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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子商务消费者信用

发布时间:2021-10-18 09:27:40

1. 我国外贸电子商务发展目前有哪些问题

1 我国外贸企业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

1.1 外贸企业信息化程度不高,重视力度不够

企业的信息化水平直接关系到电子商务的发展,信息化建设是电子商务运行的基础。目前,我国企业大多处于转型阶段,现代企业制度尚未普遍建立。企业的信息化水平还比较落后,基础设施比较薄弱,上网企业少、信息化程度低、手段落后,这些现象在中小企业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在来自中国出口企业电子商务购物应用调查报告显示:很大部分企业已经安装办公自动化或进出门业务软件(58.7%)。但是使用效率不高(32.9%);少数企业有专业网连接管理机构(22.5%),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例如,现在我国物流行业的自动化设施非常多。如条码/语音/射频自动识别系统、自动分拣系统、自动存取系统、自动导向车、货物自动跟踪系统等。但由于我国由于物流业起步晚。发展水平低,自动化技术的普及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1.2 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电子商务应用难以普及

在市场经济中,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对于一个企业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信用体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消费者信用体系的构建;另一方面是企业信用体系的构建。但是,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过程中,市场经济体系与市场机制还不规范,不完善,法制环境建设滞后,社会信用道德系统残缺,欺骗与欺诈行为、抵赖行为时有发生,社会信用环境岌岌可危,影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1.3 安全体系有缺陷,安全技术的研究有待加强

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解决如资金安全、信息安全、货物安全、商业机密等安全性和可靠性问题,特别是网上支付结算的信息安全性和可靠性一直是消费者非常关心的问题。而目前我国大部分电子商务网站在安全体系上防范措施不够,受到计算机病毒和网络黑客攻击的可能性非常大,消费者对电子商务运行的安全性产生怀疑,裹足不前,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1.4 制度缺失、法律不健全,严重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目前我国政府虽然先后对有关法律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方面在相关法律中增加了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条款,另一方面也相继出台了一些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如2005年4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但是,由干电子商务发展迅速,现有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各种标准欠缺,贸易纠纷不能很好加以解决,缺乏完整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信息化发展的需要。

1.5 高级人才缺乏,电子商务发展后发优势不足

电子商务是现代信息技术与商务活动的有机结合,人才是外贸企业电子商务运用和发展的关键。精通IT技术、经济、营销、金融、管理、法律等相关学科理论与实务的高级“复合型人才”是现代外贸企业急需的。但是由于我国高校教育体制的原因,多数高等学校所开设的电子商务专业过于侧重技术方面的培养,这与一般的计算机专业的学生没有什么区别,重技术、轻应用,没有凸现电子商务专业的比较优势,这与外贸电子商务实际需求的人才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导致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后发优势不足。

2.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分析,论述

电子商务作为现代服务业中的重要产业,有“朝阳产业、绿色产业”之称,具有“三高”、“三新”的特点。“三高”即高人力资本含量、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价值;“三新”是指新技术、新业态、新方式。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是对电子商务核心价值链的概括。电子商务产业具有市场全球化、交易连续化、成本低廉化、资源集约化等优势。
当前,电子商务仍呈蓬勃发展的局面。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0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2010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已达4.5万亿,同比增长22%。其中,B2B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到3.8万亿元,同比增长15.8%,增速虽有所放缓,但整体上仍保持了快速、稳定发展的态势;B2C、C2C等网上零售市场交易总规模达5131亿元,同比增长97.3%,比2009年翻了近一番,约占全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3%。
有数据统计显示,截止2010年,已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数量达到了25000家。其中,B2B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达9200家,同比增长21.3%。B2C、C2C与其它非主流模式企业数已达15800家,同比增长达58.6%;业内专家预计,未来几年内电子商务领域仍将保持稳定快速增长。可以说,在当前的经济背景下,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一架带动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随着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现代物流、信用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全面展开,初具规模,呈现出支撑体系建设与电子商务应用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新局面。近20家电子认证机构获得电子认证服务许可,在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应用中开展了电子认证及数字签名应用服务。近20家商业银行开办网络银行业务,第三方在线支付平台不断涌现,在线支付业务稳步上升。物流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化程度逐步提高,物流信息化建设形成一定规模,第三方物流产业迅速发展。
信用体系建设力度的加大,区域性信用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加快。40余项电子商务和物流标准陆续颁布,标准推广应用工作进一步深化。全国300多所院校开设了电子商务专业,各类电子商务继续教育及在职培训快速发展,培养了一批高素质复合型电子商务人才。
未来电子商务的发展环境将进一步改善,随着支撑体系的不断完善,全社会电子商务的应用意识不断增强,电子商务将逐步趋于协调发展。

3. 我国电子商务信用信息服务管理体系是什么

都是由ERP和CRM二大系统集成的

4. 我国电子商务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在信息化高度发达的21世纪,电子商务在全球经济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作为一种崭新的商务运营模式,电子商务以其独特的优势已成为新世纪经济增长的引擎,受到世界许多国家的重视。虽然我国电子商务的形成才刚刚经历了几年的时间,但是按目前的发展趋势,其发展速度不亚于国际发展速度,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在对电子商务的未来充满信心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还存在许多问题,如网络基础设施薄弱、信用体制不健全、缺乏网上支付手段、相关法律不完善、物流配送体系滞后等。这些问题得不到实质性的解决,我国的电子商务就不可能健康、快速地发展。
1、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问题。

