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学习电子商务
要学好电子商务、做好电商,按以下方式学习:
1、整体和细节相结合。
了解电子商务的整体结构,一个完整的电子商务交易系统必然涉及商务模式、支付、物流配送。但你在短短的一学期不可能对这些方面都学得很深入,必须突出重点,重点就是商务模式。而要理解电子商务的模式,就必须对传统商务有深入理解。而要理解传统商务,没有实践经验、没有大量的课外阅读根本是做不到的。
2、经验观察法。
没有一成不变的商务模式,这就需要经常上网看,观察周围不断出现的新企业,边看边问自己这个网站是如何赢利的?用户群是那些?现在上网如此方便,获取这样的信息应该是轻而易举。
3、对比的方法。
对比传统方式和网络方式的差异,企业商务流程中哪些可以在网上实现,与传统方式比有何利弊,如企业采购、销售、促销、调研、招聘等等。对比的多了,就能慢慢体会出其中的奥妙。
4、实践参与。
光说不练也没用。要参与,比如逛逛网上书店、到论坛参与讨论、建自己的个人主页、申请博客空间、搜索网络信息、参与网上拍卖等等,在参与中体会互联网对传统商务、学习、生活的影响。
5、假想的方法。学习过程中,要敢想,也要敢质疑,敢提问题。电子商务行业没有永远正确的人,只有不断涌现的成功者。说不定自己的想法是个很好的创意,有一天你可以去实现它。互联网领域成功的人,都是敢吃第一个螃蟹的人。
6、在网络上形成自己的交际圈,在和网友互动交流中学习。
交际很重要,大家都这么说,当然我也这么说。一般大家所说的交际是现实中的交际或者叫做有见面做基础的交往。这里的网络交际圈包括现实和虚拟两方面的交际,现实中的朋友可以在你的QQ好友或者MSN好友或者博客空间好友或者社交网站空间好友中等等,当然更多的是不认识的、没有见过面的、有共同兴趣爱好的、多以互动交流为基础的远方陌生人,并且这部分人起到更重要的作用。因为是有这共同的爱好,甚至是相似的背景成为交往对象,所以,你能从“他”、“她”身上学到很多很有用的,可能现实交往中学不到的东西。一定要好好维护这样的交往圈。很多互联网牛人或者资深评论家或者活跃博客写手等都是很热情和网络好友互动的,要花点时间和精力多和这样的人接触,这很有益你的发展。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交流的加深,虚拟网友成为现实中的朋友是很有可能的。
7、多留意网络招聘公司的人才需求要求或者其他你有兴趣的公司的招聘要求。
2. 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概况
我自认为中国电子商务现在最不成熟的地方表现在:
诚信体系不成熟,支付安全存在缺陷,社会规范和法律制约不完善
最重要的是电子商务的教育还不够系统,尤其是现在许多大专院校设置的电子商务专业的课程分配不合理,导致毕业生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但我认为任何新事物的兴起总有一个磨练的阶段。中国的市场大,自然有潜力
以下是我转载的一部分关于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概括的内容
3月9日朗络与太平洋北京公司合作,开通了《网神》,推出了30余个险种,才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保险网上营销。当月保费达到99万元。事实使人们看到了网上保险的潜力。保险企业纷纷触网。
当前,我国已有近80家保险网站。经营险种函盖了人筹保险,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旅游交通保险等近100个险种。不仅可以网上投保,而且可以实时核保,实时认证,在线支付,还开展了保险代理等业务。
8月16日太平洋保险公司www.cpic.com.cn网站开通。这是我国保险业第一个惯通全国,联接全球的电子商务网站。首批网上销售的险种有:安居综合家财险、航空旅客人身险、电脑保险,企业财产基本险,机动车辆险,航空货物运输险、航空旅客人身险和太平盛世终合系列保险。
我国保险已进入快速发展期。去年保费总收入达1247亿。年增长率为39%。但是,由于传统保险营销的人海战术,给人以腻凡感,没有充分发掘市场潜能。今后网络保险必将扮演重要角色。
开拓保险市场,应引进整合理念。让网上拓展和网下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不仅探索投保的市场拓展,也应注重理陪的连网管理。据介绍,应用计算机对实时理陪进行前瞻性管理,可下降管理费用的20%。可见创效增收的潜力很大。
值得指出的是,美国最大的保险企业已进入中国,欧洲三家最大的保险公司,也意欲进军中国的保险市场。中国年轻的网上保险业应有迎战的准备。
(10)资本市场
发展电子商务必须有资金支持。因此,建立完善的资本市场势在必行。自1998年下半年,国际风险资本开始把触角伸向中国,进行“火力侦察”。随后 一年半时间里,局面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一百多家风险投资商,看好中国市场,国际风险资本开始或准备进入中国网络业。
与此同时,国内的风险投资商们,也开始涌动。民间资本开始向互联网集结。上海创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经对2130个项目进行了筛选,选定了十五个项目进行了风险投资,其中10个项目为信息业。
国际风险资本的进入和国内风险资本的启动,理应是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推动力。然而,随着中国网络股新浪、网易、搜狐等在华尔街遭到狂跌,已给中国网络企业的海外融资蒙上了阴影。
华尔街虽不再是中国网络企业的天堂,但国际风险资本进入中国电子商务的大门依然敞开着。
由于中国市场巨大,美国等国际风险资本依然把电子商务作为在中国抢滩的突破口。互联网业依然成为外资捷足先登和追求投资最大化,寻求管理控制权的制高点。
尽管新浪等在NASDAQ股市狂跌,这只会使国际风险资本变得谨慎和冷静。《携程商务网》最近获得一千二百万美元融资就是一个例证。
第二部分:问题与对策
1、创新问题
创新是电子商务的灵魂和核心,也是电子商务生命力的体现。
当前,各种商业网站,必须解决好一次创业时形成的惯性思维,与二次创业需要继续创新之间的矛盾;必须跟上全国电子商务认知上的进步和发展。
从“做电子商务不必赢利”,“创造眼球吸引力”的桎梏中解脱出来;从“网络高手讲故事”然后“上市圈钱”玩“大手笔”的套路中清醒过来。重新进行发展定位和竞争态势研究。重新审视和利用好自身的资源优势,人才优势,区域优势。
特别是当前,股市走低,网站瘦员,网站的并购和整合加快。似乎整个互联网业进入了阴冷的冬天。一些人开始质疑互联网有无经济支点;一些人开始唉叹电子商务网站能否继续生存?
