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培训大全 > 统战系统干部的宗教业务知识培训

统战系统干部的宗教业务知识培训

发布时间:2022-06-01 21:13:30

⑴ 统战干部如何做好新时期统战工作

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夺取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胜利的一件重要法宝,也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在新的世纪、新的历史时期、新的发展阶段,统战工作的对象、范围和内容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些变化对我们党的统战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新形势下,作为统战干部,如何地去适应统一战线工作的需要,保证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工作的顺利开展。就要求我们必须注重加强学习、必须做到勤于思考、必须提高民主意识、必须勇于开拓创新. 第一、新时期的统战干部要始终注重加强学习,以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统一战线是一门科学,它的领域非常广泛,涉及面广,统战对象和成员有许多是某个领域或学科的专家学者或专业人士。做为统战干部,要做好这些统战成员的工作,要团结他们,引导他们共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就必须先充实自己。只有学习才能入门,只有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修养,才能更广泛地掌握各种知识,更快地提高自己的知识素养和工作能力。这也是我们成为新时期统战干部的基本要求和根本途径。 努力学习要重在平时、贵在坚持。要坚持经常性、制度化,把学习融在日常工作、生活之中,使学习成为一种良好的习惯,日积月累,活到老学到老,并注意将学到的知识融会贯通,应用于工作之中,学以致用,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第二、新时期的统战干部要勤于思考、善于思考,以提高正确判断局势、掌握工作主动权的能力。 新时期统战工作的政治性和政策性更强,碰到的矛盾问题更复杂,它往往涉及、包含和交织着许多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和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统一战线的工作更加社会化,更加错综复杂。如何面对统一战线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作出准确的判断和正确的处理方法,这就要求广大统战干部要勤于思考和善于思考,有较高的政治敏感性和工作预见性,以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做到游刃有余。 只有平时注意研究问题,勤于思考、善于思考、学而思之,才能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才能在工作中不迷不惘、思路清晰,才能在一些重大政策理论问题上力求有所突破,才能面对一些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能正确处理,使统战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新时期的统战干部要不断增强民主意识,体现民主精神。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人民的民主意识日渐增强,这些都对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统一战线的本质决定其具有很强的广泛性、多样性和包容性,能够和必须更充分地体现民主精神,只有讲民主才能增强亲和力,这就要求我们统战干部必须是民主型的干部,要坚持发扬民主,以民主的精神和协商的方式去开展统战工作。 统战干部在工作中要摆正统战部门与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的关系,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从善如流。要增强民主力度,以诚相见,平等待人,遇事多交通、多商量、多协调,切勿以领导者自居,居高临下、颐指气使,以达到在民主协商中增进平等和取得一致的工作目的和效果。 第四,新时期的统战干部要勇于创新,在工作思路、工作方法上体现与时俱进的思想。 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工作,是急须创新实践的工作。面对这一历史发展时期统一战线所处的环境和所肩负的任务不断发生新的变化的情况,广大统战干部要以勇于创新的姿态和胆略,从开创工作新局面的高度,牢固树立创新的思路、观念,积极投身创新工作的实践。 创新是社会进步不竭的动力,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这是历史的经验和发展的规律,统战工作也要适应发展的规律和要求,所以广大统战干部要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对政策思想敢于创新,对工作思路勇于创新,对工作的方法、方式乐于创新,使统一战线的工作不断的有所创造、有所突破、有所前进。 一要通过观念创新,不断开拓新思路,推出新举措,取得新成绩。二要通过目标创新,振奋精神,鼓舞士气。始终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求,把各项统战目标定位在横比进位、纵比提高上。三是通过方法创新,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经常用战略的眼光超前思维,分析统战工作中存在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提出具有前瞻性和预见性的方法和举措,采用新方法、新举措解决新矛盾、新问题。 第五,新时期的统战干部要有实干的精神,做到脚踏实地、勤奋敬业。 “清谈误国,实干兴邦”,这是大家语熟能详的一句话,应用于统一战线的工作上来也是正确的。实干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要求,我们统战干部要不为形式、不图虚名、不为名利,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树立正确有政绩观,从点点滴滴干起,扎扎实实地做好统战工作。 要扎实开展工作,首先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真抓实干,做好表率;其次要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制,用制度规范人们的行为,使人们在工作中有章可循;再次要奖罚分明,奖勤罚懒,使那些实干敬业、求真务实的同志得到鼓励表彰和培养重用。以良好的作风、务实的形象去争取人心、凝聚力量。 第六、新时期的统战干部必须树立精品意识,提高调查研究水平。 统战理论研究虽然枯燥,但同其它事情一样,只要塌下心来,深入其中,也能做到常为常新。理论研究成果能否为正确的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往往取决于理论成果本身是否具有创新的精神,取决于理论本身是否代表和指导着实践的发展方向,而这一切又往往需要以高质量的理论文章表现出来。因而,强化精品意识、倡导精品文章应成为统战理论研究工作中必须遵循和把握的重要原则。统战干部必须善于理论研究,切实做到在精选课题方面突出重点,在深入调查方面集中攻关,在理论研究方面出成果,出精品,求实效。通过树“精品”意识,走“精品”之路,逐步形成用调研推动理论的深化,用理论推动政策的完善,用政策推动工作的发展的工作机制。 第七、新时期的统战干部必须做到虚怀若谷。 统一战线是同和异矛盾统一体。有同无异,就没有必要建立统一战线;有异无同,就建立不起统一战线。求同存异,应该是统战干部的特殊本领。既要善于求同,又要正确对待异。在与统战对象交往时,要虚怀若谷,兼容各方,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影响人、感召人、激励人,做到以情感人,以宽广、博大、豁达的胸襟,爱护统战对象,使统战对象在思想的统一和感情的交融中,从心底里拥护党,热爱党,跟党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总之,只有努力做好以上七点,才能充分发挥统一战线执政兴国的重大法宝作用,才能达到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争取人心、凝聚力量的目的,实现全社会各阶层最广泛的大团结大联合,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尽最大的力量。

