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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发展统计数据

发布时间:2021-12-28 21:56:02

㈠ 求电子商务最近几年的发展,数据越新越好

电子商务
目录·【分类】
·【电子商务在国际的发展状况】
·【电子商务在中国的发展状况】
·【电子商务的主要应用系统包括】
·【电子商务的支撑环境】
·【电子商务遇到的问题】

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通常是指是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中国网络营销网” Tinlu相关文章指出,电子商务涵盖的范围很广,一般可分为企业对企业(Business-to-Business),或企业对消费者(Business-to-Consumer)两种。另外还有消费者对消费者(Consumer-to-Consumer)这种大步增长的模式。随着国内Internet使用人口之增加,利用Internet进行网络购物并以银行卡付款的消费方式已渐流行,市场份额也在快速增长,电子商务网站也层出不穷。电子商务最常见之安全机制有SSL及SET两种。

海式机构认为,电子商务营销是组织或个人基于开放便捷的互联网络,对产品、服务所做的一系列经营活动,从而达到满足组织或个人需求的全过程。电子商务营销是一种新型的商业营销模式

【分类】

B2B、B2C、 C2C、B2M四类电子商务模式。

B2B 指的是Business to Business.
as in businesses doing business with other businesses,商家(泛指企业)对商家的电子商务,即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互联网进行产品、服务及信息的交换。通俗的说法是指进行电子商务交易的供需双方都是商家(或企业、公司),她(他)们使用了Internet的技术或各种商务网络平台,完成商务交易的过程。这些过程包括:发布供求信息,订货及确认订货,支付过程及票据的签发、传送和接收,确定配送方案并监控配送过程等。有时写作B to B,但为了简便干脆用其谐音B2B(2即to)。 B2B的典型是阿里巴巴,中国制造网等。

B2C即business to customer
B2C模式是我国最早产生的电子商务模式,以8848网上商城正式运营为标志。B2C即企业通过互联网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新型的购物环境——网上商店,消费者通过网络在网上购物、在网上支付。由于这种模式节省了客户和企业的时间和空间,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特别对于工作忙碌的上班族,这种模式可以为其节省宝贵的时间。

C2C即Consumer To Consumer。
C2C同B2B、B2C一样,都是电子商务的几种模式之一。不同的是C2C是用户对用户的模式,C2C商务平台就是通过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在线交易平台,使卖方可以主动提供商品上网拍卖,而买方可以自行选择商品进行竞价。

B2M 指的是Business to Manager

B2M是相对于B2B、B2C、C2C的电子商务模式而言,是一种全新的电子商务模式。而这种电子商务相对于以上三种有着本质的不同,其根本的区别在于目标客户群的性质不同,前三者的目标客户群都是作为一种消费者的身份出现,而B2M所针对的客户群是该企业或者该产品的销售者或者为其工作者,而不是最终消费者。

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该企业的产品或者服务,职业经理人通过网络获取该企业的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并且为该企业提供产品销售或者提供企业服务,企业通过经理人的服务达到销售产品或者获得服务的目的。职业经理人通过为企业提供服务而获取佣金。

B2M与传统电子商务相比有了巨大的改进,除了面对的用户群体有着本质的区别外,B2M具有一个更大的特点优势:电子商务的线下发展!以上三者传统电子商务的特点:商品或者服务的买家和卖家都只能是网民,而B2M模式能将网络上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完全的走到线下,企业发布信息,经理人获得商业信息,并且将商品或者服务提供给所有的百姓,不论是线上还是线下。
以中国市场为例,传统电子商务网站面对1.4亿网民,而B2M面对则是14亿的中国公民!

因特网上的电子商务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信息服务、交易和支付。主要内容包括:电子商情广告;电子选购和交易、电子交易凭证的交换;电子支付与结算以及售后的网上服务等。主要交易类型有企业与个人的交易(B to C方式)和企业之间的交易(B to B方式)两种。 参与电子商务的实体有四类:顾客(个人消费者或企业集团)、商户(包括销售商、制造商、储运商)、银行(包括发卡行、收单行)及认证中心。

从贸易活动的角度分析,电子商务可以在多个环节实现,由此也可以将电子商务分为两个层次,较低层次的电子商务如电子商情、电子贸易、电子合同等;最完整的也是最高级的电子商务应该是利用INTENET网络能够进行全部的贸易活动,即在网上将信息流、商流、资金流和部分的物流完整地实现,也就是说,你可以从寻找客户开始,一直到洽谈、订货、在线付(收)款、开据电子发票以至到电子报关、电子纳税等通过INTERNET一气呵成。

要实现完整的电子商务还会涉及到很多方面,除了买家、卖家外,还要有银行或金融机构、政府机构、认证机构、配送中心等机构的加入才行。由于参与电子商务中的各方在物理上是互不谋面的,因此整个电子商务过程并不是物理世界商务活动的翻版,网上银行、在线电子支付等条件和数据加密、电子签名等技术在电子商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作用。

另外还有两类:

B2A 商业机构对行政机构的电子商务

商业机构对行政机构(Business-to-administrations)的电子商务指的是企业与政府机构之间进行的电子商务活动。例如,政府将采购的细节在国际互联网络上公布,通过网上竞价方式进行招标,企业也要通过电子的方式进行投标。

目前这种方式仍处于初期的试验阶段,但可能会发展很快,因为政府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树立政府形象,通过示范作用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除此之外,政府还可以通过这类电子商务实施对企业的行政事物管理,如政府用电子商务方式发放进出口许可证、开展统计工作,企业可以通过网上办理交税和退税等。

政府应在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在美国,克林顿政府已决定在近期对70%的联邦政府的公共采购实施电子化。在瑞典,政府已决定至少90%的公共采购将在网上公开进行。

我国的金关工程就是要通过商业机构对行政机构的电子商务,如发放进出口许可证、办理出口退税、电子报关等,建立我国以外贸为龙头的电子商务框架,并促进我国各类电子商务活动的开展。

C2A消费者对行政机构的电子商务

消费者对行政机构(Consumer-to-administrations)的电子商务,指的是政府对个人的电子商务活动。这类的电子商务活动目前还没有真正形成。然而,在个别发达国家,如在澳大利亚,政府的税务机构已经通过指定私营税务,或财务会计事务所用电子方式来为个人报税。这类活动虽然还没有达到真正的报税电子化,但是,它已经具备了消费者对行政机构电子商务的雏形。
政府随着商业机构对消费者、商业机构对行政机构的电子商务的发展,将会对社会的个人实施更为全面的电子方式服务。政府各部门向社会纳税人提供的各种服务,例如社会福利金的支付等,将来都会在网上进行。

【优点】

电子商务是因特网爆炸式发展的直接产物,是网络技术应用的全新发展方向。因特网本身所具有的开放性、全球性、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也成为电子商务的内在特征,并使得电子商务大大超越了作为一种新的贸易形式所具有的价值,它不仅会改变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而且将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与结构。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电子”技术平台为传统商务活动提供了一个无比宽阔的发展空间,其突出的优越性是传统媒介手段根本无法比拟的。

