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电子商务的税率是多少
电子商务如果有增值税交易,应该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负担百分之四,一内般纳税人负担百分之十七,但容是可以抵扣进项税。
拓展资料:
在电子商务发展规模上稍逊于美国的欧盟成员国,于1998年6月发表了《关于保护增值税收入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报告》,并与美国就免征电子商务(在因特网上销售电子数字化产品)关税问题达成一致。但欧盟也迫使美国同意把通过因特网销售的数字化产品视为劳务销售征收间接税(增值税),并坚持在欧盟成员国内对电子商务交易征收增值税(现存的税种),以保护其成员国的利益。
在发展中国家,电子商务刚刚开展尚未起步。发展中国家,对国际上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研究、制定的反应多为密切的关注。发展中国家大多希望、主张对电子商务(电子数字化产品)征收关税,从而设置保护民族产业和维护国家权益的屏障。
② 电子商务公司要交哪些税每月 急 谢了
电子商务公司要交哪些税种:
1、增值税=商品销售收入(不含税)*3%(小规模纳税人,月报);
增值税=商品销售收入(不含税)*1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报);
营业税=咨询、服务、广告收入*5%(月报);
2、应纳城建税=应纳增值税、营业税*7%(月报);
3、应纳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营业税*3%(月报);
4、堤围防护费:营业收入*0.02%(有些地方不收)(月报);
5、所得税=利润总额*税率为25%(季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营业税一般税率为5%。
6、个人所得税(月报);实行代扣代缴,不管工资薪金是否超过2000元都要实行全员全额申报。
应交个人所得税 (按个人工资薪金计算交纳的个人应交的税额,以每月收入额减除免税的应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等项目,再减去允许扣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 20000元至 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贰仟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7、印花税(月报各地要求不同,或发生时购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印花税。
税目税率表
税 目 税率或税额
购销合同 0.3‰
加工承揽合同 0.5‰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0.5‰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0.3‰
财产租赁合同 1‰
货物运输合同 0.5‰
仓储保管合同 1‰
借款合同 0.05‰
财产保险合同 1‰
技术合同 0.3‰
产权转移书据 0.5‰
③ 电子商务税收问题
不知道你说的电子商务是哪种模式,不过如果是B2C在线销售商品的话,每个订单按照国家相关内法规都是需要开容具发票的,开了票就会缴税,这个跟正常的公司经营流程一样,另外如果在线收款的抬头都应该是公司名称的,这样都做在账上的收入,也是按照政策缴税的,单单做个网站没有销售额应该是不需要缴税的。
④ 电子商务是否需要缴税
现在电子商务需要缴税
电子商务如果有增值税交易,应该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负担百分之四,一般纳税人负担百分之十七,但是可以抵扣进项税。
(4)安徽电子商务税收扩展阅读:
电子商务公司应交税种:
1、增值税=商品销售收入(不含税)*3%(小规模纳税人,月报);
增值税=商品销售收入(不含税)*1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报);
营业税=咨询、服务、广告收入*5%(月报);
2、应纳城建税=应纳增值税、营业税*7%(月报);
3、应纳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营业税*3%(月报);
4、堤围防护费:营业收入*0.02%(有些地方不收)(月报);
5、所得税=利润总额*税率为25%(季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小型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营业税一般税率为5%。
6、个人所得税(月报);实行代扣代缴,不管工资薪金是否超过2000元都要实行全员全额申报。应交个人所得税 (按个人工资薪金计算交纳的个人应交的税额,以每月收入额减除免税的应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等项目,再减去允许扣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⑤ 目前电子商务涉及的税收问题主要涉及哪些方面
目前电子商务涉及的税收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增值税。对于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针对电商预售货物的特点,它与销售货物又有所不同,因此,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需要结合会计法规以及物权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综合考量。
2、消费税。《消费税暂行条例》对预售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量: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3、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对预售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4、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决于税法对收入的确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在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下,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因此,实行预收账款,对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来说,其收入确认时间大致可分为2类:
1)销售货物,以发出商品时间为纳税人确认收入时间;
2)提供劳务,如果不跨纳税期,纳税人确认收入时间为提供劳务终了时;如果跨纳税期,一般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
5、出口退税。根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6号),自2014年1月1日起,对电子商务出口符合规定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⑥ 六安电子商务前景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3〕48号)精神,加快我市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产业融合、强化应用、创新发展”的原则, 培育经营主体,促进产业集聚,完善支撑体系,保障要素资源,优化发展环境,力争到2017年底,全市电子商务企业数量、交易规模、就业人数、税收收入等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一、培育发展电子商务经营主体
(一)鼓励传统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支持生产型企业开设网上商城,开展网络直销业务,加快工业化、信息化融合发展;支持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推进传统业务与电子商务整合;围绕农副产品、文化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整合行业资源,打造若干个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行业领先的电子商务平台。对应用电子商务实现线上年应税销售收入首次突破一定金额的,由同级财政给予一定的奖励与表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农委、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
