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国电子商务的实际运营情况是什么样的
电子商务作为一个趋势,从2003年10年的发展,在祖国大江南北遍地开花,去年10月份参内加第六届电容子商务节上信息部传达北上京沪到南下广深挖取电子商务人才,但是广深本身也大量紧缺电子商务人才,今年6月份马上又到了就业的高潮,继去年“三马”招聘了60万的电子商务毕业生,在全国紧缺电子商务6000多万人才,4月24号《深圳都市报》报道阿里巴巴,腾讯,京东,苏宁易购和唯品会等大型企业拼抢人,还有几千万中小企业也加入到电子商务中来,因为大家都不想步像诺基亚,柯达和国美等企业的后尘。4月16号我们也不敢落后成立心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大家都知道,在大学可以教会我们很多谋生的技能,却不能教会我们做生意的能力,就像大学里电子商务专业和企业的电子商务要求相差甚远。可以关注我的新浪微博:6uuwiz9y3q
⑵ 2014年电子商务安全现状调查与分析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莫岱青也认为,2014年初电商间合作、并购案例密集增多,电商B2C市场几大阵营形成,全品类平台只剩四家即天猫、京东、苏宁、亚马逊中国,且都有“靠山”。还有相对孤单、体量相对较小的唯品会、一号店、凡客、当当网、麦考林等电商。
在第一阵营中,占据份额最大的阿里“电商生态圈”在不断扩张。首先是集团内部架构的不断调整,自身的淘宝、天猫、支付宝,再加上投资的美团网、丁丁网、虾米网、快的打车等,队伍不断壮大,覆盖的领域也越来越多。
而对于腾讯来说,腾讯“电商生态圈”也悄然“全面合拢”,周边有搜狗、大众点评、京东、艺龙、同城网等各细分领域内领先企业“拱卫”。其生态圈更加完整,从C2C、B2C、团购、生活服务、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移动电商、O2O等都有实力与阿里在展开竞争。
相对于大型综合型电商企业而言,诸如聚美优品之类的垂直电商(垂直电子商务是指在某一个行业或细分市场深化运营的电子商务模式),相对比较尴尬。一方面垂直电商具有客户群定位准确、商品集中度高和服务专业性更强等优势;另一方面又受到大电商平台的品类扩张的影响,生存空间不断受到挤压。
目前我国的垂直类电商大多卷入价格战,或者快速扩张的路子,忽略了自身的最初定位。“垂直电商的机会在于服务溢价较高的领域,大平台的机会在于标准化,无法为用户提供服务型的解决方案,比如健康、家居、高端水果等等都是创新式垂直B2C的发展机会。从全球来看,纯电商领域,垂直B2C的机会也大量存在于顾问型(如高端时尚)、解决方案型(如社区型、互动型)、资源整合性(如整合花店的鲜花速递)等,假如垂直电商找到适合自己的创新模式,依靠服务来提高溢价力,还是有机会生存发展”电子商务专家鲁振旺表示。
盘点当前这些剩下的电商企业,会发现很多战略已发生变化,如麦考林已与位于南京的商圈网达成确定股票收购协议,公司控股权即将转让。凡客今年2月初也宣布获新一轮融资,金额超过1亿美元,这是小米公司董事长兼CEO雷军领投的救命钱。
当当也已与1号店“抱团取暖”。当当网CEO李国庆表示,电商“烧钱”边际作用越来越小,已到“良币驱逐劣币”时,跨平台的精细运营,降低成本虚耗,将让电商竞争更加有序。
“无论是‘大而全’还是‘小而美’,电商能否成功,还是取决于消费者是否认可,商业模式是否健康,是否可持续。”沃衍资本相关负责人指出,对于中国的电商们,他们急需补上的恰恰就是“可持续发展”这最普通的一课。
移动端发力
刘强东在近期“2013年电商总结”时说道:“在现有格局下,打造一个全新电商平台的时间窗口,基本上已关闭。移动电商还有机会。垂直电商的机会已经为零。”
移动端将替代PC端成为用户接触电商企业的“主屏幕”,已经是业界公认的趋势之一。数据显示,去年中国移动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到965亿元,同比增135%;今年随着盘子增大增幅虽然有所趋缓,但移动电商增速依然远高于整个B2C领域。
天猫、京东、易迅等主流B2C网站提供的信息显示,目前移动端交易额或订单量占网站整体比例多在20%-30%之间,与此同时,大众点评等一部分与线下企业关系密切的O2O电商,移动端使用率占比早已超过PC端。有业内人士坦言,拿到移动互联网的“门票”已经成为各大电商都在努力完成的任务,现在做得好的依然只有微信。
