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大家是否知道有这么一个开国将军
代理红一军团军团长
由于王明“左倾”冒险主义的影响,中央苏区第五次反围剿失败了,红军被迫进行战略转移。1934年10月14日夜,陈光率领红二师渡过于都河,踏上长征路。长征之初,陈光带领红二师担任突前前卫的任务,掩护军委纵队和后续部队经过浴血拼杀,终于来到了贵州。“黎平会议”后,红军改向遵义进发,红二师四团被选作前卫。陈光被军委首长亲自点将,带领耿飚任团长、杨成武任政委的四团抢渡乌江天险。随后,他折回师部,指挥六团、四团,分别攻取遵义,抢占娄山关,占领松坝,然后再度集结部队沿西北方向警戒,与兄弟部队一道警卫着遵义会议的召开。
在这次会议上,毛泽东被重新确立了领导地位。随后,陈光带领红二师参加了四渡赤水,顺利进军川西。行至大渡河安顺场渡口,中央红军面对几十万蜂拥而至的敌军,面临进退维谷的境地。当时正值5月雨季,安顺场渡口水流湍急,河床宽广,工兵部队无法架起浮桥,全军上下费尽心机搞来的4只小船只是杯水车薪。唯有抢占泸定桥,才能保证部队抢渡完大渡河,避免当年石达开在此全军覆灭的命运。重任又一次落在了陈光肩上。他带领红二师四团以一天狂奔120公里的速度,创造了军史上至今仍津津乐道的奇迹-飞夺泸定桥,打开了红军的北上之路。
走出草地后,红二师率先进入甘南境内。又一道著名天险-腊子口挡住了红军的去路。这道关隘被夹在连绵的群山中,在两道山峰间如同一条狭窄的口子,刀砍斧削。两面尽是绝壁悬崖,下面则为一条奔腾的河流,其间仅有一座木桥,是出入腊子口的唯一孔道。林彪、聂荣臻等军团首长和陈光一道仔细观察了地形,决定由陈光和四团政委杨成武指挥。经过一夜激战,腊子口终于被攻克。1944年在延安中央党校学习时,党小组曾对陈光的这一功绩作了如下评述:“在长征中腊子口攻坚,陈光对中央红军北上,渡出险境,贡献极巨。”
11月19日,红军进入陕北吴起后,陈光改任红四师师长,彭雪枫为政委。在”直罗战役“中,他带领四师,在友邻部队配合下,担任主攻任务,最后一举攻克直罗镇,全歼敌一0九师,生俘师长牛元峰以下5000余人。“西安事变”后,陈光接替已调任红军大学校长的林彪,成为红一军团代理军团长,直至半年后,红一军团被改编为八路军第115师。
接替林彪出任115师代师长
1937年8月,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朱德、彭德怀分任正副总指挥,下辖3个师,即115、120、129,而以115师实力最强,有1万5千余人,由红一军团和红十五军团合编而成。115师成立之初,师长为林彪,副师长聂荣臻(实际上是政委角色),政训处主任罗荣桓。下辖343、344两个旅。徐海东任344旅旅长,陈光则担任343旅旅长。
9月,115师出师即胜,创造了中国抗战史上的一个奇迹。林彪集中该师兵力,在山西平型关设伏,歼敌板垣师团二十一旅团1000余人,打下了全国抗战以来的第一个大胜仗。一个月后,陈光和老搭档肖华一道率343旅于广阳再次设伏,毙伤日军千余人,取得了广阳大捷。改变历史序曲的往往有很多偶然因素。次年3月,林彪在清晨的一次策马晨练中,为晋军误伤,生命垂危,旋即被接回延安,转送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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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1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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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救治。经中央军委提议,八路军总部任命陈光为115师代师长。
不久,115师大分家。聂荣臻带部分人马去了五台山,建立晋察冀根据地。陈光和政委罗荣桓一道带着主力部队东进山东。进入齐鲁大地不久,他们便指挥杨勇打下了樊坝,树立了八路军的声威。接着,一鼓作气,直插泰山以西,建立起各级抗日政权,有力地威慑着津浦铁路中段的日军。5月初,日军驻山东最高指挥官尾高龟藏,亲自纠合8000余人马,兵分九路,杀气腾腾地在飞机、坦克、大炮掩护下,向泰西地区扫荡,伺机寻找115师主力决战。
这时,陈光率领的师直、686团、津浦支队以及鲁西区党委共3000余人,顿时陷入敌人的四面包围之中。实际上,早在日军有所动作之初,陈光就有一种预感,日军会对115师进行大规模扫荡。但罗荣桓去东汶支队检查工作不在家,他虽有些意识,但没料到日军会有如此大规模的九路围攻。当发觉情况的严重性时,陈光决定紧急突围。5月11日拂晓,日军在猛烈炮火掩护下全线发起攻击,并出动飞机轰炸扫射。115师总部所在的陆房村房倾墙摧,地动山遥。这是陈光在战斗年月遇到的最被动最危险的局面,他命令各部队:不惜一切,坚守阵地,夜间突围1各线守军也英勇顽强地抗击敌人,打退敌人一次冲击。
在战斗最紧张激烈之时,陈光到正面的686团督战,该团官兵大受鼓舞,坚守阵地,连续打退敌人9次疯狂进攻。坚守在陆房村东面凤凰山阵地的师特务营和津浦支队,也打垮了敌人5次攻击。战事炽烈时,日军几乎攻进115师师直,陈光立即命令师指挥所掌握的特务营一个连、师直骑兵连以及津浦支队等部队人员,迅猛进行反击,英勇地与敌人展开白刃格斗,终于打退了敌人,守住了阵地。保卫了师部机关的安全。
激烈残酷的战斗,持续了整整一天,毙伤敌联队长植树田大佐以下1300余人。黄昏时,敌人停止了攻击,企图次日清晨再攻。夜幕降临后,陈光立即召集师部机关的参谋处长王秉璋等,研究并确定了当晚突围的路线、时机和具体安排。夜10时后,利用敌人不敢夜战的弱点,在进行动员、紧急埋藏笨重物资之后,从敌人阵地的空隙,分两路向东南及西南方向隐蔽地突出重围。12日拂晓,安全到达东平以东的无盐村一带。5月12日拂晓,115师渡过汶河,跳出陆房村,在东平以东的无盐村与政委罗荣桓会合。这便是抗战军史上有名的“陆房突围”,也是陈光日后蒙冤的一大伏笔。
此役115师伤亡300余人,丢掉部分骡马和辎重,暴露了部队的一些问题。对此,一些干部颇有怨尤,有的甚至指责陈光“指挥失误,受到些损失,不好向中央交待”。陈光听到这些议论,心情可想而知,后在罗荣桓的鼓励下,情绪得以稳定下来。两个月后,陈光又用手里仅有的三四百人,将日军长田大队包围,打了一个大胜仗。战后第二天,八路军总部传令嘉奖,称是一嘲漂亮的“歼灭战”。陈光的威名,遂在山东流传开来。他和政委罗荣桓紧密配合,精诚团结,以致山东军民一提到115师,便呼为一个人“陈罗”。