1.1 网络基础设施薄弱。

电子商务是基于信息网络通信的商务活动,其特点是实时、快速,电子商务的发展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取决于信息基础设施的规模,为此,需要建设必要的信息基础设施。但我国由于经济实力和技术等方面的原因,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缓慢和滞后,已建成的网络质量离电子商务的要求还相距较远。另一方面,上网用户相对较少,网络利用率低,致使网络资源大量闲置和浪费,投资效益低,严重制约着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如何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提高投资效益,改变网络通信方面的落后面貌,应是促进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的首要问题。

1.2 缺乏健全的信用机制。

不健全的市场信用机制是阻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网上交易双方在进行每一笔交易的时候,都要鉴别对方是否是可信的。在美国,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框架体系,他们设计了一整套调查和评估消费者个人信用的指标,包括可靠性、信用等级、偿付能力、人品以及一般信誉。由于信用机制基础牢固,持卡人可以通过信用卡消费,风险小而且方便快捷。他们以银行为商品交易的核心,和买卖双方建立起一种三角形的稳定关系,以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的形式,把交易建立在以信用、担保为基础的平台之上。就目前而言,我国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还未普遍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也没有统一的信用认证机构,现金交易还占主导地位。

5. 网络消费者个人诚信问题

仅供参考:来源网络

网上消费者个人诚信探析

摘 要 网上消费者个人诚信的树立与健全,需要我们认清消费者个人诚信危机的根源,采取切实的措施,在全社会(包括网络空间)大兴诚信之风,提倡诚信美德,加快法制建设,提高安全技术,最终提高消费者的诚信度。
关键词 电子商务 消费者 诚信 危机

网上消费者个人诚信危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发布或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对企业进行恶意诽谤,单方面随意或频繁变更承诺过的交易条件,收货不付款,恶意订购商品,偷窃他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伪造电子函件、证件、信用卡,恶意复制侵害他人信息,进行网上诈骗……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这些不诚信的行为,将带来一连串的不良后果:受欺诈的企业(经营者)有可能以欺骗的方式将损失转嫁给其它消费者或有关企业;受欺骗的消费者有可能也以不诚信的手段来弥补自己的损失;获得不当利益的不诚信消费者将有可能继续以失信行为来牟取暴利。网上消费者的个人诚信危机严重地扰乱了电子商务经营秩序,给电子商务企业和其它消费者、有时甚至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为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抹上了一丝黑影。
1 网上消费者个人诚信危机的根源
1.1 社会根源:整个社会诚信危机的大环境
我国正处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之中,规章尚不健全,体制正待完善。社会转型带来的各种影响,冲击和瓦解着人们原有的诚信道德观念,而新的、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诚信道德观念仍未建立,这构成了诚信危机产生的契机。规章和体制的漏洞缺失给实施欺诈留下了空档,一些不法之徒和心存侥幸者大搞欺诈活动,且愈演愈烈,进而造成全社会的诚信危机。于是,拖欠货款、坑蒙拐骗、出售伪劣商品、发布虚假广告、冒用他人名誉、伪造各式证件……大行其道,并使许多企业和个人从中渔利。在现实生活中常常可看到,诚实守信者没有得到相应的鼓励和收益,失信者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
1.2 思想根源:个人伦理道德的颓丧
计算机网络的使用冲击现实的道德规范。快速传递的大量乃至泛滥的信息中混杂着许多不道德、反道德的内容,侵犯着人类的道德心理,抑制着健全道德人格的形成,导致个体道德和群体道德水平下降。人们的价值取向越来越趋于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在实际行为中表现为急功近利、背信弃义、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由于网络中大部分行为具有匿名性、虚拟性,致使有些消费者可以摘下社会面具,完全隐去自己真实的社会身份,摒弃传统的伦理道德规范,唯利是图,以一个或多个"虚拟"的身份从事网上交易和交往,以自己的意志赤裸裸地为非作歹,将违反道德规范的网上活动视为自己技艺高超的表现,将骗取钱物作为自己网上交易的终极目标。
1.3 经济根源:功利主义的不良推动
透过扑朔迷离的网络社会现象,我们不难发现,网上发生的诚信危机背后隐藏着深刻的经济根源。正是由于不正当的经济利益和商业利润驱使人们藐视道德和法律而在网络这个"自由时空"中为所欲为。不成熟的市场经济把人对财富的贪欲刺激到了极点,在硬约束不健全的情况下,难免有人为财铤而走险,在物质利益与个人私欲的驱动下,大干违法乱纪、背信弃义、损人利己之事。当在同一个市场上,有人靠投机取巧、不当得利、坑蒙拐骗挣钱比诚实守信致富来得快的时候,会有很多人对此羡慕不已,不去诘责,反而追随,也采取同样的失信行为去谋取暴利。

