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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电子商务立法现状

发布时间:2022-02-27 18:49:28

❶ 中国电子商务现状分析

电子商务作为现代服务业中的重要产业,有“朝阳产业、绿色产业”之称,具有“三高”、“三新”的特点。“三高”即高人力资本含量、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价值;“三新”是指新技术、新业态、新方式。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是对电子商务核心价值链的概括。电子商务产业具有市场全球化、交易连续化、成本低廉化、资源集约化等优势。 纵观全球电子商务市场,各地区发展并不平衡,呈现出美国、欧盟、亚洲“三足鼎立”的局面,美国是世界最早发展电子商务的国家,同时也是电子商务发展最为成熟的国家,一直引领全球电子商务的发展,是全球电子商务的成熟发达地区。欧盟电子商务的发展起步较美国晚,但发展速度快,成为全球电子商务较为领先的地区。亚洲作为电子商务发展的新秀,市场潜力较大,但是近年的发展速度和所占份额并不理想,是全球电子商务的持续发展地区。
全球B2B电子商务交易一直占据主导地位,2002年至今,呈现持续高速增长态势,2007年全球B2B交易额达到8.3万亿美元,预计在未来几年将保持40%以上的增长率,到2010年B2B交易额将达到26万亿美元,比2002年增长30多倍。
总体来看,全球电子商务发展呈高速增长态势。随着全球电子商务的发展,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动力持续增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呈现典型的块状经济特征,东南沿海属于较为发达地区,北部和中部属于快速发展地区,西部则相对落后。
电子商务市场分析:中国电子商务市场前期延续了2007年电子商务持续高速增值的势头,后期则受全球金融危机和发展瓶颈影响,交易额增长放缓。但总体来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仍在稳步前行。2008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达到24000亿元,同比增值达到41.2%,其中B2B市场仍是总交易额的构成主体,C2C基本维持现状,B2C将提速发展;2008年6月中国网上购物人数达到6329万人,网上支付人数达到5697万人,增长率分别为25%和22.5%。中国电子商务市场发展前景依旧乐观。
从电子商务的三种业务模式来看,B2B依然是电子商务市场的主旋律,B2B交易额占中国电子商务总体交易额的89.5%,达到21480亿元;而B2C交易额占整体交易额的7.4%,达到1776亿元;C2C交易额占3.1%,达到744亿元。整体业务格局的最大变化在于B2C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电子商务市场分析三种业务模式所处的细分市场,B2B市场中阿里巴巴仍占据市场霸主地位,*和网盛旗下的中国化工网、生意宝增长迅速,垂直B2B平台体现了巨大发展动力。
电子商务市场分析:1、 政府加强引导性投资的注入解决资金不足问题
2008年政府加强了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引导性投资,用以改善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的投资环境,政府通过将投资收益返还社会投资人、支持社会投资回购政府所持股份等政策,将大量资金引入电子商务的发展。2008年底,依托“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现代服务业服务交互支撑平台”构建的“正佳网”在广州正式开业,充分说明国家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力度已经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市场发展的资金问题逐步得到缓解。
电子商务市场分析:2、 政府主导物流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的整合与构建
与企业主动建设网上支付体系不同,物流体系的完善需要政府的大力推动。通过整合全省甚至全国的物流资源,建立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成为目前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目前中国已经具备了中国物流交易中心、厦门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等一批市级物流平台,但从信息质量、功能服务等方面看都需要进一步提升。在此背景下,2008年国家将苏州工业园区综合保税区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列为国家区域性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利用政策优势和硬件建设、软件服务优势,建设中国国际电子产品交易基地。

电子商务市场分析:3、 B2B仍有发展潜力,B2C将提速增长
从整体市场及细分市场的发展看,2009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将达到34278亿元,增长率保持在40%以上。未来10年,中国将有70%的贸易额将通过电子交易完成。中国B2B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增长潜力巨大。此外,由于电子商务向行业的渗透将更加深入,加之B2C市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加强,B2C市场的份额将在2009年呈现明显的扩大趋势,其中IT数码、家居建材领域B2C市场将成为未来几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发展的热点领域。
电子商务市场分析:4、 物流平台将逐步崛起,支付市场面临洗牌
从电子商务市场支撑体系建设看,一方面2009年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在政府的持续推动下将有巨大发展,平台信息服务能力将显著提升,同时更多的电子商务服务商会加入物流体系建设的行列中。另一方面,网上支付服务商将在未来2年经历二次筛选,资金短缺以及技术、商业模式、信用体系等环节不健全的服务商将面临被市场淘汰的危险。
电子商务市场分析:5、 企业与政府合力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
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方面,支付体系已经具备了一定发展基础,支付宝、财付通等网上支付服务商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同时为进一步改善网上支付市场的发展环境,继续扩大市场占有率,企业具有主动联合政府或金融机构完善支付体系的意愿,其中完善网上支付信用体系工作成为2008年的主旋律。2008年1月17日,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与中国建设银联合推出了的支付宝卖家信贷服务,符合信贷要求的淘宝网卖家将可获得最高十万元的个人小额信贷,国内首次推出这种信贷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加强了第三方支付公司的信誉保障。
电子商务市场分析:6、 电子商务保持投资吸引力,B2C成风投新宠
2008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除在扩大资金来源、支撑体系建设方面有所成就外,不可避免的需要面临全球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电子商务与行业发展结合的更广、更深,充分利用电子商务B2C手段已经成为中国行业企业在度过经济寒冬中的重要选择。因此,2008年投资机构对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的关注度不将反升,其中B2C行业无论在投资案例数量还是在投资金额上都呈快速增值趋势。母婴用品、IT数码产品、珠宝、建材等一大批传统行业细分领域开始进入B2C市场,并获得VC持续关注。年内,凡客、麦考林分别获得2000万美元和8000万美元的资本注入。可见B2C已经成为推动中国电子商务市场发展的重要细分市场。
电子商务市场分析:7、 保险、旅游、批发零售行业电子商务市场份额将扩大
从行业应用角度看,鉴于2008年的经济环境,国民的保险意识将进一步加强,而方便快捷的保险电子商务将成为保险客户的首选,因此未来保险电子商务仍将快速发展;同时,随着经济增长放缓,各省市将加强对旅游产业的重视,从而提升本地经济增长能力,在旅游产业二次创业的要求下,旅游电子商务将成为未来各地着重发展的业务;此外,赛迪顾问认为中国国民消费能力在未来不会有太大波动,当市场物价逐步增高,网络平台所提供的低价格产品将更加受到消费者青睐,随着网民网上购物、网上支付以及物流服务的健全,直接面向个人消费者的批发零售业电子商务将会面临最佳的发展机遇。
电子商务市场分析综上所述,2012~2013年的中国电子商务市场充满机遇和挑战,而政府和企业的通力合作是抓住机遇并赢得挑战的基础。在此基础上,中国电子商务市场将一步步向发达国家电子商务水平接近,在成为全球网络经济中心的道路上稳步前行