随后数年,陈光和罗荣桓一道在山东抗日根据地,粉碎了日军的扫荡,取得了甲子山、梁山、剡城等著名战役的胜利,当初不到一旅人众而入山东,到抗战结束时,已发展到10余万人。陈光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以致在日军本部,有关部门专门撰写了小册子供他们指导作战之用。
1945年,陈光在延安出席党的“七大”,并成为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生性率直的他在出席七大代表的人选问题上,提出了一些不同看法,于情于理,皆不为过。不料,此举引来轩然大波,有人以“陈光欲抵制党代会”为由,直接上书毛泽东,指斥其有“反党行为”。这也成为后来陈光蒙冤的又一罪状。
毛泽东对这位井冈山会师时的连长毕竟是了解的。他经过调查,当即给陈光回了封信,称:“你的意见我是了解的。有些意见是对的。你在山东执行的路线是对的。‘七大’要开成一个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相信你能致力于开好这次大会。敁意见可以会后交换。”陈光接信,释然于怀,并将书信一直珍藏在贴身衣袋里。七大以后,毛泽东果然践诺,特地邀请陈光和夫人史瑞楚一道来家中作客,同他们进行了亲切交谈。毛泽东对陈光参加革命以来所作出的贡献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以后的工作进行了很多指示和嘱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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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1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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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延安审查小组经过全面考核,在陈光的《历史总结》中作了如下评述:“陈光是我军有数的军事人才之一,他一贯忠心耿耿,具有为党为阶级虚心学习,联络群众的优良品质。”“抗日战争中,陈光率115师转战华北,1939年进入山东,创造了梁山歼灭战、陆房突围等有名的战役,使我党我军威名远扬,鲁苏局面大开,根据地建立。”
所谓的“扣压电台”事件
1945年8月,抗战胜利后,东北成为国共双方瞩目的焦点。根据中共中央决定,林彪、陈云、彭真等率10万余干部昼夜兼程赶往东北,罗荣桓与黄克诚分率山东八路军、苏皖新四军齐头并进。陈光原本回山东,由于形势的变化,也和林彪一道赶赴东北。10月,陈光在与罗荣桓及老部队会合后,中共东北局决定,在黑山、北镇一带设置第二道防线,交由陈光负责指挥。出于战略需要,罗荣桓当即把从山东带来的一部电台和机要人员交与陈光使用。
约两月后,林彪带领东北民主联军指挥所出关撤往阜新。此时,国民党部队已进占锦州、沟帮子一域,恶战一触即发,情急之中,林彪得知陈光处有部大功率电台,连忙致电陈光,要求调电台和机要人员火速赶往阜新。陈光考虑没有电台无法进行联络、指挥,况且林彪部已有两台大功率日制电台,当即回电希望不要调走电台。林彪则两度来电继续催调,并严辞责问陈光扣压电台,妨碍其指挥作战。见此情况,陈光忙抽调出电台及机要人员,准备送往林彪处。不料,锦州之敌大举进犯陈光部,仓促撤退之际,陈光只得带走电台及机要人员。电台就此无法上交。随后,性格内敛、含而不露的林彪多次在公开场合指斥陈光“无理霸占电台,抗命不交”。
在东北数年,在林彪、罗荣桓节制下,陈光参与指挥攻打长春、拉法、新站等战斗。担任过东北民主联军六纵司令员、松江军区司令员等职,率部参加了三下江南战役,参与指挥焦家岭、城子予、德惠等战斗。1949年初,陈光担任了第四野战军的副参谋长。3月进驻北平时,林彪在防止居功骄傲的会上,既未征得东北局同意,更未得到罗荣桓首肯,再次点名批评了陈光。
随军南下,广州蒙冤
由于两人之间的微妙关系,陈、林矛盾达到了白热化。1949年5月,陈光随第四野战军司令部抵达武汉。次年1月,被任命为广东军区副司令员兼广州警备区司令员。元旦节时,陈光撇下妻儿径赴广州上任。对于陈光新的也是最后一次的履新,其夫人史瑞楚对笔者这样说:“陈光自从在北京的防止居功骄傲的会上受到点名批评后,情绪一度低落。到了武汉,心情方才好转。接到新的任命后,他愉快地赴广州上任了。但是,对于新环境、新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却缺乏应有的认识和必要的思想准备。”
陈光到职后,在当时的华南分局第一书记、广东军区司令员兼政委叶剑英的领导下,负责剿匪肃特、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市场物价等多方面的工作。广州紧邻港澳及海外,是新中国的南方前哨,百废待兴。与许多枪林弹雨中厮杀过来的战友一样,陈光遇到了人生的新课题,缺少对城市管理建设的经验。当时,中央明确规定,在港、澳、台做情报
工作,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和高度的纪律,结果陈光在掌握政策时,表现得主观、简单和不够审慎,以致出现一些较大的错误。同时,他从局部利益出发,在老家宜章违反干部政策和一些规定,将烈士子弟和知识青年招来广州,办起了训练班。