★1.电子商务将传统的商务流程电子化、数字化,一方面以电子流代替了实物流,可以大量减少人力、物力,降低了成本;另一方面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得交易活动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从而大大提高了效率。 互联网使的传统的空间概念发生变化,出现了有别于实际地理空间的虚拟空间或者虚拟社会.处于世界任何角落的个人、公司或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建立虚拟社区、虚拟公司、虚拟政府、虚拟商场、虚拟大学或者虚拟研究所等,以达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智力共享等。

★2.电子商务所具有的开放性和全球性的特点,为企业创造了更多的贸易机会。互联网跨越国界,穿越时空,无论你身处何地,无论白天与黑夜,只要您利用浏览器轻点鼠标,你就可以随心所欲地登录任何国家、地域的网站,与你想交流的人面对面的直接沟通.。

★3.电子商务使企业可以以相近的成本进入全球电子化市场,使得中小企业有可能拥有和大企业一样的信息资源,提高了中小企业的竞争能力。

★4.电子商务重新定义了传统的流通模式,减少了中间环节,使得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直接交易成为可能,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方式。

★5.电子商务一方面破除了时空的壁垒,另一方面又提供了丰富的信息资源,为各种社会经济要素的重新组合提供了更多的可能,这将影响到社会的经济布局和结构。21世纪是信息社会,信息就是财富,而信息传递速度的快慢对于商家而言可说是生死攸关。互联网以其传递信息速度的快捷而倍受商家青睐,可以说,北半球刚刚发生的事情,南半球的人们便可在十几分钟、分钟甚至短时间内通过上网获知。互联网真正使整个地球变成了一个地球村。

★6.互动性:通过互联网、商家之间可以直接交流、谈判、签合同,消费者也可以把自己的反馈建议反映到企业或商家的网站,而企业或者商家则要根据消费者的反馈及时调查产品种类及服务品质,做到良性互动。

综合以上优势,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商业模式于20世纪最后的十年出现在人们面前.和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电子商务有很多优越之处,如它可以突破地域和时间限制,使处于不同地区的人们自由地传递信息,互通有无,开展贸易。它的快捷、迅速、自由和交换的低成本为人们所乐道,真是何乐而不为呢?

【电子商务在国际的发展状况】

以欧美国家为例,可以说电子商务业务开发的如火如荼。在法、德等欧洲国家,电子商务所产生的营业额已占商务总额的1/4,在美国则已高达1/3以上,而欧美国家电子商务的开展也不过才十几年的时间。在美国,美国在线(AOL)、雅虎、电子港湾等著名的电子商务公司在1995年前后开始赚钱,到2000年创造了7.8亿美元,IBM、亚马逊书城、戴尔电脑、沃尔玛超市等电子商务公司在各自的领域更是取得了令人不可思议的巨额利润。欧美国家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因素有以下几点:

★1. 欧美国家拥有电脑的家庭,企业众多,网民人数占总人口的2/3以上,尤其是青少年,几乎都是网民,优裕的经济条件和庞大的网民群体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2. 欧美国家普遍实行信用卡消费制度,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信用保障体系,这为电子商务的网上支付问题解决了出路。细致说来,欧美国家的信用保证业务已开展有80年的时间。在欧美国家,人们可自由流动,不用像中国一样受户口的限制,为方便生活起居,每个人都有一个独一无二的,不能伪造并伴随终生的信用代码,持此信用卡进行消费,发卡银行允许持卡人大额度透支,但持卡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借款项归还,如果某企业或个人恶意透支后不还款,那也就意识着以后他无论走到何地,他的信用记录上都会有此污点,不论他想贷款买房,购车或办公司,银行都不会贷款给他,这在贷款成风的西方世界是及其可怕的!因此,西方人普遍将信用看作自己的第二生命,谁也不愿意贪小利失大义,当在网上购物时,他们会在点击物品直接输入密码,将信用卡中的电子货币划拨到网站上,商务网站在确认款到后,立即组织送货上门。

★3. 欧美国家的物流配送体系相当完善,正规,其是近年来大型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出现,使的不同地区的众多网民,往往能在点击购物的当天或转天就可收到自己所需的产品。这要得益于欧美国家近百年的仓储运输体系的发展史。以美国为例,第二次世界大站后,许多企业将军队后勤保障体系的运做模式有效地加以改造运用到物资流通领域中来,逐渐在全国各地设立了星罗棋布,无孔不入的物流配送网络。即使在电子商务业务还未广泛开展的十多年前,只要客户打电话通知要货,几乎都可以享受免费的送货家政服务。美国联邦快递,UPS(联邦包裹快递)等是大型物流公司的典范,专门负责为各个商家把产品送到顾客手中,有了这样庞大的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当电子商务时代到来后,美国只需将各个配送点用电脑连接起来,即顺理成章的完成了传统配送向电子商务时代配送的过度,电子商务活动中最重要最复杂的环节——物流配送问题就是这样轻而易举的解决了。

【电子商务在中国的发展状况】

中国电子商务始于1997年。如果说美国电子商务是“商务推动型”,那么中国电子商务则更多的是“技术拉动型”,这是在发展模式上中国电子商务与美国电子商务的最大不同。在美国,电子商务实践早于电子商务概念,企业的商务需求“推动”了网络和电子商务技术的进步,并促成电子商务概念的形成。当Internet时代到来的时候,美国已经有了一个比较先进和发达的电子商务基础。在中国,电子商务概念先于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启蒙者”是IBM等IT厂商,网络和电子商务技术需要不断“拉动”企业的商务需求,进而引致中国电子商务的应用与发展。了解这一不同点是很重要的,这是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一大特点,也是理解中国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的一把钥匙。

在1997年和1998年,中国电子商务的主体正是一些IT厂商和媒体,它们以各种方式进行电子商务的“启蒙教育”,激发和引导人们对电子商务的认识、兴趣和需求。经过这一阶段,在1999年和2000年,以网站为主要特征的电子商务服务商在风险资本的介入下成为中国电子商务最早的应用者,成为这一阶段中国电子商务的主体。随着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的深化,随着资本市场泡沫的破灭,网站电子商务开始跌入低谷,而企业特别是传统却开始大规模进入电子商务领域,中国电子商务从2001年开始进入第三个阶段,企业电子商务成为中国电子商务新的主体。

这一变化是深刻的,然而也引发了对中国电子商务形势的一些不正确看法。人们已经习惯以网站电子商务,特别是以一些“热点”网站电子商务作为了解和判断电子商务形势的重要甚至唯一的依据。因此,一些“热点”网站电子商务的衰落,导致不少媒体和专业人士作出了中国电子商务处于低谷、走向衰退或者干脆从此一蹶不振的判断,许多人因此对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产生极大的怀疑,对电子商务的优越性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负面的、否定性的意见。

