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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人员知识培训简报

发布时间:2022-06-18 21:41:01

① 如何做好保密宣传教育工作

做好保密宣传教育工作的方法/步骤如下:

1.熟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从事保密工作的人员和机构,应认真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地方出台的各项保密规定。

② 保密教育培训的内容是什么

涉密人员应该积极学习党和国家关于保守国家秘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指示和文件精神及我公司保密规章制度。例如: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
3、《中公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加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保密管理工作的意见》;
4、《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
5、《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标准》;
6、公司制定的各项相关保密制度(保密教育培训制度)、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定密和密级调整工作制度、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保密要害部位保密管理制度、涉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制度、保密委员会例会工作制度、重大涉密活动和涉外保密管理制度、保密监督检查制度、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报告和查处制度、保密奖惩制度、保密经费管理规定、保密组织机构与职责、涉密文件(合同、技术文件、技术协议书)保密管理规定等等。

③ 如何开展落实保密形势教育

保密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手段,关系到党和国家的政治生命,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是一项政治任务和政治纪律。如何抓好保密工作,我个人认为从两个方面抓落实: 一、抓好保密工作的落实(一)、从组织上抓落实。我局十分重视保密工作的组织建设,建立了保密工作小组,明确了职责和分工,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配备专兼职保密员。定期检查了解保密工作情况,充分发挥保密组织的作用,保证了保密工作落到实处。(二)、从抓思想上落实。为确保保密思想教育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保密工作的认识,消除存在的各种模糊观念。我局通过学习宣传《保密法》,很多同志对保密工作有了新的认识,消除了“保密工作是领导的事,与己无关”这种思想,对保密的经验不足、、观念较淡薄、等情况,采取了各种措施开展保密教育,注重教育的实效和质量。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开展保密教育:一是抓好保密人员上岗前培训;二是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文件精神,增强保密意识;三是把保密教育与具体工作相结合,强调保密工作;四是定期组织保密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保密法》和有关保密规定,定期组织网上保密知识测验,通过教育,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三)、从制度上抓落实。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是我们开展保密工作不可缺少的依据和保障。按照保密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保密工作制度》、《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计算机安全保密制度》、《档案安全保密制度》、《档案保密制度》、《保密员岗位职责》、《涉密档案查阅制度》、《涉密文件处理(管理)规定》、《保密工作人员管理规定》等保密工作规章制度,做到保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四)、从技术防范上抓好落实为保密工作更加规范标准,我局不断加大了硬件的建设投入。根据保密工作的实际需要,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财务室、档案室等重要部位“三铁一器”进行了维护和更新,并配置了干粉灭火器、空调等防盗、防潮、防火、防尘设施,达到了保密工作的规定要求,为全面落实保密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保密工作从自我做起一是做学习的表率。做好保密工作的关键是具备严格的保密意识,并使自己的思想、业务素质、能力水平适应新形势、新情况,不断学习政治理论和保密法律法规,增强政治敏感性,刻苦钻研保密业务知识,不断丰富保密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二是做执行制度的模范。保密员在工作中必须带头执行各项保密规定。工作中,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在借阅密级文件时,带头做好借阅登记,阅后及时退还;做到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提供的文件,绝不提供;不随意复印密级文件资料。生活中要严以律己,自觉按规定规范自己的言行,保证制度的严肃性。三是做保密工作的有心人。对待工作有责任心。不断增强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做到对涉密载体、文件等设备资料加强管理,认真做好登记,不能有丝毫懈怠。具体工作要有恒心。保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严守保密规定,养成任劳任怨的工作作风,只有这样,保密工作才会不断有所发展,不断迈向新的台阶。

