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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安全角度看电子商务前景问题

发布时间:2021-11-09 21:02:58

『壹』 如何看待电子商务的发展与安全问题

电子商务的发展非常的迅速,方便了,我们的生活,也加快了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有很多安全问题,比如说网络的诈骗陷阱等,有时候很难分辨真伪。

『贰』 电子商务中存的安全问题对消费者及电子商务的发展有什么影响

目前电子商务工程正在全国迅速发展。实现电子商务的关键是要保证商务活动过程中系统的安全性,即应保证在基于Internet的电子交易转变的过程中与传统交易的方式一样安全可靠。从安全和信任的角度来看,传统的买卖双方是面对面的,因此较容易保证交易过程的安全性和建立起信任关系。但在电子商务过程中,买卖双方是通过网络来联系,由于距离的限制,因而建立交易双方的安全和信任关系相当困难。电子商务交易双方(销售者和消费者)都面临安全威胁。电子商务的安全要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有效性、真实性
电子商务以电子形式取代了纸张,如何保证这种电子形式的贸易信息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则是开展电子商务的前提。电子商务作为贸易的一种形式,其信息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将直接关系到个人、企业或国家的经济利益和声誉。
2)信息机密性
电子商务作为贸易的一种手段,其信息直接厂代表着个人、企业或国家的商业机密。传统的纸面贸易都是通过邮寄封装的信件或通过可靠的通信渠道发送商业报文来达到保守机密的目的。电子商务是建立在一个较为开放的网络环境上的,商业防泄密是电子商务全面推广应用的重要保障。
3)信息完整性
电子商务简化了贸易过程,减少了人为的干预,同时也带来维护商业信息的完整、统一的问题。由于数据输入时的意外差错或欺诈行为,可能导致贸易各方信息的差异。此外,数据传输过程中信息的丢失、信息重复或信息传送的次序差异也会导致贸易各方信息的不同。因此,电子商务系统应充分保证数据传输、存储及电子商务完整性检查的正确和可靠。
4)信息可靠性、不可抵赖性和可鉴别性
可靠性要求即是能保证合法用户对信息和资源的使用不会被不正当地拒绝;不可否认要求即是能建立有效的责任机制,防止实体否认其行为;可控性要求即是能控制使用资源的人或实体的使用方式。在传统的纸面贸易中,贸易双方通过在交易合同、契约或贸易单据等书面文件上手写签名或印章来鉴别贸易伙伴,确定合同、契约、单据的可靠性并预防抵赖行为的发生。
技术的发展进步已为以上方面提供了可能的解决方案。例如:“数字签名”及“信息摘要”可以证实一个信息是否被篡改;一个“数字证书”可以确认一个发送数字签字信息的人的身份;“双重加密”可以实行在线订货付款,而不让卖方看到信用卡号。国际交易要求:数字签名及认证应该是国际公认和通用的,而且所有国家都要掌握充分的编码技术。
现有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系统的安全体系结构一般分为三大层次如图4-3所示:
图4-3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系统的安全体系结构
(1)第一层:基本加密算法。目前广泛采用现代加密技术与以下两种体制,两种体制主要区别是加密解密的密钥不同。
对称密钥体制(又称单钥密钥体制),即对信息加解密使用的密码是同一密码。目前,国际上分组密码最具代表性的是美国数据加密标准DES。DES的密钥长度是56位。该标准主要应用于银行业中的电子资金转账(EFT)领域。
非对称密钥体制(又称公钥密钥体制),即密钥被分解为一对,一把公开密钥或加密密钥和一把专用密钥或解密密钥。这对密钥中的任何一把都可作为公开密钥(加密密钥)通过非保密方式向他人公开,而另一把作为专用密钥(解密密钥)加以保存。
(2)第二层:安全认证手段。
①数字摘要(Digital Digest)。采用中一向Hash函数,将需要加密的信急原文通过特定的变换,将其“摘要”成一串128位的密文。这串密文又称数字指纹,它是有固定长度的段代码,且对于不同的信息原文,将它摘要成密文之后的结果总是不同的,而同样的信息原文所形成的摘要必定是一致的。这样利用这段摘要,就可以验证通过网络传输收到的文件是否是初始,未被非法修改的文件原文了。
②数字信封(Data Envelop)。采用密码技术的手段保证只有规定的收信人才能阅读信的内容的一种安全认证手段。在数字信封中,信息发送方使用密码对信急进行加密,在利用RSA算法对该密码进行加密,则被RSA算法加密的密码部分称之为数字信封。它保证了在网上传输文件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即便加密文件被他人非法截获,因为截获者无法得到发送方的通信密钥,不可能对文件进行加密。
③数字签名( Digital Signature)。只有信息发送者才能产生的别人无法伪造的一段数据串。这段数据串同时也是对发送者发送了信息的真实性的一个证明。在书面文件上签名是确认文件的一种手段。作用有两点第一点因为自己的签名难以否认,从而确认了文件己签署这一事实;第二点因为签名不易冒犯,从而确认了文件是真实这一事实。
④数字时间戳(Digital Timestamp)。数字时间戳服务是网上安全服务项目,由专门的机构提供。数字时间戳是一个经加密后形成的凭证文档,它包括二个部分:需加时间戳文件的摘要、数字时间戳机构收到文件的数字时间和数字时间戳机构的数字签名。
⑤数字证书和数字凭证(Digital Critical & Digital ID)。用电子手段来证实一个用户的身份和对网络资源的访问和权限。在网上的电子交易中,如果双方出示了各自的数字证书,并用它进行交易操作,那么双方就可以不必为双方身份的真实性担心了。
⑥认证中心(CA)。无论是数字时间戳还是数字证书的发证都不是靠交易双方自己来完成的,而需要有一个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的第三方来完成。CA认证中心就是承担网上安全电子交易认证服务,能签发数字证书并能确认用户身份的服务机构。CA的主要任务是受理数字凭证的申清签发数字证书及对证书进行管理。
(3)第三层:安全认证协议。
①安全文本传输协议(S-HTTP:Secure HTTP)是对HTTP协议的扩展,保障WEB站点间交易的机密性、可靠性、完整性。它并不依赖于特定的密钥证明系统,目前支持RSA ,带内和带外以及Kerberos密钥交换。
②安全套接层协议(SSL)是一种利用公开密钥技术的工业标准。它提供一个终端对终端的加密了的通信会话。它嵌套在传送层与应用层之间,由两个协议组成。其中SSL,记录协议在传输层之上,用来密封各种较高层的协议。SSL握手协议的操作在SSL记录层之上。在应用程序协议接收或传送数据之前,它允许客户和服务器彼此验证和协商一个数据加密法则和加密密钥。
③安全电子交易协议(SET)是1997年5月由Visa、MasterCard信用卡组织、Verifone等联合推出的用于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行业规范,其实质是一种应用在Internet上、以信用卡为基础的电子付款系统规范,一个用以保护电子交易的隐私和保证交易的真实性的开放标准。它采用公钥密码体制和X.509数字证书标准,目的就是为了保证网络交易的安全。
(4)支付网关。支付网关与支付型电子商务业务相关,位于公网和传统的银行网络之间,其主要功能为:将公网传来的数据包解密,并按照银行系统内部通信协议将数据重新打包;接收银行系统内部传回来的响应消息,将数据转换为公网传送的数据格式,并对其进行加密。即支付网关主要完成通信、协议转换和数据解密功能,并且可以保护银行内部网络。此外,支付网关还具有密钥保护和证书管理等其它功能。
总的来看,解决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系统的安全问题,目前主要采取访问控制、授权、身份认证、防火墙、加密存储及传达、内容控制、数据备份等措施。通过访问控制,建立系统内部与外部、系统内部不同信息源之间的隔离机制;通过授权,对不同用户实行不同层次的访问许可,并监控用户的活动,使其不越权使用;通过身份认证辨别用户的身份真伪和信用程度,通常采用公共密钥、私用密钥或用户指纹、声音等特征,实现单因素或多因素认证;加密则是使用最广泛,也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被应用于系统的各个环节,以保障信息在存储和传输过程中的一致性(不被非法篡改)、隐秘性(不被非法查看),还可使接受者无法否认曾经收到信息的事实;控制功能则使系统一以出了问题,能够做到问题再现、数据复查、责任追查等。