(二)积极引进电子商务重大项目。重点针对市场带动作用大、商业模式新、技术含量高的第三方交易平台、支付平台、互联网金融等电子商务重大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用地、资金、人才政策等方面实行“一事一议”。依托有条件、有实力的电商企业筹建淘宝“特色中国·六安馆”,推进电子商务企业入驻“特色中国·六安馆”。(牵头单位:市招商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
(三)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基础好、潜力大、成长快的电子商务企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培育若干个有较强竞争力、区域领先的电子商务企业。自电子商务企业实现主税种税收收入首次达到50万元之年起五年内,由同级财政按其主税种增量地方留成部分按一定比例予以奖励。(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持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对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及交易平台的企业,在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实际投入15%的资金补贴,最多不超过30万元。引导企业推进和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建立高效便利的跨境电子商务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合肥海关现场业务处驻六安工作组、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六安办事处、市国税局、人民银行六安市中心支行、市邮政管理局)
二、建设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
(五)建设电子商务园区。规划建设集商品贸易、物流仓储、融资支持、研发创意等多功能、多业态于一体的市级和县区电子商务园区。支持市电子商务创业园建设。鼓励利用旧厂房、闲置仓库等建设符合规划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对建筑面积超过2万㎡,整体入驻率超过80%的电子商务园区,按建筑面积由同级财政给予园区主办主体适当补助,连续补助三年;对企业自办的,三年内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企业年度入库数额的一定比例,由同级财政予以奖励。(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六)鼓励建设标准化厂房和电子商务楼宇。结合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规划建设标准化厂房。对符合条件的标准化厂房建设,按照《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全市工业经济工作的意见》(六发〔2014〕1号)文件进行扶持。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入驻。鼓励社会资金对现有办公楼宇和企业内配套建设的办公和研发楼进行信息化改造,吸引电子商务企业入驻,创建一批电子商务楼宇。对建筑面积超过4000㎡,整体入驻率超过80%的纯办公类电子商务楼宇,按建筑面积由同级财政给予楼宇主办主体适当补助,连续补助三年;对企业自办的,三年内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企业年度入库数额的一定比例,由同级财政予以奖励。(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三、完善电子商务全产业链支撑体系
(七)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乡宽带网络普及水平和接入能力,实现重点公共区域免费无线网络全覆盖;推进移动通信发展,扩大移动网络覆盖;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八)提升快递仓储物流配送能力。加快快递物流园区建设,引进一批区域快递物流分拨中心、区域配送中心。支持在集中示范园区建设快递物流园,推动电子商务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协同发展。鼓励快递物流企业引进物流专用设备,加大物流信息技术投资。(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招商局、示范园区管委)
(九)建立健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支持企业开展咨询、信息、法律、技术等内容的外包服务。支持构建安全、兼容、快捷的在线支付平台,培育和支持我市第三方支付企业发展。整合金融业信用信息资源,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促进电子商务诚信交易。(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六安市中心支行)
四、保障电子商务要素资源
(十)加强资金支持。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强化电子商务企业的孵化培育,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和加大金融投入,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担保贷款、仓储货物短期抵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实现金融机构对电子商务的贷款增量逐年增长。鼓励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直接融资,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六安市中心支行)
(十一)加强人才支持。鼓励电子商务行业企业与高校和中职学校开展合作,推进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配送等学科专业建设,共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基地。鼓励创立电商培训类公司,鼓励现有电脑培训公司增加电商培训课程。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对有关机关干部进行轮流培训学习,组织企业负责人参加电子商务相关培训,支持协会、企业对技术人员开展各种适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电子商务应用能力。市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用于电子商务培训工作。(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邮政管理局)
(十二)加强企业场地支持。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用地指标用于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和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落户。对租用场地5000㎡以上的规模网商、1000㎡以上的大型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按实际使用面积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的租金补助,连续补助三年。(牵头单位: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十三)加强税收政策支持。全面落实国家、省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国家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技局)