④ 保密宣传教育的基本知识

1.什么是保密法?
答:人们在涉及国家秘密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都称为保密关系。保密法就是调整保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分别于何时颁布和实施?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于1988年9月5日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1989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实施办法》)于1990年4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保密法》的作用是什么?
答:《保密法》的作用有三点:
(1)是保障国家秘密安全的法律武器;
(2)是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对保密工作进行的重大改革;
(3)是健全和完善我国保密法规体系的根本依据。
4.《保密法》的颁布实施有什么意义和作用?
答:《保密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比较完备的、与形势相适应的管理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调整和加强新时期的保密工作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第一,《保密法》是保护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打击泄露、窃取国家秘密犯罪行为的法律武器。它的颁布实施,为我们准确地打击泄露国家秘密和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犯罪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第二,《保密法》是各机关、单位和全体公民保守国家秘密的行为准则。《保密法》的制定颁布、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有助于全体公民,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逐步增强保密责任感,增强敌情观念、保密观念、纪律观念、法制观念,从而逐步形成自觉保守国家秘密的良好社会风尚。第三,《保密法》是建设我国保密法规体系的基础,它从根本上规定了我国保密法制建设的方针、原则和重要措施。第四,《保密法》是深化我国保密工作改革,加强保密工作管理的法律准绳,是指导我国保密工作深化改革的指南。《保密法》对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中央政府的各个主管部门保密工作机构的设置及职权,都作了原则规定,这对健全保密管理体制,加强保密工作有着重大意义,使全国保密工作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
5.制定《保密法》的宗旨是什么?
答:制定《保密法》的宗旨是: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6.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方针是什么?其主要含义是什么?
答:《保密法》第四条规定: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积极防范”,就是要我们把保密工作的立足点和着力点放在预防上,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落实到具体工作上就是:一要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公民首先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保密法制观念,提高保守国家秘密的自觉性;二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和保密制度;三要积极开发和利用先进的保密技术,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防范泄密和窃密;四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保密监督检查;五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
“突出重点”,就是在保密工作中,在全面贯彻《保密法》的基础上,要在密级、部位和人员等方面区别情况,确保核心秘密和掌握国家秘密的重点单位和要害部门(部位)人员不出问题。
“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就是要求我们要正确处理保密与各项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保密与业务工作两不误。
7.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的内容主要是落实“谁主管,谁负责;领导干部业务工作管到哪一级,保密工作就管到哪一级;保密工作同业务工作要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8.什么是保密教育?
答:保密教育是指以保守国家秘密为直接目的,以全体公民特别是国家机关、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为对象所开展的关于保守国家秘密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的传播工作。它是党和国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整个保密工作的思想基础和重要环节。
9.什么是国家秘密?有哪些特征?
答: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具有三个特征:一是本质特征。即国家秘密必须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密切相关。二是程序特征。即国家秘密必须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确定。三是时空特征。即国家秘密必须而且能够在一定时间内限定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
10.国家秘密的密级如何划分?
答:划分密级的依据是这项国家秘密一旦泄露,能或可能给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的程度。危害的程度不同,密级也不同。造成的危害越严重,密级就越高。《保密法》把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1)“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2)“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11.什么是工作秘密?
答:是指各级机关单位在其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
12.什么是商业秘密?
答: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3.什么是科学技术保密?
答:科学技术秘密是国家秘密的组成部分,是指科学技术中的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科学技术成果和关键性技术。科技成果包括科学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软科学成果三大类。关键性技术包括阶段性的科技成果、技术诀窍和传统工艺。
14.什么是军事秘密?
答:军事秘密,是指涉及军事方面的国家秘密。军事秘密是国家秘密的重要组成部分。军事秘密的范围及其密级由中央军委具体规定。
15.什么是涉密人员?
答:涉密人员是指工作性质与国家秘密有涉及的工作人员,包括酝酿、制造、保管、传递、使用、销毁等环节因工作需要而接触国家秘密的所有人员。
16.什么是秘密情报?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司法解释,“情报应当属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不应该公开的我国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等方面的秘密信息。”
17.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答:(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7)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18.某一事项泄露后造成哪些后果之一的,应当列入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
答:(1)危害国家政权的巩固和防御能力;
(2)影响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
(3)损害国家在对外活动中的政治、经济利益;
(4)影响国家领导人、外国要员的安全;
(5)妨害国家重要的安全保卫工作;
(6)使保护国家秘密的措施的可靠性降低或者失效;
(7)削弱国家的经济、科技实力;
(8)使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失去保障。
19.为什么要划分国家秘密的级别?
