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国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各自提供的理财服务有哪些
一、信托业与银行业相互关系的历史发展
信托业与银行业虽同属信用范畴,但两者有很大区别,不能混淆。表现在: 1、所体现的经济关系不同:信托体现的是多边的信用关系,银行业务则多属于与存款人或贷款人之间发生的双边信用关系。 2、基本职能不同:信托的基本职能是财产事务管理职能,侧重于理财,而银行业务的基本职能是融通资金。 3、业务范围不同:信托业务是集“融资”与“融物”于一体,除信托存贷款外,还有许多其他业务,范围较广。而银行业务则是以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为主,主要是融同资金,范围较小。 4、融资方式不同: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代替委托人充当直接筹资和融资的主体,起直接金融作用。而银行则是信用中介,起间接金融作用。 5、承担风险不同:信托一般按委托人的意图经营管理信托财产,在受托人无过失的情况下,一般由委托人承担。银行则是根据国家金融政策、制度办理业务,自主经营,因而银行承担整个存贷资金运营风险。 6、收益获取方式不同:信托收益是按实绩原则获得,即信托财产的损益根据受托人经营的实际结果来计算。而银行的收益则是按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按提供的服务手续费来确定的。 7、意旨的主体不同;信托业务意旨的主体是委托人,在整个信托业务中,委托人占主动地位,受托人受委托人意旨的制约。而银行业务的意旨主体是银行自身,银行自主发放贷款,不受存款人和借款人制约。
尽管上述的信托业与银行业之间有很大的区别,但是它们之间却有着密切的历史渊源关系。
1、从信托业近代的发展看,信托业一直是银行业兼业的范围。 随着现代化产业的发展,财产形式的货币化、多样化,信托公司日益具备了金融机构的性质,开始接受货币和有价证券的委托,从事投资和融资活动,履行长期金融职能。正是因为这种职能上的重合,使银行开始大量从事信托业务,比如,全美14000多家银行中,有4500家银行兼营信托业务。到1970年,美国的信托财产总计达2885亿美元,占全部商业银行总资产5049亿美元的57.1%。凡是规模较大的银行,都设有信托部。除银行兼营的信托机构外,专业的信托机构在美国也相当强大。在日本,还允许成立信托银行,以信托业务为主兼营少量银行业务。而其信托业务和银行业务严格分开。但无论是美国还是日本,在银行的信托部和银行部之间业务实行严格的分开,本着各自的经营目标,独立经营,独立核算。
2、进入20世纪80年代之后,信托业与银行业出现了趋同化的现象。 这种现象表现为: (1).信托的融资职能、金融职能得到发展,开始向银行业趋同。信托的基本职能是财产管理,包括对个人、法人、团体等各类有形及无形财产的管理和处理。发达国家在继续强调信托的管理基本职能的同时,对信托的其他职能也愈加重视。如融资职能,日本的信托银行加大了吸收社会游资的力度,成立了国内大众的重要的储蓄机构;在投资职能发挥方面,除将所吸收的资金用于中长期贷款业务,还为产业部门提供设备资金,为个人购买住宅提供融通资金等;在金融职能方面,在传统的代理证券业务、代收款项业务的基础上,一些发达国家的信托机构将金融服务推广到纳税、保险、保管、租赁、会计、经纪人及投资咨询服务等领域。信托职能的多元化,使信托投资渗透到国家的一切经济生活之中。 (2).信托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同性化。无论是美国还是日本,尽管在银行内部或信托机构内部,银行与信托的两个部门是明确分开的,但信托所提供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却与银行所提供的无明显区别。相反,在美国银行的几乎每一家分支机构都开展信托业务,银行把信托业务和其他银行产品分开交易,重新组合,以向客户提供更新的金融服务也日益成为时尚。 (3).商业银行信托投资业务的国际化。70年代中后期,发达国家的经济出现了衰退迹象,国内金融也竞争激烈,盈利水平下降,于是积极开拓国际新业务,使金融国际化的进程大大加快了。1984年5月,美国与日本达成协议,允许美国及其他西方国家银行参与日本的信托业务。不久,美国花旗银行、摩根信托公司、纽约化学银行、英国巴克莱银行、瑞士联合银行等被批准在日本开展信托业务。与此同时,西方国家也允许日本的银行到其国内经营信托业务。信托投资业务的国际化,刺激了各国同行业新业务的开发,各国信托业的经营经验日益成为共享的财富,同时信托业的国际竞争也日益加剧。
纵观信托业与银行业关系的历史发展,趋同化一直是一个主题。
二、中国信托业过去的发展没有处理好与银行业关系的根本原因
中国信托业经过近20年的发展,已成为我国金融业中的一支生力军,为我国金融机制的转换与金融工具的创新提供了重要的组织形式和操作方式。然而,中国的金融信托业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就是许多专家说的:在业务经营范围上难以处理好与银行的关系。 应该说金融信托公司作为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主体其产生和发展正是适应了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但是之所以金融信托业之所以难以处理好与银行的关系,关键原因在于其治理结构。
在我国,信托公司并不是作为独立的投资主体而存在的。它的投资倾向和方式体现了地方政府,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利益和意志,其活动空间和成就也与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能量存在着相当密切的关系。金融信托业已成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专业银行等投资主体实现其投资意愿的主要手段。由于金融信托业存在着与生俱来的治理结构缺陷,必然导致以下弊端:
1、信托机构数量多、规模小、资本金不足,缺乏必要的财产实力和资信度。 我国的信托机构不是根据经济发展需要按经济区域合理布局设置的,这导致了机构设置的分散化、小型化,虽经多次清理整顿,到目前全国仍有200多家信托机构,且大部分乱拆借、乱投资等而造成的大量不良资产,存在着支付危机。
2、信托业的行业特征不明显,业务范围较窄,管理银行化。 长期以来,我国对信托机构资金来源实行严格限制,造成信托资金来源单一,尤其是缺乏可以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来源的信托品种,严重制约了信托业务的开展,信托业作为一种特色行业,在信托财产需求有限的条件下,真正意义上的信托业务尚未普遍开展起业,自下而上的压力和获利的冲动迫使信托机构向准银行化的融资机构转化,融资动力代替为民理财动机,致使经营是扭曲变形。
3、 信托法规不健全,立法滞后,对信托业的业务范围设有明确的界定,政策缺乏连续性。 信托业务涉及很复杂的权力义务关系,而且这种权利关系需要专门的法律予以调整确认。我国信托业走过20年的发展,至今没有建立起规范的信托制度,所赖以发展的法制基础十分脆弱,客观上影响了信托业的发展。长期以来,信托业采取的是一种“流浪汉”式的经营方式,一方面开展资本市场业务,一方面仍以高息吸存、高息拆借等方式和银行抢饭吃。其结果必然是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遭到整顿。
4、我国信托公司的股东结构所必须带来的行政干预。 由于当时的政策限制,早期(1988年前)的信托公司只有金融机构(主要是银行)和各级政府(主要是地方政府)才可成为信托公司的股东,因而信托公司在资金使用上基本上端谁的饭碗,归谁管,也就自然听谁的话。地方政府办的信托公司包括国际信托、财政信托等,在资金使用上表现出来的是大量资金投资天实业项目,短期资金长期占用,尤其是大部分项目是按地方政府旨意进行投资的,经济效益低下,形成过多、过滥的实业资产。各银行办的信托公司则是银行信贷功能的补充机构,对企业发放了相当数量的贷款,其中大部分是专业银行的指定贷款,有些银行还将不良贷款直接划给信托公司,以逃避责任,从而使银行办的信托公司虽然不良投资少,乱拆借少,但却存在大量的不良贷款。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重视理顺金融秩序,寻求信托业的发展方向,探讨信托机构的重组和市场定位,显得尤为重要。
三、中国信托业的重新定位必须处理好与银行经营的关系
1、信托业要摆脱“银行化”经营的嫌疑必须确定自身的业务发展方向 随着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入,应该说中国金融信托业的发展需求是很大的。如:产权流动的服务需求、国有企业优化资本结构和缓解过度负债的服务需求、企业改革的服务需求、企业托管的服务需求、资金信托、投资信托和投资顾问的需求、证券市场的服务需求、基础和企业改造的融资服务需求、直接投资的服务需求等等,为我国金融信托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金融信托业今后的发展方向,则应是告别一般货币业务,向资本业务和资产业务发展。 我国信托业定位于资本业务和资产业务,是有其资源条件的。首先,信托投资公司有着雄厚的资金实力。虽然目前来讲,一些信托投资公司面临着资金压力,但这很大程度上是由政策上的制约造成的,在《信托法》出台打破政策藩篱之后,信托公司就可以获得固定的信托资金市场。这是作为金融机构得天独厚的优势。其次,信托投资公司有着丰富的人才资源和专业背景。最后,信托投资公司有着广泛网络的优势。较大的信托投资公司都有着众多的分支机构,可以构成一个信息和资源的网络,为客户提供更广泛的信息服务。这就使信托业从目前的以银行业务为主,向资本和资产业务转化成为可能。 所以,信托投资公司向资本业务和资产业务转化无疑是一条非常可行性的出路,这对信托公司来说,既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个旷世难逢的历史机遇。
2、金融信托要处理好与银行业的关系必须坚持以直接金融业务为主 国外的信托业务是从民事信托发展到金融信托,而我国目前民事信托尚缺乏业务基础,因此信托业务的重点必然是放在金融信托上。在金融信托中属于间接金融领域的业务,有来自强大的银行体系的竞争,所以,在金融信托业务中,要处理好与银行业之间的关系,应以直接金融为主,即资本市场业务领域。 在资本市场领域,开展金融信托业务与投资银行的许多业务是相通的,如证券承销和交易,资产重组,并购等。在这个领域虽然有证券分司竞争,但他们目前所经营的只是少部分投资银行业务,还有很多业务尚未开拓,因而存在着广阔的业务空间。
3、要处理好与银行业之间的关系,信托投资业必须回归本业,以受托理财投资为主。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颁布了《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新颁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今后信托投资公司以手续费或佣金方式收取报酬,是以受托人的身份接受信托财产和处理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包括: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动产和不动产及其它财产的信托业务、国家有关法律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企业债券承销业务;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代保管业务、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以自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信托投资公司还可以接受为了公益目的而设立的公益信托。 这一新的办法首次从法规上把信托投资公司定位为真正从事受托理财业务的金融机构。这一定位体现了信托投资公司回归本业的要求,解决了长期困扰信托投资公司的定位问题,有利于信托业健康发展。
