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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知识培训

发布时间:2021-10-27 04:15:31

Ⅰ 政治问题,关于医改,希望给得全面点。谢谢。

一个月前,《健康报》某大牌记者问我怎么不去参与“医改方案”,我当即表示,对那种事不感兴趣,现文字叙述如下:(不感兴趣四个字好象很洒脱,可惜的是万博士不是个超脱的人,因为单这篇文章就足以证明万博士感兴趣得很。俺倒感兴趣的是,万博士的“不去参与”是没有资格参与还是有参与的资格而不屑去参与?其实没有资格参与并不倒霉么,俺们可都是没有资格参与的一伙喔。好象能不能参与“医改方案”,也不是“《健康报》某大牌记者”说了算的么,万博士又何苦将他抬出来唬人?呵呵,一个博士,却很有点江湖人的味道哪。)
一、“医改”决策程序充满了“帝王统治”的色彩,缺乏科学性
在中国历代,当皇帝遇到问题而拿不定主意时,往往采用两种办法:
一种是苦思冥想,然后自己独断决策,这样的决策方式往往也带来两种结局,或祸国殃民,或国泰民安,祸国殃民者被称为昏君,国泰民安者被称为英明领袖。这样管理国家的方式极端地不可靠:把一个国家的兴旺衰败的希望寄托于一人,“一人昏”则整国昏,“一人明”则全国兴,中华人民共和国前期的管理方式就是如此,邓小平就属于“一人明”的国君,至今为止几乎没有人对他提出非议。
另外一种情形,皇帝遇到问题拿不定主意,便去问宰相和大臣,于是,宰相、大臣们在朝廷上各抒己见,却几乎都是“屁股指挥脑袋”,因为很少能做到换位思考,所以朝廷上吵个天翻地覆,皇帝为难了,然后去找师爷。如果有某个大臣或师爷的主意被皇帝认为不错,就被采纳而实施并执行。
不管皇帝找到谁,采纳谁的主意,这种方式也是相当地不可靠。原因有二:
一是因为“主意”充满了“计谋”的色彩,而“计谋”缺乏科学性,“计谋”带有强烈的个性化色彩,“计谋”不是成功的必然,对决策的成功只具有偶然性。我们至今还喜欢谈“献计献策”。
二是因为缺乏评判决策是否正确的标准,那样的标准只有一个:符合皇帝的意愿。这又回到了前面第一种情形,不可靠。
第二种情形的皇帝是属于开明的皇帝,因为皇帝深知,他个人不可能穷尽世界上所有的知识,深入了解所有问题的细节。中国目前“医改方案”的制定和以上情形非常类似。
早期的“医改方案”被一个叫葛延风为代表的人物彻底否定之后,于是医疗卫生行业乱了方阵,前部长高强喊出“手中无把米,叫鸡都不来”,很显然看出“大臣”们在“屁股指挥脑袋”,在各个部委无法弄出一个像样的方案后,便请来了各方师爷——北大、清华、北师大、复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以致于麦肯锡和世界银行。
这样的做法虽然开明,但决策的程序表明了它的非科学性,如果我们再去重复古代帝王的做法,不仅仅会因为决策程序上出问题,而且也会因为当今复杂多变的环境而变得束手无策,这也是“医改方案”迟迟不能出台或胎死腹中的根本原因,科学的决策需要“理性的决策”。(说得不错,是个有学问的人,但以上说的不就是体制问题么,而在本文的最后,万博士却声明:“必须拒绝的评论:把此问题归罪于中国的体制”,“中国的体制招谁惹谁了”,呵呵,好象很是自相矛盾喔。一篇不长的文章有这样明显的矛盾,倒让俺想到:人家是大臣、师爷的角色,恐怕等万博士参与了,就只剩太监的角色了。)
二、别对目前的“医改方案”抱幻想
“一群不懂的人,他们研究不懂的问题,研究出不懂的结果告诉不懂的人,造成不懂的结果在不懂的人群中流传,更多不懂的人在参与评论,如果你不懂去问他们自己,他们也不懂”。是为中国医疗行业的真实写照。
有人说目前参与“医改方案”设计的人个个无能,这话可能言过其实,但的的确确看不出他们的真正的能力和水平。在许多基本问题连自己都没有弄懂、没有界定清楚的时候,盲目投身,“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一片茫然中找不到北,以致于陷入了不能自拔的境地。(以上问题好象又说得不错,可惜并不新鲜哪,并且万博士这样指手划脚,是不是就是属于懂的人了呢?)
(一)先看几个基本问题
1、“医改方案”到底是一个什么方案?
