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子商务法三审为规范电子商务市场需做到哪几点
电子商务法三审 ,为规范电子商务市场需做到这几点。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上述规定修改为: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与此同时,为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竞争行为,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部门、社会公众建议,明确禁止电子商务经菅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菅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在其他平台上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作以下修改:
一是,增加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其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菅者对该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二是,将第三十条修改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另一项修改是关于自然人经营者的登记。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的除外。澎湃新闻注意到,在草案起草、审议和征求意见中,针对上述问题一直存在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应当要求所有个人经营者办理登记;一种意见建议明确,除须取得行政许可的经营活动外,个人经营者免于办理登记。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研究认为,从我国的商事登记和税收征管制度上总体考虑,并为体现线上线下公平竞争,在本法中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是必要的;同时,实践中有许多个人经营者交易的频次低、金额小,法律已要求平台对其身份进行核验,可不要求其必须办理登记。据此,建议在第十一条中增加规定,个人从事“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如何进一步强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也备受关注。
在这一问题上,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门、社会公众建议,与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相衔接,针对电子商务平台对平台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不及时采取措施,以及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等情形,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其对消费者的责任。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与此同时,在有关定向推送、搭售、押金退还等行为和格式合同问题上,还存在诸多不合理的现象,有建议应对此作出有针对性的规范。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以下规定:
一是,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是,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三是,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遇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四是,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来源:新华网生活
2. 微商要办营业执照吗
微商需要办营业执照。
2019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明确了微商、代购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将微商、代购纳入监管范围。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主体范围,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也就是说,不仅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包括朋友圈里的微商、淘宝上的代购、直播平台销售产品的“网红”,只要是以营利为目的,都应该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持证上岗,还要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如实申报纳税。此外,如果经营或代购的商品为特殊商品,还应履行相应行政审批手续。如做食品销售的,需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2)微商纳入电子商务经营者范围扩展阅读:
微商办理营业执照的具体操作:
1、首先要在当地工商局登记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等,需要提交相关的文件、证件等,根据自身的情况,确定是申请个体工商户还是公司,并提供核名用的店铺或者公司名称进行申请。
2、这里要注意的地方有经营范围可以写电子商务,其他的根据自己的情况写法律许可的经营内容。
3、如果是个体工商户登记的话就需要填写申请表、户籍户口证明、身份证、相片、经营场地证明等等资料,也都是不能少的。
4、除了工商注册,根据法律微商这类电子商务的经营者必须要履行纳税的义务,所以就需要和其他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一样,去税务进行登记,办理相关手续。
5、税务登记后,需要去银行开户、刻章、公司章程等等一系列的办理营业执照相关的手续和流程,如果确实自己办理起来很麻烦,可以找代理机构,就可以快速拿到营业执照了。
6、还要注意除了营业执照,如果微商经营的产品有特殊的要求,比如说食品类,还需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这些特许资质也是要拿到的。
3. 2019年1月1日起,电子商务法出台了,是不是好多淘宝集市卖家开不成了
目前传出的情况可能是会造成不少淘宝个人店铺出现生存问题,只是具体执行尚回未明确,说法答很多。现在个人卖家恐慌的主要原因是工商注册和税务问题,绝大多数淘宝店铺是中小卖家,这些卖家处于微利和无利状态。按二八原则,80%的店铺是不赚钱在苦撑中,苏宁张近东早年就说过,淘宝卖家赚钱的不会超过15%。这样一来即使是定额税对于这些卖家也是负担,去进行工商注册也成了毫无意义的任务。
猜测很多,连我都在考虑是否要全面退出,如果程序繁琐,增加负担,竞争又是这样无序和激烈。无论说法上怎样的美妙,对我们这些传统淘宝卖家而言都是雪上加霜,看不到前景。就现在获得的很多信息而言,如果出台新策略带来对中小卖家的扼杀,那我们坚持很多年不刷单、不售假到头来有一种被出卖的感觉,背后一刀啊。
4. 微商是干什么的
微商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空间,借助于社交软件为工具,以人为中心,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
微商经历了速度为王、产品为王、团队为王、品牌为王的阶段,接下来将朝着构建完整微商生态系统的趋势发展,形成完整的商业闭环,上中下游相互协作、推进。
上游:供应链→制造业。
中游:品牌公司→代运营TP。
下游:代理商→创业者→消费者。
微商纳入电商经营者范畴
电子商务法规定,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据业内人士介绍,其中,前两类是大家所熟知的,也是最典型的电商经营者的表现形式。第三类是二审后新增的一类经营者。
