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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团购电子商务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发布时间:2021-10-21 16:11:07

A. 电子商务活动中的法律规范存在哪些问题

哈哈~~~我这学期正好学电子商务。以下是我教材上写的:
1.对电子商务活动安全保护的间接性 电子商务活动最为一个新兴的社会现象,将在以后的若干年里成为主要的商务活动形式。对这种新型事物必须有专门的法律对它进行调整,而我国直接规定电子商务安全的法律还没有出台,现出台的都是对电子商务所依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进行保护的法律法规,而这种保护是很不充分的。
2.相关立法比较分散,而且效力不高 我国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名目众多,相当分散,执法人员和使用单位要了解有关情况,必须浏览、查找各种法规,这样给执法和普法带来很大的不便,不利于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进行保护。此外,现有法规属于行政法规,其效力层次远不及法律,在适用上也不具法律那样的权威性。
3.对新出现的情况缺乏适应能力 现有法规对禁止性行为采取列举式的方法加以规定,这种方法只能规范出现过得不良行为。而计算机技术日新月异,利用计算机进行破坏或入侵的方法更是层出不穷。法律如果不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超前性,那么它的生命力是相当有限的。
4.立法速度过慢 我国的立法速度整体上都比较慢。在1994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发布时,就已经将安全等级制度作为核心,准备制定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分级标准和管理办法,但是时隔6年,直至2001年我国的安全等级分级标准才制定出来。

好了,就这么多,累死我了~~。。。....

B. 电子商务引发的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电讯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专范体系。电子商务属法是一个非常庞杂的法律体系,涉及许多领域,既包括传统的民法领域,又有新的领域如电子签字法、电子认证法等,这些法律规范总体上属于商法的范畴.你再找找看

C. 电子商务涉及哪些主要法律问题

(1)电子交易的基本规则。电子商务的参与者,包括企业、消费者、金融机构和网络服务商等主体之间必须建立起一套共同遵守的商业规则,且这种规则要为各国法律所确认。这些规则包括:电子商务合同订立,生效的时间、地点、电子商务文件的证据效力,电子商务的书面形式要求和电子签名的认证,争端的解决方式及电子商务纠纷的司法管辖权问题等内容。
(2)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不可避免地涉及到知识产权问题。卖家希望他们的知识产权不被剽窃,买家也不希望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电子商务活动中涉及到域名、计算机软件、版权、商标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单纯地依靠加密等技术手段是无法加以充分有效的保护的,必须建立起全面的法律框架,为权利人提供实体和程序上的双重法律依据。
(3)电子商务税收。电子商务的虚拟特征、多国性、流动性及无纸化特征,使得各国基于属地和属人两种原则建立起来的税收管辖权面临挑战。同时,电子商务方式与传统商务方式的区别对纳税主体、客体、纳税环节、地方等税收概念、理论受到巨大冲击。因此,面对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必须修改。综合欧盟、美国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在对电子商务征税时应遵循的原则有:
(a)中性原则,不应交易方式及采用技术的不同而给予不同的税收待遇;
(b)减少电子商务的税收成本;
(c)避免国际双重征税;
(d)保持税收政策的简化和透明度。
(4)保护隐私权。电子商务既要保证信息公开,自由流动,又要防止滥用个人信息。所以要对商品及服务供应商、网络服务商收集、加工、储存和使用个人信息进行规范,防止因隐私权问题而影响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5)确保交易安全。保证电子商务的安全进行除了建立完善的加密、解密系统等技术措施外,还要立法保障通讯网络顺畅、信息系统的安全、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保密性以及防止非法修改等。如制定对电脑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的制造与传播等行为的防范和惩罚的法律法规。