答:确定国家秘密的等级,是为了使属于保密范围内的每一具体事项成为国家有关法规所认可和保护的国家秘密,以便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各项国家秘密的密级不同,而采取宽严程度不同的保密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不受损害。
20.当前泄露国家秘密的渠道主要有哪些?
答:(1)对外交往与合作中的泄密;
(2)新闻宣传和出版方面的泄密;
(3)通讯和办公自动化方面的泄密;
(4)信息咨询服务方面的泄密;
(5)人员流动造成的泄密;
(6)少数人受私利驱动,非法提供或出卖国家机密;
(7)计算机互联网泄密。
21.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哪一级机关确定?
答: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简称保密范围。根据《保密法》规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22.何谓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
答:任何秘密事项都是在一定时间内限制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所谓保守国家秘密,实质上就是对国家秘密在保密时间和接触范围上的控制,擅自公开或擅自扩大接触范围就是泄密。
23.如何确定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
答:根据《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各机关、单位在依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时,应当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十年。保密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以年计;保密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计。
24.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如何确定其密级和保密期限?
答: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产生该事项的机关、单位应及时拟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并在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申请确定:
(1)属于主管业务方面的事项,应报有权确定该事项密级的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确定;
(2)属于其他方面的事项,经同级政府保密工作部门审核后,拟定为绝密级的,须报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拟定为机密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或者其上级的保密工作部门确定;拟定为秘密级的,由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或者其上级的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25.什么是解密?国家秘密的解密条件是什么?
答:解密是指依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形式或履行一定的手续,解除某项国家秘密的密级,使其不再受到保密法律法规及保密管理措施限制的过程。《保密法》第十五条规定:对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事项,根据情况变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解密:
(1)该事项公开后无损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的;
(2)从全局衡量公开后对国家有利的。
26.什么是自行解密?
答:国家秘密超过保密期限或已经被合法公开,称自行解密。
27.国家秘密事项在什么情况下解密?
答:国家秘密事项在下列三种情况下解密:
(1)保密期限届满即自行解密,不需履行解密手续。
(2)经主管机关、单位正式公布被合法公开后,即视为解密。
(3)在保密期限内,由于情况变化,不需继续保密的,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其上级机关可以决定解密。解密后,要通知有关机关、单位。
28.属于国家秘密的载体丢失或下落不明时,应当如何定性处理?
答: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下落不明的,自发现之日起,绝密级十日内,机密级、秘密级六十日内查无下落的,应当按泄密事件处理。
29.国家秘密载体有哪些种类?
答:一是以文字、图形、符号记录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二是以磁性物质记录国家秘密信息的磁介质;三是以电、光信号记录传输国家秘密信息的介质;四是含有国家秘密信息的设备、仪器、产品等载体。
30.对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哪些保密措施?
答:(1)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1.确定国家秘密的普通程序是什么?
答:《保密法》规定:“各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依照保密范围的规定及时确定密级,最迟不得超过十日”。这是对定密工作最基本的规定。定密程序的普通程序是指产生国家秘密信息的机关、单位确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时所适用的程序。普通程序是:
(1)承办人按照保密范围的规定提出拟定密级意见;
(2)定密员审核;
(3)主管领导批准;
(4)做出文字记载;
(5)确定知悉范围。
32.如何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答:国家秘密一经产生,就应当按照规定在载体上做出标志。国家秘密的标志由三部分组成:
(1)国家秘密的密级(“绝密”、“机密”、“秘密”),
(2)国家秘密的标识“★”,
(3)保密期限(年、月,特殊情况也可以是长期)。具体标志的形式为:从左到右:密级+标识★+保密期限。比如:“绝密★长期”的标志,表明该载体属于绝密级国家秘密,保密期限是长期;“机密★10年”表示该件为机密级,保密期限为十年;“秘密★6个月”表示该件为秘密级,保密期限为六个月;“机密★”不标明保密期限的,即按基本保密期限秘密级10年,机密级20年,绝密级30年认定。
对不能标明或无法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如口头信息、还未形成的文件,以及一些设备、物品等。遇到这种情况,产生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应该以一定的形式将其密级、保密期限通知接触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和人员。
33.什么是国家秘密合法公开?
答:国家秘密被合法公开,是具有特定含义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各级机关及其他组织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权限,在公报中正式对外公布的解密信息;
(2)国家各级统计部门,或有关部门受本级政府委托对外正式公布的解密信息;
(3)由国家授权新闻单位对外发布的新闻公告中公布的解密信息;
(4)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其他部门的负责人、新闻发言人授权依法公开发表得谈话、文告中公布得解密信息。
34.干部档案是否都属于国家秘密?
答:一般情况,干部得档案不属于国家秘密,但也无必要公开。档案的内容能否让他人知悉,应该按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办理。个别人员的档案内容涉及国家秘密,需要定密,如从事过秘密情报工作人员的档案、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档案、中央和国务院管理的干部档案(不宜公开的部分)则为国家秘密。
35.为什么说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答: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这在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和《保密法》中有明确规定。《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宪法》第五十四条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损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保密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这就是说,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享有公民的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公民的义务。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36.依法应当保守国家秘密的主体有哪些?
答: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37.摘录、引用国家秘密内容形成的秘密载体,应当如何标志和管理?
