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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电子商务

发布时间:2022-01-18 09:43:15

① 国外电子商务网站发展的现状,优缺点及发展趋势~

世界电子商务网站发展的现状:

本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网络、通信和信息技术突破性进展,Internet在全球爆炸性增长并迅速普及,使得现代商业具有不断增长的供货能力、客户需求和全球竞争三大特征。

在过去的十年中,美国经济的持续良好发展势态为电子商务的成长提供了一个稳定的环境。在全球范围内,有利的资金市场,亚洲经济的逐渐恢复,欧洲竞争机制的复苏,以及遍布的创业精神都直接或间接地促使电子商务业在全球范围成长。网络也刺激着商家,使他们更乐于承担风险,投资于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但即使在美国这样的电子商务革命领导国家,全部电子商务业,包括B2B与B2C,只占1999年全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0.8%。到2003年这个数字将提高到近7%。目前,世界各国纷纷看好电子商务这块新大陆,普遍认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将是未来四分之一世纪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推动力,对其经济的促进将不亚于200年前的那场著名的工业革命。

1、全球电子商务,美国独占鳌头,欧洲紧随其后;

2、亚洲电子商务发展不容小觑 ;

3、企业对企业电子商务(B2B)快速增长 ;

从下面三幅图,可以简要了解世界电子商务发展状况:

就未来电子商务全球发展预测:

1、就经济发展动力看,国内的电子商务前景最好,任何产业发展,市场动力是第一,进入2015年后。中国成为全球经济内向标;

2、从世界经济格局看,欧、美、日、韩、新加陂、澳大利亚、中国等世界发达国一定是走在电子商务前列,也将带领全球电子商务奔跑50年,甚至100年。

② 前些天在网上购物,付款后卖家发的是EMS 。快递单号是:ES532177436CS 之后一直跟踪订单。下面是跟踪记录

网络上EMS对外不显示中转信息的,所以呢,你看到的是从一个点到另外一个的时间很长,一般电商很少使用标准EMS的,价格高,也不是电商能接受的,建议及时跟卖家沟通配送进度,一般是12个小时之内必须有处理的,所以你的邮件跟踪是实时的,但你在网上看不到的,可以跟你发货商联系,帮忙查询就好了

③ COBC是电商什么概念

COBC商业模式是指易动互联云平台(Cloud platform),营运中心(operations,)商家( businesses)消费者(consumer),英文单词第一个字母的缩写。COBC是一套跨界资源整合流水线型商业模式,它以易动互联云平台为基础,引导商品流市场,以“免费获得”撬动商业消费市场。让“消费获利”加以“消费兑换”的商业理论,联合投资者、消费者和商家,产品生产者打造“产品消费增值流水线”。

④ esovn) 31.思考良品铺子是如何结合商品进行电商运营的

⑤ 做一个asp动态网站(电子商务网站)

直接到网上下载一个asp商城程序。简单修改一下就可以了。
现在出来工作这些都用不上了的,没有谁还用ASP技术做网购商城
现在很多都是开源的系统,shopex、ecshop等商城系统随便用。

ps:大学的电商知识与现实的电子商务环境脱轨太严重了。
如果你以后真想做电商这行,可以去这个论坛转转:www.paidai.com
比在学校学什么都强。

⑥ 论述国内外电子商务发展现状,我国电子商务工程主要包含哪些部分应该特别注意哪些问题

电子商务平台主要包括三部分:电子商务网站、电子商务工具与电子商务供应回链管理软件系统答,其特色是创造性地将电子商务与供应链管理进行融合,形成独特的新型电子商务模式,除了将供应链管理从企业内部延伸到企业外部的上游供应商与下游客户外,还提供了eerp、ecrm、esrm与eoa等在线应用系统,形成一个全程供应链管理系统。电子商务从以发布信息、搜索商机为主延伸到电子采购、诚信认证、在线支付、协同工作等领域,形成一个完整的电子商务交易系统,并将软件服务化模式成功整合到管理软件与电子商务的应用领域。
个人认为我们特别要注意的是服务方面!