其实,大可不必质疑和唉叹!更无需落下一滴雨点就预言来了寒流。网络经济的发展历程和以上十二个市场的分析表明:中国电子商务的起步是健康的!
突破克隆模式围城而获得的思想解放;
突破烧钱、圈钱思路所获得的认知上进步;
突破不讲战略思考,战术设计而实施的内部调整和战略整合;
正是一次新的发展前的蓄势和能量累积!
是中国电子商务增强了市场机制,增强了抗风险能力,快速反应能力的一种表现,一种反映,一种进步。
实践已经证明,洋教师教我们的电子商务之路,不能完全适合我国的国情。把由摸式出发,变成从国情出发;把由网站一相情愿出发,变成从网民需求实际出发;把网站自己憋宝探索,变成按市场需求去进行探索;把排斥传统产业,变成依托和引领传统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就一定能找到一条适合我国情的、创新的、发展电子商务之路。
中国需要创新的电子商务基础技术。需要提升电子商务的综合实力。需要对现有的数据网,电话网,电视网,无线网分散资源的整合,和浅在价值的再开发。需要上网快捷,交易便捷的适于大量中小企业上网的适宜技术和利于网络生活化,生活网络化的创新技术。
同样,我们在经营理念,服务理念上,也应有新的举措和突破。电子商务是实物。它虽然实现了买家和卖家的最短路经连接,和最快速度成交。但不会自然成交。信息的沟通和买、卖的对接;真心实意地为网民服务。应该成为商务网站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只有这样才能开创电子商务的新局面。
2、人才问题
网络企业应警惕人才风险。当前主要的人才风险是:无声走失风险;无形资产流失风险;竟争战略外泄风险。
据统计,当前网络人才的需求空缺,达到了三万五千人。超量的市场需求,使人才的高消费堂而皇之地走进了我们的生活。盲目地网络人才的高消费,不仅造成了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埋下了人才风险的种子。网人跳槽的例子难到还少吗?
网络企业的无形资产,很大一部分,是由人才头脑中的无形资产集合而成的。
不懂得在企业迅速地扩大构架,进行企业再造的时候,需要对人力资源进行重新配置和合理调整;不注重在网站面对困难的时候,切实加强凝聚力;不注意认真解决员工的期权面临打水漂的危险,所引起的心里震荡,势必会造成不稳定因素。这是比来自竟争对手的、更大更可怕的危险。
电子商务的新发展,给网站的人才结构提出了新要求:
理论人才应快速介入。互联网经济和电子商务理论的超前研究,十分必要。日本在发展电子商务的进程中,并没有因袭美国建立庞大配送系统的经验。其战略分析人员,较早地提出了以遍布全国的五万家便民店为支点,实行就近配送的原则,走了一条快捷的路。这些经验值得我们重视。
战略分析人才应得到重用。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急需前瞻型、复合型的战略分析人才。在美国,他们以十二万美元的年薪,高居互联网相关职位的榜首。成了最抢手的资源型人才,复合型人才。我们说的复合,是一种多元的复合,它包栝:知识和能力的复合;技术和品质的复合;高智商和高商智的复合。
管理人才应得到加强。当前IT业急需的3.5万人中,尚空缺的部门副经理以上职位的人员就达2938人。近8.2%的管理人员空缺。说明我们相当一部分网络企业,管理弱化。这种状况如果得不到有效的调整和改善,就会形成管理上的黑洞,难以完成企业再造和吸纳资本,开拓市场的多重任务。
4、 法制环境问题
电子商务的发展,要求建全的法律制度,宽松的法律环境。
今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近日高法又就网络著作权纠纷相关法律作出解释。所有这一切对规范电子商务的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和网络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当前,电子商务数字合同、数字签名的法律问题;交易人的身份认证问题,数据电文的可接受性和证据力问题;商务数据库的保护问题;原始作品和汇编作品的版权整合问题;注册商标在数字化了以后的法律保护问题;数字化商标的淡化问题;网站之间的对注册商标的超文本链接问题: 消费者的个人隐私及权益保护问题,及网络运输单据的确认和合法化问题,市场准入问题等,都需要电子商务法尽快加以明确和规范。
5、 信息的价值开发问题。
网上的信息是资源、是财富。但是,网上的大量信息是未被开采的原矿。需要对信息价值进行深层次开发,才能在信息的浅在价值中,开发出信息的显在价值。
“鼠标一点,上网挣钱”只是一句诱人的广告词。给了客户一个搜索引擎,等于给了客户一把铁锹,叫客户自己上网刨食吃。
尽管今年下半年以来,新浪,网易,搜狐,赛迪网,星云科技,贸易动力等网站开展了无声的搜索引擎大比拼,但终究没有大的突破。在这一点上《阿里巴巴》的定制信息有所进步。
邮件列表是信息价值的浅层开发。是一种对信息的平行归纳,同类归纳。当前相当一批商业网站,连这一点也作不到。严重影响了网上商务的成交量。以邮件列表形式编成的电子杂志其发行量达八十万份,说明了网民对信息价值深层次开发的期待和欢迎。
要从浅在价值中开发出显在价值,是一件开拓性工作。需要我们做出不懈的努力和探索。当前,很有一些人,咬文嚼字地在模式和花稍的围城里转来转去。却听任大量的信息资源白白地浪费了。不如在开发信息资源上做一点实事。
没有新意的理论研讨会,推磨式地重复易地召开,不如研究和总结一点深入开发信息资源的实践经验。
5、竟争战略问题
当前,网站的爆炸式增长和网站的无效益落地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一场网络企业的淘汰赛已经开始。因此,认真研究电子商务中的竟争战略问题,已十分必要了。
建站定位战略。由于受“五分钟建个网站”的鼓惑,许多人在没有战略思考和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就盲目建站,用技术上的可能性,代替了经济上的可行性。已至不少网站建在沙滩上,“糊里糊涂成立”,“迷迷糊糊关闭”,玩了回“过把瘾”。
因此,建站定位研究已迫在眉捷。综合性网站的过多过滥,重复性网站的重复出现,建站不久的频频改版,均出于缺少一个冷静地、深刻地战略思考和定位分析。
发展战略。发展是硬道理,发展也是难事情。一次创业,要解决的是基本生存问题。二次创业,要解决的是持续稳定地发展问题。必须有一个战略布局,必须有一个整体思考和全面安排。
从大局出发,还要从运营入手。网站维持运营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新浪》,《所有网》的当天信息当天上,《无忧工作网》的每三小时更换信息,都很难能可贵。
竟争战略。当前,可供选择的竟争战略很多。抢占快车道战略,专一化战略;人才风险战略;从不定式中寻找定式战略;隐形进攻战略等。市场经济的大潮,并不照一种定式发展。我们必须把创新思维和理论升华结合起来。找到一种适合自已的商业摸式和竟争战略。
6、亏损问题
前一段,有的网站“玩大手笔”,搞“赌博经营”。自恃才气过人,整天干些拿钱砍鸭子脑袋的事,挥金炒作轰动效应,以致安于网站长期亏损;还有的网站,搞“网络高手讲故事”去钓金龟。无奈,中国的企业家和老百姓是现实的。钓金龟的结果,未必能钓回一根竿钱。
实践证明:不讲效益是不对的,安于负债是危险的。当年巨人集团的底气,恐怕比我们的一些网络企业足。但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一个浪头,几口水,便沉没了的教训,值得深思。
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是一切经济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网络公司也必须贯彻落实。眼下,网站大量亏损,成了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最大瓶颈。网站扭亏为盈的道路还很漫长。靠创新要效益,靠技术要效益,靠管理要效益,靠服务要效益。决不是过时的陈词,而是办好网络企业的真经。