答:摘录、引用国家秘密内容形成的秘密载体,应当按其中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标志和管理。
38.书面形式的密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标志应当采取哪两种形式?
答:一是在封面(或首页)的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二是在地图、图纸的标题之后或下方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39.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保密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1)不泄露自己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
(2)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
(3)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电信通信传输党和国家的秘密;
(4)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秘密;
(5)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述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6)不在社交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因工作需要确需携带的,应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7)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因工作需要确需携带的,应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8)不在接受记者采访中谈论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经批准的除外;
(9)不将阅办完毕的文件、资料私自留存而不及时按规定清退、归档;
(10)不擅自复制或销毁秘密文件、资料。
40.打击泄密犯罪的重点是什么?
答:我内部人员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犯罪分子。
41.造成泄露国家秘密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答:造成泄漏国家秘密的主要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思想麻痹,保密观念淡薄;
(2)缺乏保密常识,过失泄密;
(3)保密管理措施不严,存在泄密隐患;
(4)保密防范和保密检查技术落后;
(5)对泄密查处不力。
42.防止泄露国家秘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1)抓涉密人员的审查。对进入涉密岗位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把关,按照要求对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并且要经常进行教育和考察;
(2)抓保密教育。保密教育要突出重点,在广泛开展保密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
(3)抓监督管理。加强对承办、使用、管理国家秘密的涉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明确保密权利和义务,使涉密人员在从事涉及国家秘密的活动中严格遵守保密法规,规范办事,防止泄密问题发生;
(4)抓违纪处理。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泄密的人员,必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严肃查处泄密事件及其责任人,可以教育本人和警示他人,这同样是防止泄露国家秘密的一项重要措施。
43.保密检查的形式和方法主要有哪些?
答:专项、突出性、预知性、书面形式、技术性。
44.保密工作部门的业务工作主要有哪些方面?
答:一是宣传教育工作;二是法制建设工作;三是行政管理工作;四是泄密事件查处工作;五是技术管理工作;六是政策研究和理论建设工作。
45.哪些部门(单位)应当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
答:一是业务工作中经常产生或者涉及机密级以上国家秘密;二是专门从事制作、传递和经管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部门(部位);三是专门管理传递、储存、处理国家秘密的设备(计算机、传真机、密码机)等;四是负责生产、存放、保管、运输属于国家秘密产品的部门(部位)。
46.各机关、单位专兼职保密检查员的职责是什么?
答:(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示和决定;
(2)依据国家保密法规,制定本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经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督查落实;
(3)依法对本机关、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密级的确定、变更和解密进行初审和送审;
(4)具体组织本机关、单位主管业务方面对外合作、交流和宣传等方面涉密事项的保密审查,对涉及其他机关、单位的秘密事项,要主动做好协调和配合工作;
(5)负责对本机关、单位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产生、使用、传递、复制、存档和销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负责追查本机关、单位的泄密事件,并向上级保密工作部门报告。对重大泄密事件要及时采取措施,对造成泄密的责任人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7)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和机关、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保密干部业务培训,并具体承办保密业务资料、书刊、音像制品的征订工作;
(8)组织、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本机关、单位通信和办公自动化方面的保密工作,推广应用保密技术设备,加强要害部位技术的防范;
(9)承办本机关、单位的保密会议;草拟保密工作计划、总结、请示;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10)开展调查研究,总结交流经验,对本机关、单位保密工作的先进集体与个人的评选有权提出建议;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保密工作事项。
47.出国人员使用外国通信设备,应注意什么?
答:出国人员使用外国通信设备与我国内或我驻外机构通信联系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48.公民举报材料是否属于国家秘密?
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有些属于国家秘密,有些则不属于国家秘密。如检举的内容涉及国家秘密或检举、控告党和国家领导人或省、部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违法问题,或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或市(地)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重大问题,或地(市)级党政领导干部或县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重要问题可确定为国家秘密。以上举报材料一旦泄露,将会严重妨碍对这类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甚至有可能导致违纪、违法者逃亡、行凶、自杀、串供、毁证、匿脏或威胁举报人人身安全等严重后果。
49.专利和保密的区别是什么?
答:(1)专利是公开的。申请专利时要在申请书上详细写明技术内容,提供专利审查员审查。当专利被批准后,要在专利公告上发表,详细登出技术内容。所以说专利最大的特点是公开的,这是与保密最根本的区别;
(2)法律保护角度不同。专利法保护的是发明人的知识产权,是对私权的保护,而法律保护的国家秘密,是一种公共权利。无论是侵犯知识产权还是侵害国家保密制度,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法律对二者的保护角度不同;
(3)专利项目易于交流、推广应用。专利法规定,被批准的专利,在一定的时期内,本人(或本单位)不应用,要采取强制手段,推广应用于生产,实行强行实施。而科技保密项目在保密期限内不能强制推广,需要推广扩大知悉范围时,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后才能扩大知悉范围,而不能随便扩大推广应用范围。
50.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经济利益需要保密的发明创造,如何提出专利申请?
答:对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经济利益需要保密的发明创造,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保密专利,不得向外国或者境外其他地区提出专利申请。