对于这些错误,组织上发觉后,叶剑英亲自出面找他谈话,劝他认识和改正错误。但是由于性格的原因,加之组织上对其错误有些不实和夸大,陈光产生了严重的对立情绪。据其夫人史瑞楚介绍:“陈光在组织上找他谈话时,表现得不冷静。他一听那些错误有些不实和夸大,情绪立刻波动起来。本来,叶帅找他谈话时,两人还握手问候,气氛是融洽的,但到后来,两人争吵起来,甚至还拍了桌子,谈话只得不欢而散。后来,在广东军区党委的组织生活会上,大家就其错误继续开展批评,结果陈光又因上述原因,再次发了脾气。叶帅当时说‘陈光,你是党的高级干部,又是老同志,总要讲点组织原则吧。’陈光说,‘无原则的批评我就是不能接受。’双方都不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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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2005-09-21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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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陈光的错误和抵触的态度,中南军区报请中央后,给予他开除党籍的处分。1950年7月23日,陈光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理。这天一大早,原115师作战科长、陈光的老部下、时任广东军区参谋长的李作鹏,邀约他赴广州荔枝湖游玩。陈光很开心。两人在湖中泛舟,还搞了野餐,颇为尽兴。但是待到下午归来时,陈光大吃一惊,只见其达道路的住所已戒备森严,跟随他多年的老炊事员含泪望着他,四周则站满了他不认识的战士。警卫全部撤走,查抄了住所,在二楼的房间里,李作鹏尴尬地望了望他,然后朝保卫部部长呶了呶嘴。保卫部长便捧出上级的电令,宣布他已被撤销广东军区副司令兼广州警备司令的职务,旋即将他软禁起来。
实际上,对陈光的处理意见已在7月22日晚由中南军区电告了广东军区,鉴于陈光性格刚烈,又是战功卓著的老同志,电文强调尽量做到不扩散,具体实施由广东军区党委安排,采取先撤换警卫,再行就地软禁的办法。但是怎样实施呢?广东军区连夜召开党委常委会(未通知陈光参加),由叶帅主持,拟了几套方案,都未获认同,最后李作鹏自告奋勇提出了邀陈光游湖、再派人查抄住所的办法。客观上讲,李作鹏提出这个建议,一是基于多年的战友情谊,希望在老战友被打入“另册”前,能够开开心,叙叙旧;二也是执行上级尽量不扩散的指示。作为参谋长,这是他的分内之事,不能因为后来的蜕变而在这件事上指斥他。
陈光被软禁后,据当时看守陈光的保卫干事王大述回忆:“我带一个警卫班负责对他进行监护。陈光在二楼听到对自己的处理意见后,情绪很激动。因执行者都是他的老部下,不便作什么解释。开始几天,他饭量很小,常常大发脾气。我职务低,只负责看守,便对他说,首长,你的问题我们不了解,领导派我们来,有三条任务,一是保卫你安全,二是照顾你生活,三是限制你自由,不能下二楼。你有意见可以向组织反映,但不能老发脾气,不吃饭,这样会影响健康的。”
陈光连连摇头,两行清泪挂满腮边,盛怒中他掏出珍藏在贴身衣袋里的毛泽东1945年写给他的信,气愤地说:“有人陷害我,毛主席了解我,信任我,我要见毛主席。”说完,把信递给了王大述。王大述看完那封信,叹口气劝道:“首长,你不要着急,事情会搞清楚的,你可以向毛主席反映情况嘛。”陈光点点头,情绪才稍稍稳定下来。
对于陈光问题的处理,最后的决定权在中央。当时,中央是根据中南军区、华南分局、广东军区的报告处理意见为依据的。解放初,一切尽在草创阶段,不可能像今天有一套严格、完整的监察、纪检系统,对于党内干部的处理,基本上沿用战争年代的办法,这样难免会轻率、粗疏;同时,由于性格原因,陈光与一些同志尤其是主管军队方面的个别元戎、战将有些积怨;犯了错误后,陈光又与组织上有严重的对立抵触情绪。自然,各种因素纠合在一起,这种处理就显得不足为奇了。
病殁武汉,30余年后终获平反
这年10月,抗美援朝战端开启。不知出于什么原因,陈光在王大述和其他警卫人员的护送下,被转送武汉,软禁在中南军区的一座二层小楼里。期间,中南军区不少旧部以各种方式探望过他,由昔日功臣沦为今日的楚囚,陈光百感交集,情何以堪?在以后长达3年半的时间里,他一直被监禁于此,从来没有离开过二楼。
对于他的错误,显然是夸大了。尽管当时的中南局、中南军区先后派苏静、刘兴元、梁必业找他谈话,劝他认识错误,但陈光认为,“当年的陆房突围,七大代表的审定,无故扣压电台,对港澳台情报工作以及私自招收宜章子弟开设训练班”等主要错误,与事实有较大出入,处理得极不公正;他还认为,林彪出于历史过节,刻意加害他,因而拒绝接受组织对他的处理。事情就这样拖了下来。
1954年6月7日,陈光在那栋2层小楼里,含冤去世,终年49岁。此前,他已有精神病征兆出现。不过,关于其死因,至今仍未解密。一切归尘土,是非却待后人说。陈光逝去一年后,其夫人史瑞楚带上两个儿子改随母姓,悄然隐居于北京。如今,两个儿子学有所成,多不愿提及父亲的悲剧。
30多年后,在纪念长征五十周年之际,熟知陈光的人,包括罗荣桓元帅的夫人林月琴在内的10余老同志,联名上书陈云,希望重新公正处理陈光的问题。1987年,中纪委、中组部、军纪委和总政组成联合调查组,经过认真细致的审查,实事求是地认定其解放初所犯错误纯属人民内部矛盾,受到了林彪的诬陷和打击,以致长期非法监禁和错误处理。1988年4月,经中央中央批准,撤销了强加于陈光头上的“反党”结论,恢复他的党藉和名誉。此时,距陈光蒙冤去世已是整整34年��
⑵ 宜章特大车祸事故实情
12月3日14时58分,宜章县城关镇玉溪街发生1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截止当日20:00时,经初步核实,事故当场死亡1人,抢救无效死亡1人,不同程度受伤13人,伤者均已及时被安排在该县医院救治。
接报后,宜章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组织力量开展现场抢救救治伤员、维持现场秩序、现场勘查、调查走访等工作,马上安排了最好的医生,专家会诊,提供最好的服务和最好的**,全力以赴抢救伤员;县维稳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全力以赴侦破案件。
据悉,肇事车辆为东南富利卡吉普车(车牌号湘L43505)。肇事司机和肇事车主已被**部门控制。目前,案情正在进一步侦破中。
宜章人民政府新闻办
2011年12月3日
附件:12.3交通事故伤员、死者基本情况
12.3交通事故伤员、死者基本情况
一、死者基本情况:
1、刘顺见:女,62岁,籍贯:郴州廖家湾大竹山 3组,现住:曹排小学。
2、温玉清:女,78岁,籍贯:太平里乡尧田村12组,现住:蒋家湾市场。
二、受伤人员情况:
1、梅其芳:女,52岁,籍贯:湖南常德汉寿县新兴乡乾兴村刘家组39号,现住:宜章县蒋家湾市场。(中医院)