『叁』 目前电子商务安全的现状如何

在正确看待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时,有几个观念值得注意:

其一,安全是一个系统的概念。安全问题不仅仅是个技术性的问题,不仅仅只涉及到技术,更重要的还有管理,而且它还与社会道德、行业管理以及人们的行为模式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

其二,安全是相对的。房子的窗户上只有一块玻璃,一般说来这已经很安全,但是如果非要用石头去砸,那就不安全了。我们不会因为石头能砸碎玻璃而去怀疑它的安全性,因为大家都有一个普遍的认识:玻璃是不能砸的,有了窗玻璃就可以保证房子的安全。同样,不要追求一个永远也攻不破的安全技术,安全与管理始终是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安全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如果要想以后的网站永远不受攻击,不出安全问题是很难的,我们要正确认识这个问题。

其三,安全是有成本和代价的。无论是现在国外的B-to-B还是B-to-C,都要考虑到安全的代价和成本的问题。如果只注重速度就必定要以牺牲安全来作为代价,如果能考虑到安全速度就得慢一点,把安全性保障得更好一些,当然这与电子商务的具体应用有关。如果不直接牵涉到支付等敏感问题,对安全的要求就低一些;如果牵涉到支付问题对安全的要求就要高一些,所以安全是有成本和代价的。作为一个经营者,应该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作为安全技术的提供者,在研发技术时也要考虑到这些因素。

其四,安全是发展的、动态的。今天安全明天就不一定很安全,因为网络的攻防是此消彼长、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事情,尤其是安全技术,它的敏感性、竞争性以及对抗性都是很强的,这就需要不断地检查、评估和调整相应的安全策略。没有一劳永逸的安全,也没有一蹴而就的安全。

『肆』 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怎么样

一、电子商务营销的兴起
电子商务营销是指商务流程电子化的一种营销活动。在Internet网上进行的电子商务营销活动包括网上的广告、订货、付款、客户服务和货物递交等销售、售前和售后服务,以及市场调查分析、财务核计及生产安排等多项利用Internet开发的商业活动。

电子商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电子商务也称作电子交易(E-Commerce),是指企业在网络(主要指Internet网)上利用Web提供的通信手段进行交易。从广义上讲,亦称作电子商业(E-Business),是指公司利用网络进行的全部商业活动,包括市场分析、客户联系、物资调配等,目的是创造目标市场满意,使企业的市场营销战略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

从市场营销的角度来看,电子商务营销这一种营销方式与邮购、电话电视购物等方式并列,从属于直接营销这一概念。他的先进性体现在买者作出购买决定的自由度、交易自由化程度、交互能力、购买决定对计算机的客观依赖性、成长为完整的电子市场的潜力等。

电子商务的应用范围主要包括证券市场、在线交易(如食品百货、鲜花礼品、家用电器等)、家庭银行、旅游服务、在线信息服务、在线游戏、书籍报告、应用软件及电脑产品等。

目前,国际电子商务市场已成为发展最快的市场之一,从事电子商务营销的企业已在世界经济领域崭露头角。据统计[1]至1996年底,美国《幸福》杂志评出全美500家最大的公司已有半数在网上开展营销[2]。在营销的广告支出方面,福布斯的调查表明:1995年互联网的广告费用为0.37亿美元,到1996年升至3.12亿美元,估计2000年将达到50亿美元。1998年美国股市的超级明星是亚马逊(Amazon)网上书店,一年中这家公司的股价上涨8倍多,年终每股突破300美元大关,使其市场资本总值达到180亿美元,超过了有100多年历史的美国著名邮购公司西亚斯。

除了Internet的迅速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外,各国政府对电子商务的格外重视也是重要因素。当前电子商务在信息安全性、交易体制、法规建设等方面还不能令人满意,加强政府部门对发展电子商务的宏观规划和指导,并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和法规环境已成为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不可忽视的方面。美国政府于1997年初提出了《全球电子商务政策框架》。该文件就基于Internet的电子商务提出了美国政府的总体政策,内容涉及“原则”、“财务问题”、“市场准入问题”等方面。目前,美国政府已按照这个政策框架展开国内立法和国际谈判工作。