懂得挣钱还要会挣钱。有的网站搞“夹缝浏览策略”,想让网民留下买路钱。无奈,无人买账。倒把大批网民拒之网外。与之相反,《阿里巴巴》,等一批网站,开门办网,不仅提供了大量含金量高的信息,而且还负责把反馈信息转发给客户。他们的路子会越走越宽。
第三部分:发展前景
今后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的总体趋势是:
1、专一化趋势。 由于专一化网站的不可替代性,及较稳定的网民基础,个性特点很强的专一化网站将会大量增加。并将会和若干大型综合性网站一起渡过一个并存期。
专一化网站之所以能得到较快的发展,是由于它把有限的人力,财力、物力、社会的观注力,企业的潜在力,集聚在某一方面,力求从某一局部,某一专业,进行渗透和突破,形成和突现出局部优势。进而通过局部优势的能量累积,争得竟争中全局的主动地位和有利形势。
因此它比较好地满足了上网者的个性化方面的深层要求。所以会得到人们的欢迎。
今后电子商务网站,将从六大方面满足网民个性化要求: 制定信息的个性化要求;选择商品的个性化要求;发挥潜在能力的个性化要求;参与品评和发表见解的个性化要求;业务扩展中的个性化要求;深度服务的个性化要求。
人们将真正尝到电子化给网民带来的福音和实惠。在这方面发展较快的空车配货网已经尝到了甜头。
2、融合化趋势。网站建设的专业化和网民要求的个性化使任何一个网站也不可能满足网民全方位,多层次的的个性化要求,都会遇到资源的空缺与内容的贫乏,因此,势必感受到融合的重要性,因为只有融合,才能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这种融合首先反映在信息的融合上。为网民对信息更新的及时性要求,会和各网站捕捉信息,更新信息,采集信息形成巨大的断层。不克服这个信息的断层,一周之内信息无更新,网民就会有一种腻烦感,访问量立时会锐减。
维持信息日复一日的更新,比构建网站要难得多。这会促使许多网站的整合观发生新的变化。会由扩充期兼并式的整合观,跃升为互补式的整合观,双方和多方,发现所长,发展所长,稳定所长,互补所短,互通有无地融合在一起,以求得共同的发展。
新浪和3721共推强力搜索引擎;启迪网共推网上招生; 与中国频道共推企业上网,就是一种融合和互补。
这种融合还反映在工作上。一种以方便客户为原则,以共同利益为纽带的,以多方协同完成同一商务运作为目的的垂直型网站。将得到迅猛发展。
融合的深度发展,必然是市场的扩展和网站服务领域的延伸。
3、区域化趋势。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地区自然条件的差异性,生活水平的差异性,网民结构的差异性,文化风俗的差异性,必将在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发展中表现出区域差异。
一种以发达经济带为基础而形成的、有区域经济特点的、信息产业群,网站建设群,将很快在京津及东南沿海地区出现。中关村已初具规摸,东大阿尔派已经起步,广洲信息产业园已有1000家企业进入。
中间城市有可能出现分站区和以配送为特点的网站商务传输体系。有区域经济特点和地域文化特色的一批小型网站,在西部将得到快速发展。
形成区域特色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受区域文化的影响和制约。网站建设的深层发展必然在栏目建设上,及销售物品上反映这一特色,并形成自已的区域文化特色和相对稳定的客户群。
想一个网站独霸天下,怕只是自家的一个美梦罢了。
4大众化趋势。大众化趋势是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发展的必然要求。
网络知识必将从深宅大院走向平民和普及。网址和域名的难记,必将以中文网址成为打主;聊天室中语言的怪僻,必将逐步为大众语言所取代。随着网费的下降和大量傻瓜型软件的上市,上网会进一步普及和便捷。
不仅如此,一大批类似北京大栅栏网,天津和平区社区服务网的真正意义上的社区网站,将遍布各地。虚拟社区,将向真实社区发展和延伸。
个人网站,电子商务代办点和网络中间体将得到发展。中小城市,条件教好的农贸市场和农村集镇,将出现网吧式电子商务代办处。网络将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
2000年已有500多所学校建立了校园局域网。今后小区局域网,各地开发区局域网将得到发展。随着智能化住宅的出现,将开辟新的服务领域。
只有大众化之日,才是电子商务的黄金时代到来之时!
5、延伸化趋势。延伸化趋势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电子商务生命力的体现。这种延伸将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向电子商务实务扩展和延伸。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个性化服务的优势将越来越充分地显示出来。人们不仅可以享受到购物送货的方便,还将享受多种延伸服务。比如,随着智能化住宅的出现,远程水表,远程电表将普及到千家万户。用量考核,查表收费,也必将成为电子商务的内容。
与此同时,信息将进一步商品化。收集和人工采集信息的方法将有所创新。定制信息将受到企业家的欢迎。反聩转发和一网多发信息将得到发展。
向产业化扩展和延伸。电子商务的发展,将影响和带动结算业,包装业,配送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同时还将激活和延伸带动起许多关联的产业。
比如电子地图技术,初期发展并不快,电子商务将它激活了。使人们看到了它的连锁采用,会形成一种增质效益。于是广阔的产业化前景出现了。
向技术管理的新需求扩展和延伸。十亿农民的广阔市场,将通过网络提出需求。远程教学,远程会诊,远程技术服务,远程科普教育,都将得到大的发展。有可能出现一种网络中间体,成为连接边际地区和发达经济带,连接无网络地区和网络中心的桥梁和纽带。
6、国际化趋势
电子商务的国际化趋势是历史的必然。国际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的巨商们早就看中了中国的潜在市场和无限商机。网络必将成为跨国集团和国外企业的首选目标,投资热点和开发热点。日本软库总裁孙正义12月1日表示,他看好200家中国网络公司,要投资10亿美元。就是一个例证。
国外资本的注入,将进一步地改善和加强国外新技术的介入。宽带技术,交易安全技术等支撑技术,将更快地进入中国。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国电子商务的整体实力以及技术水平,装备水平的迅速提高。和国际市场对接的进程将加快。
大量外国资本和外国企业的入市,必将冲击我们现有的电子商务市场。现有的电子商务企业的竞争态势和排位格局将被打破;整合的速度加快,内容扩展。竞争的残酷和资本的凌历,将使国人得以眼见和品尝。
一批网络公司掘起,一批既无客源基础,又无物流基础,建在沙滩上的网站和定位相近,内容趋同的毫无特色的网站将很快倒闭。
这种国际化的趋势,使市场开放度加大,贸易机会增多。给中国的商家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特别是给中小企业提供了展示自已形象的广阔空间和表现自已的平等舞台。 中国电子商务将很快地走向世界。
3. 汇编,电子商务,数据库,网络还有操作系统等计算机技术这几方面的学习有没有前后顺序关系
杂。。。回答不上,无语中。。。。
4. 关于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的一些相关法律
北京:3种网上开店无须办证照
日期:2008-03-07 16:00:14 点击:8 评论:0
