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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与案例评析

发布时间:2020-12-25 11:38:44

『壹』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

(一)、内容概括:
甲公司通过E-mail向乙发出要约,且乙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承诺,届时合同已形成,但甲却未在有效期内履行合同,却在有效期过后,根据正上涨的国际MP再次通知乙使之拒绝,此后甲又将以另一价格与丙达成交易。从而引起纠纷。

(二)、乙公司承诺有效,他们订立的合同成立。
因为:(1)、要约——承诺就是合同成立的方式之一。
(2)、合同成立的条件:
合同的主体须有一方或多方当事人;
合同订立程序须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3)、本案例中甲乙是以电子邮件方式订立的合同,即电子合同。
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乙公司对甲公司的要约作出承诺,故乙公司的承诺是有效的。

(三)、甲公司以2300$/吨的价格将该批咖啡豆卖给了美国的丙公司构成了对乙公司的违约。
因为:1.甲、乙双方已在规定的6月1日至6月8日的7天有效期内签订了电子合同,合同一形成便具有了法律约束力,受到电子商务法律的保护,故甲公司并未在有效期内对乙公司的承诺或双方的合作作出回应,履行合同中的义务。
2.乙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对甲公司作出承诺,而甲公司在6月9日才发现该邮件,且已过了有效期,而后又以过期后正在上涨的国际市场价格与丙公司达成交易,故构成违约。
3.从报盘方面来讲,甲公司作为发盘人,有权利按照国际市场价格确定报价,更新报盘,但却是在有效期过后
4.现行的《合同法》第11条将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列入书面形式的类型之中,从法律人确认电子合同具有等同于书面合同的效力。

(四)、从而:有案例可得:
1. 电子合同是指:
广义 : P255经由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其他类似手段拟定的约定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契约形式。狭义:专指由EDI方式拟定的合同。
其特点是:
1. 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在网络上运作,可以互不见面
2.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以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 对电子合同的法律适用:数据电文的法律承认,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规定:就合同的订立而言,除非当事人各方另有协议,一项要约以及对要约的承诺均可通过数据电文手段表示。 对数据电文在合同订立上的法律效力作出法律保障。

(五)、启发:
1. 电子商务是在虚拟世界进行的贸易活动。作为一项朝阳产业发展中面临重重阻碍,而有关其法律规范的制定应相对滞后,因此我们应大力健全我们的电子商务交易的法律保障
2. 作为交易双方,都应自觉履行电子商务交易所签订合同的相应义务,这样才能将电子商务这一潜力产业发展壮大。
3. 作为学习了本案例的我们,在今后的生活中在遵守电子商务法律的情况下进行交易,也要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贰』 查找一则有关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的案例,并分析你的观点