我国企业电子商务营销已随着Internet的发展逐渐兴起。1994年前后,由我国政府批准建成了CERNET、CSNET、GBNET和CHINANET等四大互联网ISP(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截止到1998年6月30日,上网用户为117.5万[3]。我国企业已在尝试利用Internet开展电子商务营销。1996年2月28日,四川茂青茶厂积压的1.6万公斤茉莉花茶,通过Internet广告招商,结果达成交易,成为国内有记载的第一次成功交易[4]。当然这种广告营销只是其基本组成部分之一。目前我国在北京、上海和广州已陆续开通银行安全支付系统,结合Internet完成ISP与客户之间的交易结算。随着国内结算体系的逐渐完善和与世界接轨,电子商务营销将在全世界范围迅速兴起。

二、电子商务营销在我国发展的可行性研究

前面介绍了电子商务营销的兴起和发展前景,下面从技术可行性和环境可行性两方面对电子商务营销在我国的发展进行研究。

1.技术可行性

技术可行性主要是讨论目前企业、消费者和公共设施所拥有的技术水平是否以支持大规模的电子商务营销实施。讨论主要分为通讯网络技术和安全技术两个方面。

(1)通讯网络技术实现

目前主要有三种不同但又相互关联的网络模式:Internet、Intranet(企业内部网)、Extranet(企业外部网)。企业主要利用TCP/TP协议建立用于企业管理和通信的应用网络,这就是Intranet。而各个企业之间遵循同样的协议和标准,建立非常密切的信息交换体系,从而大大提高企业协同生产的能力和水平,这就是Extranet。

附图{图}

由图1可以看出电子商务不仅是买卖和软硬件信息,而且是在Internet、Intranet、Extranet上将买家和卖家、厂家及合作伙伴紧密结合在一起,从而消除了时间和空间带来的障碍。

(2)安全技术问题

安全问题是电子商务得以发展的重要因素。因为通过TCP/TP网络,不可能用通常的方式确认与你通信的人的真实身份,任何一个人,可以使用一些技术手段,窃看到网上传输的信息,并可以替代和修改这些信息。电子商务中主要面临以下四个安全问题:

第一,保密性问题

在电子商务过程中,网上传递的是一些极敏感的信息,如信用卡号、产品报价等,顾客不愿这些信息被人窃取。

第二,认证问题

在Internet上,交易双方互相不能见面,所以必须有方法确定对方身份。

第三,完整性问题

交易中传输的数据不仅不能被窃听,同时也不能被修改。例如:在一笔转账交易中,转入账号不能被替换。

第四,不可否认性问题

交易过程一旦结束,交易的任意一方都不能单方面否认发生过这笔交易。必须有不可伪造的电子单据来证明每次交易。

目前国内外电子商务的安全技术有SSL(Secure Socket Layer安全套接字层)、SET(Secure Electronic Transaction安全电子交易)等协议和标准。SET协议是世界上两家最大的信用卡公司MasterCard International和Visa International合作开发的,其1.0版于1997年6月正式推出,由于它是专门针对电子交易设计的,较好的解决了认证和安全问题,很快被行业接受(已经被IETF接收为国际标准)。我国基于SET的安全支付体系于1998年3月6日在中国银行开通,并完成了ISP与客户之间的交易结算。虽然目前中国银行的网上业务仅对北京用户开放,发放的数字化证书截止3月底也仅有6个[6],但这毕竟标志着网络营销中安全快捷的结算功能已具备了显示可行性。

综上所述,电子商务营销所需的技术,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无论是通讯网络技术还是安全技术,都已走完了“技术实现”阶段,现在正进入“技术开放和普及”阶段;技术人员现在面临的工作是通过技术手段来降低成本,提高普及率及安全性,从而拓展营销的市场范围。

2.环境可行性

网络营销所处的环境分为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两个部分。宏观环境包括思想观念、经济体制和政策、法律体系、人口情况、技术情况等因素。微观环境包括从事网络营销的企业本身,其市场中间商、顾客、竞争对手和所面对的公众等直接影响企业为市场服务能力的行动者。宏观和微观环境中的众多因素对网络营销的实现起着重要作用。

(1)宏观因素分析

第一,在思想观念方面,逐步树立信息化意识、以市场为中心意识和网络意识

朱镕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科教兴国,重点扶持和发展信息产业。”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简称《纲要》)明确强调发展以信息产业为发展重点的第三产业,并指出:“要显著提高国民经济信息化程度,继续加强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这充分说明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是适应我国信息化的国家意志。

目前,我国企业已广泛开展了不同程度的经营信息化改造工作。对于用计算机来进行购、销、调、存的统计分析,财务管理,对于条码技术和POS技术,我国企业已不陌生。对于EDI和MRPⅡ等世界领先的信息技术,也有部分企业在使用。企业已体验到信息化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这为信息化营销方式的引入作了很好的铺垫。

经过近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逐步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经济体制改革使企业从政府架构中脱离出来,个人也因此告别了“大锅饭”、“铁饭碗”。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谁能最快地了解信息,运用信息,谁就掌握了市场竞争的主动权。因为Internet电子商务营销,将为人们提供最快捷的信息传输通道,把企业、个人和市场相互沟通起来。

网络意识也越来越被人们接受。大约在3年前,北京大学的一位学生,为挽救生命垂危的同窗,向Internet发出了求援信息,很快全球1000多位医学专家在“网上会诊”,患病的学生因此而脱离险境。这一事件在社会上引起较大震动,人们开始明白虚拟空间并不虚,它联系着现实的种种利益。我国的商家、学者、普通百姓都开始关注Internet,各种网络刊物大量涌现,网络意识成为市场生存意识。

第二,在法律环境方面,努力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是我国营销实现过程中的重要课题