⑤ 怎么写水利局保密工作总结

2009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逐步完善落实各项保密制度。
2009年,陶家渡街道在去年保密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了制度建设,分别制定和完善了《陶家渡街道保密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了岗位职责,同时根据街道人事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保密领导小组,落实了街道保密工作人员,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
(二)以《保密法》和区保密宣传规划为重点,加强保密宣传。
深入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宣传,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简报等平台拓展保密教育范围,按照《西区“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要求,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悬挂宣传图片3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在辖区营造了良好的保密工作氛围和环境。同时在机关社区开展保密知识讲座一次,选派保密工作人员参加了区保密局组织的培训,街道机关开展保密知识学习3次,分别学习了《保密法》、《计算机保密安全工作》、《攀枝花市西区“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等知识,提高了广大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严肃了保密纪律。
(三)进一步加强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密工作。
今年是我国建国60周年和建党88周年,为确保街道网上舆论管理工作,街道明确了以党工委书记为主管领导,具体负责街道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细化措施,落实防护措施,保证了街道无信息安全和失泄密事件。加强了对文件和档案室的排查工作,保证档案安全,加强对计算机及网络的维护和管理,确保信息畅通和信息安全。
(四)认真开展单位计算机分密登记和涉密载体的清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单位计算机的管理,按照组织要求,对街道计算机进行了登记造册,落实使用责任,同落实安全责任,谁使用,谁负责。严格区分上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内部工作网的计算机和涉密计算机,对内部工作机全部按要求安装了阻断软件,认真做到上互联网电脑不储存、处理内部文件,内部工作计算机不上互联网,并严格监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强了对移动介质的登记、清查和管理,制定了使用制度,细化责任,做到移动介质不混用,不随意储存、拷贝内部工作信息,对涉及内部工作信息的移动介质定时定期杀毒和文件清理。
(五)认真参加区保密局组织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保密能力。
为加强对街道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工作的培训,积极派人参加区保密局组织的保密培训,并及时向街道机关工作人员传达学习,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充分认识到当前的保密形势,从思想上牢固树立“公开是原则,保密是例外”的思想,严把密与非密的界线,管理好自己的手、嘴、眼,做到不该记的不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
2009年,街道工作无一起失窃密事件,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区保密局的领导分不开,下一步街道将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将街道和保密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陶家渡街道办事处(供参考)