2、周爱平:男,37岁,籍贯:一六镇十三户村6组 ,现住:蒋家湾市场。(中医院)
3、杨土吉: 男,74岁, 籍贯:东风乡元必村8组 ,现家住城关镇环城西路(老计划局)。(人民医院)
4、肖剑生:男,51岁 ,家住:沙坪乡沿江村9组。(人民医院)
5、李昕怡:女,5岁,家住:西横街34号。(人民医院)
6、邓亮英:女,41岁,家住:机械厂家属区。(中医院)
7、肖怀玉:女 ,61岁,家住:城南供销社。(中医院)
8、廖宜娜:女,7岁,家住:郴州廖家湾大竹山3组。(人民医院)
9、兰田英 :女,45岁,籍贯:城南乡南湾村1组 ,现住:东关街3号。(卫校)
10、吴招柳:女,72岁,现住:西横街34号。(卫校)
11、吴招莲:女,37岁,籍贯:城南乡寿福村5组,现住:蒋家湾市场。(人民医院)
12、刘红英 :女,47岁,籍贯:城关镇中夏街13号, 现住:城南乡中心小学对面廉租房。(人民医院)
13、吴忠华:男,54岁,城南乡罗家贯14组。(人民医院)
⑶ 湖南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历史新阶段,对资源的需求特别是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再创历史新高。同时,国家为防止经济“过热”、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继续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对土地“闸门”把得更加严紧,国土资源部门面临的双重压力比往年更大、困难更多、任务更艰巨。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正确执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把握主动、积极应对,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各项工作平稳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国土资源现状
(一)土地资源
据2006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显示,2006年全省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面积 1791.42 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4.56%,比2005年下降了0.08个百分点;建设用地面积136.21万公顷,占总面积的6.43%,比2005年增加了0.11个百分点;未利用地190.92万公顷,占总面积的9.01%,比2005年下降了0.04个百分点。
2006年,全省建设占用耕地144029.7亩,通过开发、复垦、整理及其他方式共增加耕地156692.1亩,扣除建设占用耕地144029.7亩,还增加了12662.4亩。从全省来看,2006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的目标,其中长沙、湘潭、衡阳、永州四市实施了耕地的异地占补平衡。近年全省耕地面积变化情况见图1。
全省未利用地面积年初28725214.6亩,年末28637875.9 亩。2006年年末未利用地减少面积为137901.7 亩,增加50563.0 亩。
全年未利用地转为农用地103799.4亩,其中耕地53656.5亩、园地987.4亩、林地42284.3亩、其他农用地6871.2亩;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3.3亩。
图3 2000~2006年省级批准农用地转用情况
2.土地征收
全省各类建设用地项目共计征收土地16845.88公顷,其中农用地12554.80公顷,耕地6544.68公顷,征地总费用为1299162.25万元,安置农业人口295413人。
3.土地划拨
2006年全省划拨各类土地1485宗,面积1836.67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22.89%。
4.土地资产处置
2006年,共处置89家省直管单位,271宗土地资产,759.56万平方米的土地,核定土地资产总价值37.86亿元。其中,出让土地184宗,面积429.8万平方米,价值31.3亿元。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征收土地出让金8.05亿元,省级财政结算入库土地出让金6.65亿元,比“十五”期间翻了一番。
5.基本农田保护
省国土资源厅与省农业厅共同制定下发了基本农田保护有关问题的整改意见和补划基本农田工作暂行规程,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了基本农田数据库建库工作,安排了93个县开展建库,有60多个县市完成初步成果。根据国务院《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代拟了《市州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并报省政府审定。
全省基本农田数稳定在3367165.22公顷。安乡、平江、南县、湘潭、衡阳5个县被批准为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
(三)地矿行政管理
1.整顿规范开发秩序
2006年全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组织各类整治行动183次,立案查处矿产违法案件2128起,关闭非法和整改不合格的矿山(点)2806个(次),限期整改和停产整顿矿山954个,关闭非法和整改不合格的选矿厂170个,停产整顿选矿厂210个,对56起非法采矿涉嫌犯罪行为破坏的矿产资源价值进行了鉴定,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128人。
2.管理机制创新