从来没有看见一个人对此作出了明确的定义,“医改方案”本质上就是一个未来中国卫生事业战略发展规划。而战略发展规划需要懂得制定战略的人士来参与,并不是几个经济学家、卫生学家、甚至是曾经把中国卫生事业引入歧途的卫生经济学家来参与,这里面只看见有一家单位有资格,那就是全球战略规划专家——麦肯锡。(方案就是规划?俺糊涂了,所以查了查有关的概念,得到的解释是:方案和规划都属于计划的一种。计划是对一定时间内的工作目标、完成任务的措施、办法和工作步骤等做出先导性部署。计划是一个大的概念,规划、纲要、打算、安排、设想、方案、要点等都属于计划的范畴。其中,规划是指适用时间比较长、内容比较广泛和概括的一种长远计划;方案则是作为对近期具体工作的预测性安排,它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即时性、具体性和可选择性。好象两者是有区别的么?可到万博士这里怎么就没有了区别呢?是因为“战略发展规划需要懂得制定战略的人士来参与,并不是几个经济学家、卫生学家、甚至是曾经把中国卫生事业引入歧途的卫生经济学家来参与”?姑且不论此中正误,但就是有了所谓的“懂得制定战略的人士”,就能解决医改方面的问题么?呵呵,看了全文,终于明白万博士是和麦肯锡一样的“懂得制定战略的人士”,那么,万博士是不是也在“屁股决定脑袋”地说话呢?)
2、“医改方案”是谁的方案?
唯有这点中国政府看得很清楚,“医改方案”是一个民生方案,而民生方案就是一个政府的方案,是一个政府获得民意的方案,是一个政府获得执政权的方案,所以,它决不是卫生部的方案。但“医改人”未必清楚。(哪是不是说,“医改方案”没做好,政府就失去了民意,就会失去执政权呢?这一点“医改人”是未必清楚,但万博士是不是就清楚了呢?好象“医改方案”其实也不是万博士说“谁看很清楚”就是谁看得很清楚的,“医改方案”好象也不是万博士说是谁的方案就是谁的方案的哪。)
3、制定“医改方案”要一个什么样的过程?
制定“医改方案”是一个中国卫生事业战略“决策过程”,因为涉及民生、涉及政权,所以这个过程不是一个盲目的、随意的,必须是一个理性的决策过程。
它不是一个“拍脑袋”的行为,因为“拍脑袋”的不理性,方案制定人拿出一些其它国家的参考答案(所谓的别国模式),然后做采用“赌博式的押宝”做选择题,除此之外,拿不出任何支持该方案必然成功的符合逻辑的佐证理由;当拍完脑袋之后,必然要“拍胸脯”保证,“拍胸脯”现象表现在各种观点停留在方案设计人的主观臆断,引发毫无根据的争论;(通常的伪逻辑形式为:因为某国如此,我国与某国类似,所以,我国必然如此。)最后的结果是“拍屁股”走人。
现实验应了这点,因为决策过程随意性太大,从4套发展到现在的8套,据说将来还有第9套、第10套,这可以理解为前面的方案基本上被枪毙而“拍屁股”走人。(万博士对这段话的其中部分特别加了划线,好象是看到了问题的实质,但由“拍脑袋”、“拍胸脯”到“拍屁股”,主要是由于决策过程的问题么?倒很想问问万博士,在目前的体制下,什么样的决策过程才是“理性的决策过程”?)
4、“医改方案”是解决什么问题的方案?
更没有发现谁清楚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医改方案”是要解决现任政府的问题还是下一任政府的问题?是要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还是要解决医疗的可及性问题?如果说要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那么如何证明“看病难、看病贵”不是一个伪命题?
……
如果以上基本性的问题没有界定清楚,就开始争论一些枝节问题,诸如谁出钱?谁买单?到哪里筹资?是公益福利性还是市场购买等等问题——这些“经济学话”——怎么可能有结果?(万博士终于回到方案上的问题而不是规划上的问题来了。但俺想,医改方案在要解决什么问题上并不至于象万博士说得那么糊涂吧?倒是一个明白的事,给你万博士这么一说,却让俺糊涂了。)
(二)为什么说“医改方案”制定人在“拍脑袋”
即便前面的问题回答清楚了,作为一个中国卫生事业战略发展规划的理性决策过程,需要一系列非常清晰的步骤:(绕来绕去,又回到老问题了。作为一个专家,好象万博士应该出点新鲜货了么?)
第一步:情况判断,需要清楚地回答下面一系列问题:
第1步、目前的现状是什么?现状是谁的现状?
卫生事业病了,病在哪里?是医院病了还是政府病了?病到什么程度?判断病情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诸如“四成病人该就诊而未就诊”是因还是果?我们看不见方案制定人对现状的分析判断。
我们只看到“医改方案”专家治病的方法是:“病”还没找到就开始谈“治标还是治本”。(“是医院病了还是政府病了”?你万博士分得清楚么?问题能够这么孤立地去看么?)
第2步、理想是什么?理想是谁的理想?
这个理想是政府的理想还是老百姓的理想?理想是否还是医疗机构的理想?不同的理想的主体答案完全不同。老百姓个个都希望国家负担医疗费用,人人能长命百岁,政府能出得起那么多钱吗?