电子商务公司于2000年3月20日设立,注册资金为620万元,共有三方股东;出资情况分别为:被告信息港发展公司出资220万元,占出资比例35.48%、被告银翔中心出资200万元,占出资比例32.26%、原告聂梅英出资200万元,占出资比例32.26%。该公司系从事电子商务、CA认证等服务的特殊行业。根据《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申办电子认证服务许可,注册资金应不得低于3000万元。电子商务公司为申办电子认证服务许可,需新增注册资金2380万元。为此电子商务公司于2005年8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第三次股东会临时会议并形成了决议:“1、为了申办电子认证服务许可,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条件,同意公司增资扩股2380万元,增资扩股后注册资金为3000万元;2、同意各股东按原出资比例负责增资,其中信息港发展公司按35.5%的比例,负责增资845万元、银翔中心按32.25%的比例,负责增资767.5万元、聂梅英按32.25%的比例,负责增资767.5万元;3、各股东自己出资或引入新股东出资,完成所负责的增资数额。引入的新股东本届股东会予以确认;4、出资形式严格按照《公司法》的关规定执行,天津市银翔经济发展中心和聂梅英表示以现金形式出资;5、以8月25日为最后期限,各股东负责的增资交天津信息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6、股东如不能按时完成承诺的筹资数额,未能实现部分自动放弃认缴权,由其他股东优先认缴。其他股东不再认缴的部分,由董事长负责引资完成。”聂梅英对该决议第三条,引入新股东出资表示反对。2005年8月15日聂梅英以律师函的形式向信息港发展公司、银翔中心提出第二届第三次股东会决议第三条内容侵犯其合法权益,要求撤销决议第三条。根据聂梅英的提议电子商务公司于2005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第四次股东会临时会议。此次股东会只形成了会议纪要,未形成股东会决议。2005年9月20日电子商务公司召开第二届第五次股东会会议,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形成决议,同意以吸收合并的方式将电子商务公司与朗德公司合并,合并后朗德公司解散,聂梅英表示反对。
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为两次股东会决议内容的效力问题。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股东会决议内容是否合法应以法律的规定为依据。从这两次股东会决议的内容上看,是各股东就增资事项进行的商讨,其中各股东对于按原持股比例增资并无异议,但对于是否引入新股东增资,两方意见相左。我国2004年修订的《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综合分析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有限公司增资时,股东享有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
其次,有限公司的人合性是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最根本的区别。法律规定有限公司增资时,原股东对增资有优先认缴的权利,也是基于有限公司的人合属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是否合作,同谁合作,以及共同出资组建公司是以股东之间相互信任为基础的。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公司得以成立。也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公司的经营能够正常开展。因此,法律规定了在公司新增资本时,各股东有优先于其他人认缴增资份额的权利。对于其他股东不能按持股比例认缴的部份,股东是否可以较股东之外的人优先认缴的问题,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并不明确。但是,对此可以从公司法对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有关规定去分析和判断。《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可以转让股权,但向股东之外的他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就是要维护有限公司的人合属性。使公司股份维持在原股东之间,不轻易向外扩散。公司股份是一个整体,由各股东按比例分享。他人想取得公司的股份,只能来自于公司原有股东的让与。如果允许股东以外的他人向公司增资,无疑是公司的原股东向增资人转让股权。在公司增资的情形下,如果由股东之外的人向公司增资,公司原有股东的股份比例必定下降,也就是这部份下降的比例由公司的原有股东让与了新股东。在此情形下,如果公司的原有股东愿意自己出资购买这部分股份,其应比他人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只有公司原股东均不能认缴增资,才可以由股东之外的人向公司增资。因此,认定公司原股东对其他股东不能认缴的增资享有优先于他人认缴的权利,是符合公司法的立法本意和基本精神的。当原有股东能够满足公司的增资需要时,就不能由股东之外的人认缴这部分增资。否则,就违反了我国公司法关于股东对转让的股权有优先购买权的规定。
从本案的实际情况看,上诉人聂梅英明确表示其对公司的增资有权优先认缴,且不同意新股东加入公司,在其有能力增缴公司需要增资的注册资本的情况下,应当允许其向公司进行增资。
基于上述分析,电子商务公司第二届股东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第三条规定:“各股东自己出资或引入新股东出资,完成所负责的增资数额。引入的新股东本届股东会予以确认”,由于聂梅英曾明确表示反对该条内容,并以律师函的形式向信息港发展公司、银翔中心提出第二届第三次股东会决议第三条内容侵犯其合法权益,要求撤销决议第三条。因此,在聂梅英可以向公司增资的情形下,公司不得引入新的股东进行增资,该条款的规定侵害了聂梅英对公司增资的优先认缴权,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属无效,各股东应按原出资比例在约定的期限内向公司增资。在第二届股东会第四次会议上,各股东对按原出资比例增资仍无异议,但对于以什么形式出资,是否可以引入新股东出资,以及在什么期限内出资意见不一,未达成一致意见。在第三次股东会决议的出资期限到期后,各股东虽未按期履行增资义务,但并不能因此而认定股东自动放弃优先认缴权。因为在第三次会议后的第四次会议上,各股东对于第三次会议所约定的出资期限的变更持不同意见,并未形成最后定论,仍处于继续协商的状态。原审判决以此认定上诉人放弃优先认缴权不妥。此外,第四次会议虽然只形成会议纪要,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议只要制作了会议记录且有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即可。因此,本案第四次会议纪要的内容足以证明在出资期限问题上,变更了第三次会议所作决议的规定。
二届五次股东会决议的内容主要是电子商务公司与朗德公司合并。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合并应经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就此决议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通过。但此次会议所议之合并事项,实质上仍是要解决公司的增资问题。从朗德公司成立的目的及其注册资本数额来看,其成立就是为了向电子商务公司增资。与其他公司合并是解决增资问题的途径之一,但如果原公司股东可以投入公司需要的注册资本,公司的合并就失去了必要。另外,公司的合并是否能够真正达到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目的,还要待实际评估资产状况后,才能得出结论。本案朗德公司的注册资本虽然为2,380万元,但其与电子商务公司合并是否能够满足3,000万元注册资本的需求,还要对朗德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评估后才能确定。只有在该公司净资产达到2,380万元的前提下,才能确定朗德公司的各股东向电子商务公司投入了2,380万元。公司合并与否应由股东之间进行协商,并以不损害各股东合法利益为前提。本案合并的实际目的是增资,现聂梅英明确表示其可以向公司增资2,380万元,在此前提下,公司的合并无实际意义。为了确保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地位的合并行为实际上直接侵害了聂梅英优先向公司增资的权利。
综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之间如果就公司事务产生分歧,应通过表决的方式解决,按资本多数决原则形成决议,股东应按决议执行。但资本多数决原则的前提是决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并不得侵犯股东的合法权益。从本案的具体情况来看,两次股东会决议的有关内容明显违反了公司法关于公司增资的相关规定,侵犯了聂梅英作为公司股东对公司增资享有的优先认缴权。因此,这两次股东会决议的有关内容是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原审判决认定这两次股东会决议内容有效应属于适用法律不当,应予依法纠正。
关于聂梅英提出确认电子商务公司与朗德公司合并无效的诉讼请求,因为目前电子商务公司并未实际与朗德公司合并,还只是公司股东会通过了一个将要与朗德公司合并的决议,该决议事实上并未得以实施,且在确认了本案聂梅英对本次增资有优先认缴权的前提下,如果聂梅英将资金注入公司,也就不存在与朗德公司合并的问题。故在确认第二届五次股东会决议无效的前提下,此请求已无实际意义。

