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么是电子商务的商业模式拜托了各位 谢谢
所谓"商业模式"是指一个企业从事某一领域经营的市场定位和赢利目标,以及为了满足目标顾客主体需要所采取的一系列的、整体的战略组合。 1.麦肯锡管理咨询公司认为存在三种新兴电子商务模式,即销售方控制的商业模式,购买方控制的商业模式和中立的第三方控制的商业模式。销售方控制的商业模式只提供信息的卖主网站,可通过网络订货的卖主网站;购买方控制的商业模式是通过网络发布采购信息,是采购代理人和采购信息收集者的偏好的模式;中立的第三方控制的商业模式提供特定产业或产品的搜索工具,包括众多卖主的店面在内的企业广场和拍卖场。 2.美国"网络就绪组织"认为商业模式包括如下: (1)电子商店作为电子经济中买卖发生的场所,从传统的市场渠道中夺取价值。 (2)信息中介是内容、信息、知识及经验的代理商,能够成为某一特定电子商务领域增加价值,也称为内容集成商。 (3)信用中介是在买卖双方建立信用的机构。 (4)电子商务实施者:特点是为其他电子商店或信息中介提供组件、功能及相关服务,使得电子商务得以进行或者进行得更好。 (5)基础设施供应商/商务社区作为由跨越不同领域(如产品、内容及服务)机构, 由于共同的兴趣,通过一个共同的基础设施组织到一起的商业集合体。 3.获得业内一致认同的分类方法是把企业和消费者作为划分标准,分别划分出企业-企业(B2B)、企业对消费者(B2C)、消费者对企业(C2B)和消费者对消费者(C2C)等模式。下面我们重点对B2B和B2C商业模式进行研究。 望采纳!
❷ 淘宝的电子商务运营模式是什么
淘宝的电子商务运营的模式主要是通过跨越B2C和C2C这两个模式,B2C模式是指“淘宝商城”内版块,而C2C模式才是淘容宝最为典型的电子商务经营模式,这也是其迅速成功的因素。
具体的运营模式有如下。
第一是.产品定价模式,实施免费战略。淘宝网将其市场准确定位于为消费者服务上,利用免费策略节省消费者成本,从而迅速笼络人心,免费开店就是其中最好的例子。
第二个就是安全支付模式,淘宝网构建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支付宝作为目前最为成功的第三方支付软件,致力于为中国电子商务提供“简单、安全、快速”的在线支付解决方案,专门提供安全付款服务,其运作的实质是以支付宝为信用中介,在买家确认收到商品前,由支付宝替买卖双方暂时保管货款的一种增值服务。
第三个就是信用评价模式,确立了信用评级制度。淘宝购物的人都知道,购买商品时除了关注商品自身属性外,最为关注的就是卖家的信用度,主要通过买家对卖家和商品的评价信息显示出来,淘宝网也是利用这一点确立了信用评级制度。
❸ 自建型电子商务与中介型电子商务各有哪些特点
中介平台模式比较少,目前只有云家政。据了解,云家政通过积极帮助线下传统家政企业做信息化改造,目前已接入3000多家政企业,平台拥有全国最大的家政服务员数据库信息。
云家政与BAT几大巨头走得比较近。该平台70%的流量来自于手机APP,其他的则来自于微信、网络直达号等BAT的接入口。目前,云家政也是大众点评接入了唯一一家家政O2O平台。在获得千万美元A轮融资后,云家政将继续覆盖到更多的城市,计划今年实现1万家优质门店的覆盖,线上的实名制阿姨数量则要超过100万,覆盖30-40座城市。
e家洁、嘉佣坊、阿姨帮等是从C2C转变为B2C的代表,另外阿姨来了、管家帮则代表了经纪人模式,线上与线下门店结合,但都自建了保洁队伍。
2014年第三季,阿姨来了获得A轮投资之后,扩大了团队规模。用于扩展保洁队伍规模。而e家洁原来主攻上门取衣洗衣的服务,在今年初获得千万美元融资之后,才加入到日常保洁的行列。
“虽然自建队伍需要庞大的资金,而且复制的速度慢。但好处在于可以保证标准化的服务,提高保洁员工的平台黏性。”杨群表示,“保洁队伍的稳定性很重要,一方面培训需要成本;另一方面,可以避免供不应求的情况。”
万勇也认为,自营型模式招募的家政人员质量更有保障,易于统一管理,而平台型模式只是整合传统的小中介,不是真正意义上去颠覆家政业的服务质量,且很容易被复制。
但在做平台型的云家政CEO薛帅看来,平台型模式的规模优势其实更为明显,扩张更容易、运营效率也更高,这个行业不是零和游戏的革命,行业的问题在于,不是传统家政人员找不到工作,而是其碎片化时间没有利用。
其实,多数家政O2O公司精力有限,其仅围绕着本地城市开展业务,跑得较快的公司布局的城市也不过十余个。家政行业有着高度地域性差异,又难全覆盖,扩张速度一直是一大挑战。至于到底哪种类型的互联网家政模式会走得更快更稳,业界目前依然没有定论。
圈用户做生态
在不同模式的大框架里,家政O2O业态也在悄然转变,有的坚守在本行业深耕细作,有的则向业态外围延伸。