微商作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法律上被明确,相应地就要承担起对应的义务与责任,这将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虽然“微商”并非法律专业术语,但在实践中确实大量存在,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的新型表现形式之一,其经营者理应属于电商经营者范畴,微商与买家直接沟通时使用的微信则属于其他网络服务。
5. 微商是什么
微商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空间,借助于社交软件为工具,以人为中心,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
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微商纳入电商经营者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九条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本法所称平台内经营者,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第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第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第十三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
6. 电子商务法草案二审稿审议委员微商应纳入监管吗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微信的横空出世,一些通过微信平台从事商务活动的群体,逐渐发展成为新的行业——微商。而此次公布的电子商务法草案二审稿并未将微商纳入到电子商务法的监管范畴。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做出了“微商应该纳入法律监管范围”的建议。
△资料图/视觉中国
委员:微商也应纳入法律监管范围
对微商存在的问题,委员们建议,将微商与电商平台内的经营者一样,也纳入到法律监管的范围中。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周天鸿:
本法中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包括自建网站经营的和平台内的电子商务经营者,这就没有包括我们通常意义上面的微商,而且从本文很多条款来看也是不适合微商的。
微商应该纳入电子商务法,否则电子商务法实际上只是个电子商务平台条例。2016年微商从业者已经达到3000万,品牌销售额达到5000亿,今年会达到8000多亿。所以建议还是要考虑电商法能够包含有促进、规划微商的法律条款。一句话,就是微商应该纳入《电子商务法》。
微商拉入监管很好,就可以防止欺骗行为蔓延。
7. 微商可以办营业执照吗
你好
“不是在做微商,就是在做微商的路上。”现如今,很多人喜欢用这句话来形容“互联网+”时代微商的火爆程度。
这几年,随着微信越来越普及,生活中,一些精明的商家瞄准了微信“朋友圈”这个销售新平台做起了熟人生意。但是这种C2C交易却属于监管盲点,消费者很容易掉进购物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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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电商经营者要办理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将以往游走在“灰色地带”的不少电商行为纳入了监管范畴,例如代购、微商等。
该法律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除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
此外,之前已办理了市场主体登记(营业执照)的经营户,现在想从事电子商务经营,电子商务经营范围和线下经营一致,不需再申请营业执照。但是,经营者若超出线下经营许可范围,则需要取得相关许可,并对原来的营业执照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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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目前微商营业执照仅允许个体工商户使用网络经营场所办理登记。
对于在一个以上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需要将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多个网络经营场所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仅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并应作出相关承诺。登记机关要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后标注“(仅限于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
第一步:核名:按照正常的核名程序申请个体户名称。名称可以与一般普通的个体户一样,也可以是行政区划、字号(常规字号后附加电子商务平台简称)、行业的形式。如:杭州xx淘宝服装店。
第二步: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申报或者直接到窗口递交材料申请。
所需的材料是:①《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②申请人身份证或居住证复印件③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由申请人自行从电子商务平台获取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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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商家如何注册电子营业执照?
对于服饰类、鞋帽类等无需特殊证件的店主来说,可以直接在杭州未来科技城‘淘宝小镇电商园’网站直接申请。
8. 电子商务法草案将微商纳入什么范围
6月19日,我国第一部电商领域综合性法律《电子商务法(草案)》第三次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建议指出,在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范围中,要将通过微信、网络直播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菅者涵盖在内。
上述草案在二次审议时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自建网站经营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电子商务经营者。
宪 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作以下修改:一是,增加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其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菅者对该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二是,将第三十条修改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9. 微商是电子商务经营者吗
你好。现在微商换马甲了。叫做移动端电子商务。其实都是一样的经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