理想如果是老百姓的理想,是哪一部分老百姓的理想?
理想如果是老百姓的理想,老百姓合理的理想是什么?
理想如果是政府的理想,政府给出了关于理想的清晰画面吗?如果政府没有给出,你们给出了吗?(又是在用割立法看问题了。俺倒想问问,政府的理想、老百性的理想和医疗机构的理想是不是互相冲突的理想?呵呵,党和政府不是俺们人民利益的集中代表、最高代表么?医疗机构不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为最高理想的么?如果有冲突的话,那只能证明有人在违背这种理想了,在这种情况下,俺们更应该解决的是“理想是什么”的问题么?——跑题了,跑题了,俺想,万先生可能把“理想”改成“期望”或“目标”这样的词来讨论问题会更现实些,并请不要再用这种早已害死了不知多少人的割立法的分析方法来指导俺们的思路了。方案是用来解决问题的,俺们更应该研究的是,问题的焦点是什么,什么才是矛盾各方可以共同接受的并且是互动的目标或期望。)
第3步、理想是哪一个阶段的理想?
理想是五年之后、十年之后的理想?还是一年后就能见效的理想?
唯独见到人大的方案说明了理想的阶段性——“第一阶段人人能看上病,且药价合理;第二阶段人人能看上病,且人人能买到便宜药”,但却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重复一下:方案是作为对近期具体工作的预测性安排,它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即时性、具体性和可选择性。方案和规划都没搞清楚,目标和理想的概念都混淆了,呵呵,实在不知道高瞻远瞩、知识渊博的万博士这一步一步的是在扯谈什么?不谈了,不谈了。)
第4步、理想和现实的差距是什么?
现实情况没有分析,理想状态没有界定,理想的阶段性未设定,如何去判断差距呢?
这4个基本问题没有解决,就不可能走下去而实现医改的目标,没有目标的“医改方案”哪会是什么方案?
所以我们看到了耳熟能详的口号“以人人享有健康的全民保健体制为终极目标”——见“北大方案”,这声音近乎可以理解为“为实现XX主义而奋斗终生”,好似执政纲领一般拉选票、讨百姓欢喜,实际上百姓被愚弄了,还真有不少人在评论这个方案是一个好方案!老百姓怎么等得起?
第5步、影响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是什么?(略)
第6步、有利的因素是什么?限制性因素是什么?(略)
第7步、需要哪些资源?需要多少资源?
为实现未来的理想,缩小现实与理性之间的差距,需要多少人力、物力、财力?医疗人力包括哪些?医学院要多少?医疗机构要多少?医生护士要多少?医院管理人士要多少?怎么去培养?各地区各层次的人员分别培养多少人?培养到什么程度和水平?如何培养后备力量?
重要的是,政府愿意拿出多少财力投入到卫生行业?投入到卫生行业的哪个部门?
政府愿意拿出多少钱为“老、弱、残、孕”买单?直接投入到医院为医生护士发工资能否发挥作用?现在的“医院人”是“经济人”还是“道德人”?
最为关键的:是先研究制定出“医改方案”,然后去向政府要钱,还是政府先答应给多少钱,再来研究制定“医改方案”?
如果是前者,显然这样的“医改方案”是失败的方案;
如果是后者,在政府目前还没有答应给多少钱的前提下就来制定“医改方案”,这不是小孩子玩家家还能是什么呢?
没想到全球顶呱呱的战略咨询公司——麦肯锡——我的同行,也就这么贸然行事了,叫人大跌眼镜。(还是忍不住要再谈几句:你这“重要”来“关键”去的,讲的呵都是一个钱字哪,但医改的问题,仅仅是钱的问题么?就算是钱的问题,经济学家们解决不好,万博士这样的“懂得制定战略的人士”就能解决好?麦肯锡是万博士的同行,“贸然行事”让万博士“大跌眼镜”,可万博士这样的“看病”不在更让人“大跌眼镜”么?万博士真比“全球顶呱呱”的还要顶呱呱了——透过全文,不能不让俺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地认为:这也是万博士很想自我标榜的一点哪。)
第8步、如何处理不同的观点?如何处理不同的利益冲突?
理性决策原则告诉我们:对待不同的观点可以采取的方式有二:或采取或保留。对待不同的利益冲突“严禁”折衷,“医改方案”将面临这么一个最大的考验。
利益冲突将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冲突:建设部要钱盖房子以满足住房改革,教育部要钱去满足下一代上学,民政部要钱去满足鳏寡孤独……虽然中国政府目前很有钱,但能拿出多少给卫生口呢?还需要预留一些空间给贪污腐败,否则财政的钱落不到实处并取得实效,这是现实。
