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子商务物流构成要素包括哪些
电子商务的基本组成要素:internet、intranet、extranet、用户、物流配送、认证中心、银行、商家等内。容
(1)网络:internet、intranet、extranet,internet是电子商务的基础,是商务、业务信息传送的载体;intranet是企业内部商务活动的场所;extranet是企业与企业以及企业与个人进行商务活动的纽带
(2)用户:个人用户和企业用户
(3)认证中心(CA):受法律承认的权威机构,负责发放和管理数字证书
(4)物流配送
(5)网上银行:提供24小时实时服务
2. 关于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的一些相关法律
北京:3种网上开店无须办证照
日期:2008-03-07 16:00:14 点击:8 评论:0
《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去年12月1日正式实行,但只在第26条第2款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无具体内容。市工商局此次公布的意见稿对该条款进行了细化,明确指出网上经营不需要办理执照的3种情况(详见附件),其中包括个人在网上开店出售、置换 [阅读全文]
电子商务面临诚信问题 落实规范有难度
日期:2008-01-10 10:46:08 点击:11 评论:0
近日商务部出台了《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下面简称《意见》),要求规范电子商务信息传播、交易、电子支付和商品配送等行为。电子商务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后,在国民经济中的影响力与日俱增,但由于一直没有一部相关的法律予以规范,电子商务在发展过程中也面 [阅读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日期:2008-01-02 12:35:36 点击:8 评论:0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是我国第一部电子商务方面的国家法律文件,对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电子商务签名法于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阅读全文]
《电子签名法》与我国电子商务发展
日期:2008-01-02 12:32:30 点击:22 评论:0
所谓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通俗地说,也就是通过密码技术对电子文件所进行的电子形式的签名。电子签名运用一定的加密技术,将签名人信息转化为加密状态,并在需要时进行解密还原。电子文件在 [阅读全文]
电子商务法律体系框架
日期:2008-01-02 12:08:55 点击:22 评论:0
电子商务是在一个虚拟空间上进行交易的。在电子商务的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之间,买卖双方与银行之间,买卖双方、银行与认证机构之间都将彼此发生业务联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法律关系。 买卖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实质上表现为双方当事人的权力和义务。买卖双方的权利和 [阅读全文]
电子商务地方法规:上海市电子商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日期:2008-01-02 12:07:34 点击:5 评论:0
《上海市电子商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数字证书部分)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电子商务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认证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本市数字证书认证服务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价格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 [阅读全文]
电子商务地方法规:上海市营业执照副本(网络版)管理试行办法
日期:2008-01-02 12:04:52 点击:10 评论:0
为加强互联网上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有效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上海市营业执照副本(网络版)管理试行办法》九月一日起正式实施。该《试行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条 为适应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确认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互联网上的经营主体资格的真实性,保护 [阅读全文]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汇编》全文
