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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稽查局业务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21-12-01 08:02:49

⑴ 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科员主要干些什么

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科员主要是综合性管理和服务。
1、查办、督办领导批办的有关案件(含举报案件、协查案件、移送案件);
2、组织开展有关税收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专案检查等;
3、组织开展内部交叉复查或对区、县有关案件的复查工作;总结办案经验,内部经验交流和系统办案人员的经验交流;
4、‍协调指导各县(市)局办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职责:
税务稽查是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的行政执法行为。
(一)明确税务稽查跟日常检查、纳税评估的关系问题。
1.税务稽查不同于税务机关的日常检查
税务稽查的执法主体是税务局稽查局。《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稽查局的法定职责是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国家税务总局应当明确划分税务局和稽查局的职责,避免职责交叉。”因此,国税函[2003]140号《关于稽查局职责问题的通知》规定“在税务局与稽查局的职责未明确之前,稽查局的现行职责是稽查业务管理、税务检查和税收违法案件查处;凡需要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账证检查或者调查取证,并对其税收违法行为进行税务行政处理(处罚)的执法活动,仍由各级稽查局负责”。新的稽查规程也进一步明确了稽查局的职责。
税务机关实施日常检查的职责是清理漏管户、核查发票、催报催缴、评估问询,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核查与系统审计的日常管理,不能混淆了税务局与稽查局的职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3)124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4]108号)都一再强调要划清日常检查与税务稽查的业务边界,避免超越日常检查的职责,查处税收违法案件,导致的执法主体错误。
2.税务稽查不同于纳税评估:
税务稽查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效率的原则。
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国税发[2005]43号)
评估结果的处理有下列三种情况:
(1)自查自纠补缴税款
注意:税务约谈的对象主要是企业财务会计人员。纳税人可以委托具有执业资格的税务代理人进行税务约谈。
(2)实施日常检查
(3)移送税务稽查
注意:评估情况没有给纳税人的文书(有的省送达评估意见书)。纳税评估分析报告和纳税评估工作底稿是税务机关内部资料,不发纳税人,不作为行政复议和诉讼依据。
(二)税务稽查的权限
稽查局应当在所属税务局的征收管理范围内实施税务稽查。税务稽查局只有在对被查当事人或案件具有管辖权时才能实施稽查,不能超越管辖范围实施稽查。
(<征管法>第54条<实施细则>第86条:)
税务稽查权限是指法律法规赋予稽查局实施税务监督检查的权力及限制。税务稽查的实施,要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进行。依据《税收征管法》关于税务检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税务稽查局在实施税务稽查时享有下列权力:
1.查账权
税务查账是税务稽查实施时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它不仅包括各种纸质账簿资料的检查,也包括对于被查对象与纳税有关的电子信息的检查。
税务机关行使查账权时,可以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业务场所进行;由于稽查工作需要调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当向被查对象出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并填写《调取账簿资料清单》交其核对后签章确认。
2.场地检查权
税务机关可以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的权力。
3.询问权
询问权是指税务机关在税务稽查实施过程中,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有关当事人询问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的权力。
4.查证权
查证权是指税务机关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的权力。
5.检查存款账户权
检查存款账户权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进行检查的权力。
6.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税收保全措施权是指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而采取的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措施的权力。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权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纳税担保人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而采取的法定强制手段,强迫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权力。
7.调查取证权
税务机关在税务稽查实施时,可以依法采用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等方法,调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8.行政处罚权
《征管法》第70条规定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
(2)拒绝或者阻止税务机关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3)在检查期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资料的;
(4)有不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的其他情形的。
第72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⑵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的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制定本局办公规章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财务及资产管理;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文秘事务、网站管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信息宣传、目标管理考核、督查督办、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机关行政事务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上级对口处室的目标责任制考核;承办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教育监察科
负责制定本局人教监察、文明创建和党群管理制度;负责本局机构编制、工资福利、任免调配、考核奖惩、交流、辞职辞退、专业技术职务、外出及请休假管理、干部人事档案、人事统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及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国税文化建设等基层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党群工作;负责纪律监察、党风廉政和纠风工作;负责上级对口处室的目标责任制考核;承办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选案科
负责制定全市国税系统税收检查计划,分配稽查任务,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政策法规和上级工作要求;负责全市国税稽查工作的指导、管理、考核和稽查纳税服务管理;负责全市国税稽查信息化管理;负责全市国税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全市国税稽查案件督办、跟踪管理、组织案件复查和大要案管理;负责全市国税系统税务检查证管理;负责全市国税稽查办案经费管理;负责全市国税稽查数据、信息统计,报表编制以及综合文字工作;负责与公安、地税、工商、海关等部门的工作联络和协调,配合纪检监察、法制部门开展涉税案件调查;负责公告、曝光案件的收集、整理和上报;负责上级对口处室的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承办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案件审理科
负责本局查处案件的审理工作;对市局审理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提出初审意见;负责对全市国税稽查案件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全市国税稽查文书规范工作;负责本局稽查案件卷宗的归档管理;负责本局税收法制工作;负责涉税犯罪案件移送管理;负责全市国税稽查系列与管理系列联动管理;负责全市国税稽查建议、查后建议的管理,组织全市国税稽查能手、优秀稽查建议、优秀案例等评选;负责全市国税稽查系列政策业务培训,参与疑难案件的政策协调;负责上级对口处室的目标责任制考核;承办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案件执行科
负责本局查处的稽查案件的执行工作;负责对全市国税稽查案件执行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负责上级对口处室的目标责任制考核;承办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
负责全市国税违法案件举报的受理、登记、查办、转办、交办、催办、反馈以及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下发举报案件的转办、督办、上报工作;对受理的应由本局查处的一般举报案件进行查处;负责全市国税举报奖励管理;负责全市国税金税工程协查系统管理;负责全市国税外地来人来函协查管理;负责全市国税稽查“第三类案件”(上级税务机关通过金税稽核系统比对生成的案件)管理;负责上级对口处室的目标责任制考核;承办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检查一、二、三科
负责根据本局下达的稽查计划开展日常税收检查,按规定整理并向审理部门移交案卷资料,协助做好案件执行工作;负责所查案件的稽查建议、案例分析以及案件听证、复议、诉讼等事项的举证工作;负责上级及本局下达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承办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⑶ 国税稽查局与国税局的区别