行业与行业之间的冲突:如果说以前“以药养医”错了,那么“医改方案”之后的药企生存空间怎么处理?医疗器械行业又怎么办?现在已经看到这些行业在给社会施加压力。
行业内部之间的冲突:社区医院火了一阵子,大医院不干了,叫苦连天,怎么办?公立医院强烈要求限制民营医院,怎么办?
不同人群之间的冲突:穷人与富人的冲突,政府保谁?重要人群与不重要人群的冲突,专业的术语叫利益集团与非利益集团的冲突,再直白点说,就是有权有势的人与无权无势的人之间的冲突,政府保谁?
中央与地方的冲突:面对诸侯经济的问题你如何解决?
国家体系组织结构中矩阵结构的冲突:所谓矩阵结构的冲突,通俗地说就是省长与卫生部长、市长与卫生厅长之间的管辖权力范围的冲突。
这些问题是“师爷们”能回答并解决的吗?“不解决以上问题就去制定“医改方案”行吗?(听万博士这么一说,倒真让人更深刻地领会了什么是“共产党的哲学,就是斗争的哲学了”。)
以上仅仅是理性决策过程的第一步:怎么分析判断情况,其中任何一个问题不可以回避。下面还有七个步骤,总共八个步骤。包括(第二步)怎么确定理想?(第三步)怎么来寻找方案?(第四步)怎么评估方案?(第五步)怎么选择方案?(第六步)怎么执行方案?(第七步)怎么评价决策?(第八步)怎么改进决策?其中学问太多,不展开叙述。
三、“医改方案”制定人要深刻理解“责任”二字
“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
以上问题需要“医改方案”制定人回答清楚。如果没有回答清楚,请你们去做仔细的调查研究,获取相应的数据;如果没有回答清楚,请你们去逻辑推理,获取理性的因果关系;但是,在没有回答清楚就来操刀制定“医改方案”,哪是忽悠谁呢?能忽悠出什么结果呢?在超女经济的时代,难道也是为了混个脸熟?
经济学家能弄出个什么东西来呢?除了争论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这个老掉了牙的话题之外,还能出什么更好的主意?卫生经济学家除了会谈产权还会谈什么呢?产权的问题在全球化的今天,全世界都淡出了这个话题。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再也不见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的字眼。
“居于高等学府云集的北京和上海,居于窗明几净的大都市机关办公室内,制定者在几个月时间内炮制出来的诸多方案”,老百姓不答应啊,皇帝也不肯。(大小也是个博士了,用这样的一副腔调来讨论问题,万博士就不怕人家反过来问你,你是不是也在忽悠哪?是不是也在为了混个脸熟哪?人家没弄出什么东东,万博士是不是就弄出了个什么东东了呢?可俺读了你半天,好象除了绕来绕来,绕出一股可能是由于没让你上而憋出来的酸溜溜的气味外,也没见到你有什么既能让老百姓答应、也能让皇帝首肯的主意么。)
当今时代不再是“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也要上”的时代。
(所以么,人家是因为有条件才“居于高等学府云集的北京和上海,居于窗明几净的大都市机关办公室内”么,呵呵,你没有条件你就别酸么。)
可以预见的反驳:或许有人会以“增量调节模式”或“西蒙受限模式”的理论来反驳。对反驳的反驳:起码的前提,即第一步情况分析判断必须完成。
必须拒绝的评论:把此问题归罪于中国的体制。问题的产生:在任何场合、任何行业都有人把解决不了的问题归罪于体制。拒绝理由1:请定义出什么是体制再来说话;拒绝理由2:解决问题的前提是在现有环境和条件下解决问题,否则不叫解决问题;拒绝理由3:感性地说,中国的体制招谁惹谁了?(“解决问题的前提是在现有环境和条件下解决问题,否则不叫解决问题”,呵呵,呵呵,高,实在是高。诚如万博士所说,“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你万博士一言九鼎哪,还会有谁还反驳你?只是别让俺们本就不好的心情更不好了好不好?)
特别说明:出于对民生问题的考虑,万绍萌本人对以上文字负全部责任。此文允许任意传播,不可断章取义,必须注明作者名称。(专家就是专家,“出于对民生问题的考虑”——立足点和出发点就是不一般哪,不一般!有这样的专家考虑俺们的问题,俺老百姓有福了,有福了!并且因为有这样不一般的立足点,所以王博士需要这样特别说明,不这样严肃认真地说明,就不足以说明他对自己的文字是要“负全部责任”的——呵呵,那没有声明过的,是不是就可以不去“负全部责任”呢?呵呵,呵呵,俺们老百姓可没有这样的福份哪,你说过的话,你能想不负责任就不负责任么?)