这是看法可以理解但并不正确。事实上,与表面情形相反,中国电子商务正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总的态势是健康的。电子商务的主体正在由IT厂商、媒体和电子商务服务商转换为企业,传统企业正在大规模进入电子商务领域,其特点是坚定、有效但不太吸引“注意力”。企业电子商务是今后观察和判断电子商务形势的主要视角。

在中国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的历程中,有不少很基本的问题需要重新思考,比如,究竟什么是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是E-Commerce还是E-Business,电子商务的范围有多大,政府采购算电子商务还是电子政务,网络广告是不是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包不包括ERP,电子商务交易额怎么计算,等等。

㈡ 电子商务发展状况以及近几年数据

一、探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诚信问题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诚信建设战略思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科学、合理、权威、公正的信用服务机构;严格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形成既符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信用服务体系的方针和目标。大家都称诚信是电子商务的基石。应当看到,电子商务不是空中楼阁,它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传统经济方式和交易环境的。因此我认为,诚信,不仅是电子商务的基石,首先也是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石。我国的信用评价和监管机制不健全,还处在多头管理的阶段,一些信用评价机构本身服务的诚信可能就有问题,甚至出现3A评级也可以随意买卖的现象,全社会的诚信意识还没有建立,一些个人和企业没有为经常性的违约、失信而付出代价。这种“守信却得不到更大利益”、“失信也不会得到更大惩罚”的现象,给商业交易带来了很高的交易成本,也制约了传统商业走向电子商务的步伐。

与传统商业相比,电子商务通常是买卖双方不见面的,更加需要参与者诚实守信:

(一)
买卖双方信用状况信息不对称甚至缺失,往往凭经验直觉、网上交流、网下调查等进行综合判断,而网下调查的成本很高,有些业务很难调查到,这就很容易出现在交易信息、供货、付款等方面出现诚信问题,影响用户对网上交易的信心;

(二)
为了促进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发展,一方面,我们希望传统商业模式下的信用模式尽快完善,信用数据尽快共享;同时我们认为需要为电子商务的参与者建立必要、实用的、符合电子商务特征的信用模式和信用数据管理机制;

(三)
健全我国的信用管理体系,涉及的因素较多,但与信用有关的立法、执法是重中之重。我们已经有了一部《电子签名法》,未来可能还需要有电子商务企业信用的管理办法、网上拍卖交易管理办法、电子商务税收及发票等一系列的政策法规。

(四)
金融领域的信用管理体系也很重要,他直接影响到电子支付和正常服务的履约,影响电子商务的效率和质量。底层的信用体系,会影响到客户端对电子商务的信任、信心与效率。

具体在B-C、C-C、B-B电子商务中,诚信状况还是有差别的。

(一)
B-C电子商务:B2C交易趋于成熟,虽然存在个别商家欺诈消费者的情况,但比例不大。消费者通常会选择自己熟悉的,知名度较高的网站购物。从98、99年至今,我们欣喜地看到,越来越多如卓越、当当这样在细分领域的品牌不断涌现,一定程度上对交易诚信起到了积极作用。这些诚信的商务平台交易额连年放大,保持了健康稳定的发展。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给商户平台及其用户提供在线支付服务,也为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

创建于1998年的“首都电子商城”(现在的首信易支付,典型的中立第三方支付平台),开创性地打造了基于银行的“信任机制”—— 整合银行服务资源,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基本账户开设在银行,资金支付通过银行执行,保证及时准确结算,使银行的客户(企业和个人消费者)在信任银行的前提下,逐渐接受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服务;第三方支付平台要求接入的企业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年审证明,防止诚信不足的商户欺诈消费者;第三方支付平台保持客观中立,成功地解决商家、消费者、银行之间的纠纷,保护了各方的利益。这种模式已被同行业广泛采纳。

(二)
C-C电子商务:C-C电子商务的难点是,在买卖双方缺乏信任的前提下,要完成交易,很难找到一个信任的“支点”。在信用评级模式和担保模式之间,担保模式似乎更受个人用户欢迎。第三方中介的这种以担保为核心的付款的模式,一定程度上促进了C2C业务的发展,但这种模式设计的起点就是互相不信任,由于导致了资金流与物流之间的不同步、甚至较长时间的割裂,因而减缓了电子商务的交易效率,比如说卖家迟迟收不到货款导致经营成本过高,无法满足数字化虚拟商品和服务交易的需要。从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看,这种担保模式是诚信体系不完备、认证注册机制不健全情况下的一种临时过渡模式。C-C电子商务是全社会诚信水平的晴雨表,这种诚信与支付模式,必将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而不断创新。

(三)
B-B电子商务:我们都知道,国内的B-B电子商务基本上还停留在供求信息交互的阶段,只有为数不多的大型企业成功建立了自身的B-B采购或销售平台,90%左右的企业甚至还没有体验过B-B电子商务给自身业务带来的优势。由于企业之间交易的额度较大,诚信问题更为突出,反过来企业不讲诚信的代价往往也很高。以大企业为核心的B-B电子商务平台以及垂直性行业平台,由于各方面的资质背景与行业领导优势,诚信度相对较高;而其他类的中小企业为中心的平台与综合性B2B平台上,仍然比较多的是在网上获取信息、谈判、下单、网下再商议、再谈判等传统的方式来实现。

针对上述情况,首信易支付在2006年7月份发布了基于多银行的第三方B-B支付服务,有几方面的特点:

1)
是基于国内各银行的信用体系,而不是其他的信用评价体系,对买方交易支付情况实时反馈,;

2)
二是将资金流与信息流有机结合,款项瞬间到帐,满足了B-B电子商务平台中部分业务对实时交易的要求,对交易谈判起到很大促进作用;

3)
三是能够为企业在商业谈判、下单、支付等方面的管理需求提供定制服务,例如:分期、保证金等付款形式。

4)
第三方B-B支付服务要立足于国情,因地制宜。我们的经验是,在解决支付问题的同时与卖方企业、银行共同打造了 “信任机制”,能很好地解决B2B交易中的支付、诚信、资金安全问题。

我国电子商务在各方面与国际电子商务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这种差距主要不是技术上和商业模式上,而是诚信体系、安全认证与支付方面。作为从业者,我们既需要自身诚信,更需要积极配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进行不断的创新与突破。

二、探讨支付市场与第三方支付发展的问题

国内电子支付市场,主要包括三种业务形态:银行或银联的电子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电子支付平台,企业内部自行建设的电子支付平台。在行业发展过程中,逐渐暴露出如下一些问题,已经引起行业主管部门的关注:

1.
虚拟货币作为新的货币形式,形成了虚拟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央行的监管体系之前,及早防范风险;

2.
电子支付服务的风险管理、自律与监管体系需要建立和加强;

3.
电子支付营运资格的认定、保护与发展的问题;

4.
支付服务客观上提供着金融外延和金融增值服务,应明确其业务范围,促进其业务大胆清晰的创新;