下面从保证营销正常进行和营销的超法律性两个方面来分析。

保证Internet正常运作的法规并非一片空白。在我国有大量与之相关的信息方面的法律。它们都零散分布于相关的法律当中,因而,在这些法律所管辖的范围内讲“立法真空”是不恰当的。只是这些法律在Internet这个领域中实施,在取证、援引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只要有计算机和法律两方面的技术支援,这些法律在虚拟空间是可以实施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具体包括:

对公民信息自由权的保护体现在我国的《宪法》、《教育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如我国《宪法》第40条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到法律保护等。

对消费者获取信息权的法律保护表现在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等,如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都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现在我国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

对企业商业信息权的保护体现在我国的《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关于证券、财务方面的法规等。

以上所举法律法规的立法意图同Internet营销是没有很直接联系的。但是,它们在客观上为营销的各个利益主体提供了隐私权、获取信息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保障。

营销的超法律性指由于所涉及的技术以极高的速度更新变化,使得原有立法无法完全涵盖这一领域的内容。大致包括:

文本的法律效力问题。如:以网络通信为传递方式的合同、公证文件等法律文本的认可和接受的条件:电子签字及其他身份认证手续的可接受性。

知识产权的界定问题。如:把文字、图像、图形、声音等传统形式表达的作品转化成二进制数字编码是不是原作品著作权人的专利;建立站点编写文本文件时往往要利用他人作品的片段,这种过程中的著作权关系如何界定和处理。

合理保护隐私权问题。营销过程中,企业能得到许多个人信息。对这些信息如不加以保护,个人的隐私和利益将受到迅速侵害。如:某人的个人资料及电子邮件地址一旦被人倒卖,他的邮件箱中很快充斥无数的广告电子邮件,他的正常通信会受到干扰。如何界定合理的隐私权,在网上追踪、记录、分析顾客的浏览,购买行为的合法性都属于这一范围。

行为主体的权利与义务问题。ISP、上网营销的企业和网上消费的顾客这三者都是随Internet才产生的主体。这三者对营销过程中产生的病毒传播、诽谤、反动言论传播、交易信息传递失真、延时等事件各自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我国与Internet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推出的电子公告板管理办法和因特网域名管理办法等。这些法令和条例都只是与营销间接相关,涉及上面提到的四方面内容的仍是空白。

第三,政策环境方面,我国至今未提出一套完整的政策框架

我国对外既没有虚拟空间市场拓展政策,也没有本国市场保护政策。但是,目前我国的货币是非自由兑换的,除了如香港等地区外,公民使用的一般不是国际通用信用卡,因而,国内的网上消费者一般不可能直接参与非本国的网页购物活动。外国公司不能在中国的网上实现销售,市场没有被侵占。

我国与网上营销相关的政策主要体现在通信政策。现行的通信设施建设与经营中既有有利于营销发展的,也有不利的。有利的部分包括:网络建设主体明确归口为信息产业部;初步开放市场,打破中国电信一统天下的局面。不利部分包括:通信资费的确定依然是政府行为而非市场行为,通行资费定价方法抑制网络高速化,这种定价方法是造成网络速度严重落后于世界先进国家的原因之一;非公平的竞争环境,使网上营销无法得到高质量的服务。

综上所述,网上营销所面对的政策环境不容乐观,中国电信市场还不具备公平竞争的环境,电子商务营销高速发展的时机未成熟。

(2)微观环境分析

菲利普·科特勒把公司微观环境中的行动者分为以下6种,包括公司、供应商、营销中介、顾客、竞争与公众等。下面就这6种行动者的情况来分析网上营销所面临的微观环境。

第一,公司与供应商

我国的企业已充分认识到应用计算机对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作用。1996年我国PC机的销量达210万台,排在美国、日本之后居世界第3位,比1995年增长74%,其中非家用购置达178.5万台,586以上的PC机占85%。计算机在企业普及速度快、档次高,为网上营销提供了物质基础。

企业自行建立网络和站点费用较高。企业向ISP租用空间,开设站点的费用弹性很大,根据功能的多少由5000元/年至10万元/年不等。有了ISP这种弹性收费就有更多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来开展网络营销。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权威统计,截至1997年10月31日,我国已有1000多家国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自己的信息中心,其中5%建立了企业计算机网络。共有4066个单位在CN(China)下注册了域名,展开了网上营销,数量虽不多,但在我国与Internet连通仅4年,对企业开放仅3年。这么短的时间内,有这么多企业开始认识并利用网络进行营销,说明在中国已有了良好的基础。

第二,营销中介

营销中介包括金融中介、营销服务中介和实体分配机构等等。

前面在技术可行性分析中,已经说明了支持网上营销的基于SET的安全支付系统在我国仍处于试点阶段,这是结算中心一方的情况。支持这个系统还要考虑客户一方的情况。客户的支付工具是信用卡。到1995年末我国银行信用卡发行了14113817张,比上年增长了67.50%。从总量上看,信用卡发行量大于上网用户数。因而客户一方的环境是乐观的,结算中心的问题一旦解决,整个系统就可以运作起来支持网上营销。

营销服务中介包括接入服务提供者——ISP和线路提供者——信息产业部门。在我国,对公众开放允许进行经营性活动的Internet级的ISP主要是CHINANET。CHINANET的网络建设起步于1995年,目前骨干网已通达全国省会城市,干线速率为2Mbps,国际出口总容量为84.6Mbps[7]。

实体分配机构对所销售的产品进行分配。网上产品分为信息产品和非信息产品。若是信息产品可通过网络直接传输,不需实体分配机构;若是非信息类产品则需要送货上门实体分配机构。由于目前我国的劳动力富余,自组送货队伍有一定的经济可行性,依赖原有的网络或连锁店代存、顾客自取等也是可行的办法。

第三,顾客

网上营销在中国的普通百姓中普及存在3个难题,姑且称之为“会用”、“敢用”、“乐意用”。

现在普通顾客要参与网上营销必须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和网络应用方面的知识。对于年轻一代来讲,学习这些知识的难度不是太大。中国65%以上的网络人口是20~30岁的年轻人。对于其他年龄层次的顾客,学习这些就有些困难。有没有不要具备那么多知识就能参与网上营销的途径呢?另外,如何让大约5100万有线电视用户参与到网上营销中来?