1.4 技术根源:电子商务的虚拟性和不安全性
电子商务是借助互联网这个技术平台而实现的一种商务活动,互联网的一个最突出特征就是虚拟性。在互联网世界中,人们的交往都是以数字、符号的形式出现。网络的虚拟性,给处在这种环境中的电子商务交易的主体提供了不诚信的温床。电子商务活动主要通过网络来实现,因此,商务活动主体之间基本上不受直面的道德舆论约束、近距离人身安全威胁及不动产的拖累,这就为一些心怀不轨者和心存侥幸者实施欺诈行为提供了方便之门。信息网络技术同任何其他技术一样,其本身存在着两面性,网络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把人们引入了安全陷阱。
1.5 法律根源: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健全
对电子商务来说,法治是非常重要的,新的贸易形式,必定产生利益分配的重新组合,在这个没有硝烟的争夺利益的战场上,所有参与者都必须在法律的规范内,遵循公允的游戏规则。我国已经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与信息化相关的法律规范,也颁布和制定了《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等与个人诚信建设有关的法律和规定。然而,现有的法律法规制度不能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由于商务活动无法可依或法不对号,法律制度不完备,法制建设滞后,一些消费者能够钻法律的空子,让不讲诚信的消费者有增无减。
1.6 信息根源:交易双方信息的不对称
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受"自利动机"和"机会主义"行为的驱使,处于信息优势的一方就可以借此获益,而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则会吃亏,这就容易造成信用的缺失。互不见面的电子商务在某些方面加剧了信息不对称,从而增大了电子商务的信用风险。虽然电子商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但参加电于商务的双方是互不见面,双方无法确认对方的身份、信誉等。对于那些一心想在网上交易中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消费者而言,他主动提供给经营者的信息,是以最大化自身利益为前提的,采取各种手段尽量减少信息的暴露程度,或散布虚假信息,利用欺诈行为以最大化自身的利益。因此,当消费者拥有信息优势时,就为其网上交易的失信行为提供了便利。
2 网上消费者个人诚信的树立与健全
2.1 加强电子商务伦理道德教育,提高消费者的诚信意识
电子商务伦理是传统商业伦理的扩充与发展,它对于电子商务的规范化运作和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在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许多人以伦理价值的失范获得意外之财,让一些人产生了市场经济就是讲钱、为了挣钱可以不择手段的错觉,尤其是在全新的自由度非常高的电子商务环境下,更是充满了投机和发财机会。因此,必须加强电子商务伦理道德教育,提高电子商务主体的道德水平。就消费者个人诚信危机而言,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大学的商学院等教育机构,一方面要做大量基础性的研究工作,重建符合市场经济的、积极向上的新经济状态下的商业伦理,特别是进行电子商务伦理建设,规范消费者的商务行为,以满足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在对消费者进行传统商业伦理教育的同时,更应加强电子商务伦理道德教育,充分利用网络教育之自我教育、交互教育的特性,加强对消费者的认知特点和心理状态的调查研究,采取在线和离线相结合的教育方法,提高消费者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伦理自觉,让广大消费者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在思想意识上筑起一道抵御"失信"入侵的防火墙,共同构筑电子商务诚信环境。
2.2 建立消费者诚信数据库,完善个人信用历史记录
在消费者诚信数据库建设方面,美国为我们做出了榜样。美国由一个专门机构来负责消费者个人的信用历史记录并建设诚信数据库,每一个人每一次信用付费、借贷以及交罚单都是有记录的,这保证了有据可查。美国的诚信监管机制还将对失信人员做出相应惩罚,比如美国的有关法律规定,个人公司一旦宣布破产,注册人将永远不能再注册新公司。这些法律规定将使失去诚信的人不可能再进入诚信社会。因此,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消费者个人诚信数据库建设,完善个人信用历史记录,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和信用查询制度,以实现在具体化、可靠性基础上所进行的"虚拟化"交易。
2.3 强化网络安全管理,切实解决电子商务安全问题
电子商务活动中很多失信行为的产生,正是抓住了网络的虚拟性和不安全性,从而让一些失信者大行其道。因此,为维护网络安全,减少失信者钻空子的机会,需要广大电子商务企业、银行、物流企业和消费者齐心协力,采取高效安全措施,强化网络安全管理,切实解决电子商务安全问题。目前,为保障网络的物理安全和逻辑安全,普遍采用的技术有网络安全技术和密码技术两大类,其中网络安全技术包括操作系统安全技术、防火墙技术、虚拟专用网技术、各种反黑客技术及漏洞检测技术等;密码技术包括加密技术、数字签名、论证机构和数字证书等。这些安全技术的应用,为保障电子商务的安全做出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鉴于网络的开放性和自由性,电子商务安全管理既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问题,也不是一个简单的管理问题。它是一种工程,不仅涉及到"物",还涉及到人,需要先进的安全技术和严格科学的管理。"三分技术、七分管理",严格、科学、高效的管理是对安全技术的补充,是促进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壮大的源泉,也是降低消费者失信行为的有力武器。因此,电子商务企业在应用安全技术的同时,还需加强安全管理,制定企业安全政策,规范内部人员管理,加强信息资产管理,适时采取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损失,树立企业安全、高效、守信的网络形象。
2.4 加快诚信立法步伐,营造电子商务法律环境
网上消费者的诚信行为,一方面需要自律,提高自身的网络道德和商业伦理;另一方面需要他律,以强制性的法律将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加以明确规定,使人们清楚地知道什么是必须做的,什么是禁止做的,从而强制规范人们的行为。在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今天,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无法应对诸如"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电子鉴章的法律效力"、"要约与承诺的撤口与撤消"等之类的问题,电子商务立法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针对目前电子商务活动开展的势头,政府、企业、理论界等有关部门应积极研究电子商务的趋势和特点,迅速制定有针对性的网络伦理规范和法律法规,以规范电子商务活动,解决诸如电子合同、网络税收、知识产权、个人隐私、用户权益保护、网上交易规则、电子支付、网络安全保障、网络犯罪、网络证据等错综复杂的问题,增加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任感。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一方面要参与国际间关于网络发展的国际公约和协议的制定;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符合中国国情和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网络法律法规,规范商务活动主体的诚信行为,使电子商务在规则的作用下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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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也国外发达国家有哪些差距