例如,部分小家政O2O公司仍坚守清洁、保姆、月嫂等垂直品类的服务。但一些快速扩张的公司,在家政人员品类、家政服务地域、家政模式上“由单变多”,且自建线下门店“由线上发展到线下”, 除与家政阿姨、传统家政公司合作,还自建种植基地、厂房等,经营模式“由轻转重”,有些还首创“开放式联盟”模式,集合家政门店的同时,也将物业、社区便利店纳入了进来,做成一个家政大联盟。
这些公司不再满足仅仅做家政服务,而是要在圈用户的基础上,围绕整个家庭做保洁的生态建设,第一个阶段对无生命体进行常规清洁(擦桌子、拖地、洗碗等)和深度清洁(家电家居清洁维修、服饰保洁、地板打蜡等),也逐渐发展成对有生命体的小孩、老人、孕妇等进行照看照料;第二阶段则做成一个服务型电商机构或工具型电商机构,围绕家庭所需物品和所要功能,进行实物销售和实体装潢等,成为一个家庭消费入口平台。
家政市场足够大,多种类型的互联网家政公司和传统家政公司短期内定会共存。数据显示,北京至少有200万户需要家政服务,家政服务人员缺口达到150万人;上海家政服务人员数量超过50万人,而有家政服务需求的上海家庭为180万户,缺口达到130万人。
如何招募更多的阿姨和提升家政服务品质,依然被视为各大互联网家政公司现阶段的目标。这关乎这些新闯入者能否最终达至改善传统家政公司服务供给不足、信息不对称、服务标准缺乏等乱象之初衷。在万勇看来,这个阶段至少要历经3-5年。
其实,抛开模式之争,家政O2O从根本上扭转了过去市场中,信息不平衡的问题—阿姨挂靠在中介,中介再把阿姨推荐给客户,但中介传递的信息往往不准确,推荐的阿姨也得不到用户有效的评价,导致用户不信任中介,不信任阿姨。而平台的作用则将这种信任重新建立起来。
在巨头加入与众多资本的追逐下,2015年注定会爆发一场家政O2O圈地战。正如,前两团购之战,引用美团CEO王兴的说法,“行业的第一名将占有70%的市场份额,会活得很好;而第二名会有20%,也凑合。其他竞争战就只能抢食剩下的10%。”谁能在家政O2O领域立于不败之地?可能不久就会见分晓。
❹ 如何建设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
与此同时,近几年来,建立信用体系作为完善市场经济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逐渐得到了更多部门和企业的关注。各地都逐渐出台了一些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和规范。这些法规的先后出台,提出了依法披露、合法征集、信用服务、失信惩戒、信用管理等推动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系列设想和指导意见,在政府立法规范信用征信领域做了一些探索,但这和征信幸捣⒄沟恼 逍枨笙啾仁窃对恫还坏摹T谡餍欧 裥幸档淖既牍芾怼⒋右等嗽钡闹耙底矢窆芾怼⒅匆导际踝荚颉⑿幸当曜嫉确矫嫫 裎共⒚挥谐鎏ń先 娴墓芾砉娣丁?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商业活动,信用同样是其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电子商务和信用服务都是发展很快的新兴领域,市场前景广阔,从二者的关系看,一方面,电子商务需要信用体系,而信用体系也很可能最先在电子商务领域取得广泛的应用并体现其价值。因为电子商务对信用体系的需求最强,没有信用体系支持的电子商务风险极高;而在电子商务的基础上又很容易建立信用体系,电子商务的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再加上电子签章四者相互呼应交叉形成一个整体,在这个整体之上,只要稍加整合分析,进行技术处理,就可以建立信用体系,并且该信用体系对电子商务是可控的。于是,整合电子商务与信用体系,或者建立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就成为一种需求,一种目标,一项任务。
信用体系大象无形
长期以来,对于如何规范电子商务活动,人们确立了几种基本模式,那就是技术手段、行政管理、法律制裁与信用保障。在电子商务和网络发展的初期,人们更多地偏重于从技术上进行规范,如加密、认证等安全措施,都是以技术为核心的。但很快人们就认识到了过于依赖技术手段解决电子商务中的问题存在着弊端,便开始更多地考虑行政管理和法律制裁。而信用保障与技术手段、行政管理、法律制裁相比,又具有十分鲜明的特点,那就是从一定意义上看,信用保障主要是创造一种可信赖的商业环境,尤其是与法律制裁相比较,它既是一种“软环境”,具有法律制裁所难以具备的防患于未然的功效,又不会面临技术手段难以解决的交易安全性与便捷性的矛盾。电子商务的生命就在于其快速和便捷性,如果过多地利用技术手段和行政干预手段对网上交易进行管理,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安全性,但却恰恰限制了网络交易方便快捷的特点,使其优势丧失殆尽。所以,总的来看,在规范电子商务活动的四种主要措施中,信用体系可以说是一种最为灵活且最有可能与电子商务本身实现良性互动的规范模式,它可以无处不在却同时能做到大象无形。正如我们前面分析的,由于电子商务与信用体系在本质上的一致性,它们可以很容易地做到无缝连接,这种无缝连接所带来的效率和便捷正是电子商务所必需的。而在行政管理及法律制裁中,我们发现,要实现它们与电子商务的无缝连接还是十分困难的。