不过有观点认为,与阿里巴巴和京东等电商基因强劲的公司相比,以社交见长的腾讯目前尚未挖掘出微信在B2C领域最大的商业价值。“苏宁生活”App在2013年底就已低调发布,目前覆盖了iOS和android两个版本。据苏宁易购内部人士透露,这款客户端由苏宁易购本地生活事业部研发并运营,但并未展开推广。
破局“最后一公里”
近年来,绝大多数电商与便利店的合作仅止于试水,并未形成常态。但亚马逊与全家便利店的成功合作却打破了这一行业魔咒,成为目前既有规模又有质量的一次合作。
便利店对于配送的重要性正在日益凸显。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提到,邮政部门正与商务部门积极沟通,探索在社区商店和便利店等代投快递,依靠社会力量解决快递“最后一公里”的难题。
这无疑也为电商与便利店的合作提供了新机遇。大型社区、商业区、校区和综合办公区的不断涌现,对快递末端投递服务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马军胜也认为,目前城市规划没有安排这方面的配套设施,大中城市还普遍存在着快递车辆进城难、通行难和停靠难等问题。而上述地点正是便利店容易进驻的选址。
⑶ 电子商务发展状况以及近几年数据
一、探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诚信问题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诚信建设战略思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科学、合理、权威、公正的信用服务机构;严格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形成既符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信用服务体系的方针和目标。大家都称诚信是电子商务的基石。应当看到,电子商务不是空中楼阁,它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传统经济方式和交易环境的。因此我认为,诚信,不仅是电子商务的基石,首先也是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石。我国的信用评价和监管机制不健全,还处在多头管理的阶段,一些信用评价机构本身服务的诚信可能就有问题,甚至出现3A评级也可以随意买卖的现象,全社会的诚信意识还没有建立,一些个人和企业没有为经常性的违约、失信而付出代价。这种“守信却得不到更大利益”、“失信也不会得到更大惩罚”的现象,给商业交易带来了很高的交易成本,也制约了传统商业走向电子商务的步伐。
与传统商业相比,电子商务通常是买卖双方不见面的,更加需要参与者诚实守信:
(一)
买卖双方信用状况信息不对称甚至缺失,往往凭经验直觉、网上交流、网下调查等进行综合判断,而网下调查的成本很高,有些业务很难调查到,这就很容易出现在交易信息、供货、付款等方面出现诚信问题,影响用户对网上交易的信心;
(二)
为了促进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发展,一方面,我们希望传统商业模式下的信用模式尽快完善,信用数据尽快共享;同时我们认为需要为电子商务的参与者建立必要、实用的、符合电子商务特征的信用模式和信用数据管理机制;
(三)
健全我国的信用管理体系,涉及的因素较多,但与信用有关的立法、执法是重中之重。我们已经有了一部《电子签名法》,未来可能还需要有电子商务企业信用的管理办法、网上拍卖交易管理办法、电子商务税收及发票等一系列的政策法规。
(四)
金融领域的信用管理体系也很重要,他直接影响到电子支付和正常服务的履约,影响电子商务的效率和质量。底层的信用体系,会影响到客户端对电子商务的信任、信心与效率。
具体在B-C、C-C、B-B电子商务中,诚信状况还是有差别的。
(一)
B-C电子商务:B2C交易趋于成熟,虽然存在个别商家欺诈消费者的情况,但比例不大。消费者通常会选择自己熟悉的,知名度较高的网站购物。从98、99年至今,我们欣喜地看到,越来越多如卓越、当当这样在细分领域的品牌不断涌现,一定程度上对交易诚信起到了积极作用。这些诚信的商务平台交易额连年放大,保持了健康稳定的发展。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给商户平台及其用户提供在线支付服务,也为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
