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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电子商务萌芽阶段

发布时间:2022-03-27 13:16:36

Ⅰ 保险发展史

公元前2500年前后,古巴比伦王国国王命令僧侣、法官、村长等收取税款,作为救济火灾的资金。古埃及的石匠成立了丧葬互助组织,用交付会费的方式解决收殓安葬的资金。古罗马帝国时代的士兵组织,以集资的形式为阵亡将士的遗属提供生活费,逐渐形成保险制度。

随着贸易的发展,大约在公元前1792年,正是古巴比伦第六代国王汉谟拉比时代,商业繁荣,为了援助商业及保护商队的骡马和货物损失补偿,在汉谟拉比法典中,规定了共同分摊补偿损失之条款。

公元前916年,在地中海的罗德岛上,国王为了保证海上贸易的正常进行,制定了罗地安海商法,规定某位货主遭受损失,由包括船主、所有该船货物的货主在内的受益人共同分担,这是海上保险的滥觞。

在公元前260年-前146年间,布匿战争期间,古罗马人为了解决军事运输问题,收取商人24-36%的费用作为后备基金,以补偿船货损失,这就是海上保险的起源。

公元前133年,在古罗马成立的各雷基亚(共济组织),向加入该组织的人收取100阿司,和一瓶敬人的清酒。另外每个月收取5阿司,积累起来成为公积金,用于丧葬的补助费,这是人寿保险的萌芽。

保险 源于海上借贷。到中世纪,意大利出现了冒险借贷,冒险借贷的利息类似于今天的保险费,但因其高额利息被教会禁止而衰落。1384年,比萨出现世界上第一张保险单,现代保险制度从此诞生。

保险从萌芽时期的互助形式逐渐发展成为冒险借贷,发展到海上保险合约,发展到海上保险、火灾保险、人寿保险和其他保险,并逐渐发展成为现代保险。

17世纪,欧洲文艺复兴后,英国资本主义有了较大发展,经过大规模的殖民掠夺,英国日益发展成为占世界贸易和航运业垄断优势的大英帝国,为英国商人开展世界性的海上保险业务提供了条件。保险经纪人制度也随之产生。

十七世纪中叶,爱德华·劳埃德在泰晤士河畔开设了"劳合咖啡馆",成为人们交换航运信息,购买保险及交谈商业新闻的场所。随后在咖啡馆开办保险业务。1696年劳合咖啡馆迁至伦敦金融中心,成为劳合社的前身。

(1)保险电子商务萌芽阶段扩展阅读:

保险(Insurance或缩写为insur),本意是稳妥可靠保障;后延伸成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的支柱。