年 月 日

⑥ 如何提升保密教育培训的实效性

浅谈如何提高保密宣传教育的有效性
保密宣传教育一刻也不能放松,必须结合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科学、有效的方法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既要全面覆盖,又要突出重点,还要强化信念教育,丰富宣传内容、灵活宣传方法,让保密宣传教育发挥它的引导、规范、推进和激励作用,提高它的有效性。
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
(一)覆盖全体员工的保密宣传教育工作
保密宣传教育是以保守国家秘密为直接目的,对全体公民及各机关、单位(尤其是国家机关、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的关于保守国家秘密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的传播工作。
对军工企业来说,开展全员保密宣传教育是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是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科研生产顺利进行的需要,是提高企业员工保密意识、筑牢保密思想防线的需要。
(二)突出领导干部的保密宣传教育
领导干部既是保密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因为保密宣传教育这一管理行为不属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分类的行政行为。领导干部是重要的涉密群体,知密多,涉密深,有权力,一旦泄密,后果严重。根据“突出重点”的保密工作方针,切实抓好领导干部的保密宣传教育意义重大。
要提高对领导干部保密宣传教育有效性,除了请专家讲课,或送领导干部出去培训,接受高水平的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外,单位保密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保密教育培训,必须用心对待每年针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不管出现什么情况,要想尽各种办将每次教育培训落到实处,领导干部忙,就采取“送”的方式(送保密工作指示、标准、文件、杂志、通报、答卷),领导干部在开会,就多等一会儿,领导干部出差了,就关注回来的时间,实在紧急,就打个电话或发个短信提醒,总之,对领导干部的保密教育培训不能不了了之,一定要落实到位。不让保密教育在高层留空白,留隐患。
领导干部积极参加保密教育培训,提高了保密意识,重视了保密工作,做到立身为旗做表率,以身作则严要求,就能起到上行下效的作用,就能让员工对保密工作产生敬畏之心,就能有效地推动保密工作的开展,
(三)突出涉密人员的保密宣传教育
涉密人员,是指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岗位工作的人员,涉密人员既是国家秘密的接触者,又是国家秘密的保护者。国家秘密能否得到有效保护,关键在于涉密人员能否自觉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根据“积极防范”的保密工作方针,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对于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同样意义重大。
突出涉密人员的保密宣传教育。就是要做好涉密人员的上岗、在岗和离岗教育。
1.上岗教育
新上岗人员是单位的新生力量,刚从大学毕业,对未来充满希望,对工作充满激情,思想单纯,愿意接受教育,提高他们的保密意识,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接受教育培训,开展闭卷考试。严格的考试会给新上岗人员留下深刻的印象,是一个良好开端。有了良好的开端,在以后的工作中,就能自觉遵守保密规定,按章办事,养成良好的保密行为习惯,一年又一年,一代又一代,必定会造成好的局面。
2.在岗教育
在岗教育,重点在于交给涉密人员保密常识、保密技能,达到知保密、懂保密、会保密、善保密的效果,具备防窃密,防策反,防陷阱的技能,有坚定的信念,能自觉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教育培训的方式很多,比如,可采取电子答卷与纸质答卷相结合,开卷与闭卷考试相结合,请专家培训和自己培训相结合,学习先进经验与自我创新相结合等,完成好规定动作,策划好自选动作相结合。所有的教育培训必须切实可行,不能过多占用涉密人员的工作时间,不能流于形式,要真正落到实处,要有严格的制度规定和考核标准,要结合实际,找准宣传教育的好时机,才能达到宣传教育的目的,做到事半功倍。
3.离岗教育
虽然离岗人员在在岗期间已接受过保密教育培训,但在离岗前还是不能放松保密教育,依然要提醒他们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离岗后同样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该说的秘密不说,违反保密法规的事坚决不做,尽到一个涉密人员应尽的义务,时刻牢记“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保密责任重于泰山”的核心价值观,保密高压线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
(四)突出“两类”管理人员的保密宣传教育
第一类是涉密信息系统“三大员”: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员、安全审计管理员、;第二类是涉密载体管理口和涉密信息输入输出口管理人员。
“常敲警钟头脑清”,这是谢觉哉老人的一句话。对这两类人员的管理,必须常敲警钟。尤其是信息系统“三大员”管理者,他们年轻,防范意识薄弱,容易麻痹大意,对保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需要加强教育,提高他们对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这是任何一个涉密单位都必须正视的问题。
二、强化理想信念教育
人的脑子,人的思想,是会变的,如果我们的脑子被敌对势力搞乱,我们就会不知不觉改变自己的价值观念,思想阵地出了问题,后果会不堪设想。
因此,我们要坚守思想阵地,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决不让思想阵地出问题,让敌对势力永远失望。让坚定的理想信念成为全体员工为实现保护国家秘密的目标提本文由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收集整理供不竭的精神动力。
三、丰富宣传内容,灵活宣传方法
(一)丰富宣传教育内容,确保有效性
保密宣传教育的内容随着保密工作任务的确定而确定。因为,保密与窃密斗争的形势总是不断发生变化,保密工作所涉及的各个业务工作领域的情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党和国家的保密工作政策、法律也在不断调整,每一时期的保密宣传教育的内容是在变化的。

