务及社会管理。
7、市县两级财政加大对农村的投入是怎么规定的?
答:按照市委〔2008〕37号文件的规定,以2008年为基数,2009年新增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建设政府性投资主要用于农村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建设。同时,《成都市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从2009年开始,由市县两级财政保证每个村(涉农社区)不低于20万元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专项资金,村(涉农社区)还可以按照《成都市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融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贷款的方式集中专项资金投向民主决策产生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项目。
8、村(居)民如何参与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配套建设?
答: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受益的是广大的农村居民。因此,广大农村居民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建言献策,通过民主荐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评议等途径,参与到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配套建设中,为进一步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主动贡献力量。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宣传提纲

1、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明确产权。二是创新耕地保护机制。三是搭建流转平台,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林权等的流转。
2、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具体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不断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
3、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一是严格保护耕地;二是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三是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四是重点突破、分部实施。
4、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要重点把握哪“五个坚持”?
答:(一)是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改变;(二)是坚持科学编制规划,严格执行规划和土地用途;(三)是坚持市场化原则;(四)是坚持农民自主自愿;(五)是坚持在实践中不断充实、细化和完善。
5、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就是“还权赋能”,让农民真正成为改革的主体,通过改革实现农村产权要素资本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缩小城乡差距,解决“三农”问题,加快城市化进程,推动城乡同发展共繁荣。
6、什么是耕地保护基金,及其主要用途有哪些,耕地保护基金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答:概念:耕地保护基金是有成都市人民政府设立的以保护耕地为主要目的,从土地出让收入中筹集资金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方式,主要用于耕地流转担保、农业保险补贴、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农户养老保险补贴和承担耕地保护责任集体经济组织补贴的专项基金。
用途:一是用于耕地流转的担保资金和农业保险的补贴(占当年耕地保护基金总量的10%);二是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农户的养老保险补贴和承担未承包到户耕地保护责任的村组集体组织的现金补贴(占当年耕地保护基金总量的90%)。
发放标准:(基本农田:400元/亩·年; 一般耕地:300元/亩·年.)在扣除每年提取当年划拨耕地保护基金总量10%用于耕地流转担保资金和农业保险补贴后的部分,全部用于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农户的养老保险补贴和承担未承包到户耕地保护责任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现金补贴。即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农户的养老保险补贴和承担未承包到户耕地保护责任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现金补贴标准为:基本农田:360元/亩·年;一般耕地:270元/亩·年(下同)。
7、在什么条件下可提取耕地保护基金现金?
答:1、每户耕地保护责任农户的养老保险补贴总金额超过(每户参保人数×个人应缴费标准金额)的多余部分;
2、不愿按规定标准和时限缴足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农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可一次性提取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资金。
8、《耕地保护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有哪些?
答:农户享有获得耕地保护补贴的权利。同时承担以下义务:不得弃耕抛荒,保护耕地不受破坏,不得用于非农业用途,是基本农田还必须履行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要求。
9、违反《耕地保护合同》如何处理?
答:1、未认真履行耕地保护责任、非法改变耕地用途或破坏耕作层致使耕地生产能力降低的,区(市)县政府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耕地保护合同》,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恢复耕地生产能力;
2、造成耕地永久性破坏并已发放的耕地保护资金补贴,将全部予以追缴,并由国土资源部门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10、农村土地和房屋有哪些确权要求?
答: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要确权到村或组,承包地、自留地、宅基地和农民的房屋要确权到户。
11、集体建设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原则以及使用的方式、形式是什么?流转年限为多少年?
答:原则:1、符合规划;2、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3、实行使用权有偿、有期限流转。
方式:1、协议2、招标3、拍卖4、挂牌;
形式:1、出让2、出租〔作价(出资)入股、联营、视同出让〕3、抵押4、转让、转租。
年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初次流转最高年限不得超过同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再流转年限不得超过初次流转合同约定年限的剩余年限。
12、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土地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又是什么?
答: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依法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或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通过土地流转(特指互换和转让)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方权利:1、依法享有承包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利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土地承包方义务: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13、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流转的方式有哪些?
答:是指在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的基础上,承包方将自己承包的村集体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以一定的条件转移给第三方经营,原承包方或第三方向村集体履行原承包合同的行为。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为: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
14、房屋确权登记按照哪些步骤进行?
答:1、调查摸底;2、发布公告、权利人提出申请;3、村组核实并登记造册报乡(镇)政府确认后向房管部门申报;4、房管部门受理、审核、载入登记簿、颁证。
15、谁有资格申请房屋确权登记?怎样确认其身份?
答:申请确权登记的应为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或其成员。其中申请人是自然人的除应出具身份证明外,还需要在集体经济组织出具其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16、共有的房屋怎样申请确权登记?
答:共有的房屋应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夫妻共有的房屋应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如有一方自愿放弃,则可以登记给另一方。
17、哪类土地修建的房屋可以进行确权登记?
答:确权登记的房屋必须是在合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上修建的。
18、占用两处及两处以上集体土地修建的房屋能否进行确权登记?
答:只能对一处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进行确权登记。
19、在宅基地以外的土地上修建的房屋能否进行确权登记?
答:对在承包地、自留地等土地上修建的房屋,申请人须到国土部门办理用地确认手续后,房管部门方可办理确切登记。
20、纠纷如何调处?
答: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纠纷实行属地管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当事人可自行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村民委员会或乡(镇)相关机构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逐级向区(市)相关部门申请仲裁,也可直接想人民法院起诉。已由人民法院裁决的纠纷,不再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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