保险 ,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

Ⅱ 保险的历史

世界保险
人类社会从开始就面临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程中,古代人们就萌生了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想和原始形态的保险方法。公元前2500年前后,古巴比伦王国国王命令僧侣、法官、村长等收取税款,作为救济火灾的资金。古埃及的石匠成立了丧葬互助组织,用交付会费的方式解决收殓安葬的资金。古罗马帝国时代的士兵组织,以集资的形式为阵亡将士的遗属提供生活费,逐渐形成保险制度。随着贸易的发展,大约在公元前1792年,正是古巴比伦第六代国王汉谟拉比时代,商业繁荣,为了援助商业及保护商队的骡马和货物损失补偿,在汉谟拉比法典中,规定了共同分摊补偿损失之条款。
公元前916年,在地中海的罗德岛上,国王为了保证海上贸易的正常进行,制定了罗地安海商法,规定某位货主遭受损失,由包括船主、所有该船货物的货主在内的受益人共同分担,这是海上保险的滥觞。
在公元前260年-前146年间,布匿战争期间,古罗马人为了解决军事运输问题,收取商人24-36%的费用作为后备基金,以补偿船货损失,这就是海上保险的起源。
公元前133年,在古罗马成立的各雷基亚(共济组织),向加入该组织的人收取100阿司,和一瓶敬人的清酒。另外每个月收取5阿司,积累起来成为公积金,用于丧葬的补助费,这是人寿保险的萌芽。
保险 源于海上借贷。到中世纪,意大利出现了冒险借贷,冒险借贷的利息类似于今天的保险费,但因其高额利息被教会禁止而衰落。1384年,比萨出现世界上第一张保险单,现代保险制度从此诞生。
保险从萌芽时期的互助形式逐渐发展成为冒险借贷,发展到海上保险合约,发展到海上保险、火灾保险、人寿保险和其他保险,并逐渐发展成为现代保险。
17世纪,欧洲文艺复兴后,英国资本主义有了较大发展,经过大规模的殖民掠夺,英国日益发展成为占世界贸易和航运业垄断优势的大英帝国,为英国商人开展世界性的海上保险业务提供了条件。保险经纪人制度也随之产生。十七世纪中叶,爱德华·劳埃德在泰晤士河畔开设了劳合咖啡馆,成为人们交换航运信息,购买保险及交谈商业新闻的场所。随后在咖啡馆开办保险业务。1696年劳合咖啡馆迁至伦敦金融中心,成为劳合社的前身。
现行火灾保险制度起源于英国。1666年9月2日,伦敦发生巨大火灾(参见伦敦大火),全城被烧毁一半以上,损失约1200万英镑,20万人无家可归。由于这次大火的教训,保险思想逐渐深入人心。1667年,牙科医生尼古拉·巴蓬在伦敦开办个人保险,经营房屋火灾保险,出现了第一家专营房屋火灾保险的商行,火灾保险公司逐渐增多,1861年-1911年间,英国登记在册的火灾保险公司达到567家。1909年,英国政府以法律的形式对火灾保险进行制约和监督,促进了火灾保险业务的正常发展。
英国在1688年建立的“寡妇年金制”和“孤寡保险会”等保险组织,使人寿保险企业化。。
中国保险
1929年11月20日,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在国内、香港和东南亚地区设立了多家分机构,成为当时我国保险市场上一家实力雄厚的民族保险公司。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宣告了新中国第一家全国性大型综合国有保险公司的诞生。
1956年,太平停办国内业务,专营境外业务。
1958年12月,全国财政会议正式决定全面停办国内保险业务。
1979年1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停办20多年的国内保险业务开始复业。中国保险学会成立。
1981年12月31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其中对财产保险合同作了原则规定,成为制订相关法律的依据。
1983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升格为国务院直属局级经济实体,1984年1月1日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出来,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管理、监督和稽核。
1985年3月3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 是新中国成立之后第一部对保险企业管理的法律文件。
1988年5月28日,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成立,这是我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企业,当时的平安保险公司由招商局与中国工商银行共同出资设立,是新中国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国内成立的第二家全国性商业保险公司,平安保险的成立与后来发展所创造的贡献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1991年5月13日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成立,中国太保的成立形成了中国人民保险(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及中国再保险前身)、中国平安保险、中国太平洋保险国内数家大型保险企业并延续至今。
1991年9月,开始起草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第一部保险法。
1993年,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引进美国摩根斯坦利和美国高盛集团两大国际投资银行入股平安13.7%的股份,成为新中国第一家引进外资的保险企业。
1994年10月,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
1995年1月,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通过。同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公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保险业迈进了法制建设的新时期。
1996年7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下设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等子公司
1996年8月,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成立。
1996年8月,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成立。
1997年9月9日,13家全国性、区域性中资保险公司共同签署我国第一个《全国保险行业公约》,并于10月1日起实施。
1998年11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
1999年1月18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重组,集团公司撤销,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继承人保品牌,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1999年1月,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1999年3月18日,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再保险公司。
2000年6月,国内首家保险经纪人——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在北京揭牌,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综合保险经纪公司。
2000年11月16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京宣告成立。
2000年11月20日,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4家人寿保险公司:民生人寿、东方人寿、生命人寿和恒安人寿。
2001年11月30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1929年始创于上海1956年移师香港专营海外业务近半个世纪的太平人寿 全面恢复经营国内人身保险业务,成为第六家全国性寿险公司。
2002年,中国人寿启动了重组改制工作,2003年在纽约、香港成功上市。2003年,中国人保顺利完成重组改制,人保财险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成为中国内地国有金融机构海外上市“第一股”。
2003年2月4日,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完成分业重组,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7月19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重组后更名为中国人保控股公司。
2003年6月30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进行重组,独家发起设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7月21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2003年由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控股的平安银行成立,平安银行是中国第一家由保险企业绝对控股的银行。平安银行前身为福建亚洲银行,2003年被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收购。2006年11月中国平安收购深圳市商业银行,2007年6月深圳市商业银行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更名为深圳平安银行,2009年1月深圳平安银行正式更名为平安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22日,经过重组改制,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成立。
2004年12月11日起,我国保险业已经全面对外开放。
2006年6月,《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又称国十条)正式发布。
2006年12月,由中国京安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发展公司等六家大中型企业发起,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登陆A股市场。泛华保险在纳斯达克上市交易。
2007年6月,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复名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
2007年9月,美国上市公司ehealthinsurance旗下优保在厦门正式上线,意味着我国保险进入电子商务时代。
2009年6月3日,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
2009年12月23日,中国太保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与内地另两大保险巨头会师香江。
2011年12月15日、12月16日,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A+H同步上市。成为国内第一家A+H股同步上市的保险公司,同时也是国内第四支保险股。
2012年3月,中国太平被列入中央直接管理金融企业。
2012年5月14日,网金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开心保网为该公司旗下网站,是中国技术领先的大型保险电子商务网站之一,同时也是网金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面向全国范围内进行保险类产品销售与服务提供的综合性保险电子商务平台。
2013年6月7日,中国太平保险重组改制整体上市,将公司更名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整体上市。
2013年6月9日,保监会确定7月8日为“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加强社会大众保障意识