1、机构属性不同

国家税务总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正部级。

稽查局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税务稽查工作的职能部门。

2、主要职责不同

国家税务总局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稽查局起草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草案、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办理重大税收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处理意见;指导、协调税务系统的稽查工作。

3、机关隶属不同

国家税务总局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稽查局是国家税务总局的职能部门。

4、内设机构不同

国家税务总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厅、政策法规司、货物和劳务税司、所得税司、财产和行为税司、国际税务司、收入规划核算司、纳税服务司、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稽查局、财务管理司、督察内审司、人事司、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巡视工作办公室。

稽查局内设机构有:综合处、制度处、系统工作处、举报中心(案源管理处)、稽查一处、稽查二处、稽查三处、稽查四处、稽查五处(协查处)。

⑷ 国税局稽查队主要做些什么

税务稽查队的主要任务是:

1、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经常性的税务稽查工作。

2、查处有关的税务违章案件。

3、办理上级转办或领导交办的其他税务稽查事项。

4、负责对所属征收单位征管工作质量的检查考核。

各级税务稽查队在加强税收的征收管理,正确贯彻税收政策,及时查处偷税、抗税案件,大力组织税收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4)国税稽查局业务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稽查对象:

1、税务稽查对象的确定:税务稽查对象一般应当通过以下3种方法产生:通过电子计算机选案分析系统筛选;根据稽查计划、按照征管户数的一定比例筛选或者随机抽样选择;根据公民举报、有关部门转办、上级交办、情报确定。

2、税务稽查对象的立案:税务稽查对象中,经初步判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查处: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和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税收流失的;无上述违法行为,但是查补税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私自印制、伪造、倒卖、非法代开、虚开发票,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伪造、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税务机关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其他情形。

⑸ 各位大大;国税局分为哪几个科室啊

国税局分为13个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货物和劳务税处、所得税处、收入核算处、纳税服务处、征收管理处、财务管理处、人事处、教育处、监察室、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职能如下:

1、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市局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管理其他行政事务;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2、政策法规处

牵头落实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扎口管理税收征管、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国税负责征收的基金和规费等税收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的解读、贯彻落实和指导工作;负责市局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拟定重大税收案件审理的初审意见;

负责本级管辖的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应诉等各类法律救济工作;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法务工作,全系统法务工作的指导;负责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管理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

承担上级交办的反补贴调查、政策调研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法治建设等政府法制工作,市直相关部门需要配合完成的依法行政工作。