五、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十四)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开展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示范企业评选,对获奖单位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或示范企业的,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或示范企业的,由市财政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积极争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十五)加强市场监管。建立电子商务监测平台,逐步构建监管、服务、维权为一体的市场监管服务体系,形成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行政监管相结合的开放式网络监管模式。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十六)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支持成立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开展政策引导和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强化行业自律,促进我市电子商务稳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工商局)
六、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负责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综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县区要建立相应领导协调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电子商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对照本实施意见,根据本县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励补助标准。(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
(十八)加大电子商务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宣传电子商务政策法规,推广网商发展成功经验,充分利用政府网、新闻网等门户网站的网络资源支持电商企业开展业务活动和电子商务知识、法规及广告宣传,营造浓厚的电子商务发展氛围。(牵头单位:市新闻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
(十九)完善统计和考评机制。加快建立电子商务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统计体系,按照国家统一的报表制度组织实施统计业务工作,进行监测和分析。2014年底前,将拥有电子商务销售渠道,又符合统计口径等标准的限上电子商务企业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中,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全市流通业和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情况。制定发展电子商务工作评价考评办法,加强对各地发展电子商务工作的考评,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统计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2014年7月17日
来源:六安市人民政府
⑦ 电商平台要交哪些税
电子商务如果有增值税交易,应该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负担百分之四,一般纳税人负担百分之十七,但是可以抵扣进项税。
1、电子商务只要有业务收入就要交纳税款的。
2、个人卖家应当承担的主要纳税义务包括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而企业卖家则需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于已达到建设标准(即《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人卖家。
税务部门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查账征税,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至于那些达不到建账标准的个人卖家,相关部门则定期定额征收个税。目前,全国各地核定应纳税额的标准不同。
4、与个人卖家类似,企业卖家参照《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通常,该税种的税率为25%。
而就增值税而言,不管个人卖家还是企业卖家,按照国税总局2014年第57号公告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7)安徽电子商务税收扩展阅读:
各电商平台收取的税收:
1、天猫:
是阿里巴巴集团的B2C网站,以平台模式运作(让别人来开店);淘宝作为第三方电商平台,收取的费用是服务费和平台管理费,开6%的营改增增值税发票;
2、京东商城:
是京东集团的B2C网站,以自营模式(自己销售货物)+平台模式运作(让别人来开店);除了服务费和平台管理费6%的营改增增值税,还有自营销售货物的16%的传统增值税。
⑧ 电子商务公司交的是营业税吗,按多少的税率交的
从事电子商务服务的电讯企业与普通企业执行的营业税税率不一,从事电子商务服务的电讯企业按3%税率缴纳营业税,而从事电子商务服务的普通企业则需缴纳5%的营业税。
电子商务将原先以有形财产形式提供的商品转变为数字形式提供,使得网上商品购销和服务的界限变得模糊。 对这种以数字形式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应视为提供服务所得还是销售商品所得,目前税法还没有明确的规定。
税法对有形商品的销售、劳务的提供和无形资产的使用规定了不同的税收待遇。 比如,将电子商务中的有形货物销售收入视为服务收入会直接影响税种的适用和税负的大小。对货物的销售通常适用17%的增值税,而劳务收入则适用5%的营业税。
再如,对来源于中国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须缴纳所得税和营业税,而在境外提供劳务有可能在中国免缴税。那么,纳税人可以通过税收筹划,以享受适当的税收待遇。
(8)安徽电子商务税收扩展阅读: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对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从下面三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但是,根据财税[2009]11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有关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第二、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范围,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应聘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劳务,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第三、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有偿销售不动产的行为。有偿是指通过提供、转让、销售行为取得货币、货物、其他经济利益。
⑨ 目前电子商务涉及的税收问题主要涉及哪些方面
一、是来否对电子商务征收新税的自问题
二、是否对电子商务免征关税的问题
三、电子商务相关税收中一些基本环节如何确定的问题
(1)对纳税人身份的判定问题
(2)电子商务过程的可追溯性问题
(3)电子商务税收的可稽查问题
(4)数字产品电子商务税收的实现问题
(5)如何避免对电子商务双重征税的问题
四、如何从税收优惠的角度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问题
五、在国际电子商务中税务管辖权如何确定的问题
六、税收电子申报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