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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电子商务拓市场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0-27 09:43:23

电子商务调研方法及具体实施

电子商务的调查通过一系列的问卷、设计、分析、总结,来反映三明市回区电子商务的现状,答帮助企业认清形式,积极做出相应对策与预测。

具体的方法如下:

1、消费者调查,问卷调查法 ;

主要针对消费者用户群体进行调查,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产品精准的定位年龄和性别和地区分布来进行做用户调查,消费者调查更好的了解用户的需求;

2、企业、物流调查, 网站查询法;

针对物流的口碑评价进行调查,针对物流的服务企业,和相对合作的企业进行调查,更好的合作为消费者做好服务;

3、历史信息调查,间接资料获取法 ;

针对以往消费者的用户数据进行调查,同时在这个数据根基上做出电子商务方面调整,这样就可以更好的做好电子商务体验。

4、大学生电子商务市场调查方案设计;

大学生是消费者的主力军,同时大学生一直在使用互联网,对于电子商务的建议和意见也是更有帮助!

5、互联网调查问卷数据调查和收集;

可以通过比较大的互联网平台,通过自己的微博、微信公众号平台来发起社交调查,更好的了解用户数据!

具体的实施方式:

一、互联网电子商务调查方法:

1、通过互联网调查派或者腾讯调查等投票调查平台发起调查;




② 在杭州做电子商务有什么政策

为加速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进一步推广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经市政府同意,建立电子商务进企业专项资金。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资金来源
2008年-2010年,在整合原有专项资金的基础上,由市财政每年新增安排3000万元资金,建立“电子商务进企业”专项资金。
二、资金用途
(一)对企业建设独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的资助;
(二)对中小出口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的资助;
(三)对中小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资助;
(四)对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的奖励;
(五)开展“电子商务进企业”活动等其他支出。
三、资助奖励条件
(一)申请资助、奖励的企业和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必须在本市国税、地税部门登记纳税。
(二)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中小企业应是2008年1月1日后在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网站上注册的新收费会员企业。
四、资助奖励标准
(一)企业建设独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的资助:按项目当年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二)中小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资助:按照财政、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和中小企业各承担三分之一的原则,对中小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首期网络服务年费给予一次性资助。具体资助方式由市经委、市财政局根据上述原则与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商定。
(三)杭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的奖励:每年评选杭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并一次性奖励10万元。具体评选办法由市经委、市财政局另行制订。
五、申请程序
(一)项目的资助、奖励申请原则上每季度的首月集中受理,具体由市经委负责。
(二)对建设独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的资助,由承担的企业在项目完成后提出申请,填报《杭州市电子商务进企业项目申请表》,并附项目总结、项目完成投资财务清单等相关材料,经企业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和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复审后报市经委(一式5份)。市经委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审定合格后,下达资助资金计划。
(三)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的奖励,由市经委、市财政局按评选办法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和奖励。
(四)对中小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资助,由中小企业填报《杭州市电子商务进企业项目申请表》(一式3份)并附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签订的协议、网络服务费支付凭据等相关资料,报企业所属区、县(市)相关主管部门(1份)、财政部门(一式2份)。各区、县(市)相关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汇总审定,并抄送市经委;对审定合格的项目,下达资助资金(全额)计划。
六、资金拨付
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的奖励资金和市级企业的资助资金由市财政安排。
区、县(市)级企业独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的资助资金由市财政安排25%,区、县(市)财政按有关规定落实配套资金。
中小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资助资金由市财政和区、县(市)财政各安排50%。
中小出口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的资助资金按《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关于杭州市中小出口企业电子商务财政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259号)规定落实。
市财政安排的奖励、资助资金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拨付至各相关区、县(市),各区、县(市)应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至企业。
七、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经委负责解释。