⑵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统战工作

一、全面理解和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四句话是一个有机整体,前三句讲的是重大政策和原则,最后一句讲的是根本方向和目的,是工作的重点。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必须毫不动摇地全面贯彻落实。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要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自主选择、维持或改变宗教信仰的自由,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强迫。坚持政教分离,禁止以行政力量消灭或者发展宗教,禁止利用恐吓、欺骗等手段传播宗教,禁止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制造民族矛盾、破坏国家统一的活动。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就是要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依法管理,使宗教在宪法和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并提高服务意识和社会管理水平。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就是要坚持我国宗教不受外国势力支配,任何境外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我国传播、发展和控制宗教,外国人在华宗教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我国宗教界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在互相尊重、平等友好基础上交流交往。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就是要鼓励支持各宗教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教义教理新阐释、礼仪制度新规范和社会服务新探索,自觉适应社会进步和时代要求。
二、准确把握宗教社会作用的两重性规律
“我国宗教的社会作用仍然具有两重性,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还会受到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和国际上的一些复杂因素的影响。对这个基本的现实,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宗教具有心理调适等作用,对维系社会秩序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同时,宗教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其中包含了劝人为善等积极内容。但是,宗教作为一种有神论的世界观,也会束缚人们的思想,对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宗教社会作用的两重性在不同社会有不同的表现。在阶级社会,统治阶级出于维护统治的需要,利用宗教来控制人民,让人们把改变现实的苦难寄托于虚幻的世界,宗教成为剥削阶级统治的工具。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从宗教对社会的发展能否起推动作用、对无产阶级争取社会主义的斗争是否有利的角度,对宗教在阶级社会中的社会作用作过大量深入的分析,认为历史上宗教被剥削阶级用来为其剥削制度辩护,起过麻醉人民精神的消极作用。宗教既可以用来维护现存社会秩序,也可以成为破坏原有社会秩序的工具。
在社会主义社会,宗教的社会作用仍然具有两重性。处理得好,可以对社会发展和稳定产生积极作用。处理得不好,就会产生消极作用,甚至产生很大的破坏作用。关键是能否有效地管理和引导。社会主义社会为发挥宗教中的积极因素、抑制消极作用创造了有利条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我国宗教界人士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是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信教群众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建设力量。宗教教理教义中的某些内容,对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文化和伦理道德,具有积极作用;宗教团体举办各种公益事业,有利于服务社会;宗教团体与世界各国宗教界互相交流,有利于增进各国人民间的了解和友谊、维护世界和平。同时,也要防止乱建寺观、教堂,滥塑露天宗教造像,浪费钱财,影响社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改善;防止宗教狂热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进步产生不良影响;防止宗教被境内外敌对势力所利用,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要全面、正确地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宗教社会作用的两重性,既不能夸大宗教的消极作用,也不能夸大宗教的积极作用。要为宗教发挥积极因素、抑制消极因素创造有利条件和环境,引导和支持宗教界弘扬积极因素,抑制消极因素,因势利导,趋利避害,不断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理解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
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信教群众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在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和影响。信教群众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一部分,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是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要在宗教工作中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
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政治、经济等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在国家社会政治生活中具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信教群众作为人民群众的一部分,让他们共享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成果,获得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上的真诚关心和帮助。要发扬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传统,深入信教群众,对信教群众的基本状况有比较深入的了解,根据信教群众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团结教育和服务引导工作,对他们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科技知识等教育,使他们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制意识,实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要帮助信教群众分清正常宗教活动和打着宗教旗号的违法犯罪活动的界限,认清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分裂祖国、危害人民的本质,提高他们遵守法律和抵御境外渗透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支持宗教团体和爱国宗教界人士发挥党和政府团结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转变作风,与信教群众建立密切的联系,把获得信教群众的支持作为一个重要任务。要引导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对待改革发展中的利益调整,反映信教群众的利益诉求,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工作,团结带领信教群众更好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贡献。
四、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宗教工作法治化是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建立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本质要求,是宗教工作适应时代变化和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妥善处理宗教领域各种复杂矛盾问题的根本途径。目前,国家已经颁布11个配套规章,各地也出台了60多个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不断提高,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团体、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有效保障,宗教工作法治化稳步推进。
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涉及宗教的法律法规,努力实现涉及宗教的各种事务及其规范管理有法可依。健全完善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和社会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中涉及宗教内容的条文及其司法解释,应涉及宗教内容的可在法律修订时予以加入,现在有但不明确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可修订完善。在配套的条例规章和司法解释当中也要有相关的内容。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实施10年来的工作实践,对《宗教事务条例》进行符合实际需要的修订,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规章。
宗教事务部门作为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执法主体,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加强对宗教团体、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的引导和监督,并切实保障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为宗教界开展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要进一步明晰政府管理和宗教团体自我管理的界限,充分发挥宗教界的自主作用。加强对党政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五、加强爱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