假的商品和服务已充斥整个商品市场,在虚拟空间,假的可能性更高,故需要健全法规,培养顾客对网上商家的信任感,使顾客敢于参与购物和宣传

有人认为:网上营销的推广有悖于人们以逛街为乐的购物习惯,因而不可能有大的发展。但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工作竞争的加剧,人们留给逛街购物的时间越来越少,而文化、体育休闲的时间越来越多。网上购物能同时提供给顾客大量的文化休闲活动,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乐意用”。

第四,竞争与公众

网上营销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不十分普及。在同一行业内只有数量不多的几个企业上网,竞争不是很激烈。在某一市场内竞争者不多的情况下,企业应当抓紧时机建立和巩固市场领导者的地位。至于公众,如媒体公众,政府机构等。

综观网上营销的微观环境,顾客是存在最大问题的因素。在目标市场中普及网络知识,培养顾客的信任感,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是在具体进行网络营销时应加以注意的要点。

三、在我国发展电子商务营销的决策建议

电子商务营销是市场营销发展的一个方向,能实现营销成本的降低和营销质量的提高,最终是提高企业竞争力。企业发展电子商务营销,目前在通讯网络技术和安全技术方面已走完“技术实现”阶段,现正进入“技术开放和普及”阶段;而宏观和微观环境方面,思想观念、经济体制和政策、法律体系、人口情况以及从事营销的企业本身,都还存在不完善的情况,直接或间接的作用和影响营销的实现。

目前,美国的亚马逊(Amazon)网上书店的年销售额以34%的速度递增,1997年销售额达1.48亿美元,1998年则可望突破5亿美元。但是,亚马逊从创立至今还没有赚过一分钱,而西亚斯1997年的总利润是12亿美元。1998年亚马逊公司的股价上涨8倍多,成为美国股市的明星。对于这种“亚马逊现象”,美国股市分析家莫衰一是。但比较一致的看法是,美国投资者看好网上商业的巨大潜力是其走红的主要原因。

我国企业发展电子商务营销要根据自己的行业特点、目标市场消费者的行为特征、本企业的经济实力、营销环境状况等因素来制定本企业营销目标,选择适合上网交易的产品,利用网络工具进行营销策划,选择合适的营销金融中介开展网上交易,并利用网上工具进行数据统计和评估,及时调整策略,赢得市场主导地位。在现阶段,结合国情,跟踪技术,踏实试点,推广发展,同时保护市场资源和民族文化,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这是发展的根本。

『伍』 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

2011年电子商务发展前景预测

2011年电子商务发展前景将如何呢?是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热潮还是像冰一样跌落谷底?
1.纵深化发展
电子商务的基础设施将日臻完善,支撑环境逐步趋向规范,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深度进一步拓展,个人参与电子商务的深度也将得到拓展。
2.个性化趋势
个性化信息需求将会越来越强,个性化商品的深度参与成为必然。个性化定制信息需求和个性化商品需求成为发展方向,消费者将把个人的偏好参与到商品的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去。对所有面向个人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活动来说,能否提供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服务,这是决定成败的关键因素。
3.专业化趋势
专业化趋势有两个方面,一是面向个人消费者的专业化趋势。要满足消费者个性化的要求,提供专业化的产品和专业的服务。今后若干年内我国上网人口仍将是以中高收入水平的人群为主,他们购买力强,受教育程度较高,消费个性化需求比较强,因此,提供一条龙服务的垂直型网站及某一类产品和服务的专业网站发展潜力会更大。二是面向企业客户的专业化趋势。对b2b电子商务模式来说,以行业为依托的专业电子商务平台前景看好。b2b行业呈现出空前的发展态势,2006年,全球b2b交易额将达到12 275亿美元,占整个电子商务交易额的95.6%。据专家预测,在未来的五年里,我国b2b电子商务还将以高速度向前发展。
4.全球化趋势
中国电子商务必然走向世界,同时也将面对世界电子商务强手的严峻挑战。互联网最大的优势之一就是超越时间、空间的限制,能够有效地打破国家和地区之间各种有形和无形的壁垒,对于促进各国对外经济、技术、资金、信息等的交流将起到革命性的作用。电子商务将有力刺激对外贸易,因此,我国电子商务企业将随着国际电子商务环境的规范和完善逐步走向世界。我国企业与发达国家的企业将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因此,电子商务对我国的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利用好国外各种资源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有利时机。同时,国外电子商务企业也将努力开拓中国市场。
5.区域化趋势
立足中国国情采取有重点的区域化战略是有效扩大网上营销规模和效益的必然途径。中国电子商务的区域化趋势与国际化趋势并不矛盾。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的大国,社会群体在收入、观念、文化水平等很多方面都有不同的特点。我国虽然总体上仍是一个人均收入较低的发展中国家,但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城乡二元结构所反映出来的经济发展的阶梯性、收入结构的层次十分明显。在可预见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上网人口仍将以大城市、中等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为主,b2b的电子商务模式区域性特征非常明显。以这种模式为主的电子商务企业在资源规划、配送体系及市场推广等方面都必须充分考虑这一现实,采取有重点的区域化战略,才能最有效地扩大网上营销的规模和效益。
6.融合化趋势
电子商务网站正在逐渐走向新的融合,包括同类兼并、互补性兼并和战略联盟协作。一是同类网站之间的兼并。目前大量的网站属于"重复建设",定位相同或相近,业务内容趋同。激烈竞争的结果只能是少数企业最终胜出,处在弱势状态的网站免不了被吞并或出局。二是不同类别网站之间互补性的兼并。那些处于领先地位的电子商务企业在资源、品牌、客户规模等诸多方面虽然有很大优势,这些具备良好基础和发展前景的网站在扩张的过程中必须采取收购策略,而主要的模式将是互补性收购。三是战略联盟。电子行业报告提出由于个性化、专业化是电子商务发展的两大趋势,而且每个网站在资源方面总是有限的,客户的需求又是全方位的,所以不同类型的网站以战略联盟的形式进行互相协作势必成为必然。