具体参考网站http://www.hzsmesc.com/swqy/index.asp

③ 杭州有没有关于电子商务的政策

杭州市电子商务进企业政策解读
来源:杭州电子商务协会

为加速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进一步推广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经市政府同意,建立电子商务进企业专项资金。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资金来源
2008年-2010年,在整合原有专项资金的基础上,由市财政每年新增安排3000万元资金,建立“电子商务进企业”专项资金。
二、资金用途
(一)对企业建设独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的资助;
(二)对中小出口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的资助;
(三)对中小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资助;
(四)对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的奖励;
(五)开展“电子商务进企业”活动等其他支出。
三、资助奖励条件
(一)申请资助、奖励的企业和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必须在本市国税、地税部门登记纳税。
(二)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中小企业应是2008年1月1日后在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网站上注册的新收费会员企业。
四、资助奖励标准
(一)企业建设独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的资助:按项目当年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二)中小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资助:按照财政、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和中小企业各承担三分之一的原则,对中小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首期网络服务年费给予一次性资助。具体资助方式由市经委、市财政局根据上述原则与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商定。
(三)杭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的奖励:每年评选杭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并一次性奖励10万元。具体评选办法由市经委、市财政局另行制订。
五、申请程序
(一)项目的资助、奖励申请原则上每季度的首月集中受理,具体由市经委负责。
(二)对建设独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的资助,由承担的企业在项目完成后提出申请,填报《杭州市电子商务进企业项目申请表》,并附项目总结、项目完成投资财务清单等相关材料,经企业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和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复审后报市经委(一式5份)。市经委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审定合格后,下达资助资金计划。
(三)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的奖励,由市经委、市财政局按评选办法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和奖励。
(四)对中小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资助,由中小企业填报《杭州市电子商务进企业项目申请表》(一式3份)并附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签订的协议、网络服务费支付凭据等相关资料,报企业所属区、县(市)相关主管部门(1份)、财政部门(一式2份)。各区、县(市)相关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汇总审定,并抄送市经委;对审定合格的项目,下达资助资金(全额)计划。
六、资金拨付
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的奖励资金和市级企业的资助资金由市财政安排。
区、县(市)级企业独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的资助资金由市财政安排25%,区、县(市)财政按有关规定落实配套资金。
中小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资助资金由市财政和区、县(市)财政各安排50%。
中小出口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的资助资金按《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关于杭州市中小出口企业电子商务财政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259号)规定落实。
市财政安排的奖励、资助资金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拨付至各相关区、县(市),各区、县(市)应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至企业。
七、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经委负责解释。

具体参考网站http://www.hzsmesc.com/swqy/index.asp

④ 电子商务实施方案

展:
甲骨文公司(Oracle)是世界上最大的企业软件公司, 向遍及145多个国家的用户提供数据库、工具和应用软件以及相关的咨询、培训和支持服务。甲骨文公司总部设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红木城,全球员工超过40,000名,2003财年收入达到95亿美元,是《财富全球500强》企业。自1977年在全球率先推出关系型数踞库以来,甲骨文公司已经在利用技术革命来改变现代商业模式中发挥关键作用。甲骨文公司同时还是世界上唯一能够对客户关系管理―操作应用―平台设施进行全球电子商务解决方案实施的公司。

甲骨文公司1989年正式进入中国市场,成为第一家进入中国的世界软件巨头,标志着刚刚起飞的中国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得到了甲骨文公司的积极响应,甲骨文首创的关系型数据库技术也从此开始服务于中国用户。

1991年7月,经过了近两年时间的努力开拓,为了更好地与迅速发展的业务相适应,甲骨文公司在北京建立独资公司——北京甲骨文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2000年8月8日,甲骨文公司正式启用位于北京国贸大厦的办公新址,成为公司立足于长期服务中国市场的又一里程碑,也是长期扎根中国市场的新起点。

目前,甲骨文公司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成都均设立了分支机构,向中国市场全面提供Oracle9i电子商务平台、Oracle电子商务应用软件以及相关的顾问咨询服务、教育培训服务和技术支持服务。甲骨文公司在中国的员工达483人。

2002年10月,甲骨文公司在深圳成立甲骨文中国研发中心,服务于技术开发、产品认证和本地化、技术支持等关键领域。第二个研发中心也于2003年10月在北京揭幕。

甲骨文公司在中国的目标是:通过提供并传授领先技术,帮助中国软件企业在快速增长的经济大潮中取得成功,促进中国软件业的发展,同时也为中国的广大用户提供性价比高、可靠、安全的企业软件,为他们的业务增长作出贡献。

我们的策略是:推进本地化建设、建立牢固的合作伙伴关系、对中国市场实现承诺。目前,公司在中国91%的业务都是通过本地合作伙伴进行的。我们还与中国人才交流基金会合作,每年为4,000名中国软件工程师进行培训,以满足市场对软件专业人员的上升需求。

甲骨文公司主要产品简介

1. Oracle电子商务套件(Oracle E-Business Suite)
Oracle电子商务套件是行业中第一个集成的基于互联网的商务应用套件,它将前台与后台运营中的关键业务流程自动化。Oracle电子商务套件涵盖了营销、销售、服务、合同、定单管理、产品设计、采购、供应链、制造、财务、项目管理、人力资源与专业服务自动化在内的企业中每一个领域的业务。2001年全球共有1100多家企业实施了Oracle电子商务套件,目前全球已经有超过12000家用户正在获益于Oracle电子商务套件所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好处。