『叁』 现在最有前途的职业是什么

现在最有前途的职业是软件开发人员、物理治疗师、护理人员、数据分析师、数字内容专家、信息安全分析师、生物医学工程师,下面来看看具体介绍。

1、软件开发人员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机器变得越来越智能,对有才华的软件开发人员的需求将会扩大。尤其是移动应用开发,被认为是2020年及以后最好的职业之一。

(3)电子商务法与案例评析扩展阅读:

选职业注意事项

1、对行业的认识

建议选择行业之前先做一份行业分析报告,因为选择职业绝对不是脑子一热的事,必须非常理智和花点功夫哦,当你认真做完一份行业分析报告之后,你就知道你选择的这个行业是不是你想要发展方向了。

2、家庭环境因素

比如你的家庭大多数都是公务员,或者你的家庭是做生意的,条件比较好,那就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来选择职业了,如果你迫于生活压力,家庭条件不是太好,那就要考虑如何快速地改变自己的经济状况了,不管如何影响,都必须选对职业和行业。

3、感情因素

这个也是重要的事情,比如你的女朋友现在在上海,而你在北京,如果你们确定了恋爱关系,在做职业选择时就必须考虑这些问题。

4、将来生活城市因素

也就是你必须考虑稍长远一点,你计划在哪个城市立住脚,并在那里生活安家,这个因素也非常重要哦。

『肆』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的基本情况、模式分析、各主体受益分析、发展前景与改进方法(急急急!)

