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有人假冒我们公司的产品,不知道怎么收集证据,收集时都有哪些要点
1、首先在市场购买假冒产品并索取购物凭证,锁定假冒产品存在的事实;
2、可以在掌握证据的基础上向工商、质监等部门举报;
3、举报时留取证据,并及时询问进展,相信政府部门不会敢不作为的(前提举报情况真实)。
❷ 最近有人打电话说是中国质量万里行市场调查中心的,要我们交费,然后在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上发公告,是真的
最近我也被恶意发帖,然后把连接用短信发到我们同事,说的收取广告费,动不动就是十万,这明明就是敲诈嘛
❸ 关于假冒伪劣商品存在原因及对策的 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的格式(通用)
由于开题报告是用文字体现的论文总构想,因而篇幅不必过大,但要把计划研究的课题、如何研究、理论适用等主要问题说清楚,应包含两个部分:总述、提纲。
1 总述
开题报告的总述部分应首先提出选题,并简明扼要地说明该选题的目的、目前相关课题研究情况、理论适用、研究方法、必要的数据等等。
2 提纲
开题报告包含的论文提纲可以是粗线条的,是一个研究构想的基本框架。可采用整句式或整段式提纲形式。在开题阶段,提纲的目的是让人清楚论文的基本框架,没有必要像论文目录那样详细。
3 参考文献
开题报告中应包括相关参考文献的目录
4 要求
开题报告应有封面页,总页数应不少于4页。版面格式应符合以下规定。
开 题 报 告
学 生:
一、 选题意义
1、 理论意义
2、 现实意义
二、 论文综述
1、 理论的渊源及演进过程
2、 国外有关研究的综述
3、 国内研究的综述
4、 本人对以上综述的评价
三、 论文提纲
前言、
一、
1、
2、
3、
❹ 上海警方查获了18万个冒牌月饼,此案件具体是何情况
2020的中秋节快要到来了,月饼的需求量大大的上升。很多知名品牌的月饼都受到了大家的欢迎,但也有一些黑心商家铤而走险。而上海警方查获了18万个假冒月饼品牌,查获了1.2万余盒的假冒知名品牌的月饼,18万余个的散装月饼,涉案的金额达到了3000万元。现在案件还在侦查中。
上海警方表示,在8月的时候就发现有人在网店上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外出售美心月饼,经过鉴定发现都是假货。而刑侦总队也成立了专案组,对此展开调查。后来通过调查网店,警方很快就发现了假冒月饼的发货人是广东的庄某和上海的龚某。
而警方也提醒大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去购买食品,不要去贪图小便宜。如果发现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的案件,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其实假冒伪劣的商品因为不知道材料到底如何,有没有经过正当的工序。如果吃了,可能会引起肠胃不适甚至引发中毒。
❺ 冒充银行的人打电话我j讲市场调查有什么目的
那看他都问你啥了,要是问你银行服务之类的话就没啥。要是问你的个人信息,银行卡号,身份证号等等,有可能他已经通过某种方法得知了你的账户信息。如果是这种情况,建议你到银行询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❻ 请问做市场调研时假装身份或隐瞒身份算是没品吗
1、这要看出发点是什么?如果隐瞒身份是让调查更真实,是善意的,并且没有用此对对方造成伤害或谋取不正当利益,则可以适当隐瞒身份。
2、有很多市场调研在事前就说明了“隐瞒身份”,所以,这同有没有“品”没关系。
❼ 最近关于有人冒充英国银行诈骗
哈哈,接到这个电话的人可真多。我是福州的,我已经到了要打奖金给我了。说要领取这28W的奖金就得先花4500买他们一个单位的基金才让领奖。他会叫你去工商银行把这钱汇给他们所谓赞助商的“代理会计师”的账号。大家不要上当啊。他们所谓的银行系统也做得N烂。是香港的一个电话,打进去类似于建行的95533的那样的系统,可以查你的什么临时账号里的余额。系统烂得没法说,一个这么大的英国银行,系统绝对不会做的如此烂的,里面的说话声音非常难听。我是一个计算机系统工程师,我做的都比他好。我打过深圳的114查过他们的号码都没有公司登记,他们的话你去冷静分析还是很多漏洞的。我几次打电话过去找他们所谓的“李庆,李主任”都是很忙的,没法接你电话。这是他故意让你心急领奖,麻痹你的思想的,让你觉得很真。到他说要打奖金到你账户的时候,他就去接“别人”打来的电话故意让你听到有人成功领奖什么,冷静的听你会听出来这很刻意。当我问他有没有官方网站的时候,他紧张了一下,说有,还强调是全英文的,怕我看不懂。报了个很长的网址,我没记,因为我知道他是真的骗钱的了....