创建于1998年的“首都电子商城”(现在的首信易支付,典型的中立第三方支付平台),开创性地打造了基于银行的“信任机制”—— 整合银行服务资源,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基本账户开设在银行,资金支付通过银行执行,保证及时准确结算,使银行的客户(企业和个人消费者)在信任银行的前提下,逐渐接受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服务;第三方支付平台要求接入的企业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年审证明,防止诚信不足的商户欺诈消费者;第三方支付平台保持客观中立,成功地解决商家、消费者、银行之间的纠纷,保护了各方的利益。这种模式已被同行业广泛采纳。
(二)
C-C电子商务:C-C电子商务的难点是,在买卖双方缺乏信任的前提下,要完成交易,很难找到一个信任的“支点”。在信用评级模式和担保模式之间,担保模式似乎更受个人用户欢迎。第三方中介的这种以担保为核心的付款的模式,一定程度上促进了C2C业务的发展,但这种模式设计的起点就是互相不信任,由于导致了资金流与物流之间的不同步、甚至较长时间的割裂,因而减缓了电子商务的交易效率,比如说卖家迟迟收不到货款导致经营成本过高,无法满足数字化虚拟商品和服务交易的需要。从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看,这种担保模式是诚信体系不完备、认证注册机制不健全情况下的一种临时过渡模式。C-C电子商务是全社会诚信水平的晴雨表,这种诚信与支付模式,必将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而不断创新。
(三)
B-B电子商务:我们都知道,国内的B-B电子商务基本上还停留在供求信息交互的阶段,只有为数不多的大型企业成功建立了自身的B-B采购或销售平台,90%左右的企业甚至还没有体验过B-B电子商务给自身业务带来的优势。由于企业之间交易的额度较大,诚信问题更为突出,反过来企业不讲诚信的代价往往也很高。以大企业为核心的B-B电子商务平台以及垂直性行业平台,由于各方面的资质背景与行业领导优势,诚信度相对较高;而其他类的中小企业为中心的平台与综合性B2B平台上,仍然比较多的是在网上获取信息、谈判、下单、网下再商议、再谈判等传统的方式来实现。
针对上述情况,首信易支付在2006年7月份发布了基于多银行的第三方B-B支付服务,有几方面的特点:
1)
是基于国内各银行的信用体系,而不是其他的信用评价体系,对买方交易支付情况实时反馈,;
2)
二是将资金流与信息流有机结合,款项瞬间到帐,满足了B-B电子商务平台中部分业务对实时交易的要求,对交易谈判起到很大促进作用;
3)
三是能够为企业在商业谈判、下单、支付等方面的管理需求提供定制服务,例如:分期、保证金等付款形式。
4)
第三方B-B支付服务要立足于国情,因地制宜。我们的经验是,在解决支付问题的同时与卖方企业、银行共同打造了 “信任机制”,能很好地解决B2B交易中的支付、诚信、资金安全问题。
我国电子商务在各方面与国际电子商务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这种差距主要不是技术上和商业模式上,而是诚信体系、安全认证与支付方面。作为从业者,我们既需要自身诚信,更需要积极配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进行不断的创新与突破。
二、探讨支付市场与第三方支付发展的问题
国内电子支付市场,主要包括三种业务形态:银行或银联的电子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电子支付平台,企业内部自行建设的电子支付平台。在行业发展过程中,逐渐暴露出如下一些问题,已经引起行业主管部门的关注:
1.
虚拟货币作为新的货币形式,形成了虚拟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央行的监管体系之前,及早防范风险;
2.
电子支付服务的风险管理、自律与监管体系需要建立和加强;
3.
电子支付营运资格的认定、保护与发展的问题;
4.
支付服务客观上提供着金融外延和金融增值服务,应明确其业务范围,促进其业务大胆清晰的创新;
5.
要警惕支付行业内无序甚至恶性的竞争,损害支付服务,甚至对电子商务业务的发展起到负面冲击作用。
6.
在保护电子交易的同时,国家要考虑从支付认证、支付标准、交易透明度等角度,为工商管理、税收征管、政府的行业管理业务统一筹划建立一些标准上的、技术上的和政策上的准备。
7.