5.
要警惕支付行业内无序甚至恶性的竞争,损害支付服务,甚至对电子商务业务的发展起到负面冲击作用。

6.
在保护电子交易的同时,国家要考虑从支付认证、支付标准、交易透明度等角度,为工商管理、税收征管、政府的行业管理业务统一筹划建立一些标准上的、技术上的和政策上的准备。

7.
要高度警惕电子支付行业中的洗钱、国际支付转移、国际信用卡盗窃、国际交易税收流失等问题;

可见,放任电子支付行业不加以监管的风险很大,但对第三方支付平台和其他的支付平台监管时,我们认为应该给第三方支付更大的发展空间。

第三方支付优势在于:利益中立,商业模式比较开放,能够满足不同企业的商业模式变革,帮助商户创造更多的价值。第三方支付是以银行的服务为基础,与银行合作,向大大小小的企业提供个性化的电子支付服务,为银行发展面向用户的增值服务。很显然,银行的个性化服务成本仍然较高,一些银行操作起来成本高的业务,对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可能是盈利的业务。

第三方支付在近两年飞速发展,创新应用不断涌现,我们来分析一下第三方支付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1、降低社会交易成本

1)银行加快了处理速度和效率,企业减少了人力和时间成本;
2)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实现企业与多家银行连接,减少了开发和维护成本;
3)降低了交易取消或延迟、付款失败、信用欺诈的风险,提高企业的交易成功率。

2、提升企业竞争力

1)企业交易效率和效益提高,促进了许多新型创新服务的出现;
2)企业的业务覆盖区域扩大,顾客在支付手段上有更多的选择;
3)第三方支付服务商促进了消费者消除对中小商家交易的疑虑。

3、促进产业发展
1)帮助银行推广了电子银行业务,推动了B-C、C-C业务的发展;
2)银行、企业能够根据专注于产品服务设计与市场推广;
3)第三方支付商客观中立地处理交易,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可见,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专业与专注,确实推动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但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发展环境也逐渐复杂化。

首先,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收益模式经受考验。因为第三方支付服务的直接支付收入逐渐透明,下降幅度较大,加之从交易手续费中付给银行的成本居高不下,支付服务的直接毛利率相当低。如果再以低于银行成本、甚至免费进行服务,那么这些服务商的短期盈利可能性就很小。其他业务对支付业务的补贴是普遍现象,但这种用户互联网的免费思路来进行对虚拟经济运行极为关键的支付服务,站在行业发展的高度,是十分危险的。所以,希望政府尽快出台相关政策,从长计议,认定、保护、发展第三方支付服务。

第二,创新不足,同质化竞争严重。第三方支付服务商、银行与银联、企业内部的支付平台之间的支付业务重叠比例越高,恶性竞争就越大,很容易导致支付服务商在稳健经营、高质量服务、诚信方面不出现问题,最终的结果是企业用户、个人用户利益受到损害,实力弱、缺乏创新和利润增长点的支付平台商被淘汰。

第三,商业银行的发展促使支付服务商加快创新。银行是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重要战略合作伙伴,也拿走了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很大比例支付收入中;同时个别银行使用低于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费率,与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直接展开低端的竞争。银行在自身信息化制约以及市场不成熟制约下,前几年与第三方支付的合作是良好的,现在银行认识到网银业务的重要性,逐渐基于网银发展针对用户的在线服务。这就要求,第三方支付服务商跳出过去的业务局限,这样才能在新的起点上与银行达成更深入的合作,实现新的业务创新,做到双赢。

第四,行业主管部门在监管支付服务的同时,也需要有相应的扶持政策。我们都知道,央行针对电子支付行业的管理规则即将陆续出台,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该如何帮助和扶持第三方支付呢。比较理想的环境是,主管部门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帮助第三方支付服务商争取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统一银行支付网关的技术规范,统一各银行的数字证书,给市场一个相对宽松、有利发展的环境。

建立和实现安全、简单、大众化的电子支付功能,是国内电子商务发展的要求,这应该是政府、银行和支付服务商共同的责任。

作为行业的管理者,政府和央行并不是行业创新的主体,应该更多发挥政策支撑的作用;

商业银行承担着创新的职责,同时也受到自身条件的制约,对企业和个人服务能力有限,发展业务的灵活程度也有不足,应该利用自身的优势,与支付服务商合作创新;

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各自有着网上、网下、全国、地方、行业等不同的性质,采用不同的支付形式,服务于不同的对象,对使用者的需求有更透彻的理解,是电子支付行业创新的主力,是商业银行的合作者,同时也是商业银行的客户,在相当程度上依托商业银行的业务体系。国内电子支付市场正处在蓬勃发展的时期,卡基支付、网上支付、移动支付同时并存,有着巨大的市场容量,全国性的网上支付服务商和移动支付服务商、地方性的线下支付服务商、综合多种支付形式的支付服务商都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支付服务商中还有不可忽视的一类,即自建支付平台的企业,可能是电信运营商、公共服务运营商、互联网业务运营商、电子商务企业等,他们具备深厚的行业基础或者巨大的客户数量,也是电子支付行业创新队伍中不可忽视的力量。

三、安全认证问题

我们知道,电子商务是指采用数字化电子方式进行商务数据交换和开展商务业务活动。各种商务平台、交易平台、支付平台应当认真负责地执行买卖双方委托的任务,并积极协助双方当事人成交。其中认证中心扮演着一个买卖双方签约、履约的监督管理的角色,买卖双方有义务接受认证中心的监督管理。在整个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包括电子支付过程中,认证机构都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但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虽然还没有一个对于电子认证的统一规范和标准,但我国各行业、各地区、各部门建立的电子认证机构已多达百余家,部分银行也开始做自己的认证系统。尽管,CA认证对电子商务买卖双方的交易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从电子商务产业的未来发展角度看,一方面,需要国家从交易、支付、虚拟货币的监管角度,都迫切需要统一各种分散的CA认证体系;第二,需要考虑买卖双方认证、订单认证、虚拟货币认证的统一注册问题;第三,CA认证的发展,需要和应用相结合,例如在推行G2B的业务过程中(企业网上纳税等等),推广CA的应用。第四,电子商务也要重视中小企业市场。

谈到电子商务,很多人概念中只有大型企业才有可能从电子商务发展中获益。事实上,根据我们的服务经验,广大的中小企业在产业链的不同环节,提供着各种各样的产品销售、服务提供,以及数据内容的销售等。据数据统计,在我国:
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5%;

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GDP的比重超过50%;

中小企业提供了全国60%以上的出口额和46.2%的税收收入;

中小企业吸纳了全社会75%的就业人员;

中小企业创造了65%的专利、75%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

80%以上的新产品来自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数量巨大,勇于创新,是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基础,也应该是电子商务和电子支付服务行业的重要力量。

站在电子商务行业发展、诚信与支付健全的角度,希望无论诚信体系设计还是支付服务的定位上,要放远未来,不要忽视中小企业、传统行业的市场,无论是国内贸易、国外贸易、资金结算、以及其他增值服务,都能支撑支付服务企业的发展。