⑦ esellerate是什么

是一个电子商务提供商eSellerate处理订单各公司和用于购买在线。它似乎也在相关的产品来帮助销售软件和下载服务。

⑧ ESROW是什么付款方式

你说的是ESCROW吧,下面这些话转载一下,你看看:

ESCROW,又称第三方托管,即买方将货款付给买卖双方之外的第三方,第三方收到款项后通知已收到买方货款,并同时通知卖方发货,卖方即可将货物发运给买方,买方通知第三方收到满意的卖方货物,第三方便将货款付给卖方。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这种方式逐渐被进出口商接受,目前我国的一些网上购物的网站也开始使用这种方式进行付款,但其在国际贸易中的使用程度远远不及其他一些结算方式如信用证、托收、汇款、保函等,所以,有这方面经验的公司或个人不是很多。

对于出口商来说,因为第三方的参与,使其货款的收回有一定的保障,不过第三方的付款有赖于进口商对货物满意的证明,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进口商的牵制。至于费用方面,使用ESCROW服务的费用一般很高,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多在0.85%-6%之间,往往使便宜的货物变得很昂贵。这部分费用的承担一般由买卖双方商讨。

根据问题中所表述的情况,你公司可以采取ESCROW的变通方式,让客户先行将货款汇入我方银行托管,由我方银行向客户承诺,只有在收到你公司向客户装运的提单和CCIB检验合格的证书及其他相关单据后才向你公司付款。据我所知,目前国内许多银行都将此作保函处理,费用也相对较低。

另外,既然双方都不愿采取T/T付款方式结算,建议你公司与客户商讨,采取信用证、托收方式达成交易,既可以有效地防范风险和消除彼此之间对信誉的疑虑,同时由于这些结算方式的费用相对于ESCROW服务来说较低,又可以降低成本。

也可以采取保函方式,让对方全额预付款,由你公司向银行申请预付款保函,由银行担保你公司会履行合同项下义务,按时按质按量交付货物,否则银行将退回预付款项,以此消除客户的疑虑;也可由对方客户向其银行申请以你公司为受益人的履约保函,保证如果你方公司履行合约而对方不付款时,由银行赔付。

验收协议是关键
ESCROW业务是近年来欧美银行新出现的一种银行新业务。原来是指易货贸易项下的记账结算方式,也叫做CLEARING US DOLLARS。后来演变成为一些银行利用自己的财政实力、客户关系和良好信誉,给买卖双方提供付款方面的便利。

FORTIS银行是欧洲15大银行之一,是一家跨保险、银行、投资等业务的综合银行,实力雄厚,在阿姆斯特丹、伦敦、布鲁塞尔等交易所上市。总资产有440亿欧元。ESCROW业务是该银行所采用的一种B2B电子商务业务。

ESCROW基本操作方式:
A.买卖双方就商品、价格、装期等项达成一致,并且买卖双方都同意使用FORTIS银行的ESCROW业务付款;
B.买方将合同项下的货款打入E-SCROW业务项下的账号;
C.ESCROW通知卖方货款已经到账;
D.卖方按照合同履约,买卖双方就合同产品的验收达成一致,然后通知银行;
E.FORTIS银行ESCROW业务收到双方同意的指令以后,将账上的货款转到买方账户。

ESCROW业务银行只是向相互之间不了解的买卖双方提供一个货款交易的平台,作为双方付款的一个保证,与D/A、CAD等保理业务相似。

它具有高保险、低成本(少量手续费,最少的只是买价的0.85%)、易于操作、双方易于接受的特点,因此适用于出口一些重型设备、电脑、租赁商品、汽车、轮船、飞机等等商品。现在操作ESCROW业务的银行不多,良莠不齐,需要区别对待。对于进行该业务所使用的法律规定,各国也没有统一。一般是按照支持ESCROW业务的银行的TERM S AND CONDITIONS(注意事项)执行。银行对买方能否收到货款不负任何责任。但只要卖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了相关的义务,而买方又同意接受货物,就可以拿到货款。