宗教界代表人士是指在信教群众中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威望,能与党和政府紧密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综合素质并积极发挥作用的宗教教职人员和信徒骨干。经过长期努力,我国各级宗教团体基本完成新老交替,中青年代表人士陆续走上领导岗位,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结构渐趋合理,素质不断提高。宗教界代表人士在信教群众中有着广泛的影响,他们对教义教规的认识,对现实社会的态度,深刻影响着信教群众,影响着宗教存在和发展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继续提升他们正确引领信教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对巩固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和《中央统战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的精神,根据宗教界代表人士成长的特点和规律,拓宽视野,加强教育培养,加大选拔任用力度,努力形成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在规模上能够满足引领信教群众的需求,适应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管理运转需要;年龄上形成梯队,老中青合理搭配;结构上各宗教、各教派间保持合理比例,有广泛代表性;自身素质上,政治素养、宗教学识、道德修养不断提高,能够始终紧跟时代和社会发展步伐。要注重把深入细致的教育引导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帮助宗教界代表人士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使他们在支持党和政府团结教育信教群众方面更好发挥作用。在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下,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把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最大限度地团结到党的周围。
六、认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
宗教的消亡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可能比阶级、政党的消亡还要久远。同时,宗教要长期生存、发展,必须与所处的社会相适应。
佛教于东汉从印度传人我国,在我国传播发展近两千年,伊斯兰教从唐代开始传人,在我国传播发展也有一千多年,道教是我国土生土长的宗教,在长期的中国化过程中,宗教的某些教理教义、思想和艺术,已经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经过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三自爱国运动和革新运动,我国各宗教走上了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坚定不移地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建设各项事业,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化的方向。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文化浸润我国各种宗教。鼓励宗教界积极对宗教思想和教理教义进行符合时代进步要求和中国实际的阐释,紧密结合社会实际情况,回应社会和信教群众需求,从思想上自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主动学习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从优秀传统文化中吸取养分。要始终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坚决抵御境外各种势力的渗透、干预和影响,遏制“去中国化”“逆本土化”等倾向。
七、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既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具体体现,也是其重要目标。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引导,更好地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支持宗教界人士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增强他们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民族团结、实现祖国统一和对外友好交流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积极创造政策条件,帮助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在政策法律许可范围内探索建立规范的社会公益和服务机构,鼓励他们积极开展公益慈善,参与社会服务,在赈灾救灾、扶老帮幼、解危救困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发挥宗教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伦理道德构建和个人心理调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作出应有贡献。
八、准确理解共产党员应当团结信教群众,但不得信仰宗教
信教群众工作也是党的群众工作。做好信教群众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团结好广大的信教群众,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共产党员团结信教群众,既是党的群众路线的要求,也是现实工作的需要。
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群众,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中国共产党从建党开始就以马克思主义为行动的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坚持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物质决定意识。党的全部理论、思想和行动都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之上的。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谈得上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更高层次的理论,才谈得上用马克思主义指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由此,也就决定了党员不能赞同唯心主义、不能信仰宗教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一项基本的思想和组织原则。这一原则在不同历史时期明确写在党的重要文件和领导人的讲话中。坚持共产党员不得信教,是我们党领导人民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胜利的一项重要思想和组织保证。
共产党员要严格遵守党章规定,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不得信仰宗教,更不得传播和发展宗教,或者借教敛财。对已经信教的党员要加强思想教育,如经党组织帮助教育后仍未转变,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妥善进行组织处理。对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情节严重的要开除党籍。在信教群众占大多数的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允许党员干部在不违背基本立场情况下,尊重和随顺一些带有宗教色彩和宗教传统但已成为风俗习惯的活动,这要与党员信教区别开来。
九、加强基层宗教工作
基层宗教工作量大面广,任务繁重,是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基层宗教工作,打好宗教工作基础,对做好宗教工作意义重大。
一是提高对基层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宗教工作无小事,充分认识到加强基层宗教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关心基层宗教工作部门和队伍的建设,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培养、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要将基层宗教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评价考核体系,把贯彻执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妥善处置涉及宗教各类问题作为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分管干部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对基层宗教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督办、检查、反馈、问责等机制,促进重大问题的处理和重大事项的落实。加强对基层党政干部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宗教理论政策水平和处理宗教问题的能力。
二是建立健全基层宗教工作体制机制。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要建立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宗教工作联会议等协调机制,健全区域性协调机制,并根据工作需要探索建立新的工作机制和平台。充分发挥基层党政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将宗教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系统。进一步建立完善县(市、区、旗)、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明确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基层宗教工作网格化管理。
三是切实加强基层宗教工作力量。市(地、州)、县(市、区、旗)级统战部门要加强宗教工作力量,确保县级宗教工作机构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能够有效履行职责。乡镇(街道)设立宗教工作助理员、村(社区)设立宗教工作协管员,宗教活动场所配备宗教工作信息员,给予必要的工作补贴,形成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的工作网络机制。