要高度警惕电子支付行业中的洗钱、国际支付转移、国际信用卡盗窃、国际交易税收流失等问题;
可见,放任电子支付行业不加以监管的风险很大,但对第三方支付平台和其他的支付平台监管时,我们认为应该给第三方支付更大的发展空间。
第三方支付优势在于:利益中立,商业模式比较开放,能够满足不同企业的商业模式变革,帮助商户创造更多的价值。第三方支付是以银行的服务为基础,与银行合作,向大大小小的企业提供个性化的电子支付服务,为银行发展面向用户的增值服务。很显然,银行的个性化服务成本仍然较高,一些银行操作起来成本高的业务,对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可能是盈利的业务。
第三方支付在近两年飞速发展,创新应用不断涌现,我们来分析一下第三方支付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1、降低社会交易成本
1)银行加快了处理速度和效率,企业减少了人力和时间成本;
2)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实现企业与多家银行连接,减少了开发和维护成本;
3)降低了交易取消或延迟、付款失败、信用欺诈的风险,提高企业的交易成功率。
2、提升企业竞争力
1)企业交易效率和效益提高,促进了许多新型创新服务的出现;
2)企业的业务覆盖区域扩大,顾客在支付手段上有更多的选择;
3)第三方支付服务商促进了消费者消除对中小商家交易的疑虑。
3、促进产业发展
1)帮助银行推广了电子银行业务,推动了B-C、C-C业务的发展;
2)银行、企业能够根据专注于产品服务设计与市场推广;
3)第三方支付商客观中立地处理交易,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可见,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专业与专注,确实推动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但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发展环境也逐渐复杂化。
首先,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收益模式经受考验。因为第三方支付服务的直接支付收入逐渐透明,下降幅度较大,加之从交易手续费中付给银行的成本居高不下,支付服务的直接毛利率相当低。如果再以低于银行成本、甚至免费进行服务,那么这些服务商的短期盈利可能性就很小。其他业务对支付业务的补贴是普遍现象,但这种用户互联网的免费思路来进行对虚拟经济运行极为关键的支付服务,站在行业发展的高度,是十分危险的。所以,希望政府尽快出台相关政策,从长计议,认定、保护、发展第三方支付服务。
第二,创新不足,同质化竞争严重。第三方支付服务商、银行与银联、企业内部的支付平台之间的支付业务重叠比例越高,恶性竞争就越大,很容易导致支付服务商在稳健经营、高质量服务、诚信方面不出现问题,最终的结果是企业用户、个人用户利益受到损害,实力弱、缺乏创新和利润增长点的支付平台商被淘汰。
第三,商业银行的发展促使支付服务商加快创新。银行是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重要战略合作伙伴,也拿走了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很大比例支付收入中;同时个别银行使用低于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费率,与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直接展开低端的竞争。银行在自身信息化制约以及市场不成熟制约下,前几年与第三方支付的合作是良好的,现在银行认识到网银业务的重要性,逐渐基于网银发展针对用户的在线服务。这就要求,第三方支付服务商跳出过去的业务局限,这样才能在新的起点上与银行达成更深入的合作,实现新的业务创新,做到双赢。
第四,行业主管部门在监管支付服务的同时,也需要有相应的扶持政策。我们都知道,央行针对电子支付行业的管理规则即将陆续出台,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该如何帮助和扶持第三方支付呢。比较理想的环境是,主管部门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帮助第三方支付服务商争取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统一银行支付网关的技术规范,统一各银行的数字证书,给市场一个相对宽松、有利发展的环境。
建立和实现安全、简单、大众化的电子支付功能,是国内电子商务发展的要求,这应该是政府、银行和支付服务商共同的责任。
作为行业的管理者,政府和央行并不是行业创新的主体,应该更多发挥政策支撑的作用;
商业银行承担着创新的职责,同时也受到自身条件的制约,对企业和个人服务能力有限,发展业务的灵活程度也有不足,应该利用自身的优势,与支付服务商合作创新;
