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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政府监管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1-10-11 21:50:02

Ⅰ 食药局,药监局,商务局,质监局都是做什么的该怎么区别

区别在于部门不同,责任和功能也不同

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的功能:

一)负责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制定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国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负责组织制定、公布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并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拟订并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参与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国务院以及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药监局的功能:主管药品和医疗器械,包括生产厂家,流通企业,使用单位(医院)全方位的监管.

综合监督食品.做为政府的抓手,起到卫生工商质监间的协调作用,没有实际的执法权.

保健食品的审批

商务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投资促进、国际国内经济合作、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内外贸易和口岸建设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商务领域的规章、制度、标准和发展规划。

(二)负责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受理并调查处理招商引资、内外贸易、市场流通和饮食服务等商务投诉。

(三)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研究制定规范市场体系及流通秩序的政策,促进内外贸结合,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流通管理;研究提出市场供求应急预案,组织培育现代物流方式,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市场共同发展。

(四)调查研究流通和饮食服务行业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和畜禽屠宰监管,对食盐、酒类、成品油等重要商品的流通和饮食服务行业进行管理;负责拍卖、典当、实物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行业流通活动的规划、监督和管理。

(五)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战略、方针和政策;统筹管理商品进出口和技术贸易工,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和组织实施及配额、许可证管理。

(六)负责监督外来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并管理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备案报批和进出口工作,加强与境外、省外、市外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综合协调和指导省级、市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省外、境外常驻商务代表机构的设立和管理;负责出国商务考察团组的报批。

(七)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负责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经营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审核或核准市内企业对外投资项目并实施监督管理;管理国际、国内政府机构或组织对我市的无偿援助项目及赔款工作。

(八)制定并实施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政策;指导和管理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投资企业的审批、备案工作;负责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和各类商务展会的组织、实施工作;归口管理各类涉外商务交易会、展览展销会、投资贸易洽谈会等活动;制定并实施举办上述活动的管理办法。

(九)负责市级商务新闻发布会、信息收集、对外宣传和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并组织实施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对外合作和流通领域的信息网络、电子商务建设。

(十)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口岸发展规划,管理口岸工作;联络协调酒泉海关工作。

(十一)指导县(市、区)商务(招商引资)工作。

质监局职能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重庆市计量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提高产品质量的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指导各行业的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参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负责组织宣传贯彻IS09000族标准;负责质量指标统计和考核工作;负责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申报及推荐工作。

(三)负责提出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计划,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并组织实施;提出不定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计划,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督促和验收产品不合格企业的整改;办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管理产品质量鉴定、质量仲裁检验、计量仲裁检定;负责受理质量、计量投诉,调解质量、计量纠纷;实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署的专项检查;承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交办的案件处理工作的有关事宜。

(四)负责组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并依法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负责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和企业执行标准的登记工作;组织推行农业标准化、信息标准化、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五)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按照统一规划的原则组织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法实施计量监督,规范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强制计量检定;指导行业、企业计量工作,推行工业计量现代化管理,完善计量检测体系。

(六)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质量认证认可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质量、计量认证认可的规划、计划;推动企事业单位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参与国家对企业认证后的跟踪监督;对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社会中介组织实施监督;负责实施强制性安全认证产品的监督管理;对认证的产品进行监督;查处不符合认证要求假冒认证标志的产品以及违反有关认证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七)负责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规定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及电梯、防爆电器、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厂内机动车辆、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协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特种设备实行证照管理;参与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质量的监督;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监察;负责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对有关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协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八)负责组织制定本局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教育、信息等工作。

(九)负责管理本局直属机构;负责本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承办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Ⅱ 目前我国针对网购平台的监管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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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网上零售额逾9万亿元,网购投诉同比增长126.2%

网上买买买 安全第一条(大数据观察)

核心阅读

一年一度的“双11”电商大促、“双12”购物节销售火爆,拉近供需对接,凸显市场强大活力。在网络消费快速发展的同时,产品虚假宣传、泄露用户隐私等问题也随之而来。针对这些新问题如何实现有效监管?未来还需采取哪些措施减少消费者烦恼、进一步释放网络消费潜力?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6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6.39亿,较2018年底增长2871万,占网民整体的74.8%。据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年网上零售额90065亿元,比上年增长23.9%。网络消费发展至今,出现了哪些新现象?针对网购中的新问题,监管跟上了吗?