❷ 目前我国电商领域的法律法规现状

2005年是中国电子商务政策法律环境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众多部委都出台了推动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法律,加强宏观指导,营造发展环境,落实优惠政策,提供全方位服务,推动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一、2005年我国电子商务政策法律建设情况

1.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电子签名法》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下简称《电子签名法》),并于2005年4月1日开始实施。《电子签名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建设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

《电子签名法》既是我国信息化领域第一部法律,也是《行政许可法》颁布施行以来在信息产业和信息化方面立法设立的第一个行政许可。《电子签名法》通过确立电子签名法律效力、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维护有关各方合法权益,从而从法律制度上保障了电子交易安全,促进了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发展,同时为电子认证服务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为我国电子商务安全认证体系和网络信任体系的建立奠定了重要基础。

我国电子签名法的起草,经历了征求意见稿、草案和最终稿三个阶段。整个起草过程也是对电子签名这一新型核证技术认识逐步深化的过程。

1998年,联合国在颁布《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两年后启动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签字示范法》的起草工作。每年2月和9月分别在维也纳和纽约讨论《电子签字示范法》的起草问题,参加国家由最初的十几个逐步扩展到80多个国家。我国于1999年开始跟踪联合国电子签字的立法工作。当时的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部派遣代表团参加有关会议,并根据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情况提出对示范法的起草意见。2002年1月24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签字示范法》正式通过。我国学者在更大范围内对电子签名问题展开了深入研究。经过多年跟踪和深入的研究与争论,电子签名在现代社会政务和商务活动中的重要作用逐步被各界人士所认识。

2002年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下达了有关国家电子商务政策框架研究课题,对国际上,包括美国、OECD、日本、韩国、新加坡有关立法进展做了大量的研究,在国内也做了大量的实际调查。

《签名法》起草工作的正式启动可以追溯到2002年5月,当时由国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组织。次年4月,根据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国务院法制办会同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开始接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

2003年6月,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电子签名法》的立法列入审查计划,《电子签名法(征求意见稿)》发至各地征求意见。

2004年3月24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电子签名法(草案)》获得原则通过,随即被提交全国人大讨论。4月2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对该法进行审议,并通过人大系统在全国征求意见。

所谓电子商务是指企业利用互联网络处理日常的业务、交易,即与供应商、顾客、银行、分销商和其他贸易伙伴的日常联系。美国学者Kalakota & Whinston认为,从通讯的角度来看,电子商务是利用电话线、电脑网络来传输资讯、产品和服务;从企业流程的角度来看,电子商务是商业交易及工作流程自动化的技术应用;从服务的角度来看,电子商务是企业管理阶层想要降低成本,同时又要提高产品品质及加速服务传递速度的一种工具;从网络的角度来看,电子商务提供了网络上的采购与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的能力。

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的买卖双方面对面的交流方式,也打破了旧有的工作经营模式,它通过网络使企业面对整个世界,为用户提供全天候的服务。近年来,以发达国家为先导的全球电子商务高速增长,到2003年全球企业对企业 (B2B)的网络交易额将达3.2万亿美元。电子商务如此飞速的增长速度,使它带来的商机是巨大而深远的。各国政府纷纷制定电子商务规划,大力发展自己国家的电子商务建设。我国虽说这几年电子商务炒得如火如荼,但在实际推广过程中,其效果还只是停留在电子商务的初级水平上。这种情况有必要认真地分析其中的原因,从而研究适宜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对策,积极、稳妥地推进电子商务的发展。本文通过对我国目前电子商务的现状的分析,提出目前我国电子商务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基于此,文中更进一步探讨相应的对策。

一、我国电子商务的现状

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起源于70年代的EDI应用,我国海关是最早引入EDI进行报关,经过几年的完善发展目前企业可以通过上网申请报关。电子商务迅速发展始于Internet的商用发展,从1998年资料界和媒体宣传电子商务的概念开始算起,在短短的两年间,中国的电子商务已从启蒙阶段迅速进入实施阶段,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表明,截至2000年7月,中国的网上商店由1998年底的100多家已发展至近1000家,并以平均每天两家以上的速度增长。发展的区域从北京、上海、广州等少数城市向沿海和内地各大城市扩展,许多传统行业的工业和商业企业也开始登上电子商务的舞台,目前电子商务活动发展较快的是网上销售、网上促销、网上服务。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据中国信息产业部有关部门统计,1999年,全国网上消费额(不含个人对个人的拍卖)为5500万元(相当于 660万美元),仅占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0.00177%,以此推算,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水平仅为美国的0.23%。 1999年末,全国上网计算机为350万台、互联网用户890万,其中50%在家中上网。现有网络用户中,参与消费类电子商务的比例仅为28.6%。网络用户参与网上购物的仅占 20.3%,其中只有40%感到满意。中国的网上交易还处在起步阶段,即使有部分交易额,也多是将网上沟通信息与传统的资金结算、物流方式相结合实现的。由于传统企业对电子商务的介入甚浅,整体上看,中国的电子商务尚处于萌芽阶段。