他们的电话{0755-88848748(秦宇);0755-88848749(李庆)}这是和我联系的两个人,还有是没来显的号码和一个+00195886101
漏洞很多,希望有遇到的冷静客观去分析。天上不会掉馅饼,大家注意了!!!
❽ 收集中外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案例各一例,比较中国和外国在打击方面的异同点
路桥是个商业古都,拥有大大小小几十个市场,其商贸繁华程度可见一斑。但是,在其繁华交易的背后,却凸显着很多问题,如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直接威胁着市民的身心健康。
据不完全统计,仅4月至6月份,路桥工商分局就在路桥范围内查获了9例假冒伪劣商品,涉及范围之广、数量之多着实令广大消费者捏了一把冷汗。就查获的9种假冒伪劣商品中,笔者初步统计了一下,有涉及这几个方面:1、生产或经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擅自生产、经销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如5月16日,城西工商所查获的假冒“蹭噌”牌鞋垫的案件;2、生产或经销使用虚假产地、假冒其他企业名称或代号商品的,如4月份城北工商所查获的一起无合法来源的进口“松下”传真机以及假冒进口“松下”墨盒、色带案;3、伪造或冒用优质产品、认证产品、许可证标志的,如4月26日查获的某公司将“GOLF”注册商标字体改为美术字体后再加上高尔夫图案的案件。
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我们的打假已历经了整整16年,假冒伪劣产品总量却有增无减,这不能不让我们思考:如同抗生素“剿菌”,越剿越炽的原因究竟何在?
社会的和谐,市场的秩序,法律的尊严被粗暴地摁进了污水。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最近的一份调查显示,目前国内市场起码有5%的商品是假货,现存的假冒商品的估值在1600亿-2000亿元之间,而因此造成的国民经济损失的总量(包括国民精神的腐蚀)却难以估量,仅国家税收的流失就每年超过300亿元!
如此惊人的数字,着实令人担忧,假冒伪劣商品发展到现在已经渗透到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从商品属性的“香烟洋火桂花糖”,到假钞、假药、假手表、假文凭、假广告、假报表、假防伪标识、假验钞机……;从行为属性的假唱、假球、假乞丐、假彩票,到剽窃的教授、舞弊的考场、灌水的工程、空壳的“资产重组”、虚报的区域政绩……
究其原因,我们一般都归为社会风气、暴利诱惑、督导乏术、打击不力等因素,但是作为消费主体的我们难道就一点责任都没有吗?我们是否总是以“无辜”的面容出现来指责他们的作为?在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互动下,我们在受骗上当的同时,客观上是否也曾“助假”过?在主观上是否也曾“附逆”过?路桥历来是商贸古都,小商品经济比较发达,因此这也造就了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态,既要物美又要价廉,而从经济学角度,我们可以知道,一件商品的造就有它本身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商品中耗费的东西多它的价值自然就高,这是粗制滥造的东西所不能比拟的。既然有了这个贪图便宜的消费主体存在,那么假冒伪劣的市场怎么会就此枯竭呢?打了旧假又出新假,制假者不断变换手法与方式。因此,有关部门在打假的同时也要打打消费者根深蒂固贪图便宜的“毒瘤”。
打假岂是社会的责任,作为消费主体的我们更应该以身作则。我们坚决抵制假冒伪劣商品。
❾ 别人说我名下有公司,他人冒充我名义注册公司我有什么危害应该怎么办
您好,他人冒充自己名义注册公司的原因可能是:
根据《行政许可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司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可由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无需本人亲自办理。
申请设立、变更公司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材料中,只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等文件,并不要求法人或股东本人亲自到场签字。
《条例》中明确规定公司在申请登记时应提交客观真实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故工商登记机关只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尽到了审慎审查义务,并不对申请文件的真实性承担审查责任。
解决这一问题的法律途径主要有三个:
一、刑事立案。
如果冒用他人身份证造成重大社会危害,构成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将不法分子绳之于法,注销公司登记。
二、民事诉讼。
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达到撤销自己股东身份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十九条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后,应当根据这个条例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依法处理举报事项。
法院根据调查材料,如果确认公司在取得公司登记时的股东、经营住所等重要事实的材料均属虚假,且情节严重,应予以撤销公司登记。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9条: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治安处罚。
可以通过法律处罚,让冒用身份的他人或者股东,主动撤销受害人的股东身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上面的总结来看,最低可能要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能要判刑。
如能提供更为详细的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