四、对信托业和银行业未来关系的展望枣金融集团化趋势
中国金融业近几年选择推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制度。这种制度安排有利于打破权力的过度集中和垄断,集中专门人才,提高监管水平,同时分业经营使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更加专业化,这样就既便于内部管理又有利于货币当局的外部监控,可以从总体上提高金融机构的运营质量,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
但自1998年以来的金融状况却显示,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实际上把国内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限制在一个更狭窄的范围内,其业务风险实际更加集中和扩大:对商业银行来说,由于只能在狭小的存贷款领域主要面对国有企业从事基本的业务活动,而国有企业普遍效益低下,致使商业银行或是因放款使不良资产比例持续上升,或是为安全起见少发放贷款,致使存差过大、资金浪费、业务收入无法抵补业务支出,出现大面积亏损。而中国的信托业在分业模式下不得不从可盈利的证券投资、证券代理业务中撤出,而单纯的“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业务开发也要有一个过程。
中国即将成为WT0成员国并逐步开放金融服务业。外资金融机构将逐步进入中国,最终可以在任何地点经营任何金融业务。它们的业务投向绝不会像中国的金融机构那样被限制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这样事实上的不平等将使中国的金融机构在激烈的竞争中面临极为不利的处境。
要改变上述状况,唯一的出路就是顺应国际金融改革的趋势,着手进行业务自由化改革,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可以说,混业经营及由此产生的金融集团化是中国加入WT0后金融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结果。 1998年5月13日,美国众议院以一票的优势通过了《1998年金融服务业法案》,该法案在涉及银行控股组织结构的条款中,创造了“金融控股公司”(FHC)这一新的法律范畴。自此以后,金融集团化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中国光大集团是中国金融集团化的尝试者。它目前拥有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和光大信托3家金融机构,同时持有申银万国证券19%左右的股权,成为其最大的股东。光大集团同时还拥有在香港上市的3家上市子公司枣光大控股、光大国际和香港建设公司。1999年12月15日,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和加拿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宣布组建中加合资人寿保险公司。“光大模式”为中国未来金融混业经营探索了一条方向。 可以预言,一旦我国有关金融控股公司的规定获得实施,中国的金融业将再一次面临重新洗牌,现有的业务格局和竞争态势将重新定位。中国信托业必须面对面对金融集团化挑战的对策。 面对金融集团的出现,首先应该认识到:全能化金融集团的出现是中国金融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结果;而对中国的信托公司来说,与全国性商业银行相比,即使在经过增资扩股以后资本金规模依然偏小,必将会被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组成的金融控股公司所收购;同时,从长远来看,中国的信托公司也只有融入全能化的金融集团中去才能得到更大的发展空间。中国的信托公司应主动顺应趋势,积极参与到金融集团的组建中去。
具体来说,目前应寻找合适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尤其是股份制商业银行作为业务合作伙伴,通过同业拆借、抵押融资、客户信用资料、过桥贷款等业务合作逐步建立起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积极探索银信合作的新方式、新途径。在政策成熟的条件下,在战略合作伙伴的基础上,争取以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的股东群组成金融控股公司,实现双赢。应该说,对那些股份制的商业银行来说,一方面可能会在组建金融控股公司方面先行一步;另一方面,它们也迫切需要利用信托公司的业务优势实现跳跃性发展。
同时,中国的信托经营机构要继续壮大自己的实力,包括资本金规模和市场份额,以在将来的金融业洗牌中抢占一个相对有利的地位。在增资扩股过程中,应抛弃目前普遍存在的分散股权、均衡持股的做法,应寻找有实力的企业集团作为自己的大股东,这样在未来的重组过程中能够得到这些大股东的有力支持,保持业务、人员、管理体系的相对稳定。对一些大的企业集团来说,目前也在积极进入金融领域,并力图形成自己的金融集团。如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目前已成功控股了英大信托、蔚深证券、鲁能金穗期货,并且是湘财证券的第一大股东和华夏银行的第二大股东,基本具备了组成一个金融集团的雏形。
信托公司同时也应积极寻求业内的联合重组,组建航空母舰型的信托公司。我认为,针对中国加人WT0和金融集团的出现,作为监管机构将会鼓励业内间的兼并、联合重组,并将利用一些政策工具有意识地对业内的重组进行引导。
❷ 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市场定位的战略是什么