二、我国电子商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电子商务的兴起,对中国来说是挑战大于机遇。中国在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远比一般发达国家多得多,不仅需要解决EDI商务由封闭到开放的转变问题、因特网商务中大宗交易的保密和安全问题,以及电子纳税及其管理问题等等,而且还存在亟待解决的一系列特有的问题。

1.企业现代化问题。构成电子商务的有政府的管制行为和居民的消费或投资行为,但主要是企业的购销行为。因此,企业的发展与现代化程度直接关系到电子商务的基础。目前我国企业普遍存在着信息管理水平低、信息机构不健全、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与建设成本过高、经营管理中运用计算机网络不充分等问题。国家企业中的信息处理能力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1%,国家重点企业中70%认为信息化投资不足,用于信息技术和设备投资累计仅占总资产的 0.3%,与发达国家大企业8%~10%的水平相距甚远,有 62%的企业还认为缺乏专业信息技术人才。

2.信息网络的环境和条件问题。目前我国具有知识产权的基础或核心技术多为国外研发机构或IT厂商所拥有;产品的关键部件或软件开发的基础平台多为国外厂商提供,国内厂商只完成组装和属地化的应用开发;高性能的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多是由品牌的产品所垄断,国内厂商的产品只占有拾遗补缺的地位;在信息集成的增值和增值领域,国内企业的服务水平相对较低,尤其是涉及企业、行业及国民经济基本情况与运行状况的综合,其开发利用、有效传输与社会共享等方面基本处在空白状态。另外,我国由于经济实力和技术方面的原因等,网络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缓慢和滞后,已建成的网络其质量离电子商务的要求相距甚远。因此,从电子商务的要求看,无论是网络技术、网络管理、技术标准、消费水平、通信速度、安全和保密条件等各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

3.市场成熟问题。电子商务的应用领域分两类:企业间交易和个人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交易。就其发展过程来看,它又必然经历—个从简单的商情查询到网上购物和实现交易的阶段。据调查,1997年消费者用于购买网上服务和产品的总价值为32亿美元,但上网寻找产品信息后再进行离线购物的达42亿美元,这说明建立通畅快速的购物网络并不困难,但建立成熟可靠的消费体系和互相信任的市场运作方式,绝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在中国,由于在货源的质量保证上,存在许多不规范的行为,假冒商品、伪劣产品、售后服务不能兑现等等现象,使顾客对网上的消费心有疑虑,所以即使拥有上网条件的顾客,也愿意传统的选货方式。此外,对于网上的交易,客户或企业对网上资金帐户的安全没有信心。在这种情况下,要发展电子商务,必须加速培育市场.使其尽快成热起来,从而使电子商务能健康地发展。

❸ 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与趋势

1、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6大趋势

不久前由国家信息部电子信息中心和蓝田市场研究公司联合开展的为期3个月的首次全国范围的信息产业大型调查活动结果表明,今后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将呈现以下6方面趋势:

纵深化趋势

调查表明,电子商务的基础设施将日臻完善,支撑环境将逐步趋向规范,企业和个人参与电子商务的深度将得到拓展,个人对电子商务的应用将从目前点对点的直线式向多点智能式发展。图像通信网、多媒体通信网将建成使用,三网合一潮流势不可挡,高速宽带互联网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与此同时,制约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网络瓶颈有望得到缓解和逐步解决。

个性化趋势

互联网的出现、发展和普及是对传统秩序型经济的社会组织中个人的一种解放,为人们个性的张扬和创造力的发挥提供一个更加广阔的空间,也使消费者主权的实现有了更有效的技术基础。在这方面,个性化定制信息需求和个性化商品需求将成为发展方向,消费者将把个人的偏好放到商品的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去。对所有面向个人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活动来说,提供比传统商业企业更具个性化的多样化服务,是今后成败的关键因素。

专业化趋势

面向消费者的垂直型网站和专业化网站前景看好,面向行业的专业电子商务平台发展潜力大。专业化趋势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面向个人消费者的专业化趋势。二是面向企业客户的专业化趋势。

国际化趋势

中国电子商务必然走向世界,同时也面临着世界电子商务强手的严峻挑战。电子商务对我国的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利用好国外各种资源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有利时机。同时,国外电子商务企业将努力开拓中国市场。

区域化趋势

立足中国国情采取有重点的区域化战略是有效扩大网上营销规模和效益的必然途径。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的大国,社会群体在收入、观念、文化水平等很多方面有不同的特点。我国虽然总体上仍是一个人均收入较低的发展中国家,但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城乡二元结构所反映出来的经济发展的阶梯性、收入结构的层次性十分明显。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上网人口仍将以大城市、中等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为主,B2C的电子商务模式区域性特征将十分明显。

融合化趋势

电子商务网站在最初的全面开花之后必然走向新的融合,包括同类兼并、互补性兼并和战略联盟协作。一是同类网站之间的兼并。二是不同类别网站之间互补性的兼并。

2、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趋势分析

二十一世纪是信息化的时代,第三产业在各国的比重不断上升,特别是服务业,信息服务业成为21世纪的主导产业,这导致了电子商务的产生和发展,在全球信息化大势所驱的影响下,各国的电子商务不断的改进和完善,电子商务成为各个国家和各大公司争夺的焦点。研究探讨电子商务现状和制定实施恰当的电子商务的政策问题就十分迫切。而在我国,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的普及与发展,电子商务迅速崛起,众多的信息技术企业、风险投资公司、生产流通企业纷纷开展电子商务。本文从我国电子商务技术发展的环境,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三个方面,探讨分析了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

