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电商促销 > 电子商务合同管理

电子商务合同管理

发布时间:2022-04-13 18:50:40

㈠ 电子合同安全吗,有法律效力吗

一、电子合同的书面效力

传统纸制书面形式具有的最基本功能,就在于可以较长时间地保存所载信息以供日后调取查阅。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规定,如果一项数据电文所含信息,“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即符合法律对书面形式的要求,具有书面形式的效力。

该法还规定,就合同的订立而言,除非当事各方另有协议,一项要约以及对要约的承诺均可通过数据电文的手段表示。如使用了一项数据电文来订立合同,则不得仅仅以使用了数据电文为理由而否定该合同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如今,许多国家法律都将电子合同视为与书面合同“功能等同”。我国的《合同法》,也在合同中引入了数据电文形式,从而确认了电子合同的合法性。

二、电子合同的证据效力

电子证据作为一种新的能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载体,在诉讼中,已不仅仅是合同形式,同时也是具有证据意义的权利义务根据。《电子商务示范法》第9条规定:何方面不得以数据电文形式不是原件为由否定其作为证据的可接受性。

当然,电子证据虽然应当是一种介于物证与书证之间的独立证据。对照《民诉法》第63条的规定,可将其归入“视听资料”类,而新《合同法》也已规定了电子合同可以作为书面合同的形式。因此,我国法律在证据采纳方面的规定不构成将电子证据采纳为证据的障碍。

三、电子签名的效力与电子合同的成立

按照新《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只有“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电子合同未必具有传统概念下的书面正式文本,此时所谓的签字盖章也就有了新的概念和方式,这就是电子签名。

依据我国《电子签名法》第13条规定,电子签字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字:

(1)电子签字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署时电子签字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字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其中“可靠的电子签名”不仅仅是一个技术用语,它更是一个法律用语。我国《电子签名法》第14条进一步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由此可见,只有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电子合同才有可能具有与纸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即书证效力。这是我国《电子签名法》的核心,它确立了可靠的电子签字的法律效力,也为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打下了良好基础。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及普及,电子签名技术帮助人们大幅节省时间和物力成本。在体验互联网带来的便利时,当然也要提高对线上操作环节的重视,认知每个流程的效力,仔细确认每一次“指尖点击”后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方电子合同签约平台签盾,结合区块链、电子数据保全技术,将法律与信息技术进行交叉融合,用户通过全线上操作即可完成签约、保全、司法、出证等服务,省却了线下签约的各种麻烦。

㈡ 企业管理中,电子商务合同可以用电子签名吗

电子商务正是电子签名应用的一个重要领域。
在采购、供货、物流、仓储、回供应链金融等多答个环节,各交易方往往难以见面,如何确认交易方身份、快速签约、合同管理便捷安全?
应用电子签名,采用电子合同取代原有的纸质合同,满足多个环节的信息需求,让电子商务更加顺畅。

㈢ 传统合同管理和电子合同管理的各部分

电子商务将传统商业活动中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传递方式利用网络科技整合,企业将重要的信息以全球信息网(www)、企业内部网(Intranet)或外联网(Extranet)直接与分布各地的客户、员工、经销商及供应商连接,创造更具竞争力的经营优势。