《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去年12月1日正式实行,但只在第26条第2款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无具体内容。市工商局此次公布的意见稿对该条款进行了细化,明确指出网上经营不需要办理执照的3种情况(详见附件),其中包括个人在网上开店出售、置换 [阅读全文]
电子商务面临诚信问题 落实规范有难度
日期:2008-01-10 10:46:08 点击:11 评论:0
近日商务部出台了《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下面简称《意见》),要求规范电子商务信息传播、交易、电子支付和商品配送等行为。电子商务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后,在国民经济中的影响力与日俱增,但由于一直没有一部相关的法律予以规范,电子商务在发展过程中也面 [阅读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日期:2008-01-02 12:35:36 点击:8 评论:0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是我国第一部电子商务方面的国家法律文件,对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电子商务签名法于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阅读全文]
《电子签名法》与我国电子商务发展
日期:2008-01-02 12:32:30 点击:22 评论:0
所谓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通俗地说,也就是通过密码技术对电子文件所进行的电子形式的签名。电子签名运用一定的加密技术,将签名人信息转化为加密状态,并在需要时进行解密还原。电子文件在 [阅读全文]
电子商务法律体系框架
日期:2008-01-02 12:08:55 点击:22 评论:0
电子商务是在一个虚拟空间上进行交易的。在电子商务的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之间,买卖双方与银行之间,买卖双方、银行与认证机构之间都将彼此发生业务联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法律关系。 买卖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实质上表现为双方当事人的权力和义务。买卖双方的权利和 [阅读全文]
电子商务地方法规:上海市电子商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日期:2008-01-02 12:07:34 点击:5 评论:0
《上海市电子商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数字证书部分)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电子商务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认证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本市数字证书认证服务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价格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 [阅读全文]
电子商务地方法规:上海市营业执照副本(网络版)管理试行办法
日期:2008-01-02 12:04:52 点击:10 评论:0
为加强互联网上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有效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上海市营业执照副本(网络版)管理试行办法》九月一日起正式实施。该《试行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条 为适应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确认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互联网上的经营主体资格的真实性,保护 [阅读全文]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汇编》全文
日期:2008-01-02 11:56:31 点击:3 评论: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统筹规划我国电子商务认证机构,规范电子商务认证机构建设和运营,根据国家有关密码管理、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和信息安全等法规,特别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电子商务认证机构是指为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有关各方提供数字身份证书服务的独 [阅读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日期:2008-01-02 11:54:50 点击:2 评论:0
电子商务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电子商务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大举措,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我国电子商 [阅读全文]
中国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
日期:2008-01-02 11:52:14 点击:26 评论:0
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发展,已经成为主要发达国家增强经济竞争实力,赢得全球资源配置优势的有效手段。“十一五”是我国发展电子商务的战略机遇期。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 [阅读全文]
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正在着手制定
日期:2007-12-28 12:43:02 点击:7 评论:0
商务部信息化司副司长聂林海27日在首届中国电子商务与物流配送研讨会上表示,商务部致力推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将于近期发布和着手制定相关法规,年底前完成反映今年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的报告,2008年将发布第一批电子商务统计数据。 据聂林海介绍,商务部制定 [阅读全文]
5. 电子商务与法律
电子商务及法律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较强的网站的建设管理及在商务中应用的能力,以及特许经营体系设计、构建和运营管理实际操作能力。
一、知识能力:
1、掌握信息科学与技术的基本知识;
2、掌握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工商管理的基本知识;