贵公司是出口机械配件,应该是使用ESCROW业务的。但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注意以下事情:
合同要明确规定如何验收货物。因为这是银行付款的前提。可以考虑让一家双方都可以接受的独立的公正行来检验,并出具证书。FORTIS银行ESCROW业务凭公正行签发的证书转款。这样,卖方才能主动。

如果无法与客户就验收达成协议,不能盲目同意客户采用ESCROW方式。不妨建议客户使用D/A项下的保理业务,通过中国银行的参与,较为可靠。

随时保证专人与FORTIS银行ESCROW业务的联系,注意买方的动态;做好与买方、ESCROW业务人员的沟通。

由于是配件,即使收到了客户的货款,也应该注意配件的售后服务。通过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赢得客户的长期合作。

Escrow是英美法系中一个民商法范畴的法律名词,它的基本涵义是指由第三人保存、待条件成就后交付受让人的契据。由于它在经贸活动中具有增进当事人之间的信任、保障合同履行的功能,因而被广泛采用,而且无论其内涵抑或外延均得到很大的扩展,被赋予新的法律特征,成为一项法律制度,其核心内容为:债务人或出让人或承诺人将书面文件、契据、钱款、证券或其它财产交给独立的第三人(通常也称作Escrow代理人,下文简称第三人)保管,当约定的条件成就时或者法律事件发生时, 由该第三人将其保管之书面文件、契据、钱款、证券或其它财产交给债权人或受让人或受诺人。据此,我们知道,只有约定的条件成就时,如文件已签署或钱款已支付或货物已交付等,或者约定的法律事件发生时, 如某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等,第三人才能将其保管的书面文件、契据、 钱款、证券或其它财产交给指定的债权人或受让人或受诺人,否则应返 还给本人。例如,某发展商要求工程承包商在开始施工前向其支付质量 保证金,而承包商则请求某银行监管该保证金,只有发展商开始向承包 商支付工程款时,发展商方可动用该保证金。在本例中,银行(第三人) 将保证金交给发展商的条件是发展商开始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下面介绍几种在国际商务活动中比较多见的Escrow的应用形式:

1.Escrow帐户

Escrow帐户是Escrow在经济活动中最为常见的应用方式。Escrow帐户是指以存款人或第三人名义开立的银行帐户,该帐户中的存款可以在条件成就时交付给权利人,也可以返还给存款人。如本所代理的一大型房地 产项目的发展商向国外银行申请抵押贷款,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在其认可的银行设立Escrow帐户(在香港,通常是贷款人指定的律师楼的帐户), 借款人须将其在关于该项目的预售合同、出售合同、出租合同项下的全部收益存入该帐户,除非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 借款人不能从中提取任何款项:⑴向贷款人付款(包括贷款本金、利息、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⑵该帐户中的资金总额已超过了借款人下期还贷额、利息和其他应付费用以及完成项目建设的费用和正常支出(包括 纳税等)。

2.Escrow信用证

Escrow信用证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应用于国际贸易领域中的一个新的信用证种类。二战后,一些国家因外汇短缺,为达到外汇收支趋于平衡的目的,在国际贸易实务中设计了Escrow信用证,我国国内译为条件支付信用证,亦称托付信用证。出口商按进口商的开证银行开立的Escrow信用证规定的条款签发汇票,但该汇票只能在进口方的银行议付或付款, 所得外汇不能汇回出口商在本国开立的帐户,必须存入在进口方银行开立的“专户保管”帐户(Private Import Escrow Account)内,此专户资金不能随意动用,只有当该出口商从进口商所在国购买相同金额的货物, 支付货款时才能动用,也就是说,只能用于将进出口货款在该帐户中冲转抵销。当然,在实际操作中,不太可能做到收入和支出的外汇金额完全一致,其差额可由买卖双方视具体情形商定。