四种信用模式的利与弊
电子商务作为虚拟经济、非接触经济,如果没有完善的信用体系作保证,其生存和发展都将十分困难,个人和企业的交易风险都将提高。比如,买家付款后不能及时得到商品、卖家卖出商品不能保证收到货款、商品质量问题、网上重复拍卖等等问题,都难以避免。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主要采取四种较为典型的信用模式,即中介人模式、担保人模式、网站经营模式和委托授权模式。中介人模式是将电子商务网站作为交易中介人,达成交易协议后,购货的一方将货款、销售的一方将货物分别交给网站设在各地的办事机构,当网站的办事机构核对无误后再将货款及货物交给对方。这种信用模式试图通过网站的管理机构控制交易的全过程,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商业欺诈等商业信用风险,但却需要网站有充足的投资去设立众多的办事机构,这种方式还存在交易速度慢和交易成本高的问题。担保人模式是以网站或网站的经营企业为交易各方提供担保为特征,试图通过这种担保来解决信用风险问题。这种将网站或网站的主办单位作为一个担保机构的信用模式,有一个核实谈判的过程,相当于无形中增加了交易成本。因此,在实践中,这一信用模式一般只适用于具有特定组织性的行业。网站经营模式是通过建立网上商店的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在取得商品的交易权后,让购买方将货款支付到网站指定的帐户上,网站收到货款后才给购买者发送货物。这种信用模式是单边的,是以网站的信誉为基础的,这种信用模式主要适用于从事零售业的网站。委托授权经营模式是网站通过建立交易规则,要求参与交易的当事人按预设条件在协议银行中建立交易公共帐户,网络计算机按预设的程序对交易资金进行管理,以确保交易在安全的状况下进行。这种信用模式中电子商务网站并不直接进入交易的过程,交易双方的信用保证是以银行的公平监督为基础的。
我国电子商务目前所采用的这四种信用模式,是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为解决商业信用问题所进行的积极探索。但各自存在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特别是,这些信用模式所依据的规则基本上都是企业性规范,缺乏必要的稳定性和权威性,要克服这些问题,政府部门必须加强对发展电子商务的宏观规划,包括银行、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的协同作战,才能使交易双方在政府信用作为背景的基础上建立起对电子商务的信心。
❺ 电子商务的盈利模式有几种,分别是什么模式
电子商务的盈利模式有3种,分别是:
1、利用已有资源(难度最低)
例如:某服装企业通过网络销售产品(企业产品即其资源)、某营销顾问公司通过网络提供顾问服务、门户网站利用已有的巨大流量卖广告位等。
对于这种模式的电子商务企业,只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产品(自有的资源),找到合适的销售渠道,并进行必要的宣传推广就行了。
2、利用积累的某种资源(难度中等)
对于这种模式的电子商务企业,只要积累丰富的资源、建设一个良好的平台,并加大宣传推广的力度就可以取得成功。可通过提供免费服务吸引大量网民访问从而获得广告收入,也可以采取付费会员制(资源具有不易获得性时,采取付费会员制为最佳)。
3、利用汇聚的两种访客资源(难度高)
对于这种模式的电子商务企业,需要建设一个优秀的平台,并通过强力的宣传推广吸引平台所面向的两种访客,通常起步阶段对两种访客都同时采取免费策略
(5)电子商务信用中介人模式扩展阅读
综合许多电子商务公司的经营型态,可以归纳出下四种主要的经营模式:
1、广告模式:提供网页空间刊登广告,以收取广告费。
2、零售模式:在网络上开设虚拟店面,贩卖商品。
3、中介模式:撮合买卖双方完成交易,以抽取佣金。
4、服务模式:提供在线服务,以收取服务费。
❻ 我国电子商务目前采用哪四 种信用模式它们的优缺点各是什么
我国电子商务的信用状况怎样?主要采用的信用模式都有哪些?目前我国电子商务主要采取四种较为典型的信用模式,即中介人模式、担保人模式、网站经营模式和委托授权模式。
(一)中介人模式