⑶ 如何提升统战干部工作能力的研究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统战干部履行职责的能力,是党中央对各级统战部门和统战干部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统战干部做好新世纪、新阶段统战工作的自身需要。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培养统战干部履行职责的能力呢?笔者认为要从 勤学习、善思考、多干事三方面入手。
一、勤学习
统战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原则性、敏感性强,艺术性高,更加需要勤奋学习。一是学习可以明智,通过学习提高政治素养。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坚实的基础,学习理论是激发明智的根本途径。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统战、民族、宗教等方面的理论知识;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和党的基本理论的科学体系及精神实质,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才能依法有效地开展统战工作。二是学习可以立德,通过学习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君子”是孔子心目中理想的人格标准,但君子不会过多的苟责外在世界,而是把更多有限的时间、精力、修养用来苟责内心,这就是孔子所谓的“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这种坦荡情怀是一种由内而外洋溢出来的人格力量。学习就是为了完成自我角色的提升,让自己不断自我完善。三是学习可以增智。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聪明才智。统战工作服务的对象人多面广,几乎涵盖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只有学习掌握广搏的知识,才能适应统战工作的需要。博学才能多才,博学才能明智。要广泛吸收先进知识,努力学习反映时代进步的现代经济、科技、管理、法律、文学等各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素质,增长才干。
二、善思考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善于思考,能解疑释惑。人非生而知之,孰能无惑?遇到疑难困惑问题,学习加思考容易悟出道理,搞清弄懂。“思之困则学必勤。”思考得越深入,学习的动力就越大,效果就越好。善于思考,能加深理解和记忆。思考的过程是领悟真谛、晰事明理的过程,外部的知识和信息必须经过自己大脑的加工,才能去伪存真,取其精华,消化吸收,为己所用。同时,学通弄懂特别是深刻理解的知识才能够加深记忆。这就需要在学习过程中开动脑筋,善思考,善总结,善积累。善于思考,能创新思维。开展工作的思路,解决问题的办法,撰写文章的构思,都是深思熟虑的结果,即使是突发灵感,也是长期积累、厚积薄发的体现。学习中的融会贯通,举一反三,科研的新成果,工作的新举措,技术的新发明等,无不来源于思考。实践证明,勤学善思,学思结合,事半功倍。
三、多干事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成事之基在于行。为了进一步做好统战工作,必须在实践中认真干、努力干。一要增强敬业意识,要有一种积极去干工作、努力干好工作的激情,从而提高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增强团结意识,统战干部要人格好、人缘好、人品好,要善于团结人,虚心听取各方面的不同意见,积极营造“大团结、大联合”的良好氛围,为干好各项统战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三要增强纪律意识,坚持把自己放在群众的监督下来干工作,做到严格自律,不论什么事情,一旦组织上确定下来,就要坚决干好。四要增强责任意识,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去工作,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五要增强务实意识,统战工作牵涉面广,要始终做到求真务实,大事要求真,小事要务实。统战干部既要干得了大事,也要会干小事,这样才能指挥若定、游刃有余。

⑷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统战,民族宗教工作

一、全面理解和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四句话是一个有机整体,前三句讲的是重大政策和原则,最后一句讲的是根本方向和目的,是工作的重点。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必须毫不动摇地全面贯彻落实。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要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自主选择、维持或改变宗教信仰的自由,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强迫。坚持政教分离,禁止以行政力量消灭或者发展宗教,禁止利用恐吓、欺骗等手段传播宗教,禁止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制造民族矛盾、破坏国家统一的活动。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就是要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依法管理,使宗教在宪法和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并提高服务意识和社会管理水平。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就是要坚持我国宗教不受外国势力支配,任何境外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我国传播、发展和控制宗教,外国人在华宗教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我国宗教界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在互相尊重、平等友好基础上交流交往。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就是要鼓励支持各宗教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教义教理新阐释、礼仪制度新规范和社会服务新探索,自觉适应社会进步和时代要求。
二、准确把握宗教社会作用的两重性规律
“我国宗教的社会作用仍然具有两重性,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还会受到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和国际上的一些复杂因素的影响。对这个基本的现实,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宗教具有心理调适等作用,对维系社会秩序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同时,宗教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其中包含了劝人为善等积极内容。但是,宗教作为一种有神论的世界观,也会束缚人们的思想,对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宗教社会作用的两重性在不同社会有不同的表现。在阶级社会,统治阶级出于维护统治的需要,利用宗教来控制人民,让人们把改变现实的苦难寄托于虚幻的世界,宗教成为剥削阶级统治的工具。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从宗教对社会的发展能否起推动作用、对无产阶级争取社会主义的斗争是否有利的角度,对宗教在阶级社会中的社会作用作过大量深入的分析,认为历史上宗教被剥削阶级用来为其剥削制度辩护,起过麻醉人民精神的消极作用。宗教既可以用来维护现存社会秩序,也可以成为破坏原有社会秩序的工具。
在社会主义社会,宗教的社会作用仍然具有两重性。处理得好,可以对社会发展和稳定产生积极作用。处理得不好,就会产生消极作用,甚至产生很大的破坏作用。关键是能否有效地管理和引导。社会主义社会为发挥宗教中的积极因素、抑制消极作用创造了有利条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我国宗教界人士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是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信教群众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建设力量。宗教教理教义中的某些内容,对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文化和伦理道德,具有积极作用;宗教团体举办各种公益事业,有利于服务社会;宗教团体与世界各国宗教界互相交流,有利于增进各国人民间的了解和友谊、维护世界和平。同时,也要防止乱建寺观、教堂,滥塑露天宗教造像,浪费钱财,影响社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改善;防止宗教狂热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进步产生不良影响;防止宗教被境内外敌对势力所利用,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要全面、正确地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宗教社会作用的两重性,既不能夸大宗教的消极作用,也不能夸大宗教的积极作用。要为宗教发挥积极因素、抑制消极因素创造有利条件和环境,引导和支持宗教界弘扬积极因素,抑制消极因素,因势利导,趋利避害,不断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⑸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思考