(1)商业模式缺乏创新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处于对传统商业模式和国外经营模式的抄袭、模仿的水平上,很少有结合我国国情的创新模式。从理论上讲,与传统商务对比,电子商务具有很多优越性。但由于各种原因,网站的爆炸式增长与网站的"烧钱式"亏损形成了巨大的反差。据有关人士分析,电子商务理论上可以节省76.59%的交易费用,但实际上在中国只节省了11.61%的交易费用。在近几年的电子商务热中,我国出现了不少电子商务网站,但大部分电子商务网站走的是"大肆炒作、吸引公众、争取广告、上市圈钱"这样一条路子,由于网上交易量太少,其收入不足以维持日常的运转,大多数网站不得不依靠外来资金的不断投入,因此,2000年下半年以来,在美国纳斯达克指数迅速下降的影响下,我国不少互联网企业出现了生存危机,裁员、倒闭接踵而至。在深刻的教训面前,网络公司要重新考虑自身定位,回归到"以利润为中心"的轨道上。

(2)企业信息化水平很低

企业信息化与电子商务是密不可分的,企业信息化是开展电子商务的基础。企业信息化落后严重制约着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企业作为电子商务的主体,业务流程和管理过程的信息化是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必要前提。目前我国已经上网的企业不到企业总数的1%,在15000家左右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大约有10%左右的企业基本上实现了企业信息化,大约有70%左右的企业拥有一定的信息手段或着手向实现企业信息化的方向努力,大约有20%的企业只有少量的计算机。目前在国家工商局注册登记的1000万家左右中小企业中,只有大约百分之几的企业拥有一定的现代化信息手段。

(3)社会信用体系没有形成

在市场经济中,良好的信用对于一个企业的作用是无庸讳言的,可以给企业带来稳定的供应商和客户群以及随之而来的各种额外收益。但是在我国信用体系还没有建立和完善的情况下,企业不讲信用比讲信用经常获利更多。在经济转型过程中,中国的社会化信用体系很不健全,信用心理不健康。交易行为缺乏必要的自律和严厉的社会监督。在网上交易中,如何保护企业的商务秘密?如何确定交易双方的真实身份和可靠性?如何保证交易达成后的不可否认性和不可修改性?如何保证网上支付的安全?网上交易发生纠纷怎么办?如何取得满意的售后服务?等。这些令人担忧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企业和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心和热情。

(4)电子商务高级人才匮乏

电子商务发展的人才资源尚显不足。电子商务是信息化与传统商务的有机结合,需要大量既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又精通现代商贸理论与实务的复合型人才。一个国家、一个地区能否培养出大批这样的复合人才就成为该国、该地区发展电子商务的最关键因素。虽然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开始专门培养电子商务专业人才,但目前而言,具有创新思维的电子商务理论、规划与管理的人才奇缺,人才匮乏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又一难题。电子商务是一个跨学科的领域,涉及到计算机、经济、管理、法律等各个方面。电子商务人才实际上是一种复合型人才,目前社会上的电子商务培训班,在教学过程中"重电子轻商务"或者"重商务轻电子"。即使能够两头兼顾,也多是一种简单机械的拼凑组合,没有按照这门课程本身的内在规律和实际需求来进行科学系统的设计。以这样的电子商务的教学水平,要培养一批既懂电子商务技术,又有金融、商贸、物流等知识的跨领域的专门人才、复合人才,存在很大难度。另外,目前国内电子商务的教育和培训还缺乏统一的管理和规范。

(5) 电子商务政策法规很不健全

在宏观层面上,政策法规不健全、标准不统一以及商务实践的盲目性等显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缺乏统一的指导方针、发展规划和实施战略。电子商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仅涉及参加交易的双方,而且涉及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工商管理、海关、保险、税收、银行等部门。这就需要有统一的法律和政策框架以及强有力的跨地区、跨部门的综合协调机构。现行管理体制基本上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集中表现为条块分割、设置不合理、协调不够、办事效率低下、对新经济适应性较差。虽然,近年来中国已经出台了一些有关政策法规,但总体来看,还是很不健全的,目前针对电子商务的专门立法还是空缺,尤其是在跨国家、跨地区、跨部门协调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如国家计委、商务部、信息产业部等政府部门均出台了有关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报告,但由于侧重点不同且缺乏相互之间的协调,显得政出多门,难以落实。