『陆』 浅谈如何解决电子商务面临的安全问题

1.电子商务面临的网络系统安全问题
电子商务系统是依赖网络实现的商务系统,需要利用Internet基础设施和标准,所以构成电子商务安全框架的底层是网络服务层,它提供信息传送的载体和用户接入的手段,是各种电子商务应用系统的基础,为电子商务系统提供了基本、灵活的网络服务。
电子商务网络系统安全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网络部件的不安全因素。
(2)软件不安全因素。
(3)工作人员的不安全因素。
(4)自然环境因素。
2.电子商务面临的电子支付系统安全问题
众所周知,基于Internet平台的电子商务支付系统由于涉及到客户、商家、银行及认证部门等多方机构,以及它们之间可能的资金划拨,所以客户和商家在进行网上交易时必须充分考虑其系统的安全。
目前网上支付中面临的主要安全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1)支付账号和密码等隐私支付信息在网络传送过程中被窃取或盗用。
(2)支付金额被更改。
(3)不能有效验证收款人的身份。
3.电子商务面临的认证系统安全问题
1.信息泄漏
在电子商务中表现为商业机密的泄漏,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内容被第
三方窃取;交易一方提供给另一方使用的文件被第三方非法使用。如信用卡的账号和用户名被人获悉,就可能被盗用。
2.篡改
在电子商务中表现为商业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问题。电子的交易信息在网络上传输的过程中,可能被他人非法修改、删除或重改,这样就使信息失去了真实性和完整性。假如两公司签订了一份由一公司向另一公司供应原料的合同,若赶上原料价格上涨,供货方公司篡改价格将使自己大幅受益,而采购公司将蒙受损失。
3.身份识别
在网络交易中如果不进行身份识别,第三方就有可能假冒交易一方的身份,以破坏交易、破坏被假冒一方的信誉或盗取被假冒一方的交易成果等,进行身份识别后,交易双方就可防止相互猜疑的情况。
4.蓄意否认事实
由于商情的千变万化,商务合同一旦签订就不能被否认,否则必然会损害一方的利益。因此,电子商务就提出了相应的安全控制要求。
(1)电子商务中面临的法律安全问题。随着国际信息化、网络化进化的不断发展,在电子商务领域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犯罪的案件与日俱增,其犯罪的花样和手段不断翻新。
(2)电子合同中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是在不同地点的计算机系统之间完成的。许多国家的法律要求必须有书面形式的交易单证作为证明交易有效和作为交易的证据;否则,这种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关于电子合同能否视为书面合同,并取得与书面文件同等的效力,是各国法律尚未解决的问题,与传统书面文件相比,电子文件有一定的不稳定性,一些来自外界的对计算机网络的干扰,都可能造成信息的丢失、损坏、更改。
(3)银行电子化服务的法律问题。银行是电子支付和结算的最终执行者,起着联结买卖双方的纽带作用,但对一些从事电子货币业务的银行来说,犯罪分子伪造电子货币,给银行带来了直接经济损失。
(4)电子资金转账的法律问题。电子资金转账的法律是个特殊问题,但是我国现行的《票据法》并不承认经过数字签名认证的非纸质的电子票据支付和结算方式。并且支付不可撤消,付款人或第三人不能要求撤消已经完成的电子资金转账。
(5)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电子商务活动中交易的客体及交易的行为经常涉及传统的知识产权领域。
(6)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电子商务等新的交易方式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各种新的维权问题。随着科技进步,新产品的大量出现,消费知识滞后的矛盾也更加突出。