电子商务源于英文ELECTRONIC COMMERCE,简写为EC。顾名思义,其内容包含两方面,一是电子方式,二是商贸活动。一般来说是指利用电子信息网络等电子化手段进行的商务活动,是指商务活动的电子化、网络化。广义而言,电子商务还包括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各种内部业务的电子化。电子商务可被看作是一种现代化的商业和行政作业方法,这种方法通过改善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服务传递速度,满足政府组织、厂商和消费者的降低成本的需求,并通过计算机网络加快信息交流以支持决策。电子商务可以包括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的各项社会活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的内涵和外延也在不断充实和扩展,并不断被赋予新的含义,开拓出更广阔的应用空间。

电子商务将成为二十一世纪人类信息世界的核心,也是网络应用的发展方向,具有无法预测的增长前景。电子商务还将构筑二十一世纪新型的经济贸易框架。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对于国家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战略,实现跨越式发展,增强国家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电子商务市场发展前景诱人

虽然目前还不能预测电子商务交易模式何时能成为主流模式,但电子商务的市场发展潜力是无穷的,因为:一方面,潜在消费者的发展速度惊人。据联合国贸发会议《2002年电子商务发展报告》显示,到2002年底,全球英特网用户已达6.5亿之众。在中国,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最新的调查报告显示,截止2003年6月底,上网用户已达到6800万,比去年同期增长48.5%,而1997年10月首次调查结果只有62万,几年间增长了109。7倍。他们中的一部分已是电子商务的消费者,而更多的则是这个快速发展市场的潜在消费者。另一方面,电子商务交易额快速增长。据国际著名咨询公司Forrester估计,2002年全球电子商务交易额大约为22935亿美元,到2006年将可能达到12。8万亿美元,占全球零售额的18%,年均增长率在30%以上。美国是电子商务应用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其发展趋势对其他国家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2001年,尽管美国的电子商务交易额在全美零售额中的比例仍低于3%,但类似软件、旅游和音乐制品这些商品及服务的网上交易B2C部分已占到这部分交易额的18%左右,世界其他地区也有类似情况出现。据联合国贸发会议《2001年电子商务发展报告》引用Anderson咨询公司的数据显示,到2003年底,我国的电子商务市场B2B和B2C的交易总额将可能达到40亿美元之巨,B2B的年均增速为194%,而B2C的是274%,其增速呈倍数增长。当今世界,除电子商务市场以外,其他任何市场都难有如此高的增长率,因此,其市场前景极为可观。

二、我国电子商务面临的问题

1、 电子商务的搜索功能问题

当在网上购物时,用户面临的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如何在众多的网站找到自己想要的物品,并以最低的价格买到。搜索引擎看起来很简单:用户输入一个查询关键词,搜索引擎就按照关键词语到数据库去查找,并返回最合适的WEB页连接。但根据NEC研究所与INKTOMI公司最近研究结果表明,目前在互连网上至少10亿网页需要建立索引。而现在搜索引擎仅仅能对5亿网页建立索引,仍然有一半不能索引。这主要不是由于技术原因,而是由于在线商家希望保护商品价格的隐私权。因此当用户在网上购物时,不得不一个网站一个网站搜索下去,直到找到满意价格的物品。

2、电子商务的安全性问题

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仍是影响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因素。由于INTERNET的迅速流行,电子商务引起了广泛的注意,被公认为是未来IT最有潜力的新的增长点。然而,在开放的网络上处理交易,如何保证传输数据的安全成为电子商务能否普及的最重要的因数之一。调查公司曾对电子商务的应用前景进行过在线调查,当问到为什么不愿意在线购物时,绝大多数人的问题是担心遭到黑客的侵袭而导致信用卡信息丢失。因此,有一部分人或企业因担心安全问题而不愿意使用电子商务,安全成为电子商务发展中最大的障碍。如:安全可靠的通讯网络;有效防护连接在网络上的信息系统;有效防止资料被盗去或盗用;培训电子商务人才,使其了解如何防护其信息系统和资料的安全。

3、电子商务管理的问题

电子商务的多姿多彩给世界带来了全新的商务规则和方式,这更加要求在管理上要做到规范,这个管理的概念应该涵盖商务管理,技术管理,服务管理等多方面,因此要同时在这些方面达到一个比较令人满意的规范程度,不是一时半时就可以做到的。另外电子商务平台的前后端相一致也是非常重要的。前台的WEB平台是直接面向消费者的,是电子商务的门面。而后台的内部经营管理体系则是完成电子商务的必要条件,它关系到前台所承接的业务最终能不能得到很好的实现。一个完善的后台系统更能体现一个电子商务公司的综合实力,因为它将最终决定提供给用户的是什么样的服务,决定电子商务的管理是不是有效,决定电子商务公司最终能不能实现赢利。

4、电子商务的税务问题

税务,是一个国家重要的财政来源。由于电子商务的交易活动是在没有固定场所的国际信息网络环境下进行,造成国家难以控制和收取电子商务的税金。因此,在指定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政策法规时,需要重新审视传统的税收政策和手段,建立新的,有效的税收机制。

5、电子商务的标准问题

各国的国情不同,电子商务的交易方式和手段当然也存在某些差异,而且我们要面对无国界,全球性的贸易活动,因此需要在电子商务交易过动中建立相关的,统一的国际性标准,以解决电子商务活动的相互操作问题。中国电子商务目前的问题是概念不清,搞电子的商务,搞商务的搞电子,呈现一种离散,无序,局部的状态。因此,目前需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解决统一标准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二是电子商务的关键在于业务,应用是其龙头,因此要把各种各样的业务和服务接进来;三是解决互连互通的标准问题。

6、 电子商务的费用支出问题

由于金融手段落后,信用制度不健全,中国人更喜欢现金交易,没有使用信用卡的习惯。而在美国,现金交易较少,国民购物基本上采用信息卡支付,而且国家处于金融,税收,治安等方面的原因,也鼓励使用信息卡以减少现金的流通。完善的金融制度方便,可靠,安全的支付手段是B 2 C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条件。不难看出,影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不单是网络带宽的狭窄,上网费用的昂贵,人才的不足以及配送的滞后,更重要的原应来自于信用制度不健全与人们的生活习惯。因此,我们应该加大金融改革力度,健全法制,建立信用制度,正确引导人们改变一些生活习惯,为我国B 2 C电子商务的发展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