(6) 电子商务支撑体系还不完善

第一,适应于电子商务的信息基础设施还不完善。近年来,我国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成绩显著,在沿海地区的经济发达省市尤为瞩目。但从整体水平和电子商务的要求看,无论是网络技术、网络管理、资费水平、网络速度、网络安全等各个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现有网络建设的整体规划和统一指导不够,存在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的弊端。

第二,适应于电子商务的物流配送体系还不完善。实施电子商务的重要条件是完善而富有效率的物流体系,我国在此方面还有很大的发展余地。即使在电子商务高度发达的条件下,单纯依靠网络也无法完成商务活动的全过程。这是因为相当一部分实物商品必须借助于其他运输工具送到企业或消费者手中,才能满足企业和消费者的需求。发达国家的物流配送体系社会化程度高,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可以将配送任务交给专门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去完成,既安全快捷,费用也比较低廉。在我国,目前物流配送体系尚不完善,快递业务尚未充分开展。不少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不得不自办快递业务,不仅无法覆盖较为广阔的区域,而且费用较高,商品配送所花费的时间较长,影响企业效益和消费者网上购物的意欲。

第三,适应于电子商务的金融支付体系还不完善。电子商务的支付与结算需要电子化金融体系的密切配合。目前我国金融服务极其电子化水平比较落后,跨区域、跨银行的电子支付系统还未建立,网上支付、结算等问题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进程。目前绝大部分的电子商务只能做到"在线浏览,离线交易",无法进行"网上支付",这对于发展电子商务是非常不利的。改变传统的支付方式,实现真正的网上支付,不仅是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也是企业的迫切需求。

第四,适应于电子商务的信息安全体系还不完善。由于电子数据具有无形化的特征,电子商务的运作涉及多方面的安全问题,如资金安全、信息安全、商业秘密等。它要求电子商务比传统的有纸贸易更安全、更可靠。而目前网上安全技术及其认证机制均不完善,这也是普通消费者对电子商务持观望态度的重要原因。虽然计算机专家在网上银行的安全问题上下了很大功夫,采用了多种措施,然而,网络黑客的攻击仍然使专家们心疼不已。安全问题仍旧是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关键。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电子交易各方的利益,由于种种风险的存在,各方当事人对在网上从事电子交易总不免心存疑虑。同时,网上交易所能带来的巨大机遇和丰厚利润也无时无刻不在吸引着那些喜欢冒险的网络入侵者,买方、卖方、银行都必须承担来自外部的风险。

从中国目前电子商务发展的现实情况来看,网络结构复杂,不同行业、不同网络之间不能互联互通,各种资源难以充分共享,网络应用落后于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传统企业难以适从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因此,要走有中国特色的电子商务发展道路,在"应用主导,面向市场;网络共建,资源共享;技术创新,竞争开放"的指导方针的指引下,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电子商务发展框架,规划中国电子商务整体战略和实施措施;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信息交换技术标准和规范,自主研究开发电子商务相关技术和产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和法规,为中国电子商务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产业环境,全面、积极、快速地推进中国电子商务产业化发展。