众所周知,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具有自己的 特殊形式。党和政府历来都很重视宗教工作。近几年 来,全国上下宗教工作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努力进取, 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宗教工作者孜孜不倦耕耘,默默 无闻奉献,希望在今后工作中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更好 的成绩。现在,结合当前新形势下基层宗教工作实际, 谈几点思考。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 方针.发挥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丰t会发展 中的积极作用。”这是对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根本 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 党的宗教工作基础方针,着力激发信教群众的爱国热 情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性.把他们同 不信教群众团结在~起,共同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关于“做 好宗教工作,关系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相连:关 系到两个文明建设;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 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的精神,充分认识宗教 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特殊性和复杂性。坚持运用马 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提高政治敏 锐性和鉴别力。正确、妥善解决宗教方面的热点、难点 和重点问题。在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上.一定要以高度 的政治敏锐性,审时度势,正确把握,讲究方法。既不能 用行政的力量去消灭宗教,也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发 展宗教。 二、注重实践。突出重点。依法加强基层宗教内部 管理 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问题的特点和规 律,按照全国宗教工作的总体要求,我们必须做好以下 几点工作: 一是全面正确贯彻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宗教信 仰自由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长期基本政策,是宪法赋予 公民的~项基本权利。在行使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同 时,教育和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把围家和人民 的利益放在首位,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要大力加强普 法教育,增强法制宣传。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到建设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目标上来。 二是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依法管理宗教 事务,要认真处理一些地方滥建寺庙和乱塑佛像、基督 教活动较为混乱和不正常串联活动等问题.要取缔利 用宗教聚敛钱财。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 康的邪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 三是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鼓励 和支持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 良传统,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导和帮助农 村信教群众增强科技兴农意识。大力发展经济,提高生 活水平.积极鼓励宗教界发挥自身特点。从事一些有益 于社会发展的公益事业和慈善活动,多做善事、好事, 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四是加强爱国宗教力量的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 支持和帮助爱国宗教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其 桥梁纽带作用,指导爱国宗教组织加强对宗教界人士 和信教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以 及法律、法规、政策教育。特别是加强宗教界人士领导 班子的建设,积极物色和培养爱国爱教后备力量,为其 领导班子的新老交替做好积极的准备工作.有计划、有 步骤地对宗教教职人员尤其是中青年教职进行培养教 育,形成爱国爱教新一代骨干力量。坚持“政治上团结 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原则。加强与宗教界人士的 联系.与他们交朋友。倾听他们的意见,掌握他们的思 想动态。对宗教界代表人士,既要注意培养、安排,也要 加强教育、引导,要支持和推动爱国宗教组织建立健全 民主管理制度,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五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各级党委、政府 要认真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其中,财务问题较 为突出.必须健全制度,实行民主管理,相互监督。教管 组的调整、教职人员的进出、神职就位,归于属地管理 都要经过宗教部门审核同意。做到有法必依,有章可 循,使宗教活动场所走向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43 万方数据 经济 社会 三、加强党委、政府对宗教工作的领导,重视各有 关部门的密切配合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 日程。经常听取宗教工作的情况汇报,定期研究重大问 题。加强宗教领域的调查研究,掌握宗教第一手资料, 对影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 特别是突发性事件和群体事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 管领导具体抓.及时妥善地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 萌芽状态。 二是要切实加强农村和少数民族的宗教工作。在 建立和完善宗教工作网络的基础上,按照分级负责、属 地管理的原则.必须建立和健全基层宗教工作管理工 作责任制。在信教群众比较多、宗教情况比较复杂、宗t 教工作任务繁重的地方,要把宗教工作列入目标管理 责任制,与其他工作一起布置、检查、考核。同时建立信 息通报制度,真正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确保信息 畅通。 三是要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宗教工作是 党的统战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中 央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包括统战、 民宗、政法、宣传、文化、教育、城建、土管、外事部门以 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从各自角度列入议 事日程,密切配合,确保宗教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及时解决基层宗教“热点”、“难点”问题,维护 宗教领域的稳定。要把握政策,分类指导,区分两类不 同性质的矛盾,认真妥善解决:要把握民族宗教问题的 特定含义,着眼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法律尊 严,立足于最大限度地团结和教育信教群众.做好说 服、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事态扩大。要建立预警机 制,按期排查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隐患,做好处理突 发事件预案;要同本强身,提高广大宗教管理干部的执 法水平和能力,从源头减少宗教方面的“热点”、“难点” 问题。 四、加大力度。努力把基层宗教工作推上新台阶 当前,我们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提高对宗教工 作的认识.学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学习党的宗教政策 和法律法规,坚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 持独立自主自办的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要加强对 基层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力度,使基层宗教活动在法 律法规范围内开展。 第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民族宗教无 小事”的思想。做到既“有大局”又“无小事”,立足长远, 着眼当前,坚持不懈地依法管理好宗教事务。通过加强 44 学习国家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明确工 作思路、目标和措施.杜绝宗教工作中的“不会管,不敢 管、不愿管”的现象出现.切实做好基层宗教工作。 第二,深入基层.联系信教群众,沟通思想,做好凋 查研究.发挥宗教组织的作用,团结信教群众,关心信 教群众特别是困难的信教群众,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 府的温暖。把他们凝聚到实现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上来。 第三。进一步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和培训。 通过个别走访、交一12谈心。面对面的沟通等方式,提高 宗教教职人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并积极指 导和帮助他们依法、依章搞好自我管理,推动基层宗教 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四,宗教工作不能有任何松懈和麻痹,更不能存 在侥幸心理。一是做好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宣传 工作。充分发挥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 极作用.关键是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宣传好、贯彻 好、落实好。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坚持积极引导 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二是要加强群众思想工 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把信教群众团结起 来.把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 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共同目标上来。要坚持 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努力使信教群众在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维 护祖国统一,促进社会和睹等fbJ题上增进共识。要真心 实意关心信教群众特别是生活困难的信教群众,帮助 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和支持他们积极发展生产、改 善生活、勤劳致富,使信教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 关怀和温暖。三是要允分发挥网络的作用。加强人员的 联络和信息的沟通。在特殊的节El更要加强信息的收 集和反馈,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排查摸底,工作 要做深做细,要横到边竖到底。不留死角,做到防患于 未然。 总而言之,大家要进一步加强对新形势下基层宗 教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信心和勇气,在下 一步工作中,一定要加深对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和 领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 感,积极主动地做好宗教工作,促进宗教关系的和谐, 努力把宗教界人士和信仰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 围,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⑹ 如何做合格的宗教工作干部