希望我们共同努力,共同推广电子商务发展的成功经验,携手改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促进电子商务和谐、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共同建设中国电子商务和电子支付的美好明天。

㈢ 从哪里能看到电商的行业数据分析报告

原标题:2019年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市场分析:10年增长10倍,社交电商成为最大蓝海市场

我国网络零售交易规模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

2019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正在浙江义乌举行。作为主办方的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规模和模式丰富程度,都已经遥遥领先其他国家,在网络零售交易额方面,已经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

2018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超30万亿,10年增长10倍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仅仅达3.4万亿元。2010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超4万亿元。到了2013中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突破10万亿元。截止至2017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9.16万亿元,同比增长11.7%。其中商品、服务类电商交易额21.83万亿元,同比增长24.0%;合约类电商交易额7.33万亿元,同比下降28.7%。预计2018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将达37.05万亿元。进入2018年底,中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超30万亿元,达到了31.63万亿元,2008-2018年这十年期间增长了10倍。

2008-2018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统计情况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副主任姚广海表示,不仅仅是规模在世界遥遥领先,同时我们在电商模式的丰富程度,在电商覆盖的领域,都是领先于世界(其他国家)的,同时直接影响电商发展的网上支付和物流快递这两个环节,我们在世界上更是遥遥领先。

专家表示,在拉动消费方面,电子商务的作用巨大。回顾过去几年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成就,无疑跟信息技术的进步是分不开的。4G技术的发展,给移动互联网带来了便捷性,也带动了手机端消费模式的兴起。即将到来的5G技术可能会带来更大的应用市场。

中国电子商会秘书长彭李辉表示,比如说万物互联,我们的车联网,所有的出行、无人驾驶,都可以做到零延时的信息传递。未来在5G环境下面的一些直播短视频,因为短视频崛起之后,(对)带动销量有很大的帮助,通过视频的角度,能够初步了解商品的功能,精准找到需求。

跨境电商为双边贸易发挥作用

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深入,中国与沿线国家在电子商务领域展开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跨境电商不断深耕。俄罗斯驻华商务代表处高级专员亚历山德拉·加拉甘现场分享的数据显示,2018年俄中两国贸易额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双边贸易额达到1070亿美元,同比增长27%。其中,2018年两国跨境电商贸易额已超过40亿美元,同比增长23%,两国客户收到超过3亿个包裹。

她说,俄罗斯的主要外国电商平台是中国,从包裹数量来看90%的海外包裹来自中国,从金额上看中国占俄罗斯海外网购的50%。2018年6月两国共同签署“关于电子商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电子商务在双边经贸关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吸引中小企业参与双边经贸合作的重要手段。

中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侯志刚认为,数字经济的发展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电子商务有助于企业积极应对数字贸易壁垒,成为企业抓住数字贸易发展新机遇的重要载体。

社交电商成新的市场风口

针对近两年社交电商以其裂变式的成长速度不断刷新市场认知,成为新的万亿市场风口。国美零售控股集团副总裁李欣表示,随着中国城镇化率的不断提升,“拼多多”的崛起就很好证明了中国还有很广阔的未被开发出来的电商发展空间。社交电商是大的蓝海,是有温度的,下一步国美很重要的切入点就是社交电商。

据悉,国美于2018年4月开始上线和试运营旗下社交电商平台国美美店,截至2018年底,GMV(网站成交金额,包含付款和未付款两部分)43亿,服务用户超过190万人。

㈣ 电子商务与网络零售的统计数据有什么不同

电子商务的数据包含网络零售数据,

网络零售数据是电子商务数据的一部分,
其他还有像b2b批发,共享经济这些交易数据,

㈤ 2019年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

电商市场将进一步得到健全和规范。商品与服务的提供方在售前的货源品质保障、售中的宣传推介、和售后的服务兑现等方面将随着市场完善和相关法律及奖惩措施的出台而变得更加规范自律。

不但像当前在淘宝、拍拍等普遍存在的假冒伪劣商品在将来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而且随着地球环境的不断恶化和社会价值的逐步转变,环保低碳的共识将会在消费者之间慢慢产生,进而影响到电商领域,将环保等理念融入到行业中来。在这一进程中,一些相关法令制度的颁布,将迫使着电商业者们通过规范化运营来获取竞争优势。

《电子商务法》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从此。电商活动有了新的法律进行规范为了及时宣传、普及《电子商务法》中国消费者报结合消费者的日常消费列出与消费者开展电商消费关系最为密切的14个关键词以及相关法律条款并对有关条款进行解析以帮助消费者更好地使用这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电子商务发展统计数据扩展阅读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地区生活水平、自然条件、风俗习惯、教育水平的差异,导致了网民结构的差异性,这必将在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发展中表现出区域差异。以当前快速发展的团购类网站为例,在美团网、拉手网、糯米网等团队的运营能力中区域化经营都表现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性。

未来电商服务从板块式经营模式向细分市场模式发展,更加符合和贴近当地生活习惯的本地化电商模式将会层出不穷,各个区域群体的个性化需求将会得到满足。

㈥ 电子商务网站, 都需要统计哪些流量数据呢

电子商务网站强调几种关键需求:转化路径分析,营销效果分析(其中也包括大家熟悉的来路分析),关键页面分析,商品品类分析,交叉销售分析以及客户细分。在测试阶段则强调A/B测试。

㈦ 谁有电子商务最新统计数据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我是学电子商务的,所以我相信它!

㈧ 最新统计的电子商务网站数量是多少

3月21日,《中国行业电子商务网站调查报告》出炉,根据报告显示,从2002年到2006年,国内行业电子商务网站数量持续高速增长,每年平均增速超过15%,其中2003年的增长率为65.17%,2005年为52%。
尽管行业电子商务网站数量快速增长,但是截至目前,尚只有23.42%的网站实现盈利。调查显示,45.75%的行业电子商务网站步入盈利期(备注:本项统计数据,48.78%的网站弃权,以51.22%为基数参考分析),若将弃权网站默认为未实现赢利,则2006年我国行业电子商务网站中的23.42%实现了赢利。
在对表示已经实现赢利的网站调查显示,45.75%的行业电子商务网站实现了一年的盈利。5.19%的网站已持续六年盈利。
此外,该报告显示,65.17%的行业电子商务网站年收入低于200万元,10.11%的网站年收入在200至400万元之间,仅有9.55%的网站年收入高于1000万元。其中,综合、游戏、家装建材和化工等行业电子商务网站年收入规模较大。

㈨ 什么是电子商务统计

怎样建立电子商务统计

概念、指标与方法——电子商务统计的三个难点

首先,应明确电子商务统计的基本概念,包括电子商务统计的对象、范围。为此,明确电子商务的定义很重要。由于我国的电子商务正处于初始发展阶段,尚未形成—个权威统一、能够被大多数人认可接受的定义。关于概念的分歧,大体分为两点:一是广义的电子商务,即基于网络进行的企业全部的经营活动;二是狭义的电子商务,即通过网络交易发生的商品所有权的转移,或实现的服务性商品的有偿消费。狭义的电子商务概念宜于作为电子商务统计的概念基础。