日期:2008-01-02 11:56:31 点击:3 评论: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统筹规划我国电子商务认证机构,规范电子商务认证机构建设和运营,根据国家有关密码管理、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和信息安全等法规,特别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电子商务认证机构是指为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有关各方提供数字身份证书服务的独 [阅读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日期:2008-01-02 11:54:50 点击:2 评论:0
电子商务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电子商务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大举措,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我国电子商 [阅读全文]
中国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
日期:2008-01-02 11:52:14 点击:26 评论:0
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发展,已经成为主要发达国家增强经济竞争实力,赢得全球资源配置优势的有效手段。“十一五”是我国发展电子商务的战略机遇期。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 [阅读全文]
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正在着手制定
日期:2007-12-28 12:43:02 点击:7 评论:0
商务部信息化司副司长聂林海27日在首届中国电子商务与物流配送研讨会上表示,商务部致力推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将于近期发布和着手制定相关法规,年底前完成反映今年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的报告,2008年将发布第一批电子商务统计数据。 据聂林海介绍,商务部制定 [阅读全文]
3. 电子商务物流的内容介绍
《电子商务物流》注重实用为原则,将理论知识与管理软件、物流案例有机结合,力求做到易懂、易学、易用,并兼顾对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同时紧密结合企业实际应用和行业特点。
《电子商务物流》在编写方式上采用项目式教学法,每个项目给出学习目标,并附有项目小结,便于学生弄清重点、难点。每个项目分成若干个任务,每个任务由任务情景、任务分析、任务实施有机组成,拓展思考部分有典型的案例分析,以帮助读者巩固与提高。
4. 美国关于电子商务和物流的法律都有什么
美国方面
为了使电子商务在法律的保护和规范下健康发展,美国早在90年代中期就开始了有关电子商务的立法准备工作。由于美国是联邦制国家,联邦和州两级均有立法权。虽然美国国会有权规范跨州的商贸活动,但是传统上交易法的规则(尤其是《合同法》)一直属于各州立法的范围。为了避免各州立法之间的冲突和矛盾过大,影响正常的商业活动,美国法研究所等联邦的政策咨询机构制订了一套交易法规则,作为协调各州合同法的模范法,推荐各州逐渐将这一套法律规则制订在本州的法律中。在这些模范法中,最成功的一部就是《统一商法典》(UCC)。该法的目的就是简化、澄清和修订美国调整商业交易的法律,通过习惯、惯例、协议来发展商业规范,以及促进各州法律之间的统一。美国各州都已经采用了《统一商法典》的内容,但又结合本州情况稍加修改。
由于电子商务的发展呈现出与传统的商贸活动不同的特点,因此《统一商法典》在电子商务领域已显过时。为此,美国法研究所等机构于几年前着手修订《统一商法典》,在其中增加有关调整电子商务的法律规则的内容,这就是所谓《统一商法典》第2条B项(UCC Article 2B)的由来。在草拟的《统一商法典》第2条B项的基础上形成了1999年7月公布的《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VCITA) .《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与《统一商法典》一样属于模范法的性质,并没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其能否转化为生效法律取决于各州是否通过立法途径对其予以采纳。从法律效力上看,美国的《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与欧盟的《电子商务指令》不同。《欧盟电子商务指令》一颁布就对成员国具有了约束力,所有成员国都须在18个月内将其贯彻到国内。然而,美国各州并没有义务必须采纳《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因此要等到全美50个州都按照自己的立法进程采纳该法,可能还需较长的时间。但是,美国联邦政府正积极推动电子商务方面的法,2000年6月30日美国总统签署了《电子签名法》,为在商贸活动中使用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名扫清了法律障碍。美国《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的主要内容如下:
主要适用于创作或发行计算机软件、多媒体及交互性产品、计算机数据以及在线信息发行等交易,不适用于有关印刷出版的书籍、报纸、杂志等的交易。例如亚马逊网上书店通过网络向全球出售书籍,虽然也可以被看作是版权贸易,但是因其交易的是有形商品,所以不包括在计算机信息交易法的适用范围之内。《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主要调整的是无形财产贸易,更确切地说是包括版权、专利权、集成电路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公开形象权等在内的知识产权贸易。这说明,美国己经充分意识到知识产权贸易非常适宜电子商务的环境,其全部交易过程都能够在计算机网络上直接完成,不涉及网下的物流配送问题,因此知识产权贸易必将在电子商务占据主要的位置,其重要性甚至将超过有形财产的贸易。