7、电子商务的合同法律问题

在电子商务中,传统商务交易所采取的书面合同已经不适用了。一方面,电子合同存在容易编造,难以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的问题;另一方面,现有的法律尚未对电子合同的数字化印章和签名的法律效率进行规范。此外,现有的技术还无法做到对数字印章和签名的唯一性,保密性进行准确无误的认定。如何保证电子商务活动中合同的有效性及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的有效性,是保证电子商务正常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 如何进一步改善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的主要措施

电子商务是一项巨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从中长期来讲,应从以下方面入手加以推动和引导:

1、 做好电子商务的发展规划和宏观指导

电子商务是一项新生事物,其技术发展速度很快,业务方式没有最终定型,给政策的制定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这就要求政策制定者对市场的变化保持高度的敏感,加强研究,适时制定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在这一过程中,相关的中介组织,如行业协会等应充分发挥自己联系政府和企业的纽带作用,做好企业与政府部门的信息沟通,协助政府做好产业发展规划。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电子商务是基于信息网络的商务活动,需要建设必要的信息基础设施和手段,包括各种信息传输网络的建设、信息传输设备的研制、信息技术的开发等,使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在坚实的环境建设基础上。要构建一个值得信赖并能够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的多层次的开放的网络体系,加强基础网络的建设,改善国内用户环境。

3、 加强电子商务宣传和人才培养

目前,部门、行业信息的电子化方面力量严重不足:而没有各个部门、行业信息的电子化,电子商务就只能是纸上谈兵。所以,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手段培养、引进并合理使用好一批素质较高、层次合理、专业配套的网络、计算机及经营管理的专业人才,是我国电子商务建设成功的根本保证。同时,面对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企业和研究单位制定安全技术,这是责无旁贷的。

4、 加强政府的示范和引导,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工程

通过实施政府信息化,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透明度,促进政府与社会的沟通;发展政府部门之间的非支付性电子商务,促进有关部门在电子商务实施中的关系协调,推动管理部门联网,实现商务管理电子化;发展政府和企业间的电子商务,实现政府采购网络化。有针对性地扶持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加以推广。
四、 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分析

1、 纵深化趋势

电子商务的基础设施将日益完善,支撑环境逐步趋向规范,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深度进一步拓展,个人参与电子商务的深度也将得到拓展。图象通信网,多媒体通信网将建成使用,三网合一潮流势不可挡,高速宽带互连网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制约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网络瓶颈有望得到缓解和逐步解决。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将具备良好的网络平台和运行环境。电子商务的支撑环境逐步趋向规范和完善。个人对电子商务的应用将从目前点对点的直线方式走向多点的智能式发展。

2、 个性化趋势

个性化定制信息需求将会强劲,个性化商品的深度参与成为必然。互连网的出现,发展和普及本身就是对传统秩序型经济社会组织中个人的一种解放,使个性的张扬和创造力的发挥有了一个更加有利的平台,也使消费者主权的实现有了更有效的技术基础。在这方面,个性化定制信息需求和个性化商品需求将成为发展方向,消费者把个人的篇好参与到商品的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去,对所有面向个人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活动来说,提供多样化的比传统商业更具有个性化的服务,是决定今后成败的关键因素。

3、专业化趋势

面向消费者的垂直型网站和专业化网站前景看好,面向行业的专业电子商务平台发展潜力大。一是面向个人 消费者的专业化趋势。要满足消费者个性化的要求,提供专业化的产品线和专业水准的服务至关重要。今后若干年内我国上网人口仍将是以中高收入水平的人群为猪,他们购买力强,受教育程度高,消费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烈。所以相对而言,提供一条龙服务的垂直型网站及某类产品和服务的专业网站发展潜力更大。

二是面向企业客户的专业化趋势。对B 2 B电子商务模式来说,以大的行业为依托的专业电子商务平台前景看好。

4、 国际化趋势

中国电子商务必然走向世界,同时也面临着世界电子商务强手的严峻挑战。互连网最大的优势之一就是超越时间,空间的限制,能够有效地打破国家和地区之间各种有形和无形的障碍,这对促进每个国家和地区对外经济,技术,资金,信息等的交流将起到革命年个 的作用。电子商务将有力的刺激对外贸易。因此,我国电子商务企业将随着国际电子商务环境的规范和完善逐步走向世界。我国企业可以由此同发达国家真正站在一个起跑线上,变我国在市场经济轨道上的后发劣势为后发优势。电子商务对我国的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利用好国外各种资源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有利时机。同时,国外电子商务企业将努力开拓中国市场。随着中国加入WTO,这方面的障碍将逐步得以消除。

5、 区域化优势

立足中国国情采取有重点的区域化战略是有效扩大网上营销规模和效益的必然途径。中国电子商务的区域由优势与前面强调的国际化优势并不矛盾。区域化优势是就中国独特的国情条件而言的。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的大过,社会群体在收入,观念,文化水平的很多方面都有不同的特点。我国虽然总体上仍然是一个收入比较低的发展中国家,但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所反映出来的经济发展的阶段性,收入结构的层次十分明显。在可以预见的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上网人口仍将以大城市,中等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为主,B 2 B的电子商务模式区域性特征非常明显。以这种模式为主的电子商务企业在资源规划,配送体系建设,市场推广等都必须充分考虑这一现实,采取有重点的区域化战略,才能最有效地扩大网上营销的规模和效益。