790多万条

“双11”期间中消协收集消费维权类信息

“退货早已寄出,但退款迟迟不到账。”杨先生在某网店购入一台显示器,收货后发现功能达不到预期,便提交退货处理。在完成退货3天后,杨先生还没收到退款,便咨询电商平台客服,得知平台已将1930元退回网店。

杨先生联系网店要求退款,但是网店一直以各种理由推托。杨先生无奈之下向“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投诉,终于拿到了退款。

杨先生的经历并不是个案。2018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168.20万件,同比增长126.2%。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8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显示,退款、退换货等问题是全国网络消费投诉的热点。特别是在6月、11月、12月,受电商平台“6·18”“双11”“双12”营销活动影响,消费者退款难、退换货难等投诉明显增多。

根据商务大数据监测主要电子商务平台的数据,今年11月1日至11日,全国网络零售额超过870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7%。与此同时,今年“双11”期间,中国消费者协会共收集相关消费维权类信息790多万条,主要涉及产品质量问题、预售、退货霸王条款、价格套路和促销陷阱、信息骚扰等方面。

“社群电商、小程序、网红直播销售等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发生消费纠纷的概率相对较高,各种电商平台的规范化管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研究院院长李鸣涛认为,新业态、新模式给网络消费维权工作带来新挑战。特别是今年,直播带货在“双11”全面爆发,成为各大电商重点营销板块。但同时,网红带货“翻车”,引发了对直播虚假宣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跟不上、数据造假等问题的质疑。

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电子商务法设立了“电子商务争议解决”专章,正在制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拟对网络购物无理由退货制度进行细化。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院长荆林波表示:“未来应制定电子商务法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操作性。同时,还要发挥中消协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网络交易服务商的治理等。”