在计算机信息交易合同的成立和效力方面,《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引入了“电子代理人”这一非常重要的概念,正式承认了借助网络自动订立的合同的有效性。电子代理人是指在没有人检查的情况下,独立采取某种措施或者对某个电子信息或者履行作出反应的某个计算机程序、电子的或其他的自动手段。电子代理人的出现使合同的缔结过程可以在无人控制的情况下自动完成。《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规定,合同可以通过双方电子代理人的交互作用而形成,也可以通过电子代理人和自然人之间的交互作用而形成。电子代理人的要约和承诺行为可以导致一个有约束力的合力产生。在自然人与电子代理人的缔结过程中,自然人应当以作出声明或者行为的方式表示其同意缔结的意识。例如,当申请注册免费电子邮件地址的用户,登录到电子邮箱提供者的网页上,要求注册电子邮件地址时,网页会出示一份很长的格式合同,详细规定了用户使用电子邮件的条件和要求,最后则是一个很大的表示同意(I agree)的图标,如果用户点击了这一图标,就表示同意注册电子邮件的全部合同条件,并将这一同意的意思表示发送给对方的电子代理人,用户与电子邮箱提供者之间的合同就成立了。
在根据格式许可合同方面,《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的规定,格式许可合同是指用于大规模市场交易的标准许可合同,包括消费者合同及其他适用于最终用户的许可合同。计算机信息的提供者拟定的这类合同面向广大公众,基于基本相同的条款提供基本相同的信息。这类合同的最大特点就在于具有非协商性,一方提供了格式条款之后,对方要么全部接受,要么全部拒绝,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由于网络上的计算机信息交易大量采用自动的格式许可合同的形式,因此为了保护格式合同相对人(即用户和消费者)的利益,《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对这种合同的约束力作出了专门的规定。《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规定,格式许可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只有在对合同条款表示同意的情况下,才受合同约束。如果有些格式条款不易为人所察觉(例如字体过小,含义模糊),或者相互冲突,则不对格式合同的相对人具有约束力。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格式合同的相对人己经付了款,支付有关费用或者遭受了损失,格式合同的提供方应当予以合同补偿。
此外,由于网络上的交易活动从缔约到履行基本上是自动完成的,有些不法之徒便借机从事违法或欺诈活动。因此《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规定计算机信息的提供者对其提供的计算机信息负有担保的义务,即担保其提供的计算机信息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在许可期间被许可人的利益不会因为任何第三方对计算机信息主张权利而受到损害。具体而言,计算机信息提供者应当担保其许可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在其所属国的领域内是合法、有效的。如果计算机信息提供者不想承担担保义务,它必须向接受者作出清楚的说明。例如,在计算机信息的网上自动交易中,标明在您享用信息之时,如受到干扰,提供者不承担担保责任。当然,一旦计算机信息提供者不承担担保义务,其信息的市场价值就降低了。
总之,美国《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为美国网上计算机信息交易提供了基本的法律规范。美国国内曾经在是否需要对电子商务立法这一点上进行过激烈的争论。有人认为,对电子商务立法就是对其发展的束缚,但是多数人认为,立法的根本目的不是约束电子商务,而是保障电子商务的发展,让所有的交易者能够预见其交易行为的法律后果,使合法的交易行为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尽管《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有不足之处,例如美国学术界和实务界很多人指责该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利,过于偏坦商业组织的利益,但是该法仍然将美国电子商务立法推进了一大步。美国各州正在积极采纳该法。《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最终会成为调整美国电子商务的基本法。
5. 电子商务与物流的关系
物流环节对整个
的制约,使上燃开始反思两者的关系。事实上,
的物流和物流的
并非简单的
,两者是相互影响的。
1)物流是
不可或缺的部分
电子商务可以用下面的等式来表示:电子商务=网上
+
+
+
。一个完整的商务活动,必然要涉及
、
、
和物流等四个流动过程。在一定意义上说,物流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
和
的基础和载体。
2)物流是电子商务优势正常发挥的基础
在电子商务下,
和交换的全过程,都需要
的支持,没有现代化的物流
支持,没有一个高效的、合理的、畅通的
,电子商务所具有的优势就难以发挥。
3)物流支持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扩大发展,对物流的需求越来越高,而作为实体流动的