6、 融合化趋势

电子商务网站在最初的全面开花直后必然走向新的融合。一是同类网站之间的合并。目前大量的网站属于“重复建设”,定位相同或相近,业务内容相似,激烈竞争的结果只能是少数企业最终胜出,处于弱势状态的网站最终免不了被吃掉或者关门的结果。二是同类别网站之间互补性的兼并。那些处于领先地位的电子商务企业在资源,品牌,客户规模等诸方面虽然有很大优势,但这毕竟是相对而言的,与国外著名电子商务企业相比不不是一个数量级的。这些具备良好基础和发展前景的网站在扩张的过程中必然采取收购策略,主要的模式将是互补性收购。三是战略联盟。由于个性化,专业化是电子商务发展的两大趋势,每个网站在资源方面总是有限的,客户需求又是全方位的,所以不同类型的网站以战略联盟的形式互相协作必成为必然。

总之,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与信息产业迅速发展,电子商务将成为今后信息交流的热点,成为各国争先发展,各个产业部门最为关注的领域。中国电子商务虽然还处在初始阶段,面临着体制,技术,管理等诸多问题,但是已迈出可喜的一步。我们只有具备战略性和前瞻性的眼光,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努力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商务,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❹ 根据所学知识对比国内外电子商务法立法情况解释说明国内外立法情况存在的差异

❺ 我国电子支付立法现状及其法律规范

[摘要] 电子支付的出现,使得人们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可以自由进行电子商务交易。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作为电子商务重要支持手段的电子支付成为了大家所关注的问题。本文试就电子支付中所涉及到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粗浅分析,以期对发展中的中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建设有所裨益。
[关键词] 电子支付 现状 法律对策

二十世纪以来,随着电子计算机工业和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电子计算机的应用领域也在不断扩大,在经济贸易领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即系统地利用各种电子工具和网络,高效率、低成本地从事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各种以电子方式实现的商业贸易活动。电子支付的出现,使人们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可以自由的进行电子商务交易。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作为电子商务重要支持手段的电子支付成为了大家所关注的问题。本文试就电子支付中所涉及到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粗浅分析,以期对我国发展中的电子商务法律制度建设有所裨益。
一、电子支付概述
1.电子支付的概念
电子支付(electronic payment),是指以电子计算机及其网络为手段,将负载有特定信息的电子数据取代传统的支付工具用于资金流转,并具有实时支付效力的一种支付方式。
2.电子支付的实现方式
(1)信用卡支付。可以在现实世界和网络世界中使用,在因特网上使用时,它可以在各个银行相互认可的前提下,在不同银行之间进行资金的流转,因而能够更为快捷的实现电子支付,是电子支付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
(2)电子货币。电子货币是以电子计算机及其网络进行储存支付和流通的一种非现金流通的货币,其具有支付适应性强、变通性好、交易成本低廉等特点,是电子支付的最为重要载体。
(3)电子支票。电子支票是指将传统支票改变为带有数字签名的电子报文,或利用其他电子数据代替传统支票的全部信息。电子支票借鉴纸张支票转移支付的优点,利用电子数据传递将钱款从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用电子支票支付,能够节约人力物力成本,而且银行还能通过网络银行为参与电子商务的客户提供标准化的资金信息。因此,电子支票日益成为高效的电子支付手段。
二、电子支付现存的主要法律问题
1.电子支付的安全性问题
电子支付作为一种新兴的支付手段从一开始就受到了各方的普遍关注,特别是对于普通用户。但一直以来,电子支付的安全性问题都是网络银行、卖家、买家最为关心的问题,也成为用户不选择电子支付的首要原因。根据iResearch2006年度电子支付报告书显示,66.1%的用户将交易不安全列为不选择电子支付的第一原因。
2.电子支付业的规范性问题
中国目前的网络银行体系基本上是属于实体银行在因特网上的延伸。但由于各个网络银行业务是由各银行独立开发、推销,开发模式、业务范围和发展规模有较大的差异,发展不均衡。如信用卡业务,各银行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却不能达成内部的一致协议,实现信用卡的跨行结算。这种规范标准不统一的局面既造成重复建设、浪费资金,使得整个金融结算系统不能满足消费者方便、快捷的要求。
3.电子支付业监管问题
网络银行作为传统银行补充产物的出现对同传统的银行监管手段提出了新问题,由于传统的资本管制手段对网络银行失去意义,而针对网络银行的监管体制还未建立。监管当局必须研究网络银行监管中发生的新问题,如网络金融机构发行电子货币可能对国家货币政策产生的冲击、对资本市场的资金流产生的影响,使用电子货币进行网上支付还会引发比传统支付手段高得多的交易风险。
4.电子支付的法律支持问题
迄今为止,电子支付业务在我国已经开展8年之久了,然而我国关于电子商务的立法还不完备,甚至可以说是很缺乏。目前为止,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支付指引》两部法律法规。虽然,《电子签名法》的实施为我国电子商务法制环境的完善奠定了基础,也使网络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可以对应。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电子商务和电子支付的立法问题和法律环境还远远没有解决。与电子签名法的颁布同时进行的《公司法》、《票据法》、《证券法》、《拍卖法》等法律的修订,也未能体现与电子签名法的衔接。
5.电子支付中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区分问题
我国现在关于电子支付的法律规范体系尚未完善,法律法规中对于电子支付中的银行、商户以及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没有明文规定,也没有明确指出在电子支付过程中发生的金融交易各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这样很容易产生纠纷。而且,关于产生纠纷后的解决方法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指导,纠纷更是难以及时解决。
三、实现电子支付发展的法律对策
中国的电子支付业才刚刚起步,发展的潜力还很大,但目前仍然存在着不少的障碍,如何实现中国电子支付的发展应该是当前金融界以及法律界值得思考的问题。目前可采取的主要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1.加强电子支付的安全保障
对于电子支付业来说,发展的最大障碍就是电子支付的安全性问题。因此,无论是对商户、消费者、银行还是国家来说,都在尝试用各种可行的方法来尽可能的降低电子支付中的不安全因素。在电子支付的安全保障方面,网络银行应该是最首要的因素。网络银行的安全系统是保障网上支付安全性、可靠性的最重要的技术。为了保障电子支付的交易安全各银行应该注意对自己网络安全系统的维护,加强安全信息的保护,充分利用密码技术,并且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获取商户的独立信息以便加以身份的确认。
2.统一电子支付的行业规范
电子支付的发展不仅给传统的支付方式带来了强有力地冲击,同时也给金融业带来了“重新洗牌”的极大机遇和挑战。面对新的情况,我国的金融机构要加紧发展电子支付业务,吸收融合先进的国际规范与惯例,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统一的网上支付标准和规范,以减少支付标准不一样带来的风险,同时方便消费者。进一步消除制约电子支付发展的不利因素。
3.加强对电子支付的法律监管
对于金融机构的监管主要是从两方面进行监督。一方面,要通过对其进入和退出金融市场进行审核,确保只有具有良好信用度和雄厚资金实力的机构进入电子支付系统,以防网络欺诈。另一方面,要加大对金融机构电子货币的发行资格、电子货币流通过程中安全支付标准的审查和监督、电子货币流通法规的制定、电子货币风险系统的控制的监管力度。
4.完善电子支付的法律体系
随着《电子签名法》的出台和《合同法》里对电子合同法律效力的肯定,这无疑大大的鼓励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但是,我国关于电子支付方面的法律规范并不成体系,有待于完善。例如,修订或改订我国的《票据法》已经是当务之急。因为《票据法》的严格规定,已经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以及网上支付的进行,承认电子文本的效力,承认电子签名的合法性是必需明确的。
面对电子商务的浪潮,法律明显的表现出了滞后性,这从客观上制约了电子支付业务的迅速开展。国家应组织力量进行相关的法律研究,制定新的法律以填补空白点,修改与之冲突的旧法律条文以适应新情况。
5.明确电子支付中各方的法律责任
网络银行支付结算业务操作是由客户利用自己的终端或移动通讯工具,通过互联网服务商,接拨网络银行业务提供商的主机或系统,通过通信系统或互联网传送到银行计算机系统,经过认证系统和网关后才能完成资金转移。应当明确的是,对于电子商务这一新兴事物,客户始终处于一个弱势的地位,其利益的保护显得尤为薄弱,为了鼓励电子支付的发展,保护网络银行客户的利益,在法律责任的区分上应当注意以下事项:对格式合同的规定,对于客户在电子支付过程中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等等。同时,国家应该制定明确的法律规范对三方的法律责任予以区分,使得纠纷发生时可以依法解决。
四、建议
电子商务作为金融电子化的产物,在21世纪发展迅猛,作为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手段,电子支付的发展状况直接影响着电子商务是否能够良好的运转,电子商务的优势能否得到充分体现,从而促进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为了使电子商务健康、快速的发展,就应该加快我国的电子商务以及电子支付相关法律的建设,加强电子支付的安全保障,建立起电子支付业的统一行业规范,加大对电子支付的法律监管力度,完善电子支付的法律体系,明确电子支付中各方的法律责任,为电子商务和电子支付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同时广泛吸取各国相关立法经验与教训,加强国际立法的合作,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的电子商务和电子支付具有更强的生命力,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❻ 中国目前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中国电子商务发展与现状