基于商务社区模式的行业性B2B电子商务平台

摘要: 通过对一个行业性B2B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主要功能进行分析和设计,阐述了在构建中国企业
自己的B2B电子商务平台时应注意的若干要点和思想.
关键词: 电子商务:B2B;X~vIL;供应链;Call Cent~;客户关系管理
中图分类号:TP393 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3695(2001)06-0096-03
Design Point about B2B E—business Trade Platform
Based on Com merce Comm unity
)rlE Shan. CHEN Jia-~ n
{Institute ofNawo~ &Database.College ofl~t'ormation Seieaee&Tedmology,Dc~glmaL'nlve,tsity,Shanghai 200051,a- )
Abstract: The article had a discussion on so]lt~points buiIdin~B2B bu3i gg solutio.ofCIEaese Enterprises through analyzing
and d igning prDfessio~ [B2B E·bminessplatform
Ke)rword~: E-bw.sineas;B2B;XML;Supp]yChain;CallCentex;,CustomerRctatle~hip-Management(CRM)
1 引言
企业级电子商务一般被简称为B2B的电子商务过
程,它是一个将买方、卖方以及服务于他们的中间商
(如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换和交易行为集成到一起
的电子运作方式。通过在网上开展B2B电子商务,可
以使企业直接在网上进行贸易洽谈、合同签约、交易
交割和资金结算, 从而虬最大限度减少流通环节, 降
低流通成本,让上网企业在交易过程中获得最佳效益
2 行业B2B系统的设计思想
设计中的“行业性B2B电子商务平台”面对的是
行业的最终用户和业内供应商和采购商,提供一个企
业间进行在线采购、营销、招标等活动的电子交易平
台,其主要交易方式为批量商品交易 参与实体分为
交易平台服务商和(企业)客户。其中前者提供了该电
子商务系统运营和维护所需要的硬件设备以及平台软
件, 同时保证客户网上认证和支付的安全性;而后者
既包括了企业间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上游生产厂商、供
应商(卖方), 也包括了下游经销商、采购商(买方)。
事实上, 由于企业问交易的复杂性,往往一个企业会
兼有买卖双重身份,但具体到一敬交易行为来说,该
企业~ 般只具有单个身份
3 行业性B2B电子商务平台的总体设计
31 设计原理
收稿日期;2000.10.03
设计原则有以下几点:(1)先进性。整个系统的设
计无论从硬件服务器上,还是软件平台、开发工具方
面均采用目前最先进和最流行的方案 以确保应用系
统的先进性和开放性 f2)安全性 采用防火墙和用户
认证(cA懒术,在企业内部Latrmmt网和B2B电子商务
交易平台以及Internet~行隔离和验证。(3)可靠性和容
错性。B2B电子商务应用系统的稳定性是最重要的因
素之一 因此设计方案将采用先进的服务器硬件产
品、高可靠性的多机备份方案。(4)可扩展性 整个平
台系统开靛上采用模块化、可移植的数据库和应用体
系结构,保证整个应用平台能够随着入驻企业和业务
量的增加而进行性能和规模上的相应扩展。(5)标准性
和开放性 整个既可满足当前可实现的应用要求,又
能适应今后系统扩展的需要 (6)高性能。采用高性能
的数据库和web服务器, 系统性能卓越 同时, 由于
能动态地分配系统资源,提高了系统软硬件的利用
率 门沣富和易于使用的在线服务。为入驻及登录商
家选择丰富和实用的电子商务服务,使得商家在网上
信息发布,交易等商务活动的进行更方便和更具吸引
力 f8)易于维护。图形用户界面的远程维护工具使得
企业日常数据信息的维护工作简单易行
3 2 系统总体结构
图1为行业性B2B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系统结构示
意圈。交易平台通i埘行业产品信息和会员企业的交
易数据集成,在平台内部建立技术先进, 同时适用于
国内外电子贸易的B2B电子商务应用系统。并对^驻的会员企业不论是买方还是卖方,不论是国内企业
还是国外企业一都统一提供完整的、符合国际电子商
务交易规范的应用服务。形成一个 入驻企业为主要
服务对象的电子商务交易社区。而对非入驻企业则对
其提供产品信息浏览,查询等服务
图l 交易平刍系统结构示意田
系统基本上采用基于Lnternet/[ntranet的Browse!
Server的结构:使用DHIML和XIvIL技术实现动态的
目录,企业用户通~.q/ntemct就可方便地网站交易。如
图1所示.可以将整个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划分为以下
两个主要的子系统:
(1)交易平台管理子系统主要功能有:入驻会员管
理,并支持企业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公基商务信息
管理 数据分析管理: 系统运营维护管理:用户认证
服务:在线安全支付服务。
(2)h驻企业子系统的主要功能有:与各自企业内
部系统的交易数据交换:在线发布信息服务,包括产
品、供求、寻求合作等功能;参照产品目录, 为供应
商实现 购物篮 功能: 竞价交易服务:业务分析功
能:管理和处理定单,应用商务逻辑规则, 与供应商
完成交易(企业与其供应商之间的业务关系均是按照
双方的约定进行的,简称为逻辑规则,如定单信息需
要审核、需要一定的保证金等)。在线的供应链连接
管理:在线招/t%标和管理 在线合同管理:其它信息
发布和管理
4 该82B电子商务平台系统的设计要点
B2B电子商务系统的设计和实现无论在功能上还
是在内部采用技术上都与B2C,C2C电子商务系统有
较大的不同。B2B电子商务由于在前端要为众多商家
服务,而其后端还要和多个企业内部系统相连, 进行
信息收集和交互工作。因此,B2B电子商务系统在平
台本身和各企业内部系统(如ERP,MIS)的信息交换和
资源共享方面有其独特的设计和实现方案。下面就从
动态目录发布,供应链管理, 客户服务系统的实现这
三个方面分别阐述它们的技术实现要点。
4.1 基于XML的动态目录管理和发布
B2B交易平台系统通过使用XML技术及相应开发
工具,开发出完整的为企业客户服务的动态目录管理
和发布解决方案, 以满足买方和卖方的需要。对于供
应商而言,能够提供经济有效而且方便的处理方法,
以使其能方便快捷地定制和发布目录信息内容。并能
让供应商单独对其发布的产品目录进行增、删、查询
等管理, 同时又能汇总多个供应商的产品名录成为网
站统一的产品目录让所有买家都能够访问。因此,对
于买方而言,这个解决方案可以快速地使其找到需要
的买方产品目录,简化了筛选和购买一项新产品和服
务的处理流程。目录发布支持两种方式:批量装载(适
用于大容量数据装载)、在线发布(适用于小批量数据
装载和更新)。在线发布就是传统的基于BrowscdScrver
的远程登录在线录入数据,因此下面就批量装载这种
较新的产品目录撒据发布方案进行简要分析和设计。
·准备目录内容: 在装载一个目录内容到网站上
之前,供应商可以核对目录内容是否符台要求的目录
制定标准, 以保证所有目录满足标准。这些标准是网
站在线发布,企业用户可以方便的获取。
· 批量装载目录内容: 网站接收的目录格式为
XIvIL格式数据文件 为了创建一个XIvIL文件,供应
商首先从系统下载一个XML资源包, 这个资源包包
括:文件类型定义、一个XML范倒文件和指导信息。
一旦收集好目录项的信息,就可以使用文本编辑器或
XIvIL生成程序脱机创建xML文件。
· 向网站提交数据:一旦以任何一种格式建立目
录 供应商就可登录到网站的在线发布目录入口,并
提交这个文件。当该任务完成时,系统产生一个通知
发给供应商。这个通知内容包括:成功装载的目录行
信息和被系统拒绝的产品目录信息(如果有的话)。
·载入数据库:网站在服务器端接收到企业客户
提交的目录数据文件后,再经过XML文件格式校验合
格后,启动XML-数据库数据转换工具, 将该XML格
式的目录文件自动转换为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存放。
·发布成统一产品目录: 网站在线同时将后台数
据库中更新过的企业产品目录数据,重新发布为到统
一目录中。这时,该网站的所以用户都可以浏览该目
录信息 而提交的供应商用户也可以在线修改自己发
布的目录数据。
(企业佣户产品目录批量装载的流程简图如图2。
图2 产品目录批量装载流程图
4 2 供应链集成管理系统设计
在行业性的B2B交易平台中,供应链系统是其中
一个重要的子系统,通过该供应链管理系统,实现了
制造商与分销商,零售商之间端到端的供应链管理, 缩
短了供销链,帮助制造商和分销商提高了周转效率,更低的营运成本超越竞争对手, 确保领先优势
对于行业性的B2B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供应链的
集成需要连接制造商、生产商、分销商、零售商,处于
交易平台中的企业之间需要多方面的数据交换和处
理,而通过行业的一套XML标准通信,可以无需了解
交易对方的内部数据库结构 在供应链中,需要交换
的数据都可以XML形式统一交换
在图3中, 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中的B2B集成服务
器处在供应商和分销商,零售商的数据交换的中间位
置 通过位于B2B集成服务器、供应商和零售商的分
布式系统,卖方(供应商)和卖方(分销商,零售商)两个
系统之间的通信部是完全自动进行的