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战略
2000-12-12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步伐的深入,银行体系开始发生变化, 国有银行一统天下的局面逐步被打破, 跨区域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性的城市商业银行等中小商业银行迅速崛起,中小商业银行的蓬勃发展,为我国的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起着积极推动作用。但是,由于中小商业银行定位战略不到位,业务经营重点与国有商业银行雷同,影响其体制优势转化为经营优势和竞争优势。 要想解决这个问题,使经济增长有一个稳定的基础,中小商业银行必须进行新的定位战略思考。
中小商业银行市场定位的战略选择
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是指银行对其核心业务或产品、主要客户群以及主要竞争地的认定或确定。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战略是指银行根据自身特点,扬长避短,选择、确定客户———产品———竞争地(C—A—P)最佳组合的系统步骤和方法,以达到银行资源的最优配置和最佳利用。由于商业银行市场定位战略是银行用来与竞争对手抗衡、吸引消费者以及充分有效利用资源的大方针、大原则, 因而它是商业银行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战略。
按金融机构总体竞争框架的异同来划分,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战略有两类:跟随型市场定位战略和求异型市场定位战略。跟随型市场定位战略的核心内容是商业银行在相当长时期内, 选择并不断努力维护一种与其竞争对手相同或相似的竞争框架体系。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在发展初期市场定位雷同, 大都采用此种跟随型市场定位战略。
求异型市场定位战略的要点是商业银行在相当长时期内遵循并维护与其竞争对手相异的竞争框架体系。按照商业银行总体竞争框架体系相异的程度划分, 求异型市场定位战略又可分为两种类型:显性和隐性的求异型市场定位战略,前者是指商业银行在金融产品提供、金融服务方式、目标客户选择和主要竞争地确定上都显示出与众不同的特性。后者是指商业银行将自己的专有技术资源注入与竞争对手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客户竞争地域,从而形成相异的竞争框架体系。
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宜选择求异型为主,跟随型为辅的定位战略,这种市场定位战略应具备以下几个特点:1、支撑求异型市场定位战略的核心业务必须多元化。由于银行竞争日益激烈, 商业银行以单一核心业务为支撑的求异型市场定位战略而谋取竞争优势的有效性正在日益减弱。从我国银行业发展趋势看,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 以及伴随资本市场发展而出现了金融“脱媒”程度的逐步加深, 将促使中小商业银行都须具有较多的核心业务优势才能争取竞争的主动性。面对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金融市场化程度的逐步加深, 商业银行更加不能轻易坐失由于政策变化和技术进步所带来的任何市场定位机会和新核心业务培植的可能。根据C—A—P模型, 商业银行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不断进行市场细分,寻求“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特”的市场定位战略。2、更多地采用跟随求异型市场定位形式。 也就是将其独特的专门服务技术优势融入与竞争对手相似的竞争业务中去形成与众不同的别具一格的市场定位战略。
中小商业银行市场定位战略的具体举措
中小商业银行市场定位战略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其生存与发展。 中小商业银行市场定位的依据应遵循四个基本原则。一是市场化原则,通过准确分析市场,适应市场需求,确定适合自己的定位方向。二是安全效益原则。市场定位准确与否,评价标准就是能否符合安全,效益的要求。三是实事求是原则。 也就是要根据当地的经济金融环境,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合理确定市场细分。四是适时调整原则。 条件变化了,市场定位也要随之改变。
(1)实施革新领先战略
应发挥中小商业银行在体制和机制上的优势,以产权界定清晰的股份制为基础, 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市场规律和机制, 不断健全和完善现代商业银行制度,以现行的一级法人制为目标管理模式,可考虑从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角度来改革目前的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 使其由“地方国有控股公司”转变为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的民营商业银行。建立健全各项科学管理机制,如风险机制、 激励机制、用人机制、分配机制、业务管理与考核机制, 运用不同的企业治理机构与方式使这些机制具体化、制度化,真正得到贯彻执行。
(2)倡导服务质量领先战略