不断探索创新,推行矿业权规划计划管理。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凡矿产资源规划没有批准或与规划不符的,一律不予审批矿业权;规范矿业权审批行为。省厅下发了《关于规范采矿许可证审批发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收回了原委托市州发证的矿床储量规模为中型(含)以下的铅锌等21种矿产的发证权限,进一步理顺了省市县的审批职能;调整矿业权利益分配关系。矿产资源收益主要向基层倾斜,对于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将省市县矿权收益分配比例调整为3∶2∶5;全面推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2006年全省收缴备用金7.1亿元,强化了矿业权人治理矿山环境的责任;开展了矿产资源储量动态检测工作。全省完成甲类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检测2765个,占应完成数的85%;落实矿山年检制度,将储量动态监管、采矿登记发证、“三率”指标考核、补偿费追缴、地质环境备用金收取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年检变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全面检查。
3.资源储量管理
全年省级共评审备案矿产储量报告377个,其中小型矿288个,零星分散矿89个。储量报告中煤矿321个,其他矿56个。全年共确认采矿权评估报告124个,备案探矿权评估报告88个。发布了《湖南省矿业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全省矿山储量监管机制,3292个矿山已基本完成了储量动态的野外工作,省厅已审查通过75个矿山储量年报,审查了215个压覆矿产报告。用地项目压覆的矿产资源主要是煤炭、金矿、石灰岩和矿泉水。全年依法汇交成果地质资料409种。
4.勘查许可证批准登记
2006年全省批准登记勘查许可证317个,其中能源矿产85个(包括煤81个、地热2个),黑色金属矿产34个,有色金属矿产100个,贵金属矿产76个(金矿73个),非金属矿产22个,批准登记面积2791.14平方千米,比2005年(3830.46平方千米)同期减少27.13%,收取矿业权使用费55.82万元,同比(89.89万元)减少37.90%。从获得勘查许可证的企业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156个)和私营企业(68个)为主要勘查力量,分别占到持证总数的49.21%和21.45%,其他是有限责任公司(40个)、股份有限公司(10个)、集体企业(3个)、股份合作企业(23个)、联营企业(9个)、其他企业(5个)。
5.采矿许可证批准登记
全省批准登记采矿许可证6797个,其中非金属矿产4430个(化工矿产180个),能源矿产1598个,黑色金属矿产270个,有色金属矿产409个,贵金属矿产76个(金矿75个),稀有、稀土矿产4个,水气矿产10个。批准登记面积2498.05平方千米,采矿权使用费1140.03万元。
从采矿企业经济类型看,以私营企业和集体企业为主,分别为4183个和1287个,其余依次为国有企业242个、股份合作企业160个、股份有限公司276个、有限责任公司230个、联营企业48个、独资经营企业44个、外资企业3个和其他企业。
(四)地质环境保护
1.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2006年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制定和发布了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确定了市州级地质灾害隐患点366处,县级隐患点1500多处。全省建成省、市、县三级气象预报预警网络,并已延伸到2000多个乡镇国土所,共有预警责任人3175位。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在防御“6.17”、“6.25”和“7.15”等3次严重群发性地质灾害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2006年,完成了隆回县、花垣县、城步县、攸县、邵东县、常宁市、临湘市、嘉禾县、宜章县、汝城县、安仁县、沅陵县12县262个乡镇和5885个行政村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面积2.7万平方千米。查出隐患点540处,受威胁人口40114人,受威胁财产4.6亿元,并逐点制定了防治方案。全省已有56个县市区开展了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基本查明了调查区地质灾害的分布范围、规模、结构特征、形成机制和影响因素。编制了《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10年),并已经省政府批准颁布实施。
3.地质灾害防治
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工作的通知”,完成了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检查,完成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475个,其中一级63个,二级96个,三级316个。组织编制和审查了2005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设计,申报了2006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国家项目,争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资金3000万元。完成了2006年度“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9个项目,被评为全省“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先进单位。建立和完善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相配套的制度。全省已收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7.1亿元,其中省本级收存6.3亿元。