圉3 供应链管理系统结构图
买方如果要访问B2B电子商务平台连接的供应商
ERP系统以获得零件的存货水平, 可 用XML消息的
形式向B2B集成服务器发出请求, 并通过HTTP协议
的标准的POSTh-法将请求发送出去 B2B集成服务器
将这些请求弼译成对口 系统的调用,然后再把来自
供应商ERP系统的应答信息翻译成XML应答信息,并
发送给查询信息的分销商,零售商。
处于交易平台另一端的卖方(供应商)内部系统也
可访问分销商,零售商的数据。为了将对供应商的影响
减至最低.B2B使用了标准的URI和CGI查询方式来请
求数据,并在应答消息中使用HTML~XML来统一不
同系统的交换数据 接收到买方传来的应答消息后,
B2B集成服务器就可把传输来的HTMLSNXML转换成
适合卖方系统处理的数据表示,然后再把已转换的数
据传递该系统,从而完成一个请求膻答的工作循环。
该供应链集成管理系统将^驻交易平台的供应商
和分销商紧密地集成起来 在该系统中,任一企业用
户系统都能和与之有商务往来的企业系统进行采购计
划通信,且不要求该系统对因特网、XML或其它企业
用户系统的接口有任何了解
4.3 基于CTI的客户服务系统方案
在企业与企业的交易行为中, 无论是从交易前的
产品和贸易伙伴的浏览、查询, 到交易行为的发生,
以及交易后的支付和配送,网站和客户之间, 以及买
方客户和卖方客户之间都会发生大量的、方便的、快
捷的信息交换, 因此仅通过WWW,~NE.fnail等信息交
换是不够的。而基于CTI的客户服务系统恰恰弥补了
这方面的不足。CTI(Computer Telephone Integration)
是“计算机.电话集成 的缩写,它将传统的、基于
电话的Call Center技术与当今基于Web的电子商务应
用相集成, 在交易平台和用户之间建立了~,Web方式
以外的信息交换方式,如电话,Fax等, 为企业用户
提供主动式的、一对一的行销,太大加强了交易平台
与^驻企业客户之间的关系。该系统工作流程如图4。
囝4 c11工作流程囝
该系统在将客户的浏览网页记录提供给服务专员
的同时,还可以在客户上网的时间内不断搜集客户资
料并了解跟踪客户的商务行为,并且和企业内原有客
户记录整合, 当某一新产品推出时,就自}立即找到适
当的潜在客户,发动网络行销 该客户服务系统方案
能把整个交易平台中所有的市场和客户的信息进行统
一管理、共享,井能进行有效分析,从而为企业用户
的销售、营销、客户服务等提供全面的支持。
5 结束语
本文所阐述的行业性B2B电子商务构建方案,在
尽可能利用B2B电子商务的长处的同时,也充分考虑
到中国企业和中国网络环境的具体特点 使得该方案
有较好的性价比和伸缩性 可以为那些建设网上垂直
交易市场的中国企业提供全面的技术解决方案和外包
服务,帮助这些传统企业建设自己的网上交易系统。
每一个企业部可以迅速地建立自己的网上市场,把任
何一个垂直行业中的购买者和供应商连接在一起,创
造新的盈利机会。通过该B2B电子商务平台解决方
案,那些在各个行业内部具备行业背景优势、产品技
术优势和信息资源优势的行业领导性企业可以更快地
建立自己的网上行业交易市场,为企业扫清电子商务
的技术障碍,尽最大程度减少基础投资和时间开销,
更快、更好地开展行业电子商务。

『伍』 电子商务法案例分析,1000字以下。急用。帮帮忙啦。谢谢啦

B.电子签名案.