3.Escrow合同

此处所称的Escrow合同是指在计算机软件贸易中常见的一种计算机软件源代码保管合同。由于在计算机软件开发过程中,设计人员通常先用计算机高级语言编写源代码程序,然后再将源代码程序译成计算机可读的目标代码程序,用户如果获得了软件所有人的源代码,不仅可以比较容易地复制该软件,而且有可能借助该源代码改进该软件或者开发出更先进的软件,因此,软件所有人与用户谈判软件许可证合同时一般不愿意向用户提供源代码。但是,在软件许可证合同中,软件所有人负有修正 软件差错、改进软件功能以及维护软件的义务,然而一旦软件所有人不能履行该义务,而用户又不持有源代码,无法自己完成,用户就会因此 陷入尴尬境地。为了使软件许可证合同能够达成,人们在软件贸易实践中逐渐采用Escrow合同形式,即软件所有人和用户共同与某个第三人 (通常是专业从事此业务的代理机构)签订Escrow合同,合同约定:软件所有人应将交易软件的源代码交由第三人保存,该第三人负有保密义务(自己不使用也不透露给包括用户在内的任何其他人),只有软件所有人没有按照软件许可证合同约定为用户提供软件修正、维护等服务或软件所有人因破产(作为法人)或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作为自然人)不能履行软件许可证合同时,该第三人才能向用户透露源代码。

近年来,国内法律专家、学者引进了Escrow概念并将它应用到相关立法之中。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抵押 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全部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这就是典型的 Escrow,在抵押期间,如果抵押人转让了抵押物,抵押权人的抵押权就 因此而不复存在,抵押权人必然要求抵押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全部债权, 而债权尚未到期,抵押人提前清偿债权不符合抵押人的利益,特别是如果抵押人并非就是债务人,抵押人不愿代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为此, 法律允许抵押人将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替代提前清偿债权,只有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 时,该第三人才将该价款交给抵押权人,当然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这种规定使抵押贷款建造商品房的发展商出售(预售)商品房依法可行。司法部关于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用提存方式先行给付债的标的物,公证处可以办理提存公证的规定,则是一种公证处作为第三人的Escrow。

Escrow也已逐渐被国内律师界运用,特别是在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新的法律服务领域运用得比较多。如A公司为了提高其投资质量,决定清理、出售其部分对外投资,但在转让其在C公司的股权时遇到了难题。 C公司系A公司与另一家公司共同批租了一块土地后成立的项目公司, 因资金紧缺,项目进展缓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房屋建设工程须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才可以转让房地产,因此,该项目还不具备转让条件。为使项目开发得以顺利进行,我们引进了Escrow,依此设计了操作方案:A公司与接盘人B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A公司在C公司的股权转让给B 公司,鉴于该项目尚不具备转让条件,A公司将其《国有土地使用证》、 B公司将受让款均交由律师事务所(即第三人)保管,合同签订后,B 公司即取得实际操作权,当项目具备转让条件时,由律师事务所作为A 公司的代理人与B公司共同向有关政府部门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A公 司取得转让款,最终实现股权转让。

经我们这样设计,双方很快达成一致。既保证合同能及时签署,项目开发得以顺利进行,又充分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律师事务所越来越多地充当Escrow中第三人的角色,在买卖合同中发挥作用。具体操作程序为:由买方将货款交存于律师事务所的专设帐户,律师事务所即向卖方出具律师公函,告知其货款已经到位,卖方收到律师公函后按合同约定发货,并持有效发货凭证向律师事务所提取货款。这已成为许多律师事务所的一项新业务,在今天履约信用普遍不高的情形下,该项业务尤其值得推介。

通过上述对Escrow的考察,我们不难看出:Escrow的基本操作模式为: 托管----(有条件)交付。由于汉语中尚没有一个确定的词与之相对应, 准确表达其涵义,港台有些法律人士采用音译法称作“艾士库”或“埃 斯克罗”,虽然我国有关立法使用了“提存”一词,但笔者认为“提存” 尚不能涵盖Escrow的全部涵义。在实务中,我们可以回避使用Escrow一 词或其任何中文译词,只须按其基本操作模式设计服务方案。值得指出的是,在目前国内尚无法律约束第三人的情况下,相关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第三人的责任,第三人应谨慎履行其义务,不能因为第三人的原因致使某一方遭受不必要的损失,这也正是一些境外当事人请求政府部门充当第三人的用意所在。