电子商务与传统的商务活动方式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交易虚拟化
通过Internet为代表的计算机互联网络进行的贸易,贸易双方从贸易磋商、签订合同到支付等,无需当面进行,均通过计算机互联网络完成,整个交易完全虚拟化。对卖方来说,可以到网络管理机构申请域名,制作自己的主页,组织产品信息上网。而虚拟现实、网上聊天等新技术的发展使买方能够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广告,并将信息反馈给卖方。通过信息的推拉互动,签定电子合同,完成交易并进行电子支付。整个交易都在网络这个虚拟的环境中进行。
2.交易成本低
电子商务使得买卖双方的交易成本大大降低,具体表现在:
(1)距离越远,网络上进行信息传递的成本相对于信件、电话、传真而言就越低。此外,缩短时间及减少重复的数据录人也降低了信息成本。
(2)买卖双方通过网络进行商务活动,无需中介者参与,减少了交易的有关环节。
(3)卖方可通过互联网络进行产品介绍、宣传,避免了在传统方式下做广告、发印刷产品等大量费用。
(4)电子商务实行“无纸贸易",可减少90%的文件处理费用。
(5)互联网使买卖双方即时沟通供需信息,电子商务资料库使无库存生产和无库存销售成为可能,从而使库成本降为零。
(6)企业利用内部网(Intranet)可实现“无纸办公(OA)",提高了内部信息传递的效率,节省时间,并降低管理成本。通过互联网络把其公司总部、代理商以及分布在其他国家的子公司、分公司联系在一起,及时对各地市场情况作出反应,即时生产,即时销售,降低存货费用,采用产效快捷的配迭公司提供交货服务,从而降低产品成本。
(7)传统的贸易平台是地面店铺,新的电子商务贸易平台则是网吧或办公室。
3.交易效率高
由于互联网络将贸易中的商业报文标准化,使商业报文能在世界各地瞬间完成传递与计算机自动处理,将原料采购,产品生产、需求与销售、银行汇兑、保险,货物托运及申报等过程无须人员干预,而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传统贸易方式中,用信件、电话和传真传递信息、必须有人的参与,且每个环节都要花不少时间。有时由于人员合作和工作时间的问题,会延误传输时间,失去最佳商机。电子商务克服了传统贸易方式费用高、易出错、处理速度慢等缺点,极大地缩短了交易时间,使整个交易非常快捷与方便。
4.交易透明化
买卖双方从交易的洽谈、签约以及货款的支付、交货通知等整个交易过程都在网络上进行。通畅、快捷的信息传输可以保证各种信息之间互相核对,可以防止伪造信息的流通。例如,在典型的许可证EDI系统中,由于加强了发证单位和验证单位的通信、核对,假的许可证就不易漏网。

㈣ e签宝电子合同靠谱吗

可靠。
电子合同作为真实有效的证据,e 签宝的电子签章产品围绕《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的可靠电子签名的要求,
结合身份识别服务、数字证书、时间戳等技术实现,除此之外,e 签宝联合第三方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针对用户存储在e 签宝的电子数据,
根据实际情况,出具公证书或司法鉴定报告,为电子数据的证明力,提供更高的法律效力的证明。
拓展资料:
电子合同,又称电子商务合同,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以及世界各国颁布的电子交易法,同时结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电子合同可以界定为: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通过上述定义可以看出电子合同是以电子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通过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电子协议。
电子合同的标的可以为交付商品,也可以为提供服务。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特征
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电子合同这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双方或者是多方民事主体的法律行为,当事人之间以电子的方式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这种合同是合同的电子化,是合同的新形式。根据《电子商务示范法》中有关规定,电子合同是以财产性为目的协议,该示范法列举了大量商业性质的关系。
交易主体虚拟和广泛
电子合同订立的整个过程所采用的是电子形式且符合易保全的特性,通过电子邮件、EDI等方式进行电子合同的谈判、签订及履行等。这种合同方式大大的节约了交易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电子合同的交易主体可以是地球村的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及其相关组织,这种交易方式当然需要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如建立信用制度,让交易的相对人在交易前知道对方的资信状况,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信用权益必将成为一种无形的财产。
技术化、标准化
电子合同是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的,他有别与传统的合同订立方式,电子合同的整个交易过程都需要一系列的国际国内技术标准予以规范,如: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这些具体的标准是电子合同存在的基础,如果没有相关的技术与标准电子合同是无法实现和存在的。
合同订立电子化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订立需要有要约和承诺这两个过程,电子合同同样也需要具备这些要件。传统的合同的要约和承诺采用的方式不同于电子合同,电子合同中的要约和承诺均可以用电子的形式完成,它主要输入相关的信息符合预先设定的程序,计算机就可以自动做出相应的意思表示。
合同中的意思表示电子化
意思表示的电子化,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通过相关的电子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表现方式是通过电子化形式实现的。《电子商务示范法》中将电子化的意思表示称之为"数据电文"。
电子合同订立与成立
电子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人做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行为和过程。任何一个合同的签订都需要当事人双方进行一次或者是多次的协商、谈判,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即可成立。电子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
电子合同作为合同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成立与传统的合同一样,同样需要具备相关的要素和条件。世界各国的合同法对合同的成立大都减少不必要的限制,这种做法是适应和鼓励交易行为,增进社会财富的需要,所以说在电子合同的成立上,只要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即可成立。
关于合同中的主要条款,现行的立法是很宽泛的,我国的《合同法》第12条做了列举性的规定,但是该列举性规定是指一般条款。笔者认为,就合同的主要本质而言,在合同主要条款方面如果当事人有约定,要以双方约定为主要条款,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的予以确定合同主要条款。

㈤ 电子商务合同为什么要用第三方签约平台

与传统合同不同,电子合同需要通过相关的技术手段保障法律效力,比如签名、盖章如何确认主体身份,如何防止文件不被篡改、如何精确记录签约时间等。对此,《电子签名法》也有明确的规定。