Ⅲ 一般的电子商务交易需要经历哪几个阶段

电子商务一般交易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交易前的准备、交易谈判和签定合同、办理交易前的手续、交易合同的履行和索赔。

1.交易前的准备

这一阶段主要是指买卖双方和参加交易各方在签约前的准备活动。买方根据自己要购买的商品制定购货计划,准备购货款,进行货源市场调查和市场分析,反复进行市场查询,了解各卖方国家的贸易政策,反复修改购货计划和进货计划,而后确定和审批购货计划。再按计划确定购买商品的种类、数量、规格、价格、购货地点和交易方式等,尤其要利用Internet和各种电子商务网络寻找自己满意的商品和商家。买方还可以通过网络对供货方的信誉进行调查,以确定好的合作伙伴。

卖方根据自己所销售的商品,召开商品新闻发布会,制作广告进行宣传,全面进行市场调查和市场分析,制订各种销售策略和销售方式。利用Internet和各种电子商务网络发布商品广告,寻找贸易伙伴和交易机会,扩大贸易范围和商品所占市场的份额。其他交易各方,如中介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信用卡公司、海关系统、商检系统、保险公司、税务系统、运输公司等也都为跨地区或跨国的电子商务交易做好准备工作。

2.交易谈判和签定合同

这一阶段主要是指具有交易意向的买卖双方对所有交易细节进行谈判,并将磋商的结果以文件的形式确定下来,即以书面文件形式和电子文件形式签定贸易合同。电子商务的特点是可以签定电子商务贸易合同,交易双方可以利用现代电子通信设备和通信方法,经过认真谈判和磋商后,将双方在交易中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以及对所购买商品的种类、数量、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期、交货方式和运输方式、违约和索赔等合同条款,全部以电子交易合同作出全面详细的规定。合同双方可以利用电子数据交换(EDl)进行签约。也可以通过数字签名等方式进行签约。

3.办理交易前的手续

这一阶段主要是指买卖双方签定合同后到合同开始履行之前办理各种手续的过程。也是双方贸易前的交易准备过程。交易中要涉及到有关各方,即可能要涉及到中介方、银行、金融机构、信用卡公司、海关系统、商检系统、保险公司、税务系统、运输公司等,买卖双方要利用EDI与有关各方进行各种电子票据和电子单证的交换,直到办理完可以将所购商品从卖方按合同规定开始向买方发货的一切手续为止。

4.交易合同的履行和索赔

这一阶段是从买卖双方办完所有各种手续之后开始,卖方要备货、组货,同时进行报关、保险、取证、信用等,然后将商品交付给运输公司包装、起运、发货,买卖双方可以通过电子商务服务跟踪发出的货物,银行和金融机构也按照合同处理双方收付款,进行结算,出具相应的银行单据等,直到买方收到自己所购商品,就完成了整个交易过程。索赔是在买卖双方交易过程中出现违约时,需要进行违约处理的工作,受损方要向违约方索赔。