Ⅲ 处方药招商企业如何做好政府事务公关工作

处方药招商企业本身就是做好两个客户即可,一个就是政府机构,一个就是代理商。而政府机构这个客户又是制药企业产品资质优化最最重要的因素,没有竞争到产品资格,后面的一切都是空谈。所以做好政府事务公关工作才是应对医药政策变化基本手段及有效方法,伴随着医药改革的加剧,各种政策不断出台,也给企业在国家和地方层面的政府事务增添了诸多的难度,企业只有一个法则,有困难也要上,没办法想办法也要上。 2010年以来,随着通货膨胀的压力增大,医药行业面对的成本压力日益凸显出来,同时,药监部门基本药物电子码监督管理、新GMP标准出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覆盖、国家基药招标采购指导意见及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出台、药品招标安徽模式和重庆模式为价就市竞争;物价部门在医保目录品种降价、国家及地方版药品定价机制出台,让医药企业明显感觉到新医改带来的挑战和冲击。如何整合各种资源来应对未来风险是处方药招商企业每个管理者、市场销售人员应该思考和探索的,企业的操盘手更应该正视国家的政策变化,打好组合拳。 现在优秀的处方药招商企业的政府事务操作已经由操作平台向运营平台转换,原先很多企业是办事员与办事员、代理商与代理商的竞争,现在逐步变为团队与团队的竞争,公司平台与公司平台的竞争,政府事务的核心已经形成战略化、科学化、系统化、全员化、区域化。 一、从企业战略发展高度建立中央与地方政府事务的组织机构及职能定位 政府事务部的战略管理定义:企业明确其使命,根据组织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设定企业的战略目标,为保证目标的正确落实和实现进行谋划,并依靠企业内部能力将这种谋划和决策付诸实施,以及在实施过程中进行控制的一个动态管理过程。 处方药制药企业要充分整合公司资源,政府事务部要在核心领导下开展工作,要整合中央与地方政府资源,中央辐射地方,地方配合中央,这才有利于整合资源并服务于销售,同时,在省级还需要完善以省总为政府事务联系人制度,强化省总为地方政府事务工作(招标、物价、医保)第一责任人的考核机制。 政府事务部管理到底应该管什么内容?怎样管理?目前多数国内制药企业只是将这个部门的功能集中在政府资源的争取上,定义于政府事务工作就是请客吃饭,还有企业在平时不注意建立这个系统,遇到问题就知道用钱摆平……总之,可以看出,国内大多数企业的政府事务的规范化和认识程度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而外资(或控股)制药企业政府事务工作重点第一放在政府医药政策研究和分析,提前介入或参与政府政策方案草拟、修订,提出有利意见和建议;第二,加强行业协会组织参与力度,充分利用行业组织职能为企业服务;第三,提供行业组织课题研究经费及组织政府官员外出学习、考察研究,以改变其思维、观点,创造有利工作环境。从目前来看很多制药企业还做不到外企政府事务工作职能,所以特别需要完善建立政府事务初级阶段职能和组织架构。 外企之所有能做到知道和参与作用,首先基于产品的原研和技术含量,在某领域的学术靶点作用,这是内企不能比拟的,也是国内企业一直想学习的方向。内企中扬子江药业做的就比较好,然而天士力也走出了国门,恒瑞药业也在此事务方面卓有成效,那么我们盘点一下,内企也在试图的努力扭转这一事实,但是最终的结果还是靠人脉圈子、靠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交融企业的政府方向。 相对于战略层面理论中的产品力、研发力、创新力、品牌力来说,“政府事务关系”可以说是整合这些资源并发挥综合优势的“催化剂”和“粘合剂”。在企业产品力和研发力的相对优势确立后,建立一支省级政府事务公关资源相结合、稳定高效、高素质的政府事务省级管理队伍是企业最核心的竞争力所在。 但是很多处方药招商型企业由于企业营运模式及历史原因,省级政府事务工作非常薄弱,因此,在强化省总职能同时,需要尽快加强对省总政府事务联系人培训及业务指导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政府事务工作对销售会有一个非常好促进作用,不能处理好政府事务关系会对销售产生非常大负面影响,或对企业(品牌)产生重大影响!换言之,也取决于经营者的态度和战略观念,如果观念不能扭转,其他一切都是苍白。 从营销角度来说,不论是自建队伍、区域招商或混合式的营销模式,“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产品价格管理”、“医保目录管理”(国家及省基本药物目录、社区目录、新农合目录、定点直采目录、市级重点或慢性病用药目录等)、“公关事件风险管理”应该是政府事务部最核心的部门职能和工作内容。 