情简介:

2004年1月,杨先生结识了女孩韩某。同年8月27日,韩某发短信给杨先生,向他借钱应急,短信中说:“我需要5000,刚回北京做了眼睛手术,不能出门,你汇到我卡里”。杨先生随即将钱汇给了韩某。一个多星期后,杨先生再次收到韩某的短信,又借给韩某6000元。因都是短信来往,二次汇款杨先生都没有索要借据。此后,因韩某一直没提过借款的事,而且又再次向杨先生借款,杨先生产生了警惕,于是向韩某催要。但一直索要未果,于是起诉至海淀法院,要求韩某归还其11000元钱,并提交了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二张。但韩某却称这是杨先生归还以前欠她的欠款。
为此,在庭审中,杨先生在向法院提交的证据中,除了提供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外,还提交了自己使用的号码为"1391166XXXX"的飞利浦移动电话一部,其中记载了部分短信息内容。如:2004年8月27日15:05,那就借点资金援助吧。2004年8月27日15:13,你怎么这么实在!我需要五千,这个数不大也不小,另外我昨天刚回北京做了个眼睛手术,现在根本出不了门口,见人都没法见,你要是资助就得汇到我卡里!等韩某发来的18条短信内容。
后经法官核实,杨先生提供的发送短信的手机号码拨打后接听者是韩某本人。而韩某本人也承认,自己从去年七八月份开始使用这个手机号码。

法庭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仲的关于承认的相关规定,"1391173XXXX"的移动电话号码是否由韩女士使用,韩女士在第一次庭审中明确表示承认,在第二次法庭辩论终结前韩女士委托代理人撤回承认,但其变更意思表示未经杨先生同意,亦未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原告杨先生对该手机号码是否为被告所使用不再承担举证责任,而应由被告对该手机其没有使用过承担举证责任,而被告未能提供相关证据,故法院确认该号码系韩女士使用。
依据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的规定,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移动电话短信息即符合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同时移动电话短信息能够有效的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能够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经本院对杨先生提供的移动电话短信息生成、储存、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进行审查,可以认定该移动电话短信息内容作为证据的真实性。根据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录音录像及数据电文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数据电文可以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还应有其它书面证据相佐证。
通过韩女士向杨先生发送的移动电话短信息内容中可以看出:2004年8月27日韩女士提出借款5000元的请求并要求杨先生将款项汇入其卡中,2004年8月29日韩女士向杨先生询问款项是否存入,2004年8月29日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业务凭证中显示杨先生给韩女士汇款5000元;2004年9月7日韩女士提出借款6000元的请求,2004年8月29日韩女士向杨先生询问款项是否汇入。2004年9月8日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业务凭证中显示杨先生给韩女士汇款6000元。2004年9月15日至2005年1月韩女士屡次向杨先生承诺还款。
杨先生提供的通过韩女士使用的号码发送的移动电话短信息内容中载明的款项往来金额、时间与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业务凭证中体现的杨先生给韩女士汇款的金额、时间相符,且移动电话短信息内容中亦载明了韩女士偿还借款的意思表示,两份证据之间相互印证,可以认定韩女士向杨先生借款的事实。据此,杨先生所提供的手机短信息可以认定为真实有效的证据,证明事实真相,本院对此予以采纳,对杨先生要求韩女士偿还借款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主要问题:
1、从此案法官判决中可以看出,法官引用了《电子签名法》中的规定,您认为在此案中,手机短信是否能作为证据?
2、如何来确定短信的法律效力?
3、在《电子签名法》颁布以前,据您所知有没有相关案例?
4、这个案子的意义?

简单答复:
在本案中,法官引用了电子签名法的有关规定裁判了本案,我认为是合适的,根据对本案的描述,依据电子签名法,本案中的手机短信可以作为证据。
电子签名法的核心内容,在于赋予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相应的法律地位,其中数据电文的概念非常广泛,基本涵盖了所有以电子形式存在的文件、记录、单证、合同等,我们可以理解为信息时代所有电子形式的信息的基本存在形式。在电子签名法出台实施之前,我们缺乏对于数据电文法律效力的最基本的规定,如数据电文是否符合书面形式的要求、是否能作为原件、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具备什么样的证据效力等,十分不利于我国信息化事业的发展,甚至可以说,由于缺乏对于数据电文基本法律效力的规定,我们所构建的信息社会缺乏最基本的法律保障。