3、掌握电子商务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
4、掌握电子商务的实际技术与技能;
5、了解电子商务的运作过程;
6、了解电子商务和企业运营管理的最新进展与发展动态;
7、熟练掌握英语语言应用能力;
8、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二、电子商务与法律专业:
电子商务是建立在计算机网络基础上的极具变革性的商业运营模式。随着Internet的发展,Internet已成为全世界规模最大、信息资源最丰富的计算机网络。Internet本身具有的开放性、全球性、虚拟性、自由性的特点,也成为电子商务的内在特征。电子商务的本身属性决定了它必然会冲击原有的法律体系,出现一系列新的法律问题。
如果没有一个成熟的、统一的法律系统来仲裁电子商务的各种纠纷,人们对电子商务就会望而却步。世界各国多年的立法实践经验成果相当丰富,我们应充分借鉴和吸收成功经验,服务于中国的电子商务立法。
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旨在培养既具有现代信息科学技术的方法与手段,又具有扎实的法律与管理理论基础,能在较宽的领域从事电子商务运作与管理、开展商务活动的复合型人才。
三、电子商务与法律书籍:
《电子商务与法律》是2001年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覃征。主要讲述了本书针对电子商务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从现行法律适用中遇到的挑战及立法上出现的盲区出发,分为八章进行研究和探讨。
6. 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
有以下几种知识产权保护:
一、电子商务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在联系
电子商务与知识产权存在着内在的、密不可分的联系,这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电子商务的核心问题是“数据信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保护信息的一种法律工具。电子商务的核心是“数据信息“,在构成电子商务的四种“流”中,“信息流"是最基本的、必不可少的。
2.知识产权产品已成为电子商务中的一种主要交易对象。随着知识经济的临近,已经出现了知识产业,即以人才和知识等智力资源为第一要素配置的产业,就是通常所讲的高科技产业和版权产业,也可通称为知识产权产业。
3.电子商务为知识产权的获得提供了一种新的途径。在电子商务的影响下,一种新的获得知识产权的途径——电子申请也已问世。
二、电子商务档案服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档案机构利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对电子商务档案进行处理和传递时,可能使原本在知识产权法规之下比较平衡的知识权益关系受到冲击。因此,在电子商务档案服务中,注重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1.数字化。所谓数字化是指把各类信息,包括数字、文字、声音、图形、图像等输入计算机系统转换成二进制数字编码的技术。1995年9月,美国在《知识产权与国家信息基础设施》中明确规定:“作品的数字化属于复制行为。”我国的《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第二条明确界定:将已有作品制成数字化制品,不论已有作品以何种形式表现和固定,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所称的复制行为。
2.数据库。世界贸易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伯尔尼公约都把数据库作为汇编作品予以保护,亦未明确赋予数据库独立的法律地位,而是将其作为版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进行保护。欧盟《数据库指令》对数据库给予了明确的界定:“数据库是指以系统或有序的方法编排的、并可通过电子或其他方式单独访问的独立作品、数据或其他材料的集合。”
3.网络化。现如今,网络宽带建设风起云涌,分发存储发展迅猛,网络技术不断进步,网络瓶颈节节打通,使得网上信息飞速增长,人们可以通过网络实时地传递、交换和共享各种信息。档案部门当然也不能落后,有了数字化和数据库的强有力基础,数字化后的档案信息完全可以通过网络来进行传播,从而达到档案信息资源全方位地共建共享。
三、档案服务升级的措施构想
在电子商务氛围下,传统的档案信息服务模式,已不适应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档案服务质量还有待提高。
1.健全法规体系。从档案利用方面来看,目前的利用服务工作主要是根据《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来指导具体工作,但对档案利用服务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以及与知识产权法律的关系处理,缺乏具有可操作的规定。
从知识产权方面看,首先,我国的立法和国外的立法有差距,甚至有矛盾,因此会造成混淆,遇到问题不知道到底用哪个标准,因此要同国际接轨,实现标准一致。其次,知识产权法中有关档案利用方面的规定有待细化,对一些诸如档案复制权等问题的忽略,会导致档案工作的知识产权保护无法可依。
2.完善技术支持。在如今的技术时代,即使是侵权行为也具有很高的技术含量,技术的落后和网络的不安全性,会使著作权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必须对保护对象进行技术武装,提供先进的技术支持,有效地防止盗版和非法复制。可采用的方法主要有:权限设置、加密与数字签名技术、CA认证技术、数字水印技术、限定使用次数技术、防复制技术等。
3.加快队伍建设。知识产权法律环境下,档案利用服务工作的运作对人才队伍提出了要求。首先,必须掌握知识产权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较高的知识产权素养,唯有如此,才能敏锐地感知分析和处理档案信息服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有效地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其次,要提高政策认识水平及业务素质能力,对政策的准确把握和业务能力的强化,都有利于服务质量的提高。最后,作为对信息法律政策等约束手段的补充,还要加强服务人员的自我约束能力,让他们做到自觉守法。
7. 电子商务法律条文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汇编》全文
(电子商务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信息产业部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统筹规划我国电子商务认证机构,规范电子商务认证机构建设和运营,根据国家有关密码管理、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和信息安全等法规,特别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电子商务认证机构是指为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有关各方提供数字身份证书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