二、省级经理为政府事务第一责任人 省级政府事务联系人岗位职责及绩效考核标准则依不同的营销模式而定,一些企业的销售队伍省总重点在“产品不良反应及质量风险管理”上;其实真正的招商型企业的省总应重点应定位在“投标率”、“中标率”、“价格平均下降指数”上;传统的OTC或普药企业的省总应定为在基本药物采购、基药物价上。而“企业所在省份政府事务公关工作”、“国家及区域核心产品医保目录增补及维护数量”、“地方基药增补”、“新农合目录”、“特殊质量风险处理成功与否”、“预算费用使用合理性及监督管理”、“政策研究及风险预估分析”等内容务必由企业总部的商业政府事务部人员来进行管理。 省级政府事务联系人要设立项目管理制度,特别是项目风险管理是适合政府事务公关的管理要求。政府事务公关管理不同于销售和产品管理,有较多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性,这一特点只有用项目管理才能在企业现有资源内很好地解决政府事务,化解大多数制药企业重结果、轻过程所带来的风险。 每一次招投标或增补目录等施行开始前都应该成立项目,项目管理应确定项目负责人和协调人,明确项目目标、项目预算,奖励标准,尤其要细化到项目前、项目中和项目后的风险评估,依风险的级别和内容来有的放矢地管理项目内容,如“流标”、“弃标”及“未中标”、“低价中标风险”、“低于企业要求的价格备案”等等。 勾标是企业又一层需要掌握的关系系统,在各省中都有专门负责的卫生部门组织所有二甲以下的医院负责人,统一采取勾标措施,政务进行宣导会,统一按产品进行勾标过程,故此企业还要维护好勾标系统的关系,抓住重点医院,核心产粮区的主战场。 在项目里面每个人都要对每一件招投标事业弄清楚原因,比如一个限价的原因有可能是5点原因:国家层面限价、省内限价、省外限价、专家议价或几省平均价,如果市场人员搞不清楚是什么原因现价,就会做无用功,最后的结果一定会南辕北辙。 重要的是差比价的询价工作,还设计某区域价格低销毁记录工作,都是政府事务的重要关节之一,所以政府事务是系统工程,要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不能放松任何一个环节,这样才能做到疏而不漏,紧密把好政府关。 三、整合和利用客户资源进行政府事务公关工作 处方药招商型企业政府事务更离不开地方客户的支持,做政府事务公关管理,VIP客户资源的管理是重要的工作目标之一,VIP客户在当地有十分丰富社会资源并形成了一定关系网络,尤其在药品招投标、物价方面关系网络就更强,2008年前各地药品招标及物价备案基本上都是以当地商业单位为主体进行,在地方卫生、物价、医保、药监、行业协会等资源是需要一个时间的积累过程。在企业利益受到损害时,合理合法的申诉是非常必要的,利用商业客户资源是企业能否做好地方政府事务重点与关键。 省级政府事务联系人对于各政府部门的职能及工作流程,需要清晰明了,应该多通过正常渠道与政府人员进行沟通,如参加各种政府及行业协会举办的会议等等。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化,各种政策出台都会越来越注重企业的声音,如何从企业自身实际出发申请到合理合法的利益将变得越来越现实。提前预知风险、获得企业应得的政策资源也越来越透明化和规范化,暗箱操作的风险今后将越来越大。 四、政府事务公关工作费用管理 费用是实施政府事务公关工作的基础保障,公关费用管理是政府事务公关管理中最难管理一个环节,“钱多不一定能办好事”!如何来鉴定钱多钱少,与项目难易程度、关系深浅、参与早晚、是否找对人员等有关,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条件,是直接运作还是利用资源完成,当然,既可以通过行业协会或直接参与政府公益活动来进行资金投入,也可以将政府管理职能的提升作为合作契机。同时,随着资金链成本的不断提高,电子商务交易费用、申报差别定价(单独定价)资料的准备、医保申报资料等各种基本费用都需要有合理支出,都需要合理统筹。当然,日常逢年过节沟通交往的费用也是必须要有保障的,否则政府事务公关工作将会是一句空话。 五、政府事务信息化管理 企业管理的信息化是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引入先进适用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改造传统的生产和管理方式、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系统的过程。 对于集中招标采购投标报价、议价与配送商选择,医保品种价格申报,医保目录、基药目录与新农合目录的增补与调整及质量风险的处置,每一项都涉及企业的核心利益,很多时候还必须经过老板的确定才行。