中国电子商务始于1997年。中国商品订货系统(CGOS)、中国商品交易中心(CCEC)、虚拟"广交会"等大型电子商务项目在1997年相继推出,拉开了中国电子商务的序幕。1998年"首都电子商务工程"的展开和1999年"8848网上超市"的出现,标志着中国电子商务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中国电子商务由此"正式启动"。
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4万家商业网站,其中网上商店700余家。电子商务项目大量推出,几乎每天都有各类电子商务咨询网站、网上商店、网上商城、网上专卖店、网上拍卖等诞生。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地域也由北京、上海、深圳等极少数城市,开始向各大中城市发展。据IDC预测,2000年中国大陆网上交易额将达4000万美元,到2003年将达38亿美元。
可以说,中国电子商务已经由表及里、从虚到实,从宣传、启蒙和推广阶段进入到了务实的发展实施阶段。
一、政府推进 环境改善
我国政府正全面、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1998年以来,政府对电子商务的支持与协调力度明显增加。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框架(包括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发展措施、技术体制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推出,将会使电子商务有一个更加规范有序的应用与发展环境。不少地方政府也都对电子商务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与支持,开始将电子商务作为重要的产业发展方向。
我国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依然亟待健全和完善。在中国电子商务法律问题上,应该注意在规范管理与鼓励创新之间求得平衡,既要看到规范电子商务发展的必要性,又要充分认识到电子商务不同于传统商务的特殊性,为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营造一个宽松而有序的法律环境。为此,政府应该做的工作是,制订政策鼓励电子商务的应用与发展,鼓励探索,鼓励创新,同时立即着手解决电子商务法律中的紧迫问题,如电子签名和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等。
二、制约瓶颈 开始突破
网上支付、实物配送和信用等作为电子商务系统工程中的重要环节,被视为制约中国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的"瓶颈"。1999年以来,网上支付"瓶颈"正在迅速得到解决。在这方面较为成功的,有"8848"网上超市提供的包括网上支付在内的多元化支付方式,有首都电子商城电子商务支付平台等。
实物配送在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中的重要性,已经得到电子商务业界人士的广泛认同和重视,并尝试以各种不同的方式予以解决。在这方面,出现了一些堪称突破的可喜进展,拥有我国最大传递网络的中国邮政加盟电子商务领域,一些专门为电子商务项目服务的专业配送企业也相继出现。
三、应用模式 日趋多元
在BtoC模式中,网上书店和网上商场在增加网上支付功能、完善各项服务后以更大的势头发展;网上拍卖、网上商城、网上邮购等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网站大量推出。不少电子商务企业和工商企业开始酝酿企业间电子商务。证券电子商务也有所发展,"网上炒股"对于有些股民已经成为现实。
网络是一片独特的天空,中国国情又有其特殊性。怎样将结合Internet和中国国情,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优越性,实现极富意义的电子商务技术和商务模式的创新,是摆在中国电子商务业界人士面前的一大课题。
四、内外融合 渐成大势
具有外资背景的电子商务企业和项目日益增加。其表现形式是双向的:既有海外风险投资直接进入国内的电子商务企业,也有国内企业通过海外上市吸收海外资金。在不少电子商务企业内,外籍或具有外资企业背景的高级管理人员显著增加。与此同时,海外电子商务企业开始直接进入中国市场。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前景日趋明朗,基于超越国界的Internet的电子商务不可逆转地走上了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道路。
五、存在问题 不容忽视
"商务为本"观念依然薄弱。中国电子商务是由主导信息技术的IT业界推动的,使得中国电子商务在发展之初就带有浓厚的技术倾向,"重技术、轻商务"的现象比比皆是。事实上,电子商务中的"电子"与"商务"的关是"皮"与"毛"的关系,电子是"毛",商务是"皮","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电子商务企业有必要树立"商务为本"的观念,将目光转向工商企业和消费者的实际需求,以此其确立电子商务服务方式和电子商务解决方案。
企业和消费者电子商务意识有待加强。企业和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意识不强严重制约着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目前大多数国企还只习惯于传统的订货会,展销会等对面洽谈的方式,对于上网查询展示企业和产品感到很遥远。以天津为例,有近4000家国有企业具备上网条件。但是当第一批动员132个名牌企业被动员上网时,有回音的不到40家,有的企业甚至明确表示"不感兴趣"。
效益观念过于片面。存在着一种片面强调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的特殊性和神奇的力量,严重忽视现实或预期经济效益的倾向。不少电子商务企业或电子商务项目以风险投资收益为唯一目标,片面追求访问量,片面追求上市。此种一厢情愿的思路使很多电子商务企业在经营与发展上进退维谷、举步惟艰,面临极大的经营风险。
物流与信息化基础依然滞后。中国电子商务的顺利发展离不开诸如物流和信息化基础的进步和完善,这一点对主要由于技术推动而形成的中国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显得尤其重要。整个社会的物流现代化水平和信息化水平(如通讯网络、带宽、企业信息化等)需要大大提高,否则会继续阻碍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
六、几大方面 应予重视
1、电子商务人才
中国目前从事网络行业的人数超过百万。中国电子商务的急剧发展,使得电子商务人才严重短缺。中国电子商务教育要尽快以各种形式大规模起步,为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培养出足够的合格人才。要特别重视培养兼备网络技术和商务知识的复合型电子商务人才
2、企业电子商务
迄今为止,企业间(BtoB)电子商务还没有大的进展。网络的普及使得企业间电子商务成为未来企业评估竞争力及生产力的依据,从企业间的供应链管理、直销、客户服务等,BtoC电子商务只是其中一环。没有良好的企业间电子商务体系,BtoC电子商务的发展也会受到制约,从而影响中国电子商务整体应用与发展。
3、证券电子商务
与其它所有行业相比,中国的金融、证券行业没有所谓"瓶颈"问题,相反却有着那么多的资金、市场和人才等有利条件,是最适宜"电子商务化"的。目前国内已有闽发、国泰君安、海通、华泰等证券公司开展网上交易。相信证券电子商务将在2000年有一个大的发展,成为中国电子商务最辉煌的一片天地。信息产业部计划与证监会共同研究制订网上股票交易法规,并将尽快对外公布实施。移动上网正在成为证券电子商务的又一契机,同样应予以重视。
4、电子商务软件和解决方案
据美国特尔斐集团最新报告,今后几年内全球电子商务软件的销售将有很大增长,市场销售额可望从目前的50亿美元增加到2002年的400亿美元。目前,在中国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中占支配地位的软件与解决方案,基本来自IBM等国外企业。无论为了发展适合中国国情的电子商务软件与解决方案,还是抓住巨大的市场机遇发展中国的民族软件产业,中国电子商务软件和解决方案的本地化、产业化都是刻不容缓的。