⑨ 物流和电子商务之间有什么联系吗

一、电子商务环境下物流发展趋势

电子商务时代的来临,使物流具备了一系列新特点:

1.信息化

电子商务时代,物流信息化是电子商务的必然要求。物流信息化表现为物流信息的商品化、物流信息收集的数据库化和代码化、物流信息处理的电子化和计算机化、物流信息传递的标准化和实时化、物流信息存储的数字化等。因此,条码技术(Bar Code)、数据库技术(Database)、电子定货系统(EOS : Electronic Ordering System)、电子数据交换(EDI : 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快速反应(QR : Quick Response)及有效的客户反映(ECR : Effective Customer Response)、企业资源计划(ERP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等先进技术与管理策略在我国的物流中将会得到普遍的应用。

2.自动化

自动化的基础是信息化,自动化的核心是机电一体化,自动化的外在表现是无人化,自动化的效果是省力化,另外还可以扩大物流作业能力、提高劳动生产力、减少物流作业的差错等。物流自动化的设施非常多,如条码/语音/射频自动识别系统、自动分拣系统、自动存取系统、自动导向车、货物自动跟踪系统等。这些设施在发达国家已普遍用于物流作业流程中,而在我国由于物流业起步晚,发展水平低,自动化技术的普及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3.网络化

物流领域的网络化有两层含义:一是物流配送系统的计算机通信网络,包括物流配送中心与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联系要通过计算机网络,另外与下游顾客之间的联系也要通过计算机网络通信,比如物流配送中心向供应商提出定单这个过程,就可以使用计算机通信方式,借助于增值网(VAN : Value-Added Network)上的电子定货系统(EOS)和电子数据交换技术(EDI)来自动实现,物流配送中心通过计算机网络收集下游客户的定货的过程也可以自动完成;二是组织的网络化,即所谓的组织内部网(Intranet)。比如,台湾的电脑业在20世纪90年代创造出了“全球运筹式产销模式”,这种模式基本是按照客户定单组织生产,生产采取分散形式,即将全世界的电脑资源都利用起来,采取外包的形式将一台电脑的所有零部件、元器件、芯片外包给世界各地的制造商去生产,然后通过全球的物流网络将这些零部件、元器件和芯片发往同一个物流配送中心进行组装,由该物流配送中心将组装的电脑迅速发给订户。可见,物流的网络化成为电子商务下物流活动的主要特征。

4.智能化

这是物流自动化、信息化的一种高层次应用,物流作业过程大量的运筹和决策,如库存水平的确定、运输(搬运)路径的选择、自动导向车的运行轨迹和作业控制、自动分拣机的运行、物流配送中心经营管理的决策支持等问题都需要借助于大量的知识才能解决。在物流自动化的进程中,物流智能化是不可回避的技术难题。好在专家系统、机器人等相关技术在国际上已经有比较成熟的研究成果。为了提高物流现代化的水平,物流的智能化已成为电子商务下物流发展的一个新趋势。

5.柔性化

柔性化本来是为实现"以顾客为中心"理念而在生产领域提出的,但要真正做到柔性化,即真正地能根据消费者需求的变化来灵活调节生产工艺,没有配套的柔性化的物流系统是不可能达到目的的。20世纪90年代,国际生产领域纷纷推出弹性制造系统(FMS : Flexible Manufacturing System)、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 : Computer Integrated Manufacturing System)、制造资源系统(MRP-Ⅱ: Manufacturing Requirement Planning)、企业资源计划(ERP: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以及供应链管理的概念和技术,这些概念和技术的实质是要将生产、流通进行集成,根据需求端的需求组织生产,安排物流活动。因此,柔性化的物流正是适应生产、流通与消费的需求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物流模式。这就要求物流配送中心要根据消费需求“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短周期”的特色,灵活组织和实施物流作业。