自从Oracle电子商务套件首次面世以来,甲骨文公司已经推出了6种电子商务套件的增强版本,从而形成了一整套成熟的、功能齐全的应用套件。Oracle电子商务套件能够使用户在实施业务应用时拥有前所未有的可选择性与灵活性,它的开放式基础架构与单一数据模型使用户在部署套件中的应用软件时拥有多种选择,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成业务流,还可以作为一个整体的集成套件来部署。Oracle电子商务套件既可以作为用CD ROM为载体的传统软件的形式,也可以作为一种在线服务的形式来提供给用户。

2. Oracle10g —— 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
Oracle10g是业界第一个完整的、智能化的新一代Internet基础架构,Oracle10g电子商务平台实际上是指Oracle数据库10g、Oracle应用服务器10g和Oracle开发工具套件10g的完整集成。

Oracle数据库10g是第一套具有无限可伸缩性与高可用性,并可在集群环境中运行商业软件的互联网数据库,具有400多个领先的数据库功能,在集群技术、高可用性、商业智能、安全性、系统管理等方面都实现了新的突破。作为甲骨文公司长达十年的软件技术研发成果,真正应用集群技术(Real Application Clusters)能够提供近乎无限的扩充能力与整体可用性,为用户带来透明的、高速增长的集群功能。

Oracle应用服务器10g是J2EE认证的、最轻、最快、最具伸缩性的应用服务器,提供了企业门户软件、无线支持、高速缓存、轻量级J2EE引擎、商务智能、快速应用开发、应用与业务集成、Web 服务等多种应用开发功能,形成完整的电子商务应用开发和部署环境。使用了Oracle应用服务器10g的用户可以通过升级软件来取代升级硬件,大大的节省了基础设施的成本花费。

Oracle开发工具套件10g是一套完整的集成开发工具,可用于快速开发使用Java和XML语言的互联网应用和Web服务,支持任何语言、任何操作系统、任何开发风格、开发生命周期的任何阶段以及所有最新的互联网标准。

来历(历史):
26年前,当拉里·埃利森偶然看到有关关系型数据库工作原型的一段描述时,他发现了一个其他公司错失的机遇。当时,尚未有企业致力于商业化这一技术。埃利森和他的共同创始人Bob Miner和Ed Oates认识到在关系型数据库模型方面存在极其巨大的商业潜力--但是他们当时可能还没有意识到,他们将永远地改变商业计算的形态。

今天的Oracle (纳斯达克:ORCL)依然走在这一领域的前列。世界上的所有行业几乎都在应用Oracle技术,且《财富》100强中的98家公司都采用Oracle技术。Oracle是第一个跨整个产品线(数据库、业务应用软件和应用软件开发与决策支持工具)开发和部署100%基于互联网的企业软件的公司。Oracle是世界领先的信息管理软件供应商和世界第二大独立软件公司。

Oracle是一家不断创新的公司。今天,使业务应用程序通过互联网可用的观念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可在当初,Oracle是最初几家实践此观念的公司之一。现在,Oracle致力于使所有软件都能够协同工作(即采用套件方式),其他公司、分析家和新闻媒体逐渐认识到Oracle是正确的。Oracle在未来会如何做呢?我们将秉承公司的传统--不断创新,引领行业发展,同时,我们要想客户所想,急客户所急,注重为采用我们软件的客户解决问题。
参考资料:http://www.oracle.com/cn