中介人模式是将电子商务网站作为交易中介人,达成交易协议后,购货的一方将货款,销售的一方将货物分别交给网站设在各地的办事机构,当网站的办事机构核对无误后再将货款及货物交给对方。这种信用模式试图通过网站的管理机构控制交易的全过程,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商业欺诈等商业信用风险,但却需要网站有充足的投资去设立众多的办事机构,这种方式还存在交易速度慢和交易成本高的问题,难以普及。
(二)担保人模式
担保人模式是以网站或网站的经营企业为交易各方提供担保为特征,试图通过这种担保来解决信用风险问题。这种将网站或网站的主办单位作为一个担保机构的信用模式,最大的好处是使通过网络交易的双方降低了信用风险,但却加重了网站和网站经营商的责任。而且担保过程中,有一个核实谈判的过程,相当于无形中增加了交易成本。因此,在实践中,这一信用模式一般只适用于具有特定组织性的行业。
(三)网站经营模式
网站经营模式是通过建立网上商店的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在取得商品的交易权后,让购买方将货款支付到网站指定的账户上,网站收到货款后才给购买者发送货物。这种信用模式是单边的,是以网站的信誉为基础的,它需要交易的一方(购买者)绝对信任交易的另一方(网站)。这种信用模式主要适用于从事零售业的网站。但也正是这种单边的信用模式,成为B TO C电子商务发展的阻碍。
(四)委托授权经营模式
委托授权经营模式是网站通过建立交易规则,要求参与交易的当事人按预设条件在协议银行中建立交易公共账户,网络计算机按预设的程序对交易资金进行管理,以确保交易在安全的状况下进行。这种信用模式中电子商务网站并不直接进入交易的过程,交易双方的信用保证是以银行的公平监督为基础的。但要实现这种模式必需得到银行的参与,而要建立全国性的银行委托机制则不是所有的企业能够做到的。
我国电子商务目前所采用的这四种信用模式,是从事电子商务企业为解决商业信用问题所进行的积极探索。但各自存在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特别是,这些信用模式所依据的规则基本上都是企业性规范,缺乏必要的稳定性和权威性,这就极大地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快速健康发展。
❼ 分别简述基于买方、卖方和中介的电子商务模式有哪些
通俗的说,电子商务就是在计算机网络(主要指Internet网络)的平台上,按照一定的标准开展的商务活动。当企业将它的主要业务通过内联网(Intranet)、外联网(Extranet)以及Internet与企业的职员、客户、供销商以及合作伙伴直接相连时,其中发生的各种活动就是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的定义有多种说法。下面是一些组织、政府、公司、学术团体等总结的较为全面的定义,在此介绍给大家以供参考:联合国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电子商务是发生在开放网络上的包含企业之间(BusinesstoBusiness)、企业和消费者之间(BusinesstoConsumer)的商业交易。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律委员会(UNITRAL):电子商务是采用电子数据交换(EDI)和其它通信方式增进国际贸易的职能。全球信息基础设施委员会(GIIC)电子商务工作委员会报告草案:电子商务是运用电子通信作为手段的经济活动,通过这种方式人们可以对带有经济价值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宣传、购买和结算。这种交易的方式不受地理位置、资金多少或零售渠道的所有权影响,公有私有企业、公司、政府组织、各种社会团体、一般公民、企业家都能自由地参加广泛的经济活动,其中包括农业、林业、渔业、工业、私营和政府的服务业。电子商务能使产品在世界范围内交易并向消费者提供多种多样的选择。国际标准化组织(ISL/IEC)UN/ECE关于EB谅解备忘录:电子商务(EB)是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信息内容与需求交换的一种通用术语。IBM公司:电子商务(E-Business)概念包括三个部分:内联网(Intranet)外联网(Extranet)电子商务(E-commerce)它所强调的是在网络计算环境下的商业化应用,不仅仅是硬件和软件的结合,也不仅仅是我们通常意义下的强调交易的狭义的电子商务(E-commerce),而是把买方、卖方、厂商及其合作伙伴在因特网(Internet)、内联网(Intranet)、和外联网(Extranet)结合起来的应用。它同时强调这三部分是有层次的。