Ⅳ 请问国家基本药物是不是有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的就是基本药物

不是,现在药品在出厂前必须打印电子监管码然后上传相关信息,不光是基本药物。

Ⅳ 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

可以预见,随着问题的逐步解决,中国医药电子商务的前景还是十分诱人的。
1. 医药电子商务简介
医药行业是国家的特殊行业之一,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医药产业也是我国四大重点(计算机、汽车、医药、微电子)技术创新产业之一,是一个技术密集程度高、投入多、效益好、周期长、风险大的国际性产业。但是,由于我国现存生产、流通领域等环节种种不合理因素,极大的导致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混乱,药品购销中行贿、索贿、回扣等不正之风盛行。医疗卫生单位也出现类似的问题,使患者背上沉重的药费负担。为了杜绝上述现象,国家曾三令五申建立行业有序竞争,规范行业管理,强化流通环节监督。可是,单单从法令法规方面规范市场行为是不够的,必须通过先进的手段,也就是现代化的电子商务手段,增强医药市场透明度和管理监控的力度,大力加强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将政府、市场、消费者联系在一起,最终实现医药流通市场的健康发展,使消费者利益得到保护。通过电子商务技术,建立一个覆盖整个医药购销过程的虚拟市场,使得药品流通中的买方和卖方平等的面对一个公平透明的市场渠道,而在这个渠道中进行的所有的药品购销行为都会通过现代化的信息采集手段记录下来,并经过相应的信息处理后成为各级相关政府部门执法监督的依据。这样一种市场渠道以及相应交易模式的形成,不仅可以提高药品流通的效率,降低药品流通的成本,同样对与规范化我国药品生产、流通、销售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样有着重要的意义。
2. 医药虚拟市场的管理
首先,医药虚拟市场首先必须是一个合法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中进行交易的双方也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因此医药虚拟市场的管理应该在传统医药市场管理的框架下来进行,并利用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进行创新和发展。其次,作为一种市场经济的产物,医药虚拟市场必须是独立于任何政府部门,相关政府机构对医药虚拟市场的管理主要体现在事前的资格认定和事后的监管,政府部门不应该直接参与虚拟市场的运营。同时,基于公平交易的原则,虚拟市场平台的运营者同时不应该与药品交易的收益直接挂钩。所以虚拟市场平台的运营者不应该是药品交易的双方,而应该由独立的第三方来来承担,并通过提供与交易相关的服务获取利润。医药虚拟市场的管理主要是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在传统医药市场管理的框架下,通过对交易双方,以及运营虚拟市场平台的第三方信息中介机构合法资格的认定,并对交易过程的实时监控,和交易结果的事后审查,达到有效管理医药流通市场,加速我国医药流通市场规范化的目的。
3. 医药虚拟市场突破方向
既然医药虚拟市场的完善是一个过程化的产物,那么就需要从买卖双方的某一点展开突破,表现在系统平台上,就是先从在线销售还是先从在线采购入手。我国目前的医药市场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买方市场,而医院的采购行为占到了整个药品采购行为的85%以上,医院的采购方式极大的影响着医药市场的运转。因此,医药虚拟市场的推广从医院的采购入手,才能真正影响药品交易的模式,使医药虚拟市场的应用一步步走向深入。
4. 医药市场效益分析
(1)社会效益
净化市场,保证药品质量和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规范购销行为,遏制药品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
推动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切断医疗机构与药品营销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为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创造条件;
有利于提高市场集中度,加快医药流通体制改革。
(2)经济效益
医院:药品收益明显增加;
库存减少,资金周转加快,信息化水平提高;
市场竞争力增强 。
企业:大公司的迅速崛起;
交易成本下降,赢利空间扩大;
经营环境改善,生意比过去更好做。
5、医药电子商务B2B模式概述
医药电子商务是以医疗机构、医药批发企业、银行、药品生产企业、医药信息服务提供商,以及保险公司为网络成员,通过Internet网络应用平台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开放并易于维护的医药贸易服务的商务活动。其中B2B模式作为医药电子商务中的其中一种模式被定义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通过自身网站与本企业成员之外的其他企业进行的互联网药品交易。
6、发达国家医药电子商务B2B模式的发展
美国作为电子商务的发源地,是药品电子商务开展较早的国家,政府积极支持药品电子商务的发展。美国的医药电子商务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不断深入和完善,形成了B2B(BusinesstoBusiness)、B2C(BusinesstoConsumer)、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局面。并且通过发达的第三方物流网络完成药品的分销与配送。美国医药电子商务B2B模式主要由大型的医药批发商及医药企业发展而成。目前全美有五个一级批发商,其中排在医药批发企业前三位的——Ameris0urceBergen,CardinalHealth和Mckesson就占据了96%的市场份额。
著名的咨询机构福里斯特市场调查公司的研究报告表明,在美国,互联网使这个年销售额830亿美元的医药市场节约开支110亿美元之多。到2005年,美国医药行业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已由1999年的64亿美元上升到4300亿美元,其中把供应商与医院、药房和门诊部连为一体的BtoB电子交易额达到1240亿美元,网上诊断和网上药房等BtoC交易额将达到220亿美元这份报告预测,医药电子商务将会对医药流通行业产生重大影响。有数据显示:美国BtoB占电子商务销售额85%,BtoC占电子商务销售额小于15%。美国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相关法规的出台。
在日本,行业协会对推动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日本的制药企业协会设立了药品交易网,供各制药企业进行大宗药品和原料交易。日本的医药批发商协会则在制定数据交换接口标准、标准药品编码等事务上起了决定性作用,这些标准化工作为日本BtoB医药电子商务的广泛开展奠定了基础。在欧洲,欧盟统一市场的进程将继续推进,医药行业将经历频繁和剧烈的兼并重组,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也将获得更为巨大的机会。目前,欧洲的医药电子商务的主流形式仍然是BtoB,并且还停留在企业级的应用上,尚未出现影响广泛的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平台。BtoB电子商务在医药领域的应用,大大扩展了医药企业的业务空间。无论是制药企业还是医药批发企业,制定合适的电子商务。