7. 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

一)安全问题。电子商务是一种以信息互联网络为载体的商务活动新模式。电子商务发展面临最严重的挑战就是安全问题,主要包括:支撑电子商务的网络系统正常工作;保证数据完整、保密;交易的文件不可否认等。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很多企业缺乏合理的网络安全管理机制、监督和审计机制,这就造成了电子商务安全隐患的存在。病毒感染、黑客的入侵更使人们对计算机的安全性,特别是对安全性要求极高的电子商务的安全性产生怀疑。
(二)法制不健全问题。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近年来,我国制定出台了一些涉及网络安全和因特网管理的法规,但有关发展电子商务的统一指导框架和专门立法还存在空缺,对电子商务中的电子合同、电子签名等合法性也缺乏必要的法律条文和科学解释。新《合同法》虽然承认了电子合同的法律效用,却没有解决数字签名问题。这些都增加了网上交易的风险。此外,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等国际组织提出的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文件内容,至今还没有纳入我国的法律体系。缺乏明确的相关法律保障,出现问题后的责任认定、承担、仲裁结果的执行等复杂的法律关系难以解决。
(三)诚信问题。电子商务是一种全新的营销方式,利用网络交易,电子商务的标的具有虚拟性,缺少可以被具体控制的实物。在这一虚拟世界里,人际交往出现了和现实世界截然不同的状况,人们往往无法确知对方的真实身份,甚至无法预期交易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所以,成功而有效的电子商务完全仰仗交易双方互相信任,买方假设卖方的商品、服务合法、合格、没有缺陷;卖方假设买方有支付能力,双方都会履行交易时达成的承诺。双方依靠信任,认定网络上传递的信息为真,不需要其他辅助信息来证明对方用以交易的商品是否符合交易条件,消费者不需要对商品实物作实地检验,即双方有足够的信用度,交易才有可能完成。诚信是电子商务的灵魂,没有信用的支持,电子商务就不可能获得长足的发展。我国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不完善,培育和构建完善的信用体系是我国电子商务长足发展的关键之一。
(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网上交易必须有良好的网络基础设施,高速网络必须由硬件提供支持。我国由于经济实力和技术等方面的原因,网络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缓慢和滞后,已建成的网络其质量离电子商务的要求相距甚远。我国的网络建设无论在管理、技术,还是在安全保密、电子货币及网上信息等方面都力度不够,尤其在边远地区更是滞后,直接影响到电子商务的开展和普及。
(五)金融电子化问题。电子商务的最终完成需要支付和结算,因此应有高品质、高效的金融电子化服务配合。目前我国金融行业的服务水平和电子化程度都不高,难以适应电子商务发展所需的支付与结算要求,而电子商务必须有高效的金融电子化(电子货币)。各大银行网络选用的通信平台不统一,不利于银行间跨行业务的互联。同时,我国信用卡发展缺乏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各家银行都直接或间接地建立了自己的CA认证中心,但至今缺乏统一的、权威的、全国性的CA认证中心,这就容易导致交叉认证、重复认证和资源浪费。另外,网上支付效率低下,银行确认支付时间长(约需10天)、收费高(信用卡收取5%的管理费)、限制多,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因此,只有实行银行对用户、银行对银行的电子货币流动,才能解决好金融电子化问题。
(六)物流体系滞后问题。为了推广电子商务,就必须建立高效快捷的物流配送中心,将实物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但目前我国还缺乏系统化、专业化的全国性货物配送系统,服务水平、服务规模尚待与国际接轨。物流系统和售后服务滞后,交易过程中,网下不能提供快捷服务,送货不及时、收货无保障、退货不容易,无法体现和形成电子商务高效率、低成本、方便、快捷的优势。
(七)电子商务人才缺乏问题。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教育相对比较落后,大多数人的文化素质还不高,缺乏英语的应用能力。而网上信息绝大多数是英文信息,要想与国际接轨,必须普及英语。语言上的障碍成为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国际化的一个突出的问题。现代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电子商务发展需要跨学科领域的复合型人才,既要懂得计算机技术,又要掌握有关金融、管理、商务等各方面的知识。目前我国这种复合型人才相当短缺,无法满足电子商务发展的需求。必须在各个层次上普及上网技能和电子商务知识,才能在中国大规模推进电子商务应用。
我国电子商务人才的需求类型。我国电子商务人才的需求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即电子商务的战略管理人才、电子商务的专业技术性人才、电子商务的应用技术性人才、电子商务的操作性人才。建立多种层次的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引进高层次的电子商务人才。比如,国内一些网站可以吸引国外高层次电子商务人才的加盟。要完善多种形式的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网络,通过高校、企业和各类人才培训与认证机构进行网上远程人才培训,逐步完善电子商务人才的培训体系。积极开展电子商务人才的职业认证工作,不断完善电子商务人才认证体系。

8. 从我国的现状来说明我国电了商务的发展情况

1、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还不是特别全面。

我国尚未正式发布有关电子商务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电子商务领域还存在着巨大的法律漏洞。

2、物流成本正在慢慢抬高,物流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物流成本的不稳定影响电商的发展,某些物流公司物流质量又难以得到保证,在运输过程中,有可能会造成货物损坏之类的情况出现。加之运输时间不能给广大消费者一个具体的保证,在运输是过程中,难免遇到稳定因素以及非稳定因素。

因此,电商平台应该和合作的物流公司共同制定相关规定,达到密切的合作,双方应该相互监督,相互协调。同时双方也应该出台相关的规定以及管理条例,对商家以及消费者的信用和权益进行监督和保障。

3、电商的内部系统与各部门衔接不当

电商平台内部以及其它各部门之间、合作方之间的衔接不当,运营时效率低,产出以及对接效果不好。

(8)我国电子商务消费者信用扩展阅读:

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

1、电子商务的内容更加多样化

大部分接触到电子商务的人群,都是进行网络购物。利用网络购物的人群以及消费人群都在不断增加,面向领域也变得多样化。

2、电商的模式更加满足投资者以及消费者的需求

电商自身机制在不断地完善,传统的电商模式也在不断的更新。前几年,许多投资者有意愿想要进军电商领域的网购平台,但是当时的网购平台虽然相对于其他投资行业成本较低,但也存在许多不可控的风险。

比如说:商品货物积压风险,商品权重无法转化,店铺无法取得销量,店铺上架商品容易违规等等,许多投资者只能望而却步。随着无货源模式的出现,电商可谓是投机者们的一个潜在大商机。

3、电子商务服务会成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支撑点

全球经济结构已经不再是工业经济主导,服务经济已经领先了。服务经济是以后发展的一个方向点。电商商务不断发展,几乎成了人们生活中的必备品。电子商务服务就会逐渐在国民经济占据重要的位置。

9. 如何建设中国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

1、中国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现状

当前全球电子商务发展正处于飞速发展时期,中国亦是如此。网络技术对经济活动带来的深刻影响已经不可逆转,电子商务以自身独特的魅力正在逐步改变着传统的交易方式。问题在于即使技术上电子商务能够赢利,为什么实际交易中能够实现盈利的电子商务网站却少之又少?究竟是什么原因阻碍了电子商务的交易,影响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路障有哪些?我们认为,经济活动中的低信任度无疑是困扰当前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路障,与传统商务的信用问题相比,电子商务信用问题尤为突出。在电子商务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中,电子商务交易的信用危机也悄然袭来,虚假交易、假冒行为、合同诈骗、网上拍卖哄抬标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屡屡发生,这些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健康的发展。