D. 举例说明电子商务引发了哪些新的法律问题

电子商务的显著特点是全球性,它将改变人们的生活,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但也正因为如此,电子商务面临着一系列不可避免的法律问题。
1.电子合同的法律问题。电子合同问题是电子商务的一个主要法律问题。首先是面对目前世界各国并不统一的合同法规定,如何在互联网中使用电子合同与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其次是电子合同是电脑中的数据,而不再是传统的合同形式,如何认定其法律效力。因此,必须建立起一套共同遵守的商业规则,且这种规则要为各国法律所确认。
2.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影响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因素不是技术因素,而是安全因素。无论商务网上的物品有多么丰富,电子商务的效率有多高,如果这种交易方式缺乏足够的安全性,势必影响人们的认可和接受。英国的《数据保护法》,美国的《电子通讯保密法案》以及国际商会规定的《电传交换贸易数据统一行为守则》都是针对数据通讯安全的法律规范,对电子商务活动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3.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电子商务不可避免地涉及到知识产权问题。在网络环境下,因特网的跨时空性使得跨国性的侵权行为变成了普遍现象,作者突然发现已有的版权制度似乎力不从心,作者无法对自己的作品进行有效的控制。电子商务活动中涉及到域名、计算机软件、版权、商标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单纯地依靠加密等技术手段是无法加以充分有效的保护的,必须建立起全面的法律框架,为权利人提供实体和程序上的双重法律保护。
4.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电子商务的虚拟性、多国性及无纸化特征,使得各国基于属地和属人两种原则建立起来的税收管辖权面临挑战。同时,电子商务方式对传统的纳税主体、客体、纳税环节等税收概念、理论产生巨大冲击。因此,面对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必须进行相应的修改。

E. 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电讯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电子商务法是一个非常庞杂的法律体系,涉及许多领域,既包括传统的民法领域,又有新的领域如电子签字法、电子认证法等,这些法律规范总体上属于商法的范畴.你再找找看

F. 认清网络团购背后的法律问题【举案说明】

一、网络团购定义、主体和形式

网络团购,也称团体采购、B2T(Business To Team),是继B2B、B2C、C2C后的又一电子商务模式。对于“网络团购”一词的定义,目前尚无一个被广泛接受的统一定义。笔者认为,网络团购是指一定数量的消费者通过互联网集合起来,与商家就消费合同进行谈判协商、成交履行的行为。

网络团购的主体大体可以归为三类:购买者、销售者、组织者。三类主体结合方式的不同,也决定了网络团购具体形式的不同。根据媒体的报道,目前存在的网络团购形式大体可分为三种:

第一种:消费者通过网络自发组织的团购。此种团购中,所有参与网络团购的都是消费者,组织者作为消费者之一通过网络将零散的消费者组织起来,以团体的优势去于销售者谈判,从而获得比单个消费者优越的购买条件。

第二种:销售者通过网络组织消费者团购。此种团购中,销售者通过网络发布团购信息,邀请消费者参与团体采购,而销售者自愿将价格降低比单个采购更低的水平。因为消费者采购数量大,从而也保证了销售者的更大利润。

第三种:专业团购组织通过网络组织团购。此种团购中,除了消费者和销售者以外,尚有专业的团购组织。专业团购组织并不是消费者,也不是销售者,而是为了帮助消费者购买而提供服务的组织。当然,此种形式的组织者也可能是自然人个人。

二、网络团购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对于前两种网络团购,与一般的货物买卖并无本质差别。因此,买卖双方所产生的纠纷,完全可以按照《合同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解决。在以上三种形式的网络团购中,最复杂的要数第三种形式的团购,因而也最容易引发纠纷。

在第三种网络团购关系中,因为专业组织的介入,使得原本单纯的买卖关系变得复杂。因此,只有对专业组织介入买卖形式进一步分类,才有可能厘清三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正确处理发生在他们之间的纠纷:

第一,专业组织者为买卖双方提供居间服务。专业组织者--无论是公司、还是网站,或者个人,通过网络联络众多的消费者,再代表消费者与商家洽谈购买事宜。如果最终签订购买合同的是消费者与销售商,那专业组织者所提供的服务实际是中介服务。尽管组织者也参与了买卖双方的讨价还价过程,但是因为最终订立买卖合同的是消费者本人与商家,因此对于买卖中所发生诸如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拖欠货款问题等,均与组织者没有关系。因为组织者只是为买卖双方传递信息、居间撮合,符合合同法中所规定的居间行为,无论其接受哪方委托,从哪方收取报酬,都不应对买卖关系承担责任。当然,如果组织者与某一方合谋,对另一方实施欺诈,则应与欺诈者承担侵权的连带责任。