另外,物流设施、商品包装的标准化,物流的社会化、共同化也都是电子商务物流模式的新特点。

二、我国物流现状

近年来,电子商务的发展,扩大了企业的销售范围,改变了企业传统的销售方式以及消费者的购物方式,使得送货上门等物流服务成为必然,促进了我国物流行业的兴起。但目前,我国的物流水平仍难以满足电子商务的需求。

首先,从发达国家来看,第三方物流的功能是设计、执行以及管理客户供应链中的物流需求,其特点是依据信息和物流专业知识,以最低的成本提供客户需要的物流管理和服务。而现在,我国多数物流企业是在传统体制下物资流通企业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企业服务内容多数仍是仓储、运输、搬运,很少有物流企业能够做到提供综合性的物流服务,第三方物流服务的功能尚不能得到很好的发挥。我国的物流企业,无论是物流服务的硬件还是软件与电子商务要求提供的高效率低成本的第三方物流服务还有较大的差距,信息收集、加工、处理、运用能力,物流的专门知识,物流的统筹策划和精细化组织与管理能力都明显不足。

其次,条块分割的物流管理和流通体制制约着物流业的发展。电子商务环境下,物流的专业化分工特点虽然日益明显,但是物流的组织和管理却不断向综合性发展,各种物流方式和物流载体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但是,我国目前的物流行业管理仍沿用着计划经济时期的部门分割体制。与物流相关的各部分分别由铁道、交通、民航、内贸等不同政府部门进行管理。依据这种条块管理体制,形成了自上而下的纵向隶属和管理格局,严重制约着在全社会范围内经济合理的对物流进行政体统筹和规划,妨碍着物流的社会化进程。

三、基于Internet的综合物流代理系统

基于国内的上述物流现状,我们提出了一种适合国情的物流解决方案——基于Internet的综合物流代理系统。

综合物流代理,是第三方物流的模式之一,即由一家在物流综合管理经验、人才、技术、理念上均有一定优势的企业,对电子商务交易中供求双方的所有物流活动进行全权代理的业务活动。在国外,许多专门从事第三方物流的著名企业,如美国的Fedex、UPS,日本的佐川急便,由于它们在物流管理、物流技术等方面的优势,早已成为物流业内著名的国际综合物流代理企业。综合物流代理可使电子商务的交易双方完全从繁琐的多方委托的物流业务中脱离出来,专心致力于电子市场的拓展和商务效率的提高。

在我国,由于具备综合性物流能力的物流企业较少,所以从事综合物流代理业务的公司不仅仅局限于现存的物流企业。我国电子商务环境下,经营综合物流代理的主要思路是:不进行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入,低成本经营和入市原则;将主要的物流服务工作委托他人处理,注重建立自己的客户营销队伍、物流管理网络和物流信息系统,提高自身的物流综合管理素质;实行特许代理制,将协作单位视为自己的战略伙伴,进一步可将其纳入自己的经营轨道;公司经营的核心就是综合物流代理业务的协调、组织、控制等管理工作,并且注重业务流成再造和组织创新。

综合物流代理系统在实施过程中不能一蹴而就,要分步骤实施:第一步,成为物流信息发布中心;第二步,成为物流信息交流中心;第三步,成为物流解决方案提供中心;第四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物流代理中心。

总结起来,基于Internet的综合物流代理系统有如下优势:1.在不重复建设的基础上,利用现存条件,通过现代化的计算机网络通信技术,有效整合物流资源,打破了传统物流条块分割给电子商务带来的不利影响。2.各专业物流企业可以与多个物流代理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在没有网上物流业务时,专业物流企业可照常运营传统业务;当代理提出物流请求时,可迅速建立现实供应链接,提供相关物流服务。这既有利于提高我国大量闲置物流资源的利用率,同时也利于中小物流企业向现代化、网络化、信息化的平稳过渡。3.便于与电子商务B-B或B-C系统的对接。