第三条 已建、在建和拟建的电子商务认证机构依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四条 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电子商务认证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认证机构审查与批准
第五条 建立电子商务认证机构应向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 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
(二) 认证机构资产情况;
(三) 运营管理规范;
(四) 风险承担能力;
(五) 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
第六条 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在接到建立电子商务认证机构的申请和相关材料后,在三十天内给予答复。
第七条 申请建立的电子商务认证机构在取得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同意成立的书面批复后,必须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向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提出使用密码的申请。
第三章 认证机构密码核发与授权
第八条 电子商务认证机构所使用的密码及相关产品的管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根据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同意成立电子商务认证机构的批复,审批密码及相关产品的配用申请。
(二) 电子商务认证机构设置独立的密钥管理中心,由电子商务认证机构业主单位统一规划建设,由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及其委托单位负责实施指导和管理。
(三) 获准使用密码及相关产品的电子商务认证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密码管理规定。
(四) 电子商务认证机构密码系统的安全性由国家密码管理机构组织审查认证。
第四章 认证机构安全技术和标准评测认证
第九条 电子商务认证机构所使用的密码及相关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制定的密码技术规范和标准,基础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要求。
第十条 电子商务认证机构所使用的技术和设备必须是经过国家授权的部门测试认证,符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标准的技术和设备。
第十一条 认证系统的安全性必须符合国家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管理规定,必须经过国家授权的部门进行安全性测试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十二条 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制定电子商务认证证书的格式标准,核发相关的标识。电子商务认证机构登记核发的证书必须使用上述格式。
第五章 认证机构登记注册和运营管理
第十三条 电子商务认证机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同意电子商务认证机构的批复进行登记注册。
第十四条 电子商务认证机构的登记、变更、注销以及经营范围的核定,按企业登记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电子商务认证机构在提供证书服务时,可以根据国家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一定的费用。
第十六条 电子商务认证系统在建成后,必须通过国家信息产业、密码管理、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标准化等主管部门的审核、评测和验收后,才能对外提供数字证书服务。
第十七条 上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电子商务认证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并根据本管理办法,对电子商务认证机构的运营和安全情况进行年度审查。
第六章 认证机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十八条 电子商务认证机构对申请证书的单位和个人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进行审核。
第十九条 在持有证书的单位和个人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电子商务认证机构有权收回证书或宣布证书作废。
第二十条 电子商务认证机构有保护证书申请单位和个人非公开信息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认证机构必须建立认证系统的备份机制和应急事件处理程序,确保在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发生时认证系统和用户证书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 电子商务认证机构承担由于认证机构原因的证书失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第七章 认证机构罚则
第二十三条 未经批准,擅自建立电子商务认证机构,并对外提供服务的,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分别会同国家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责令其停止营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认证机构泄露企业或个人非公开信息,或利用这些信息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企业或个人利益的活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吊销认证机构营业执照,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本条款所列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分别会同国家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暂扣认证机构营业执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分别会同国家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一) 在认证系统的运营或对外提供认证服务过程中,违反安全保密规定的;
(二) 认证机构擅自转让认证技术或相关产品的;