战略,已经成为它们的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的全球药品交易网(GHX)、日本的药品交易网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出现,则为中小企业开拓全球市场提供了机遇,并且降低了开展医药电子商务的总体社会成本。欧美国家的医药电子商务B2B模式的成功经验对我国医药行业有三点基本启示:医药企业信息化建设水平高;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相关法规的出台;第三方物流的广泛应用。
7、我国医药电子商务B2B模式的发展 1、我国医药电子商务主要特点 鉴于我国的国情,包括医药行业产业结构情况、市场化建设现状、法律法规环境等方面,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和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也呈现出了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主要包括:
①总体上电子商务应用分散,发展水平不高,从业公司规模偏小。
②从应用深度上,主要还是停留在信息服务层面,少有完整的电子商务服务。
③从商业模式上,网上药店发展受限制,网上批发业务成为电子商务应用的主流。 1、BtoB模式医药电子交易主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部分实现 近年来,我国网上医药电子交易也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海虹控股2003年承接药品招标项目的总采购量达66.78亿元,实现药品网上交易额达30.02亿元,几乎达到其总体交易额的半数。同时,在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项目的总采购量达10.75亿元。2004年有接近80亿元药品采购在海虹的医药电子商务平台上完成。虽然,BtoB的医药电子商务网上贸易额占年总交易额的比重仍然极低,但增长潜力巨大。2003年网上交易额达年交易额的1096,以上海医贸网为例,正式运行8个月间,网上交易额已突破1500万元人民币。
8、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现存问题分析 1.总体发展水平不高 据国家信息中心的调查.被调查医药企业在回答”企业网站主要用途”一项中回答用作”发布信息”的占117%:”未建网站”的占184%;同时选”发布信息”和”客户联系”占247%同时选”发布信息“、客户联系”和”洽谈业务”的占155%:选”网上销售”、”网上采购”或”网上支付”的比例均小于3%。以上数据说明中国医药电子商务总体水平不高.现阶段我国医药企业与拥有高信息化水平的欧美同行相比.在电子商务的总体建设与应用水平上来看.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2.相关政策法规尚不完善 医药电子商务要想进一步发展尚缺乏完善的法律支撑环境。近几年出台的法律、法规只是围绕着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一些边缘化的法律问题做出了规定,如基础设施、信息服务、行政管理方面等,而对于电子商务运行中最为核心的问题,如电子交易、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网上支付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数据与隐私权保护等,涉及交易环节的有效性、安全性和相关方权益保护的问题,却涉及较少。因此,必须对医药电子商务领域进行立法,科学有效地建立医药电子商务市场的法律秩序。 3.信息流、资金流物流未能有效集成 电子商务由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等要素组成。一方面,由于交易双方对于网上支付安全性的质疑以及缺少相关法律的保护而造成了目前目前我国的B2B医药电子商务“网上谈判,网下付款”怪圈。另一方面,在我国医药流通领域,流通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市场分散、效益低下的局面还没有根本的改观。具有全国性覆盖网络的大型物流配送中心在我国医药流通领域尚处在建设阶段。由于以上两方面因素造成了我国B2B医药电子商务中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之间的不连贯,以及不能有效地集成。因此,降低了电子商务的应用价值,不能实现医药商品的高效流通。 4.全国区域内物流网络分散 我国医药市场基本可划分为华东地区(长江三角洲物流区)、华南地区(珠江三角洲物流区)、华北地区(郑州物流区和京津唐物流区)、东北地区(环渤海物流区),西南地区(重庆、成都物流区)、华中地区(武汉物流区)、西北地区(西安、兰州物流区)七个地区。在各区域大力发展自身物流网络的同时一些大型医药企业也在实施着各自的“全国布点”式的扩张计划。然而,各区域间物流网络相互独立。企业自身的物流网络也不能与各区域物流实现“重叠资源”的共享造成了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从而阻碍了医药电子商务对于提高药品流通速度上的作用发挥。
9、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可选的B2B模式 1.企业信息化模式 仿照欧美发达国家,以企业信息化建设为手段,分阶段地发展,高度信息化后再开展中国医药流通领域的电子交易市场。
鉴于我国医药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我国的市场经济状况及医疗卫生体制,以企业信息化为支撑的企业间电子商务模式要在短期内实现是不可能的,必须分阶段逐步实施。一般要经过:医药企业信息化的准备阶段;建立医药企业内部一体化的集成管理系统和内部网络;建立医药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系统,完全实现医药企业的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三个阶段。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是在建立了完善的企业内部网和实现了与互联网之间的安全联接后,在这个基础上,再增加电子商务应用系统,进行电子商务交易。