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各自有着网上、网下、全国、地方、行业等不同的性质,采用不同的支付形式,服务于不同的对象,对使用者的需求有更透彻的理解,是电子支付行业创新的主力,是商业银行的合作者,同时也是商业银行的客户,在相当程度上依托商业银行的业务体系。国内电子支付市场正处在蓬勃发展的时期,卡基支付、网上支付、移动支付同时并存,有着巨大的市场容量,全国性的网上支付服务商和移动支付服务商、地方性的线下支付服务商、综合多种支付形式的支付服务商都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支付服务商中还有不可忽视的一类,即自建支付平台的企业,可能是电信运营商、公共服务运营商、互联网业务运营商、电子商务企业等,他们具备深厚的行业基础或者巨大的客户数量,也是电子支付行业创新队伍中不可忽视的力量。
三、安全认证问题
我们知道,电子商务是指采用数字化电子方式进行商务数据交换和开展商务业务活动。各种商务平台、交易平台、支付平台应当认真负责地执行买卖双方委托的任务,并积极协助双方当事人成交。其中认证中心扮演着一个买卖双方签约、履约的监督管理的角色,买卖双方有义务接受认证中心的监督管理。在整个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包括电子支付过程中,认证机构都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但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虽然还没有一个对于电子认证的统一规范和标准,但我国各行业、各地区、各部门建立的电子认证机构已多达百余家,部分银行也开始做自己的认证系统。尽管,CA认证对电子商务买卖双方的交易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从电子商务产业的未来发展角度看,一方面,需要国家从交易、支付、虚拟货币的监管角度,都迫切需要统一各种分散的CA认证体系;第二,需要考虑买卖双方认证、订单认证、虚拟货币认证的统一注册问题;第三,CA认证的发展,需要和应用相结合,例如在推行G2B的业务过程中(企业网上纳税等等),推广CA的应用。第四,电子商务也要重视中小企业市场。
谈到电子商务,很多人概念中只有大型企业才有可能从电子商务发展中获益。事实上,根据我们的服务经验,广大的中小企业在产业链的不同环节,提供着各种各样的产品销售、服务提供,以及数据内容的销售等。据数据统计,在我国:
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5%;
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GDP的比重超过50%;
中小企业提供了全国60%以上的出口额和46.2%的税收收入;
中小企业吸纳了全社会75%的就业人员;
中小企业创造了65%的专利、75%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
80%以上的新产品来自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数量巨大,勇于创新,是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基础,也应该是电子商务和电子支付服务行业的重要力量。
站在电子商务行业发展、诚信与支付健全的角度,希望无论诚信体系设计还是支付服务的定位上,要放远未来,不要忽视中小企业、传统行业的市场,无论是国内贸易、国外贸易、资金结算、以及其他增值服务,都能支撑支付服务企业的发展。
希望我们共同努力,共同推广电子商务发展的成功经验,携手改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促进电子商务和谐、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共同建设中国电子商务和电子支付的美好明天。
⑷ 2000年到2014年电子商务占市场份额数据在哪可以找到
可以去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看看,里面有个电商数据。但是,不知道有没有2000年的,最近一两年是有的
⑸ 电商运营现状分析主要是哪些方面的分析
电商运营现状分析主要有:
流量分析,包括流量总量变化比例,流量来源,各来内源比例,流量访容问时长,访问深度等;
转化分析,包括点击转化,收藏转化,购物车转化,产品页面转化率,购买转化等;
投入产出分析,包括综合引流成本,不同引流策略的转化成本,不同产品/页面的转化成本等;
产品销售分析,包括不同产品的点击、转化、利润等分析;
客户行为分析,包括客户购买习惯,点击习惯,采购周期等分析。
⑹ 近几年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状况有关数据
你到CNNIC 上面去了解就是了!这些都有的
⑺ 关于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情况
中国电子商务发展历程:
1995-1998年中国电子商务萌芽
1999年中国电子商务星火燎原
2000年中国电子商务跌宕起伏
2001年中国电子商务利润为本
2002年中国电子商务拨云见天
2003年非典时期非常商务
2004年以后稳步发展
中国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问题:
网络安全问题
技术问题
经济与费用问题
电信体制问题
法律制度问题
观念问题
隐私权的保护问题
基础设施问题
标准问题
人才问题
促进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对策:
追踪研究国际电子商务发展动向,及早制订应对策略。
需要制定标准来确保全球商务的可靠性,互操作性,使用方便以不断更新.