一、树立创新观念,寻找民族宗教工作的金钥匙
一是树立“交朋友、办实事、抓引导”三位一体的理念,与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保持良性互动关系。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建立与少数民族代表、宗教界人士的谈话和交流制度,经常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困难,真心实意地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慰问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上层人士活动,把教育引导工作溶入融洽的情感交流之中。通过交朋友、办事实,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中入耳、入脑,切实改变发生矛盾和纠纷之后出现临时“抱佛脚”找民族宗教界人士做工作的被动局面,努力形成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积极主动协助党和政府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良性互动关系。

二是树立以积极的心态看待宗教的理念,推动宗教界发挥积极作用。宗教同其他社会文化形态一样,有消极的一面,也有积极的一面,如果我们用消极的眼光去看待它,或许它就会朝着消极的方面发展,并产生消极作用;如果我们用积极的眼光去看待它,就会推动它朝着积极而有益的方向发展,产生积极的社会作用。因此,要摒弃过去消极看待宗教社会作用的片面思维,善于运用宗教文化的精华去服务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发挥宗教特有的优势,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为构建和谐社会多做好事、善事。

三是树立社会化的民族宗教工作理念,整合各种资源,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合力。民族宗教工作具有群众性、长期性和特殊复杂性,单靠民族宗教部门一家之力,很难有大的作为,必须整合社会资源,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民族宗教工作,变民族宗教工作“风雨一肩挑”为“千钧重担众人担”。要建立快捷、灵敏的信息反馈机制,构建县、镇、村、协会四个层面的纵向网络和由统战、民宗等部门互联的横向信息网络,做到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心前移。

二、坚持办实事,是抓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关键点
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不能局限于“不出事”而消极地去当“灭火队”,必须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正确导向,找准工作抓手,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注意力集中到抓经济促发展上来,切实帮助他们理清发展思路,帮助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通过办实事、办好事,凝聚民心民力,取得支持理解。一是帮助制定经济发展规划。结合“十二五”规划,帮助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认真做好经济发展的短、中、长期规划,将规划具体到项目,具体到农户,做到科学谋划、统筹部署,有计划按步骤地分步实施。同时,把民族经济发展纳入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定期研究、分析,及时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扶持民族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二是积极争取把民族经济纳入全县扶贫开发范围,帮助论证、筛选适应镇情、村情经济发展的项目,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在资金上重点扶持,为民族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三是认真落实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扶持政策。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在技术、人才、信息、资金等方面给予其重点扶持,积极鼓励、引导和帮助少数民族企业和信教群众民营经济发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把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方向盘
一是加强各级干部特别是民族宗教干部的学习,全面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不懈地对广大干部和党员进行民族宗教观、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有效解决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不去管的“四不管”问题,努力提高干部应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