3、货物和劳务税处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国税负责征收的基金和规费等税种基础管理,以及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欠税、个体和委托代征等征管基础管理;负责各类发票使用计划的编制与日常使用管理,通用普通发票的印制管理;

负责与税收基础管理相关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及业务运维工作,负责征管数据质量管理工作;负责涉及税制改革相关管理工作的落实;负责对金税工程系统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所得税处

组织统筹市局机关以及市区各单位、各县(区)局的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税收执法行为实施检查和处理,负责重点工作督查及领导交办的重大业务工作的过程督查;

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工作,督促落实各类审计结论;负责与综合监督考评、内部审计、组织绩效考评相关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和业务运维工作。

5、收入核算处

负责全市税收计会统核算,监督管理税收会统核算数据质量;负责落实电子化缴、退库工作,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处理缴、退库异常信息;负责税收收入预测,开展税收收入能力估算;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综合应用工作,对外发布税收收入数据。

6、纳税服务处

牵头实施税收业务流程再造工作;扎口管理全市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咨询辅导、办税服务、涉税提醒、权益维护、信用评定等纳税服务工作任务;负责本地区实体办税、网络办税、12366、短信平台、自助办税、移动办税等纳税服务资源的运行与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发票总仓的各类发票印制计划采集、调拨等管理工作;负责市区纳税人涉税事项的受理、调查、核批工作,委托代征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市区纳税人重点税源、税收调查、减免税调查、重大项目税源调查等报表数据的采集、审核、分析、上报工作以及实地政策调研、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工作;负责全市税收票证管理、市区计会统核算工作。

7、征收管理处

研究构建税收管理机制;牵头编制全系统工作标准规划并组织制定工作标准;扎口管理全系统纳税评估、各类稽查案源、欠税追征等风险应对任务;开展风险应对质量控制,分析个案的应对过程、质效等,进行跟踪质疑;负责与税收风险管理相关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和业务运维工作。

8、财务管理处

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工作;规范本系统政府采购业务管理,防范和化解采购风险。

9、人事处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另设离退休干部处,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作经验交流,协调本系统离退休干部活动。

10、教育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工作;指导、检查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工作。

11、监察室

负责对全市组织和个人行使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

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全市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受理对全市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全市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承担机关纪检监察工作; 拟订年度巡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12、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

负责市局重点税源企业的客户服务工作,配合做好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和省级大企业在淮成员单位的个性化服务工作;负责市局重点税源企业风险应对工作,配合做好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和省级大企业在淮成员单位的风险应对工作;

开展跨国公司利润监控、非居民税收、国际税收情报交换等跨国税源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走出去”企业的服务管理。

13、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出口退税风险分析、应对工作;负责全市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工作的督促、指导;组织落实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工作;

负责出口退(免)税管理相关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与业务运维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海关等其他政府部门开展反骗取出口退税工作。

(5)国税稽查局业务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一、市局直属机构2个:稽查局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1、稽查局:负责全市税务稽查、协查工作的管理;负责编制全市稽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工作;负责日常检查、专案检查、专项检查、案件协查的具体实施;负责税务违法案件的审理工作;负责税务违法案件的听证工作;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

2、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

二、市局事业单位3个: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培训中心。

1、信息中心:开展数据情报的采集、加工、分析、存储、转化、发布、交换、知识管理等工作,负责数据情报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及情报应用的绩效评估工作;

组织实施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工作,开展税收缺口估算;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本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及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

2、机关服务中心: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3、培训中心:负责系统国税干部的职务培训、岗前培训、业务培训等工作。

⑹ 国税稽查局审理是做什么工作的

国税稽查审理是各级国税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按照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对稽查实施终结的涉税案件依法进行审核和做出处理决定的工作过程。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一)负责权限范围内涉税案件的审理;(二)负责提请稽查局集体审理案件的初审;(三)负责提请所属国税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案件的初审。提请稽查局集体审理案件的标准和审理方式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⑺ 国税局稽查局的简介。报的这个公务员。需要了解一下啊。求助

稽查局是国家税务局主管税务稽查工作的职能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稽查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偷税、逃避追缴欠税案件的受理、检查、审理、执行等税务稽查业务。
省级国税局稽查局主要职责是以系统稽查业务管理为主,并具有直接实施查处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职能。
相对来说可能稽查灰色收入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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