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农村生活垃圾考核奖惩措施
一、考核原则
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奖惩逗硬的原则,对各村生活垃圾治理进行分类考核排位。
二、考核内容
1、乡部门协助搞好场镇管理;
2、乡部门联系街道、责任区及住户有无白色垃圾、灰尘带、袋装垃圾是否定时投放;
3、环境卫生:乡全域范围内有无积存陈年生活垃圾,主要道路、河道、沟渠及村民房前屋后有无明显生活垃圾;
4、设施设备:农户是否配备旧筐、旧桶、编织袋等自备户用垃圾收集容器,村垃圾坑数量是否满足要求,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运行是否良好,垃圾清运车是否配齐;
5、保洁队伍:保洁人员是否配齐,是否履职尽责,是否有统一标识,保洁人员工资是否发放到位;
6、村级是否建有废旧品回收点;
7、村规民约是否健全,是否公示上墙,是否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三、考核方式
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群众打分,评议,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的情况对照考核评分进行量化加减分制。
四、评分办法
考核总分100分,其中,明查70分,暗访30分。明查以每周集中整治为依据,实行现场打分。
考核扣分办法:
1、部门未认真组织参与联系的路段整治活动,每次扣10分;
2、所管路面不干净、路面、绿化带整治未达标,每次扣2分;
3、所管路段有灰尘带,每次扣1分;
4、所管路段有污水直排,每次扣1分;
5、所管路段有乱扔果皮、乱丢乱倒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建筑垃圾现象,每次扣1分;
6、环卫设施不整洁,每次扣1分;
7、生活垃圾袋,定点定时投放未达要求,每次扣1分;
8、所管辖区主要道路、河道、沟渠及村民房前屋后有积存陈年生活垃圾,每次扣1分;
9、所管辖区内农户未配备旧筐、旧桶、编织袋等自备户用垃圾收集容器,每次扣1分;
10、所管辖区内保洁人员未及时收集收运生活垃圾,每次扣1分;
11、辖区内未建有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点,未对村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知识培训的,每次扣1分;
12、未制定村规民约的,每次扣1分;
13、对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宣传不到位的,每次扣1分。
Ⅱ 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细则,分摊给各村处理实施方案
回答您的问题,有些难度。只能尝试解释。
我们先定义农村生活垃圾,可以分成可回收,不可回收两部分,可回收,比如草木灰(假设我们用柴火烧饭取暖),人类粪便,污水等。不可回收如厨余,不可回收物等等。分类不一定准确,只为说明问题。
可回收部分,应该建立家庭责任制,比如各家均应建有粪便回收池,甚至加沼气产生装置。对于自建沼气池等,集体应给予一定的补贴,同时提出减量要求。对于不可回收部分,则采取按量收费的方式,定期定时以集体的形式到各户收集。在收集过程中,对除自家消化部分的可回收物外,也采用可回收物(如纸张、金属等)与其它完全不可回收物分开。对分开者给予奖励,至少减少垃圾处理费收取的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