目前,我国工商企业特别是外贸进出口企业、生产企业、 “三资”企业及私营企业和企业集团是银行中间业务批量经营的主要需求者。中小商业银行应积极开拓中间业务,并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应大力发展表外业务。 中小商业银行应发挥自身优势,努力开展本外币结算和各种代收代付、代客理财、代客外汇买卖等新业务,在不断开发新品种的同时,改善业务和收益结构,扩大市场份额。二是?/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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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
活期储蓄
整存整取
零存整取
存本取息
定活两便储蓄
存款证明
通知储蓄存款 个人购房贷款(一手楼宇按揭贷款 、二手楼宇按揭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房产抵押循环授信贷款
个人生产经营授信额度贷款
个人汽车贷款
房屋装修贷款
个人消费贷款
个人房产拍卖按揭贷款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
其它农户贷款系列(农户联保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新希望”助学贷款
“新家园”住房贷款 产品简介
太阳卡集储蓄、消费、理财、积分等多种功能于一身。持卡人凭太阳卡,可在全球范围贴有“银联”标识的POS机上刷卡消费,并可获赠广州农商行太阳卡消费积分,参与积分兑奖;同时可以享受广州农商行提供的网上交易、交费易、ATM、POS和代收代付等其他服务。
业务特色
广州农商行借记卡为标准银联借记卡,集储蓄、消费、理财、积分等多种功能于一身。持卡人凭卡,即可享受广州农商行提供的网上交易、交费易、ATM、POS和代收代付等其他服务。
收费情况
开卡工本费、年费、ATM跨行取款手续费。 “自汇通”定期汇款
“自汇通”定期汇款是面向个人客户的汇款产品,客户只需到网点办理一次申请,即可按客户约定的条件定时定额将款项汇到他行的指定账户。
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
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是人民银行针对到广东地区打工的内地农民工而专门设计的一种便捷、低成本结算方式。
保管箱业务
保管箱业务是指我行接受客户的委托,按照有关规定和当事人双方约定的条件,以出租保管箱的形式,代客户保管文件、有价证券以及贵重物品的服务项目。
❹ 维护客户的技巧与方法
一、加强客户管理在市场竞争中,由于客户群体不同,所以对商业银行产生的作用也有所不同,其中,大客户是商业银行发展的战略伙伴,而中小客户则是商业银行生存发展的基础。对此,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商业银行需要采取不同的措施。
1.对大客户加强管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大客户是其发展的重要客户,这是因为,一方面可以为商业银行带来长期的利润,另一方面可以帮助商业银行诱发潜在客户。因此,商业银行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对大客户加强管理。
2.根据市场需求确定自身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无论是产品价格,还是服务都出现同质化趋势,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强化自身的市场竞争力,需要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及时的调整,确保自己的产品竞争优势。
3.使用多种服务策略。随着人们个性化需求的不断增强,依靠简单的价格并不能赢得客户,这时可以通过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服务方式等策略影响客户对商业银行的感受。针对大客户可以开展灵活的个性化服务,例如大客户账户透支业务务等,在法律、道德的约束下,通过为大客户提供非常规服务,在一定程度上获得大客户的认可。
4.根据大客户实际情况,为其提供服务。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的日常经营是动态的,进而决定了商业银行与企业间的动态关系。为此,商业银行需要高度关注大客户的变化(所处的行业、企业本身和同业的发展等),在第一时间为其提供服务,进一步增进与大客户之间的关系。二、根据中小客户的需求,建立全方位的服务体系1.根据中小客户需求,完善服务体系。对于商业银行来说,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为了实现自身的生存,需要对市场进行细分和定位,在此基础上设计相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商业银行营销直接与客户发生关系,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准确把握客户需求,同时根据客户需求情况为其提供不同的解决方案。另外,商业银行通过与客户进行交流后,根据客户需求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为金融创新提供参考依据。2.对于忠诚客户,实施结果累计费用折扣方案。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商业银行需要针对忠诚度较高的客户群体,根据结算累计费用情况,为其提供折扣、下调融资利率的等服务,以此保留长期合作的客户群体,进一步吸引新的客户。3.金融创新。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的营销观念、营销体制发生改变。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需要在体制、机构、业务品种等方面加强变革,以此维护好与客户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实现自身的持续发展。