Ⅱ 社团活动“新医改知识竞赛”能举办吗

估计你们就没有人能当得了评判的,政策研究可是要很强的功底。

要不就出些简单的题目~ 还有

实质性内容其实很多,看你看不看得出来,11月23号的价格意见,基本就是完全按照医改意见细化的

坦白说,政策用语都是高度统一、高度浓缩的,而且只有有深入研究的人才会一眼看出说得是啥

还有大部制和事改三定对医改也影响很大,

Ⅲ 求助医改知识!

新医改 [1]4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向社会公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了“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近期目标,以及“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长远目标。
《意见》全文13000余字,共分六个部分,包括:一、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三、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四、完善体制机制,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五、着力抓好五项重点改革,力争近期取得明显成效;六、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2009年3月17日
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现就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覆盖城乡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卫生科技水平迅速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尤其是抗击非典取得重大胜利以来,各级政府投入加大,公共卫生、农村医疗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发展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也应该看到,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公共卫生和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工作比较薄弱,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政府卫生投入不足,医药费用上涨过快,个人负担过重,对此,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从现在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医药卫生工作任务繁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改善医药卫生服务将会有更高的要求。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生态环境变化等,都给医药卫生工作带来一系列新的严峻挑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选择,是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我国人口多,人均收入水平低,城乡、区域差距大,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任务,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在明确方向和框架的基础上,经过长期艰苦努力和坚持不懈的探索,才能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医药卫生体制。因此,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既要坚定决心、抓紧推进,又要精心组织、稳步实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际有益经验,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必须立足国情,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正确的改革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坚持医药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改革方案设计、卫生制度建立到服务体系建设都要遵循公益性的原则,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
——坚持立足国情,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坚持从基本国情出发,实事求是地总结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实践经验,准确把握医药卫生发展规律和主要矛盾;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作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发挥地方积极性,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有序竞争机制的形成,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坚持统筹兼顾,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结合起来。从全局出发,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兼顾供给方和需求方等各方利益,注重预防、治疗、康复三者的结合,正确处理政府、卫生机构、医药企业、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既着眼长远,创新体制机制,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医药卫生事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既注重整体设计,明确总体改革方向目标和基本框架,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四大体系相辅相成,配套建设,协调发展。
(四)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确定公共卫生服务范围。明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增加服务内容。鼓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在中央规定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增加公共卫生服务内容。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职能、目标和任务,优化人员和设备配置,探索整合公共卫生服务资源的有效形式。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等疾病的监测与预防控制。加强城乡急救体系建设。
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及机关、学校、社区、企业等要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健康、医药卫生知识的传播,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公众合理营养,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将农村环境卫生与环境污染治理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推动卫生城市和文明村镇建设,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卫生环境。
加强卫生监督服务。大力促进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以及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卫生工作。
(五)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建设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县级医院作为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主要负责基本医疗服务及危重急症病人的抢救,并承担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有条件的农村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政府重点办好县级医院,并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使每个行政村都有一所村卫生室,大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提高服务质量。
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服务功能,以维护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一般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疗服务、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服务。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坚持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逐步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
健全各类医院的功能和职责。优化布局和结构,充分发挥城市医院在危重急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医学教育和科研、指导和培训基层卫生人员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有条件的大医院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可以通过托管、重组等方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流动。
建立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城市医院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方式,带动社区卫生服务持续发展。同时,采取增强服务能力、降低收费标准、提高报销比例等综合措施,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逐步实现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整合城市卫生资源,充分利用城市现有一、二级医院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等资源,发展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服务中的作用。加强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中医院建设,组织开展中医药防治疑难疾病的联合攻关。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采取扶持中医药发展政策,促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
建立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制度。发达地区要加强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城市大医院要与县级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合作制度,采取临床服务、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设备支援等方式,帮助其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六)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农村人口和城乡困难人群。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从重点保障大病起步,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国家、单位、家庭和个人责任明确、分担合理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实现社会互助共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统筹层次,缩小保障水平差距,最终实现制度框架的基本统一。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覆盖就业人口,重点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困难企业等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2009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视解决老人、残疾人和儿童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水平,适当增加农民缴费,提高保障能力;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困难人群参保及其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提供补助,筑牢医疗保障底线。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
鼓励工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活动。鼓励和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发展社会慈善医疗救助。
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以城乡流动的农民工为重点积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为重点改进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妥善解决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签订劳动合同并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要按照国家规定明确用人单位缴费责任,将其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他农民工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务工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简化理赔手续,方便群众,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七)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快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品种和数量。建立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保障体系,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基本药物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在指导价格内,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制定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规范药品生产流通。完善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严格市场准入和药品注册审批,大力规范和整顿生产流通秩序,推动医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整合。建立便民惠农的农村药品供应网。完善药品储备制度。支持用量小的特殊用药、急救用药生产。规范药品采购,坚决治理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四、完善体制机制,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
完善医药卫生的管理、运行、投入、价格、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科技与人才、信息、法制建设,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
(八)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中央、省级可以设置少量承担医学科研、教学功能的医学中心或区域医疗中心,以及承担全国或区域性疑难病症诊治的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县(市)主要负责举办县级医院、乡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余公立医院由市负责举办。
强化区域卫生规划。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组织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科学制定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各级医院建设与设备配置标准。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医疗机构要逐步进行整合,严格控制大型医疗设备配置,鼓励共建共享,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新增卫生资源必须符合区域卫生规划,重点投向农村和社区卫生等薄弱环节。加强区域卫生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的衔接。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
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从有利于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和政府有效监管出发,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多种实现形式。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卫生行政部门主要承担卫生发展规划、资格准入、规范标准、服务监管等行业管理职能,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
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中央统一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和政策,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创造条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有效整合基本医疗保险经办资源,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的统一。
(九)建立高效规范的医药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公共卫生机构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承担的职责任务,由政府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工资水平和经费标准,明确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人员准入,加强绩效考核,建立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界定服务功能,明确规定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为广大群众提供低成本服务,维护公益性质。要严格核定人员编制,实行人员聘用制,建立能进能出和激励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要明确收支范围和标准,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并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经费的总额预付等多种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严格收支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改革药品加成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建立以服务质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形成保障公平效率的长效机制。
建立规范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公立医院要遵循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规范用药、检查和医疗行为。深化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机制。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时采取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等措施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管和运行监督。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改革人事制度,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严格工资总额管理,实行以服务质量及岗位工作量为主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健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运行机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合理的用人机制和分配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医疗保险经办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
(十)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明确政府、社会与个人的卫生投入责任。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特需医疗服务由个人直接付费或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支付。
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要增加对卫生的投入,并兼顾供给方和需求方。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有效减轻;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
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卫生投入责任。地方政府承担主要责任,中央政府主要对国家免疫规划、跨地区的重大传染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以及有关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等给予补助。加大中央、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
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机制。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和业务经费由政府全额安排,按照规定取得的服务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逐步提高人均公共卫生经费,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完善政府对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机制。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行。对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所有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地都可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核定政府补助。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
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逐步加大政府投入,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补贴政策性亏损等,对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专项补助,形成规范合理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对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职业病防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
完善政府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投入机制。政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保证相关经办机构正常经费。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积极促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办医疗机构的准入条件,完善公平公正的行业管理政策。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国家制定公立医院改制的指导性意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制的试点,适度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比重,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支持有资质人员依法开业,方便群众就医。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医的监管。
大力发展医疗慈善事业。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慈善医疗机构,或向医疗救助、医疗机构等慈善捐赠。