五、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土地违法案件查处
2006年全省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6908件,涉及土地面积1612.92公顷(耕地436.49公顷),其中历年隐漏2100件,涉及土地面积397.22公顷。2006年立案查处3766件,涉及土地面积1341.35公顷(耕地369.01公顷),其中隐漏案件立案963件,涉及土地面积341.99公顷,2006年发生案件立案2803件,涉及土地面积999.359公顷(耕地279.01公顷)。与2005年发生案件立案数(3136件)相比,减少了333件,下降了10.62%。
全年共结案3580件,涉及土地面积1129.89公顷(耕地267.107顷),其中处理2005年未结案件288件,占8.04%,处理隐漏案784件,处理2006年发生案件2508件,占70.06%。从查处的违法主体看,各级政府土地违法案件83件,比上年增加53.7%,其中省级机关2件,市级机关4件,县级机关52件,乡级机关25件;其余是其他单位和个人土地违法案件,其中村(组)集体219件,企事业单位522件,个人2741件。
全年共拆除构筑物21583.97百平方米,没收构筑物857.4百平方米,收回土地59.53公顷(耕地9.97公顷),收取罚没款4469.16万元。全年通过动态巡查发现违法行为 8087 件,涉及土地面积1933.85公顷(耕地550.76公顷),制止违法行为7004件,涉及土地面积1560.703公顷,其中耕地402.018公顷,挽回经济损失14658.39万元。全年行政处分13人,党纪处分6人,刑事处罚5人。
在处理2006年发生的2803件案件中,买卖和非法转让土地案件294件,占10.49%;破坏耕地案件133件,占4.74%;未经批准占地2247件,占80.16%;其他案件127件,占4.53%。
(二)矿产违法案件查处
2006年全省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共立案1240件,比2005年(1343件)减少7.67%,其中勘查类违法案件22件,占1.77%;开采类违法案件1211件,占97.66%;不按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7件,占0.56%。从违法主体看,企事业单位152件,集体130件,个人958件。另有2005年未结案件98件。2006年结案1211件,比2005年(1313件)减少7.77%,其中勘查7件,开采1112件,不按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7件,处理2005年未结案85件。
全年吊销采矿许可证59个,收取罚款1996.72万元,全年行政处分3人,党纪处分2人,刑事处罚37人。
2006年立案查处的矿产违法案件中,以开采类违法行为最突出,全年共查处1211起,占2006年立案的97.66%,其中尤以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现象普遍,共查处1094起,占2006年查处的开采类违法案件的90.34%。开采类违法中个人违法案件942件,占全年查处案件总数的75.97%。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与人员情况
(一)国土资源体制改革
2006年全面完成了体制改革任务,国土资源行政体制进一步理顺。全省14个市州全面实现对34个区分局的人、财、物的垂直管理,88个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上收到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理。2264个基层国土资源所作为县市局的派出机构,机构、编制上收为各县市人民政府管理。各市州局增设了总工程师或总经济师。全面落实了国土资源执法部门“三定方案”。全面落实了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基层国土资源所矿产资源、测绘管理行政职能,实现了土地、矿产和测绘的集中统一管理。
(二)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
2006年各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从业人员较2005年有所精减,全省共有县级以上各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123个,从业人员16392人,减少了3.3%。行政编制人员3229人,比2005年减少4.2%。
全省共有乡级土地管理所2141个,从业人员5698人,其中专职人员5696人,占99.96%。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全年共有2973人次通过了管理及业务知识培训,其中党校培训1397人次,各级行政学院培训303人次,其他培训1273人次。
全年参加学历教育2367人,其中在读博士7人、硕士47人、本科1196人、专科 1117 人。2006年取得硕士以上学历学位6人、学士学位5人。
⑷ 办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如果是复办证,当然容易,交钱就制行了,交钱的地方无所谓了,你只会关注交易的价格,即所谓的付出成本;
如果是获得证书,就不同,你要考虑收获什么,投入什么,我们如何达到,怎么达到,这些很细致的问题,
有证的企业多了,顾客现在也越来越不相信你的所谓认证证书,只会关注你的口碑,经营业绩,综合形象,服务态度,不认真做管理,你的问题会越来越多,如此的掩耳盗铃的企业,只会被同行和顾客一笑而过,最终在电话本中被人删除。
认证机构,最重要的功能是可信,至于 是否可信,大家都有自己的评价。
多几万元办证,让人家相信你,太便宜了!