第二,专业组织者作为一方代理人参与商品买卖。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此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对于组织者在一方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商品买卖行为,应该依照法律规定由被代理人的一方承担。在专业组织者与被代理人之间发生的纠纷,适用民法关于代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如果作为代理人的专业组织者超越代理权限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应当对被代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特别是对于有偿代理,即便专业组织者在代理权限内从事代理,如果因未尽代理职责使被代理人遭受损失的,也应当负赔偿责任。

第三,专业组织者接受委托后以自己名义买卖商品。专业的团购公司、网站、个人通过网络发布商业广告,联络消费者委托自己去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专业组织者按照与消费者之间的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购买商品名称、种类、数量、价格等,以自己名义去采购后交付消费者,从消费者处收取一定的报酬。此种委托形式的团购,属于合同法中所说的委托合同。因为专业组织者在接受委托后,是以自己名义进行商品买卖,原则上应当区分交易对方是否知晓此种委托的委托人。如果知晓,则专业组织者实施的行为直接约束其他两方;如果不知晓,则专业组织者实施的行为只在他与向对方之间生效。而在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应当按照他们之间的合同处理。

第四,网络组织者通过网络向不特定的买卖双方发出邀请,组织他们在特定时间、地点进行贸易洽谈,促成交易。在此种情况下,往往组织者要向参与洽谈的买方或者卖方,甚至是买卖双方收取一定费用。对于买卖双方经过协商自行达成的交易,组织者原则上不应当承担责任。但是,如果组织者就卖方商品向买方作出承诺、如确保质量合格的承诺、有问题先行赔付的承诺的,如果其承诺不能兑现,应当承担责任。反之,如果组织者向买卖双方均作出承诺,亦应根据其承诺是否兑现决定责任承担。当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如果网络组织者通过网络发布信息,组织所谓的展销会,或者以出租柜台的形式帮助商家向消费者销售商品,应当按照该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团购行为各主体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团购行为社会影响较大,关系极为复杂,涉及主体多为处于弱势的普通消费者,且人数众多。因此,消费者在团购活动中应当保持慎重,注意识别以下法律风险:被诈骗引发的风险,产品质量问题及售后服务不完善的风险、个人资料及信息被团购中介泄漏的风险等等。消费者应当选择有资质及信誉记录良好的厂商,并与其签订详细的团购协议,必要时可以征求律师等专业人员的法律意见,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在消费者协议型团购业务中,作为组织的消费者除了可能引发民事,还有可能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因为任何一个国家对类似的组行为都会作出限制的。

经营者在团购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其商业秘密;当然也面临被诈骗的风险。

可以预见,随着社会经济活动的日益活跃,网络团购的组织形式会越来越多。对于网络团购中所出现纠纷的解决,原则上应当按照参与各方之间的协议处理。如果她们之间没有协议约定,则可结合《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规定处理,完全没有必要就所谓的网络团购单独立法,因为无论团购也好,还是网络团购也罢,归根结底还是商品的买与卖。只要充分运用法理,认真分析参与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中,完全能够找到处理的法律依据!

G. 目前电子商务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有哪些

1、关于网购假货,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2、下单前看看商品评价是不少网购消费者的习惯,但是一些商家删差评、刷好评,让商品评价不尽客观真实。对此,《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4、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大数据已被运用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大数据杀熟现象也逐步走入人们视线。对此,《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5、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销量、信用等以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H. 电子商务主要涉及哪些法律难问题

怎么说呢,到目前为止就看遇到过一件法律纠纷的事,就是一个网络公司和一个企业签合同时,企业对网络公司建的网站不满意造成的。也许还存在很多这样的问题,只是我们还没有发现而已!

I. 电子商务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注意要保存来好双方来往自信件,如有严重纠纷还可申请公证,保全电子证据。2.一般电子商务双方不在同一地点,所以请在签订合同前确定对方的资信以及实力,保证对方是有资格和你方交易的。一般通过查看对方经营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等文件资料确定对方真实客观存在并有资质。3.注意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约定将来如果发生纠纷的处理方式以及管辖法院。如果是涉外电子商务最好约定采用中国法律,有中国法院处理;如果是国内的,应约定由你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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