Ⅳ 关于5+3医改《意见》是什么意思

医学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医学教育既要符合教育的普遍规律,又要遵循医学人才成长的特有规律。国际经验表明,临床医师作为对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要求很高的专业人才,其养成必须经历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个阶段。其中,院校教育侧重于理论知识学习、辅以临床实践;毕业后教育侧重于实践技能培训,并通过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制度加以落实。本文将从教改医改互动的角度出发,重点阐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模式的综合改革路径。
一、临床医学“5+3”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经验
2010年,上海市开始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的改革试点工作,成为最早开展的国家教育体制综合改革项目之一。在实践过程中,上海市着力于医学教育发展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紧密结合,着力于人才培养模式和体制机制改革的重点突破,着力于医学生职业道德和临床实践能力的显著提升,着力于医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明显加强,形成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实践性和示范性的成功经验。
1.通过“5+3”构建了以临床实践能力为核心的人才培养体系,实现了模式创新
为适应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上海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的改革试验提出了以临床实践能力为核心的临床医学“5+3”人才培养模式,即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加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从而在国内首次构建了将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有机衔接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2.通过界定“双重身份”明确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为定向住院医师,体现了观念创新。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是以“行业内社会人”身份接受培训。在上海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中,参加全国统考被高校录取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在被招录为“住院医师”的同时,以“定向”身份获得研究生学籍,即获得了“住院医师”和“研究生”的“双重身份”。这种模式突破了本科医学毕业生在“就业(住院医师)”和“在读(研究生)”之间只能“非此即彼”一种身份的传统模式,为本项目在试点过程中的培养机制和管理体制创新奠定了理论基础。
3.通过“三个结合”实现了培养培训全过程的有效衔接,形成了机制创新
由上海市教委立项、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牵头完成了“上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等4项课题研究,具体制定了《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革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2],实现了研究生招生和住院医师招录相结合、研究生培养过程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专业学位授予标准与临床医师准入制度相结合。
4.通过“四证合一”解决了专业学位与执业医师资格之间的矛盾,实现了制度创新
本项目“四证合一”包括《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通过“四证合一”的制度创新,实现了在医师培养过程中的医学教育和卫生行业培训两者的紧密结合,培训医院将组织本项目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培养期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有效地解决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临床能力训练和培养所面临的违法行医风险。
上海实施的“5+3”人才培养模式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好评。2011年7月《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将全科医生培养逐步规范为“5+3”模式。2012年5月7日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全国临床医学教育改革重点之一是“构建‘5+3’为主体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2013年5月6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又联合下发《关于批准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的通知》,要求北京大学等64所试点高校,根据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目标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律,制订试点实施方案,做好实施工作,注重落实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支持政策和具体措施。
二、临床医学“5+3+X”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主要内容
2013年5月8日,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上海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5],正式启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明确了专科医师培训目标,要求培训医院的学科必须为博士点;制定了培训对象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和结业综合考核标准;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如将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开展情况作为医院综合评价、医院等级评审、医学重点学科和临床医学中心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将《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晋升临床医学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优先条件;设立了专项经费,由委派单位、培训医院和政府共同承担。
临床医学人才“5+3+X”培养模式改革是“5+3”培养模式改革的深化,核心内容是将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紧密结合,从而切实提高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临床思维、临床技能和临床科研能力。
1.博士研究生招生和住院医师招录相结合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和专科医师招录密切衔接。根据上海市每年参加专科医师培训人数,合理确定博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数。采用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与专科医师招录相衔接,培训对象需通过相关高校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提交申请材料,参加由各高校和培训医院共同组织的专科医师招录复试。
2.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
上海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在参加培训期间,与培训医院签订“培训暨劳动合同”,被高校录取的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定向”身份获得研究生学籍。实行弹性学制,一般为3年,个别专科为4年(如神经外科)。根据研究生培养的学科(专业)要求和医师培养的能力要求,改革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体系,制定区别于临床医学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学位课程由专业外语、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三部分组成,总门数不少于4门。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分别对应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课程。按照上海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要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在培训医院的带教医师指导下,重点加强从事专科相关临床实践技能训练,各专科具体培训内容按照《上海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细则》执行,培训时间依据专业不同,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培训对象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和结业综合考核的重点为临床实践能力,把完成规定的临床培训量(包括培训时间、培训病种及病例数、临床诊疗操作例数)作为报名参加考核的前提条件。考核答辩委员会应由5~7位具有临床医学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半数以上应是具有临床医学教授或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学专家(包括临床医学博士生导师和外单位专家1~2人)考核结果作为取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依据。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者获得卫生部统一印制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表1 国家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二级学科和上海专科医师培训亚专科的比较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二级学科) 专科医师培训亚专科(X年)
100201 内科学(含心血管病学、血液病学、呼吸系病学、消化系病学、内分泌与代谢病学、肾脏病学、风湿病学、传染病学) 心血管内科3、血液内科3呼吸内科3、消化内科3、内分泌科3、肾脏内科2、风湿免疫科2、感染科2
100202 儿科学 儿科
100203 老年医学 老年医学科
100204 神经病学
1002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精神科
100206 皮肤病与性病
1002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002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100209 护理学
100210 外科学(含普通外科学、骨外科学、泌尿外科学、胸心血管外科学、神经外科学、整形外科学、烧伤外科学、野战外科学)普通外科2、骨科3、泌尿外科2、胸外科3、心血管外科3、神经外科4、整形外科3、烧伤外科2
100211 妇产科学 妇产科
100212 眼科学
100213 耳鼻咽喉科学
100214 肿瘤学 肿瘤内科、肿瘤外科、肿瘤放疗科
100215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100216 运动医学
100217 麻醉学
100218 急诊医学
注:目前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已经采用专业学位领域代码,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仍然采用科学学位二级学科代码。
3.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与专科医师培训标准相结合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临床技能考核合格,取得卫生部统一印制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位授予单位(高校)审核通过,可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证书。要求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论文课题紧密结合临床实际;研究结果对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论文表明申请人具有运用所学知识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和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能力。
三、实施临床医学“5+3+X”人才培养模式的相关思考
在临床医学“5+3”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5+3+X”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可能会面临的经费保障、导师指导模式、研究生管理方式、学位论文评价标准以及培养质量保障机制等问题,都可以类比解决。而在专业学位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计划管理方面,国家政策有着很大区别。目前上海市推行“5+3+X”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最大政策瓶颈就在于博士生招生计划,以下提出笔者的意见。
1.“5+3+X”培养模式博士生招生计划应单列
1997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明确:为了完善我国医学学位制度,加速培养临床医学高层次人才,提高临床医疗队伍的素质和临床医疗工作水平,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社会对高层次临床医师的需要,特设置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分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Medicine,MM)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Doctorof Medicine,MD)。近年来国家对博士生招生规模严格控制。因此,要推进“5+3+X”改革,将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就必须实施博士生计划的分类管理,即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方面应当区别于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以适应社会对高层次临床医师的需求。首先,2010年以前美国统计获博士学位人数并不包含医学博士(MD);其次,我国的临床医学8年制教育(MD)也不占国家下达的博士生招生计划;再者,上海市“5+3”改革得到了教育部大力支持,上海市“5+3”项目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计划单列,不占国家下达到上海高校的硕士招生计划,培养经费来源于上海市财政专项。因此,建议上海市临床医学“5+3+X”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延续“5+3”项目招生计划管理模式,招生计划单列,由上海市财政专项支付博士生培养经费。
2.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需统筹“单证”与“双证”
2012年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下达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时,将博士生招生计划开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目前,我国工程博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只有“统招(双证)”途径,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存在着“统招(双证)”和“同等学力(单证)”两种途径。“双证”是指同时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证书,“单证”是指仅获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证书。近年来,在学科建设和科研任务的压力下,由于国家博士生招生计划规模总量控制,具有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部分高校开始不招或少招“双证”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而将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生。与此同时,由于“单证”不占国家博士生招生计划,在不招或少招“双证”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同时,医学院校转向招收“单证”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为例,在《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发布后,每年均有50%左右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转读博士研究生,但上海医学院从2005年起开始减招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双证”博士生,转博人数从2005年的77人下降到2013年的28人;与此同时,2010~2013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单证”博士生招收人数逐年增加,分别为13人、26人、37人、44人,从数量上“单证”博士生已经超过“双证”博士生。
因此,通过推进“5+3+X”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将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在博士生招生计划分类管理的基础上,还必须统筹管理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双证”和“单证”途径,使得我国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规模和学位授予人数保持相对稳定,不断提高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Ⅳ 如何将两学一做与深化医改结合起来