⑤ 保险公司余抗模式方案

为充分发挥余杭区资源禀赋优势,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环境,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2〕24号)、《浙江省电子商务拓市场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13〕11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电商换市”加快建设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1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意见。
一、支持对象
在余杭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电子商务运营、应用及专业配套服务的企业和相关机构,以及开展电子商务活动但未注册独立法人的传统生产型企业。具体包括:
(一)利用互联网、通信网、广电网等传播网络进行信息服务、第三方运营服务及网上交易等商务活动为主营业务的电子商务企业;
(二)从事电子商务营销渠道服务,提供电子商务应用解决方案,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流程外包的电子商务专业配套服务企业和第三方平台企业;
(三)建设、运营电子商务公共创新服务平台的企业;
(四)开展第三方中介认证服务的机构或企业;
(五)应用电子商务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其他企业。
二、支持内容
(一)支持产业园区建设,促进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
1.对经区电子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电子商务园区(原则要求布点合理、办公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由区电子商务主管部门设定年度考核标准,经考核达标后,按每天每平方米0.3元的标准给予园区举办者租金补助。
2.对经区电子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由企业创办的电子商务园区,按其入驻企业的税收贡献大小对园区举办者给予奖励。年实缴税金每满1000万元奖励10万元;年实缴税金3000万元以上的,超过部分每1000万元追加奖金5万元;年实缴税金5000万元以上的,超过部分每1000万元追加奖金10万元。
(二)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
3.对经区电子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电子商务园区内入驻的电子商务企业,年线上纳税销售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租用仓库用于电商销售的(原则上按1万元销售配1平方米仓库),按每天每平方米0.3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
4.销售在外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20万美元以上(以结汇收入为准),使用UPS、DHL、FEDEX、国际EMS、邮政小包、香港邮政小包、中外运专线、佳成专线、泛远专线等快递公司用于跨境递送商品的,按物流费用的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
5.对园区外当年线上纳税销售收入达到200万(含)-500万、500万(含)-2000万、2000万(含)以上的B2C电子商务企业,租赁办公场地的,分别按租金支出的30%、50%、60%给予补助,年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20万和30万元。
6.对年实缴税收2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含专业配套服务企业),三年内按其实缴税收地方留存部分的60%给予奖励;对当年实缴税收在100万元以上且增幅30%以上的企业,按其实缴税收地方留存部分的80%给予奖励。
7.对税收贡献大、带动性强、成长性好的重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在引进和培育上实行“一事一议”政策。
(三)鼓励传统企业应用电子商务
8.对我区传统企业委托区内和区外第三方托管企业运营网店或网络旗舰店,且年线上纳税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对基本托管服务费分别给予50%和30%的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9.鼓励区内传统企业开展网络零售。传统企业自建团队运营网店或网络旗舰店,且年线上纳税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对第三方平台扣点费用按30%的标准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10万元;线上纳税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
10.区内传统企业入驻在我区注册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采用“三三制”(财政资助1/3、第三方服务企业让利1/3、中小企业支付1/3)方式,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0.3万元会员费补助。
(四)大力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11.对本地农副产品(农家乐)线上年纳税销售额达50万元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电子商务公司,按近两年内的网上推广、产品页面及包装设计、平台技术服务及外包运营等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2.在径山茶、塘栖枇杷、蜜梨、竹制品(竹笛)、生态甲鱼(黑鱼)等符合我区农业主导产业的都市农业特色村,以及其他产品集中、优势明显的村(社区)中择优开展“电商村”试点建设,经评审认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后续年销售额达100万元,且年增长20%以上的,追加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五)重视人才引进和培养,鼓励电商模式创新
13.在我区注册的电子商务企业,对计税年薪在20万元以上(含),聘用时间超过1年(含)的高级管理人才、高端营运人才、核心技术人才的个人所得税,按地方留存部分的60%给予个人奖励。
14.对我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有特殊贡献的企业人才,在满足区人才房政策条件下,给予优先申购权。在我区注册的电子商务企业,年实缴税收500万元以上的,其重点人才可以特殊紧缺型人才身份每年申购一定数量实物型或货币型人才房,由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具体申购方案,具体操作办法按照余政办〔2013〕315号文件规定执行。在我区注册的电子商务企业租赁人才专项用房的,参照余政办〔2013〕315号文件规定执行。
15.支持区内职业高中、技校、社区学院等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开展实践性教学,对销售余杭产品的网店给予一定额度的产品铺底补助,并每年评选一定数量优质网销店铺给予奖励。
16.鼓励企业积极探索发展O2O、C2B、移动端、大数据等电子商务发展新趋势、新技术、新模式,对模式创新有显著进步,并具备一定示范带动效应的企业,其研发、推广等费用给予一定额度的支持。
(五)加强配套支撑,形成电子商务发展合力
17.杭州余杭科技担保有限公司应积极支持区内电子商务企业作为服务对象,通过该公司担保,向其合作银行贷款用于本企业运营发展,并享受基准利率和1%担保费率优惠。
18.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我区电子商务产业宣传培训与公共平台建设。
以上政策同一事项不重复享受,按最优政策执行;已享受“一事一议”政策的企业,不享受本政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委人才办、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海关余杭办事处、人民银行余杭支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
(二)简化认定程序。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由举办者提出申请,经区有关平台、镇街初审,报领导小组审核认定。电子商务企业申报常年受理、分批认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有关平台、镇街初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纳入全区电子商务企业名录库。
(三)建立退出机制。对当年发生非诚信行为的电子商务企业,不享受本政策。
(四)加强统计监测。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建立企业统计员队伍,对企业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和指导,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信息统计和采集,建立完善发展评价体系,提升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分析的科学化水平。
本意见自2014年7月26日起实施,至2016年12月31日止。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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