运城电子商务师胡伟发

⑩ 解释ERP、SCM、EC、EB、CRM、DSS、ES、BI等及其对企业运作的作用

ERP是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企业资源计划)的简称,是上个世纪90年代美国一家IT公司根据当时计算机信息、IT技术发展及企业对供应链管理的需求,预测在今后信息时代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发展趋势和即将发生变革,而提出了这个概念。 一种ERP系统
ERP是针对物资资源管理(物流)、人力资源管理(人流)、财务资源管理(财流)、信息资源管理(信息流)集成一体化的企业管理软件。一个由 Gartner Group 开发的概念,描述下一代制造商业系统和制造资源计划(MRP II)软件。它将包含客户/服务架构,使用图形用户接口,应用开放系统制作。除了已有的标准功能,它还包括其它特性,如品质、过程运作管理、以及调整报告等。特别是,ERP采用的基础技术将同时给用户软件和硬件两方面的独立性从而更加容易升级。ERP的关键在于所有用户能够裁剪其应用,因而具有天然的易用性。

SCM: scm
供应链管理(Supply chain management,SCM)是一种集成的管理思想和方法,它执行供应链中从供应商到最终用户的物流的计划和控制等职能。从单一的企业角度来看,是指企业通过改善上、下游供应链关系,整合和优化供应链中的信息流、物流、资金流,以获得企业的竞争优势。 根据ERP原理,定义如下:供应链管理(Supply chain management,SCM)是围绕核心企业,主要通过信息手段,对供应的各个环节中的各种物料、资金、信息等资源进行计划、调度、调配、控制与利用,形成用户、零售商、分销商、制造商、采购供应商的全部供应过程的功能整体。 供应链管理是企业的有效性管理,表现了企业在战略和战术上对企业整个作业流程的优化。整合并优化了供应商、制造商、零售商的业务效率,使商品以正确的数量、正确的品质、在正确的地点、以正确的时间、最佳的成本进行生产和销售。 SCM(Supply Chain Management)就是对企业供应链的管理,是对供应、需求、原材料采购、市场、生产、库存、定单、分销发货等的管理,包括了从生产到发货、从供应商的供应商到顾客的顾客的每一个环节。 供应链管理(SCM)应用是在企业资源规划(ERP)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把公司的制造过程、库存系统和供应商产生的数据合并在一起,从一个统一的视角展示产品建造过程的各种影响因素。供应链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商业循环系统,是企业电子商务管理中最重要的课题。统计数据表明,企业供应链可以耗费企业高达25%的运营成本。 它主要是一种整合整个供应链信息及规划决策,并且自动化和最佳化信息基础架构的软件,目标在于达到整个供应链的最佳化(在现有资源下达到最高客户价值的满足),为一种新的决策智能型软件,覆盖在所有供应链公司的ERP和交易处理系统之上。
EC:电子商务源于英文(ELECTRONIC COMMERCE),简写为EC。顾名思义,其内容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电子方式,二是商贸活动,EC(电子商务)指的是利用简单、快捷、低成本的电子通讯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 电子商务可以通过多种电子通讯方式来完成。

EB:是电子商务,是广义的电子商务; EC(Electronic Commerce) 是狭义的电子商务,不过要是选择电子商务的标准英文缩写 还是EB EC应该是电子贸易 只是单纯的贸易方面 EB才是电子商务 包括信息发布、电子交易、物流等方面 电子商务源于英文ELECTRONIC COMMERCE,简写为EC。顾名思义,其内容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电子方式,二是商贸活动。电子商务指的是利用简单、快捷、低成本的电子通讯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 电子商务可以通过多种电子通讯方式来完成。简单的,比如你通过打电话或发传真的方式来与客户进行商贸活动,似乎也可以称作为电子商务;但是,现在人们所探讨的电子商务主要是以EDI(电子数据交换)和INTERNET来完成的。尤其是随着INTERNET技术的日益成熟,电子商务真正的发展将是建立在INTERNET技术上的。所以也有人把电子商务简称为IC(INTERNET COMMERCE)。