只有先建立良好的Intranet,建立好比较完善的标准和各种信息基础设施,才能顺利扩展到Extranet,最后扩展到E-commerce。美国惠普公司(HP):HP提出电子商务(EC)、电子业务(EB)、电子消费(EC)和电子化世界的概念。它对电子商务(E-Commerce)的定义是:通过电子化手段来完成商业贸易活动的一种方式,电子商务使我们能够以电子交易为手段完成物品和服务等的交换,是商家和客户之间的联系纽带。它包括两种基本形式:商家之间的电子商务及商界与最终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对电子业务(E-Business)的定义:一种新型的业务开展手段,通过基于Internet的信息结构,使得公司、供应商、合作伙伴和客户之间,利用电子业务共享信息,E-Business不仅能够有效地增强现有业务进程的实施,而且能够对市场等动态因素做出快速响应并及时调整当前业务进程。更重要的是,E-Business本身也为企业创造出了更多、更新的业务动作模式。对电子消费(E-Consumer)的定义:人们使用信息技术进行娱乐、学习、工作、购物等一系列活动,使家庭的娱乐方式越来越多的从传统电视向Internet转变。通用电气公司(GE):电子商务是通过电子方式进行商业交易,分为企业与企业间的电子商务和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企业与企业间的电子商务:以EDI为核心技术,增值网(VAN)和互联网(Internet)为主要手段,实现企业间业务流程的电子化,配合企业内部的电子化生产管理系统,提高企业从生产、库存、到流通(包括物资和资金)各个环节的效率。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以Internet为主要服务提供手段,实现公众消费和服务提供方式以及相关的付款方式的电子化。美国政府:电子商务是通过Internet进行的各项商务活动,包括:广告、交易、支付、服务等活动,全球电子商务将会涉及全球各国。总结起来,我们可以这样说:从宏观上讲,电子商务是计算机网络的又一次革命,是在通过电子手段建立一种新的经济秩序,它不仅涉及电子技术和商业交易本身,而且涉及到诸如金融、税务、教育等社会其它层面;从微观角度说,电子商务是指各种具有商业活动能力的实体(生产企业、商贸企业、金融机构、政府机构、个人消费者等)利用网络和先进的数字化传媒技术进行的各项商业贸易活动。虽然至今为止人们尚未对电子商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认识,甚至电子商务可以追溯到以莫尔斯码点和线的形式在电线中传输的商贸活动。七十年代的电子数据交换(EDI?ElectronicDataInterchange)技术的发展可以被认为是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商务,但由于它的复杂性与非通用性,严重约束了其全面推广的可能。
❽ 电子商务大致有五种模式,它们方别是
1、B2B(Business to Business)模式,是指商家对商家建立的商业关系。如阿里巴巴、环球资源、慧聪等。
2、B2C(Business to Consumer)模式,是商家对用户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如天猫、亚马逊、当当等。
3、C2B(Customer to Business)模式,按照客户需求由商家进行个性化设计或定制,是电商模式的未来发展方向。目前的拼多多未来方向主打C2B模式(即通过聚合众多消费人群去享受满足C端需求的特定优惠价格)。
4、C2C (Customer to Consumer) 模式,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如:淘宝、易趣。其主要盈利模式是会员费、佣金、广告费用、竞价排名等费用。
5、O2O(Online To Offline)模式,即线下和线上的关系,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通过线上来反哺线下服务,拓展线上客户。
(8)电子商务信用中介人模式扩展阅读:
B2C模式的代表
1、天猫——为人服务做平台
这种模式的优势是他的平台足够大,想卖什么就卖什么,前提是没有违法违规。商城负责维护这个平台的建立,而商户只管做自己的生意,盈亏要自负,与商城没有关系。不过不管你生意如何你都要交一定的场地费。
2、京东——自主经营卖产品
京东商城,2011年4月1日宣布获得15亿美元的融资,从此京东商城便开始大手笔的烧钱行动,花费巨资自建物流、重金砸广告、与行业竞争对手大打价格战。这些做法还是很有收获的,京东的市场份额不断提升。