二是搞好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的联系与沟通。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上层人士参加,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发现问题,耐心细致地开展政治思想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妥善处理,达到沟通思想、增强信任、解决问题的目的。

三是定期不定期组织少数民族代表、宗教场所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学习。通过开展灵活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把信教群众的注意力和力量转移到建设和谐社会的宏大目标上来,使他们爱党、爱国、爱教。

四是认真开展好“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自2010年8月启动实施了创 “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作为民族宗教部门,要以此为契机,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完善场所内部规章,强化教职人员素质提高,形成一个爱国爱教好、遵纪守法好、民主管理好、团结互助好、环境美化好的“五好”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四、创造良好环境,营造民族宗教工作的大气候
良好的工作环境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基础,亦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保证。民族宗教部门要加大硬、软环境建设,努力营造民族宗教工作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和谐的内部环境。一是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视,多向领导汇报,多向领导建议、多请领导支持、多请领导参与,加强交流,增进共识,争取位置,使民族宗教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政主要领导重视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的工作格局。二是不断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中、省、市要求和规定,落实编制、人员和办公经费,要不断改善办公条件,真正做到民族宗教部门有人办事、有钱办事、能办好事。三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民族宗教部门应以“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为目标,着力培养“团结、奉献、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强力打造服务、亲和、务实、能干的干部队伍,努力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⑺ 统战工作

一、宣传教育工作

1.加强党委领导,提高统战工作水平。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统战工作,认真贯彻统战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要求,把统战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专兼职两级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增强业务能力。2012年,组织参加北京市委举办的民族宗教工作培训班、统战干部培训班等各类培训10余人次。

2.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统战工作意识。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工作精神,切实加强统战工作,充分发挥统战工作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地团结和调动全体统战对象的积极性,党委统战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党外代表人士开展学习国家的新政策、新精神以及各种参观活动,加强学习与交流。2012年3月,召开党外人士学习两会精神座谈会;11月,适逢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组织党外人士参加各单位举办的学习十八大精神主题报告会20余人次;12月,组织党外人士近40人参观在国家博物馆举办的“复兴之路”展览。二是积极组织统战对象开展考察调研活动,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文章。7月,组织党外代表人士赴天津访问与调研,与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等兄弟高校就统战工作、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等进行了交流,展示了学校党外人士的风采。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使学校统战对象了解国家最新政策,提高对统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鼓励他们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主动参与,为学校改革发展献计献策。

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1.加强培养,建立起一支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积极探索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新路子,加强党外干部的培训力度,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一是拓宽培养渠道。与组织部门加强配合,认真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把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党外干部选拔到后备干部队伍中来。二是提升培养层次。积极推荐党外代表人士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和研讨班,拓宽视野,提高水平。2012年,推荐5人参加北京市第五期无党派人士培训班、北京市无党派代表人士高级研修班、北京市2012年党外领导干部研修班、2012年北京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班。三是增进情感交流。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和党外人士联系交友制度,建立起校、院两级交友联谊体系,通过个别访问和座谈交流等形式,校、院两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开展交流活动,建立密切联系,引导他们为国家和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人物的培养选拔力度。以完成党建评估基本标准检查为契机,对全校副高级职称以上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进行新一轮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党外代表人士库和党外代表人士后备干部库,建立起一支具有较强政治素质、有一定管理能力和水平、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

2.重点举荐,发挥党外代表人士重要作用。学校党委在党外代表人士的推荐任用方面,统筹兼顾,重点做好他们的实职安排和政治安排,大胆使用,充分发挥党外代表人士的积极作用。在校内实职安排方面,学校现有党外局处级干部28名,他们担任学校各级行政重要领导岗位,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以及科学研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进一步支持党外人士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协助党委逐步扩大统战人士知情范围和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程度。组织召开统战人士情况通报会,邀请统战人士代表参加和列席学校各种重要会议,比如教育部纪检监察“三重一大”检查座谈会、学校党委换届考察民主测评及推荐大会、党建评估基本标准检查座谈会等。

在校外政治安排方面,学校党委从党外人士的特点出发,具体分析他们的年龄分布情况、所涉专业领域、个人综合素质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向上级部门进行推荐,达到政治安排的目标。2012年,按照换届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严格遵守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北京市政协和全国政协换届提名人选的推荐和考察工作。北京市政协委员提名推荐1人,全国政协委员提名推荐4人。此外,推荐4人作为海淀区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人选。学校现有国务院参事1名,全国政协委员3名,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7名,海淀区政协副主席1名。另有国土资源监察专员1人,中央统战部党外知识分子信息联络员2人。