CRM:CRM(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就是客户关系管理。从字面上来看,是指企业用CRM来管理与客户之间的关系。CRM是选择和管理有价值客户及其关系的一种商业策略,CRM要求以客户为中心的商业哲学和企业文化来支持有效的市场营销、销售与服务流程。CRM是一个获取、保持和增加可获利客户的方法和过程。CRM既是一种崭新的、国际领先的、以客户为中心的企业管理理论、商业理念和商业运作模式,也是一种以信息技术为手段、有效提高企业收益、客户满意度、雇员生产力的具体软件和实现方法。

DSS:决策支持系统(decision support system ,简称dss)是辅助决策者通过数据、模型和知识,以人机交互方式进行半结构化或非结构化决策的计算机应用系统。它是管理信息系统(mis)向更高一级发展而产生的先进信息管理系统。它为决策者提供分析问题、建立模型、模拟决策过程和方案的环境,调用各种信息资源和分析工具,帮助决策者提高决策水平和质量。

ES的解释主要有以下几项:ES版CPU就是常说的“Engineering Sample(工程样板)”,由于其不锁定倍频和外频,所以经常受到朝品爱好者的追捧。但很少有人知道ES版CPU的真正面目。ES版CPU在出售了一段时间后问题不断,享受高性价比的同时,也伴随着高频率的蓝屏、无故重启、程序错误等多种不可预知的故障,更令消费者头痛的是这种CPU是没法得到AMD官方的有效质保的。另有暴雪公司游戏ES。

专家系统(Expert System,ES)的概念是基于这样的一种假设:专家们的知识——既解决问题的方法与方式,可被保存和习得,它可被保存放在计算机设备中,并可被别人需要时使用。 ES:串行口中断允许位位于单片机中断允许寄存器IE当中,可直接寻址(ACH),ES=0时,禁止串行口中断;ES=1时,允许串行口中断。 ES 内嵌式存储系统ES (内嵌式存储系统(embedded storage,ES)) 内嵌式存储系统(embedded storage,ES),就是把存储介质内嵌在服务器中,就好比现在PC中的硬盘。 优点是安装简单,维护方便。 缺点是每个服务器所能够连接的存储介质很有限,同时存储容量和存取速度都受到服务器性能的限制。内嵌式存储系统的一个致使缺点是所存储信息的安全性和可用性必须依赖服务器,如果服务器出现故障,其所存储的信息将不可用。 所以说,内嵌式存储系统是一个封闭的系统。

BI:商业智能(BI,Business Intelligence)。商业智能的概念最早在1996年提出。当时将商业智能定义为一类由数据仓库(或数据集市)、查询报表、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备份和恢复等部分组成的、以帮助企业决策为目的技术及其应用。目前,商业智能通常被理解为将企业中现有的数据转化为知识,帮助企业做出明智的业务经营决策的工具。商务智能系统中的数据来自企业其他业务系统。例如商贸型企业,其商务智能系统数据包括业务系统的订单、库存、交易账目、客户和供应商信息等,以及企业所处行业和竞争对手的数据、其他外部环境数据。而这些数据可能来自企业的CRM、SCM等业务系统。 商业智能能够辅助的业务经营决策,既可以是操作层的,也可以是战术层和战略层的决策。为了将数据转化为知识,需要利用数据仓库、联机分析处理(OLAP)工具和数据挖掘等技术。因此,从技术层面上讲,商业智能不是什么新技术,它只是数据仓库、OLAP和数据挖掘等技术的综合运用。 把商业智能看成一种解决方案应该比较恰当。商业智能的关键是从许多来自不同的企业运作系统的数据中提取出有用的数据并进行清理,以保证数据的正确性,然后经过抽取(Extraction)、转换(Transformation)和装载(Load),即ETL过程,合并到一个企业级的数据仓库里,从而得到企业数据的一个全局视图,在此基础上利用合适的查询和分析工具、数据挖掘工具、OLAP工具等对其进行分析和处理(这时信息变为辅助决策的知识),最后将知识呈现给管理者,为管理者的决策过程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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