并且利用资金优势重创了线上与线下的竞争对手,彻底的把国美和苏宁搞火了,使得苏宁做起自己的网络商城苏宁易购,国美自建国美网络商城并收购库巴网来回击京东商城。
❾ 如何建设中国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
1、中国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现状
当前全球电子商务发展正处于飞速发展时期,中国亦是如此。网络技术对经济活动带来的深刻影响已经不可逆转,电子商务以自身独特的魅力正在逐步改变着传统的交易方式。问题在于即使技术上电子商务能够赢利,为什么实际交易中能够实现盈利的电子商务网站却少之又少?究竟是什么原因阻碍了电子商务的交易,影响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路障有哪些?我们认为,经济活动中的低信任度无疑是困扰当前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路障,与传统商务的信用问题相比,电子商务信用问题尤为突出。在电子商务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中,电子商务交易的信用危机也悄然袭来,虚假交易、假冒行为、合同诈骗、网上拍卖哄抬标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屡屡发生,这些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健康的发展。
假交易、合同诈骗、网上拍卖哄抬标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屡屡发生,由此引发了我国电子商务,特别是B2C发展的信用危机。许多网上购物者抱怨说不能按时收到所购商品,即使收到也是质量次等的、仿冒的、过期的甚至根本就不是自己原本想要购买的商品,却也无可奈何。假“工商银行”事件更是犹如当头棒喝,令人雾里看花,真假难辨。
据《中国电子商务诚信状况调查》显示,有23.5%的企业和26.34%的个人认为电子商务最让人担心的是诚信问题,具体表现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厂商信用得不到保障,安全性得不到保障以及网上提供的信息不可靠等。信用问题一直是困扰网络用户进行网上交易的最大问题。由此可见,信用危机已经成为电子商务发展中最大的瓶颈,要使我国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地发展,必须加快诚信方面的建设。
2、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信用问题的来源
信用问题是人类社会长期存在的一个问题,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良好的信用状况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讲求诚信的国家,讲求诚信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但是,在商品经济的时代,中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出现了严重的缺失。信用机制的严重缺位,导致当前各类信用问题极为突出。毒米事件、毒油事件、杀熟现象屡屡发生,社会诚信几乎降到了历史最低点。这其中既有人们道德品质缺失的原因,也有社会信用体系缺乏,法制建设落后的原因。
相对于传统经济社会的信用缺失,基于互联网虚拟技术的电子商务信用问题则更为严重。互联网的出现,导致时间和空间分离程度大大加剧,匿名性、虚拟社会大量出现,由此加速了从“熟人社会”转变到“陌生人社会”的进程,在此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独特的网络信用问题。互联网对信息不对称性最大的影响是,网络交易的虚拟平台使交易双方无法直接见面,这种空间上的分离使得虚假身份很难识别,网络欺诈、欺骗行为很容易滋生。而最常见的就是由卖方制造虚假身份欺骗处于信息不对称劣势的买方。在中国,互联网的开放性加上传统立法方面的滞后性,使得这方面的问题更加突出。网下的虚假身份迫使中国的银行不得不推行实名制,至于网上的虚假身份和虚假信息,目前则没有任何有效的法律机制来加以约束。
3、电子商务信用与传统交易方式信用的区别
以互联网为媒介的交易手段是电子商务的最基本特征。在此之前,面对面的交易方式一直在传统商务中占绝对的主导地位,也是人们最习以为常的交易方式。所以,电子商务的出现首先是对消费习惯、乃至生活习惯的一个挑战。