这一模式的特点是发展稳步,与国家信息化发展同步,但费用高昂制约因素多,发展速度缓慢。 2.行业联盟交易所模式 行业联盟交易所(Consortiumtrad—ingexchangeCTE)是由本行业中一些大企业共同协作构建组成的超级电子市场,它把各自的供应商和客户集中起来,从而大大地提高了各企业的经营效率。2005年4月,由五大医药商业公司发起成立的“中国医药商业经济联盟”正式宣布成立。“联盟”分布在我国京、津、沪、渝、穗5大中心城市.都是区域性医药商业的龙头企业。作为迄今为止中国医药行业最重量级的联盟。如果各企业能利用已有的B2B平台组建行业联盟交易所.无疑会成为规范新兴的药品电子商务和互为我国医药B2B领域内的一股重要力量。 3.跨越式第三方电子交易市场模式 这一模式要点是中国医药行业电子商务可以走跨越式的发展,即中国医药行业企业不需要模仿西方医药行业,在逐步完善企业、医院、医药流通企业信息化的道路上的电子商务模式,而可以通过完备的第三方电子服务商进行跨越式的发展。医药企业、医药经销商、医院、政府部门可以在第三方提供的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完整的交易和行业监管。
10、未来发展战略与对策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综合竞争力的中心任务,实行体制创新,着力营造医药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积极推进医药企业信息化建设,推广电子商务应用,加速医药流通体制改革,实施跨越式发展战略,走中国特色的医药电子商务发展道路的指导思想。以政府推动与医药企业主导相结合。完善管理体制,优化政策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医药企业在开展电子商务应用中的主体作用,建立政府与企业的良性互动机制协调发展医药电子商务。 1.独立第三方电子市场是符合我国情况的模式 美国的独立第三电子交易市GHX是基于自身交易者较少,市场集中度高的环境和条件发展起来的,属于垂直式市场运营商,属于交易的协作平台。主要由卖方驱动,所以利益通常偏向卖方,因此公平程度不是很高。由于我国的医药市场交易者较多,市场集中度低,因此,我国医药流通电子商务完全可以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跨越卖方或买方主导阶段,直接走独立第三方的道路。从实现网上集中采购、订单处理开始,逐步建立和完善监管、支付、物流等系统,实现后来居上。
建立一个覆盖全行业的第三方医药电子市场,一方面是发展的趋势潮流,另一方面也是符合我国医药卫生发展需求的。同时这也是由医药的特殊性所决定的。由于我国目前市场经济发展仍不充分,那么利用电子商务手段建立现代化的医药虚拟市场,是对医药市场健康发展的一种促进,从这一点来讲,我国医药虚拟市场的完善必然是一个过程化的产物。同时,由于现有市场经济发展初级阶段的不足之处,一部分人已经成为了其中的既得利益者,那么他们必然会抵制虚拟市场的推广。因此,目前中国推广和完善虚拟市场不能单纯依靠市场自发的动力,需要强有力的行政干预和支持,以及社会各方面积极的参与,因此,它也必然是一个政府主导的全社会系统工程。
我国第三方电子市场应该是一个合法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中进行交易的双方也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另外,作为一种市场经济的产物,医药电子市场必须是独立于任何政府部门的,相关政府机构对医药电子交易市场的管理主要体现在事前的资格认定和事后的监管,政府部门不应该直接参与市场平台的运营。同时,基于公平交易的原则,虚拟市场平台的运营者不应该与医药交易的收益直接挂钩。所以虚拟市场平台的运营者不应该是医药交易的双方,而应该由独立的第三方来承担,并通过提供与交易相关的服务获取利润。
我国目前的医药市场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买方市场,买方不参与的市场往往是一厢情愿的。我国医院的采购行为占到了整个医药采购行为的80%以上,医院的采购方式极大地影响着医药市场的运转。因此,独立第三方电子交易市场的推广应用必须从医院的采购入手,才能真正影响医药交易的模式。 2.进行医药电子商务的市场环境和制度建设 独立第三方电子交易市场的建立与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涉及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如网络技术应用、互联网及企业内部信息系统建设等),以及商业信用、网上支付、认证、标准、物流配送、税收、相关法律制定与修改等环境与制度建设。电子商务的发展受到两个层面因素的制约,其一是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企业内部信息化基础和水平;其二是市场环境与制度建设。而后者的制约更加明显。纵观近几年来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因素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所需的市场环境与制度安排。一般商务难以适应的市场环境和制度,电子商务则更难适应。为此,政府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着眼点或切入点,就是促进市场环境与制度建设。 3.培育第三方物流 成熟的电子商务模式需要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与之配套,医药流通领域的改革呼唤专业的医药第三方物流服务。第三方物流是指由货物的供方和需方之外的专业物流服务企业去完成物流服务的物流运作方式。
医药市场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服务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需方(医院)及供方(药厂),还将直接影响到广大患者的利益。所以,我国政府必须对医药市场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合理管理、正确引导和适度监督,使物流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目前以行政区划的省级、地市级、县级的二、三级医药批发商、医药零售连锁企业,应在利用已有的物流资源的基础上,积极改组为区域性的医药配送中心,并主动加入所在地区的上一级医药物流中心网络,成为其中的物流节点企业。这样,可减少医药批发企业的批发层次,通过物流配送中心网络直接导人市场终端,有效实现医药流通渠道的扁平化。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将客户、配送中心、物流中心、供应商四方进行有效的连接。 4.整合现有资源建立覆盖全国的第三方电子交易网络 首先,规范统一企业内部产品编码、管理编码等技术标准实现企业内部的系统集成与资源共享。其次,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战略管理体系,实现业务流程、交易规则、数据标准的统一,为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数据资源的共享奠定基础。再次,完成七大区域网络块块相通,从而进行大的集成,形成信息的高度共享,使得物流及产品信息在全国范围内畅通传递。通过以上三个步骤,力求建立一个覆盖全国的B2B医药电子商务网络。
虽然有少数医药企业从药品招标采购入手,发展了第三方电子交易市场的雏形,但是此领域我国的整体水平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在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宏观环境下,由政府通过相关政策的制定,在借鉴借鉴欧美国家在此领域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规范和发展我国B2B医药电子商务,我国的全国性统一的电子交易市场一定是指日可待。