第二,建立电子商务统计指标体系是电子商务统计的重点。电子商务指标体系应反映以下方面的发展状况:

1.电子商务交易情况,包括产品与服务的交易额;

2.电子商务的效益,即电子商务对企业成本降低、效益提高的影响;

3.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企业网站的覆盖率等指标;

4.从事电子商务专业人员的情况;

5.网络业的景气情况;

6.电子商务用户满意度;

7.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环境;

8.电子商务安全情况;

9.电子商务发展的潜力。

第三,怎样收集电子商务统计的资料,由哪个部门负责电子商务的统计,政府、部门甚至行业都可以研究电子商务的发展,但是,规划和引导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是政府的职能,因此,政府统计部门建立电子商务统计的制度、方法并组织统计实施具有现实意义。

“‘数字化’统针”——统针制度方法改革庄子关泣的热点

统计部门作为信息部门,也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数字化”而调整自身的工作,也许不久,“‘数字化’统计”将逐渐改变传统的评价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统计思路和方法,对这个趋势,我们应早作准备。
【摘自《北京统计》2002年地1期,23页,王军 文】

㈩ 求助 2012年中国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消费最新统计数据,以及美国、日本的数据。当前哪个国家增长最快

WorldPay日前发布了对用户网购态度的全球性调查报告,对全球15个具有代表性国家的电子商务市场为样本,对消费者如何网购、网购支出、移动购物、网购态度等进行了分析。
报告显示,平均而言,全球网购用户将可支配收入的22%用于网购,而中国用户的这一比例为31%;只有9%的中国用户表示绝不会将可支配收入的50%以上用于网购,而世界平均水平为36%。
以下为WorldPay全球网购报告的主要内容:
网购从变革到演变的发展之路
上世纪90年代中期,电子商务出现之后,它改变了一切。二十世纪之交建立起来的商业模式迅速变得过时陈旧,全世界零售商很快发现自己需要适应用户来自全球各地、购物不分白天黑夜的新形势。
经历了17年的快速发展之后,电子商务仍然处于持续不稳定状态。如果说技术是最初网购变革的背后催化剂的话,那么今天我们看到任何一个因素都可以推动电子商务向下一个阶段演变。
在全球经济的大背景下,金砖国家的快速发展缔造了新一代的热情与创新的购物者。移动技术的突飞猛进则缔造了“总是在线”的购物一代。互联网速度更快、普及率更高,使得零售商的顾客规模扩大。社交媒体使我们可以更容易地分享自己购买的商品及购物体验,并对此给予评级。
电子商务以及我们购物的“渠道”可能会继续改变,但会一直保持不变的是支付体验的重要性。作为消费者购物体验的终结点,糟糕的支付过程可能会成为巨大障碍。商品可能不错,价格或许完美,但如果无法简单迅速地完成交易,那么总体的购物体验也会迅速变质。
对于电子商务零售商而言,这一点从未像现在这样重要。技术使得他们的业务拥有了比以往更多的顾客,但同时了引发了激烈的竞争。另外一家在线商店就是一次鼠标点击的距离,购物者的忠诚不仅仅意味着给予他们一个顶级的网络商店或者无懈可击的价格,它还意味着尽可能简单的支付,任何时间,任何方式。
在这份报告中,我们调查了来自全球各地的超过1.9万名网购者,并整理了来自150多家大型在线零售商的观点。我们发现,很多零售商确实没有能够想消费者之所想。
世界如何网购
要想确定在线零售商能否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他们在哪些方面做得不够,我们首先要查看消费者在零售商直接影响范围之外的行为。
了解消费者何时、何处、如何购物有助于在线零售商更加了解顾客,为他们抓住更大的与顾客交流并销售的机遇开启窗口。
我们将了解网购行为方面的全球性趋势及关键区域的差异。
一、哪些国家网购支出最多?
我们询问了受访者他们将可支配收入的多少比例用于网购,全球来看,网购支出占据消费者可支配收入的22%。在印度、巴西和中国,这个数字增长迅速,这些国家的购物者将他们每年收入的将近三分之一用于网购。
很多国家的购物者会在一个集中的时间段消费和支出。平均而言,受访者每月有5个小时用于网购,这包括整个的“购物之旅”,从浏览,到研究商品,再到购买。
地区差异值得关注。中国和印度用户在网购方面投入的时间最多,每月达8个小时。而芬兰、日本、西班牙和法国用户每月用于网购的时间不足4个小时。移动设备拥有率和使用的巨大差异对网购行为有重要影响,亚太地区智能手机高普及率为该地区用户网购提供了更大的机遇。
如果忽视地区差异,显然在线零售商在吸引用户方面机遇有限。即便是重度网购者每周也只是投入几个小时来网购,因此准确针对、吸引和满足顾客非常重要。
二、何时、何地及如何网购?
全球来看,消费者在后半天支出更多,74%的全球网购交易发生在中午到午夜期间,其中大多数(44%)发生在傍晚。因此,全球网购的“黄金时间”是晚上20时40分,因此在线零售商可以在这个时间段启动促销活动,例如折扣销售、特价销售,或者独家销售。
地点是网购的另外一个重要因素。移动设备的普及对购物习惯产生了重要影响,但值得注意的是,全球95%的网购交易仍然在家里完成,64%的消费者仍然使用家中的电脑网购。
与此同时,移动购物的便捷性还是对全球消费者的购物习惯产生了影响。29%的全球购物者工作时网购,6%在大学校园、车内或实体零售商店内网购,7%在咖啡馆、酒吧、餐厅里网购,8%在假期网购。对零售商而言,多渠道促销日益重要。
很多网购者会在购物的同时做另外一件事情。46%的受访者表示他们边看电视边网购,42%的受访者边听音乐边网购,21%边听广播边网购,29%边与家人或朋友聊天边网购,31%边使用社交网络边网购。可见,零售商需要努力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
重度网购者更有可能使用多种设备,36%的重度网购者通过智能手机购物,相比之下,使用智能手机购物的中度网购者和轻度网购者比例分别为17%和7%。与此类似,23%的重度网购者通过平板电脑购物,中度和轻度网购者比例分别为9%和3%。
基于互联网的电视,或者叫“智能电视”虽然是新兴产品,但已经对网购者产生了影响。总体而言,5%的全球网购者通过全新一代电视机购物,这可能是在线零售商的下一代机遇。
三、支付方式
关于全球网购者的支付方式,很多知名服务商榜上有名。过去6个月,69%的受访者表示使用过信用卡网购,40%使用过PayPal,37%使用过借记卡,约有19%通过银行转账。
同时也有很多潜在的支付选择,例如过去6个月,很多网购用户还使用过其它支付工具,包括礼品代金券(14%)、支付宝(8%)、移动支付(7%),现金代金券(5%)。
适应支付选择多样化非常重要,因为61%的受访者表示,他们对提供多种支付选择的网站更加信任。另外,支付方式对吸引重度网购者更加重要,30%以上的重度网购者在过去6个月使用过本地支付、储值卡、现金代金券、移动支付或签账卡购物。