“两学一做”是干出来的不是说出来的“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是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之后,中央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实践。同时,也是我党面向全体党员从集中性、重点性教育活动向经常性、普遍性教育延伸的一项创新举措。那么贯彻“两学一做”关键之处在哪?笔者认为,关键在落实,在持续发力,在久久为功。
落实“两学一做”,就要抓实“学”这个基础。
首先,党员领导干部要明白学什么?要在整个活动中,认真扎实的学习党章党纪、系列讲话,要在繁忙的工作中解放出来,让身和灵接受系统的、全面的、科学的知识洗礼。其次,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多下基层党组织,深入到各基层党支部中,讲党课、讲党性、讲党纪,把握“学”的精髓,创造“学”的主动性和先天条件,努力实现“学”的基层全覆盖。再者,要制定合理、规范、紧凑又符合实际的学习计划,以制度助力活动进程,防止“两学一做”活动走样。最后,广泛开展该项活动,摸清党员底数,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动员各级党员、党组织参与其中。
落实“两学一做”,要抓牢“做”这个关键。
首先,对于“做”这个环节,要分门别类的提出标准。普通党员怎么做?党员干部怎么做?都是要细化的问题,防止“一刀切”和“一把尺子量到底”的现象,从而使活动更加人性化和科学化。其次,应该以上率下,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古语“惟公懋德,克勤小物,弼亮四世,正色率下。”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位越高,责则越重,群众寄于的期望也越大,越要时刻正身修为,以实际行动引领活动的开展,身先士卒方能有说服力,进而取得实效。再者,要紧密联系实际,分类指导,将此次活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同地方、不同部门、不同单位,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的实际状况、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肯定不一样。部门要改掉“机关病”、国有“官商做派”要不得、高等院校“浮躁气”是众矢之的……虽然根子一样,但病灶有差别、病征有不同,不愿辨证施治、不会对症下,难免会让活动流于浅表、走了过场,最终难以标本兼治、到病除。
“两学一做”活动除了做和学,还要扭住解决问题这个根本不放松。俗话说:“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说的是把决心当行动,把口号当实绩,把开会当工作,把措施当落实,这样下去的结果,必然是失信于人、失信于民。事情都是干出来的,只有实干,才能把握机遇、破解难题,咬定目标干,以只争朝夕的精神,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才能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新业绩。