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第八条的规定,审查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应当考虑的因素是:“生成、储存或者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其他相关因素。”也就是说,审查一个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主要是从该系统的操作人员、操作的程序、信息系统本身的安全可靠性等几个方面来考量的。如审查传送数据电文的系统是否具备相当的稳定性,被非法侵入、篡改的可能性有多大,操作时是否严格按照所要求的程序来进行,能否有效地鉴别发信人,等等。
在本案中,针对主要证据——手机短信息,法官根据电子签名法第八条的规定及相关规定审查了该证据的真实性,在确定能够确认信息来源、发送时间以及传输系统基本可靠的情况、文件内容基本完整的情况下,同时又没有相反的证据足以否定这些证据的证明力的情况下,认可了这些手机短信息的证据力。我认为,适用法律是恰当准确的,判断方法是科学合理的,符合电子签名法的要求。
在电子签名法出台之前,可以说有很多类似的案例,主要是针对电子邮件能否作为证据的,由于缺乏直接的法律规定,为此上海高院还专门出台了相关的解释,这种情况随着电子签名法的出台得到了根本的改变。
根据有关报道,本案是我国电子签名法实施后,法院依据电子签名法裁判的第一起案例,意义重大,意味着我国的电子签名法真正开始走入司法程序,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的法律效力得到了根本的保障,通过电子签名法的实施,基本上所有与信息化有关的活动在法律的层面都有了自己相应的判断标准。

『陆』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的主要方法有哪些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的方法和步骤

案例分析的目的:将来进行电子商务项目优化、问题分析,以及策划电子商务方案和项目积累知识与方法。在进行电子商务案例分析时,一般应该遵循一定的程序,按照一定的模型进行系统分析,以科学把握案例的精髓。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模型(分析方法和步骤):

一、电子商务模式定义

二、案例基本情况汇总

三、案例价值网络定位

四、电子商务模式分析

电子商务的商业模式

电子商务的技术模式

电子商务的经营模式

电子商务的管理模式

电子商务的资本模式

五、分析结论与建议

一、电子商务模式定义

分析一个电子商务案例,首先要判断其电子商务模式,把握这种电子商务模式的特征和分类,进而理解其对电子商务各利益主体的优势,为进行案例分析奠定基础。

二、案例基本情况汇总

汇总是进行电子商务案例分析的基础工作,需要通过现有文献、网络调查、实地考察、网站浏览、在线讨论列表和公司宣传材料等途径尽可能详细地收集拟分析案例的基本情况,并进行汇总整理。一般应包括案例所涉及公司或项目的成立时间、投资主体、业务范围、产品或服务、发展历程和市场地位等内容。

三、案例价值网络定位

首先要对案例进行由表及里的系统分析,就是要在对电子商务案例的功能结构进行科学定位的基础上,界定电子商务模式中所包含的各个主体,具体包括相关电子商务公司、客户、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等,把握主要的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特点,明确该电子商务模式对各主体的功能及每个参与方所能获得的利益。

四、电子商务模式分析

在功能结构和价值网络定位的基础上,要就案例的商业模式、技术模式、经营模式、管理模式和资本模式分别进行系统的分析,以掌握电子商务模式的内涵,为进行电子商务项目管理和策划积累经验。

(一)电子商务的商业模式

电子商务的商业模式是电子商务项目运行的秩序,是指电子商务项目所提供的产品、服务、信息流、收入来源,以及各利益主体在电子商务项目运作过程中的关系和作用的组织方式与体系结构。它具体体现了电子商务项目现在如何让获利,以及在未来长时间内的计划。

主要包括以下内涵:

1.战略目标

战略目标就是企业价值的社会定位,即企业使命。电子商务运营商随客户提供的价值可以表现在产品或服务的差别化、低成本和目标集聚战略上。

(1)产品或服务的差别化战略

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产品特征;产品上市时间;客户服务差异化;品牌形象。

(2)低成本战略

是一种先发制人的战略。主要表现在生产和销售成本的降低上。

(3)目标聚集战略

是一种具有自我约束能力的战略。当公司的实力不足以在产业更广泛的范围内竞争时,公司可以利用互联网以更高的效率、更好的效果为某一特定的战略对象服务,往往能在该范围内超过竞争对手。

对电子商务案例战略目标分析需要回答以下问题:

①公司所运营的电子商务模式的核心价值是什么?

②电子商务能够使公司向客户提供哪些独特的产品或服务,或者使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具有哪些独特的客户价值?差别化、低成本还是目标聚集?

③对传统企业而言,要明确企业实施电子商务是为了产生收益、减少开支、改善客户关系还是支持传统商务?

④电子商务是否能够使公司为客户解决由此产生的一系列新问题?

⑤公司是否有明确的战略目标规划。

2.目标用户

企业电子商务模式的目标用户定位是提升网站流量,吸引客户的重要步骤,目标用户可以是广大个人用户,也可以是企业客户,对目标用户的界定,一方面要从该地域范围界定,即判断用户的地理特征;另一方面还要从用户的性别、年龄、职业、受教育程度、生活方式和收入水平等人口学特征来划分。

进行电子商务案例的目标用户分析时,需要回答以下几个回答。

①所分析的案例网站的用户范围是哪些?具有什么特征?

②对传统企业而言,电子商务能够使公司接触到哪些范围的用户?是面向全球的用户还是一定地理范围的客户?是面向商家还是面向消费者?这些用户具有什么特征?

3.产品或服务

当公司或网站决定了目标用户后,必须决定向这些用户提供什么产品或服务。

进行电子商务案例的产品或服务分析时,需要回答以下几个问题

①案例的网站提供哪些产品或服务?哪些服务对公司的电子商务模式起着关键作用?