(三) 未经许可,擅自建立分支认证机构或扩展业务范围的。
第二十六条 外组织或个人参与电子商务认证机构运营管理的,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家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已建、在建的电子商务认证机构按照本办法的有关条款,进行重新登记、审核、验收。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信息产业部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8. 急求!!2016年房地产新政策汇总
今年及去年全国各地出台的政策都差不多,政策都集中趋向于房地产去库存。可见,去库存是重中之重。在今年3月份,沈阳市下发22条房产新政,我觉得这些新政很全面的囊括了整个房地产的政策。如下:
一、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2016年我市商品房销售实现同比增长10%的目标,库存去化周期控制在合理区间,房价运行保持基本平稳,力争用2-3年时间使我市房地产市场供需结构达到均衡。
二、严格控制新增供地。对全市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规模实施总量控制,原则上2016年全市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面积不超过上年度的50%。实行差异化供地政策, 原则上产业用地按需供应,对住宅库存偏大区域减少供应,在房地产开发用地出让前,由规划、建设和房产主管部门合理确定商住比、车位比、容积率。及时发布城市发展规划、建设规模、供应结构、空间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和进展等信息,引导房地产市场理性投资和消费。
三、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对超过动工开发期1年不满2年的闲置土地,按规定收取土地闲置费,对闲置超过2年的依法收回,重新进行市场配置。
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加快新城区和新建项目周边的道路、公交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个别配套滞后的项目,经有关部门同意开发企业可垫资建设,待验收合格后在缴纳配套费时予以抵减。完善教育、医疗、商业等资源配置,在新城区鼓励优质中小学校增设分校,配置社区医疗机构。优化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配套服务,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五、支持项目开工建设。各地区政府要认真排查、解决影响已出让土地开工的历史遗留问题,保证出让的土地达到净地标准。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效率,落实我市有关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范意见。加大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力度,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
六、支持开发企业调结构。对本意见下发之前已出让的土地,开发企业可申请调整全装修比例。对已供应、未开发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开发企业可以申请转换用途、调整商住比例。对于在建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申请调整套型结构,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做出调整。对开发企业提出的申请,各有关部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予以支持,并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审批期限。
七、对个人购买住房给予奖励政策。凡个人购买住房契税税率超过1%的部分,市区两级财政给予补贴。在市政府举办的房交会和异地房展会期间,对购买参展楼盘的住宅和非住宅给予购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另行制定。同时,房交会推出的“惠民楼盘”将给予购房人房价补贴、契税补贴和家装补贴等让利优惠。各地区政府要积极组织召开区域房交会,自行出台优惠政策。
八、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10%。家庭或个人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同时贷款购买两套房,第二套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实行“认贷不认房”政策,前次贷款已还清的,再次申请贷款的视为首次申请。最高贷款额度提高为单方50万元、双方70万元、三方90万元。主借款人可以与其父母或子女互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互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将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条款纳入《劳动合同》,加大城镇民营企业及从业人员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力度,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并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乡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体制。
九、降低二手住房交易税费。二手住房转让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实行先征后补。居民互换住房的,实行“零税费”政策,免收交易费、产权办证费,缴纳的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先征后补。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一年内先买房后卖房或先卖房后买房的,购买房产面积大于出售房产面积的,按面积差每平方米补贴50元。
十、自住型公寓享受住宅政策。居民购买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用于自住的,可以视为住宅,交易税费按照住宅标准缴纳,同时在落户、入学、水电暖民用价等方面享受住宅同等政策。已经购买的用于自住的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享受住宅同等政策。
十一、拓宽非住宅和住宅使用功能。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和闲置建筑改造为电商用房、“创客空间”等。允许从事电子商务、创新产业的小微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将住宅、公寓登记注册为营业场所。
十二、大力推动棚改货币化安置。从今年起对新纳入棚改拆迁安置的居民,力争全部实行货币化安置。