假交易、合同诈骗、网上拍卖哄抬标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屡屡发生,由此引发了我国电子商务,特别是B2C发展的信用危机。许多网上购物者抱怨说不能按时收到所购商品,即使收到也是质量次等的、仿冒的、过期的甚至根本就不是自己原本想要购买的商品,却也无可奈何。假“工商银行”事件更是犹如当头棒喝,令人雾里看花,真假难辨。

据《中国电子商务诚信状况调查》显示,有23.5%的企业和26.34%的个人认为电子商务最让人担心的是诚信问题,具体表现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厂商信用得不到保障,安全性得不到保障以及网上提供的信息不可靠等。信用问题一直是困扰网络用户进行网上交易的最大问题。由此可见,信用危机已经成为电子商务发展中最大的瓶颈,要使我国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地发展,必须加快诚信方面的建设。

2、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信用问题的来源

信用问题是人类社会长期存在的一个问题,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良好的信用状况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讲求诚信的国家,讲求诚信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但是,在商品经济的时代,中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出现了严重的缺失。信用机制的严重缺位,导致当前各类信用问题极为突出。毒米事件、毒油事件、杀熟现象屡屡发生,社会诚信几乎降到了历史最低点。这其中既有人们道德品质缺失的原因,也有社会信用体系缺乏,法制建设落后的原因。

相对于传统经济社会的信用缺失,基于互联网虚拟技术的电子商务信用问题则更为严重。互联网的出现,导致时间和空间分离程度大大加剧,匿名性、虚拟社会大量出现,由此加速了从“熟人社会”转变到“陌生人社会”的进程,在此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独特的网络信用问题。互联网对信息不对称性最大的影响是,网络交易的虚拟平台使交易双方无法直接见面,这种空间上的分离使得虚假身份很难识别,网络欺诈、欺骗行为很容易滋生。而最常见的就是由卖方制造虚假身份欺骗处于信息不对称劣势的买方。在中国,互联网的开放性加上传统立法方面的滞后性,使得这方面的问题更加突出。网下的虚假身份迫使中国的银行不得不推行实名制,至于网上的虚假身份和虚假信息,目前则没有任何有效的法律机制来加以约束。

3、电子商务信用与传统交易方式信用的区别

以互联网为媒介的交易手段是电子商务的最基本特征。在此之前,面对面的交易方式一直在传统商务中占绝对的主导地位,也是人们最习以为常的交易方式。所以,电子商务的出现首先是对消费习惯、乃至生活习惯的一个挑战。

网络上的信用程度由以下几个因素决定:1、交易者最初进行电子商务时所获取的交易信用经验;2、针对所有参与者而界定的清晰、明确的交易角色与交易流程;3、参与者对电子商务切合实际的预期。

以互联网为媒介的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的主要区别有两点:第一,商品识别上的差异。电子商务中在决定购买某一商品时,买家所能获取的商品信息只能来自网上的文字描述和照片,而无法亲眼查看和亲手触摸,使得买方很容易怀疑他拿到手的商品会不会不是他看到的,或他真正想要的那种商品,因而对电子商务交易产生不信任心理。除非那些可以高度标准化的商品,例如书和唱片,才可能超越商品识别的差异,成为网上的畅销品;第二,支付手段上的差异。电子交易不可能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定存在一个时间差。如果先付钱后交货的话,买方就有可能不信任卖方;如果先交货后付钱的话,卖方就有可能不信任买方。这种情形在电子商务出现以前也存在,但区别在于,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电子商务中买方和卖方几乎都是从不见面的、甚至匿名的人,而不象在传统交易关系中通过面对面的接触,买方和卖方可能建立起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信任度也容易提高。这样就给电子商务信用提出了一个很大的问题。

三、现阶段中国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成功案例

本文认为,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信用状况非常复杂,很难一概而论。不同的交易模式(比如B2C、B2B、C2C)、不同的行业特性、不同的网下信用特征,会反映出不同的电子商务信用问题。我们以B2B的杰出代表——阿里巴巴为例,来探讨一下B2B企业如何应对网上交易的信用问题。

阿里巴巴是目前国内最有影响力的B2B网站之一,我们着重分析一下它是如何解决B2B的信用认证问题。阿里巴巴在其国际站上早就开始试行“诚信通”服务,并于2002年3月10日起正式在阿里巴巴中国网站全面推行“诚信通”会员服务。诚信通的原理是为每个使用该项服务的企业建立网上信用档案,内容包括A&V认证(Authentication & Verification)、证书与荣誉、业务伙伴推荐、反馈中心、阿里活动记录五项。其中,A&V认证由阿里巴巴的合作伙伴、著名的资信机构邓百氏、澳美资讯、华夏信用等进行实地考查得出;业务伙伴推荐列出曾与该会员合作的企业及其联系方式,供其它企业参考;反馈中心记录贸易伙伴的客观评价;阿里活动记录忠实地记载会员在阿里巴巴的所有行为。