发展相对滞后,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物流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
直接影响着电子商务,其发展壮大对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起到支撑作用。
物流的电子商务
1)电子商务为物流创造了一个虚拟性的运动空间
在电子商务状态下,人们在进行
时,物流的各项职能及功能可以通过
的方式表现出来,在这种
的过程当中,人们通过各种的组合方式,寻求物流的合理化,使商品实体在实际的运动过程中,达到效率最高、费用最省、距离最短、时间最少的目的。
电子商务可以对
进行实时控制。在电子商务下,物流的运作以信息为中心的,信息不仅决定了物流的运动方向,而且决定着物流的运作方式。在实际运作当中,网络的
,可以有效地实现对物流的实施控制,实现物流的合理化。
2)电子商务将改变
对物流的组织和管理
在传统条件下,物流往往使从某一个企业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而电子商务则要求物流以社会的角度来实行系统地组织和管理,以打破
分散的状态。这就要求企业在组织物流的过程中,不仅考虑本企业的物流组织和管理,而且更重要的是要考虑全社会的整体系统。
3)电子商务将改变
的竞争状态
在电子商务时代,
之间依靠本企业
、降低物流费用等方面来进行的竞争内容依然存在,但是有效性却大大降低了。原因在于电子商务需要一个全球性的
来保证商品实体的合理流动,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即使其规模再大,也是难以达到这一要求的。这就要求物流企业应相互联合起来,在竞争中形成一种协同合作的状态 ,以实现物流高效化、合理化和系统化。
4)电子商务促进物流
的改善
电子商务高效率和全球性的特点,要求物流也必须达到这一目标。而物流要达到这一目标,良好的
网络、
等
则是最基本的保证。除此之外,相关的法律条文、政策、观念等都要不断地得到提高。
5)电子商务促进
的进步
主要包括
和软技术。
水平的高低是实现物流效率高低的一个重要因素,要建立一个适合电子商务运作的高效率的
,加快提高物流的技术水平则有着重要的作用。
那么,对于以物流起家的上燃来说,电子商务只是利用IT技术提升其
的一种新形式,两者间的
依然要落在“物流”上面,明白了这一点,上燃终于在电子商务和物流的坐标中标定了自己的位置,为进一步的
选型找准了方向。
6. 电商,物流,法律三者之间有何相关性
电商是建立在物流的基础之上,同时带动了物流的飞速发展
电商的发展对法律产生了一些威胁?同时 受到法律的制约?
不懂了
7. 电子商务物流定义
电子商务是集信息流、商流、资金流、物流为一身,是整个的贸易交易过程。版
1.企业将商品信息通过网络展示给权客户,客户通过游览器访问网站,选择需要购买的商品,并填写订单。
2.厂方通过订单确认客户,告之收费方法,同时通知自己的应用系统组织货源程序。
3.客户通过电子结算与金融部门交互执行资金转移。
4.金融部门通过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通知买卖双方资金转移的结果。
5.厂方组织货物,并送达到客户手中。
8. 电子商务物流的几种模式
1、第一方物流
这种物流模式是指由制造商或货物供应商完成的物流配送任务。其优点是生产者的利润在企业内部流动,不依赖于其他物流供应商,从而保证了公司整体的利益。
2、第二方物流
它将生产企业的销售物流转移给用户,成为用户自己组织供应物流的形式。货物售出后,卖方没有义务运输货物。
3、第三方物流
指除物资供需方以外的第三方专业物流企业或配送公司提供物流配送服务的经营模式。
4、第四方物流
根据定义,第四方物流提供商是供应链的集成商。它整合和管理公司内部和互补服务提供商拥有的不同资源、能力和技术,提供一整套供应链解决方案,并整合管理咨询和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的能力。
第四方物流开始承担多个供应链职能和流程的运营责任,包括制造、采购、库存管理、供应链信息技术、需求预测、网络管理、客户服务管理和行政管理。
(8)电子商务物流法规扩展阅读: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数字化商务方式,代表未来的贸易、消费和服务方式,因此,要完善整体商务环境,就需要打破原有工业的传统体系,发展建立以商品代理和配送为主要特征,物流、商流、信息流有机结合的社会化物流配送体系。
电子商务物流的概念是伴随电子商务技术和社会需求的发展而出现的,它是电子商务真正的经济价值实现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有人理解为是物流企业的电子商务化。其实,可以从更广义的角度去理解这一个概念,既可以理解为“电子商务时代的物流”,即电子商务对物流管理提出的新要求,也可以理解为“物流管理电子化”,即利用电子商务技术(主要是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对传统物流管理的改造。
因此,有人称其为虚拟物流(Virtual Logistics),即以计算机网络技术进行物流运作与管理,实现企业间物流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的物流方式。
9. 关于英国的电子商务与物流的相关法规
呵呵,我英文不好,这我可帮不了你了。
10. 电子商务物流的定义
电子商务物流是一整套的电子物流解决方案,就是俗话说的ERP系统专,电子上的物流显示及相关操属作,物流还是需要机器和人搬运的。电子商务物流还要从传统物流做起。目前国内外的各种物流配送虽然大都跨越了简单送货上门的阶段,但在层次上仍是传统意义上的物流配送,因此在经营中存在着传统物流配送无法克服的种种弊端和问题,尚不具备或基本不具备信息化、现代化、社会化的新型物流配送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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