全球总览
在线零售商都希望顾客能够再次消费,因此不遗余力地通过广告、社交媒体、公关等吸引他们。调查显示,最便宜的价格(51%)和零售商的品牌(39%)虽然很重要,但却不是吸引消费者再次光顾的最主要因素。消费者列出的最主要因素是:
-个人和财务信息的安全,75%;
-支付安全,66%;
-商品或服务的售后保障,57%。
而在商家看来,他们认为最能吸引消费者再次光顾的是如下完全不同的三个因素:
-网站设计与布局,67%;
-网站导航质量,62%;
-购物体验的总体速度,62%。
在如何吸引消费者增加支出方面,消费者和商家的观点相对一致,双方都认为更多的支付方式选择、定制的特殊服务是重要因素。但也有一些重要的差异,例如超过半数的消费者认为支付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是增加支出的最主要因素,而商家则认为更快速的支付过程是最主要因素。
意外成本令网购者放弃
在购物车阶段放弃网购是在线零售商面临的严重问题,业内数据显示,目前“放弃购物车”的比例高达75%,这令在线零售商每年损失180亿美元。在此次调查中,超过半数的消费者承认他们经常在结算阶段放弃购物。显然,减少放弃购物行为有助于零售商提升业绩,但是首先要知道消费者为何放弃支付。
对于这个问题,消费者和商家都给出了回答。将近三分之二(56%)的消费者放弃购物是因为意料之外的费用,例如税费、运费等,这将导致消费者前往竞争对手的网站进行购物。而在商家眼中,消费者放弃购物的主要原因是他们只为浏览,不为购物,这一比例为45%。有趣的是,有36%的商家认为支付被拒是放弃购物的主要原因,而在消费者看来,这个原因只占11%。
关于过去12个月将可支配收入的多少用于网购,重度网购者是30%甚至更多,中度网购者是10%到30%,而轻度网购者是不足10%。
尽管不同程度的网购者都关注支付安全与数据保护,但其它因素有所区别。轻度网购者更加重视一些简单的因素,例如送货日期和定制服务。重度网购者以及部分中度网购者则看重增值服务,例如跨渠道整合,在线聊天助手等。虽然每个国家的具体情况有所区别,但全球来看,重度网购者对网购体验的期望更高。
消费者网购支出多少对他们放弃购物的原因有影响。意外费用是共同的因素,令62%的轻度网购者、57%的中度网购者和49%的重度网购者退缩。但是网购支出越高,越重视安全结算,这个因素对重度、中度和轻度网购者的影响比例分别为23%、17%和13%。
市场成熟度与新兴市场机遇
通过对本地市场的支出情况进行分析可以看出,新兴互联网市场的重度网购者比例更高。在美国和英国这样的成熟互联网市场,重度、中度和轻度网购者的分配比例较为均衡,而在中国和印度等新兴市场,重度网购者比例更高,将30%以上可支配收入用于网购的比例分别达48%和54%。只有18%的中国网购者、16%的印度网购者将不足10%的可支配收入用于网购。
另外,在中国和印度等快速发展的经济体,不仅重度网购者比例较高,有意将更多可支配收入用于网购的用户比例也更高。只有9%的中国用户表示绝不会将50%以上的可支配收入用于网购,而有72%的芬兰用户表示他们绝对不会如此。
对各国电子商务市场进行分析,可以更加清楚地知道他们的行为、阻止和鼓励他们网购支出的因素。另外,不同国家之间还有很多区别,从移动购物的意愿,到跨渠道购物的态度。
中国:
中国互联网普及率为38%,这或许并不是一个令人惊叹的数字,但是考虑到中国拥有13亿人口而且仍在快速增长,就会知道这个市场拥有巨大的电子商务潜力。再加上中国用户在网购方面的可支配收入这个因素,这种黄金机遇进一步扩大(在我们的调查中,中国用户展示出一些最轻松的支出习惯,受访者有31%的可支配收入用于网购)。受欺诈经历比例也更高一些(19%,全球平均水平为14%)。不过消费者对在线安全的担忧进一步提升(75%)。
购买推动力和差异
中国的电子商务的推动力来自相对广泛的人群,不过40多岁的女性是主导力量。26岁到32岁人群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代表着经济发展的不断繁荣。其中,衣服(40%)和食物(39%)是最受欢迎的网购产品。这些网购者主要担心他们个人信息的保护,不过很多重度网购者总是会被一些提供多种价格选择的零售商所吸引并支出更多。中度网购者会被准确的送货日期和细节吸引,轻度网购者也是如此,他们还对定制类的产品感兴趣。
考虑到不可预见的成本,中国网购者不太可能放弃支付过程(33%,全球平均水平为56%),不过他们也更加精明,42%的网购者放弃购买是为了找到更实惠的商品。网站导航问题可能会导致零售商丧失将近三分之一(38%)的潜在用户。
移动购物兴趣
中国网购用户当中的移动机遇非常巨大。智能手机拥有率正不断提升(75%),通过这些设备购买也很受欢迎(46%)。预计将有更多人通过智能手机购物,48%的受访者表示接下来一年有意通过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购物。这种对移动购物的渴望解释了为何平均每位中国受访者拥有5.7款购物软件。
总结
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不断发展壮大,随着电子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这个市场还将继续壮大。移动技术将发挥重要作用,并可能帮助在线零售商吸引广大的移动设备用户网购。
向中国网购用户提供服务的关键点:
-确保使用极受欢迎的支付宝和银联作为标准的支付服务;
-推动和提供安全标准和数据保护,使用先进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并向顾客介绍你的安全标准,可以考虑象征性做法和电子钱包来进一步使他们放心;
-提供更多个性的服务,吸引轻度网购者;
-在这片拥有巨大移动机遇的土地上,确保你是有备而来:优化自己的网站、简化移动支付程序,如果可行的话考虑开发专门的应用。
美国
美国是网购的先驱。根据Forrester发布的数据,在接下来三年里,美国电子商务市场的增长率预计接近10%,不过美国仍是全球最大的网购市场。在这个成熟的市场,互联网普及率为78%,美国用户将23%的可支配收入用于网购,与全球水平相当。
作为全球最大的市场,美国尤其受到网购欺诈的影响,18%的用户经历过网购欺诈,这是美洲最高的比例,全球平均水平为14%。不过,网购者对安全问题的担忧并不过分,比例为59%,这表现出美国电子商务市场的成熟与消费者的稳重。同样值得注意的是,美国用户对海外购物网站的兴趣(22%)只相当于全球平均水平(45%)的一半,对网购欺诈的担忧是最大的障碍(60%)。
购买推动力和差异
与其它成熟经济体一样,美国市场的重度网购者为25岁以下人群。从全国平均情况来看,重度网购者认为参与和娱乐体验是增加网购支出的重要原因,中度网购者更加喜欢定制的交易,轻度网购者则专注于实际物流(准确的送货日期)。这反映出全球范围内不同网购者的行为区别,轻度网购者更重视传统的线下购物需求,而重度网购者则更加重视网购体验本身的质量。
美国受访者认为,意料之外的成本(62%)和“只为浏览”(47%)是放弃网购的主要原因,这比全球平均水平高得多,全球平均水平分别为56%和37%。