诚信通档案是进入阿里巴巴互动互信贸易社区的通行证。只有经过第三方资格认证的诚信通会员才能获得通行证,进入阿里巴巴诚信通贸易社区。通过网上信用活档案服务--诚信通服务,以大大低于传统方式的成本展示您的信用和企业形象,赢得信任;同时,对等地查阅其他诚信通会员的档案,方便快捷了解他人信用,帮客户大幅度缩减网络商务伙伴筛选时大量的询问、调查和探知工作带来的时间、人力、财力成本,迅速选择真实可信的贸易伙伴进入实质业务洽谈。

诚信通不是单单展示信用。它将建立信用与展示产品紧密结合,在建立的过程中获得展示,在展示的过程中积累信用,二者相辅相成,为企业的网上贸易提供鲜活的、真实、持续、高价值的参考。同时,作为诚信通会员,您才有权查看供应商的诚信通档案,从第三方认证信息、资信参考人、会员评价、阿里活动记录公司的证书与荣誉多角度、多方面的了解对方,帮助您以低成本进行第一步的筛选,快速进入实质交易。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诚信通”的最大特点是把网下认证同网上信用评价两种手段结合了起来。阿里巴巴通过寻求与资深信用服务公司如邓百氏、澳美资讯、华夏信用等合作,对它的用户企业进行认证,并向用户收取服务费。阿里巴巴比较聪明的一点是,把建立信用与展示产品等增值服务结合起来,让会员不再把建立自己的信用看成一种负担,而是一种有价的资本,因此“诚信通”推出以后并没有象媒体所担心的跑掉大量用户,反而有很多大用户选择了这项服务。这种信息的便利性、关联性、有偿性通过互联网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使得电子商务信用环境比传统商务信用环境得到了改善。

四、我国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构建

阿里巴巴的成功案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信用体系搭建设想,即在现阶段中国法制建设欠缺、社会诚信水平低下的情况下,通过电子商务技术以及认证手段的创新,仍然能够在一点程度上解决电子商务信用体系落后的问题。

由此,我们得出了以下延伸思考:首先,建立健全网络销售商的认证力度。认证中心是一个负责发放和管理数字证书的权威机构,它是对交易双方进行身份认证的机构。通过认证中心的认证,可以确保交易活动的安全性,以及经销商身份的合法性。让那些无销售资格的经销商不能进行网络销售,确保客户的利益不受到侵害。建立类似于诚信通的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评价体系,通过对网上客户进行信用评级,与第三方信用机构合作,共同对网上交易主体进行监督。其次,经销商应提高所售产品以及自身的透明度。经销商在网站上销售商品时,应尽量提高所售商品的透明度以及对自身的介绍,这主要是针对电子商务活动的特殊性而言的。由于顾客对自己所要购买的商品没有直接的认识,只能通过网站的商品图片和商品描述来感觉。针对这种特性,就需要经销商在介绍商品的时候尽量细致贴切地描述商品的特征,让顾客最大限度的了解自己所要购买的商品。另外,经销商还应当把企业的经营范围等一系列特征描述清晰,给客户以信任感。商家应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原则,努力提高自己的诚信指数。

但是从长远考虑,解决电子商务中的诚信危机要从建立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入手。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一项极其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由政府、行业、企业、消费者以及传媒各方通力合作,以法律为保障,采用科学的组织管理体系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来实现。我认为,可以从一下方面来考虑:

1、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商务活动模式,它的每一次交易活动都要涉及到多方参与者,包括参与交易的双方、电子商务网站、第三方物流公司、银行、税务部门、工商、公安以及其他机构,每个参与者都要承担一定的信用责任。他们需要在一个完善的诚信环境下进行交易。因此,我认为国家应该尽快出台《信用信息公开法》、《隐私权法》、《消费信用保护法》等信用法律规范;同时建立相关信用管理机构:如行业诚信管理、信用中介机构管理、企业信用管理和消费信用管理等。尤为重要的是,在法律执行过程中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法人和自然人予以惩罚,加大失信行为的成本。

2、加强电子商务行业自律

电子商务行业的信用问题多发生在电子商务交易的主题即企业身上,因此,应该从行业自律入手,大力发展以行业协会为主体和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行业信用体系。同时,建立以企业风险管理为基础、以信用中介为主体和市场运行为基础的社会商务信用体系。加强电子商务行业自律,促进诚信经营遵守行业公约,恪守职业道德形成有效的诚信风险防控机制。

3、加强电子商务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必须依靠高科技手段,不断加强网上安全认证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如数据挖掘技术的开发、信息安全技术的开发、信用系统数据平台建设。另外制订政府信用相关数据和信息的采集、交换和存储标准、电子签名、CA认证等服务体系,为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创造条件。特别要大力扶持社会化、专业化第三方信用中介机构。发达的第三方服务体系可以为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系统的实际应用提供稳定和强有力的支持,使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根据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研究,我认为,一个理想的信用体系应该是一座大厦,最上层是政府,负责信用立法与执法;第二层是行业协会,负责准入、评定、制订游戏规则;第三层是中介机构,负责信用服务;第四层是企业与消费者。只有将这四层体系有机结合起来,构筑一个完整的、行之有效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电子商务信用缺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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