网络上的信用程度由以下几个因素决定:1、交易者最初进行电子商务时所获取的交易信用经验;2、针对所有参与者而界定的清晰、明确的交易角色与交易流程;3、参与者对电子商务切合实际的预期。
以互联网为媒介的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的主要区别有两点:第一,商品识别上的差异。电子商务中在决定购买某一商品时,买家所能获取的商品信息只能来自网上的文字描述和照片,而无法亲眼查看和亲手触摸,使得买方很容易怀疑他拿到手的商品会不会不是他看到的,或他真正想要的那种商品,因而对电子商务交易产生不信任心理。除非那些可以高度标准化的商品,例如书和唱片,才可能超越商品识别的差异,成为网上的畅销品;第二,支付手段上的差异。电子交易不可能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定存在一个时间差。如果先付钱后交货的话,买方就有可能不信任卖方;如果先交货后付钱的话,卖方就有可能不信任买方。这种情形在电子商务出现以前也存在,但区别在于,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电子商务中买方和卖方几乎都是从不见面的、甚至匿名的人,而不象在传统交易关系中通过面对面的接触,买方和卖方可能建立起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信任度也容易提高。这样就给电子商务信用提出了一个很大的问题。
三、现阶段中国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成功案例
本文认为,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信用状况非常复杂,很难一概而论。不同的交易模式(比如B2C、B2B、C2C)、不同的行业特性、不同的网下信用特征,会反映出不同的电子商务信用问题。我们以B2B的杰出代表——阿里巴巴为例,来探讨一下B2B企业如何应对网上交易的信用问题。
阿里巴巴是目前国内最有影响力的B2B网站之一,我们着重分析一下它是如何解决B2B的信用认证问题。阿里巴巴在其国际站上早就开始试行“诚信通”服务,并于2002年3月10日起正式在阿里巴巴中国网站全面推行“诚信通”会员服务。诚信通的原理是为每个使用该项服务的企业建立网上信用档案,内容包括A&V认证(Authentication & Verification)、证书与荣誉、业务伙伴推荐、反馈中心、阿里活动记录五项。其中,A&V认证由阿里巴巴的合作伙伴、著名的资信机构邓百氏、澳美资讯、华夏信用等进行实地考查得出;业务伙伴推荐列出曾与该会员合作的企业及其联系方式,供其它企业参考;反馈中心记录贸易伙伴的客观评价;阿里活动记录忠实地记载会员在阿里巴巴的所有行为。
诚信通档案是进入阿里巴巴互动互信贸易社区的通行证。只有经过第三方资格认证的诚信通会员才能获得通行证,进入阿里巴巴诚信通贸易社区。通过网上信用活档案服务--诚信通服务,以大大低于传统方式的成本展示您的信用和企业形象,赢得信任;同时,对等地查阅其他诚信通会员的档案,方便快捷了解他人信用,帮客户大幅度缩减网络商务伙伴筛选时大量的询问、调查和探知工作带来的时间、人力、财力成本,迅速选择真实可信的贸易伙伴进入实质业务洽谈。
诚信通不是单单展示信用。它将建立信用与展示产品紧密结合,在建立的过程中获得展示,在展示的过程中积累信用,二者相辅相成,为企业的网上贸易提供鲜活的、真实、持续、高价值的参考。同时,作为诚信通会员,您才有权查看供应商的诚信通档案,从第三方认证信息、资信参考人、会员评价、阿里活动记录公司的证书与荣誉多角度、多方面的了解对方,帮助您以低成本进行第一步的筛选,快速进入实质交易。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诚信通”的最大特点是把网下认证同网上信用评价两种手段结合了起来。阿里巴巴通过寻求与资深信用服务公司如邓百氏、澳美资讯、华夏信用等合作,对它的用户企业进行认证,并向用户收取服务费。阿里巴巴比较聪明的一点是,把建立信用与展示产品等增值服务结合起来,让会员不再把建立自己的信用看成一种负担,而是一种有价的资本,因此“诚信通”推出以后并没有象媒体所担心的跑掉大量用户,反而有很多大用户选择了这项服务。这种信息的便利性、关联性、有偿性通过互联网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使得电子商务信用环境比传统商务信用环境得到了改善。
四、我国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构建
阿里巴巴的成功案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信用体系搭建设想,即在现阶段中国法制建设欠缺、社会诚信水平低下的情况下,通过电子商务技术以及认证手段的创新,仍然能够在一点程度上解决电子商务信用体系落后的问题。