『柒』 未来电子商务安全问题及预防措施

电子商务是互联网应用的重要趋势之一,也是国际金融贸易中越来越重要的经营模式之一,以后会逐渐地成为我们经济生活中一个重要的部分,安全是保证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的关键因素,也是目前大家十分关注的话题,下面将就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几个热点问题,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怎么看待安全与发展的关系
谈到安全与发展两者之间的关系时,许多人都会认为安全更重要,而实际上在信息化发展的过程中,发展自始至终都应是放在第一位的,因为没有发展安全就无从谈起,没有发展就是最大的不安全。
从国内外的情况来看,电子商务发展的速度太快,致使其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跟不上,这是一个越来越突出的问题。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需要业界,特别是信息安全业快速地作出反应,否则安全方面的问题将会制约它的发展。现在不仅仅是发展中国家,就连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电子商务在很多领域还是没有像其它传统的商务那样发达,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安全问题。这就需要信息安全业的同行作出不懈的努力,不要因为安全问题而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二、如何看待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
在正确看待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时,有几个观念值得注意:
其一,安全是一个系统的概念。安全问题不仅仅是个技术性的问题,不仅仅只涉及到技术,更重要的还有管理,而且它还与社会道德、行业管理以及人们的行为模式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
其二,安全是相对的。房子的窗户上只有一块玻璃,一般说来这已经很安全,但是如果非要用石头去砸,那就不安全了。我们不会因为石头能砸碎玻璃而去怀疑它的安全性,因为大家都有一个普遍的认识:玻璃是不能砸的,有了窗玻璃就可以保证房子的安全。同样,不要追求一个永远也攻不破的安全技术,安全与管理始终是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安全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如果要想以后的网站永远不受攻击,不出安全问题是很难的,我们要正确认识这个问题。
其三,安全是有成本和代价的。无论是现在国外的B-to-B还是B-to-C,都要考虑到安全的代价和成本的问题。如果只注重速度就必定要以牺牲安全来作为代价,如果能考虑到安全速度就得慢一点,把安全性保障得更好一些,当然这与电子商务的具体应用有关。如果不直接牵涉到支付等敏感问题,对安全的要求就低一些;如果牵涉到支付问题对安全的要求就要高一些,所以安全是有成本和代价的。作为一个经营者,应该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作为安全技术的提供者,在研发技术时也要考虑到这些因素。
其四,安全是发展的、动态的。今天安全明天就不一定很安全,因为网络的攻防是此消彼长、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事情,尤其是安全技术,它的敏感性、竞争性以及对抗性都是很强的,这就需要不断地检查、评估和调整相应的安全策略。没有一劳永逸的安全,也没有一蹴而就的安全。
三、社会上对电子商务的需求有哪些
电子商务是用电子化的方式实现传统商务的模式或者说对传统商务的革命,它的发展需要以下几个必备的条件。
其一,对电子商务的发展要有广泛的认同。无论是现在的银行、证券也好还是传统的物物交换,社会认同是交易得以实现的基础。对电子商务的发展也必须有广泛的认同。
其二,电子商务的交易模式不能被假冒。也就是说必须要有足够的安全保障。
其三,能真正节省开支。人类从最原始的物物交换到一般等价物、到信用体制等等都是在不断地降低交易成本,如果我们引进电子商务不但不能减少成本,反而会使成本增加,就不会得到社会的认同。
其四,要求方便易用,这一点十分重要。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发展过程中最致命就是使用不方便。
其五,要能满足社会大众的商业心态。它可以是“实名制”也可以是“隐名”的(当然现在也正讨论怎么使存款“实名制”),原来的金融体系或经济体系的优势就在于既可以是“实名”的也可以是“隐名”的,所以发展电子商务时也要考虑这个问题,否则用户就没有选择,其发展就会受到阻碍。
社会对电子商务安全的需求简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信息要求真实和完整。因为无论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会觉得“隔山买牛”是一件心里没底的事情,因此都希望电子商务上的信息是真实的、完整的。
2.所有交易不能够抵赖,否则,生意就没法做了。这不但需要用道德和法律进行约束,更需要相关技术进行保障。如果总是发生扯皮或纠纷,再好的电子商务也会因此而黄掉。
3.支付和交易必须是安全而可靠的。目前,如何保障支付和交易的安全可靠是一个全球性问题,电子商务要有大的发展,就必须管好这些瓶颈。
4.用户或商家的身份在网络上能够被准确地识别。如果不能准确识别交易双方的身份,发生纠纷时就无法进行有效的仲裁。
5.能够保护个人隐私。对个人隐私的保护现在越来越受到重视,以前我们可能不太看重这个问题。越是开放,越是信息化,个人隐私越重要。
四、对电子商务现状的看法
现在,电子商务网站的经营很热闹,但其实也很艰难。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我国的电子商务虽然收益不佳的现状有望改观,但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问题还依然存在,安全隐患仍令人担忧。
从技术上看:首先是数据传输的速度太慢;第二是没有安全、可靠的结账方式,这严重制约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第三是IT技术的发展速度太快,商务模式的形成和人们使用习惯的养成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虽然技术不断发展,但社会对技术的认同是有阶段的,这使得用户和经营者都难以消化,难以跟上这种快速发展的步伐;第四是难以及时处理用户的有关问题,开通一个网站,如果一段时间以后用户的反馈多了,网络的速度就会慢下来,这也许是线路本身的问题,但也存在技术处理的问题,目前尚没有解决的良策。第五是在安全保障上,难以防范现在的网络犯罪,特别是黑客的攻击。
从管理上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国内电子商务网站的数目太少、浏览电子商务网站的用户数量没有期望的那么多;2)电子商务网站的经营收益远低于预期,使有网络泡沫之虞;3)缺乏能适应中国国情的市场技巧。现在的电子商务网站动作的市场方式基本上是照搬美国的,在造势上不无奢华,但在收效上却无殷实,不充分考虑中国人的商业行为和方式,恐怕是难以成功的。4)网站运营成本太高。由于运行成本居高不下,再好的商业模式也不堪重负。5)收费困难。除BtoB稍好一点外,BtoC电子商务一直没有找到方便可行的收费方式。
从安全上看,电子商务的隐患,令人担忧,主要表现在:
1.网络信息安全在全球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我国也不例外。虽然有关电子商务安全的产品数量不少,但真正通过认证的却相当少。近两年,有将近20家有关电子商务安全的产品申请认证,但最后通过的非常少,这主要是因为不少安全措施是从网上“down”下来的,另外,不少电子商务安全技术的厂商对网络技术很熟悉,但是对安全技术普通了解得较少,因而他们很难开发出真正实用的、安全性足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
2.安全技术的强度普遍不够。国外有关电子商务的安全技术,虽然其结构或加密技术等都不错,但这种算法(无论是对称的还是非对称的)受到了外国密码政策的限制,因此强度普遍不够。这种技术用在B-to-C方面还勉强可行,但用在B-to-B上就显然不够。
3.电子商务网站的安全管理存在很大隐患,普遍难以经受黑客的攻击。这个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国内电子商务网站被攻击的事件较少并不表示是牢不可破,而是网站本身很小,没有多少可攻的价值。
4.电子商务仅仅局限于商务信息领域而没有深入真正的电子商务领域,这些因素的存在必将影响我国电子商务进一步的发展。
五、关于面向社会服务的CA中心
现在大家都在关注CA中心,从国外的发展看,认证应该是第三方的,政府干预最好少一些,只需作些必要的引导。在我国,最大的问题是多人过早地把CA认证看作是一种产业,把它当作生意来做,而过少地考虑到应该担负的责任。其实,面向社会服务的CA中心必须达到一定的要求。首先要看建设单位是否具备管理能力,以及责任和义务是否很明确,一旦证书出了问题,各方的责任是否清楚;其次是看技术能力和运行条件,CA要为社会服务,能否保证安全可信,运转有效;这需要专门的技术能力和安全完整的网上认证技术体系。比如在炒股票时,如果认证的周期太长,别人已经成交了,你这里还堵着,那肯定不行。第三是看是否有足够的财力支持。没有数千万乃至上亿的投入,是无法面向社会提供可信赖的CA服务。第四是看整个CA系统和设施是否安全。总之,CA中心能否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不能仅凭自身的宣传,而是要通过“国家信息安全认证”。到目前为止已经通过认证的只有一家,还有其它几家也正在审查之中。主要的问题不在于能否发出证书,而在于能否保障证书的使用者的利益。
六、如何看待电子商务网站受到的攻击
刚才我们提到过黑客的问题,黑客的威力到底有多大?
目前,我国网站所受到黑客的攻击,还不能与美国的相提并论,因为我们的用户数、规模和级别还是处在很初级的阶段。如果遇到类似于DDOS的攻击时应该引起注意,但不必很惊慌,因为在目前的情况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停一两天所受的损失不是很大,毕竟业务量和交易额都还不大。从以往遭遇过的攻击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1.纯技术难以防范原始攻击方式。如果我们按照西方人的思维方式去思考,不断的追求和更新安全技术,防火墙可以做得非常强,但如果黑客不去窃取信息或数据,而只是去阻塞网站,这种非常野蛮的攻击方式用单纯的技术是很难解决的,而要靠管理或其它的方法去防范。美国电子商务网站遭受那么大规模的攻击,虽然有技术方面的原因,但总的看来还是一个管理的问题,这里的管理包括网站的经营者要如何防止自己的网站被攻击,上网的用户如何保证自己的机器不会无辜地被别人利用,现在网上的安全补丁很多,但很少有人真正用它或不知道怎么去用。所以,在信息化发展的初期,管理比技术显得更为重要。
2.病毒比一般攻击更可怕。现在的病毒(包括恶性代码)破坏性越来越大。现在电子商务上的交易都是非时间敏感性的项目,所以时效性并不太突出,可怕的是病毒对数据的破坏。
3.从目前的情况看,危及电子商务的首先是病毒或恶意代码;然后是内部人员滥用计算资源,对此国外强调的比较多,国内强调的比较少,随着技术人员流动性增大,道德也有待提高;第三是黑客攻击;第四是用户数据的泄漏;第五是假冒的交易。
七、关于电子商务需要的安全技术与产品
目前,国内市场需要较大的网络安全产品还是防火墙,从国内外采购的数量来看,防火墙均居于首位的;其次是通信保密设备;第三是现在电子商务里面应用最多的客户机服务器中的安全模式;第四是局域网或广域网上的安全技术;第五是web安全技术;第六是灾难恢复技术,从银行和金融界的一些情况看,大家对这方面的重视还不够,普遍的电子商务网站对灾难恢复考虑得都不是很好,这也是迫切需要的。
八、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因素
制约我国电子商务的因素主要有:其一是商业信息化程度太低;其二是交易过程不规范;其三是信用制度不健全;其四是技术发展太快,没有一定的稳定过程;其五是出现问题后客户去找谁负责。由于有关电子商务的立法和管理刚刚开始,有人开玩笑说“电子商务目前是个‘三无’行业:无法可依、无安全可言、无规可循”,当然这只有一定的道理,我国政府对电子商务的管理已经报上议事日程,各个部门都在抓紧制定推进电子商务的政策。
九、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建议
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建议简单地讲是“两高一低”,即:1)不断提高服务的安全性,否则会制约电子商务的发展;成为发展的瓶颈;2)提高通讯的速度,否则电子商务就成了纯粹的电子广告而无法将商场搬到里面,许多东西我们无法看到,也更谈不上交易;3)降低成本,这不仅仅是降低硬件成本,特别是要降低通讯成本。因为电子商务发展的目的本来就是为了降低交易成本,交易成本反而高了就不正常。许多人都认为花那么大的投入去搞电子商务还不如去面对面地谈生意,打个电话许多货就发过来了,用不着去识别身份什么的。
电子商务安全管理的基本趋势似乎可用:“谁经营、谁负责”六个字来概括,也可以说是谁管理谁负责。这就强调业界要自律,要对安全问题承担责任。