⑦ 如何加强机关单位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

一、要牢固树立保密工作意识.近年来,无密可保、保密无用等思想观念开始抬头并有所蔓延。对此,要保持清醒认识,加强正确引导。
1、正确认识秘密。
秘密是与公开相对而言的,秘密无处不在,大到国家、政党,小到家庭、个人,都存在秘密;秘密也不是固定不变、绝对封闭的,它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超出了规定的时间,秘密即不再为秘密,既便在规定的时间内,知悉范围内的人员也是可以合法知悉相关秘密的。基层机关、单位虽然涉密事项不多、程度不高,但并非不涉密,其在公务、政务、事务活动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秘密,有的是国家秘密,有的是工作秘密,有的是敏感信息,有时贯穿于某项工作的全过程,有时仅存在于某项工作的某个环节,但在一定时间内都需要对一定范围内的人员加以保护和限制,以免外泄。
2、正确看待公开。
保密与公开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片面强调保密和过分夸大公开都是错误的,两者必须进行有机衔接。一方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必须公开,不得以保密为由拒绝公开;另一方面,公开前必须经过保密审查,并选择适当的时间、适当的方式、适当的范围,依照法定的程序公开。机关、单位不得公开涉密信息,也不得公开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
3、正确判断形势。
从外部看,敌方敌对势力和境外情报机构对我信息监控和情报战略明显升级,渗透、策反、窃密活动变本加厉,保密形势更加严峻;
从内部看,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保密工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但个别机关、单位麻痹思想严重,管理不落实、防护不到位,泄密风险空前加大,有的还给党和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保密工作已经到了非抓不可,必须抓好的关键时期。广大机关干部特别是机关、单位分管保密工作的负责同志一定要引起足够重视,切实筑牢保密思想防线,自觉抓好抓实保密工作。二、要建立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当前,一些机关、单位保密工作责任制或建立不全、责任不清,或有名无实、形同虚设,都不利于保密工作的落实。对此,机关、单位要把建立和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摆在重要位置。
1、保密工作责任制主要包括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定密责任制、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责任制、涉密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人员责任制等。
2、机关、单位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最主要是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即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应负全面领导的责任,分管领导负具体组织领导的责任,其他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
3、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的核心要求是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从而有效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
4、保密工作责任制应当经机关、单位党委(党组)或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在适当范围内公布,并纳入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考核内容,实行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保密责任制成为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三、要科学确定保密范围对象。调研检查发现,对保密范围对象把握不准、界定不清,保密工作普遍存在无的放矢、无所作为的问题。这也是许多基层机关、单位普遍认为无密可保的重要原因。一般而言,基层机关、单位涉密的内容主要是三个方面:
1、上级单位下发的各类密件、密品;
2、本机关、单位业务工作中产生的各类涉密事项,包括本行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范围具体规定》规定的涉密事项,本机关、单位工作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又不宜公开的工作秘密、敏感信息等;
3、其他业务部门渗透在本机关、单位各项工作中的涉密和敏感信息。
在此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做好“三定”工作:
1、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按照“最小化”的原则确定。机关、单位应当将涉及绝密级、或者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机构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如办公室、涉密业务(部门)科室等;将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如保密室、文印室和涉密信息系统机房等。
2、定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
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应被确定为涉密岗位,在涉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应“对号入座”确定为涉密人员。
3、定涉密载体。
主要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及信息设备和文件资料(含电子文档)的定密定级工作等。四、要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 当前,要重点解决制度不全、杂而不精和落实不力的问题。
1、要继续抓好制度建设。
制定包括保密工作责任制、定密制度、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制度、互联网使用管理制度、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等。制度在精不在多,多而杂反而不利于贯彻执行。必要时,机关、单位可以先借、再试、后定,逐步修订完善,确保各项制度因需制定,确保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规范性。
2、要切实抓好制度落实。
要认真学习制度,熟悉掌握制度的各个环节、各项要求。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制度。机关、单位保密工作机构要加强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贯彻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执行制度。坚持由上而下,突出重点,狠抓末端落实。对制度不落实、不按制度办事和破坏制度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五、要不断完善保密防护体系。着力解决保密专业人才、设施设备和技术手段比较匮乏的问题。
1、加强人防。
重点是建立健全保密工作组织机构,选派专业人员从事计算机和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工作,特别要发挥机构成员、相关部门(科室)的互助协作作用,避免出现单一的科室和人员独挑一面的局面。
2、完善物防。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强制安装“三铁一器”(铁门、铁窗、电脑密码柜、报警器),配备使用电磁泄漏防护、移动通信干扰等设施设备。涉密场所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严禁使用音频、视频设备和无线互联设备。
3、强化技防。
涉密计算机要专机专用,安装“三合一”(违规外联、单向导入和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系统,涉密信息设备要统一采购、统一登记、统一标识,专人管理。“一机两用”(上网和办公)的非涉密计算机配备双硬盘隔离卡,安装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系统和“中间机”。
机关、单位连接互联网实行一个端口接入,涉密业务(办公)网络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实行物理隔离,非涉密业务(办公)网络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实行逻辑隔离。涉密网络建设应当与保密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同时采取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密码保护、输入输出控制、病毒安全等技术措施。六、要切实加强保密日常监管。将保密工作贯穿于机关、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的始终,常抓不懈,一刻也不放松。
1、加强宣传教育,坚持警钟长鸣。
单位党委(党组)或班子成员会议要研究部署保密工作,主要领导要经常强调保密工作,全员政治理论学习要安排学习保密方面的内容。同时,机关、单位要开辟保密宣传教育阵地,利用多种媒体宣传保密知识,经常开展针对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的形势教育、责任教育、警示教育和知识培训,不断营造“时时有保密、处处讲保密”的浓厚氛围。
2、强化监督检查,做到以查促管。
分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本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具体意见、建议。机关、单位保密工作机构要就机关、单位贯彻落实保密法律法规,遵守保密工作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薄弱环节,迅速落实整改措施,立足以查促教,以查促改,不断提升机关、单位保密管理水平,更好的维护党和国家秘密安全。