参加交易的买卖各方在做好交易前的准备之后,通常都是根据电子商务标准的规定开展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电子商务标准规定了电子商务交易应遵守的基本程序,简述如下:

●客户方向供贷方提出商品报价请求,说明想购买的商品信息:
●供货方向客户回答该商品的报价,说明该商品的报价信息;
●客户方向供货方提出商品订购清单,说明初步购买的商品信息:
●供贷方向客户方对提出的商品订购单的应答,说明有无此商品及规格、型号、品种、数量和质量等信息。
●客户方根据应答提出是否对订购单有变更请求,说明最后确定购买商品信息;
●客户方向供货方提出商品运输说明,说明运输工具、交货地点等信息;
●供贷方向客户方发出发货通知,说明运输公司、发货地点、运输设备、包装等信息。
●客户方向供贷方发回收货通知,报告收货信息;
●交易双方收发汇款通知,卖方报告收款信息;
●供货方向客户方发送电子发票,买方收到商品,卖方收到货款并出具电子发票,完成全部交易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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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保险的萌芽

保险的萌芽
在各类保险中,起源最早、历史最长者当数海上保险。正是海上保险的发展,带动了整个保险业的发展。
共同海损分摊制度是海上保险的萌芽。海保险是海上贸易产生与发展的产物。航海是一种风险很大的冒险行为,于是在当时地中海航行的商人中形成了一种习惯,即为了船货共同安全而放弃货物所引起的损失由获准的各方共同分摊,这就是“一人为众,众为一人”原原则。这一原则后来为公元前916年的《罗地安海商法》所吸收,并正式规定为“凡因减轻船舶载重而入海货物,如为全体利益而损失的,必须由全体分摊归还”。这就是著名的共同海损分摊原则。因为共同海损分摊原则体现了“损失分担”这一保险的基本原理,因而被公认为海上保险的萌芽。
十五六世纪的海上保险是人身保险的萌芽。在海上保险的生产与发展过程 中,一度包括人身保险。15世纪后期,欧洲的奴隶贩子把运往美洲的非洲奴隶当作货物投保海上保险,实际上是一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来船上的船长、船员也可投保。到16世纪,又发展到承保旅客被洗净绑架而支付的赎金。这些被认为是人身保险的萌芽。

Ⅳ 电子商务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1、第一阶段

电子邮件阶段。这个阶段可以认为是从70年代开始,平均的通信量以每年几倍的速度增长。

2、第二阶段

信息发布阶段。从1995年起,以Web技术为代表的信息发布系统,爆炸式地成长起来,成为Internet的主要应用。中小企业如何把握好从“粗放型”到“精准型”营销时代的电子商务。

3、第三阶段

EC(Electronic Commerce),即电子商务阶段。EC在美国也才刚刚开始,之所以把EC列为一个划时代的东西,是因为Internet的最终主要商业用途,就是电子商务。

同时反过来也可以说,若干年后的商业信息,主要是通过Internet传递。Internet即将成为我们这个商业信息社会的神经系统。

4、第四阶段

全程电子商务阶段。随着SaaS(Software as a Service)软件服务模式的出现,软件纷纷登录互联网,延长了电子商务链条,形成了当下最新的“全程电子商务”概念模式。

5、第五阶段

智慧阶段。2011年,互联网信息碎片化以及云计算技术愈发成熟,主动互联网营销模式出现,i-Commerce(indivial Commerce)顺势而出,电子商务摆脱传统销售模式生搬上互联网的现状,以主动、互动、用户关怀等多角度与用户进行深层次沟通。

(5)保险电子商务萌芽阶段扩展阅读

一、构成要素,四要素:商城、消费者、产品、物流。

1、买卖:各大网络平台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吸引消费者购买的同时促使更多商家的入驻。

2、合作:与物流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为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提供最终保障,这是电商运营的硬性条件之一。

3、服务:电商三要素之一的物流主要是为消费者提供购买服务,从而实现再一次的交易。

二、关联对象

电子商务的形成与交易离不开以下四方面的关系:

1、、交易平台

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第三方交易平台)是指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多方提供交易撮合及相关服务的信息网络系统总和;