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克服文化方面的障碍。
建立相应的立法和法规。
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政府和企业的积极参与和推动。
鼓励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从创造条件入手,建立有市场需求的、企业和居民均可得益的电子商务环境。
搞好电子商务的关键是协调。
电子商务支付系统:
一、网络银行
二、电子货币和电子支付系统
网上支付与结算形式:
信用卡支付
数字现金支付形式
电子支票支付形式
智能卡支付形式
电子钱包支付形式
其它电子支付形式
网上支付面临的问题:
财税问题:即由于因特网是一种全球性的媒体,没有明显的国家界限,关税税收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电子货币对金融发展的影响问题:就目前的电子货币系统的实施来看,其并不完全具备成为通货的必备条件。
电子货币立法问题:电子货币作为一种新兴的事物,其发展带来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风险防范问题:电子货币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在表现出其种种优越性的同时,带给金融系统的风险也是不可忽视的。
⑻ 简述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
发展状况如下:
中国电子商务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电子商务与互联网之间是相辅相存的关系,由于中国互联网用户人数众多,因而电子商务在中国具有较好的发展基础。2008年,中国网络交易总额达到了1200多亿。
在2008年,网络购物市场的增长趋势明显。目前的网络购物用户人数已经达到7400万人,年增长率达到百分之六十。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一定距离,美国为71℅远远高于中国的使用率。
中国电子商务发展虽然很快,但在重点群体中所占的比例却很不均衡,大学生和办公室职员两个群体所占的比例大大超过了中小学生和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中小学生由于自身年龄及经济能力的原因暂不予考虑。
而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所占比例较低则说明了电子商务的发展的不平衡。因此在今后几年里,电子商务的发展应该向城市郊区及农村扩展。

(8)2014年电子商务运行情况扩展阅读:
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
1、电子商务普及化
2、电子商务纵深化
3、满足消费者个性需求
3、企业电子商务主流化
5、电子商务国际化
电子商务的主要特点:
1、电子商务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增长点。
2014年,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增速(28.64%)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速(7.4%)的3.86倍;全年网络零售额增速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快37.7个百分点。2014年,与电子商务密切相关的互联网行业收入增长50%;全国信息消费规模达到2.8万亿元,同比增长18%;
信息消费的拉动带动了相关产业1.2万亿元的发展,对GDP贡献约0.8个百分点。
2、移动电子商务呈现爆发性增长。
2014年,移动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8956.85亿元,年增长率达234.3%;中国微信用户数量已达5亿,同比增长41%。
3、涉农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商务部和财政部联合启动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在全国8个省56个县开展了电子商务应用示范项目。商务部建设开通了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累计促成农副产品销售2300多万吨、交易额达870多亿元。
4、电子商务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
2014年,中国两家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先后登陆美国资本市场,国际资本市场反应热烈。
⑼ 2014国内移动电子商务安全的最新现状
移动电子商务是传统互联网电子商务在移动领域的延伸和发展,是指通过手机、PDA、笔记本电脑等移动通信设备与因特网结合进行信息查询、商务交易及对信息、服务和商品的价值交换等电子商务活动的过程和行为。随着移动通信技术、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处理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已经不再满足于传统的商务活动,而是希望随时随地进行收发电邮、移动支付、定购各种商品等商务活动,所以移动电子商务成为人们关注和研究的热点。与传统通过台式电脑平台开展的电子商务相比,移动电子商务拥有更为广泛的用户基础,因此,也具有更为广阔的应用前景,特别是在当前3G背景下,移动电子商务正逐渐凭借技术和应用上的优越性,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一、中国移动电子商务现状
迄今为止,我国移动电子商务技术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以短讯为基础的技术;第二个阶段的移动电子商务采用基于WAP技术的方式;第三个阶段是以2009年发放牌照为标志、能够实现无缝漫游和移动宽带的3G时代。3G背景下,无线通信产品能够为人们提供速度高达2Mb/s的宽带多媒体业务,支持高质量的语音分组交换数据多媒体业务和多用户速率通信。