Ⅵ 国家最新医改的内容是什么求文件正文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出台,(http://bbs.huanqiu.com)

Ⅶ 用政治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我们党和政府为什么如此重视医改问题

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执政的执政方式,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以关注。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原则是对人民负责,有着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和公共服务建设职能,其中包括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等。

Ⅷ 医改对基层医务人员的改变

众所周知,医改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各方面改革当中的重大项目之一,而在推进医疗改革的过程中,其中一步至关重要,那就是分级诊疗。所谓分级诊疗,就是要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说的通俗一点,就是实现小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切实的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这一举措无疑会带来很多好处,但事实上,实施这一政策时一直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基层病人遇到小病不去看,而等到疾病拖的严重了才回去看,而且因为病情严重,所以看病时往往会跳过基层医疗机构,直接选择省级的大医院。而今年年初的特殊医疗环境,更是导致大医院的诊疗压力成倍增加,所以目前来说正是推进分级诊疗实施的良好时机。

可能有些同学要问,分级诊疗对我们医务工作者来讲会带来哪些改变呢?

基层医务工作者的待遇可能会提升

要促进分级诊疗,促使更多病人在基层医疗单位看病,第一步就是扩大基层医疗招聘,也就是说基层医务工作者的需求量会大幅度提升。通常人们惯有的思想还是去到一些大型综合性医院,所以为了提升从医者对基层医疗单位的关注度与认可度,是有可能推出一系列福利待遇的。这些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基层补贴、薪酬福利、医疗保险等等,甚至涉及到子女入学与住房优惠。当然不同时期不同地区推出的福利各有不同,但可以预见的是,基层医疗单位为吸引人才,是完全有可能推出一系列政策的,我们要密切关注,随时做好准备。

基层医疗机构对学历要求相对较低

由于大城市的虹吸作用,高学历从医人员的第一选择主要是大中城市,这样一来,对我们想要找工作的中低学历的医务工作者来说,基层医疗单位不失为一种比较好的选择。一来由于国家的重视,从医者进入基层会是未来的趋势,也会相应的增加跟多基层岗位;二来基层医院就业压力会相对较小,这就为我们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另外一方面,对已在基层医院的从业者来说,更多的人才进入基层,相应的会出现更多的管理岗位,相应的待遇和地位都会得到提升。所以从不同角度来看,分级诊疗都是一次机遇。

基层医生会得到更多培训进修机会

分级诊疗自从推进以来,也遇到了一些阻力,比如目前基层的诊疗环境和整体医疗水平还需要提升,因此为了提升基层医务工作者的诊疗水平,将会给从医者提供更多的培训和进修机会,这样一来,基层医生能获得更多的经验与知识,而且培训结束,整体的医疗环境逐步提升之后,会促使更多病人选择在基层医院就医,从而间接增加基层医务工作者的收入。

对中医更加重视

分级诊疗意味着整个医疗系统形成一种分工合作的模式,把大病在小病时期消灭,把小病消灭在未病状态,在“治未病”这个方面,中医有很大的优势,并且中医在诊断方面,通常不需要大型的检验设施设备,通过望、闻、问、切和中草药、针灸推拿等手段即可实现诊断和治疗,所以虽然不少中医可能是通过拜师、祖传等方式获得诊治疾病的能力,单从学历上来看可能并不属于高学历人群,但随着分级诊疗政策的推进,基层中低学历从医者会得到更多的机会,尤其是对于中医专业的医务工作者来说。

基层医生的从医门槛会相应降低

大家都知道,要想在医院执业,需要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但是不同学历人群能参加考试的年限各不相同,例如,本科学历毕业一年后可以参加执医考试,大专学历拿到助理医师资格证之后需要两年,中专取得助理之后则需要五年才能报考执医,而如果只是在基层进行医疗工作,只需要考取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这个证件不需要等五年,甚至不需要考取助理医师资格证,并且只要拿到证书,就拥有处方权,考试的难度又远低于执业医师考试,这对我们很多基层医务工作者来说都是很好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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