『捌』 电子商务所面临的安全问题有哪些

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交易信息内容被篡改

从贸易活动角度上看,交易信息是商务活动中进行贸易活动所形成的一种信息,包括了客户订单信息、订单确认信息、客户个人信息等。这些信息具有一定机密性,在信息传递过程中利用Internet或电话网对这些交易信息进行篡改或截获与恶意破坏。

2.电子支付信息盗取

电子支付信息是在商务活动中进行一种支付方式。支付信息包括客户银行账户、密码、个人银行识别码等信息。这些信息具有绝对机密性,防止非法者盗用信息,伪造假身份进入系统,利用这些信息进行非法活动,是电子商务活动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3.系统漏洞

非法者借助电子商务系统存在的漏洞进行进入系统,对系统中的数据进行篡改,取消用户订单信息,生成虚假信息等方式。

二、引起电子商务信息不安全的主要因素

电子商务是建立在互联网应用平台上一种商务活动,它在为电子商务提供网络技术保证的同时,也是引起电子商务信息不安全的主要因素,产生这些不安全的主要因素包括:

1.互联网的开发性和共享性

由于电子商务是建立互联网技术平台上的一种商务活动,它继承了互联网的开放性和共享性,打破地域之间的界限,让用户能够在不同地域自由地进行沟通与交流,形成一个全球化的完整整体。与此同时,这也是为泄漏信息,非法散布信息提供一个平台。如客户信息家庭地址、客户联系电话、客户银行账号、客户密码等重要信息的泄漏。

2.互联网上的Cookie技术的应用

很多网站为了便于用户在登录或浏览时能够快速对网站进行浏览,都需要新用户在第一次登录时进行注册,用户信息都被自动记录到该网站上,再进行登录时网站会自动识别这些信息。如电子邮箱、网站会员等。形成这种方式就是利用互联网上的Cookie技术。Cookie技术能够收集用户的信息,当非法人获得了这些信息,就很容易将这些信息进行泄漏或转为其他使用,给用户个人信息的不安全带来隐患。

3.电子商务产品的不过硬

目前,有一些小型的电子商务网站在追求利益同时忽略电子商务安全产品的质量,有些产品在安全措施是采用“移植”其他安全技术,也有些厂商对电子商务安全技术欠缺足够了解,使得产品安全技术不过硬,引起在电子商务活动的过程中造成了信息不安全。

4.电子商务管理体制不健全

目前虽然我国政府已将电子商务的管理提上日程,在一定程度上建立并制定了有关的电子商务立法和政策,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但仍在某些地方还不成熟,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如如何引入电子签名、电子签章、数字签名等管理方式保障信息的安全,如何明确在交易过程中双方的责任,如何在交易过程中保障信息的不泄露等方面。

信息摘自《长风网》网络“电子商务安全”,里面好像也有具体的应对对策,希望可以帮到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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