由此,我们得出了以下延伸思考:首先,建立健全网络销售商的认证力度。认证中心是一个负责发放和管理数字证书的权威机构,它是对交易双方进行身份认证的机构。通过认证中心的认证,可以确保交易活动的安全性,以及经销商身份的合法性。让那些无销售资格的经销商不能进行网络销售,确保客户的利益不受到侵害。建立类似于诚信通的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评价体系,通过对网上客户进行信用评级,与第三方信用机构合作,共同对网上交易主体进行监督。其次,经销商应提高所售产品以及自身的透明度。经销商在网站上销售商品时,应尽量提高所售商品的透明度以及对自身的介绍,这主要是针对电子商务活动的特殊性而言的。由于顾客对自己所要购买的商品没有直接的认识,只能通过网站的商品图片和商品描述来感觉。针对这种特性,就需要经销商在介绍商品的时候尽量细致贴切地描述商品的特征,让顾客最大限度的了解自己所要购买的商品。另外,经销商还应当把企业的经营范围等一系列特征描述清晰,给客户以信任感。商家应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原则,努力提高自己的诚信指数。
但是从长远考虑,解决电子商务中的诚信危机要从建立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入手。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一项极其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由政府、行业、企业、消费者以及传媒各方通力合作,以法律为保障,采用科学的组织管理体系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来实现。我认为,可以从一下方面来考虑:
1、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商务活动模式,它的每一次交易活动都要涉及到多方参与者,包括参与交易的双方、电子商务网站、第三方物流公司、银行、税务部门、工商、公安以及其他机构,每个参与者都要承担一定的信用责任。他们需要在一个完善的诚信环境下进行交易。因此,我认为国家应该尽快出台《信用信息公开法》、《隐私权法》、《消费信用保护法》等信用法律规范;同时建立相关信用管理机构:如行业诚信管理、信用中介机构管理、企业信用管理和消费信用管理等。尤为重要的是,在法律执行过程中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法人和自然人予以惩罚,加大失信行为的成本。
2、加强电子商务行业自律
电子商务行业的信用问题多发生在电子商务交易的主题即企业身上,因此,应该从行业自律入手,大力发展以行业协会为主体和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行业信用体系。同时,建立以企业风险管理为基础、以信用中介为主体和市场运行为基础的社会商务信用体系。加强电子商务行业自律,促进诚信经营遵守行业公约,恪守职业道德形成有效的诚信风险防控机制。
3、加强电子商务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必须依靠高科技手段,不断加强网上安全认证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如数据挖掘技术的开发、信息安全技术的开发、信用系统数据平台建设。另外制订政府信用相关数据和信息的采集、交换和存储标准、电子签名、CA认证等服务体系,为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创造条件。特别要大力扶持社会化、专业化第三方信用中介机构。发达的第三方服务体系可以为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系统的实际应用提供稳定和强有力的支持,使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根据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研究,我认为,一个理想的信用体系应该是一座大厦,最上层是政府,负责信用立法与执法;第二层是行业协会,负责准入、评定、制订游戏规则;第三层是中介机构,负责信用服务;第四层是企业与消费者。只有将这四层体系有机结合起来,构筑一个完整的、行之有效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电子商务信用缺失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