第十三条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因此,电子签名、盖章不仅仅视觉外观那么简单,个人和普通的企业就很难满足这些要求,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也就应运而生。实现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其核心技术一般有以下几种:

除此之外,优秀的第三方电子签约平台,能带来更大的便捷与安全,同时可为用户提供出证报告、司法鉴定、网络仲裁等完善的法律服务,为个人或企业处理合同纠纷提供了更大的便利。

㈥ 请解释,在电子商务时代,电子合同和传统合同的签订方式相比,有何优点

电子合同的优势:

1、两个提升

提升效率:合同起草、发送、审批盖章全程电子化操作,促进企业内部高效协同工作,提升合同流转效率

提升管理:实现可在多终端设备上进行合同发起、批复、盖章、调阅等操作,提升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

2、两个降低

降低成本:无纸化签署帮助简化合同管理流程,免去纸质合同打印运输、存储等成本。电子化数据库帮助合同调阅、归档管理,有效降低 合同运营成本

降低风险:数字签名与信息加密确保合同内容不可篡改性与不可抵赖性。合同查阅权限可控、操作记录可追溯,有效降低企业经营在合同环节的隐患

㈦ 电子商务合同是使用电子合同与电子签名吗

应用电子签名,采用电子合同取代原有的纸质合同,满足多个环节的信版息需求,让电子商权务更加顺畅。
电子商务是电子合同与电子签名应用的一个重要领域。
在采购、供货、物流、仓储、供应链金融等多个环节,各交易方往往难以见面,如何确认交易方身份、快速签约、合同管理便捷安全。

㈧ 关于网上交易合同的成立,《电子商务法》是如何规定的

电子商务法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四十七条电子商务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适用本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电子商务当事人使用自动信息系统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行为对使用该系统的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
在电子商务中推定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四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第五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清晰、全面、明确地告知用户订立合同的步骤、注意事项、下载方法等事项,并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保证用户在提交订单前可以更正输入错误。

第五十一条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五十二条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商品。
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快递物流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应当符合承诺的服务规范和时限。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时,应当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交由他人代收的,应当经收货人同意。
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环保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和再利用。
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提供快递物流服务的同时,可以接受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委托提供代收货款服务。

第五十三条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电子支付方式支付价款。
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应当遵守国家规定,告知用户电子支付服务的功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相关风险和收费标准等事项,不得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确保电子支付指令的完整性、一致性、可跟踪稽核和不可篡改。
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免费提供对账服务以及最近三年的交易记录。

第五十四条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提供电子支付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支付安全管理要求,造成用户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用户在发出支付指令前,应当核对支付指令所包含的金额、收款人等完整信息。
支付指令发生错误的,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关措施予以纠正。造成用户损失的,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支付错误非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

第五十六条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完成电子支付后,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用户提供符合约定方式的确认支付的信息。

第五十七条用户应当妥善保管交易密码、电子签名数据等安全工具。用户发现安全工具遗失、被盗用或者未经授权的支付的,应当及时通知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
未经授权的支付造成的损失,由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承担;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未经授权的支付是因用户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发现支付指令未经授权,或者收到用户支付指令未经授权的通知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对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责任。

㈨ 地产行业有哪些使用电子合同的场景

下面举例几个电子合同在地产行业的典型应用场景:

01、营销场景

在销售认筹、认购环节,平台通过集成房企业务系统,实现收据、认购书签章电子化,极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出错风险;

阅读全文

与电子商务合同管理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市场营销专业职务发展路径 浏览:922
网络营销如何赚钱 浏览:648
直通车饰品推广方案 浏览:879
北京促销优惠活动 浏览:630
315电子商务创意活动 浏览:19
哈尔滨对俄电子商务 浏览:302
xx村农业科技推广实施方案 浏览:446
绵阳市11月7日电器促销活动 浏览:73
营销品牌发布会 浏览:71
2018教师师德培训方案 浏览:47
内蒙古尚鼎企业品牌营销有限公司 浏览:310
培训机构复工教育教学实施方案 浏览:992
和平日活动策划方案 浏览:19
母亲节花店正在进行促销活动 浏览:885
幼儿园培训研修规划方案 浏览:940
车间级技术培训方案模板 浏览:773
净水器的市场营销调研 浏览:793
银行市场营销stp案例分析 浏览:775
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分析 浏览:760
创建电子商务网站的步骤 浏览: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