2、平台经营者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以下简称平台经营者)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第三方交易平台运营并为交易双方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站内经营者

第三方交易平台站内经营者(以下简称站内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从事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4、支付系统

支付系统(Payment System)是由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中介机构和实现支付指令传送及资金清算的专业技术手段共同组成,用以实现债权债务清偿及资金转移的一种金融安排,有时也称为清算系统(Clear System)。

电子商务,有门户网站经营比较完善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等。

Ⅵ 世界电子商务发展经历的四个阶段:

电报的发明拉开了电信时代的序幕。 1876年,贝尔和华生发明了电话,开始用声音传递商务信息; 1925年电视之父贝尔德发明了能传输图象的电视机;1930年有声电视出现;1937年沃恩斯的电子电视系统击败贝尔德,真正意义上的电视诞生。1946年才合法制造。
2:基于电子数据交换的电子商务(20世纪60年代)
“个人计算机”的出现以及企业间专用网络的发展,应用于企业间的电子数据交换(EDI)技术和银行间的电子资金转账(EFT)技术作为电子商务应用的系统雏形出现了。使商业文件可以从一台计算机传输到另一台计算机,大大提高了商业文件的处理速度,降低了商业成本。但企业使用专用网络与设备的费用太高,人才少,阻碍了它的发展。
3: 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91年后)
20世纪90年代,因特网在全球迅速普及和发展,逐步从军事、大学、科研机构走向百姓家庭和企业,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以遍及全球的互联网为架构,以交易双方为主体,以网上支付和结算为手段,以客户信息数据库为依托的一种新的商务模式迅速发展。
4:2000年以来——E概念电子商务:
采用各种电子方式进行的各项社会活动的综合运用
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四个阶段:1:萌芽与酝酿期(97-2000年):爆炸式发展的夏天
亚马逊网络书店(1995年)的冉冉升起,使电子商务成为了经济活动的热点,大量风险投资涌入电子商务,网络概念股在美国受青睐,电子商务出现爆炸式发展。
2:调整蓄势阶段(2000-2003年)——寒冬
由于扩张速度快,资金投入多,电子商务问题暴露,物流、管理问题突出,网络股出现炮沫经济,国际股市从5000点跌破到2000点,资金撤离,网站开始重新洗牌,优胜劣汰,强者生存,弱者淘汰,电子商务发展经历了寒冬腊月,超过1/3的网站销声匿迹了。
3:复苏与回暖期(03年-05年)—高速发展的春天
经过严峻的市场考验,电子商务网站开始务实经营,SRS的出现、911事件的发生,禽流感病毒的传染、非典流行使得电子商务又卷土重来,电子商务又迎来了一个发展的春天。
这个阶段对电子商务来说最大的变化有三个:
第二个变化:众多的中小型企业从B2B电子商务中获得了订单,获得了销售机会,“网商”的概念深入商家之心。
第三个变化:电子商务基础环境不断成熟,物流、支付、诚信瓶颈得到基本解决,在B2B/B2C/C2C领域里,都有不少的网络商家迅速的成长,积累了大量的电子商务运营管理经验和资金。
4:电子商务纵深发展期(2006-现在):做大做强的夏天
这个阶段最明显的特征就是,电子商务已经不仅仅是互联网企业的天下。数不清的传统企业和资金流入电子商务领域,使得电子商务世界变得异彩纷呈。
总的来说,电子商务的发展: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

Ⅶ 电子商务的发展经历了哪些阶段

经历以下三个阶段:

1、99年~02年萌芽阶段。

这个阶段里中国的网民数量相比起今天是在是少得可怜,根据2000年年中公布的统计数据,中国网民仅1000万。而且这个阶段,网民的网络生活方式还仅仅停留于电子邮件和新闻浏览的阶段。网民未成熟,市场未成熟,以8848为代表的B2C电子商务站点能说得上是当时最闪耀的亮点。

可惜8848最终逝去,萌芽期的电子商务环境里没能养活几家电子商务平台,只是孕育了一批初级的网民。这个阶段要发展电子商务难度相当大。

2、03年~06年高速增长阶段

当当、卓越、阿里巴巴、慧聪、全球采购、淘宝,这几个响当当的名字成了互联网江湖里的热点。这些生在网络长在网络的企业,在短短的数年内崛起,和网游、SP企业等一起搅翻了整个通信和网络世界。