❼ 国内电子商务的法律现状

主要针对电子商务的法律如下:

《电商法》《广告法》《食药法》等众多法律。

❽ 了解国际电子商务立法概况有哪些作用

电子商务立法,是近几年世界商事立法的重点。电子商务立法的核心,主要围绕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电子记录的法律效力展开。从1995年美国犹他州颁布《数字签名法》至今,已有几十个国家、组织和地区颁布了与电子商务相关的立法,其中较重要或影响较大的有: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1996年的《电子商务示范法》和2000年的《电子签名统一规则》,欧盟的《关于内部市场中与电子商务有关的若干法律问题的指令》和《电子签名统一框架指令》,德国1997年的《信息与通用服务法》,俄罗斯1995年的《俄罗斯联邦信息法》,新加坡1998年的《电子交易法》,美国2000年的《国际与国内商务电子签章法》等等。
总体来看,各国国内的电子商务立法有三个共同特征:
第一,迅速。从1995年俄罗斯制定《联邦信息法》及美国犹他州出台《数字签名法》至今,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已有几十个国家、组织和地区制订了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或草案,无论是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还是马来西亚等发展中国家,对此反应都极为迅速。尤其是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更起到了先锋与表率的作用,及时引导了世界各国的电子商务立法。这种高效的立法,在世界立法史上是罕见的。
第二,兼容。在电子商务高速发展并逐步打破国界的大趋势下,电子商务立法中任何的闭门造车不仅是画地为牢,更会严重阻碍电子商务与相关产业的发展,所以,各国在进行电子商务立法时,兼容性是首先考虑的指标之一。而且,也正是这种兼容性的要求造就了电子商务立法中先有国际条约后有国内法的奇特现象。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在其《电子签名统一规则指南》中就曾指出:“电子商务内在的国际性要求建立统一的法律体系,而目前各国分别立法的现状可能会产生阻碍其发展的危险。”
第三,法律的制订及时有力地推动了电子商务、信息化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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