十三、高端人才购房享受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盛京人才”战略,对领军人物和杰出人才等,由市、区两级财政按政策规定发放购房补贴。
十四、支持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新毕业生购房。对毕业未超过5年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沈购买商品房的,给予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限由6个月降为3个月,首付比例实行“零首付”政策,最高贷款额度为单方60万元、双方80万元。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购买商品房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奖励政策。同时,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新毕业生购房的,给予契税全额补贴政策。
十五、鼓励农民进城买房居住。积极探索农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土地增值收益合理分配机制。落实“两权”可抵押贷款政策,简化收入证明要件和担保手续等,为进城购房的农民提供贷款支持。全面推进居住证制度,推动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住房保障权利,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一市三县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出台支持政策。
十六、方便购房人子女就学。居民为子女就学购买商品住房的,将入学条件由“以落户时间为准”改为“以居住时间为准”,居住时间自购房人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之日算起。
十七、支持两地分居家庭、农民工和外籍人士购房安家。两地分居家庭在沈购房安家的,按购房面积每平方米补贴100元的安家费。农民工在沈购房子女可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考。外籍人士在沈购房不受套数限制。
十八、支持开发企业并购重组、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开发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出台我市支持开发企业并购重组的优惠政策。支持开发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协调金融机构下调信用良好企业的按揭保证金比例,加大对品牌开发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十九、减轻开发企业负担。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为15%,非普通住宅、商业、车库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到2%,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到1.5%。对开发企业经批准建设且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部门的学校用地,暂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后置到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时征收。取消建设项目的安措费、社保费收缴和拨付。进一步清理涉及房地产的不合理收费、押金、监管资金等,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要坚决取消,收费标准过高的要适当降低。进一步梳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审批流程,向社会公开审批环节和收费项目,未公开的不得实行审批或收费。
二十、加强对开发企业的监管。加强对开发企业资质的动态监管,完善退出机制,淘汰“ 僵尸企业”。探索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制,规避市场风险。
二十一、大力培育发展房屋租赁市场。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建立购房与租房并举、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积极培育住房租赁经营机构,推进住房租赁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对利用自持库存商品房开展房屋租赁业务的开发企业,以及专业从事房屋租赁业务的企业、机构和自然人,给予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鼓励各类闲置房源进入租赁市场,多渠道增加供应。支持在沈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租赁住房,可以领取3年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每月800元,硕士每月400元,学士每月200元。进一步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降低准入门槛,向外来务工人员、中高等教育毕业生等倾斜,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壮大发展。
二十二、加强对房地产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对各地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落实本意见情况进行绩效考评,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房地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房地产市场规划、工作目标、相关政策措施和组织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负责摸清并分析房地产市场情况,协调推进具体工作。各地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建立考核制度。
9. 从法律意义上分,电子商务法律的主体分为哪些
电子商务主体,指以营利为目的,借助电脑技术、互联网技术与信息技专术实施商事行属为并因此而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广义的电子商务主体,既包括商事主体,也包括消费者、政府采购人等非商务主体。
狭义的电子商务主体,则仅指电子商务中的商务主体,即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企业有两种类型:一类是采取电子商务交易手段的传统企业;一类是为电子商务交易提供基础设施服务和辅助服务的现代互联网服务企业(ISP),如互联网联结商(IAP)与互联网内容提供商(ICP)、网吧等。。
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