以前程无忧网络招聘为例,在这个以专门发行招聘报纸的企业,03年初的时候还是投报纸广告送网络招聘会员,到今天已经变成了投放网络招聘广告赠送报纸招聘广告,可见变化之巨大(这个例子说明的就是网络应用的发展对传统业务的影响深远)。

3、07年~10年电子商务纵深发展阶段

这个阶段最明显的特征就是,电子商务已经不仅仅是互联网企业的天下。数不清的传统企业和资金流入电子商务领域,使得电子商务世界变得异彩纷呈。

拓展知识:

电子商务:

是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商务活动;也可理解为在互联网(Internet)、企业内部网(Intranet)和增值网(VAN,Value Added Network)上以电子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和相关服务的活动,是传统商业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

电子商务通常指:
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各国政府、学者、企业界人士根据自己所处的地位和对电子商务参与的角度和程度的不同,给出了许多不同的定义。电子商务分为:ABC、B2B、B2C、C2C、B2M、M2C、B2A(即B2G)、C2A(即C2G)、O2O 等。

Ⅷ 中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状况

互联网保险在过去近20年里经历了兴起、发展以及不断成熟的过程。我们将这一过程归纳为四个时期,分别包括长达10年之久的萌芽期、突飞猛进的探索期、正在经历的全面发展期和即将到来的爆发期。
一、萌芽期(1997年-2007年)
1997年底,中国第一个面向保险市场和保险公司内部信息化管理需求的专业中文网站——互联网保险公司信息网诞生。2000年8月,太保和平安几乎同时开通了自己的全国性网站。2000年9月,泰康人寿在北京宣布了“泰康在线”的开通,实现了服务的全程网络化。与此同时,各保险信息网站也不断涌现。
然而,鉴于当时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整体市场环境尚不成熟,加之第一次互联网泡沫破裂的影响,受众和市场主体对互联网保险的认识不足,这一阶段互联网保险市场未能实现大规模发展,仅能在有限的范围内起到企业门户的资讯作用。随着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颁布,我国互联网保险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二、探索期(2008年-2011年)
阿里巴巴等电子商务平台的兴起为中国互联网市场带来了新一轮的发展热潮。伴随着新的市场发展趋势,互联网保险开始出现市场细分。一批以保险中介和保险信息服务为定位的保险网站纷纷涌现。有些网站在风险投资的推动下,得到了更大的发展。
在这个阶段,由于互联网保险公司电子商务保费规模相对较小,电子商务渠道的战略价值还没有完全体现出来,因此在渠道资源配置方面处于被忽视的边缘地带。保险电子商务仍然未能得到各公司决策者的充分重视,缺少切实有力的政策扶持。
三、全面发展期(2012年-2013年)
在这一时期,各保险企业信托官方网站、保险超市、门户网站、离线商务平台、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多种方式,开展互联网业务,逐步探索互联网业务管理模式。其中,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保险行业也在这一年取得跨越式发展,以万能险为代表的理财型保险引爆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市场。
互联网保险绝不仅仅是保险产品的互联网化,而是对商业模式的全面颠覆,是保险公司对商业模式的创新。互联网保险并不是把保险产品放到互联网上售卖这么简单,而是要充分挖掘和满足互联网金融时代应运而生的保险需求,更多地为互联网企业、平台、个人提供专业的保险保障服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分析,保险行业已摸索出一套相对可控、可靠的体系和经验,确立起互联网保险的基本模式。保险公司进军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
四、爆发期(未来)
历经十几年的发展,电子商务对传统行业的影响正在不断加深。电子商务、互联网支付等相关行业的高速发展为保险行业的电商化奠定了产业及用户基础,保险电商化时代已经到来。
未来,移动展业净土掀起互联网保险新一轮高潮,它将围绕移动终端开展全方位的保险业务,包括产品销售、保费支付、移动营销及客户维护服务等一系列业务活动。保险业在移动终端的应用可分为四步走:第一是无纸化,将纸质保单转换为电子保单;第二是智能化,在无纸化基础上,实现展业、投保等业务简易、规范操作;第三是客制化,为客户提供回归保障本质的高级定制保险产品;第四是打造智能移动保险生态系统,包括高级定制的产品线,也包括打破时间、空间局限的全方位移动服务。