这些党外代表人士在社会不同领域、不同层面发挥着积极作用。2012年“两会”期间,学校3位全国政协委员在社会调研基础上提出提案和建议多项,质量高,针对性强,吸引多家媒体和报刊进行跟踪报道,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国务院参事、国土资源监察专员蔡克勤教授多次赴外地进行考察调研,所提建议数据翔实、针对性强,得到国务院、国土资源部的高度重视和答复。此外,市、区级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以及中央统战部信息联络员同样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发挥着重要作用,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三、支持民主党派建言献策

夯实基础,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一年来,党委统战部坚持按照“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证,以能力建设为目标”的要求,把支持、协助民主党派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作为重要任务,重点在于加强学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领导班子建设和组织发展工作,做好新加入成员表现考察及函复工作。2012年共发展民主党派新成员2名(致公党1名,九三学社1名),培养考察1人。做好民主党派市委、中央换届工作中后备人选的推荐和考察工作3人次。

提供经费保障,支持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九三学社地大支社组织主题为“关注生态安全,走进麋鹿苑”的南海子公园参观活动,使大家意识到保护野生动物、增加生物多样性、人和动物和谐共处的重要性。民盟地大支部召开60周年校庆座谈会,盟员们回顾了学校的建设发展史和取得的光辉成绩,鼓舞人心,激人奋进,表示今后将发挥自身优势更好地服务学校。

加强引导,支持民主党派各基层组织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建言献策,向学校和北京市提出多条意见和建议,得到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及时答复。其中,民进地大支部主任委员刘海燕教授写给温家宝总理《关于设立“全国低碳日或周”建议函》,得到国家信访局复函,并最终促成由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从2013年起设立“全国低碳日”的决定。

四、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

立足维护民族团结和校园和谐,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一是积极宣传和贯彻执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尊重民族习俗,关心学校少数民族师生员工的生活、学习和工作,支持和引导少数民族师生过好自己的节日。统战部与学工处联合,与少数民族学生共度古尔邦节;连续6年,参加海淀区民族宗教界爱心捐助少数民族特困生活动;积极与后勤集团清真食堂负责人协商,办好学校清真食堂,改善穆斯林学生的就餐条件。二是,结合工作实际,调整了学校民族宗教领导小组,并逐步建立起校院两级民族宗教领导小组工作网络,进一步落实了责任,明确了任务,确保了民族宗教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三是,按照市教工委的要求,继续做好宗教专项工作,注重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采取有力措施,全面稳妥开展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支持并引导侨联加强自身建设,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各项工作。鼓励归侨侨眷立足本职岗位,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贡献力量;鼓励他们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对外联络,宣传中国改革开放的政策和学校发展的成就,为吸引海外力量回国回校创业创造有利条件。2012年4月,侨联顺利完成换届工作,赵方任主席,周蔚萍任副主席,李叶任秘书长。5月,侨联组织“地大侨联恭贺母校六十华诞”侨界联谊活动,表达了广大归侨侨眷对母校的敬意和祝福。11月,地大侨联开展“侨心向党心,喜迎十八大”活动,为归侨侨眷在严寒冬日里送暖袋表爱心,放映了电影《甲午大海战》,凝聚人心,汇聚力量,鼓励广大归侨侨眷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⑻ 党政领导干部提升宗教工作能力培训班学习心得

通过学习,自己认识到了很多的宗教知识和宗教政策。从而在思想上树立起来了宗教平等,宗教自由的观念。在自己的实际生活中,要积极地宣传党的宗教政策,与破坏宗教的不法行为作斗争。

⑼ 开展三种活动指的是在统战宗教干部中开展什么什么什么活动

摘要 统战宗教干部中开展“宗教知识进党校”活动,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开展五心活动

⑽ 统战部是做什么的,有什么职能

统战部是党中央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党中央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

相关职能:

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中央反映统一战线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

(10)统战系统干部的宗教业务知识培训扩展阅读

相关背景:

五十年代初,中共中央就为统战部门确定了“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的基本职能。进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的历史时期后,爱国统一战线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统战部门的基本职能内涵加深了,内容更加丰富。

1948年9月24日至26日,中共中央先后发电,决定“将中央城市工作部改名为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管理国民党统治区工作、国内少数民族工作、政权统战工作、华侨工作及东方兄弟党的联络工作”,并具体负责筹备召开新政协的工作。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由李维汉担任。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统战部

阅读全文

与统战系统干部的宗教业务知识培训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党支部建设培训方案 浏览:166
网络营销推广买什么书 浏览:820
村换届培训方案 浏览:352
时间管理培训方案 浏览:695
创意营销方案例子 浏览:178
项目策划方案ppt模板 浏览:239
校园电子商务系统 浏览:576
淮安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 浏览:778
连云港电子商务发展 浏览:169
轰趴馆开业促销活动方案 浏览:150
集团公司培训计划方案 浏览:977
电子商务中国 浏览:965
国庆促销活动视频 浏览:824
海底捞成功的市场营销案例 浏览:666
培训机构开学招生方案 浏览:341
syb超市创业计划书市场营销 浏览:244
七夕限时相亲活动策划方案 浏览:120
金堂市农村电子商务协会 浏览:742
培训楼方案范文 浏览:392
软件项目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浏览: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