Ⅵ 药品电子监管码和条形码有什么区别吗 药品的条形码是不是就是监管码

药品电子监管码不是条形码,二者区别如下:

一、作用不同

药品电子监管码管理系统是针对药品在生产及流通过程中的状态监管;条形码是为了区分不同商品,即一个商品项目只能有一个代码,或者说一个代码只能标识一种商品项目。不同规格、不同包装、不同品种、不同价格、不同颜色的商品只能使用不同的商品代码。

二、强制性不同

申请注册行为完全是自愿的。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生产者、销售者可根据自己的经营需要,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药品电子监管码赋码是强制性的。2010年6月1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发布了《关于做好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凡生产基本药物品种的中标企业,要在2011年3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按规定做好赋码、核注核销和企业自身预警处理的准备工作。

三、监管机构不同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负责组织全国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地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工作;药品电子监管码监管机构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地方药品监管部门。

(6)基本药物政府监管电子商务平台扩展阅读

药品电子监管码特点介绍

1、一件一码

突破了传统一类一码的机制,做到对每件产品唯一识别、全程跟踪,实现了政府监管、物流应用、商家结算、消费者查询的功能统一。对每一件物品全程追踪,可以确保产品从出厂到客户使用全程监控。

2、数据库集中存储动态信息

为突破质量信息和流通动态信息无法事先印刷的局限,监管网对产品动态信息实时集中存储在超大规模监管数据库中,同时满足了生产、流通、消费、监管的实时动态信息共享使用需求。

3、全国覆盖

由于产品一地生产、全国流通销售的特点,只有做到全国统一、无缝覆盖的系统网络平台才能满足全程监管的要求。

4、全程跟踪

监管网对产品的生产源头、流通消费的全程闭环信息采集,具备了质检、工商、商务、药监等各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流程联动的技术功能,为实现对产品的质量追溯、责任追究、问题召回和执法打假提供了必要的信息支撑。

5、消费者查询

可以借助短信、电话、网络以及终端举措措施等形式利便的查询药品真实性和质量信息。消费者可以获得的信息有: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出产企业、出产日期、出产批号、有效期等,假如发现问题,可以与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系。

Ⅶ 什么是基本药物电子监管

2011年4月1日起所有生产的国家基本药物实行电子监管。基本药物按照要求进行电子赋码,俗称药品的身份证:一药一码。通过国家电子监管网从生产、经营等环节层层录入,便于药品监管部门准确掌握基本药物流向。

Ⅷ 现在各地基本药物招标,都用双信封评审模式了,有什么好的办法应对啊今后基本药物招标怎么个策略啊

以下观点谨代表个人观点。
自从安徽省第一次进行“双信封”招标制度以来,全国各省分分开始实施使用双信封的评审模式,即根据企业生产规模、企业药品销售额及参与招标药品销售额、行业排名、企业及药品质量在各省诚信状况,以及GMP(GSP)资质认证、药品质量抽验抽查历史情况、电子监管能力等指标进行评审,为了保证基本药物的质量,只有经济技术标评审合格的企业才能进入商务标的评审,入围企业再进行投标产品的报价,评审,即为商务标评审,原则上由价格最低者中标。
诚然,双信封制度的初衷是好的,是希望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之下,降低药品的价格,惠利于民。但就目前的招标形式来看,经济技术标的评审不能将入围的制药企业评分拉开较大的差距,基药招标又不再参照药品的质量层次,以最低者中标。那些原先质量层次较高,药物效果较好的原研制产品,无法与国产纺织品比拼价格,自然而然的落标。就此情况,经济技术标的评审已俨然形同虚设,唯价是重!
自“双信封”制度实施以来,各地反馈褒贬不一,基药的零差率实施,的确让部分地区的人民感受到利益,但对于一些常用药因为制造成本,零利润等各类原因渐渐退出了市场,也让不少民众叫苦不迭,前一整子的鱼精蛋白事件就是个例子。同时,现在基药中标药品的质量,疗效同样也受到了各方的质疑。就目前的情况,国家卫生部已经开始重视。
基本药物制度自2009年实施以来,已经进入三年一次的调整时间。国家卫生部在10月的例会中表明,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强基层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指导督促地方研究制定基本药物采购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双信封”招标制度。相信对于基药招标国家还是会根据现行情况作出适当的调整。但作为制药企业来说,也不可一味顺着国家要求,将药价降至无法承受的地步,因有自己的价格底线,另一方面尽可能的影响招标办,可以将部分产品选择进入基本药物的招标,保证二级以上医院的临床用药。

Ⅸ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属于什么政府工作部门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8年机构改革中已与相关单位组建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

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同时,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9)基本药物政府监管电子商务平台扩展阅读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监管的部门

1、食品安全协调司。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2、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3、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分析掌握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4、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拟订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5、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拟订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参考资料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 人民网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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