②对传统企业来说,电子商务是否改变了原有的产品或服务?

③公司对各类用户分别提供哪些产品或服务?

4.赢利模式

进行电子商务案例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分析,需要回答如下问题

①案例的网站从哪些客户获得哪些收入

②对传统企业来讲,公司原有的收入来源有哪些途径,电子商务使公司收入来源产生了哪些变化?公司实施电子商务后有哪些新的收入来源?

③公司收入来源中,哪些对公司的利润水平具有关键性的影响?

④哪些客户对哪些收入来源作出贡献?

⑤公司利润的决定因素有哪些?

5.核心能力

核心能力是相对稀缺的资源和有特色的服务能力,它能够创造长期的竞争优势。

核心能力是公司的集体智慧,特别是那种把多种技能、技术和流程集成在一起以适应快速变化的环境的能力。

进行电子商务案例的核心能力分析,需要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①公司拥有的能力­是什么?

②公司实施电子商务需要哪些新的能力?

③电子商务对公司已有的能力有哪些影响?

④公司的这些能力有哪些是其他公司难以模仿的因素?

⑤公司如何才能保持它的竞争优势?

⑥公司在形成和保持这些竞争优势的过程中,采用了哪些营销战略?

(二)电子商务的技术模式

在所有电子商务项目中,都需要合理规划它的技术模式,技术模式是商业模式的实现基础。它是支撑电子商务系统正常运行和发生意外时保护系统、恢复系统的软硬件和人员配置系统。

进行电子商务案例的技术模式分析,需要一下几个方面的分析

①公司电子商务采取哪些技术开发与应用模式?

②公司电子商务应用的总体技术结构是什么?

③公司电子商务系统中计算机硬件系统的配置情况,软件的选择与应用情况?

④公司商品扫描系统、支付刷卡系统、企业资源计划、客户关系管理、供应链管理等专用系统的应用情况。

⑤公司电子商务网站的解决方案和使用的安全技术

⑥公司电子商务的支付技术应用情况

⑦公司电子商务应用中网络和通信系统的结构与技术水平

(三)电子商务的经营模式

是公司面向客户,以市场的观点对整个商务活动进行规划、设计和实施的整体结构,它包括如何让客户知晓并认同公司的电子商务商业模式和如何实现公司的电子商务商业模式,以满

足客户需求。

进行电子商务案例的经营模式分析,需要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分析。

①公司采用何种策略和方式推广自身的商业模式,以扩大客户规模?

②客户搜寻商品和服务信息的渠道与方式有那些?商品展示采取什么方式?客户与公司的信息交流采取什么方式?

③商务咨询洽谈的方式与途径是什么?交易订单签约方式是电子化的还是纸质的?

④交易的货款支付采取何种方式?具有什么特点?商品的物流配送采取哪种方式?具有什么特点?公司提供什么样的电子化服务方式?

(四)电子商务的管理模式

是在电子商务运营过程中,从组织上提供的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和发生意外时能保护系统、恢复系统的法律、标准、规章、制度、机构、人员和信息系统等结构体系,它能对系统的运行进行跟踪监测、反馈控制、预测和决策。

进行电子商务案例的管理模式分析,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①公司电子商务组织采用何种形式?其组织文化和人力资源管理具有什么特点?

②公司电子商务的业务流程具有什么特点?是否适应电子商务的要求?

③公司电子商务管理具有哪些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来保证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④电子商务的物流管理、供应链管理、客户关系管理和支付管理具有哪些特点?

⑤公司电子商务网站的服务有效性如何?

⑥企业电子商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哪些风险?采取何种安全技术和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⑦网站建立了哪些信用机制以保证电子商务交易各环节的顺畅进行?

(五)电子商务的资本模式

是指从电子商务资本的进入、运作到退出的整个结构。公司电子商务的资本模式主要有风险投资型的资本模式和传统投资型的资本模式两种。

『柒』 电子商务法第四次测试---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例分析12017年下半年以来

电子商务法第四次测试---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例分析12017年下半年以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捌』 电子商务法案例分析

应该有效,因为电子商务网站是提供客户交易的平台,韩某是顾客,通过交易已经内成功拍下汽容车了,商家应该支付,但是卖主谈到有人录错了,那么那个录错的就是第一责任人,他应该赔偿韩某的损失,如果录错只是借口,那么卖家必须给付韩某汽车。而且韩某已经掌握了交易资料,这在法院是非常有利的证据。另外既然交易已经成功,就说明卖家已经知道买卖的流程,也应该知道韩某花116元要购买汽车,他们为什么没能即使阻止,反而将电子确认书和合同交给了韩某呢?这很可能是汽车公司的炒作,只不过没想到韩某会把他们告上法院。
我觉得反映出电子商务相关机构监管不严,没有切实有效地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对交易流程的严格性,准确性应当加强。

『玖』 电子商务法规案例分析

1.承诺有效,应当履行协议
2,甲公司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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