移动购物兴趣
美国移动购物水平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智能手机拥有率为41%,平板电脑拥有率为19%,接下来12个月使用智能手机或者平板电脑购物的意愿分别为15%和9%,低于全球平均水平51%和40%。美国受访者认为,没有必要和安全担忧是不使用智能手机购物的主要原因,病毒和间谍软件问题也是原因之一。不过,美国通过智能手机购物的平均水平高于全球平均水平,美国用户为3%,全球水平为2.5%。
总结
美国表现了一个健康和成熟的网购市场所具备的特点,即通常对创新(移动)持保守态度,对安全问题表示关注,并对网购体验本身持高期望。
向美国网购用户提供服务的关键点:
-体验质量有助于推动网购用户增加支出;
-轻度和中度网购者重视定制化的服务和物流;
-在这个对互联网非常熟悉的用户群体面前,安全问题应当明确沟通;
-加强移动优化及其优势拓展,鼓励用户移动购物;
-市场成熟越高,价格敏感性和客户服务需求越高。
印度
作为快速发展的新兴经济体,印度用户表现出对网购的巨大兴趣。尽管印度的互联网普及率仅有10%,但印度人在网购上投入的可支配收入却是最高的国家之一(36%)。在安全担忧和欺诈经历方面,印度是一个极端的例子,经历过欺诈的网购者比例为22%,而全球平均水平为14%。不过,他们对安全的担忧却与全球平均水平63%相当。
印度用户对移动设备的使用远高于全球平均水平。印度受访者的智能手机拥有率高达72%,而且他们也喜欢用智能手机购物,40%的受访者表示他们用智能手机购物,而全球平均水平为19%。54%的印度受访者表达了在未来12个月通过智能手机购物的意愿,而且平均每位受访者安装了5.5款购物应用。总体而言,印度市场的移动机遇将从一个较高的起点上继续高速增长。
巴西
巴西是亚洲以外地区网购发展最快的国家,市场调研机构Forrester的数据显示,接下来三年的年复合增长率有望达到18%。网购者将27%的可支配收入投向网购,这个比例也比23%的全球平均水平更高一些,不过巴西的互联网普及率仅略高于三分之一(37%)。与更加成熟的市场,尤其是欧洲相比,巴西网购者经历的欺诈较少(11%),但对安全的担忧程度更高(67%)。
网站功能在巴西受访者对移动网站的态度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巴西的智能手机普及率高达50%,有意使用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网购的用户比例为46%,与全球平均水平相当。购物网站是否针对移动设备进行优化是影响巴西用户是否通过移动设备网购的三大因素之一。
阿根廷
与其它拉丁美洲国家相比,阿根廷的互联网普及率比较高。网购人群在人口中所占比例高达66%,接近于加拿大和美国的水平。与更加成熟的网购市场一样,阿根廷用于网购的可支配收入(21%)低于全球平均水平(23%)。阿根廷用户对网购安全担忧的比例为66%,略高于平均水平,不过受访者经历欺诈的比例更低,只有7%,而全球平均水平为14%。
阿根廷的智能手机拥有率(33%)低于其它拉丁美洲国家的水平,这对移动购物产生了影响,只有8%的阿根廷受访者通过智能手机购物。不过值得鼓励的是,48%的网购者有意在接下来12个月里使用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购物,而全球平均水平为40%。
加拿大
在互联网使用和普及率方面,加拿大是一个成熟的市场,互联网普及率高达79%。然而,加拿大用户在网购方面的支出远低于其它发达国家市场和全球平均水平。加拿大网购者只把17%的可支配收入用于网购,全球平均水平为23%。经历过欺诈的网购用户比例为13%,低于全球平均水平。在安全担忧方面,加拿大也展示出了成熟的一面,只有57%的受访者表示对网购存在安全担忧,全球平均水平为67%。不过,这可能是由于他们投入网购的可支配收入比例较低的缘故。
加拿大的智能手机拥有率为45%,通过智能手机网购的比例为11%,低于全球平均水平。另外,加拿大网购者对未来使用智能手机购物的热情更低,只有26%的移动设备用户计划在未来12个月里使用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购物,远低于全球平均水平40%。
墨西哥
墨西哥是此次调查中最小的拉丁美洲国家,但是根据Forrester的数据,墨西哥用户在线支出的增长预期却达到19%,高于巴西。墨西哥的互联网普及率为31%,用于网购的可支配收入比例为21%,与阿根廷相同,略低于全球平均水平23%。墨西哥用户经历过网购欺诈的比例为14%,与全球平均水平相当,对安全的担忧比例偏高,76%的墨西哥网购者对安全问题感到担忧,这是此次调查中这一比例最高的国家之一。与此担忧相适应,墨西哥网购者认为个人信息保护是鼓励网购的重要因素。
墨西哥的智能手机拥有率(57%)和移动设备网购比例与全球平均水平相当,未来一年有47%的墨西哥受访者有意通过移动设备购物,略高于全球平均水平40%。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拥有受调查国家范围内最高的互联网普及率,10个澳大利亚人中就有9个可以用某种方式使用互联网。然而,如此高的普及率并没有转化为用于网购的可支配收入比例提升,澳大利亚用户只有18%的可支配收入用于网购。尽管如此,澳大利亚非常乐于海外购物,四分之三的网购者(76%)声称他们从海外购物。由于澳大利亚地处大洋,非常依赖从亚洲和美洲的进口,这种高比例并不出乎意料。然而,他们对海外网购的担忧仍然与全球比例相当,主要担忧的是价格和送货。
澳大利亚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拥有率(分别为48%和19%)基本与全球平均水平相当,澳大利亚用户所有支出中的2%用于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购物。不过从整个国家来看,通过移动设备网购比例较低,安全是最主要的担忧,58%的澳大利亚人表达了对网购的某种担忧。因此,澳大利亚用户接下来一年对使用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网购的兴趣只有27%。
日本
日本的互联网普及率高达80%,而且自从全球经济开始下滑以来,日本用户的网购支出增长了24%。不过,日本用户在网购方面投入的可支配收入为17%,仍然低于全球平均水平23%。日本用户经历的网购欺诈也更低,只有6%,远低于全球平均水平14%。不过超过一半(52%)的用户表示对网购安全感到担忧。
日本拥有全球最先进的移动互联网基础架构之一,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拥有率却相对较低,只有23%的受访者拥有智能手机,9%拥有平板电脑,而且只有1%的在线支出通过移动设备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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