三、创新银行管理体制在我国,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和制约,银行存在形式主要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主,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为辅,银行体系呈现出多层次化趋势。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国民待遇原则的引导下,一些实力雄厚的外资银行纷纷进入我国,一方面充实了市场的资本金,另一方面吸收了国外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管理经验。为此,商业银行需要不断创新管理体制,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尽快成为现代金融企业。1.创新银行业务结构。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出现了一些具有银行功能的社会组织,进一步丰富了客户融资的渠道,进而打破了银行垄断资金渠道的惟一性,同时通过倒逼的方式强迫银行探索新的业务领域,在这种情况下,不断衍生出新的中间业务品种,为银行带来丰厚的利润。在我国,由于银行中间业务起步比较晚,为了推动中间业务的快速发展,需要不断创新业务结构,同时积极探索银行中间业务管理体制,确保银行业务发展的稳健性。2.创新金融机构管理。在市场竞争中,为了适应金融体制、业务结构发展的需要,商业银行需要调整机构管理模式,进一步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3.机构设置方面。由过去的多级化转变为扁平化,在我国,一般是按照行政级别设置银行的组织机构,这种结构设置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与客户联系的中间环节,不仅效率低,而且缺乏灵活性。而扁平化的组织机构不仅成本低、层次少,而且这种组织机构受到各商业银行的认可。4.业务管理方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商业银行需要加快业务管理专业化步伐,积极调整优势业务部门,设置独立的运营管理中心,实施专业化运营和垂直化管理,进而最大限度地位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5.创新金融产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金融业逐渐与世界接轨,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同时实现自身的发展,商业银行需要不断创新金融产品。6.资产业务方面。商业银行的经营业务不再局限于简单的存贷款业务,需要不断创新业务对象和服务深度,积极开发金融产品。7.创新中间业务。在市场竞争中,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中间业务一方面是增加收入的关键,另一方面也是提升自身市场竞争力的核心。因此,商业银行需要不断创新中间业务。8.创新营销方式。在买方主导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商业银行需要树立全新的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同时建立以客户的需求为导向的营销制度,组织开展点对点的营销活动,借助媒体积极宣传商业银行业务,按照由点到线再到面方式进行营销,通过为市场提供优质的服务,利用产品和服务为客户提供全新的体验,进一步实现自身的持续发展。9.创新风险控制机制。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进行金融创新会面临一系列的金融风险,为了规避风险,降低损失,商业银行需要对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同时动态监测经营风险,并对风险进行科学地评估,根据评估结构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进一步确保商业银行稳健发展。来源:经营管理者·下旬刊
❺ 城市商业银行如何明确市场定位
目前城市商业银行市抄场定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市场定位模糊。城市商业银行成立几年来,在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努力拓展业务的同时,总体上对原有城市信用社存贷款市场进行了重大调整。但从目前的情况看,一是对市场定位重视程度不足,一些城市商业银行尚未涉及有利于自身稳健发展的市场定位;二是大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对市场定位的内涵研究不深、理解不透,认识上尚局限于贷款市场,而未涉及负债和中间业务市场,对依托自身优势主动作出市场定位研究不多。三是市场定位不明确,业务经营虽有侧重点,但经营的思路和拓展业务的方向与国有独资及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基本雷同,缺乏自身的经营特色和竞争的比较优势。 二 市场培育滞后。 1、基本客户层次较低。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城市商业银行大量的对公基本客户为原城市信用社时期的服务对象,受当时城市信用社性质、规模、服务等方面的影响,其基本客户绝大部分为街道的,产品、效益、发展前景大都处于竞争弱势的低层次小单位,企业的闲置资金以及对资金的需求相对较小,因此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目前城市商业银行的客户层次相对较低,缺乏优质的客户群体。 2、贷款投放空间狭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