⑧ 如何提升保密管理工作,如何提升涉密人员管理

涉密人员接触、知悉和掌握国家秘密较多,是保密管理的重点对象,事关国家安全和利益。为加强涉密人员管理,我市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机制。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市保密委员会每年与涉密要害部门主管领导签订《保密工作责任状》,将保密工作纳入所在单位及个人的年度考核,涉密人员与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相应签订《保密工作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制。

二、严格准入原则。根据工作性质,确定涉密人员时着重考虑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及现实工作表现。同时,认真开展外调工作,调查对象的交际圈、主要社会关系,确保任命的干部可靠、可信、可用、可控、可管。

三、狠抓思想建设。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我们定期组织涉密人员学习有关保密知识,观看《筑牢保密防线》、《保密警钟》等保密警示教育片,将《保密工作》刊物征订到个人,增强他们的保密观念,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提高保密工作无小事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培养涉密人员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的精神。

四、加强业务培训。我市涉密人员除公安、检察院、法院等特殊部门及党政四大家有专职机要文件管理人员外,其他部门均为兼职人员。我们着重抓好专兼职人员的“入门培训”,讲解公文处理中的保密要求、涉密计算机的管理、涉密人员应遵守的保密制度;开展电脑培训,提高他们网上公文办理和防范网络泄密的技能。

五、推行制度管理。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效应。我们制订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要求做到“办公计算机不上网,上网计算机不办公”,涉密计算机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废旧文件集中销毁制度》要求各部门单位在做好文件立卷归档的同时,严格执行废旧文件销毁制度,将清理出来的文件及其他废旧资料统一送交保密局进行集中销毁;《涉密人员保密十四条》对涉密人员的工作进行了规范。

六、开展督查考核。市保密局每季度对涉密部门的文件收发归档、密件办理、涉密计算机存储内容进行督查,做到问题发现一起,及时整改一起。同时,对涉密人员进行统一考核,对部门单位及个人的年度评先评优实行“保密一票否决制”,强化责任,促进工作落实,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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