⑸ 湖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一、开采历史
湖南省矿业开发历史非常悠久。近代历史上,通过对锡矿山锑矿、水口山铅锌矿、瑶岗仙钨矿、湘潭锰矿、湘西金矿、石门雄磺矿等一大批新中国成立前遗留下来的老矿山进行深入勘查,使它们成为了新中国几十年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矿山、功勋矿山;新中国成立后,地质工作者又勘查发现了柿竹园钨锡多金属矿、黄沙坪铅锌矿、湘南铀矿、民乐锰矿、贡溪重晶石矿、衡南萤石矿、浏阳海泡石矿等一大批享誉中外的矿床。目前,湖南省已经形成了各具特色的钢铁、水泥、煤炭、锰、铅锌、钨、锑、黄金和盐化工工业体系,尤其是锰加工业和有色金属冶炼加工业在国内具有明显的产业优势,10种有色金属的产量多年来高居全国第一。
(一)古代矿业开发
商代晚期至西周,湖南已开始利用铜、锡、金、瓷土等矿产;春秋中期出现铁器;隋唐时期湖南境内主要矿产有金、银、铜、铁、锡、铅、汞、云母、岩盐9种,产地遍及今湘南、湘西、湘中10余个州、县,湘南地区的有色金属有较大规模的开采,黄沙坪的铅、宝山和铜山岭的铜矿已开始采掘;至北宋时期设置有监、务、场、坑、冶等矿业机构,省境内有1监2务2场,常宁水口山的银和硫黄矿、浏阳七宝山的铜矿均已开采;两宋时期矿产采掘技术已有很大进步,辰州朱砂的焚烧采矿法数百年来一直为民间采矿者所沿用;元代,沅水流域及益阳一带的砂金矿的开采估算年产金达1300余两;明末清初,湖南矿业颇为隆盛,黄沙坪铅锌矿、绿紫坳铜矿、万发窿铜矿、大有窿锡铅矿大加采掘,出产旺盛;及至咸丰、同治年间,郴州、桂阳一带铅、铜各矿地表露头矿大多采空,后来瑶岗仙发现硫、砷矿,资兴、宜章一带矿业兴起。
(二)近代矿产调查及开发
民国2~6年(1913~1917),日本人小山一郎、瑞典人丁格兰、德国人史利斯等先后到常宁水口山、冷水江锡矿山、平江黄金洞、沅陵柳林汊等10余处矿山调查,其中丁格兰按6%的品位推算锡矿山锑金属储量145万t,并绘制了矿区地质图。
民国16年(1927),湘政府成立湖南地质调查所后,开展了广泛的地质调查工作,对铁、锰、钨、锑、汞、金、煤等矿产的调查成果尤为丰硕,分别编撰《湖南矿业纪要》和铁、锰、锡、锑矿产志等专著。
截至1949年,全省调查的矿种35种、矿产地593处,其中除少数矿区作浅部钻探外,绝大多数仅限于地表或矿坑采场的观察测量,所得矿产储量均为估算。
(三)现代矿产资源开发及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矿产资源管理体制主要实行以中央主管部门为主、地方为辅的双重领导机制。1983年8月,国务院规定省地质矿产局在地质矿产部和省、市、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对矿产资源和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1984年5月湖南省地质矿产局、冶金工业厅、石油化学工业厅、建筑材料工业局、轻工业厅、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关于发展乡镇企业的联合通知》规定:凡开办小矿,应由办矿单位提出,由县(市)政府有关矿业归口部门审核,报省矿业主管厅局会同省地质矿产局审批,由湖南省地质矿产局登记发给采矿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方可开矿。
198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颁布,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管理,依法维护矿业秩序,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矿业发展。为了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监督管理,国家统计局于1987年8月批准同意,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报表列入国家的正式统计年报,至年底全国矿山普查数据已汇总完毕。湖南省地质矿产局于1986年对全省1000多个矿山开展摸底调查,完成矿山定点划界和采矿登记试点工作,1987年底完成了全省矿山数据普查和综合分析工作,并提交了专题分析报告。
自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在贯彻中央关于“放开、搞活、管好”加快开发地下资源的总方针下,湖南省内形成了国家、集体、个体一起上,大、中、小并举的开发矿业的格局,乡镇集体、个体采矿业发展迅速。据1987年统计资料,湖南省有矿山总数6164处,其中国营矿山企业271个,乡镇集体矿山企业1619个,个体矿山4274个;常年从事矿业的人员55.22万人,其中乡镇集体和个体矿山从业人员达26万余人;生产矿石6280万t(不包括砂、卵、碎、片石在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0.6亿t)的104.67%。但是,随着乡镇集体、个体采矿业的发展,采矿活动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一些地方乡镇集体、个体采矿未经批准,擅自到全民所有制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乱采滥挖,破坏浪费资源,争抢矿点,妨碍了矿山的正常生产,影响了矿业的发展。
2000年8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明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核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核登记等职能。省国土资源厅建立后,开展了全省勘查、采矿许可证换证工作,对原有探矿权、采矿权重新确权,规范开采行为,调处矿业纠纷,关闭一批开采方式落后、资源浪费严重、生产规模偏小的矿山。到2001年底,全省持证矿山由1999年的11008家减少到8878家,共减少2130家。