(一)移动客户群庞大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手机终端的数量已经达到7.74亿,接近上网用户数量的3倍,而来自CNNIC的数据显示,2009年底中国手机网民的数量已突破2.33亿,手机网民规模呈现迅速增长的势头。这表明我国移动电子商务业务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潜力。艾瑞咨询预计,2011年移动电子商务营收规模将达到1.7亿元。
(二)国家政策支持
包括移动电子商务在内的电子商务被列入了2006年3月颁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一五”规划》。2007年6月,发改委与原国务院信息办又专门出台了《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其中移动电子商务试点工程作为六大重点引导工程之一。规划中明确指出“鼓励基础电信运营商、电信增值业务服务商、内容服务提供商和金融服务机构相互协作,建设移动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发展小额支付服务、便民服务和商务信息服务,探索面向不同层次消费者的新型服务模式”,并确定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方便百姓生活和带动战略产业发展的三大目标,三大目标正在逐步实现,初步显现了移动电子商务巨大的效益和潜力。
(三)无线基础设施建设迅速
近年来,政府加大了对电信基础建设的投资力度,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在2009年8月前完成了其3G网络的第一阶段部署工作。基于CDMA的3G服务,即中国电信的CDMA2000和中国联通的WCDMA,发展迅速。相比之下,中国移动的TD-SCDMA3G技术的商业化进程比预期缓慢。在网络部署方面,中国电信在3G领域方面动作最快,预计它将发动价格战以吸引更多的用户。3G网络的铺设,加速了我国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
二、目前中国移动电子商务所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一)理论研究欠缺
综观近年来研究移动电子商务的学术论文,虽然论文的数量呈现增长趋势,但是研究内容大都是“移动安全”和“无线移动通信系统”方面的论文,而且研究方法仅仅停留在非实证研究的层次上,研究深度不够,显示出移动电子商务新应用研究创新的不足。应根据我国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采取实证的方法,加强对移动电子商务行为、模式、安全和跨文化等方面的研究。
(二)行业标准和市场机制需要逐渐完善
作为崭新的商务活动模式,国内移动电子商务产业才刚刚起步,没有自己的国家标准和统一管理机构,而且市场机制还不够规范和完善,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经济纠纷和法律问题。虽然我国已于200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但是尽快制定出丰富完善的法律、法规是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当务之急。
(三)安全性有待提高
移动电子商务安全面临着技术、管理和法律等几个方面的挑战,主要包括终端窃取和假冒、无线网的窃听、重传交易信息、中间人攻击、拒绝服务、交易抵赖、移动终端遗失、设备差异和设备的不安全等。解决移动电子商务安全性问题主要有端到端策略、加密技术、防火墙、严格的用户鉴权、单一登入、无线PKI技术、授权和安全交易流程等策略。
(四)交易成本过高
由于无线带宽不足和物流配送系统不成熟等,导致交易成本高。因此,发展移动电子商务就要想方设法降低各种成本费用:一是努力降低生产成本;二是不断降低交易成本;三是力争关键技术革新;四是认准特有优势;五是强化企业服务模式。
三、中国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
我国移动电子商务进入快速增长期,预计到2010年底移动电子商务用户规模将达到7375.4万,而到2012年,移动电子商务用户规模将达到24957.2万,所以完善行业标准、市场机
⑽ 2014电子商务交易额多少
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14年国家统计局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简称电商平台)的电子商务交易活动开展的调查结果。结果显示,2014年我国全社会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6.39万亿元,同比增长59.4%。
其中,在企业自建的电商平台(简称纯自营平台)上实现的交易额为8.72万亿元,同比增长65.9%;在为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商品或服务交易的电商平台(简称为纯第三方平台)上实现的交易额为7.01万亿元,同比增长53.8%;在既有第三方又有自营的混营平台(简称混营平台)上实现的交易额为0.66万亿元,同比增长41.1%。
一、对单位的电子商务销售额增速加快
通过电商平台向企业(单位)销售的金额为12.75万亿元,同比增长62.8%。其中,销售商品的金额为12.25万亿元;提供服务的金额为0.50万亿元。通过电商平台向消费者(个人)销售的金额为3.64万亿元,同比增长48.6%。其中,销售商品的金额为2.88万亿元;提供服务的金额为0.76万亿元。
二、自营平台的电子商务交易占比过半
自营平台的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9.13万亿元,占全部电商平台交易额的55.7%。其中,纯自营平台实现的电子商务交易额为8.72万亿元;混营平台实现的自营电子商务交易额为0.41万亿元。
三、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活动集中度高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7.26万亿元,占全部电商平台交易额的44.3%。其中,纯第三方平台上实现的电子商务交易额为7.01万亿元;混营平台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额为0.25万亿元。第三方平台电子商务交易活动集中度较高,淘宝、天猫、京东等排名前20的第三方平台上共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6.22万亿元,约占全部第三方平台交易额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