Ⅸ 保险行业如何做电子商务

前段时间参加一个保险行业的沙龙活动,到场的全部是保险行业的高管以及电销的负责人。受到主办方的委托,齐宁网络营销策划进行了电子商务网络运营的流程分析与分享。分析了主流行业B2C的运营模式以及推广方法。感觉当时的会场氛围对于保险电子商务化非常感兴趣。因时间原因,没有进行太细节的网络运营推广内容分享。今天齐宁网络营销策划来谈谈关于保险行业的电子商务销售的一些想法,希望对保险行业的同仁有一些帮助。 保险是服务行业的一个特殊行业,它的多种属性和基因造成了销售的瓶颈。我们都知道,保险的销售方式比较单一,主要是通过人员主动销售和电话营销。我们几乎每个人都被保险代理人或保险电话销售而“骚扰”过。但是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客户对于保险的理解程度参差不齐,而保险的多样化对于用户造成了选择上的屏障。所以,保险行业,必须采用这种“硬拉”“强推”的形式进行销售。 随着保险市场业务清晰和品牌影响对于消费者产生了重要影响。消费者对于保险的认知程度逐渐从被动销售改为了主动了解,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信号。所以保险行业的同仁们,应该尽快布局线上服务销售模式,把服务转换为销售机会,把机会转换为直接有效的订单。 互联网的普及意味着足够的用户基数,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意味着用户对于网络认知程度加深,这些也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现在我们互联网正在处于一个发展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无论什么行业,都要逐步部署互联网业务。保险行业也应该尽快部署,与互联网共同发展,与用户共同进步。消费者购买一个产品的逻辑是,先知道,再了解,产生销售欲望购买,最终成为忠诚客户。通过广告让消费者知道我们的产品或服务。然后通过网络或市场公关行为让消费者了解这产品,产生购买欲望。再通过销售人员对其影响销售产品。消费者感觉产品体验好了,自然对产品产生忠诚。广告解决知道问题,公关解决认知问题,销售解决售卖问题,服务体验解决顾客忠诚问题。所以,作为保险行业的网络电商业务或电商部门应该按照这个逻辑去部署网络的服务或产品。 保险电商该怎么做?首先公司的高层要给足够的支持。其次电商部门要先与公司的市场或品宣部门站在同一战壕中,确定公司的宣传方向和目标。你们是在做单品、服务销售,还是做品牌影响,还是两者兼顾。这两个部门做到不分家,资源共享,相辅相成。然后与IT部门对品牌网站进行“手术”全面转向品牌与电商销售相结合的网站构架。然后对产品进行差异化设计,与传统销售进行彻底分割。这样做有两个好处。1.可以评估保险B2C销售的情况。2.产品的差异化对消费者的销售影响。成立自己的网络销售部门,这个部门主要是为线上客户服务和部分销售职责。 当我们做完了这些基础的工作后。我们就需要开始在互联网上进行宣传推广了。对于保险行业的网销,齐宁网络营销策划认为这应该是一个长期的战略,不要强求一鸣惊人,而采取循序渐进。不断优化过程找到最终的突破点。所以首先要从网站内功开始,关于内功,一定要做到“网站产品”体验最佳的状态!网站产品,不是你们销售的产品。而是你的互联网网站体验够好。利用这个窗口来黏着用户。然后利用网络公关的力量树立在某个险种的权威地位。再利用活动不断的巩固这个地位。在适当的时候进行广告部署,进行大范围的推广。利用保险的电销优势,收集客户资源,然后进行销售影响。保险行业的口碑最为关键,所以长期在互联网上,进行口碑宣传以及相关的公关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是影响消费者选择服务的一个重要环节。 对于寿险等一些长期业务,我们需要做口碑。需要将寿险产品的功能性进行扩大宣传。主要在功能和保障方面。这种产品要做到少而精。让用户通过网络了解这些产品。而互联网只是这类产品的宣传渠道和知识普及渠道。对于一些“小而快”快的险种,完全采用无人敢于化的形式进行直接销售。将类似产品标准化。最终形成像卖机票一样的卖保险。此类产品可以多进行线上活动来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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