2003年9月,省政府发出《关于加快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的通知》后,全省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全面推行。2004年,暂停新建煤矿采矿权出让。2006年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规范采矿许可证审批发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原委托市(州)的部分发证权限全部上收,并明确省、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采矿许可证发证权限。2007年以来,湖南省全面推行资源整合工作,从采矿权主体资格、资金、技术、规模和地质环境保护等方面全面提高了矿山准入门槛。2010年全面完成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对全省6849个矿山进行了野外实地核查。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半个多世纪以来,湖南省矿业得到蓬勃发展,形成支撑省内国民经济发展、有地区特色和优势的完整矿业经济体系,对其他产业和经济建设发挥了推动作用。
截至2012年底,全省已开发利用矿产91种,矿山从业人数30.42万人,年产矿量2.69亿t,矿山企业工业总产值335.98亿元,矿产资源开发利润总额40.3亿元。
全省矿业系统形成了地质、矿山、选、冶、设计、科研、教育等基本配套的完整工业体系。长株潭三角地带已形成冶金、化工、建材的中心,湘南成为我国主要的有色金属生产基地,郴州、娄底、邵阳是省内重要的能源基地,其他部门的矿业也得以迅速发展,形成了区域上的合理配置。
能源矿产:主要为煤炭和石煤,建立了以涟邵、资兴、白沙3个矿务局和煤炭坝、辰溪、谭家山、群力、新生等大中型煤矿为主体的煤炭工业基地。
黑色金属矿产:建立了以华菱钢铁集团为主体的钢铁工业体系,以花垣银海锰业、强桦矿业、湘潭电化、湘潭金石锰矿、永州鑫城锰业、安化县圣德锰业和零陵东湘锰业为主体的锰工业体系。
有色金属矿产:形成了以中国五矿集团和湖南有色集团为主体的有色工业体系,其中铅锌工业以黄沙坪、水口山、宝山等铅锌矿和株洲冶炼厂为主体;锑工业以锡矿山矿务局、桃江板溪锑矿和益阳冶炼厂为主体;钨工业以瑶岗仙、汝城、川口、湘东等钨矿和株洲硬质合金厂为主体。
贵金属矿产:形成了以湖南黄金集团为龙头的黄金工业体系。
非金属矿产:建立了以湘衡盐矿、湘澧盐矿为主体的盐业生产和加工基地,以韶峰集团、雪峰集团等为骨干的水泥生产基地,以及以岳阳磷肥厂、湖南磷化工总厂等为主体的化工生产基地。主要利用的矿种有岩盐、钙芒硝、磷、水泥灰岩、石墨、石膏等,其他非金属矿产综合开发利用水平低。
稀有、稀土分散元素:仅永州市江华县轻稀土氧化物厂在进行开采,尚未形成完整工业体系。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矿山企业规模和结构不协调
湖南省大中型矿山仅占总数的13.44%,小型矿山却占矿山企业总数的86.56%以上,大、中型矿山比例严重不协调,大、中型矿山偏少,集约化程度低,技术落后,设备简陋,普遍存在采富弃贫、采厚弃薄、采大弃小、采易弃难的现象,严重制约了资源的集约化利用,造成资源浪费。
(二)难选冶贫矿多、富矿少,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低
湖南省各类矿床以低品位、难选冶矿石居多。如铁矿储量的73%为难选冶的赤铁矿,且多为贫矿,富矿不足1%,可利用的铁矿储量极少;磷矿则以胶磷矿为主,品位低、选矿难度大;锰、钒、金、银及部分铅、锌矿都存在富矿少、贫矿多的问题。此外,单一矿产的矿床少,有共、伴生组分的矿床多,给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增加了难度。
全省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三率”水平总体较低,有色金属矿床中共伴生难选冶矿综合利用的矿山仅为有色金属矿山的25%;伴生的稀有元素、分散元素大多未综合利用,已综合利用的矿种仅占40%;伴生的硫铁矿、萤石矿选矿回收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矿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低,深加工比例总体较低,产业链较短
矿业结构呈现“两头小中间大”(即采选能力和深加工能力小,冶炼能力大)的格局。矿产深加工产品率低,具有优势的有色金属矿产深加工产品产值仅占10%左右,其中锑的深加工产品产值只占锑产品总产值的5%左右,非金属矿基本上是以原矿或矿粉内销和出口。这种以初级产品为主的“资源型矿业”,降低了省内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益,同时由于省内一些优势矿产竞相出口导致国际市场严重供过于求,价格连年下降,资源优势未能转化为经济优势。
(四)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仍然严重
矿山废石尾砂堆放数量大,大量个体和乡镇小矿的废石堆更是漫山遍野,这些废石尾砂堆放既挤占大量土地、破坏植被,又易引发泥石流,成为地质灾害的隐患;矿山过量采掘和抽排地下水引发的塌陷、地面开裂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毁坏农田、民房,危及铁路、公路,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由此产生的纠纷不断,造成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有色金属矿山和铀矿开发利用引起的铅、镉、汞、砷等重金属污染及放射性污染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